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器官移植
一、器官移植概述
器官移植(organ transplant)是用一个具有完好功能的器官置换一个人由于疾病等原因损坏而无法医治的脏器,来抢救该病人生命的治疗方法。 n 1905年,美国籍法国学者阿历克西斯、卡雷尔(A.Carrell)把一只小狗的心脏移植到了大狗颈部,作为器官移植的先驱而获1912年诺贝尔医学奖。
1954年,约瑟夫·默里(Joseph Murray)在波士顿成功地做了世界上第一例人体肾移植手术。 如今随着器官移植技术的不断提高和对抗器官移植免疫排斥反应的高效免疫抑制剂的问世,器官移植的成功率已大大增加。
我国已陆续开展了肾、肝、心、肺、胰腺、胰岛、睾丸、胸膜等器官的移植及相关器官的联合移植。
器官移植科学与道德价值
生命科学的进步
生命伦理的进步
一方面,对于生命垂危的人,给他们换上一个功能健康的器官,那么他们濒于死亡的生命得以延续,使有限的生命延长了;
另一方面,躯体已经死亡的人,其器官捐献给了他人,他们的器官通过别人的载体而重新焕发出生命的活力和人生的价值。
二、器官来源的法律问题
1、器官移植与伦理法律
制约器官移植技术发展的重要因素是器官的来源问题。
器官来源不足涉及的是社会伦理法律问题;
国际器官移植立法涉及《器官捐献法》与《脑死亡法》
2、器官移植与脑死亡
供体器官必须是活器官,这是器官移植的前提。
脑死亡概念的确立是器官移植开展的必要条件。
日本器官移植与脑死立法。
发达国家大多数有相关的脑死亡立法。
3、器官移植与器官捐献
伦理学背景
器官捐献立法原则
⑴自愿捐献:这是各国都希望的人体器官最理想的收集方式。
⑵推定同意:推定同意(Presumed Consent)是由政府授权给医生,允许他们在尸体身上收集所需的组织和器官。
三、器官移植的其他伦理问题
㈠供体器官商业化
㈡病人的挑择
㈢宏观控制
㈣活体肾移植
生命伦理学概念
生命伦理学一词来源于两个希腊词bois(生命)和ethic(伦理学)。第一次使用生命伦理学下的定义是:“生命伦理学是利用生命科学以改善人们生命质量的事业,同时有助于我们确定目标,更好地理解人和世界的本质,因此它是生存科学,有助于人们对幸福和创造性的生命开处方,”
第五节 死亡标准与道德意义
背景:死亡禁忌与死的文明
死亡的文化禁忌可以从“死”的替代文字看出。
“去世”、“永别”、“长眠”、“入土”------不完全统计可能有几十种。
正视死亡——死亡文明的转折点。死亡是生命的一个组成部分。死亡概念——临终关怀——安乐死 的讨论。
一、 传统标准面临的挑战 n心肺死亡标准(heart death)。 n人类最早的认识是呼吸
停止(breath stop) 。在中国的俚语中,“断气”、“没气”就是死亡的代名词。 n心死标准(heart death)的最早记载可从古代洞穴壁画中所描绘的历料得知。 n心死 = 人死 是千百年来人们所认识的死亡概念。
二、 传统死亡标准面临的挑战—— n传统死亡标准的缺陷(假死) n生命支持系
统(心肺机的临床使用) n器官移植(1967年南非医生巴纳德博士做了世界上第一例人类心脏手术并获得成功,从而打破了心脏功能的丧失可以导致整个机体死亡的观念,大大削弱了人们对心脏的神秘感。) n人工脏器(美国人工心脏)
三、 二、脑死亡标准的确立n何谓脑死亡(brain death),是指某种病理原因引起脑
组织缺血、缺氧、坏死,致使脑组织机能和呼吸中枢功能达到了不可逆转的消失阶段,最终必然导致的病理死亡。 n n全脑功能不可逆丧失。
