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设工程技术企业标准 QB
编 号:QGD-xxx-2009
备案号:JQB-xxx-2009
轨 道 交 通
梯形轨枕轨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Standard for constructional quality acceptance of ladder-shaped sleeper track of rail transportation
(备案稿)
2009-xx-xx 发布
2009-xx-xx 实施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1 总则
1.0.1 为加强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施工工程管理,统一北京市轨道交通梯形轨枕轨道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标准,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标准轨距轨道交通梯形轨枕轨道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本标准未涉及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其施工质量的验收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1.0.3 梯形轨枕轨道工程施工应做好环境保护,并做到文明安全施工。
1.0.4 工程检验、验收资料、数据应真实可靠,全面反映工程质量状况。所用方法和仪器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优先采用成熟、可靠、先进的无损检测技术。
1.0.5 减振效果应满足国家环境保护的相关标准要求。
1.0.6 北京市轨道交通梯形轨枕轨道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
2.0.1 梯形轨枕 ladder-shaped sleeper
由预应力混凝土纵向轨枕及联结杆件组成的梯子形状轨道构件。
2.0.2 减振部件 v
设置在梯形轨枕枕下支点处的平板状减振垫层。
2.0.3 缓冲部件 component
设置在梯形轨枕外侧面的平板状缓冲垫层。
2.0.4 台座 p latform
现场浇筑的用于在隧道内或桥面上支撑梯形轨枕的特殊设计的钢筋混凝土基础。
2.0.5 梯形轨枕轨道 ladder-shaped sleeper track
采用梯形轨枕替代普通轨枕铺设的复合轨道结构体系。主要由钢轨、扣件、梯形轨枕、减振部件、缓冲部件、台座组成。
2.0.6 隔离空隙 isolating space
指梯形轨枕与台座表面间的空隙。
2.0.7 联结杆件
是构成梯形轨枕的部件之一,其作用是联结左右两根预应力混凝土纵向轨枕。
3 基本规定
3.1 一般规定
3.1.1梯形轨枕轨道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施工质量检验制度。
梯形轨枕轨道工程的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应纳入单位工程的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3.1.2梯形轨枕轨道工程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
1.所用工程材料的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及设计要求。对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施工单位应对其外观、规格、型号和质量证明文件(含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书、检验报告等)进行验收,并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凡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施工单位应进行检验,监理单位应按规定进行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检测。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各工序应按相关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施工单位应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
3.工序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上道工序应满足下道工序的施工条件和技术要求。相关专业工序之间的交接检验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未经检查或经检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3.1.3梯形轨枕轨道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1 工程施工质量及验收应符合本标准和轨道专业验收标准的规定;
2 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3 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有规定的资格;
4 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5 隐蔽工程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
6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件和现场检测项目,监理单位应按规定进行平行检验、见证取样检测或见证检测;
7 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
3.1.4 梯形轨枕轨道施工要有严格的施工组织和管理。施工单位应进行上岗前技术培训,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确保施工质量。
3.2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批的划分
3.2.1梯形轨枕轨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划分为轨道工程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
3.2.2梯形轨枕轨道属单位工程中的分部工程,其与单位工程中的其他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划分应符合表3.2.2的规定。当分部工程数量小于表3.2.2规定时,按实际长度和数量确定。
