嘟澎矍霎 矍粼黝
论 元代 的收 继 婚
翟宛华
元 代 的 统 治 者 原是 北 方 落 后 的 少 数 民 族 有 许 多 落后
,
,
—
。
一
因 郭 乞 驴 朱 给李蛾 儿 下 财 故 郭 冬 儿 再 依 理 下财 求 娶
,
、
。
的 婚 姻 习 俗 婚 姻 生 活 呈 现 出多 种 多 样 的状 况 收 继 婚 就 是
,
叔 已 收继 寡 嫂 可 再 收 继未 结婚 的嫂嫂
, , ,
。
至 元 七年 二
元 代统 治 者进 入 中 原 以 前 的 主 要 婚姻 形式 进 入 中原 后 经
,
。
月 胡 茶 哥 与 次 男 刘 二 为妻 刘 二 身死 小叔 刘 三将嫂嫂 阿
,
过 汉 民族 的 影 响 收继 婚 俗 逐 渐 削 弱 而 汉 民族 的贞 节 观 念
,
,
郭 在 服 内 收继为 正 妻 又 将 原订 妻 胡 茶 哥 依 理 下 财求娶为
逐渐强 化
。
本 文 主要 论 述 元 代 收 继 婚 的 具 体 内容 和 蒙 汉 人
妻
。
民 融 合 中 的相互影 响 及其 实质
收 继 婚 的 限 制 在 蒙古 人 的婚俗 中还 有 以 下 几 种情 况
,
收 继 婚 的 具 体 内容
收 继 婚 是 蒙古 游 牧 民 族 时代 一 脉 相 传 下 来 的 习 俗 是
,
是 不 能 收继 的
嫂
继‘
、
。
、
兄 不 能 收弟妻
、
,
、
远 房 小 叔 不 得 收继 寡
,
、
收 继 人 若 已 结婚 或仅 定婚 而女 未 过 门者 不 得 收 继
,
他们 进 入 中原 以 前 的 主 要 婚 姻 形 式 蒙古 是 突厥 的 后 裔 蒙
,
。
守 志 妇不得 收继
、
侄儿 不 得收继 婶母
。 。
,
、
抱 乳 小叔 不得 收
,
・
古 的祖 先就 是 突 厥 人 突 厥 本是匈奴 的别族 匈 奴 实 行 收继
,
。
应继 人 出家者 不 得 收 继
,
若违犯 收继 婚 的这 些 限 制
,
。
婚 突 厥 之 俗 也 是 父 兄 死 子 弟妻 其 群母 及 嫂
习 俗 所 以 柯 肋 态 在《新 元 史 》 一 句 话就 说 第
,
。
,
“
”
①
的收继 婚
。
就要 受 到 法 律 的 惩 罚
,
从 这些规 定中可 以 看 出他 们 的 收 继
“
蒙古 之 先 出
范 围 只 许 弟 收 兄嫂 子 收 庶 母 且 以 服 阅 为 限
于 突厥
”。
直 接 了 当 的说清楚 了 蒙古 婚 俗 的起 源 问题 这 种
,
・
蒙 汉 婚 俗 的相 互影 响
元 代是 我 国 历史 上 出现 的 又 一 次规 模空 前的统 一 各 个 少 数 民 族 和 汉 民 族 在统 一 政权 的范 围 内一 直斗争都 很
,
婚 俗 的具 体 内 容 正 如 元代 客 卿 马 可 写道
之母
“
, ,
波 罗 在 他 的游 记 中
, ,
父死 之 后 其子可 取 其 所遗 之 众 妻 但 不得 取 其 生 身
兄 弟 不 能 取 自 己 的姊 妹 为 妇 但 兄死 之 后 弟 却 可 取
。
激烈
蒙 古贵 族 进 入 内地后 为 了 防止 被 汉 民 族 所 同化 采
, , ,
嫂子 为 妻 各 种 结合 都 须经 过 庄 重 之 仪 式
”。
《新元 史
・
李士
,
取 了 许 多 防范 措 施 来保 护
原有 的蒙古 游 牧 民 族 的 风 俗 习
瞻传
,
》 写道 中
,
“
其 法 父 死 子 妻 庶 母 兄 死 弟 妻 诸嫂 伯 叔
,
,
,
,
惯 为此 蒙古统治者 把 全 国 各族 人 民 划分 为 四 个 等级 从而
确 定 了 蒙古族 高于 其他 民族的优越地 位
、 。
死 侄 亦 如 之 其 目的 盖 欲 守其 家 产 也
, , ,
,
说 明元 代 收 继 婚 的范 围 只 许 弟收兄嫂 子 收庶母 且 以服 阂为限 根 据判例
。
‘
’
”
。
并 规 定 蒙古 族 在
、
政 治 法律上 的各种特权 如蒙古 族 官有常 职 位有常 员
其 长则 蒙古 人 为 之
,
“
,
及 律 文 所 载 收 继 婚 可分 为 长 辈收 继 婚 和 平 辈 收继 婚 长 辈 收 继 婚 就是 后 妻 可 嫁 子 《蒙古 儿 史 记 》 十 九 记 卷
,
。
”
“
汉 人 不 得 与军 政
。
”
。
。“
以 兵 籍 系军
,
,
机 重 务 汉 人 不 阅其数 人 勿 还 报 许诉 于 有 司
,
,
,
”
④“ 。
诸蒙古 人 与 汉 人 争 殴 汉 人 汉
“
载
,
“
次忽 阑 者 曰 古
, ,
剔 速 可敦 木 乃 蛮塔 阳 罕 亦 难 察 之 后
, , , , , ,
”
。
元 律并 规 定
诸杀人 者死
”
。
但
妻 而 察 死 以 国 俗 再 适 其 子 塔 阳 罕 太 亦 不 合 盛 年 色美 而
性严 明 骄贵 部 众 颇 畏 服 之 乃 蛮败 亡 为 成 吉 思 汗 所 获 依
是 蒙古 人 打 死 汉 人 不 偿 命 由 于 蒙古统 治者 推 行 民族 压 迫 政 策 汉 族 的封 建 文 化 与蒙古 游 牧 文 化 的 冲 突 始 终存 在 着
蒙古礼成婚 有 宠
,
”
。
代 表 部分蒙古 奴 隶 主 贵族 的大 臣 别 迭 等 人 提 出
。
“
汉 人无 补
,
记 平 辈收 继 婚 就 是 弟可 收嫂 在《新元 史 》 载
,
,
“
世祖女
于 国 可悉 空 其 人 以 为 牧 地
,
”⑧
的 主 张 想 把 中原 地 区 也 变
,
囊 家 真 封鲁 国 大 长 公 主 始 适 斡 罗 陈 为 继 室 改 适 纳 陈子
,
,
成 牧 场 由于 汉 化 了 的契 丹 人耶 律楚 材 的极力 反 对 才未付
帖木 儿 即斡 罗 弟
, , ,
,
再 适 帖木 儿 之 弟 蛮 之 台
,
。
”
。
斡 罗 陈袭 万
诸实施
、
。
这 个 主 张表 明初入 中原 的蒙古 贵族对 汉 文 化 所 采
。
户 娶完 泽 公 主 公 主 死 继 娶 囊 家 真 公 主 后 来 斡 罗 陈被 弟
取 的排 斥 态 度
因此 元 代 皇 帝 不 习汉 文 不 懂 汉 语 又 禁 止
,
、 。
、
兄 尔瓦 台杀 斡 罗 陈的 又 一 个 弟 弟 叫 帖木 儿 继 娶 囊 家 真 公
,
汉 人 南 人 不 得 习 学 蒙 古 色 目文 字
,
。
蒙 古统治者为 了稳 固
主 这是 平 辈 收 继 婚 中 的一 个 典 型 例 子 但 弟 收 嫂 又 有 以 下
。
。
在 汉 地 的 统 治 在某 些 方 面 不 得 不 采 用 宋代 以 来 的传统 习 俗 而 蒙 古 的一 些 游 牧 民 族 的 习 俗 也 顽 固地 保存 下
来 蒙
,
几 种情 况
、
叔 可 接 兄作 出舍 婿 收继 寡 嫂
,
。
至 元 三 年三 月 召 到 刘
,
。
汉 婚 俗 互相 影 响着
、
、
。
瘦 汉 为 许德女 许迎 仙 的 十 七 年 出舍 女 婿 并 立 有 婚 书 刘 瘦
汉 未 曾住满年 限 不 曾令 女 迎 仙前 去 刘 瘦 汉 死 其 弟 刘 键
,
,
首 先 谈 收 继 婚 对 汉 人 的影 响
,
。
元 代 统 治 者 虽 曾多 次 下
,
令 禁 止 汉 人 南 人 色 目人 非 本俗 不 得 收继 由于 法 令 规 定
不 严 格 措 施 不 得 力 对 于汉 人 当 中实行 收继 婚者 并 未 产 生
,
键 便 在许 德家 内收 继 嫂许迎 仙 出舍 另 居
、
。
,
。
小叔 收阿 嫂 郑 窝窝 兄 郑奴奴身死 郑 窝窝 收 兄嫂 王
,
。
多 大 约 束力
,
《元史
・
文 宗纪 三 》 讲
, , ,
“
至 顺 元 年 九 月 救诸 人
。
银银 为妻
、
非其本 俗 敢 有弟 收 其嫂 子 收庶 母 者 坐 罪
。
”
《元 史
,
・
刑法
叔 可 收 继 未 结 婚 的嫂 嫂
,
《元 典 章 》 中记 载
男 郭 乞驴
,
曰 志 》
,
“
诸 汉 人 南 人 父 没 子 收 其庶 母 兄没 弟收 其嫂
,
‘
、
与李 蛾 儿 定婚 郭 乞驴 身 死 令 次 男 郭 冬 儿 以 叔 收 嫂 接 续
,
者 禁 之 禁 色 目人 勿 娶 其 叔 母
, ’
《元典章
・
十八
・
户部 四 》
汉 儿 人 不 得 接 续条
, , ,
“
至 元 七 年 八 月 … …法 司检 详 得 旧 例
,
,
录 》 载一 个很有 代表 性的史 实 元 代 中书 阔 阔歹 曾 娶 了 个 记 高 丽 女子 为 妾 阔 阔 歹 生 病 死 后 他 的 儿子拜 马朵 儿 赤 就 想
, ,
汉 儿 渤 海 不 在 接 续 有 服 兄 弟 之 妻 移 准 中书 省 咨 议 得 旧
,
例 同类 自相 死者 各从 本 俗法 其 汉 儿 人 不 合 指 例 比及通
,
娶 这个 美貌的庶母为 妻 她 不 答应 于 是 拜 马朵 儿 赤就 请 示
,
行定夺 以 来 无令 接 续
,
”
。
因 此 收 继婚 在 民间普遍 起 来 尤 其
,
・
皇 上 并得 到 了批 准 高丽 女子 于 是逃 到 尼 姑 庵 还 是 被官 府
,
在 农村及 边远 地 区 很盛行 《王 伟文忠集
云 墓表 》
“
, , ,
卷二 十四
。
・
俞金
,
