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之谷财创中心项目
预拌砂浆
监 理 细 则
编 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 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安徽凯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云之谷财创中心项目监理部
2016年4月20日
签 署 页
目 录
一、 工程概况………………………………………………2 二、 监理依据………………………………………………2 三、 监理范围及监理工作内容……………………………3 四、 监理质量控制措施……………………………………4 五、 工程质量验收控制……………………………………6
(一) 工程概况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云之谷财创中心
2、工程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与宿松路交口 3、建设单位:合肥汇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4、设计单位:安徽安德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5、勘察单位: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安徽分院 5、监理单位:安徽凯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施工单位:安徽金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8、本工程结构类型为现浇钢筋混凝土框剪结构,总建筑面积为148070m。墙体:±0.000以上墙体采用M5混合砂浆砌200后MU5非承重煤矸石多孔砖;±0.000以下为M7.5水泥砂浆砌200后MU10煤矸石实心砖。粉刷砂浆:外墙15mm厚水泥砂浆找平,5mm厚抗裂砂浆;内墙15mm厚1:3水泥砂浆打底扫毛,9mm厚1:1:6水泥石膏砂浆打底,6mm厚1:0.5:2.5水泥石膏砂浆找平;地面砂浆:楼地面20mm厚1:2水泥砂浆面层,15mm厚1:2水泥砂浆找平;平屋面15mm厚水泥砂浆找平 ,15mm厚水泥砂浆找平,15mm厚石灰水泥砂浆找平。
(二) 监理依据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2、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JGJ223—2012
3、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标准JGJ/T70—2009 4、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 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5、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
6、关于印发合肥市预拌砂浆管理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11]26号)
7、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砂浆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合建质安监[2012]1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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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监理范围及监理工作内容
一、监理工作范围
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对使用预拌砂浆进行日常监理。对不按照规定使用预拌砂浆的,监理工程师不得签署同意文件。
二、监理工作内容
监理工作主要包括:审查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资质,审批预拌砂浆施工方案,预拌砂浆进场验收,建立材料台账,预拌砂浆储存和使用控制,分项工程验收 1、预拌砂浆供应单位资质审核
(1)预拌砂浆供应单位资质、营业范围应符合政府有关规定,同时应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预拌砂浆供应单位的资质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3)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审批,并向建设单位报告。 2、施工方案的审批
(1)审查施工方质保体系是否满足工程要求,质保措施是否齐全、有效。 (2)砌筑、抹灰、地面砂浆强度等级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施工方案是否合理可行。 (3)块体材料对砌筑、抹灰砂浆的技术性能要求。 (4)砂浆稠度的选择是否正确。 3、预拌砂浆进场验收审核
(1)进场的预拌砂浆应提供有效期内的型式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出厂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明、产品使用说明书,必要时提供省级以上产品鉴定证明、地方或企业标准(经所在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等质保资料。专业监理工程师对生产企业名称、商标、品种规格是否与质量证明资料一致进行验收。
(2)首次进场的预拌砂浆应在监理单位的见证下实施拌合物性能检验(稠度、保水性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一律禁止使用。砂浆稠度的检验,每50m相同配合比的砂浆,取样不得少于一次,每一工作班相同配合比的砂浆不满50m时,取样也不得少于一次。 (3)在拌合物性能检验合格后,可依据《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等规定进行进场的见证复验,具体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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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主要复试检验项目 砌筑砂浆:抗压强度; 抹灰砂浆:拉伸粘结强度; 地面砂浆:抗压强度; ②复试检验批量
砌筑砂浆:对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的砌筑砂浆应以每一楼层且不超过250m为一个检验批;不足上述数量时,应按一批计。每检验批应至少留置1组抗压强度试块。
抹灰砂浆:对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的抹灰砂浆应以每一楼层且不超过1000m为一个检验批;不足上述数量时,应按一批计。每检验批应至少留置1组抗压强度试块。
地面砂浆:对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的地面砂浆应以每一楼层且不超过1000m为一个检验批;不足上述数量时,应按一批计。每检验批应至少留置1组抗压强度试块。
试块的制作、养护、试压等应符合《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标准》(JGJ/T70—2009)的规定,龄期为28d。
(4)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不合格的材料清退时,应保留相关证明,必要时可拍照记录。 4、建立建设工程材料监理台账
(四) 监理质量控制措施
一、预拌砂浆的储存
1、砂浆运至储存地点除直接使用外,必须储存在不吸水的专用容器内。夏季应采取遮阳措施,冬季应采取保温措施。砂浆装卸时应有防雨措施。
2、储存容器应能保证砂浆的均匀性,有利于储运、清洗和砂浆装卸。 3、砂浆在储存过程中应严禁加水。
4、储存地点的气温,最高不宜超过37℃,最低不宜低于0℃.