表3.2.2 轨道工程单位、分部、分项、检验批划分
单位工程 子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
铺轨基标 分项工程 铺轨基标测设
梯形轨枕
减振部件及缓冲部件
混凝土台座
无缝线路铺轨 检验批 625m (100片) 施工段 2km 备 注
检验批划分同
QGD-016-2005
的规定 梯形轨枕轨道 (无碴道床) 钢轨焊接个头 埋设观测桩 每段无缝线路
2km 轨道工程 正线轨道 整道
水沟盖板
绝缘支座安装
接触轨铺设 接触轨安装
接触轨支架及防护罩安装
线路及信号标志
轨道附属设备 护轨等防护设施
线路基标 1km 1km 1km 2km 1km 2km 按梯形轨枕地段在台座上表面打锚栓固定绝缘支座考虑 检验批划分同QGD-016-2005的规定
3.3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3.3.1 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应包括如下内容
1. 实物检查按下列方式进行:
1)对原材料、构配件,成品、半成品等的检验,应按进场的批次和本标准规定的抽样检验方案执行;
2)梯形轨枕、减振部件及缓冲部件的质量由制造商或供应商按本标准附录A 及附录C 的规定、附录B 的方法进行检查验收,并提供相应的质量证明文件。其检验批的质量由监理组织施工单位按本标准第4.2.1、4.2.2条规定的抽样及判定规则进行检查;当对产品的强度等质量有怀疑时,可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按本标准附录A 及附录C 的规定、附录B 的方法进行复查;
3)对混凝土强度等级等,应按国家现行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执行;
4)对本标准中采用计数检验的项目,应按抽查总点数的合格点率进行检查。
2 资料检查:包括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的质量证明文件(质量合格证、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等)、施工过程中重要工序的自检和交接检验记录、平行检验报告、见证取样检测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
3.3.2 工程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全部合格;
2 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全部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有允许偏差的抽查点,合格率应达到80%以上,且不合格点的偏差不得大于规定允许偏差的1.5倍;
3 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3.3.3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3.3.4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 分部工程中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3.3.5 当检验批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以下规定处理:
1 经返工重做的或更换构配件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2 当检验批的试块、试件强度不能满足要求时,经有资质的法定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可以验收。
3.3.6 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严禁验收,必须返工重做。
3.4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
3.4.1 检验批应由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专职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监理单位应对全部主控项目进行检查。对一般项目的检查内容和数量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按表3.4.1填写。
3.4.2 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分项工程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并按表
3.4.2填写记录。
3.4.3 分部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并按表3.4.3填写记录。
3.4.4 梯形轨枕轨道的检验批、分项工程及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即可汇入单位工程,由施工单位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后再向建设单位提交单位工程验收报告,由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4 梯形轨枕轨道
4.1 一般规定
4.1.1 台座模板、钢筋、混凝土施工均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有关规定。
4.1.2 台座施工前应按《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的要求做好图纸会审及基标测设等施工准备工作。
4.1.3 钢轨支撑架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应满足架设梯形轨枕的荷载要求,其间距及安置位置应便于调整、拆卸和混凝土浇筑。
4.1.4 台座应使用商品混凝土浇筑,混凝土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4.1.5 吊装、运输、储存梯形轨枕应按附录A 的有关规定进行。
4.2 梯形轨枕
主控项目
4.2.1 成品梯形轨枕应含下部减振部件、侧面缓冲部件。梯形轨枕进场时,由监理单位组织相关人员按本标准及设计图对型号、外观、数量进行验收,并检查减振垫层及缓冲垫层有无缺失,粘贴是否牢固,联接杆件表面保护层是否完好。并按表4.2.1填写进场验收记录。
检验数量:全检。
检验方法:查验产品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观测检查。
4.2.2 梯形轨枕外形尺寸复检内容列于表4.2.2,由监理单位组织相关人员按本标准要求进行复检,并按表4.2.2填写进场复验记录。