抓 回 去 了 在 官府 她 被酷 刑 拷打 要 她 服从 圣 旨去做拜 马 朵
,
元 既 有 江 南 以 豪 侈粗 庚 变礼文 之 俗 未数 十年
”
,
儿 赤 的妻子 当时就有 人 说
,
“
谁 没 有妻 子 儿女 能 够这 样守
, , ,
蓝续 狙押 骨 化 风 成 而 宋之 遗 习 消灭 尽 矣
。 、
节的应 该是 一 件 幸 事 反 而 要 间 罪 这 恐 怕 不 是 治 国 所 值 得
提 倡 的方 法 负责这 个案子 的 国 公 阔 里 吉 思 认 为很 有 道 理
,
。
元 代 蒙古族 对 于 妇 女再 婚 和 娶 寡妇 并 没 有耻 辱 的观
念 成吉 思 汉 就 是 以 灭 敌 国 夺其 所 有 纳 其妻 女 为 乐 事 的
, ,
。
于 是 从 中劝 解 把 这 个 高 丽 女子放 了 回 去 这 个 事 件 不 但 证
如 乃 蛮部首 领太 阳 汗所 宠 爱 的 一 个 妻 子 古 儿 别速 在 太 阳 汗被 杀后 被成 吉 思 汗所 娶 成 吉 思 汗 有 时也 将 自己 的 妃 子
,
。
实 元 代有婚 姻 不 讲 辈份 的遗 俗 同 时 更 证 实 蒙 古 族 很 快 受
,
到 汉 族 贞 节 观 念 的 影 响 适 应 了汉 婚 俗 元顺帝 时 监 察 御 史
,
。
赐 人 如 曾将 亦 必 合别 吉赐 给怯 台那 颜 这 些 都说 明处 在 十
。
女真 人 乌古 孙 良祯也 曾经 从 礼制 的 角 度对 蒙 古 人 的 收继 婚 俗 作猛 烈 批 评 他 认 为 不 管是 蒙古 人 还是 色 目人 都 应 该 遵
,
三世 纪 的蒙古 民 族 并 不 要 求妇 女 守 节 男 人 死 了可 以 改嫁
,
,
活着 也可 以 嫁 人
,
理 学 家 那种 娶 失 节 者 自己 不 免 也 失节 的
。
守 汉 人 的 纲 常 上 至 皇 帝 下 至 庶 民 都 必 须遵 行 汉 族 的 婚姻
,
观念 对 他 们 没 有什 么 影 响
屠 人 妻的故 事
,
元 代 还流 行 一个太子 真 金 娶
, ,
。
礼制 从 而 将社 会 纳 入 万 世不 变 的 传统 道 德规范之 中 要 求
, ,
“
世 祖 生 子 口 哑 即裕 宗 及 壮 当有 室 使 其
,
。
废 除收 继 婚 的 习 俗
于 是 元 代 皇 帝 下 诏 书 禁 止 色 目人 娶 叔
游 都 市 使 泽 其意 之 所可者为 妻
娶之
。
独指 一 屠 人 妇 世祖 即为
,
伯之 妻
元 代 这 种落 后 的 收继 婚被视 为‘ 种耻 辱 于 是 连 刑 法
,
”
。
这 虽 然 是 个 传说 也 反 映 了 元 人 并 不 看 重 贞 节 观
,
、
念 因此 在 制 定 婚 姻法 规 时保 留 了 许 多 游 牧 民族 的婚 俗 法 律 允 许妇 女 离婚 改 嫁
, ,
,
。
上 也 明文规 定
,
、
“
诸 兄 收 弟妇 者 杖 一 百七 妇 九 十 七 离 之
,
,
,
。
《元 史
・
刑法 志 》 定 规
。 。
“
诸 夫 妇不 相
・
… …诸 居 父 母 丧 奸 收 庶 母者
,
,
,
各 杖 一 百 七 离 之 有官 者除
,
, ,
睦 卖 休 买 休者 禁 之 违 者 罪 之 和 离者不 坐 … …须 约 以 书
。
名 诸 汉 人 南人 父 没子 收 其 庶 母 兄 没 弟收其 嫂 者 禁之
,
。
契 听 其 改嫁 峋 而 且 判 决 离婚 也 极 为 容易 法志 》 记载
“
, ,
据《元 史
,
,
刑
。
诸 姑表 兄 弟嫂 叔 不 相 收 收 者 以 奸 论
,
。
”。
由于 社 会 的进 步
,
,
诸 以 非 理 殴 伤妻妾 者 罪 以 本 殴 伤论 并离 之
,
, , ,
引起 元 代 蒙 古 人 婚 姻 观 念 的 变 化
在 元 代 的 烈 女 传 中记 载 了好 多 守 节 的 寡妇 婆 家都 同
若 妻 不 为 父母悦 以 致 非理 殴 伤 者 罪 减三 等 仍 离 之 诸 职 官 殴 妻 堕 胎 者 答三十 七 解 职 期年 后 降先 品 一 等 注 边 远
一 任 妻 离之
,
。
意
她 们改嫁
,
。
“
周 氏 泽 州 人 嫁 为 安 西 张 兴 祖 妻 年二 十 四
,
,
,
,
”
⑧
在元 贞元 年 公 元
,
年 十二 月 枢 密
,
。
兴祖 段 舅姑欲 使再 适 周 氏 弗从 曰
, , ,
,
‘
妾 家祖 父 皆早 世 妾
,
、
院 曾拟 定 一 个 军 人 亡 段 后 家 属 安 置 办 法 的条 例 规 定 军 人
死后
, ,
祖 母 妾 母 并 以 贞 操 闻 妾 或 中道 易 节 是 忘 故 夫 而 辱先 人
,
“
抛下 妻 室 若 有 必 合 收 继 者 依 例 收 继
,
如 无应 收 之
,
也 妇 忘 故夫 不 义 辱 先 人 不 孝 妾 不 为 也
,
,
。
’”
在 元 代 寡妇
, , ,
,
人 从其 所愿
,
”。
经礼部 审 议条例 后 同意执 行 中 书 省 准 呈
, , ,
再 嫁是允许 的 可是这 些 妇女 受 宋代贞 节 思 想的影 响 以 守
可 以 看 出蒙古 族 的 男子 把 收 继 看成 是 一 种权 力 没 有 妻 室 的 要 收 继 有 妻室 的 也 要 收 继 连 有 些 要 求 守 节 的妇 女 也 被迫 收继 这种婚俗 始终不 能 革 除
。 。
节 为荣 并有一 些 娟 妓 为 情 而 守 节 如 汪 怜 怜 湖 州 名妓 也
涅 古 伯 德 历 尝 属 意澎 汪 隽发 尼 寺
。
・ ・
一 乃 遣 媒约 备财 礼 娶 之 德三 载 死
,
, ,
、
,
时公 卿 士 大 夫 有 往访 之 者 汪 故 毁 其形 以 绝
。
“ 到 明朝 建 国初 年 朱元 卑 曾禁 止 收继 婚 《明大 浩 》关
, ,
狂念
。
卒 志于 尼
,
娟 妓 向来 被 人 们 认 为 是 放 荡 没 有 廉 耻
,
。
于 婚 姻 方 面 太 祖 严 禁 依元 习 同姓 两 姨 姑 舅 为婚 弟 收 兄
, ,
,
之 心 的人 但 她 们能 为 意 中情 人 守 节 是难 能 可 贵 的
, ,
更有
妻 子承父妾 等胡俗
, , , ,
”
宣 宗宜 德 四 年 诏
, ,
“
凡犯 不 孝及委父
, ,
甚 者 效法 节妇 断手 之事 认 为妇女 守节 不 但 不 能涉及 性 的 淫污 连 皮肤手 臂 也 不 能为男子 接触
,
。
妾 收 兄 弟 之 妻为妻 一 切 败 伦 伤 化 者 悉 送 京 师 如律 鞠 治 若武官 及 其子 弟 有犯 此 者 不 许 复 职 承 袭 水 为 定 制 云
云 气 明律
,
・
元 代 明 善 著《节 妇 马
, ,
。
氏传
》 载
,
“
大 德 七 年 十月 乳 生 疡
, , ,
,
,
或 曰 当 迎 医 不 尔且 危
”
记 婚姻 门娶 亲 属 妻 妾条 》 载 若 收父祖 妾 及 伯
。
马 氏 曰 吾 杨 氏寡 妇 也 宁 死 此 疾 不 可 男子 见 竟 死
,
,
妇女
,
叔 母 者 各 斩 若 兄亡 收 嫂 弟 亡 收 弟妇 者 各 纹 妾者 减 二
,
,
,
,
的体 肤 给 男 子 看 见 都 认 为 是 受 污 辱 贞 节讲 到 这 步 田 地 的
。
等
在 成 化 十 一 年 正 月 定亲 属 相奸 罪 例 时 陕西 宜 川 县 民
,
真 是 抹 杀 人 性 后 世 妇 女 有 病 讳 医 可 能 也是 宋 元 以 后 盛行
元 末还 有 一 件 殉 节 的事 更 令 人 咄 咄 不 平 张
士诚 的女 婿 播 元 绍 先跟 张 士 诚 造 反 后 来张 士 诚 投 降 了元 朝做 太
,
,
。
冯 子 名 兄亡 妻其嫂 法 司拟 以 逆 天 道 坏 人 伦 拟 纹 仍 通
,
, ,
,
,
,
中外 有 犯 类 此 及 亲 属 相 奸 者 并 依 此 例 从 之
,
,
,
,
。
明包 汝
,
记 揖《南 中 纪 闻 》 载 这 样 一 条 史料
“
湖 北 群 邑 … …其 弟 配
,
。
,
嫣嫂 兄收 弟媳 已视 为 常事
, , , , ,
”
当 时老 百 姓 已 习 惯 于 这 种婚
。
尉 元 绍 也跟 着 做 了 官 明太 祖 朱 元 璋 起 兵 时 派 遣 大将徐
,
,
俗 流 毒很深 虽 然 严 刑酷法 也 不 易 改
,
、
达 等 围 姑 苏 苏州
,
播 元 绍 出战 当 时潘 元 绍 有 七 个 妾 对
,
, , ,
其 次谈 汉 人 贞 节 观 念对 蒙古 人 的 影 响
,
。
蒙古 人 入 主 中
,
她 们说
, ,
“
我受 国 重 寄 义 不 顾 家 脱 有 不 宿 诫若 等 宜 自引
,
。
原 后 受 汉 人 尤 其 是 宋 代 以 来 贞 节观 念 的影 响 可 以 收 继
为 婚 的 范 围逐 渐 缩 小 变 得 有条 件 了 一 般 只 是 嫡 子 娶庶 母
决 毋 为 人 嗤也
继死
。
”
一 妾跪 而前 曰
,
“
主 君 遇 妾厚 妾终无二
,
心 请 及 君 时死 以 报 毋 令 君 疑 也
”
遂 趋 室 自德 其他 六 人 相
,
。
为 妻 婶 子嫁 给 侄儿 的现 象 一 时还 没 有消 失
,
。