5、储存容器标识应明确,应确保先存先用,严禁使用超过凝结时间的砂浆,不同品种的砂浆不得混存混用。
6、砂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完毕。
7、用料完毕后储存容器应立即清洗,以备再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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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预拌砂浆在储存容器中如出现少量泌水现象,使用前应人工拌匀,如泌水严重应重新取样,进行品质检验。
9、重塑是指砂浆在规定使用时间内因工地原因造成稠度损失,使用时稠度达不到施工要求,在确保质量前提下,经现场施工技术负责人认定后,可加适量水拌和使砂浆重新获得原定的稠度。砂浆重塑只能进行一次。 二、预拌砂浆施工质量控制 1、稠度允许偏差
2、施工现场需配备的仪器设备
工程现场应配备砂浆稠度仪、砂浆试模、2M靠尺等小型检测仪器。
检测内容:稠度检测;砌筑砂浆、地面砂浆强度试块制作;砌筑砂浆灰缝检测;抹灰砂浆垂直度、平整度等检测;地面砂浆平整度检测。 3、砌筑砂浆施工质量控制措施
(1)用于基础墙防潮层的预拌砌筑砂浆应满足设计的抗渗要求。
(2)预拌砌筑砂浆可用原浆对墙面勾缝,但必须随砌随勾。4、抹灰砂浆施工质量控制措施
(1)抹灰砂浆基层处理
①砖砌体:应清除表面杂物、尘土,抹灰请应洒水湿润。 ②混凝土:表面应凿毛或表面洒水润湿后,涂刷界面剂。 ③加气混凝土:应在湿润后涂刷专用的界面剂。 (2)预拌抹灰砂浆应由设计确定其强度等级。 (3)预拌砂浆的稠度可按设计要求选用。
(3)抹灰砂浆抹灰层平均总厚度应符合设计规定。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各种砂浆抹灰层,应在抹灰24小时后进行养护,并在凝结前防止快干、水冲、撞击、振动和受冻,在凝结后应采取措施防止玷污和损失。
(4)抹灰砂浆的每遍涂抹厚度宜为7—9mm,应待前一遍抹灰层凝结后,方可涂抹后一层。 (5)抹灰砂浆不得涂抹在比其强度低的基层上。 5、地面砂浆施工质量控制措施
(1)地面施工前表面应洁净、湿润并不得有积水,对硬基层宜涂刷界面处理剂。 (2)地面施工后,保湿养护时间不应少于7天,抗压强度应达到5MPa后,方准上人行走;抗压强度应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正常使用。
(3)地面面层的抹平工作应在预拌砂浆初凝前完成,压光工作应在预拌砂浆终凝前完成。 (4)地面砂浆要及时进行分仓。
(5)地面砂浆可用于地面工程(包括屋面)的找平层和面层,应按设计确定其强度等级。 (6)地面砂浆用于面层的稠度不应大于35mm。
(7)有特殊要求的预拌地面砂浆,须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8)配制预拌地面面层砂浆的水泥宜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其强度等级不宜低于32.5粉煤灰及其他矿物掺合料掺量不宜大于水泥用量的15%。 6、聚合物预拌干粉砂浆施工质量控制
(1)干粉砂浆应存放在阴凉干燥处,采取防雨、防潮措施,并按不同品种、编号分别堆放,严禁混堆混用。
(2)干粉砂浆应随拌随用。施工中严禁使用超过凝结时间的砂浆。掺合拌用水必须符合《混凝土拌和用水》(JGJ63-2006)的规定。搅拌时间应为3—5min。
(3)砂浆储存容器应采取保温措施,砂浆可掺入混凝土防冻剂,其掺量应经试配确定。施工温度不应低于5℃,低于该温度时应采取保温措施,确保砂浆在凝结硬化前不受冻。 (4)施工24小时后需进行养护,养护时间为常温下3—5天。
(五) 工程质量验收控制
一、检验批的确定
根据工程建设特点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以及相关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有关文件、法规的规定,明确分项工程的具体内容以及各分项工程检验批的划分。
二、验收批的质量评价
1、砌筑砂浆:用于交货检验的试样,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平均值必须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的最小一组平均值必须大于或等于设计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的0.75倍。抽检数量:每一检验批且不超过250立方米砌体的各种类型及强度等级的砌筑砂浆。
2、地面砂浆:检验砂浆强度试块的组数,按每一层(或检验批)建筑地面工程不应小于1组。当每一层(或检验批)建筑地面工程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时,每增加1000平方米应增做1组试块;小于1000平方米按1000平方米计算。当改变配合比时,亦相应地制作试块组数。
三、质保资料审核 1、备案证明; 2、订货合同; 3、新材料认定证明; 4、发货单; 5、出厂质量证明书;