复检数量: 1/10,小于10片按10片计;
检查方法:尺量(直尺、卷尺、塞尺及专用量具,具体测量位置见表A.1.2的规定)。
4.3混凝土台座
主控项目
4.3.1 钢筋进场时,应按《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 1499)等的规定,抽样进行力学性能复验,其质量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查验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进场抽样复检报告。
4.3.2 混凝土台座采用商品混凝土现场浇筑,其强度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质量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4)及商品混凝土的有关规定,粗骨料应选用粒径不大于20mm 的碎石。用于强度检验的混凝土试件应在施工现场随机抽取。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应对每批进场的商品混凝土每100m (不足100m 按100m 计)至少制作2组试件,1组在标准条件下养护,另1组与台座同条件养护(大于1组的数量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监理单位见证检测。
检验方法:查验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现场坍落度试验报告;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一般项目
4.3.3 浇筑混凝土台座前施工单位应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应报请监理组织隐检(含基础处理、钢筋绑扎,预留预埋等),隐检合格后,宜用塑料薄膜将梯形轨枕以及所有安装完毕的钢轨及配件进行保护性包裹,避免被混凝土污染,之后方可浇筑台座混凝土。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数检查、监理单位旁站检查。
检验方法:观测检查。
4.3.4 台座钢筋的布设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3.3的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施工段抽检10处。
检验方法:观测、尺量。
表4.3.3: 钢筋安装位置允许偏差 序号
1 钢筋间距
钢筋保护层厚度(25~35mm)
2
钢筋保护层厚度(
4.3.5 台座混凝土应连续浇筑完成,振捣应密实、隧道内台座还应与隧道边墙相吻合。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数检查、监理单位旁站检查。
检验方法:观测检查。
4.3.6 台座混凝土初凝前应对表面进行抹面处理,做出横向排水坡,抹面的允许平整度为3mm 。初凝之后,台座与梯形轨枕减振部件应密贴。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数检查、监理单位旁站检查。
检验方法:观测检查。
4.3.7 混凝土浇筑完毕12小时内,应及时进行洒水(或养护剂)养护,高架桥上还需辅以必要的覆盖措施,待台座混凝土强度达到5MPa 后,方可拆除模板和钢轨支撑架等,在台座混凝土未达到设计强度的70%前,严禁在轨道上行使车辆和承重。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施工段抽检1处。
检验方法:观测检查。
4.3.8 对拆除模板后的混凝土台座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如发现外观有不影响正常使用的缺陷,允许对表面进行抹面整修处理,如发现外观有影响正常使用的缺陷,应返工重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数检查、监理单位见证检查。
检验方法:观测检查。
4.3.9 台座表面与梯形轨枕间的隔离空隙应满足设计要求,任何情况下隔离空隙不得小于10mm。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见证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4.3.10 台座混凝土应捣固密实、表面平整、颜色均匀,不得有漏振、露筋、蜂窝、疏松、麻面和棱角缺失等缺陷。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见证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4.3.11 台座尺寸应满足设计要求,排水沟高度允许偏差为±5mm,排水沟宽度允许偏差为±10mm。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片枕下抽检1处,监理单位见证检查。
检验方法:尺量。
4.3.12 台座外形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片枕下抽检1处,监理单位见证检查。
检验方法:尺量。
4.3.13 梯形轨枕台座的检验验收应按表4.3.13填写记录。
4.4 梯形轨枕轨道
主控项目
4.4.1资料检查
包括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的质量证明文件、检验报告、施工过程中重要工序的自检和交接检验记录、平行检验报告、见证取样检测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 4.4.2浇筑台座混凝土前,应逐步调整钢轨及梯形轨枕,使之满足下列要求:
1轨距偏差为+2,-1mm ,变化率不大于1‰;
2水平以一股钢为基准(曲线以内股为基准),按线路中心线处的设计轨面高程偏差为±5mm ,且轨道水平差不得大于2mm ,在延长6.25m 距离内,不得有大于2mm 的三角坑;
3轨向以一股钢为基准(曲线以外股基准),距线路中心线的偏差为±2mm ,直线用10m 弦量,最大矢度不得大于2mm ,曲线用20m 弦量,最大正矢偏差不得大于表4.4.2-1的数值。
4梯形轨枕的定位允许偏差见表4.4.2-2。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按表4.4.2-1及表4.4.2-2全检,监理单位平行检验10%。 检验方法:轨距尺及专用仪器测量。
表4.4.2-1 浇筑台座前曲线正矢允许偏差(mm)
序号
1 2 3
曲线半径(m)
251 ~ 350 351~650 >650
缓和曲线正矢与计算正矢差
3 2 1
圆曲线正矢差
5 3 2
圆曲线正矢最大最小差
7 5 3
表4.4.2-2 梯形轨枕的定位允许偏差(mm)
序号
1 2 3
项目
中线位置 梯形轨枕纵向前后方向 梯形轨枕横向左右方向
允许偏差(mm)
±3 ±10 ±5
检查数量
每片枕的两端及中部,共3处
每片枕的两端 每片枕中部
注:前后方向是相对梯形轨枕的规定位置而言;左右方向是相对轨道中心线位置而言。