陶 宗仪《辍耕
潘 元 绍 为 了让 七 个 妾 为他 守 节 甚 至 逼 死 她 们 但潘
鬓 霎翼 鬓薰鬓羹 羹 羹
元 绍 并 没 有 身 为 元 死 而 是 投 降 了 明朝 可 是 他 的 七 个 妾 对
,
。
渐戒 除
。
妇 女 的贞 节观 念 开 始 产 生
。
他 又 是 何 等 的顺从 和 忠 诚 呢 事 诗曰
,
,
于 是 陈 基 作《群珠碎 》 咏 此 诗
,
“
绣 坟 刺 绮 春纤 长 兰 膏 髻 鬓 琼 肌 香 芳 年 艳 质 媚
。
花 月 三 三 两 两 红 鸳 鸯 翠 靴踏 云 云 帖妥 海 棠 露 湿 胭 脂 朵
,
。
冶情 纷 作 蝶 恋 春 新 曲从 翻 玉 连 琐
,
。
画 堂 一 笑天 沉 沉 扬 眉
,
。
一 笑 轻 千 金 明珠 买 得 绿 珠 心 欲 挥 鱼 肠 扫 妖慧
,
,
、
主 君 勿疑
,
心 似 醉 一 官 瘾击 群珠 碑 万 卿前 铁 马 嘶 寒 风 夺 勋 解使 归 元 戎
”
之耸 见 偶 录 从 己载
,
“
苏州 城 北 大 杨家 巷 有 七 姬 庙 庙 址
燕潘 氏 敖 园 西 一 绒 塑 有 七 姬 小像 相 传七 女 常 于 此 地 显 著
灵 异 故 为立 庙
,
。
”
元 朝对 于 夫 死 欲 守 制 的妇 女 规 定 舅 姑 不 得 将 她 改 嫁 为 了强 化 守 节观 念 统 治 者首 先 从 命 妇 身上 开 刀
典 章 》 明确 规 定 中
,
,
,
。
所 以《元
,
“
命 妇 夫 死 不 许改 嫁
, ,
” ,
并 在 行 文 中指 出
,
男 有重 婚 之 道 女无 再 醒 之 文 生 则 同室 死 则 同穴 古 今之
,
义也
,
夫 亡 守 节 之 妇 有 司
为 之族 表 门 间 朝 廷 每降德 音其
, ,
于 义 夫 节 夫 未 尝 不 为 之 褒谕 所 以 重 风 化 之 原 也
, ,
近 年以
,
来 妇 人 夫 亡 守 节 者 甚 少 改嫁 者 历 历有 之 乃 至 齐 衰之 旧 未 于 花 烛 之 筵复 盛 伤 风 败俗 莫 此 为 甚 … …既 受 朝 之 后
, , , ,
, ,
。
若 夫 子 不 幸 亡 段 不 许本妇 再 醒 立 为 定式 如 不 遵 式 即 将
所 受 宣效 追 夺 断罪 离异
, , , ,
。
此 外 还 有 蒙古妇 女 中的 脱 脱
,
尼 雍 古 刺 氏 祥哥 刺 吉等都 是 以 坚 决 的 态 度 拒 绝 族人 收 继
元代 的 贞 节 观 念 是 蒙 古 人 受 汉 人 婚 俗 影 响的结果 也 是 蒙
古族封 建化的 表现
。
婚 俗 的经 济实质
蒙古 入 侵 中 国 人 民 惨遭 掠夺 社 会 经 济被破 坏 民 间
, ,
—
元 代 的贞节 观 念 与 宋 代存 在着很 大 差 别 其 根 本 原 因
,
。
在 于 蒙 汉 不 同 的婚 制发 展 阶段 造 成 的
,
禾 代 的贞 节 观 念 是
宋 代婚 制 的 反 映 而 宋 代 的 婚制 又 是 与 宋代 社 会 经 济 的发
展 相适 应 的
,
宋 代 特 别 是 南 宋 中国 封 建 社 会 已 经 开 始 走
, ,
。
向下 坡 作为社 会具 体 单位的家庭 也 孕 育 着 变 革 随 之 出现
,
,
的大 家 庭 解体 和 妇 女 对男 子 依 赖地 位的 松 弛 都 将 会 影 响
封 建 社 会 基 础 的 稳 固 为 维 护 腐 朽 的 封 建统 治 首 先 要 维 护
,
, ,
。
家庭 的 稳定 杜 绝 妻子 反 抗 丈 夫 统 治 现 象 的 出现 强 化 男 性 支 配 和 奴 役 女 性 的家庭 关 系 于 是 贞 节 思 想 应 运 而 生 这 种
思 想 是 束缚妇 女 的精神 枷 锁 宋 代 理 学 家 主 张 妇 女 守节 要
,
,
求 一 女 不 事二 夫
”
,
“
”
正 像 程 颐的名 言 所 说
,
。
“
饿 死 事极 小 失
,
节事 极 大
元 代 既沿 袭本族 的婚 俗 仍保 留着 原 来 的 收 继
,
,
婚 和 改嫁 等制度 又 鼓 励妇女守节 明太祖统 一 中原 后 元 代 的统 治 者才退 回 蒙古 旧 地 又
恢 复 了 游 牧 经 济 而 收 继婚 的 风 俗跟 着 又 死 灰 复燃
,
《新 元
,
史
“
满 都 海澈 辰 挞鞍 人 恩 衰 潭罗克拜特 穆 尔 垂 相 之 女
,
,
戊 午年 生 嫁 满都古 勒 汗 为小 福晋
,
,
。‘
生 女博罗 克 沁 及 伊锡
。
克 满都古 勒汗 段 科 尔 沁 之 鸟纳博 罗 特 王 欲 娶 为 妻 满都
海辰 曰
,
‘
君 之 后 裔 若 俱 已 断 绝 则 此亦 君 之 属 族 似 乎 可
, , , ,
行 但 闻 君 之 侄 巴 图蒙 克 称 为达 延汗 达 延 即大 之 异 译
现 在特 穆尔 哈克 处 既有伊 在 我断不 适 他 人
,
,
。
・
’
… …时 满都
。
海澈 辰 年三 十 三 岁 巴 图克 年 七 岁也
, , ,
”
,
满都 海 澈 辰 定婚次年 巴 图蒙克 即达 延 汗 位 于 是 满都 海 澈 辰 将 发 向
上 缠 里 贮 其夫 于 皮 箱内 以 马负 之 加兵 于
, ,
的 婚 嫁 若 依 然 按 照 前 代 的 遗 俗 非财 不 得 那就 无 法 嫁 娶
, ,
。
四 卫 喇特 大 战 于 塔博 尔 图
,
,
携获无 算
。
满 都海 澈 辰 与 巴
,
因 此 不 得 不 采 用 元 代 蒙 古 人 的收 继 婚 俗 以 减轻 聘 财 之 费
,
图克 的婚姻
,
,
如 果依《元 典 章 》 收继 条 例 的限 制 不
, ,
不 但侄 收
这 是 贫穷所 致
。
。
行之 既久 寝以成俗
, ,
。
以 致影 响 到后代
。
婶 母 是 违 法 而 且 年 龄相 差 二 十 六 岁 亦 属 不 合 但退 回 蒙 古
,
婚 俗 受 社 会 经 济条 件 的 限 制 说 明 经 济 状 况 决 定 婚 姻 形 态 在 我 国 采 行 收 继 婚 的 民 族 以 游 牧 为 生 者 占多 数 但
,
的 后 裔 因环 境的变 迁 生 活 习 惯 与 本地 的 土 著 混 合 所 以
,
收 继 婚 也 恢复 了原 来 的 面 目 份 收其 庶 母
,
。
。
如 阿 勒 刺坦 汗 又 以 儿子 的 身
,
很 多农 业 兼 游 牧 的 民 族 也 采 行 收 继 婚
, ,
。
所 以 我 们观 察 经 济
“
哈 屯莫伦 挞 粗 人 赛 那 刺 之 第三 福 晋 也 赛
,
・
制 度对 于 婚 姻 习 俗 的 影 响 不 可 机 械地 单 从 经 济生 活 形 态 方 面 着手 而 应 从 基 本 的经 济构 成 或社 会 的生 产方 式方 面
那 刺 段 其子 阿 勤刺 坦 汗 纳 之 略 明灭 元 后 蒙古 子 孙在 中 国 的 都 要 编入 户 籍 在京 城
, ,
去考 查 才 能 把 握 住 问 题 的 实 质 就 是 在 同 一 国 境 内各 民 族
,
。
的 编 为 乐 户 , 在州 邑的 编 为 丐户 生 活 从 此 一 落 千丈
,
,
。
。
《三
,
社 会 经 济 发展 不 平 衡 婚 俗 文 化 等 也 各 有 差 异
,
,
、
。
十三 世 纪
风 十想 记 》 述 常熟 丐户的 生活 说 叙
,
,
“
丐 户多 在 边 海 之 邑 其
,
。
初期 的 蒙 古 当 时 正 处 于 奴 隶 社 会 的 发 展 阶段 进 人 中 原 后
万 迈 进 封 建 社 会的 门 坎 蒙 古 族 的婚 姻 尚 处 在 从 对 偶 婚 制
,
隶 于 常 熟 者 男谓 之 贫 子 妇 谓 之 贫婆 其 聚 族 而 居 之 处 谓 之 贫巷 初 无 姓 任取 一 姓 以 为姓 而 各 以 种类 自相 婚 配 其
, ,
向一 夫 一 妻 制 的过 渡 阶段
, ,
。
当蒙 古 婚 俗 伴 随 武 力 涌 进 内地
。 。
男 以 索 绚 为 业 常 不 足 以 自给
,
。
妇则 习浆 姐 缝 纫 受 役 于 殷
,
后 对 宋 代 以 来 的 封 建 婚 制 起 了 冲击 作 用 社 会发 展 的规 津
实 高 贵 之 家 所 获 常 百 倍 于 男 司晨 之 势 积 重 于 牡 鸡 由来
, , ,
。
告 诉 我 们 进 步 的 新 制 度 必 然 要 代 替 腐 朽 的落 后 的 旧 制度
元 代统 治 中 国 后 起 初 虽 然 严 防 蒙 古 人 的 汉 化 但 在 当 时
, ,
,
久矣
厥 后 家计 日 足 男子 不 复
理 前 业 衣 冠楚 楚 安 坐 而
, , , , , ,
,
,
食 妇 则为 伴 娘 为 卖珠 娘 为小儿 医 常 以 一 天 而 营 数 业
以 一人而应数家
,
汉 人 生 活 的形 式 要 比 蒙古 人 前进 一 步 所 以 他 们的严 防也
都市 之 中 窈窕 少 女 往 来 如 织 摩 肩 蹬
,
,
。
是 无 效 的 在 元 惠 宗 至 元 时代 收 继 婚 的 津 例 更 改 最 多
”
,
。
。
,
。
“
侄
踵
。
混 杂人 群 恬 不 为怪
,
,
。
然不 事艳妆 色 服 答 止 骨 角 衣 止
,
,
