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实现民主执政是中国共产党的本质要求,也是我当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对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和作用。而统一战线的包容性、民主性、协商性、团结性特定点决定了其与实现党的民主执政具有耦合性。我们可以通过不断完善统一战线的内容和形式,促进党执政方式的转变。 【关键词】民主执政;统一战线;耦合 执政方式就是执政党为实现执政目标,履行执政职能而采取的执掌、调控、支配、制约国家权力的方法、手段和途径,是执政理念、方略、体制、基础和资源的反应。《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议》明确指出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就是要实现民主执政,怎么实现呢?决议明确了途径——“需要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需要依靠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和党外知识分子,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其他社会阶层人士,需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巩固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及一切热爱中华民族的人们的大团结。”党执政的历史经验证明,善于运用统一战线的方法解决有关问题,党的事业就能顺利发展,反之就要遭受挫折。 一、统一战线是实现民主执政的重要途径 统一战线是推进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改革和完善党的执政方式的有效途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爱国统一战线也有了空前发展,它一方面以“团结”、“爱国”等核心价值整合了各社会阶层和社会群体的共同追求和奋斗目标,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奠定了坚实的社会认同基础;另一方面,统一战线汇聚了海内外一切热爱祖国的中华儿女的共同力量,在执政党与参政党、各人民团体、各界人士、国内外各少数民族和海外华人之间搭起了制度化的沟通桥梁。 (一)主体的广泛性有助于巩固执政党的执政基础,丰富执政资源 政治参与就是公民通过各种合法形式与途径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并影响国家政治体系的构成方式、运行方式、运行规则及政策实施的行为。各种政治力量的参与程度是衡量统一战线政治参与功能的主要标志。目前,统一战线集合了政治参与的各界代表人士,包括各民族、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包括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华人在内,主体广泛,这有助于巩固执政党的执政基础。统一战线还通过安排人士、合作共事使各民主党派的意见和主张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得到充分表达,成为各民族、各团体、各阶层有序政治参与的合法途径,从而为执政党广泛联系社会,增进政党共识奠定了重要的社会基础,丰富了执政党的执政资源。 (二)组织的合法性有助于丰富共产党执政的形式 作为统一战线工作的主要组织形式的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基本载体,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之一,也是宪法规定的合法的政治组织。这使得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活动具有其他国家机构无法比拟的优势。统一战线以一套严格的协商制度、保障了统一战线的广大成员参与国家重大决策,从而保证了政治参与的广度。中共就国家大政方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家领导人选及统一战线中的重大问题,与党外人士协商,并以开展座谈会、通报会、谈心会等形式,经常地、及时地通报和交流重要情况,提高了政治参与的透明度,丰富了共产党执政的形式。 (三)工作方式的协商性有助于优化执政党的执政资环境 统一战线是各党派、各界人士的集合体,他们之间既有利益的一致性,又有具体利益的差异性。统一战线通过各个子系统使各种利益群体的具体利益以及不断变化的各种利益能够及时地、经常地、畅通地反映出来,从而达到协调关系、缓解矛盾的目的。统一战线工作是以非强制性权力行使的方式进行的,它通过对非执政党参政议政资源的整合与协商,使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的政治愿望都得到了应有的表达,其他社会各阶层和各群体的政治诉求也得到间接反映,能保持一个相对稳定、和谐的政治局面,有助于优化执政党的执政环境。 (四)价值的多元性有助于涵养现代执政文化 “团结”与“民主”既是统一战线的两大主题,又是两种最基本的工作方式。