4.4.3 梯形轨枕轨道竣工验收的静态几何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见表4.4.3-1及表4.4.3-2的规定。
梯形轨枕轨道竣工后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见F 表4.4.3。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1km 抽检1处,每处各抽检10个测点。在曲线段中,至少抽
检一个曲线10个测点。监理单位见证检测数量应为施工单位检测数量的20%。
检验方法:专用量具。
表4.4.3-1 梯形轨枕轨道静态几何尺寸竣工验收允许偏差(mm)
检验项目
1 2
主 控 项 目
3 4 5
轨向 6 1 2 3
曲线(20m弦量) 中线(距基标中心) 轨面高程
线间距(双线并行时)
见表4.4.3-2 区间±3 车站站台侧+4,0
±5 +10 0
尺量 尺量
轨距
高低(10m弦量) 水平
扭曲(基长6.25m)
直线(10m弦量)
允许偏差
±2,变化率不大于1‰
4
4,在延长6.25m 范围内不得
有大于2mm 的三角坑
4 4
检查频率
检验方法
轨距尺量 拉弦线、钢尺量 轨距尺量 轨距尺量
拉弦线、钢尺量
一 般 项 目
表4.4.3-2 梯形轨枕轨道曲线正矢竣工验收允许偏差(mm)
序号
1 2 3 4
曲线半径(m)
251 ~ 350 351~450 451~650 >650
缓和曲线正矢与计算正矢差
5 4 3 3
圆曲线正矢差
10 8 6 4
圆曲线正矢最大最小差
15 12 9 6
4.5 水沟盖板 一般项目
4.5.1水沟盖板安装前,应完成轨道几何尺寸的调整及检查,水沟内应清理,不得遗留任何杂物及施工垃圾。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检,监理单位见证检查。 检验方法:观测。
4.5.2水沟盖板应按设计图纸要求安装,其表面与梯形轨枕的联结杆件上表面齐平,高度允许偏差为±5mm,水沟盖板底部与台座表面间的缝隙可用水泥砂浆调整填充。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检,监理单位见证检查。 检验方法:观测。
附录A 梯形轨枕供货技术条件
A.1 质量要求
A.1.1 梯形轨枕应按规定程序批准的设计文件进行制造,并符合本标准及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
A.1.2 梯形轨枕的外观质量及外形尺寸应符合表A.1.2的规定。
表A.1.2 轨枕的外观、外形尺寸允许值
序号
1 2
检查项目
表面裂纹 表面气泡(10cm×10cm 以内) 边角缺损
允许值
不可见
目测
检具
备注
目测、直尺
3 不大于10mm 目测、直尺 弦线、直尺、 30 mm挡块
弦线、直尺、30 mm挡块
弦线、直尺、 30 mm挡块 直尺
如有允许范围的缺损应修复
4 扭曲 1 mm 两纵梁端部顶面对角拉线,测量交叉处。
5 侧面弯曲 ±3 mm 纵梁端部侧面拉线,测量中心处。
6 挠度 ±5 mm +5 -3mm ±10mm
纵梁端部顶面拉线,测量中心处。
7 纵梁厚度 纵梁两侧
8 长度 直尺、卷尺
9 宽度 ±5mm 0 -1mm ±1mm
直尺 纵梁两外侧间、两内侧间
10 预埋套管高度 两纵梁间预埋套管中心距
同一扣件节点两预埋套管间距 预埋套管歪斜 平面度 轨底坡度 联结杆件表面保护层破损
深度尺 凸出承轨面部分
11 卷尺 两纵梁中心距1512mm
12 ±2mm 直尺
13 14 15 16 ±2mm 0.5mm 1/35~1/45
专用量具、直尺 1 m直尺、塞尺 专用量具、塞尺 目测
铁垫板325mm 长范围内的承轨面 铁垫板325mm 长范围内的承轨面
A.1.3 制造梯形轨枕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A.1.4 梯形轨枕的破坏强度、静载抗裂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A.1.5梯形轨枕的产品质量验收分为型式检验验收和出厂检验验收。梯形轨枕制造商或供货商的检验部门应负责对生产轨枕的原材料、混凝土抗压强度和轨枕质量进行检验,未经检验的轨枕不允许出厂,不符合要求的轨枕不得出厂。
A.1.6 梯形轨枕的质量检验及验收执行本标准,本标准未含部分,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有关标准。
A.2 型式检验验收
A.2.1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破坏强度、静载抗裂强度、混凝土28天抗压强度、外观质量、外形尺寸。型式检验由制造商或供货商的质量检验部门负责组织,委托有检验资质的第三方现场检验或旁站见证检验。 A.2.2 在下列情况下进行型式检验:
1)轨枕批量投产前;
2)在正式生产过程中,如材料、工艺有重大变更时; 3)正式生产后,每2年进行1次。 4)停产1年以上又重新恢复生产时。
A.2.3 当用户有要求时,可按要求进行全部项目或部分项目的型式检验。
A.2.4 混凝土抗压强度按照《铁路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TB10425)检验评定。 A.2.5 外观质量和外形尺寸应逐片检验,逐片判定。
A.2.6 梯形轨枕静载抗裂强度检验按附件B《梯形轨枕强度性能试验方法》的规定进行,每160 片轨枕为一个检验批,少于160 片按160 片计。每批中抽样检查数量为 1 片,抽样试件应为外观质量和外形尺寸检验合格的产品。在规定的静载抗裂荷载作用下试件无肉眼可见裂纹,批判定合格;如试件出现肉眼可见裂纹,应从同一批里二次抽取 3 片不同生产日期的试件进行试验。二次抽样试件全部符合规定,批判定合格。如果有 1 片以上不合格,应进行全数检验,逐片判定。
A.2.7 梯形轨枕破坏强度检验按附件B《梯形轨枕强度性能试验方法》的规定进行。其他型式检验项目的检查方法同出厂检验。
A.3 出厂检验验收
A.3.1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混凝土脱模强度和 28d 抗压强度、外观质量、外形尺寸、 静载抗裂强度。出厂检验由制造商或供货商的质量检验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施工、监理 单位可根据情况派人进行生产监造。 A.3.2 出厂检验项目的检查方法同型式检验。 A.3.3 轨枕合格判定规则
轨枕符合下列条件者为批合格品:
1)混凝土脱模强度和 28d 抗压强度符合设计要求;
2)梯形轨枕外观质量和外形尺寸符合本标准 A.1.2 和 A.2.5 条的规定; 3)梯形轨枕静载抗裂强度符合本标准 A.2.6 条的规定; 4)梯形轨破坏劳强度符合本标准 A.2.7 条的规定。
A.4 标记和证明书
A.4.1 梯形轨枕应按设计图纸规定的部位印压出下列标记:轨枕规格、名称或符号、制造厂名、制造年份。
A.4.2 轨枕制造工厂应对每批轨枕附有合格证明书。证明书中应包括:制造工厂名称、梯形轨枕型号、轨枕数量、检验结果、制造日期、质量检验部门印记。
A.5 存放和运输
A.5.1 梯形轨枕应按设计要求吊装,不得单点吊装。 A.5.2 搬运、装载、运输梯形轨枕时应采取固定和防护措施。