收婶母 之 俗 在 至 元七 年 已 加 限 制 至 正 十三 年 所 谓 叔 可 收 守 志 寡嫂 的 规 定 也 予 以 否 定 这 些 说 明 随 着 生 活 条 件 的 改 变 当 婚 姻 习 俗 不 适 于 现 实 社 会 生 活 时 人 民不 可 能 自动
, ,
“
玄 绢 裙 止 白练 不 倦 袖 不 束 蜕 不 着 红 履 淡 扫 蛾 眉 以 相
,
,
”
。
矜 尚而 已 当有 事 而 出 则 令 其夫或 携 小 囊 或 负 小 筐 相 随
, , ,
于 后 道遇 所 熟 识 则 妇 趋 迎 而 前 殷 勤 欢语 移 时 夫则俯 立
, , ,
。
接 受 蒙 古 族 从 游 牧 民 族 一 跃 而 为 农 业 国 的统 治者 他 们觉
得 有 利 于 他 们的 汉 人 制 度 应 该 接 受 这 是 他 们 对 于 收 继 婚
,
。
,
道 旁 不 敢与其 人 举 手 然 亦 实 不 知其 何许 人 也 至 大 户 家
,
,
妇 则 直 入 闺 阴 与 内主 人 燕 语饮 咦
,
。
日吁 未 及 出 夫则 踢 踏
,
。
态度转 变 的 原 因 加 之 蒙 汉 的不 断 融 合 粗 陋 的 收继 婚 便 逐
,
。
伺 候于 门外 不 敢 他往 亦 不 敢 迫 促 必 侯妇 出 乃 偕 归 岁 时
,
,
戮纂纂纂纂薰黔
一
或 害孚 耐 绳的 硕 桌一
一
…
一
移
尊熟率 六幸耸 李 片 燕界 粉
,
二
人 类 归 属 于 大 自然 生 存 于 大 自然 既 受 自 然 界 的 恩
,
,
惠 又 受 自然 界 的 限 制
,
,
。
水 旱 风 暴 地 震 滑 坡 山崩 海 啸 瘟
, ,
。
,
,
疫 虫 害 不 一 而 足 自然 灾 害使 人 类 曾经 付 出过 难 以 数计 的
,
代 价 因 之 人 类 对 自然 灾 害 的关 注 由来 已 久 从 最 早 的对
,
风 雷 雨 雪 及 大 自然 中 一 切 人 力 所 不 能 左 右 的 自然 现 象 的 敬
畏 崇 拜 到 逐步 认 识 了 解各 种 自然 现 象 并 建 立 各 种 学 科
,
、 、
、 、
、
、
,
诸 如 夭 文 地 理 历 算 地 理 灾 害 学 气象 学 等 多 种 学 科 对
,
各种 自然 灾 变 现 象分 门别类 的 展 开 研 究 表 明 了人 类 对 自
,
然 王 国 由无 知 到 自觉 认 知 的渐进 发 展 过 程 正 像 表 义 的方 块 汉 字 有别 于 其 他 表 音 文 字 一 样 中 国
,
人 对 自然 现 象 及 其 变 异 的 认 识 有 着 自 己 完 整 的 理 论 和 实 践 从 敬天 保 民到 夫 人 合一 从 究 天 人 之 际 到 强 调 人 与 自然
,
和 谐 体 现
了 中华 民族 古往今 来对 自然 王 国 的哲 学 思 考 , 从
,
《 尚书 》 尧典 》 日 月 星 辰 的 注 意 到 历 代 正 史 之 中对 各 种 《 对
、
灾 异 现 象 的详 细 记载 从 卷 轶 浩繁 的方 志对 灾 祥 的 采 撷 到
,
历 代 实 录 对 各 地 灾情 的详 尽 记 录 表 明 了 中 国 人 对 自然 灾
,
变 研 究 上 的丰富 实践 唯 其如 此 我 们的先 民 为 我 们今天 的
,
—
一
一
一
滋 幸
一
一
一
陈泽奎 一
富 有 一 半耗 损 在 各种 自然灾异 之 中
这 种说 法 可能有 些 过
分 但 灾 害 造 成 的 损 失 确 实是 巨 大 的 自然灾 害 对 人 类 的 生
,
存 威胁 是严 酷 的
。
我 国 是 一 个 灾 多 灾 重 的 国 家 新 中 国 成 立 以 后 每年 都
, ,
。
有各类 目 然 灾 害 发 生 全 国 约 有 一 半 以 上 的 人 口 和 占 全 国
总产值
以 上 的 工 农业 处 于 洪 水 和 其 他 灾 害 的 威 胁 之
,
,
。
下
一 般年 份
,
。
我 国 农 作物 受 灾达 一 亿 亩 每年 因 灾 少 收
,
粮 食近
亿公 斤 因 灾 毁 损房 屋
。
万 间左 右
仅此 两
口
项 年 直 接 经 济损 失 达 多 事 实不 容乐 观
,
亿元 左 右 每年受 灾 人
, ,
亿
有 鉴 于 此 我 们认 为 对 自然 灾 害 学 的 研 究 不 仅 历 史
, ,
、
地 摆 在 当 代 人 的 面 前 而 且 现 实 也 迫 使 我 们不 得 不 进 行 切 实可 行 的调 查 研 究 掌 握 自然 灾 害 发 生 的规 律 寻 求 防止
, ,
。
或 减 轻 自然 灾 害 的行 之 有效 的 途 径 和 方 法
,
对 于 自然 灾 害
。
学 的研 究 是 历 史 赋 予一 切 有 识 之 士 的重大责 任
,
就 区 域性 自然 灾害发 生 的 机 率 而 言 我 国 是 世 界 上 自
, ,
、 、
、 、
然 灾害发 生 较 为颇 繁的 地 区 之 一 如 果就 我 国 而 言 西 北 地
,
、 、 、
灾 害学 研 究 积 累 了丰 富的理 论 和 实践 资料
,
区 自古 以 来就 是 自然 灾 害 的高 发 区 早 水 雹 霜 风 等 气
、
科 学 技术 的 日益进 步 曾经 使人 类 在 利 用 自然 改造 自
,
象 灾害 地 震 滑 坡 地 陷 泥 石 流 等地 表 灾 害 瘟疫 病 虫
,
、
然 方 面 取 得过 辉煌 的成就 但 自然 灾 害给 人 类 生 命 和 财 产
,
害 鼠害 等 生 物 灾 害 几 乎 连 年 不 断 不 仅 使 西 北 地 区人 民
,
、
,
造 成的损 失 同样 是惊人 的
,
。
据 联 合 国 估算 全 世界 每年大
,
生 命 财 产 蒙 受 了严 重 损 失 而 且 一 直是 制 约 西北 地 区 社 会
,
约发生
起严重 自然灾害 平均每起灾害造 成经济损失约
,
,
经 济发展 的重要因素
亿 美 元 死 亡 人 数约
人
。
最 近 即 年 中 全世 界 受
, ,
,
、
客观 地 说 与沿 海 地 区 相 比 西 北 地 区 幅 员 辽 阔 可 资
, ,
,
自然灾 害
影 响的 人 口 多达
亿 美元
家可归
和
。
亿
千 万 人 财 产报 失近
万人 丧生
, ,
利用 的 自然 资 源 丰 富 人 口 密度 相对较低 具 备 了发 展 生
, ,
其 中一 些 大 的 自然 灾 害使数 十万 人 丧 生 如
万 人无
产 振 兴 社 会 全 面 发 展 的基 本条 件
、
。
但从 历史 上 看 整 个 西
,
年 一 次强 旋 风 曾使 今 巴 基 斯 坦 近
年 代波 及 非 洲
。。 多 万 灾 民流 离 失 所
北地 区 在 经 历 了 汉 唐 等个 别时期的繁荣 之 后 随着全 国 经
,
个 国 家 的早 灾 仅 在
,
年
济重 心 的南 移 西 北 地 区 的颓 势 就 已 不 可 遏 制 地 呈 现 了 出
,
年 就导致 “ 万 人 饿死 约
,
。
亿
,
千 万 人 处 于 饥俄
来
至 近 代 以 来 这 种颓 势 不 仅 没 有 得 到 遏 制 而 且 愈 益 明
,
,
状态
有 人 说 人 类 创 造 的 物质 财
,
。
显 在 中原 及 南 方 人 士 眼 里 西 北 地 区 就 是 荒 凉
,
‘
“
”、“
贫清
,
”
、
糕 棕 喜 庆 酒 肉 给 赏频 来 醉 之 饱 之 则拜 妇 之 赐
, , , , ,
。
”
这段史
担 者 所 以 当 时 的 男 子 在 家 庭 生 活 中处 于 绝 对 支 配 地 位 男 尊 女 卑 的 现念 就形 成 了
,
。
料 正 说 明 由于 家 庭 经 济 结 构 发 生 了 变 化 男 女 在 家 庭 经 济
生 活 中的 作 用 不 同 在家 庭 中 的 地 位就 有 所 改变 父 权 制 确 立 后 男 子 在 经 济 生 活 中居 于 主 导 地 位 是 生 产 中的 主要 承
,
,
可是 一 旦 社 会 经 济 生 活 发 生 了 变
。
化 男 乡 花 家 庭 中的 地 位就 随 之 变 化 常熟 丐 户 男 女 地 位 的
颠 倒 是最 好 的说 明
,
。
注
释
《 ① 隋书 突 厥 传 》 《 卷八 十 五《百 官 志 》 ② 元史》 《 卷 ③ 元 史 》 一 百 八 十 四《王 克 敬 传 公 《 ① 元史 》 卷九 八《兵 志 》 《 卷 ⑤ 元 史 》 一 百 零 五 《刑 法 志 斗
。 。
・
。
⑦叶 子 奇《草木 子 公卷 四 《余 址 谊 公
《 ⑧ 元史
・
。
见 明 亥北 族 列 女 传 》 引 《蒙 古 源 转
卷 刑法志 》 一
,
。丁 二
流
》
。
李
。
《 卷 ⑨ 元 史 》 一 。 五 《刑 法 志 《 卷 ⑩ 续文献通 考 公 一三 六
。
,
・
《 ⑧ 元
史
・
刑法志
》
。
。
殴 》
。
卷 ⑥《元 史 》 一 百 四 十 六 《耶 律 楚 材
《 ⑩ 中 国 侣 妓 史 乡王 书 奴 著 《 户 ⑩ 元典章 》 部四
。
传
》
。
《新 元
史 》 二 卷
一
七 表一
,
,
作者 单 位 兰 州 大 学历 史 未 责任编辑 汉 河
嘟澎矍霎 矍粼黝
论 元代 的收 继 婚
翟宛华