6、检验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报告; 7、施工方验收记录。
8、验收批砂浆强度的统计分析报告
四、预拌砂浆施工过程中验收
预拌砂浆施工过程中应按照《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等规定进行施工过程中质量验收。
五、强度不合格的处理方案
1、鉴定方式:第三方鉴定;无损检测(对砂浆和砌体强度进行原位检测)(射钉法); 微破损检测(对砌体墙取样检测)。
2、处理方案:铲除;补强;设计确认降低标号使用。
安徽凯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云之谷财创中心项目监理部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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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之谷财创中心项目
预拌砂浆
监 理 细 则
编 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 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安徽凯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云之谷财创中心项目监理部
2016年4月20日
签 署 页
目 录
一、 工程概况………………………………………………2 二、 监理依据………………………………………………2 三、 监理范围及监理工作内容……………………………3 四、 监理质量控制措施……………………………………4 五、 工程质量验收控制……………………………………6
(一) 工程概况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云之谷财创中心
2、工程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与宿松路交口 3、建设单位:合肥汇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4、设计单位:安徽安德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5、勘察单位: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安徽分院 5、监理单位:安徽凯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施工单位:安徽金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8、本工程结构类型为现浇钢筋混凝土框剪结构,总建筑面积为148070m。墙体:±0.000以上墙体采用M5混合砂浆砌200后MU5非承重煤矸石多孔砖;±0.000以下为M7.5水泥砂浆砌200后MU10煤矸石实心砖。粉刷砂浆:外墙15mm厚水泥砂浆找平,5mm厚抗裂砂浆;内墙15mm厚1:3水泥砂浆打底扫毛,9mm厚1:1:6水泥石膏砂浆打底,6mm厚1:0.5:2.5水泥石膏砂浆找平;地面砂浆:楼地面20mm厚1:2水泥砂浆面层,15mm厚1:2水泥砂浆找平;平屋面15mm厚水泥砂浆找平 ,15mm厚水泥砂浆找平,15mm厚石灰水泥砂浆找平。
(二) 监理依据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2、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JGJ223—2012
3、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标准JGJ/T70—2009 4、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 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5、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
6、关于印发合肥市预拌砂浆管理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11]26号)
7、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砂浆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合建质安监[2012]1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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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监理范围及监理工作内容
一、监理工作范围
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对使用预拌砂浆进行日常监理。对不按照规定使用预拌砂浆的,监理工程师不得签署同意文件。