A.5.3 存放梯形轨枕时,应分型号分别水平(枕底向下)堆码,最多堆码 8 层。堆放 场地宜进行硬化处理,保证平整、坚实。在梯形轨枕与场地基础间、轨枕与轨枕之间加 放垫木,垫木一般如图 A.5.3 放置(在脱模后 2 周内可根据观察的挠度情况适当移动)。上下层垫木应对齐,垫木尺寸要保证轨枕处于水平状态,并不得损伤减振部件等。
A.5.5 存放梯形轨枕时,预埋套管孔口应封闭。
A.6 质量保证
A.6.1 轨枕的质保期自出厂起为 5 年。
A.6.2 在质保期内,生产商或供货商应负责更换由于自身过失造成的不合格轨枕并承 担由此引起的相关损失。
图 A .5.3
垫木放置位置示意图
附件B 梯形轨枕强度性能试验方法
B.1 试验目的
通过对梯形轨枕进行静载抗裂强度、破坏强度试验,以检查其强度是否满足设计要 求。试验轨枕的抽取应符合本标准 A.2.6 及 A.2.7 的规定。
B.2 试验内容
B.2.1 梯形轨枕静载强度试验
确定梯形轨枕在静载试验荷载作用下不得出现肉眼可见裂纹,静载试验荷载值P=172kN。
B.2.2梯形轨枕静载强度试验
通过该试验,确定梯形轨枕在破坏荷载作用下是否破坏。破坏荷载值P= 378kN,卸载后应无残余裂纹。
B.2.3梯形轨枕破坏强度试验及静载强度试验应在混凝土达到28天设计强度后进行。
B.3 试验方法
B.3.1主要试验设备及计量器具
静载抗裂、破坏强度试验采用准确度为一级的静载试验机,满载显示分辨率为 0.2%。 500kN 千斤顶 1 台; 500kN 压力传感器 1 个。 B.3.2 试验图式
静载抗裂试验及破坏强度试验均采用图 B.3.2 的支撑图示。 B.3.3加载程序
加载时应保证图B.3.2中载荷梁①下的荷载点均匀受力。 1 静载抗裂强度试验 1)加载分级 第一级 0 → 5kN; 第二级 5 → 20kN;
第三级 20 → 40kN,自此后每级间隔 20 kN ,直至加载至静载抗裂试验荷载。 2)加载速度:
0 → 静载抗裂试验荷载,10~15s/10kN;每级加载后静停 3min,同时观测有否 裂纹发生。
3)达到静载抗裂试验荷载并静停 3min 后,即可卸载。 卸载速度:10s/20kN。 4)裂纹观测方法:用目测方法在逐级加载静停的同时观察裂纹,开裂判定标准 以受
力表面出现肉眼可见裂纹为依据。
5)静载抗裂强度合格判定:在静载抗裂试验荷载作用下受力表面未出现肉眼可 见裂纹。
6)试验报告单应包括如下内容:轨枕类型、生产单位、生产日期、试验日期; 检验荷载、静停时间、开裂荷载;合格判定;试验单位及人员签字。 2 破坏强度试验
加载时应保证载荷梁①之下的荷载点均匀受力。 加载顺序:
①开始→ ②发生裂纹→ ③卸载→ ④加载至再次出现裂纹→ ⑤破坏荷载。 加载速度:
①开始 → ②发生裂纹 10~15秒/10kN; ②发生裂纹 → ③卸载 10秒/20kN; ③卸载 → ④再次发生裂纹 10秒/20kN; ④再次发生裂纹 → ⑤破坏荷载 10~15秒/10kN。 卸载速度: 10秒/20kN。
每级加载后观测有否裂纹发生,记录
图 B . 3.2 梯形轨枕抗裂强度、破坏强度试验支撑方式图
附录 C 减振部件及缓冲部件供货技术条件
C.1 质量要求
C.1.1 减振部件、缓冲部件根据实际需要可有多种型式,本标准提及的减振部件、缓 冲部件均为平板式。应按设计文件进行制造,并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及本标准的要求。 C.1.2 减振部件、缓冲部件的外形尺寸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尺寸偏差及外观质量应 符合表 C .1.2 的规定。
表 C .1.2 减振部件、缓冲部件的尺寸偏差及外观质量要求
检查内容名称长度允许偏差及外观要求±3 mm±3 mm±1.5mm不得有长度大于 2mm 的缺角不得有直径大于 2mm 的气泡不可见不可见小于 1mm 外形
宽度厚度缺角气泡(工作面上)外观
表面裂痕表面皱痕毛边
C.1.3 减振部件、缓冲部件采用聚酯材料制造,其材料性能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 C.1.4 减振部件、缓冲部件的制造商或供货商的检验部门应负责对原材料性能和产品 性能进行检验,并出具的产品质量保证书及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书。未经检验的产品不允 许出厂,不符合要求的产品不得出厂。
C.1.5 原材料性能和产品性能参照下列国家标准进行检验。
1)GB/T 10625 高聚物多孔弹性材料弹性的测定; 2)GB/T 528
硫化橡胶或热塑性橡胶拉伸应力应变性能的测定
3)GB/T 529 硫化橡胶或热塑性橡胶.撕裂强度的测定(裤形、直角形和新月
形试样);
4)GB/T 10653 高聚物多孔弹性材料压缩永久变形的测定
5)GB/T 10654 高聚物多孔弹性材料拉伸强度和拉断伸长率的测定 6)GB/T1410 固体绝缘材料体积电阻率和表面电阻率试验方法
C.1.6 梯形轨枕制造商或供货商负责查验减振部件、缓冲部件的质量证明文件,保证 粘贴到梯形轨枕上的减振部件、缓冲部件是合格品。
C.2 检查验收
C.2.1 平板式减振部件检查验收应符合以下要求:
1)外形尺寸及外观质量应符合本标准第 C .1.2 条规定。 2)静刚度允许偏差范围值应符合本标准第表 C .2.1 的规定。
表 C .2.1 静刚度允许偏差范围
名 称
减振部件缓冲部件动静比
静刚度允许偏差值
±3kN/mm ±7kN/mm小于 1.2检验方法
检查质量合格证书或证明文件检查质量合格证书或证明文件检查质量合格证书或证明文件
C.2.2 抽样方法:每 1600 块为一个检验批,每批抽样数量见表 C .2.2。
表 C .2.2 抽样数量
试验项目
外观质量外形尺寸压缩变形
抽取数量
5 块5 块(使用外观质量检验样品)1 块C.2.3 合格判定:抽检样品全部符合本标准 C.2.1 条规定,批判定合格。抽检样品部 分或全部不符合本标准 C .2.1 条规定,则再按照表 C .2.2 抽取 3 组样品重复检验,如全 部符合本标准 C .2.1 条规定,判定合格,否则判定为不合格。
C.2.4 减振部件及缓冲部件由梯形轨枕制造商或供货商按本标准规定的检验批进行质 量验收,验收合格后才能并将其粘贴到梯形轨枕上,否则不得使用。
C.3 包装、标志
C.3.1 包装:将减振部件或缓冲部件呈矩形整齐码放在托板上,减振部件每层 8 块、 缓冲部件每层 16 块,四周边角用纸板条包角,然后用塑料布整体包裹捆扎牢固。
C.3.2 包装上应有产品标志,标志内容含:产品型号或规格、供应商或制造厂名、制 造日期。
C.3.3 制造工厂应对每批减振部件及缓冲部件附有合格证明书。证明书中应包括:制
造工厂名称、部件型号、数量、检验结果、制造日期、质量检验部门印记等。
C.4 存放和运输
C.4.1 减振部件及缓冲部件宜存放在干燥通风处,避免在阳光或高温环境下存放。 C.4.2 运输、装载梯形减振部件及缓冲部件时应整齐堆码或装箱,宜采取必要的固定、 防护措施,避免损伤减振部件及缓冲部件。
C.5 质量保证
C.5.1 减振部件及缓冲部件的质保期自出厂起为 5 年。
C.5.2 在质保期内,生产商或供货商应负责更换由于自身过失造成的不合格产品并承 担由此引起的相关损失。
附录 D 水沟盖板供货技术条件
D.1 质量要求
D.1.1 水沟盖板应按设计图制造,并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及本标准的要求。