元 代 的 统 治 者 原是 北 方 落 后 的 少 数 民 族 有 许 多 落后
,
,
—
。
一
因 郭 乞 驴 朱 给李蛾 儿 下 财 故 郭 冬 儿 再 依 理 下财 求 娶
,
、
。
的 婚 姻 习 俗 婚 姻 生 活 呈 现 出多 种 多 样 的状 况 收 继 婚 就 是
,
叔 已 收继 寡 嫂 可 再 收 继未 结婚 的嫂嫂
, , ,
。
至 元 七年 二
元 代统 治 者进 入 中 原 以 前 的 主 要 婚姻 形式 进 入 中原 后 经
,
。
月 胡 茶 哥 与 次 男 刘 二 为妻 刘 二 身死 小叔 刘 三将嫂嫂 阿
,
过 汉 民族 的 影 响 收继 婚 俗 逐 渐 削 弱 而 汉 民族 的贞 节 观 念
,
,
郭 在 服 内 收继为 正 妻 又 将 原订 妻 胡 茶 哥 依 理 下 财求娶为
逐渐强 化
。
本 文 主要 论 述 元 代 收 继 婚 的 具 体 内容 和 蒙 汉 人
妻
。
民 融 合 中 的相互影 响 及其 实质
收 继 婚 的 限 制 在 蒙古 人 的婚俗 中还 有 以 下 几 种情 况
,
收 继 婚 的 具 体 内容
收 继 婚 是 蒙古 游 牧 民 族 时代 一 脉 相 传 下 来 的 习 俗 是
,
是 不 能 收继 的
嫂
继‘
、
。
、
兄 不 能 收弟妻
、
,
、
远 房 小 叔 不 得 收继 寡
,
、
收 继 人 若 已 结婚 或仅 定婚 而女 未 过 门者 不 得 收 继
,
他们 进 入 中原 以 前 的 主 要 婚 姻 形 式 蒙古 是 突厥 的 后 裔 蒙
,
。
守 志 妇不得 收继
、
侄儿 不 得收继 婶母
。 。
,
、
抱 乳 小叔 不得 收
,
・
古 的祖 先就 是 突 厥 人 突 厥 本是匈奴 的别族 匈 奴 实 行 收继
,
。
应继 人 出家者 不 得 收 继
,
若违犯 收继 婚 的这 些 限 制
,
。
婚 突 厥 之 俗 也 是 父 兄 死 子 弟妻 其 群母 及 嫂
习 俗 所 以 柯 肋 态 在《新 元 史 》 一 句 话就 说 第
,
。
,
“
”
①
的收继 婚
。
就要 受 到 法 律 的 惩 罚
,
从 这些规 定中可 以 看 出他 们 的 收 继
“
蒙古 之 先 出
范 围 只 许 弟 收 兄嫂 子 收 庶 母 且 以 服 阅 为 限
于 突厥
”。
直 接 了 当 的说清楚 了 蒙古 婚 俗 的起 源 问题 这 种
,
・
蒙 汉 婚 俗 的相 互影 响
元 代是 我 国 历史 上 出现 的 又 一 次规 模空 前的统 一 各 个 少 数 民 族 和 汉 民 族 在统 一 政权 的范 围 内一 直斗争都 很
,
婚 俗 的具 体 内 容 正 如 元代 客 卿 马 可 写道
之母
“
, ,
波 罗 在 他 的游 记 中
, ,
父死 之 后 其子可 取 其 所遗 之 众 妻 但 不得 取 其 生 身
兄 弟 不 能 取 自 己 的姊 妹 为 妇 但 兄死 之 后 弟 却 可 取
。
激烈
蒙 古贵 族 进 入 内地后 为 了 防止 被 汉 民 族 所 同化 采
, , ,
嫂子 为 妻 各 种 结合 都 须经 过 庄 重 之 仪 式
”。
《新元 史
・
李士
,
取 了 许 多 防范 措 施 来保 护
原有 的蒙古 游 牧 民 族 的 风 俗 习
瞻传
,
》 写道 中
,
“
其 法 父 死 子 妻 庶 母 兄 死 弟 妻 诸嫂 伯 叔
,
,
,
,
惯 为此 蒙古统治者 把 全 国 各族 人 民 划分 为 四 个 等级 从而
确 定 了 蒙古族 高于 其他 民族的优越地 位
、 。
死 侄 亦 如 之 其 目的 盖 欲 守其 家 产 也
, , ,
,
说 明元 代 收 继 婚 的范 围 只 许 弟收兄嫂 子 收庶母 且 以服 阂为限 根 据判例
。
‘
’
”
。
并 规 定 蒙古 族 在
、
政 治 法律上 的各种特权 如蒙古 族 官有常 职 位有常 员
其 长则 蒙古 人 为 之
,
“
,
及 律 文 所 载 收 继 婚 可分 为 长 辈收 继 婚 和 平 辈 收继 婚 长 辈 收 继 婚 就是 后 妻 可 嫁 子 《蒙古 儿 史 记 》 十 九 记 卷
,
。
”
“
汉 人 不 得 与军 政
。
”
。
。“
以 兵 籍 系军
,
,
机 重 务 汉 人 不 阅其数 人 勿 还 报 许诉 于 有 司
,
,
,
”
④“ 。
诸蒙古 人 与 汉 人 争 殴 汉 人 汉
“
载
,
“
次忽 阑 者 曰 古
, ,
剔 速 可敦 木 乃 蛮塔 阳 罕 亦 难 察 之 后
, , , , , ,
”
。
元 律并 规 定
诸杀人 者死
”
。
但
妻 而 察 死 以 国 俗 再 适 其 子 塔 阳 罕 太 亦 不 合 盛 年 色美 而
性严 明 骄贵 部 众 颇 畏 服 之 乃 蛮败 亡 为 成 吉 思 汗 所 获 依
是 蒙古 人 打 死 汉 人 不 偿 命 由 于 蒙古统 治者 推 行 民族 压 迫 政 策 汉 族 的封 建 文 化 与蒙古 游 牧 文 化 的 冲 突 始 终存 在 着
蒙古礼成婚 有 宠
,
”
。
代 表 部分蒙古 奴 隶 主 贵族 的大 臣 别 迭 等 人 提 出
。
“
汉 人无 补
,
记 平 辈收 继 婚 就 是 弟可 收嫂 在《新元 史 》 载
,
,
“
世祖女
于 国 可悉 空 其 人 以 为 牧 地
,
”⑧
的 主 张 想 把 中原 地 区 也 变
,
囊 家 真 封鲁 国 大 长 公 主 始 适 斡 罗 陈 为 继 室 改 适 纳 陈子
,
,
成 牧 场 由于 汉 化 了 的契 丹 人耶 律楚 材 的极力 反 对 才未付
帖木 儿 即斡 罗 弟
, , ,
,
再 适 帖木 儿 之 弟 蛮 之 台
,
。
”
。
斡 罗 陈袭 万
诸实施
、
。
这 个 主 张表 明初入 中原 的蒙古 贵族对 汉 文 化 所 采
。
户 娶完 泽 公 主 公 主 死 继 娶 囊 家 真 公 主 后 来 斡 罗 陈被 弟
取 的排 斥 态 度
因此 元 代 皇 帝 不 习汉 文 不 懂 汉 语 又 禁 止
,
、 。
、
兄 尔瓦 台杀 斡 罗 陈的 又 一 个 弟 弟 叫 帖木 儿 继 娶 囊 家 真 公
,
汉 人 南 人 不 得 习 学 蒙 古 色 目文 字
,
。
蒙 古统治者为 了稳 固
主 这是 平 辈 收 继 婚 中 的一 个 典 型 例 子 但 弟 收 嫂 又 有 以 下
。
。
在 汉 地 的 统 治 在某 些 方 面 不 得 不 采 用 宋代 以 来 的传统 习 俗 而 蒙 古 的一 些 游 牧 民 族 的 习 俗 也 顽 固地 保存 下
来 蒙
,
几 种情 况
、
叔 可 接 兄作 出舍 婿 收继 寡 嫂
,
。
至 元 三 年三 月 召 到 刘
,
。
汉 婚 俗 互相 影 响着
、
、
。
瘦 汉 为 许德女 许迎 仙 的 十 七 年 出舍 女 婿 并 立 有 婚 书 刘 瘦
汉 未 曾住满年 限 不 曾令 女 迎 仙前 去 刘 瘦 汉 死 其 弟 刘 键
,
,
首 先 谈 收 继 婚 对 汉 人 的影 响
,
。
元 代 统 治 者 虽 曾多 次 下
,
令 禁 止 汉 人 南 人 色 目人 非 本俗 不 得 收继 由于 法 令 规 定
不 严 格 措 施 不 得 力 对 于汉 人 当 中实行 收继 婚者 并 未 产 生
,
键 便 在许 德家 内收 继 嫂许迎 仙 出舍 另 居
、
。
,
。
小叔 收阿 嫂 郑 窝窝 兄 郑奴奴身死 郑 窝窝 收 兄嫂 王
,
。
多 大 约 束力
,
《元史
・
文 宗纪 三 》 讲
, , ,
“
至 顺 元 年 九 月 救诸 人
。
银银 为妻
、
非其本 俗 敢 有弟 收 其嫂 子 收庶 母 者 坐 罪
。
”
《元 史
,
・
刑法
叔 可 收 继 未 结 婚 的嫂 嫂
,
《元 典 章 》 中记 载
男 郭 乞驴
,
曰 志 》
,
“
诸 汉 人 南 人 父 没 子 收 其庶 母 兄没 弟收 其嫂
,
‘
、
与李 蛾 儿 定婚 郭 乞驴 身 死 令 次 男 郭 冬 儿 以 叔 收 嫂 接 续
,
者 禁 之 禁 色 目人 勿 娶 其 叔 母
, ’
《元典章
・
十八
・
户部 四 》
汉 儿 人 不 得 接 续条
, , ,
“
至 元 七 年 八 月 … …法 司检 详 得 旧 例
,
,
录 》 载一 个很有 代表 性的史 实 元 代 中书 阔 阔歹 曾 娶 了 个 记 高 丽 女子 为 妾 阔 阔 歹 生 病 死 后 他 的 儿子拜 马朵 儿 赤 就 想
, ,
汉 儿 渤 海 不 在 接 续 有 服 兄 弟 之 妻 移 准 中书 省 咨 议 得 旧
,
例 同类 自相 死者 各从 本 俗法 其 汉 儿 人 不 合 指 例 比及通
,
娶 这个 美貌的庶母为 妻 她 不 答应 于 是 拜 马朵 儿 赤就 请 示
,
行定夺 以 来 无令 接 续
,
”
。
因 此 收 继婚 在 民间普遍 起 来 尤 其
,
・
皇 上 并得 到 了批 准 高丽 女子 于 是逃 到 尼 姑 庵 还 是 被官 府
,
在 农村及 边远 地 区 很盛行 《王 伟文忠集
云 墓表 》
“
, , ,
卷二 十四
。
・
俞金
,
抓 回 去 了 在 官府 她 被酷 刑 拷打 要 她 服从 圣 旨去做拜 马 朵