四、 第六节 临终关怀 n临终关怀的伦理学背景 n英国人桑德斯博士(Dr.Cicely
Saunders)在伦敦首创世界第一座养护院(Hospice)后,这种对临终病人的福利设施在世界范围内迅速扩展,形成了养护院运动。这种养护院的宗旨就是“维护生命的尊严,提倡病人的权利”。
五、 临终关怀理念n临终关怀(hospice)就是对濒临死亡病人的照顾。 n其基本
的理念包括: n帮助临终病人了解死亡,坦然面对和接纳死亡; n以同情心对待濒死病人; n尊重濒死病人的权利,满足濒死病人的意愿; n重视濒死病人生命品质,维护濒死病人的生命尊严。
六、 临终医护的基本任务n 临终病人的痛苦是双重的。 n 临终病人医护的基本原
则有两方面: n一是以满腔热情和理解的态度对待临终患者,给予精神上的安慰和与安抚。 n二是努力控制病人症状和减轻病人痛苦。
七、 对临终病人的责任n n ㈠控制症状、减轻痛苦 n ㈡帮助病人接受死亡
的事实 n ㈢掌握说明病情的最佳方式 n ㈣尽量满足病人的需要 n ㈤照顾好病人亲属
第七节 安乐死 n 一、安乐死的历史与现实 n n安乐死(euthanasia)是一个古老的概念。 n20世纪60、70六七十年代,安乐死又重新成为世界各国的热门话题。 n1976年首届国际安乐死会议在日本东京召开。会上美国、日本、澳大利亚、荷兰、英国的代表共同签署了“东京宣言”,该宣言强调应尊重人“生的意义”和“庄严的死”。 n在我国,1987年在上海召开了全国第一届“安乐死”学术讨论
汉中案件 n1984年10月,患者夏素文,59岁,被医院诊断为“肝硬化腹水”。1986年6月,病情加重,被送入汉中市传染病院肝炎科住院诊疗。经该院肝炎科主任、主治医师蒲连生诊断为:1、肝硬化腹水;2、肝性脑病(肝肾综合症状);3、渗出性溃疡并褥疮2-3度。入院后的第三天, 病人烦躁不安,于1996年6月28日清晨开始昏睡,8时医院查房,夏素文的儿子王明成向该院院长雷某询问病情,雷某答:“病人送得太迟,已经不行了”。王听后,要求为其母实施安乐死,免受痛苦,雷回绝。
9时,王明成及其妹王晓玲来到蒲连生办公室,要求为其母实施安乐死, 蒲先回绝,在王明成兄妹表示愿意承但责任后,蒲开了100毫克复方冬眠灵的处方,注明家属要求
“安乐死”,王明成在处方上签了“儿子,王明成,6月28日9点40分”的字样。护士长将处方退回医生办公室,拒绝执行。 蒲又指令实习生为夏执行处方,实习医生不从,但在蒲的斥责下,无奈违心地为夏注射,实际只向病人的体内注射了75毫克。蒲又交代接班医生李某,“夏素文若在12点尚未咽气,你再打一针”。后李某又开了100毫克复方冬眠灵的处方,让护士注射。夏素文于29日凌晨5时死于病房。
二、安乐死的种类n n安乐死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n根据手段和意愿分类。 n ⑴主动安乐死(积极安乐死positive euthanasia) n 第一类是自愿-自己执行的主动安乐死。 n 第二种是自愿-他人执行的主动安乐死。 n 第三种是非自愿-他人执行的主动安乐死。 n ⑵被动安乐死(消极安乐死negative euthanasia) n 也叫听任死亡与放弃治疗。
典型的安乐死n n 安乐死的定义:患不治之症的病人(包括脑死亡者)在危重濒死状态时,由于精神和躯体的极端痛苦,在病人或家属的合理要求下,经医生鉴定认可,用人为的医学方法使病人在无痛苦状态下度过死亡阶段而终结生命的全过程。