统一战线的具体方式还包括:“求同存异”有助于统一战线在坚定不移地维护主流意识形态主导地位的前提下,承认和尊重多元利益的差异及多元价值观念的现实存在,有利于公民的各种意见和主张在政治和社会生活中得到充分表达,尊重多数、照顾少数。“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有助于各方在具体利益上做出一定的让步,实现各方的妥协合作,最终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体谅包容”有助于对同盟者的不同观点给予体谅包容,以增进感情,取得更大支持。 统一战线的这种工作方式对于长期处于战争年代,主要通过武装斗争夺取国家政权成为执政党、长期处于执政地位而又深受中国传统文化影响的中国共产党而言具有重要的意义,它有助于执政党以平等、宽容的态度尊重、理解不同党派、团体和利益集团之间的利益和价值差异,并通过制度化的途径整合不同利益,形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合力,涵养现代执政文化。 二、目前统一战线工作存在的问题 统一战线是一致性和多样性的矛盾统一体,没有一致性不可能建立统一战线,没有多样性就没有必要建立统一战线。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的一致性有了很大的发展。首先,大陆范围的广大人民群众的爱国主义、社会主义的一致性大大增强,主要表现在:一是在经济上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二是在政治上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和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三是在思想文化上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指导地位;四是在奋斗目标上,都是为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其次,随着中国综合国力的增强,中华民族的自信心和自豪感大为增加,热爱祖国,拥护并致力于祖国统一和民族振兴,已成为海内外中华儿女的最大共识。 在我国社会一致性不断增强的同时,多样性也有了很大发展,其主要表现为:一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出现了多种经济成分、多种就业方式和多种分配方式,产生了许多新的利益群体和社会组织,如民营科技企业的创新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二是人们思想日趋活跃,自主性、差异性明显增强。三是多阶层、多党派、多民族、多宗教的格局继续存在,其内部状况发生了新的变化。四是香港、澳门回归后,还形成了不同社会制度、不同意识形态和不同生活方式共同存在的局面。利益主体变化的多样性以及参政意识的提高,使执政党建设面临着许多重大挑战,制度化的沟通、协调机制不健全,导致我国社会矛盾不断增多,社会稳定存在巨大隐患。 (一)协商主体不对等 协商民主作为一种治理方式具有一定的特点:(1)多元性。协商民主的基本前提就是承认政治主体的多元化,一个国家只存在一种政治力量,也就谈不上协商。(2)平等性。所有的政治主体具有平等的政治参与权利,不存在超越其他任何利益主体的特殊成员。(3)协商性。参与协商的主体主要通过讨论、商谈、妥协等方式参与政治。(4)合法性,协商过程的合法性不仅出于多数人的意愿,而且还给予集体的理性反思,通过公共理性寻求最大限度地满足公民愿望的政策,使政策合法化。 目前,我国多元化的利益格局已经形成,但多元力量之间的地位却存在巨大的差异,这不仅表现为执政党和参政党之间地位不对等,似乎是共产党在恩赐给其他党派和团体民主权利;还表现为社会的强势集团与弱势群体之间话语权的差异,这使得我国的政治协商本质表现为主体政治力量与次主体政治力量之间合作、联合与协商,更多地体现为一种权威统合,不利于多元利益之间的平等、有序表达和整合。 (二)民主监督制度不健全 民主监督,是指民主党派对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对中国共产党和国家重要方针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对党委依法执政及党员领导干部履职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政治监督,主要方式就是提出意见、批评和建议。民主监督的程序性环节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监督信息的获取和传送;监督主体向监督客体提出批评、建议和意见;被批评者接受和整改的过程和结果,它需要一套严格的法律制度和程序规则予以规范和保障,否则监督就会流于形式。但从实际情况来看,无论是知情还是反馈环节都存在诸多不完善的方面。 知情是监督的前提,知情的广度和深度与监督的质量密切相关。现实生活中,民族党派很难做到主动知情,只能被动知情。有的地方的座谈会往往只是通报情况,很少信息交流,民主党派成员知道的只是一些表层的消息;有的单位仅仅让监督员听听汇报,监督员只能在被监督者设计的舞台上活动;另外,各级党委对政协披露的信息大多有所选择和侧重,会影响政协全面、真实地了解实际情况,导致监督的效果差强人意。 民主党派的监督有助于执政党了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从而促进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但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民主监督的刚性不强导致监督主体地位尴尬。