,
元 既 有 江 南 以 豪 侈粗 庚 变礼文 之 俗 未数 十年
”
,
儿 赤 的妻子 当时就有 人 说
,
“
谁 没 有妻 子 儿女 能 够这 样守
, , ,
蓝续 狙押 骨 化 风 成 而 宋之 遗 习 消灭 尽 矣
。 、
节的应 该是 一 件 幸 事 反 而 要 间 罪 这 恐 怕 不 是 治 国 所 值 得
提 倡 的方 法 负责这 个案子 的 国 公 阔 里 吉 思 认 为很 有 道 理
,
。
元 代 蒙古族 对 于 妇 女再 婚 和 娶 寡妇 并 没 有耻 辱 的观
念 成吉 思 汉 就 是 以 灭 敌 国 夺其 所 有 纳 其妻 女 为 乐 事 的
, ,
。
于 是 从 中劝 解 把 这 个 高 丽 女子放 了 回 去 这 个 事 件 不 但 证
如 乃 蛮部首 领太 阳 汗所 宠 爱 的 一 个 妻 子 古 儿 别速 在 太 阳 汗被 杀后 被成 吉 思 汗所 娶 成 吉 思 汗 有 时也 将 自己 的 妃 子
,
。
实 元 代有婚 姻 不 讲 辈份 的遗 俗 同 时 更 证 实 蒙 古 族 很 快 受
,
到 汉 族 贞 节 观 念 的 影 响 适 应 了汉 婚 俗 元顺帝 时 监 察 御 史
,
。
赐 人 如 曾将 亦 必 合别 吉赐 给怯 台那 颜 这 些 都说 明处 在 十
。
女真 人 乌古 孙 良祯也 曾经 从 礼制 的 角 度对 蒙 古 人 的 收继 婚 俗 作猛 烈 批 评 他 认 为 不 管是 蒙古 人 还是 色 目人 都 应 该 遵
,
三世 纪 的蒙古 民 族 并 不 要 求妇 女 守 节 男 人 死 了可 以 改嫁
,
,
活着 也可 以 嫁 人
,
理 学 家 那种 娶 失 节 者 自己 不 免 也 失节 的
。
守 汉 人 的 纲 常 上 至 皇 帝 下 至 庶 民 都 必 须遵 行 汉 族 的 婚姻
,
观念 对 他 们 没 有什 么 影 响
屠 人 妻的故 事
,
元 代 还流 行 一个太子 真 金 娶
, ,
。
礼制 从 而 将社 会 纳 入 万 世不 变 的 传统 道 德规范之 中 要 求
, ,
“
世 祖 生 子 口 哑 即裕 宗 及 壮 当有 室 使 其
,
。
废 除收 继 婚 的 习 俗
于 是 元 代 皇 帝 下 诏 书 禁 止 色 目人 娶 叔
游 都 市 使 泽 其意 之 所可者为 妻
娶之
。
独指 一 屠 人 妇 世祖 即为
,
伯之 妻
元 代 这 种落 后 的 收继 婚被视 为‘ 种耻 辱 于 是 连 刑 法
,
”
。
这 虽 然 是 个 传说 也 反 映 了 元 人 并 不 看 重 贞 节 观
,
、
念 因此 在 制 定 婚 姻法 规 时保 留 了 许 多 游 牧 民族 的婚 俗 法 律 允 许妇 女 离婚 改 嫁
, ,
,
。
上 也 明文规 定
,
、
“
诸 兄 收 弟妇 者 杖 一 百七 妇 九 十 七 离 之
,
,
,
。
《元 史
・
刑法 志 》 定 规
。 。
“
诸 夫 妇不 相
・
… …诸 居 父 母 丧 奸 收 庶 母者
,
,
,
各 杖 一 百 七 离 之 有官 者除
,
, ,
睦 卖 休 买 休者 禁 之 违 者 罪 之 和 离者不 坐 … …须 约 以 书
。
名 诸 汉 人 南人 父 没子 收 其 庶 母 兄 没 弟收其 嫂 者 禁之
,
。
契 听 其 改嫁 峋 而 且 判 决 离婚 也 极 为 容易 法志 》 记载
“
, ,
据《元 史
,
,
刑
。
诸 姑表 兄 弟嫂 叔 不 相 收 收 者 以 奸 论
,
。
”。
由于 社 会 的进 步
,
,
诸 以 非 理 殴 伤妻妾 者 罪 以 本 殴 伤论 并离 之
,
, , ,
引起 元 代 蒙 古 人 婚 姻 观 念 的 变 化
在 元 代 的 烈 女 传 中记 载 了好 多 守 节 的 寡妇 婆 家都 同
若 妻 不 为 父母悦 以 致 非理 殴 伤 者 罪 减三 等 仍 离 之 诸 职 官 殴 妻 堕 胎 者 答三十 七 解 职 期年 后 降先 品 一 等 注 边 远
一 任 妻 离之
,
。
意
她 们改嫁
,
。
“
周 氏 泽 州 人 嫁 为 安 西 张 兴 祖 妻 年二 十 四
,
,
,
,
”
⑧
在元 贞元 年 公 元
,
年 十二 月 枢 密
,
。
兴祖 段 舅姑欲 使再 适 周 氏 弗从 曰
, , ,
,
‘
妾 家祖 父 皆早 世 妾
,
、
院 曾拟 定 一 个 军 人 亡 段 后 家 属 安 置 办 法 的条 例 规 定 军 人
死后
, ,
祖 母 妾 母 并 以 贞 操 闻 妾 或 中道 易 节 是 忘 故 夫 而 辱先 人
,
“
抛下 妻 室 若 有 必 合 收 继 者 依 例 收 继
,
如 无应 收 之
,
也 妇 忘 故夫 不 义 辱 先 人 不 孝 妾 不 为 也
,
,
。
’”
在 元 代 寡妇
, , ,
,
人 从其 所愿
,
”。
经礼部 审 议条例 后 同意执 行 中 书 省 准 呈
, , ,
再 嫁是允许 的 可是这 些 妇女 受 宋代贞 节 思 想的影 响 以 守
可 以 看 出蒙古 族 的 男子 把 收 继 看成 是 一 种权 力 没 有 妻 室 的 要 收 继 有 妻室 的 也 要 收 继 连 有 些 要 求 守 节 的妇 女 也 被迫 收继 这种婚俗 始终不 能 革 除
。 。
节 为荣 并有一 些 娟 妓 为 情 而 守 节 如 汪 怜 怜 湖 州 名妓 也
涅 古 伯 德 历 尝 属 意澎 汪 隽发 尼 寺
。
・ ・
一 乃 遣 媒约 备财 礼 娶 之 德三 载 死
,
, ,
、
,
时公 卿 士 大 夫 有 往访 之 者 汪 故 毁 其形 以 绝
。
“ 到 明朝 建 国初 年 朱元 卑 曾禁 止 收继 婚 《明大 浩 》关
, ,
狂念
。
卒 志于 尼
,
娟 妓 向来 被 人 们 认 为 是 放 荡 没 有 廉 耻
,
。
于 婚 姻 方 面 太 祖 严 禁 依元 习 同姓 两 姨 姑 舅 为婚 弟 收 兄
, ,
,
之 心 的人 但 她 们能 为 意 中情 人 守 节 是难 能 可 贵 的
, ,
更有
妻 子承父妾 等胡俗
, , , ,
”
宣 宗宜 德 四 年 诏
, ,
“
凡犯 不 孝及委父
, ,
甚 者 效法 节妇 断手 之事 认 为妇女 守节 不 但 不 能涉及 性 的 淫污 连 皮肤手 臂 也 不 能为男子 接触
,
。
妾 收 兄 弟 之 妻为妻 一 切 败 伦 伤 化 者 悉 送 京 师 如律 鞠 治 若武官 及 其子 弟 有犯 此 者 不 许 复 职 承 袭 水 为 定 制 云
云 气 明律
,
・
元 代 明 善 著《节 妇 马
, ,
。
氏传
》 载
,
“
大 德 七 年 十月 乳 生 疡
, , ,
,
,
或 曰 当 迎 医 不 尔且 危
”
记 婚姻 门娶 亲 属 妻 妾条 》 载 若 收父祖 妾 及 伯
。
马 氏 曰 吾 杨 氏寡 妇 也 宁 死 此 疾 不 可 男子 见 竟 死
,
,
妇女
,
叔 母 者 各 斩 若 兄亡 收 嫂 弟 亡 收 弟妇 者 各 纹 妾者 减 二
,
,
,
,
的体 肤 给 男 子 看 见 都 认 为 是 受 污 辱 贞 节讲 到 这 步 田 地 的
。
等
在 成 化 十 一 年 正 月 定亲 属 相奸 罪 例 时 陕西 宜 川 县 民
,
真 是 抹 杀 人 性 后 世 妇 女 有 病 讳 医 可 能 也是 宋 元 以 后 盛行
元 末还 有 一 件 殉 节 的事 更 令 人 咄 咄 不 平 张
士诚 的女 婿 播 元 绍 先跟 张 士 诚 造 反 后 来张 士 诚 投 降 了元 朝做 太
,
,
。
冯 子 名 兄亡 妻其嫂 法 司拟 以 逆 天 道 坏 人 伦 拟 纹 仍 通
,
, ,
,
,
,
中外 有 犯 类 此 及 亲 属 相 奸 者 并 依 此 例 从 之
,
,
,
,
。
明包 汝
,
记 揖《南 中 纪 闻 》 载 这 样 一 条 史料
“
湖 北 群 邑 … …其 弟 配
,
。
,
嫣嫂 兄收 弟媳 已视 为 常事
, , , , ,
”
当 时老 百 姓 已 习 惯 于 这 种婚
。
尉 元 绍 也跟 着 做 了 官 明太 祖 朱 元 璋 起 兵 时 派 遣 大将徐
,
,
俗 流 毒很深 虽 然 严 刑酷法 也 不 易 改
,
、
达 等 围 姑 苏 苏州
,
播 元 绍 出战 当 时潘 元 绍 有 七 个 妾 对
,
, , ,
其 次谈 汉 人 贞 节 观 念对 蒙古 人 的 影 响
,
。
蒙古 人 入 主 中
,
她 们说
, ,
“
我受 国 重 寄 义 不 顾 家 脱 有 不 宿 诫若 等 宜 自引
,
。
原 后 受 汉 人 尤 其 是 宋 代 以 来 贞 节观 念 的影 响 可 以 收 继
为 婚 的 范 围逐 渐 缩 小 变 得 有条 件 了 一 般 只 是 嫡 子 娶庶 母
决 毋 为 人 嗤也
继死
。
”
一 妾跪 而前 曰
,
“
主 君 遇 妾厚 妾终无二
,
心 请 及 君 时死 以 报 毋 令 君 疑 也
”
遂 趋 室 自德 其他 六 人 相
,
。
为 妻 婶 子嫁 给 侄儿 的现 象 一 时还 没 有消 失
,
。
陶 宗仪《辍耕
潘 元 绍 为 了让 七 个 妾 为他 守 节 甚 至 逼 死 她 们 但潘