D.1.2 水沟盖板的外形尺寸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其尺寸偏差及外观质量应符合表 D.1.2 的规定。
表 D .1.2 外形尺寸允许偏差值及外观质量要求
检查内容名称长度外形
宽度厚度允许偏差及外观要求 ±5 mm ±2 mm ±1 mm小于 10mm 23mm 不可见检测方法直尺量直尺量直尺观察、直尺量直尺量观察缺角外观
表面平整度表面裂纹
D.1.3 制作水沟盖板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D.1.4 水沟盖板制造商或供货商的检验部门应负责对生产盖板的原材料、混凝土抗压强 度和盖板的外形外观质量进行检验,并提供质量合格证及检验报告,只有检验合格,方 允许出厂。
D.2 检查验收
D.2.1 水沟盖板进场时,由监理单位组织相关人员按本标准要求对型号、外形、外观进 行验收。
检查数量: 1/100。 检验方法:查验产品合格证及质量证明文件、观测检查。
D.2.2 水沟盖板检验批质量验收应按表 D .2.2 记录。
D.3 标记和证明书
D.3.1 水沟盖板应在顶面印压出下列标记:规格名称或型号、制造厂名、制造年份。
D.3.2 水沟盖板制造工厂应对每批盖板附有合格证明书。证明书中应包括:制造工厂名
称、盖板型号、数量、检验结果、制造日期、质量检验部门印记。
D.4 存放和运输
C.4.1 水沟盖板应分型号整齐码放,必要时可辅以其他支撑,保证码放稳固。 C.4.2 运输、装载水沟盖板时不得随便抛掷,避免折断或损伤边角。
C.5 质量保证
C.5.1 水沟盖板的质保期自出厂起为 5 年。
C.5.2 在质保期内,生产商或供货商应负责更换由于自身过失造成的不合格产品并承担 由此引起的相关损失。
附录 E 施工要点
E.1 梯形轨枕轨道施工专业性强,施工单位应有严格的施工组织和管理;应进行上岗 前技术培训,严格遵守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应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全过程控制;工程材 料供货商对所供工程材料质量进行全过程控制;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各方 应按有关规定对工程材料的质量和工程施工质量进行控制。
E.2 地下线(隧道内)梯形轨枕轨道宜采用架轨法施工,其施工工序流程为:基标复 测及验收→隧道底部凿毛及清理(盾构隧道可不凿)→布设、绑扎台座钢筋(含防迷流 钢筋)→梯形轨枕吊装、运输、就位及状态调整→散布钢轨、扣件,组装轨排→架设轨 排、轨道几何状态调整→立模板→精调轨道几何尺寸→混凝土运输、浇筑台座混凝土→ 台座抹面、整修及养生→拆除模板→清理水沟→安放水沟盖板→轨道几何状态检查→质 量检查。工序流程见图 E .2。
E.3 地面线(高架桥)梯形轨枕轨道宜采用架轨法施工,其施工工序流程为:基标复 测及验收→桥面预埋筋检查及处理→布设、绑扎台座钢筋→梯形轨枕吊装、运输、就位 及状态调整→散布钢轨、扣件,组装轨排→架设轨排、轨道几何状态调整→立模板→精 调轨道几何尺寸→混凝土运输、浇筑台座混凝土→台座抹面、整修及养生→拆除模板→ 清理水沟→安放水沟盖板→轨道几何状态检查→质量检查。工序流程见图E.3。 E.4 浇筑混凝土台座前,应检查梯形轨枕上的外贴的辅助材料是否有损坏、遗漏,若 有,应进行修补。施工单位应对基础处理、钢筋绑扎,预留预埋等隐蔽工程进行自检, 并报请监理组织隐检,隐检合格之后方可浇筑台座混凝土,同时对梯形轨枕及安装好的 钢轨和配件进行保护性包裹,避免被混凝土污染。
E. 5 台座混凝土可水平分层、分台阶浇筑,先浇筑台座下部(梯形轨枕下)的混凝土, 再浇筑台座上部的混凝土。台座混凝土采用插入式振动棒振捣,振动棒移动间距宜为 400mm 左右,振捣时间为 15~30s,振捣应密实。 台座混凝土应连续浇筑完成,如遇不能
连续浇筑的特殊情况,应在下次浇筑前清理 接茬浮浆并凿毛接触表面方可再次浇筑。
E.6 台座混凝土初凝前,应进行表面抹面处理,做出道床横向排水坡,同时检查台座与
梯形轨枕减振部件处是否密贴,如存在缝隙,须立即使用填充料进行填充。并将梯形轨 枕、钢轨、扣件、支承架等表面粘有灰浆的地方立即清理干净。
图 E .2 地下线(隧道内)施工工序流程图
图 E.3 地面线(高架桥)施工工序流程图
附录 F 相关验收记录表格
表 3.4.1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 施工单位 项目负责人
施工执行标准 名称及编号 分包单位
分包项目经理施工班组长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单位验收记录
规定 主 控 1项 2目
34 5 6 1一 2般 3项 4目
5 6 施工单位检 查评定结果
专职质量检查员: 年 月 日 分项工程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分项工程负责人: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 验收结论 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表 3.4.2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检验批数 项目负责人 监理单位验收结论单位工程名称分部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序号1 2 3 4 5 6 7 8 9
检验批部位
10 说明:
施工单位 检查结论
分项工程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 验收结论
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表 3.4.3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项目技术负责人检验批数项目质量负责人
序号[**************]分项工程名称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监理单位验收结论质量控制资料
安全和功能检验 (检测)报告
验 收 单 位
施工单位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勘察设计单位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注: 勘察设计单位参加线路基桩分部工程的验收。
表 4.2.1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包单位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 1 2
主 控 项 目
3 4 5 6 7 8 9
一 般 项 目
1 2 3
边角缺损 表面裂纹 表面气泡 减振垫层数量 减振垫层粘贴效果 缓冲垫层数量 缓冲垫层粘贴效果 产品合格证 质量证明文件 进场验收日期 型号 数量
〈10mm 不可见
施工单位检查记录
梯形轨枕进场外形、外观验收记录表