现实生活中,有的监督对象对民主党派的意见或敷衍塞责、或置之不理,甚至冷嘲热讽、打击报复,监督主体也无可奈何。民主监督是一个双向互动过程,如果只有监督,没有反馈,或反馈不充分,监督就没有实效。而现实中恰恰存在反馈不足的问题。 民主党派的监督虽然不具有权力的强制性,但却属于组织监督的范畴,具有广泛性和权威性,能够起到其他监督所不能起到的作用。但实际生活中,无论民主党派的特约“四员”,还是政协中的民主监督提案,往往都是以个人身份进行的,党派组织在其中所占的比例很小,党派的团队作用发挥并不突出。 三、改进统一战线工作方式,实现民主执政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权力结构的调整,权威统合政治的社会基础和体制资源开始受到削弱,这就需要我们在坚持共产党执政的前提下,对执政体制进行改革和创新,实现民主执政,使其容纳不同社会力量的政治参与要求,满足社会多元力量的利益诉求,整合多元的社会力量。 (一)完善协商民主 协商民主充分体现了广泛的人民民主,是中国特色政治制度架构中最具有特色、最有效果、最少成本的民主之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的主体主要包括党派之间和执政党与人民团体之间的协商两个方面。今后,应该按照十七大提出的“把政治协商纳入到决策程序”和十八大提出的“加强同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之中,增强民主协商时效性。深入进行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的基本要求,使执政党提出的每一项政策建议、每一个人事安排意见,都充分吸收民主党派的备选预案,改变长期以来政治协商中党委先有倾向性或实质性意见,然后通过协商赋予党委意见合法性与民意基础的做法。 协商前,要充分保障他们的知情权,应提前若干天通知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并提供相关资料,让他们有充足的时间调查、研究、讨论,从而提高政治协商的质量。协商中,要充分保障他们的发言权,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协商后,要充分保障他们的决策权,执政党对各参政党人士以及无党派人士的重要意见和建议的采纳情况应及时反馈。在协商过程中,应该引入公开辩论程序和听证机制,尽量做到协商过程的公开、透明。 (二)加强民主监督 民主党派的监督“能够对于我们党提供一种单靠党员所不容易提供的监督,能够发现我们工作中的一些我们所没有发现的错误和缺点,能够对于我们的工作做出有益的帮助。”民主监督是统一战线在民主执政中特有的实现途径。 民主监督的主要运作方式是在政治协商过程中,向执政党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就国家经济、政治、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向国家机关提出建议、批评。统一战线成员中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通过议案、提案、检查等实施监督;特约监察员、检查员、审计员和教育督导员等有关政府部门实施监督。 今后,应完善各项制度,规范民主监督的内容、程序、形式和方法。在知情环节、反馈环节上下功夫。拓宽民主监督的途径,善于将民主监督寓于政治协商和参政议政之中,使经常性监督与重大问题监督相结合,充分发挥民主监督在民主执政中的作用。 (三)进一步完善政协的组织结构和功能 当今中国社会的多样性与改革开放初期相比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政协的组织结构必然要随着国家社会的发展应时而变,力争涵盖社会的方方面面,这样才有利于多元利益诉求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为此,共产党应该进一步转变执政理念,大胆鼓励民主党派的发展,壮大民主党派的力量,使各政治主体平等、自主地进行公共协商,各方的意见和建议能得到平等的对待,政治行为不受任何权威的抑制和掌控,彼此间主要依据公开说理而赋予公共政策以合法性。 应该通过组建代表党团,鼓励民主党派围绕着执政党的执政行为(就国家与社会发展的方向、方针、重大政策向国家政权机关提出建议权;向国家政权机关推荐重要干部;在国家政权机关内的中共党员依照宪法、法律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工作)进行党派监督,增强组织的力量,进而促使执政党改变执政方式,实现民主执政。 参考文献 [1] 付静.“协商民主”与“竞争民主”相结合:中国民主政治模式[J].学习与探索,2010(3). [2] 高宝琴.共和国宪政史论纲[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13. [3] 邓小平文选[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4] 朱冰玲.关于统一战线在民主执政中独特地位和作用的若干思考[J].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9(4). 