鬓 霎翼 鬓薰鬓羹 羹 羹
元 绍 并 没 有 身 为 元 死 而 是 投 降 了 明朝 可 是 他 的 七 个 妾 对
,
。
渐戒 除
。
妇 女 的贞 节观 念 开 始 产 生
。
他 又 是 何 等 的顺从 和 忠 诚 呢 事 诗曰
,
,
于 是 陈 基 作《群珠碎 》 咏 此 诗
,
“
绣 坟 刺 绮 春纤 长 兰 膏 髻 鬓 琼 肌 香 芳 年 艳 质 媚
。
花 月 三 三 两 两 红 鸳 鸯 翠 靴踏 云 云 帖妥 海 棠 露 湿 胭 脂 朵
,
。
冶情 纷 作 蝶 恋 春 新 曲从 翻 玉 连 琐
,
。
画 堂 一 笑天 沉 沉 扬 眉
,
。
一 笑 轻 千 金 明珠 买 得 绿 珠 心 欲 挥 鱼 肠 扫 妖慧
,
,
、
主 君 勿疑
,
心 似 醉 一 官 瘾击 群珠 碑 万 卿前 铁 马 嘶 寒 风 夺 勋 解使 归 元 戎
”
之耸 见 偶 录 从 己载
,
“
苏州 城 北 大 杨家 巷 有 七 姬 庙 庙 址
燕潘 氏 敖 园 西 一 绒 塑 有 七 姬 小像 相 传七 女 常 于 此 地 显 著
灵 异 故 为立 庙
,
。
”
元 朝对 于 夫 死 欲 守 制 的妇 女 规 定 舅 姑 不 得 将 她 改 嫁 为 了强 化 守 节观 念 统 治 者首 先 从 命 妇 身上 开 刀
典 章 》 明确 规 定 中
,
,
,
。
所 以《元
,
“
命 妇 夫 死 不 许改 嫁
, ,
” ,
并 在 行 文 中指 出
,
男 有重 婚 之 道 女无 再 醒 之 文 生 则 同室 死 则 同穴 古 今之
,
义也
,
夫 亡 守 节 之 妇 有 司
为 之族 表 门 间 朝 廷 每降德 音其
, ,
于 义 夫 节 夫 未 尝 不 为 之 褒谕 所 以 重 风 化 之 原 也
, ,
近 年以
,
来 妇 人 夫 亡 守 节 者 甚 少 改嫁 者 历 历有 之 乃 至 齐 衰之 旧 未 于 花 烛 之 筵复 盛 伤 风 败俗 莫 此 为 甚 … …既 受 朝 之 后
, , , ,
, ,
。
若 夫 子 不 幸 亡 段 不 许本妇 再 醒 立 为 定式 如 不 遵 式 即 将
所 受 宣效 追 夺 断罪 离异
, , , ,
。
此 外 还 有 蒙古妇 女 中的 脱 脱
,
尼 雍 古 刺 氏 祥哥 刺 吉等都 是 以 坚 决 的 态 度 拒 绝 族人 收 继
元代 的 贞 节 观 念 是 蒙 古 人 受 汉 人 婚 俗 影 响的结果 也 是 蒙
古族封 建化的 表现
。
婚 俗 的经 济实质
蒙古 入 侵 中 国 人 民 惨遭 掠夺 社 会 经 济被破 坏 民 间
, ,
—
元 代 的贞节 观 念 与 宋 代存 在着很 大 差 别 其 根 本 原 因
,
。
在 于 蒙 汉 不 同 的婚 制发 展 阶段 造 成 的
,
禾 代 的贞 节 观 念 是
宋 代婚 制 的 反 映 而 宋 代 的 婚制 又 是 与 宋代 社 会 经 济 的发
展 相适 应 的
,
宋 代 特 别 是 南 宋 中国 封 建 社 会 已 经 开 始 走
, ,
。
向下 坡 作为社 会具 体 单位的家庭 也 孕 育 着 变 革 随 之 出现
,
,
的大 家 庭 解体 和 妇 女 对男 子 依 赖地 位的 松 弛 都 将 会 影 响
封 建 社 会 基 础 的 稳 固 为 维 护 腐 朽 的 封 建统 治 首 先 要 维 护
,
, ,
。
家庭 的 稳定 杜 绝 妻子 反 抗 丈 夫 统 治 现 象 的 出现 强 化 男 性 支 配 和 奴 役 女 性 的家庭 关 系 于 是 贞 节 思 想 应 运 而 生 这 种
思 想 是 束缚妇 女 的精神 枷 锁 宋 代 理 学 家 主 张 妇 女 守节 要
,
,
求 一 女 不 事二 夫
”
,
“
”
正 像 程 颐的名 言 所 说
,
。
“
饿 死 事极 小 失
,
节事 极 大
元 代 既沿 袭本族 的婚 俗 仍保 留着 原 来 的 收 继
,
,
婚 和 改嫁 等制度 又 鼓 励妇女守节 明太祖统 一 中原 后 元 代 的统 治 者才退 回 蒙古 旧 地 又
恢 复 了 游 牧 经 济 而 收 继婚 的 风 俗跟 着 又 死 灰 复燃
,
《新 元
,
史
“
满 都 海澈 辰 挞鞍 人 恩 衰 潭罗克拜特 穆 尔 垂 相 之 女
,
,
戊 午年 生 嫁 满都古 勒 汗 为小 福晋
,
,
。‘
生 女博罗 克 沁 及 伊锡
。
克 满都古 勒汗 段 科 尔 沁 之 鸟纳博 罗 特 王 欲 娶 为 妻 满都
海辰 曰
,
‘
君 之 后 裔 若 俱 已 断 绝 则 此亦 君 之 属 族 似 乎 可
, , , ,
行 但 闻 君 之 侄 巴 图蒙 克 称 为达 延汗 达 延 即大 之 异 译
现 在特 穆尔 哈克 处 既有伊 在 我断不 适 他 人
,
,
。
・
’
… …时 满都
。
海澈 辰 年三 十 三 岁 巴 图克 年 七 岁也
, , ,
”
,
满都 海 澈 辰 定婚次年 巴 图蒙克 即达 延 汗 位 于 是 满都 海 澈 辰 将 发 向
上 缠 里 贮 其夫 于 皮 箱内 以 马负 之 加兵 于
, ,
的 婚 嫁 若 依 然 按 照 前 代 的 遗 俗 非财 不 得 那就 无 法 嫁 娶
, ,
。
四 卫 喇特 大 战 于 塔博 尔 图
,
,
携获无 算
。
满 都海 澈 辰 与 巴
,
因 此 不 得 不 采 用 元 代 蒙 古 人 的收 继 婚 俗 以 减轻 聘 财 之 费
,
图克 的婚姻
,
,
如 果依《元 典 章 》 收继 条 例 的限 制 不
, ,
不 但侄 收
这 是 贫穷所 致
。
。
行之 既久 寝以成俗
, ,
。
以 致影 响 到后代
。
婶 母 是 违 法 而 且 年 龄相 差 二 十 六 岁 亦 属 不 合 但退 回 蒙 古
,
婚 俗 受 社 会 经 济条 件 的 限 制 说 明 经 济 状 况 决 定 婚 姻 形 态 在 我 国 采 行 收 继 婚 的 民 族 以 游 牧 为 生 者 占多 数 但
,
的 后 裔 因环 境的变 迁 生 活 习 惯 与 本地 的 土 著 混 合 所 以
,
收 继 婚 也 恢复 了原 来 的 面 目 份 收其 庶 母
,
。
。
如 阿 勒 刺坦 汗 又 以 儿子 的 身
,
很 多农 业 兼 游 牧 的 民 族 也 采 行 收 继 婚
, ,
。
所 以 我 们观 察 经 济
“
哈 屯莫伦 挞 粗 人 赛 那 刺 之 第三 福 晋 也 赛
,
・
制 度对 于 婚 姻 习 俗 的 影 响 不 可 机 械地 单 从 经 济生 活 形 态 方 面 着手 而 应 从 基 本 的经 济构 成 或社 会 的生 产方 式方 面
那 刺 段 其子 阿 勤刺 坦 汗 纳 之 略 明灭 元 后 蒙古 子 孙在 中 国 的 都 要 编入 户 籍 在京 城
, ,
去考 查 才 能 把 握 住 问 题 的 实 质 就 是 在 同 一 国 境 内各 民 族
,
。
的 编 为 乐 户 , 在州 邑的 编 为 丐户 生 活 从 此 一 落 千丈
,
,
。
。
《三
,
社 会 经 济 发展 不 平 衡 婚 俗 文 化 等 也 各 有 差 异
,
,
、
。
十三 世 纪
风 十想 记 》 述 常熟 丐户的 生活 说 叙
,
,
“
丐 户多 在 边 海 之 邑 其
,
。
初期 的 蒙 古 当 时 正 处 于 奴 隶 社 会 的 发 展 阶段 进 人 中 原 后
万 迈 进 封 建 社 会的 门 坎 蒙 古 族 的婚 姻 尚 处 在 从 对 偶 婚 制
,
隶 于 常 熟 者 男谓 之 贫 子 妇 谓 之 贫婆 其 聚 族 而 居 之 处 谓 之 贫巷 初 无 姓 任取 一 姓 以 为姓 而 各 以 种类 自相 婚 配 其
, ,
向一 夫 一 妻 制 的过 渡 阶段
, ,
。
当蒙 古 婚 俗 伴 随 武 力 涌 进 内地
。 。
男 以 索 绚 为 业 常 不 足 以 自给
,
。
妇则 习浆 姐 缝 纫 受 役 于 殷
,
后 对 宋 代 以 来 的 封 建 婚 制 起 了 冲击 作 用 社 会发 展 的规 津
实 高 贵 之 家 所 获 常 百 倍 于 男 司晨 之 势 积 重 于 牡 鸡 由来
, , ,
。
告 诉 我 们 进 步 的 新 制 度 必 然 要 代 替 腐 朽 的落 后 的 旧 制度
元 代统 治 中 国 后 起 初 虽 然 严 防 蒙 古 人 的 汉 化 但 在 当 时
, ,
,
久矣
厥 后 家计 日 足 男子 不 复
理 前 业 衣 冠楚 楚 安 坐 而
, , , , , ,
,
,
食 妇 则为 伴 娘 为 卖珠 娘 为小儿 医 常 以 一 天 而 营 数 业
以 一人而应数家
,
汉 人 生 活 的形 式 要 比 蒙古 人 前进 一 步 所 以 他 们的严 防也
都市 之 中 窈窕 少 女 往 来 如 织 摩 肩 蹬
,
,
。
是 无 效 的 在 元 惠 宗 至 元 时代 收 继 婚 的 津 例 更 改 最 多
”
,
。
。
,
。
“
侄
踵
。
混 杂人 群 恬 不 为怪
,
,
。
然不 事艳妆 色 服 答 止 骨 角 衣 止
,
,