安乐死对象的界定n n晚期恶性肿瘤失去治愈机会者。 n重要生命脏器严重衰竭并不可逆转者。 n因各种疾病或伤残致使大脑功能丧失的人。 n有严重缺陷的新生儿。 n先天性智力丧失,无独立生活,并不可能恢复正常者。
三、安乐死的伦理证明 n反对安乐死的论据是: n①安乐死是变相杀人,和医生职责不相称的; n②人有生的权利,无死的权利; n③不去救死,无益于医学科学的进步; n④安乐死可导致错过三个机会:病情可以自然改善的机会;继续治疗可望恢复的机会;可能发现某种新方法使该病得到治疗的机会; n⑤允许安乐死,为借口杀人开了方便之门。
安乐死证明根据n㈠安乐死:对人选择死亡方式权的尊重 n㈡安乐死:生命价值原则的证明 n㈢安乐死:现代医学目标的取向 n㈣安乐死:卫生资源公正的分配 n安乐死根本出发点是什么? n具体——自主选择死亡方式权利 n背景——人道主义对生命的尊重
四、临终关怀的伦理学背景 英国人桑德斯博士(Dr.Cicely Saunders)在伦敦首创世界第一座养护院(Hospice)后,这种对临终病人的福利设施在世界范围内迅速扩展,形成了养护院运动。这种养护院的宗旨就是“维护生命的尊严,提倡病人的权利”。
临终关怀理念临终关怀(hospice)就是对濒临死亡病人的照顾。 其基本的理念包括: 帮助临终病人了解死亡,坦然面对和接纳死亡; 以同情心对待濒死病人; 尊重濒死病人的权利,满足濒死病人的意愿; 重视濒死病人生命品质,维护濒死病人的生命尊严。 临终医护的基本任务 临终病人的痛苦是双重的。 临终病人医护的基本原则有两方面: 一是以满腔热情和理解的态度对待临终患者,给予精神上的安慰和与安抚。 n二是努力控制病人症状和减轻病人痛苦。
五、对临终病人的责任㈠控制症状、减轻痛苦 ㈡帮助病人接受死亡的事实㈢掌握说明病情的最佳方式 ㈣尽量满足病人的需要 ㈤照顾好病人亲属
第五节 器官移植
一、器官移植概述
器官移植(organ transplant)是用一个具有完好功能的器官置换一个人由于疾病等原因损坏而无法医治的脏器,来抢救该病人生命的治疗方法。 n 1905年,美国籍法国学者阿历克西斯、卡雷尔(A.Carrell)把一只小狗的心脏移植到了大狗颈部,作为器官移植的先驱而获1912年诺贝尔医学奖。
1954年,约瑟夫·默里(Joseph Murray)在波士顿成功地做了世界上第一例人体肾移植手术。 如今随着器官移植技术的不断提高和对抗器官移植免疫排斥反应的高效免疫抑制剂的问世,器官移植的成功率已大大增加。
我国已陆续开展了肾、肝、心、肺、胰腺、胰岛、睾丸、胸膜等器官的移植及相关器官的联合移植。
器官移植科学与道德价值
生命科学的进步
生命伦理的进步
一方面,对于生命垂危的人,给他们换上一个功能健康的器官,那么他们濒于死亡的生命得以延续,使有限的生命延长了;
另一方面,躯体已经死亡的人,其器官捐献给了他人,他们的器官通过别人的载体而重新焕发出生命的活力和人生的价值。
二、器官来源的法律问题
1、器官移植与伦理法律
制约器官移植技术发展的重要因素是器官的来源问题。
器官来源不足涉及的是社会伦理法律问题;
国际器官移植立法涉及《器官捐献法》与《脑死亡法》
2、器官移植与脑死亡
供体器官必须是活器官,这是器官移植的前提。
脑死亡概念的确立是器官移植开展的必要条件。
日本器官移植与脑死立法。
发达国家大多数有相关的脑死亡立法。
3、器官移植与器官捐献
伦理学背景
器官捐献立法原则
⑴自愿捐献:这是各国都希望的人体器官最理想的收集方式。
⑵推定同意:推定同意(Presumed Consent)是由政府授权给医生,允许他们在尸体身上收集所需的组织和器官。
三、器官移植的其他伦理问题