验收部位 项目经理 分包项目经理
专业工长(施工员) 施工班组长
施工单位检查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 检查员:
年 月 日
监理(建设) 单位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
年 月 日
技术负责人):
备注:为方便施工,缓冲垫层可根据供货商与施工方的协商结果,由供货商在轨枕进场后,搬运就位前按设计要求粘贴。
表 4.2.2
梯形轨枕进场外形尺寸复验记录表
验收部位项目经理分包项目经理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分包单位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施工单位检查记录
1234主 控 项 目
5 6 789 10长度 宽度 纵梁厚度 侧面弯曲 挠度 同一扣件节 点两 预埋套管间距 扭曲 轨底坡 两纵梁间预 埋套 管中心距 预埋套管高度 进场验收日期 型号 数量
±10 mm ±5 mm +5,-3 mm ±3 mm ±5 mm
±2 mm 1mm 1/35~1/45
±1 mm 0,-1 mm
一
般 项 目
1 2 3
专业工长(施工员)
施工班组长
施工单位检查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 检查员:
年 月 日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 技术负责人):
表 4.3.13
梯形轨枕台座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验收部位 项目经理分包项目经理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分包单位
施工单位检查记录相应标准设计要求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
主 控 项 目
1 2 3 4 5 6 钢筋进场检验混凝土强度曲线地段轨道超高台座面与减振部件间台座面与缓冲部件间隔离空隙 混凝土外观质量混凝土坍落度钢筋间距允许偏差(mm)
1
一 般 项 目
设计要求 密贴 密贴 ≥10mm 相应标准 相应标准 ±20
+5 -+3 ±10±10±设计要求
3 ±
2
钢筋保护层 厚度允许偏 差(mm)台座宽度(mm)25~35 小于 25
3
排水沟宽度(mm)排水沟高度(mm)排水沟纵坡(mm) 台座表面平整度(mm) 伸缩缝位置4 5
专业工长(施工员)
施工班组长
施工单位检查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 检查员:
年 月 日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 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表 4.4.3
梯形轨枕轨道竣工后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验收部位项目经理分包项目经理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分包单位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施工单位检查记录±244 4 4 见表 4.4.3-2 ±5 区间±3 车站站台 侧+10 0 ±5
12主 控 项 目
3 4 5 6
轨距(mm)高低(10m 弦量)(mm)水平(mm) 扭曲(基长 6.25m)(mm)
直线(10m 弦量)
(mm) 曲线(mm) 轨面高程(mm)
轨向
一 般 项 目
1 2 3 4 5
中线(mm) 线间距(mm) 水沟盖板顶面高(mm)
施工班组长
专业工长(施工员)
施工单位检查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 检查员:
年 月 日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 技术负责人):
表 D.2.2
水沟盖板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验收部位 项目经理 分包项目经理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包单位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
施工单位检查记录
设计要求设计要求
主控 项目 一 般 项 目 1 2123456
混凝土强度 钢筋强度长度宽度厚度缺角表面平整度表面裂纹
±5 mm ±2 mm ±1 mm
3
不可见
专业工长(施工员)
施工单位检查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 月 日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本标准用词说明
1 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对要求严格程度的用词说明如下:
1.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作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1.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作的: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得”或“不应”。
1.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 反面词采用“不宜”。
2 规范中指定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
按……执行”。
引用标准名录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根据国家对引用标准的 规定,不引用标准的年号,所引用标准的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当所引用标准的最新 版不适合本标准时,应按照本标准所引用时的最新版本执行。
1 GB 50157 2 GB 50299 3 GB 50010 4 GB 50204 5 GB 50300
地铁设计规范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应连续批的检查)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通用硅酸盐水泥 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 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测量方法