二、监理工作内容
监理工作主要包括:审查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资质,审批预拌砂浆施工方案,预拌砂浆进场验收,建立材料台账,预拌砂浆储存和使用控制,分项工程验收 1、预拌砂浆供应单位资质审核
(1)预拌砂浆供应单位资质、营业范围应符合政府有关规定,同时应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预拌砂浆供应单位的资质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3)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审批,并向建设单位报告。 2、施工方案的审批
(1)审查施工方质保体系是否满足工程要求,质保措施是否齐全、有效。 (2)砌筑、抹灰、地面砂浆强度等级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施工方案是否合理可行。 (3)块体材料对砌筑、抹灰砂浆的技术性能要求。 (4)砂浆稠度的选择是否正确。 3、预拌砂浆进场验收审核
(1)进场的预拌砂浆应提供有效期内的型式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出厂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明、产品使用说明书,必要时提供省级以上产品鉴定证明、地方或企业标准(经所在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等质保资料。专业监理工程师对生产企业名称、商标、品种规格是否与质量证明资料一致进行验收。
(2)首次进场的预拌砂浆应在监理单位的见证下实施拌合物性能检验(稠度、保水性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一律禁止使用。砂浆稠度的检验,每50m相同配合比的砂浆,取样不得少于一次,每一工作班相同配合比的砂浆不满50m时,取样也不得少于一次。 (3)在拌合物性能检验合格后,可依据《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等规定进行进场的见证复验,具体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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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主要复试检验项目 砌筑砂浆:抗压强度; 抹灰砂浆:拉伸粘结强度; 地面砂浆:抗压强度; ②复试检验批量
砌筑砂浆:对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的砌筑砂浆应以每一楼层且不超过250m为一个检验批;不足上述数量时,应按一批计。每检验批应至少留置1组抗压强度试块。
抹灰砂浆:对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的抹灰砂浆应以每一楼层且不超过1000m为一个检验批;不足上述数量时,应按一批计。每检验批应至少留置1组抗压强度试块。
地面砂浆:对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的地面砂浆应以每一楼层且不超过1000m为一个检验批;不足上述数量时,应按一批计。每检验批应至少留置1组抗压强度试块。
试块的制作、养护、试压等应符合《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标准》(JGJ/T70—2009)的规定,龄期为28d。
(4)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不合格的材料清退时,应保留相关证明,必要时可拍照记录。 4、建立建设工程材料监理台账
(四) 监理质量控制措施
一、预拌砂浆的储存
1、砂浆运至储存地点除直接使用外,必须储存在不吸水的专用容器内。夏季应采取遮阳措施,冬季应采取保温措施。砂浆装卸时应有防雨措施。
2、储存容器应能保证砂浆的均匀性,有利于储运、清洗和砂浆装卸。 3、砂浆在储存过程中应严禁加水。
4、储存地点的气温,最高不宜超过37℃,最低不宜低于0℃.
5、储存容器标识应明确,应确保先存先用,严禁使用超过凝结时间的砂浆,不同品种的砂浆不得混存混用。
6、砂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完毕。
7、用料完毕后储存容器应立即清洗,以备再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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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预拌砂浆在储存容器中如出现少量泌水现象,使用前应人工拌匀,如泌水严重应重新取样,进行品质检验。