收婶母 之 俗 在 至 元七 年 已 加 限 制 至 正 十三 年 所 谓 叔 可 收 守 志 寡嫂 的 规 定 也 予 以 否 定 这 些 说 明 随 着 生 活 条 件 的 改 变 当 婚 姻 习 俗 不 适 于 现 实 社 会 生 活 时 人 民不 可 能 自动
, ,
“
玄 绢 裙 止 白练 不 倦 袖 不 束 蜕 不 着 红 履 淡 扫 蛾 眉 以 相
,
,
”
。
矜 尚而 已 当有 事 而 出 则 令 其夫或 携 小 囊 或 负 小 筐 相 随
, , ,
于 后 道遇 所 熟 识 则 妇 趋 迎 而 前 殷 勤 欢语 移 时 夫则俯 立
, , ,
。
接 受 蒙 古 族 从 游 牧 民 族 一 跃 而 为 农 业 国 的统 治者 他 们觉
得 有 利 于 他 们的 汉 人 制 度 应 该 接 受 这 是 他 们 对 于 收 继 婚
,
。
,
道 旁 不 敢与其 人 举 手 然 亦 实 不 知其 何许 人 也 至 大 户 家
,
,
妇 则 直 入 闺 阴 与 内主 人 燕 语饮 咦
,
。
日吁 未 及 出 夫则 踢 踏
,
。
态度转 变 的 原 因 加 之 蒙 汉 的不 断 融 合 粗 陋 的 收继 婚 便 逐
,
。
伺 候于 门外 不 敢 他往 亦 不 敢 迫 促 必 侯妇 出 乃 偕 归 岁 时
,
,
戮纂纂纂纂薰黔
一
或 害孚 耐 绳的 硕 桌一
一
…
一
移
尊熟率 六幸耸 李 片 燕界 粉
,
二
人 类 归 属 于 大 自然 生 存 于 大 自然 既 受 自 然 界 的 恩
,
,
惠 又 受 自然 界 的 限 制
,
,
。
水 旱 风 暴 地 震 滑 坡 山崩 海 啸 瘟
, ,
。
,
,
疫 虫 害 不 一 而 足 自然 灾 害使 人 类 曾经 付 出过 难 以 数计 的
,
代 价 因 之 人 类 对 自然 灾 害 的关 注 由来 已 久 从 最 早 的对
,
风 雷 雨 雪 及 大 自然 中 一 切 人 力 所 不 能 左 右 的 自然 现 象 的 敬
畏 崇 拜 到 逐步 认 识 了 解各 种 自然 现 象 并 建 立 各 种 学 科
,
、 、
、 、
、
、
,
诸 如 夭 文 地 理 历 算 地 理 灾 害 学 气象 学 等 多 种 学 科 对
,
各种 自然 灾 变 现 象分 门别类 的 展 开 研 究 表 明 了人 类 对 自
,
然 王 国 由无 知 到 自觉 认 知 的渐进 发 展 过 程 正 像 表 义 的方 块 汉 字 有别 于 其 他 表 音 文 字 一 样 中 国
,
人 对 自然 现 象 及 其 变 异 的 认 识 有 着 自 己 完 整 的 理 论 和 实 践 从 敬天 保 民到 夫 人 合一 从 究 天 人 之 际 到 强 调 人 与 自然
,
和 谐 体 现
了 中华 民族 古往今 来对 自然 王 国 的哲 学 思 考 , 从
,
《 尚书 》 尧典 》 日 月 星 辰 的 注 意 到 历 代 正 史 之 中对 各 种 《 对
、
灾 异 现 象 的详 细 记载 从 卷 轶 浩繁 的方 志对 灾 祥 的 采 撷 到
,
历 代 实 录 对 各 地 灾情 的详 尽 记 录 表 明 了 中 国 人 对 自然 灾
,
变 研 究 上 的丰富 实践 唯 其如 此 我 们的先 民 为 我 们今天 的
,
—
一
一
一
滋 幸
一
一
一
陈泽奎 一
富 有 一 半耗 损 在 各种 自然灾异 之 中
这 种说 法 可能有 些 过
分 但 灾 害 造 成 的 损 失 确 实是 巨 大 的 自然灾 害 对 人 类 的 生
,
存 威胁 是严 酷 的
。
我 国 是 一 个 灾 多 灾 重 的 国 家 新 中 国 成 立 以 后 每年 都
, ,
。
有各类 目 然 灾 害 发 生 全 国 约 有 一 半 以 上 的 人 口 和 占 全 国
总产值
以 上 的 工 农业 处 于 洪 水 和 其 他 灾 害 的 威 胁 之
,
,
。
下
一 般年 份
,
。
我 国 农 作物 受 灾达 一 亿 亩 每年 因 灾 少 收
,
粮 食近
亿公 斤 因 灾 毁 损房 屋
。
万 间左 右
仅此 两
口
项 年 直 接 经 济损 失 达 多 事 实不 容乐 观
,
亿元 左 右 每年受 灾 人
, ,
亿
有 鉴 于 此 我 们认 为 对 自然 灾 害 学 的 研 究 不 仅 历 史
, ,
、
地 摆 在 当 代 人 的 面 前 而 且 现 实 也 迫 使 我 们不 得 不 进 行 切 实可 行 的调 查 研 究 掌 握 自然 灾 害 发 生 的规 律 寻 求 防止
, ,
。
或 减 轻 自然 灾 害 的行 之 有效 的 途 径 和 方 法
,
对 于 自然 灾 害
。
学 的研 究 是 历 史 赋 予一 切 有 识 之 士 的重大责 任
,
就 区 域性 自然 灾害发 生 的 机 率 而 言 我 国 是 世 界 上 自
, ,
、 、
、 、
然 灾害发 生 较 为颇 繁的 地 区 之 一 如 果就 我 国 而 言 西 北 地
,
、 、 、
灾 害学 研 究 积 累 了丰 富的理 论 和 实践 资料
,
区 自古 以 来就 是 自然 灾 害 的高 发 区 早 水 雹 霜 风 等 气
、
科 学 技术 的 日益进 步 曾经 使人 类 在 利 用 自然 改造 自
,
象 灾害 地 震 滑 坡 地 陷 泥 石 流 等地 表 灾 害 瘟疫 病 虫
,
、
然 方 面 取 得过 辉煌 的成就 但 自然 灾 害给 人 类 生 命 和 财 产
,
害 鼠害 等 生 物 灾 害 几 乎 连 年 不 断 不 仅 使 西 北 地 区人 民
,
、
,
造 成的损 失 同样 是惊人 的
,
。
据 联 合 国 估算 全 世界 每年大
,
生 命 财 产 蒙 受 了严 重 损 失 而 且 一 直是 制 约 西北 地 区 社 会
,
约发生
起严重 自然灾害 平均每起灾害造 成经济损失约
,
,
经 济发展 的重要因素
亿 美 元 死 亡 人 数约
人
。
最 近 即 年 中 全世 界 受
, ,
,
、
客观 地 说 与沿 海 地 区 相 比 西 北 地 区 幅 员 辽 阔 可 资
, ,
,
自然灾 害
影 响的 人 口 多达
亿 美元
家可归
和
。
亿
千 万 人 财 产报 失近
万人 丧生
, ,
利用 的 自然 资 源 丰 富 人 口 密度 相对较低 具 备 了发 展 生
, ,
其 中一 些 大 的 自然 灾 害使数 十万 人 丧 生 如
万 人无
产 振 兴 社 会 全 面 发 展 的基 本条 件
、
。
但从 历史 上 看 整 个 西
,
年 一 次强 旋 风 曾使 今 巴 基 斯 坦 近
年 代波 及 非 洲
。。 多 万 灾 民流 离 失 所
北地 区 在 经 历 了 汉 唐 等个 别时期的繁荣 之 后 随着全 国 经
,
个 国 家 的早 灾 仅 在
,
年
济重 心 的南 移 西 北 地 区 的颓 势 就 已 不 可 遏 制 地 呈 现 了 出
,
年 就导致 “ 万 人 饿死 约
,
。
亿
,
千 万 人 处 于 饥俄
来
至 近 代 以 来 这 种颓 势 不 仅 没 有 得 到 遏 制 而 且 愈 益 明
,
,
状态
有 人 说 人 类 创 造 的 物质 财
,
。
显 在 中原 及 南 方 人 士 眼 里 西 北 地 区 就 是 荒 凉
,
‘
“
”、“
贫清
,
”
、
糕 棕 喜 庆 酒 肉 给 赏频 来 醉 之 饱 之 则拜 妇 之 赐
, , , , ,
。
”
这段史
担 者 所 以 当 时 的 男 子 在 家 庭 生 活 中处 于 绝 对 支 配 地 位 男 尊 女 卑 的 现念 就形 成 了
,
。
料 正 说 明 由于 家 庭 经 济 结 构 发 生 了 变 化 男 女 在 家 庭 经 济
生 活 中的 作 用 不 同 在家 庭 中 的 地 位就 有 所 改变 父 权 制 确 立 后 男 子 在 经 济 生 活 中居 于 主 导 地 位 是 生 产 中的 主要 承
,
,
可是 一 旦 社 会 经 济 生 活 发 生 了 变
。
化 男 乡 花 家 庭 中的 地 位就 随 之 变 化 常熟 丐 户 男 女 地 位 的
颠 倒 是最 好 的说 明
,
。
注
释
《 ① 隋书 突 厥 传 》 《 卷八 十 五《百 官 志 》 ② 元史》 《 卷 ③ 元 史 》 一 百 八 十 四《王 克 敬 传 公 《 ① 元史 》 卷九 八《兵 志 》 《 卷 ⑤ 元 史 》 一 百 零 五 《刑 法 志 斗
。 。
・
。
⑦叶 子 奇《草木 子 公卷 四 《余 址 谊 公
《 ⑧ 元史
・
。
见 明 亥北 族 列 女 传 》 引 《蒙 古 源 转
卷 刑法志 》 一
,
。丁 二
流
》
。
李
。
《 卷 ⑨ 元 史 》 一 。 五 《刑 法 志 《 卷 ⑩ 续文献通 考 公 一三 六
。
,
・
《 ⑧ 元
史
・
刑法志
》
。
。
殴 》
。
卷 ⑥《元 史 》 一 百 四 十 六 《耶 律 楚 材
《 ⑩ 中 国 侣 妓 史 乡王 书 奴 著 《 户 ⑩ 元典章 》 部四
。
传
》
。
《新 元
史 》 二 卷
一
七 表一
,
,
作者 单 位 兰 州 大 学历 史 未 责任编辑 汉 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