㈠供体器官商业化
㈡病人的挑择
㈢宏观控制
㈣活体肾移植
生命伦理学概念
生命伦理学一词来源于两个希腊词bois(生命)和ethic(伦理学)。第一次使用生命伦理学下的定义是:“生命伦理学是利用生命科学以改善人们生命质量的事业,同时有助于我们确定目标,更好地理解人和世界的本质,因此它是生存科学,有助于人们对幸福和创造性的生命开处方,”
第五节 死亡标准与道德意义
背景:死亡禁忌与死的文明
死亡的文化禁忌可以从“死”的替代文字看出。
“去世”、“永别”、“长眠”、“入土”------不完全统计可能有几十种。
正视死亡——死亡文明的转折点。死亡是生命的一个组成部分。死亡概念——临终关怀——安乐死 的讨论。
一、 传统标准面临的挑战 n心肺死亡标准(heart death)。 n人类最早的认识是呼吸
停止(breath stop) 。在中国的俚语中,“断气”、“没气”就是死亡的代名词。 n心死标准(heart death)的最早记载可从古代洞穴壁画中所描绘的历料得知。 n心死 = 人死 是千百年来人们所认识的死亡概念。
二、 传统死亡标准面临的挑战—— n传统死亡标准的缺陷(假死) n生命支持系
统(心肺机的临床使用) n器官移植(1967年南非医生巴纳德博士做了世界上第一例人类心脏手术并获得成功,从而打破了心脏功能的丧失可以导致整个机体死亡的观念,大大削弱了人们对心脏的神秘感。) n人工脏器(美国人工心脏)
三、 二、脑死亡标准的确立n何谓脑死亡(brain death),是指某种病理原因引起脑
组织缺血、缺氧、坏死,致使脑组织机能和呼吸中枢功能达到了不可逆转的消失阶段,最终必然导致的病理死亡。 n n全脑功能不可逆丧失。
四、 第六节 临终关怀 n临终关怀的伦理学背景 n英国人桑德斯博士(Dr.Cicely
Saunders)在伦敦首创世界第一座养护院(Hospice)后,这种对临终病人的福利设施在世界范围内迅速扩展,形成了养护院运动。这种养护院的宗旨就是“维护生命的尊严,提倡病人的权利”。
五、 临终关怀理念n临终关怀(hospice)就是对濒临死亡病人的照顾。 n其基本
的理念包括: n帮助临终病人了解死亡,坦然面对和接纳死亡; n以同情心对待濒死病人; n尊重濒死病人的权利,满足濒死病人的意愿; n重视濒死病人生命品质,维护濒死病人的生命尊严。
六、 临终医护的基本任务n 临终病人的痛苦是双重的。 n 临终病人医护的基本原
则有两方面: n一是以满腔热情和理解的态度对待临终患者,给予精神上的安慰和与安抚。 n二是努力控制病人症状和减轻病人痛苦。
七、 对临终病人的责任n n ㈠控制症状、减轻痛苦 n ㈡帮助病人接受死亡
的事实 n ㈢掌握说明病情的最佳方式 n ㈣尽量满足病人的需要 n ㈤照顾好病人亲属
第七节 安乐死 n 一、安乐死的历史与现实 n n安乐死(euthanasia)是一个古老的概念。 n20世纪60、70六七十年代,安乐死又重新成为世界各国的热门话题。 n1976年首届国际安乐死会议在日本东京召开。会上美国、日本、澳大利亚、荷兰、英国的代表共同签署了“东京宣言”,该宣言强调应尊重人“生的意义”和“庄严的死”。 n在我国,1987年在上海召开了全国第一届“安乐死”学术讨论
汉中案件 n1984年10月,患者夏素文,59岁,被医院诊断为“肝硬化腹水”。1986年6月,病情加重,被送入汉中市传染病院肝炎科住院诊疗。经该院肝炎科主任、主治医师蒲连生诊断为:1、肝硬化腹水;2、肝性脑病(肝肾综合症状);3、渗出性溃疡并褥疮2-3度。入院后的第三天, 病人烦躁不安,于1996年6月28日清晨开始昏睡,8时医院查房,夏素文的儿子王明成向该院院长雷某询问病情,雷某答:“病人送得太迟,已经不行了”。王听后,要求为其母实施安乐死,免受痛苦,雷回绝。