作者简介:高宝琴(1967- ),女,山东工商学院社科部,副教授,法学博士,研究方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摘 要】实现民主执政是中国共产党的本质要求,也是我当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对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和作用。而统一战线的包容性、民主性、协商性、团结性特定点决定了其与实现党的民主执政具有耦合性。我们可以通过不断完善统一战线的内容和形式,促进党执政方式的转变。 【关键词】民主执政;统一战线;耦合 执政方式就是执政党为实现执政目标,履行执政职能而采取的执掌、调控、支配、制约国家权力的方法、手段和途径,是执政理念、方略、体制、基础和资源的反应。《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议》明确指出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就是要实现民主执政,怎么实现呢?决议明确了途径——“需要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需要依靠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和党外知识分子,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其他社会阶层人士,需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巩固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及一切热爱中华民族的人们的大团结。”党执政的历史经验证明,善于运用统一战线的方法解决有关问题,党的事业就能顺利发展,反之就要遭受挫折。 一、统一战线是实现民主执政的重要途径 统一战线是推进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改革和完善党的执政方式的有效途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爱国统一战线也有了空前发展,它一方面以“团结”、“爱国”等核心价值整合了各社会阶层和社会群体的共同追求和奋斗目标,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奠定了坚实的社会认同基础;另一方面,统一战线汇聚了海内外一切热爱祖国的中华儿女的共同力量,在执政党与参政党、各人民团体、各界人士、国内外各少数民族和海外华人之间搭起了制度化的沟通桥梁。 (一)主体的广泛性有助于巩固执政党的执政基础,丰富执政资源 政治参与就是公民通过各种合法形式与途径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并影响国家政治体系的构成方式、运行方式、运行规则及政策实施的行为。各种政治力量的参与程度是衡量统一战线政治参与功能的主要标志。目前,统一战线集合了政治参与的各界代表人士,包括各民族、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包括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华人在内,主体广泛,这有助于巩固执政党的执政基础。统一战线还通过安排人士、合作共事使各民主党派的意见和主张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得到充分表达,成为各民族、各团体、各阶层有序政治参与的合法途径,从而为执政党广泛联系社会,增进政党共识奠定了重要的社会基础,丰富了执政党的执政资源。 (二)组织的合法性有助于丰富共产党执政的形式 作为统一战线工作的主要组织形式的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基本载体,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之一,也是宪法规定的合法的政治组织。这使得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活动具有其他国家机构无法比拟的优势。统一战线以一套严格的协商制度、保障了统一战线的广大成员参与国家重大决策,从而保证了政治参与的广度。中共就国家大政方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家领导人选及统一战线中的重大问题,与党外人士协商,并以开展座谈会、通报会、谈心会等形式,经常地、及时地通报和交流重要情况,提高了政治参与的透明度,丰富了共产党执政的形式。 (三)工作方式的协商性有助于优化执政党的执政资环境 统一战线是各党派、各界人士的集合体,他们之间既有利益的一致性,又有具体利益的差异性。统一战线通过各个子系统使各种利益群体的具体利益以及不断变化的各种利益能够及时地、经常地、畅通地反映出来,从而达到协调关系、缓解矛盾的目的。统一战线工作是以非强制性权力行使的方式进行的,它通过对非执政党参政议政资源的整合与协商,使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的政治愿望都得到了应有的表达,其他社会各阶层和各群体的政治诉求也得到间接反映,能保持一个相对稳定、和谐的政治局面,有助于优化执政党的执政环境。 (四)价值的多元性有助于涵养现代执政文化 “团结”与“民主”既是统一战线的两大主题,又是两种最基本的工作方式。统一战线的具体方式还包括:“求同存异”有助于统一战线在坚定不移地维护主流意识形态主导地位的前提下,承认和尊重多元利益的差异及多元价值观念的现实存在,有利于公民的各种意见和主张在政治和社会生活中得到充分表达,尊重多数、照顾少数。