9、重塑是指砂浆在规定使用时间内因工地原因造成稠度损失,使用时稠度达不到施工要求,在确保质量前提下,经现场施工技术负责人认定后,可加适量水拌和使砂浆重新获得原定的稠度。砂浆重塑只能进行一次。 二、预拌砂浆施工质量控制 1、稠度允许偏差
2、施工现场需配备的仪器设备
工程现场应配备砂浆稠度仪、砂浆试模、2M靠尺等小型检测仪器。
检测内容:稠度检测;砌筑砂浆、地面砂浆强度试块制作;砌筑砂浆灰缝检测;抹灰砂浆垂直度、平整度等检测;地面砂浆平整度检测。 3、砌筑砂浆施工质量控制措施
(1)用于基础墙防潮层的预拌砌筑砂浆应满足设计的抗渗要求。
(2)预拌砌筑砂浆可用原浆对墙面勾缝,但必须随砌随勾。4、抹灰砂浆施工质量控制措施
(1)抹灰砂浆基层处理
①砖砌体:应清除表面杂物、尘土,抹灰请应洒水湿润。 ②混凝土:表面应凿毛或表面洒水润湿后,涂刷界面剂。 ③加气混凝土:应在湿润后涂刷专用的界面剂。 (2)预拌抹灰砂浆应由设计确定其强度等级。 (3)预拌砂浆的稠度可按设计要求选用。
(3)抹灰砂浆抹灰层平均总厚度应符合设计规定。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各种砂浆抹灰层,应在抹灰24小时后进行养护,并在凝结前防止快干、水冲、撞击、振动和受冻,在凝结后应采取措施防止玷污和损失。
(4)抹灰砂浆的每遍涂抹厚度宜为7—9mm,应待前一遍抹灰层凝结后,方可涂抹后一层。 (5)抹灰砂浆不得涂抹在比其强度低的基层上。 5、地面砂浆施工质量控制措施
(1)地面施工前表面应洁净、湿润并不得有积水,对硬基层宜涂刷界面处理剂。 (2)地面施工后,保湿养护时间不应少于7天,抗压强度应达到5MPa后,方准上人行走;抗压强度应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正常使用。
(3)地面面层的抹平工作应在预拌砂浆初凝前完成,压光工作应在预拌砂浆终凝前完成。 (4)地面砂浆要及时进行分仓。
(5)地面砂浆可用于地面工程(包括屋面)的找平层和面层,应按设计确定其强度等级。 (6)地面砂浆用于面层的稠度不应大于35mm。
(7)有特殊要求的预拌地面砂浆,须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8)配制预拌地面面层砂浆的水泥宜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其强度等级不宜低于32.5粉煤灰及其他矿物掺合料掺量不宜大于水泥用量的15%。 6、聚合物预拌干粉砂浆施工质量控制
(1)干粉砂浆应存放在阴凉干燥处,采取防雨、防潮措施,并按不同品种、编号分别堆放,严禁混堆混用。
(2)干粉砂浆应随拌随用。施工中严禁使用超过凝结时间的砂浆。掺合拌用水必须符合《混凝土拌和用水》(JGJ63-2006)的规定。搅拌时间应为3—5min。
(3)砂浆储存容器应采取保温措施,砂浆可掺入混凝土防冻剂,其掺量应经试配确定。施工温度不应低于5℃,低于该温度时应采取保温措施,确保砂浆在凝结硬化前不受冻。 (4)施工24小时后需进行养护,养护时间为常温下3—5天。
(五) 工程质量验收控制
一、检验批的确定
根据工程建设特点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以及相关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有关文件、法规的规定,明确分项工程的具体内容以及各分项工程检验批的划分。
二、验收批的质量评价
1、砌筑砂浆:用于交货检验的试样,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平均值必须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的最小一组平均值必须大于或等于设计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的0.75倍。抽检数量:每一检验批且不超过250立方米砌体的各种类型及强度等级的砌筑砂浆。
2、地面砂浆:检验砂浆强度试块的组数,按每一层(或检验批)建筑地面工程不应小于1组。当每一层(或检验批)建筑地面工程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时,每增加1000平方米应增做1组试块;小于1000平方米按1000平方米计算。当改变配合比时,亦相应地制作试块组数。
三、质保资料审核 1、备案证明; 2、订货合同; 3、新材料认定证明; 4、发货单; 5、出厂质量证明书;
6、检验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报告; 7、施工方验收记录。
8、验收批砂浆强度的统计分析报告
四、预拌砂浆施工过程中验收
预拌砂浆施工过程中应按照《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等规定进行施工过程中质量验收。
五、强度不合格的处理方案
1、鉴定方式:第三方鉴定;无损检测(对砂浆和砌体强度进行原位检测)(射钉法); 微破损检测(对砌体墙取样检测)。
2、处理方案:铲除;补强;设计确认降低标号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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