9时,王明成及其妹王晓玲来到蒲连生办公室,要求为其母实施安乐死, 蒲先回绝,在王明成兄妹表示愿意承但责任后,蒲开了100毫克复方冬眠灵的处方,注明家属要求
“安乐死”,王明成在处方上签了“儿子,王明成,6月28日9点40分”的字样。护士长将处方退回医生办公室,拒绝执行。 蒲又指令实习生为夏执行处方,实习医生不从,但在蒲的斥责下,无奈违心地为夏注射,实际只向病人的体内注射了75毫克。蒲又交代接班医生李某,“夏素文若在12点尚未咽气,你再打一针”。后李某又开了100毫克复方冬眠灵的处方,让护士注射。夏素文于29日凌晨5时死于病房。
二、安乐死的种类n n安乐死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n根据手段和意愿分类。 n ⑴主动安乐死(积极安乐死positive euthanasia) n 第一类是自愿-自己执行的主动安乐死。 n 第二种是自愿-他人执行的主动安乐死。 n 第三种是非自愿-他人执行的主动安乐死。 n ⑵被动安乐死(消极安乐死negative euthanasia) n 也叫听任死亡与放弃治疗。
典型的安乐死n n 安乐死的定义:患不治之症的病人(包括脑死亡者)在危重濒死状态时,由于精神和躯体的极端痛苦,在病人或家属的合理要求下,经医生鉴定认可,用人为的医学方法使病人在无痛苦状态下度过死亡阶段而终结生命的全过程。
安乐死对象的界定n n晚期恶性肿瘤失去治愈机会者。 n重要生命脏器严重衰竭并不可逆转者。 n因各种疾病或伤残致使大脑功能丧失的人。 n有严重缺陷的新生儿。 n先天性智力丧失,无独立生活,并不可能恢复正常者。
三、安乐死的伦理证明 n反对安乐死的论据是: n①安乐死是变相杀人,和医生职责不相称的; n②人有生的权利,无死的权利; n③不去救死,无益于医学科学的进步; n④安乐死可导致错过三个机会:病情可以自然改善的机会;继续治疗可望恢复的机会;可能发现某种新方法使该病得到治疗的机会; n⑤允许安乐死,为借口杀人开了方便之门。
安乐死证明根据n㈠安乐死:对人选择死亡方式权的尊重 n㈡安乐死:生命价值原则的证明 n㈢安乐死:现代医学目标的取向 n㈣安乐死:卫生资源公正的分配 n安乐死根本出发点是什么? n具体——自主选择死亡方式权利 n背景——人道主义对生命的尊重
四、临终关怀的伦理学背景 英国人桑德斯博士(Dr.Cicely Saunders)在伦敦首创世界第一座养护院(Hospice)后,这种对临终病人的福利设施在世界范围内迅速扩展,形成了养护院运动。这种养护院的宗旨就是“维护生命的尊严,提倡病人的权利”。
临终关怀理念临终关怀(hospice)就是对濒临死亡病人的照顾。 其基本的理念包括: 帮助临终病人了解死亡,坦然面对和接纳死亡; 以同情心对待濒死病人; 尊重濒死病人的权利,满足濒死病人的意愿; 重视濒死病人生命品质,维护濒死病人的生命尊严。 临终医护的基本任务 临终病人的痛苦是双重的。 临终病人医护的基本原则有两方面: 一是以满腔热情和理解的态度对待临终患者,给予精神上的安慰和与安抚。 n二是努力控制病人症状和减轻病人痛苦。
五、对临终病人的责任㈠控制症状、减轻痛苦 ㈡帮助病人接受死亡的事实㈢掌握说明病情的最佳方式 ㈣尽量满足病人的需要 ㈤照顾好病人亲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