“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有助于各方在具体利益上做出一定的让步,实现各方的妥协合作,最终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体谅包容”有助于对同盟者的不同观点给予体谅包容,以增进感情,取得更大支持。 统一战线的这种工作方式对于长期处于战争年代,主要通过武装斗争夺取国家政权成为执政党、长期处于执政地位而又深受中国传统文化影响的中国共产党而言具有重要的意义,它有助于执政党以平等、宽容的态度尊重、理解不同党派、团体和利益集团之间的利益和价值差异,并通过制度化的途径整合不同利益,形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合力,涵养现代执政文化。 二、目前统一战线工作存在的问题 统一战线是一致性和多样性的矛盾统一体,没有一致性不可能建立统一战线,没有多样性就没有必要建立统一战线。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的一致性有了很大的发展。首先,大陆范围的广大人民群众的爱国主义、社会主义的一致性大大增强,主要表现在:一是在经济上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二是在政治上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和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三是在思想文化上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指导地位;四是在奋斗目标上,都是为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其次,随着中国综合国力的增强,中华民族的自信心和自豪感大为增加,热爱祖国,拥护并致力于祖国统一和民族振兴,已成为海内外中华儿女的最大共识。 在我国社会一致性不断增强的同时,多样性也有了很大发展,其主要表现为:一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出现了多种经济成分、多种就业方式和多种分配方式,产生了许多新的利益群体和社会组织,如民营科技企业的创新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二是人们思想日趋活跃,自主性、差异性明显增强。三是多阶层、多党派、多民族、多宗教的格局继续存在,其内部状况发生了新的变化。四是香港、澳门回归后,还形成了不同社会制度、不同意识形态和不同生活方式共同存在的局面。利益主体变化的多样性以及参政意识的提高,使执政党建设面临着许多重大挑战,制度化的沟通、协调机制不健全,导致我国社会矛盾不断增多,社会稳定存在巨大隐患。 (一)协商主体不对等 协商民主作为一种治理方式具有一定的特点:(1)多元性。协商民主的基本前提就是承认政治主体的多元化,一个国家只存在一种政治力量,也就谈不上协商。(2)平等性。所有的政治主体具有平等的政治参与权利,不存在超越其他任何利益主体的特殊成员。(3)协商性。参与协商的主体主要通过讨论、商谈、妥协等方式参与政治。(4)合法性,协商过程的合法性不仅出于多数人的意愿,而且还给予集体的理性反思,通过公共理性寻求最大限度地满足公民愿望的政策,使政策合法化。 目前,我国多元化的利益格局已经形成,但多元力量之间的地位却存在巨大的差异,这不仅表现为执政党和参政党之间地位不对等,似乎是共产党在恩赐给其他党派和团体民主权利;还表现为社会的强势集团与弱势群体之间话语权的差异,这使得我国的政治协商本质表现为主体政治力量与次主体政治力量之间合作、联合与协商,更多地体现为一种权威统合,不利于多元利益之间的平等、有序表达和整合。 (二)民主监督制度不健全 民主监督,是指民主党派对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对中国共产党和国家重要方针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对党委依法执政及党员领导干部履职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政治监督,主要方式就是提出意见、批评和建议。民主监督的程序性环节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监督信息的获取和传送;监督主体向监督客体提出批评、建议和意见;被批评者接受和整改的过程和结果,它需要一套严格的法律制度和程序规则予以规范和保障,否则监督就会流于形式。但从实际情况来看,无论是知情还是反馈环节都存在诸多不完善的方面。 知情是监督的前提,知情的广度和深度与监督的质量密切相关。现实生活中,民族党派很难做到主动知情,只能被动知情。有的地方的座谈会往往只是通报情况,很少信息交流,民主党派成员知道的只是一些表层的消息;有的单位仅仅让监督员听听汇报,监督员只能在被监督者设计的舞台上活动;另外,各级党委对政协披露的信息大多有所选择和侧重,会影响政协全面、真实地了解实际情况,导致监督的效果差强人意。 民主党派的监督有助于执政党了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从而促进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但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民主监督的刚性不强导致监督主体地位尴尬。现实生活中,有的监督对象对民主党派的意见或敷衍塞责、或置之不理,甚至冷嘲热讽、打击报复,监督主体也无可奈何。民主监督是一个双向互动过程,如果只有监督,没有反馈,或反馈不充分,监督就没有实效。而现实中恰恰存在反馈不足的问题。 民主党派的监督虽然不具有权力的强制性,但却属于组织监督的范畴,具有广泛性和权威性,能够起到其他监督所不能起到的作用。但实际生活中,无论民主党派的特约“四员”,还是政协中的民主监督提案,往往都是以个人身份进行的,党派组织在其中所占的比例很小,党派的团队作用发挥并不突出。 三、改进统一战线工作方式,实现民主执政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权力结构的调整,权威统合政治的社会基础和体制资源开始受到削弱,这就需要我们在坚持共产党执政的前提下,对执政体制进行改革和创新,实现民主执政,使其容纳不同社会力量的政治参与要求,满足社会多元力量的利益诉求,整合多元的社会力量。 (一)完善协商民主 协商民主充分体现了广泛的人民民主,是中国特色政治制度架构中最具有特色、最有效果、最少成本的民主之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的主体主要包括党派之间和执政党与人民团体之间的协商两个方面。今后,应该按照十七大提出的“把政治协商纳入到决策程序”和十八大提出的“加强同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之中,增强民主协商时效性。深入进行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的基本要求,使执政党提出的每一项政策建议、每一个人事安排意见,都充分吸收民主党派的备选预案,改变长期以来政治协商中党委先有倾向性或实质性意见,然后通过协商赋予党委意见合法性与民意基础的做法。 协商前,要充分保障他们的知情权,应提前若干天通知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并提供相关资料,让他们有充足的时间调查、研究、讨论,从而提高政治协商的质量。协商中,要充分保障他们的发言权,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协商后,要充分保障他们的决策权,执政党对各参政党人士以及无党派人士的重要意见和建议的采纳情况应及时反馈。在协商过程中,应该引入公开辩论程序和听证机制,尽量做到协商过程的公开、透明。 (二)加强民主监督 民主党派的监督“能够对于我们党提供一种单靠党员所不容易提供的监督,能够发现我们工作中的一些我们所没有发现的错误和缺点,能够对于我们的工作做出有益的帮助。”民主监督是统一战线在民主执政中特有的实现途径。 民主监督的主要运作方式是在政治协商过程中,向执政党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就国家经济、政治、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向国家机关提出建议、批评。统一战线成员中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通过议案、提案、检查等实施监督;特约监察员、检查员、审计员和教育督导员等有关政府部门实施监督。 今后,应完善各项制度,规范民主监督的内容、程序、形式和方法。在知情环节、反馈环节上下功夫。拓宽民主监督的途径,善于将民主监督寓于政治协商和参政议政之中,使经常性监督与重大问题监督相结合,充分发挥民主监督在民主执政中的作用。 (三)进一步完善政协的组织结构和功能 当今中国社会的多样性与改革开放初期相比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政协的组织结构必然要随着国家社会的发展应时而变,力争涵盖社会的方方面面,这样才有利于多元利益诉求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为此,共产党应该进一步转变执政理念,大胆鼓励民主党派的发展,壮大民主党派的力量,使各政治主体平等、自主地进行公共协商,各方的意见和建议能得到平等的对待,政治行为不受任何权威的抑制和掌控,彼此间主要依据公开说理而赋予公共政策以合法性。 应该通过组建代表党团,鼓励民主党派围绕着执政党的执政行为(就国家与社会发展的方向、方针、重大政策向国家政权机关提出建议权;向国家政权机关推荐重要干部;在国家政权机关内的中共党员依照宪法、法律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工作)进行党派监督,增强组织的力量,进而促使执政党改变执政方式,实现民主执政。 参考文献 [1] 付静.“协商民主”与“竞争民主”相结合:中国民主政治模式[J].学习与探索,2010(3). [2] 高宝琴.共和国宪政史论纲[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13. [3] 邓小平文选[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4] 朱冰玲.关于统一战线在民主执政中独特地位和作用的若干思考[J].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9(4). 作者简介:高宝琴(1967- ),女,山东工商学院社科部,副教授,法学博士,研究方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