轨道交通 轨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6 GB 2828 7 GBJ 321 8 GB 1499
9 GB 13013 10 GB 175 11 GB 10070
12 GB 10071
13 DB11/T 311.1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第一部分:土建工程 14 QGD-016-2005(JQB-058-2005)
15 TB10425
铁路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硫化橡胶或热塑性橡胶拉伸应力应变性能的测定
硫化橡胶或热塑性橡胶撕裂强度的测定(裤形、直角形和新月
形试样)
固体绝缘材料体积电阻率和表面电阻率试验方法 高聚物多孔弹性材料(弹性的测定) 高聚物多孔弹性材料压缩永久变形的测定 高聚物多孔弹性材料拉伸强度和拉断伸长率的测定铁路轨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无缝线路铺设及养护维修方法
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16 GB/T 528 17 GB/T 529 18 GB T1410
19 GB/T 10652 20 GB/T 10653
21 GB/T 10654 22 TB 10413 23 TB2098 24 TB 10424
条文说明
1.0.2 本标准目前所含新产品主要为梯形轨枕、减振部件及缓冲部件,这两类产品的 生产厂家不同,减振部件根据工程需要也有多种型式可选。本标准中提及的减振部件主 要指平板状减振部件。由于减振部件、施工工艺、施工购配件均有补充和更新提高的可 能,故规定本标准未涉及的新设备、新工艺等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2 对轨道交通轨道工程的通用术语本标准不再赘述,所给出的 7 个术语都是有关梯形 轨枕轨道工程的特殊术语,其涵义都是从其功能角度赋予的,但涵义不一定是术语的严 密定义。本标准给出了相应的推荐性英文术语,但该英文术语不一定是国际上的标准术 语,仅供参考。
3.1.4 梯形轨枕的标准规格为:长 6150、宽 1972mm、厚 185mm,每片轨枕上设有 10 对扣件,相当于 10 根长轨枕或 10 对短轨枕。在曲线地段,轨枕采用扇形布置,通过枕 间缝以及轨枕轴线对中的变化来拟合曲线,轨距则通过扣件进行调整。其施工技术与施 工组织与普通整体道床不同,针对这一新技术,需对施工工人进行上岗前技术培训,严 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和施工质量保证措施。
3.2.1~3.2.2 梯形轨枕轨道是一种新型轨道,在轨道交通项目中,主要用于减振地段 或需减少维修地段。实际验收时可按不同施工标段将其划分为轨道工程的分部工程,当 其实际铺设长度小于 1 个检验批时按 1 个检验批考虑。
表 3.2.1 中的检验项目条文除本专项标准给除的规定外,其余均按 QGD-016-2005 /JQB-058-2005《轨道交通轨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及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 标准的规定执行。
3.3.1 梯形轨枕、减振部件及缓冲部件的产品检验由制造商或供货商负责按本标准附 录 A 及附录 C 的规定、附录 B 的方法进行检查验收,并提供相关的检验报告及质量证明 文件。由监理组织施工单位进行的是材料进场检验,其检验内容及数量要求与制造商或 供货商的不同。为保证产品质量的可靠性,规定当对产品的强度等质量有怀疑时,可委 托建设部门认可的有资质的第三方按本标准附录 A 及附录 C 的规定、附录 B 的方法进行 复查。
4.1.1 此处台座系指隧道内的混凝土台座和高架桥上的 L 形混凝土支座,下同。 4.1.2 台座施工前应按《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第 13.1.7 条的要 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施工前应具备如下条件:
(1)设计文件齐全,图纸已经会审; (2)施工方案已审批并进行技术交底;
(3)隧道结构验收合格,底板混凝土已凿毛,并清理干净; (4)铺轨基标敷设完毕;
(5)施工区段内供水、供电和照明满足需要;
(6)进料口已落实,器材和施工机具、模板等齐备。
4.1.3 与普通短枕轨排相比,梯形轨枕轨排荷载较大,因此应对钢轨支撑架的强度、 刚度和稳定性进行检算,使之既满足梯形轨枕的荷载要求又便于调整、拆卸和混凝土浇 筑。
4.2.1成品梯形轨枕应含下部减振部件(在轨枕制造过程中安放在设计位置)、侧面缓冲部件(可在轨枕脱模后~铺设就位前择机粘贴在设计位置)。为方便施工,表4.2.1中的9~12项可根据供货商与施工方的协商结果,由供货商在轨枕进场后,搬运就位前按设计要求粘贴,并由监理单位组织按梯形轨枕进场的要求逐一检查缓冲垫层有无缺失,粘贴是否牢固。
4.3.5 隧道内的混凝土台座可水平分层、分台阶浇筑,先浇筑台座下部(梯形轨枕下) 的混凝土,再浇筑台座上部的混凝土。台座混凝土采用插入式振动棒振捣,根据以往的 施工实践,捣固台座混凝土时建议采用图 4.3.5 的插入方式,特别是高架桥上的 L 形混 凝土支座。即振动棒从台座外侧上部插入,对台座混凝土进行振捣。如此振捣的目的是使混凝土的流动方向有规律,避免因混凝土流向不同而产生残留气泡,以保证混凝土的密实状态,使之满足设计及施工要求。 考虑到混凝土硬化后收缩,为保证枕下减振部件混凝土台座支撑点之间的密切接触,参考过去施工经验,可在施工中将轨面调高 1~2mm(预留 1~2mm 的混凝土收缩量),当施工完毕,混凝土收缩后,轨道高度下降达到理想状态。调整轨面高度的量值可根据 现场经验,视混凝土的收缩变形量而定。
振磕
图 4.3.5
高架桥上 L 形混凝土支座振动棒插入方式
4.3.6 台座混凝土初凝之后,应检查其与梯形轨枕减振部件间是否存在缝隙,如有缝 隙,可使用环氧树脂或高强无收缩水泥砂浆进行填充,使台座与梯形轨枕减振部件密贴。 4.3.7 隧道内的混凝土台座浇筑完毕后可不覆盖,但应及时进行洒水养护。高架桥上 的 L 形混凝土支座应根据天气及气温情况,辅以必要的覆盖措施,并及时进行洒水(或 养护剂)养护。
为保证台座的成形及后期强度,应重视台座混凝土对拆模及承重的强度要求。 4.3.8 对混凝土台座表面进行抹面整修处理时,可使用环氧树脂、高强无收缩水泥砂 浆等材料。
4.4.1 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的质量证明文件包括:质量合格证、规格、型号、性 能检测报告等。
4.4.2 梯形轨枕标准长度 6.15m,每根枕上有 10 对扣件节点,其定位允许偏差不能按 单扣件节点的轨枕来确定,表 4.4.2-2 确定的允许偏差是在参考日本板式轨道的定位允 许误差的基础上考虑本标准规定的梯形轨枕施工工序拟定的。
为保证线路的平顺性,直线及大半径平面曲线地段可通过扣件调整钢轨的偏移量, 梯形轨枕定位按其端部中心线与线路中心线重合布置,如图 4.4.2-1 所示。对于半径小 于 400m 的曲线地段,仅靠扣件不足以调整钢轨偏移量,此时需要将梯形轨枕进行平移, 梯形轨枕定位按其端部第二对扣件的连线中点位于线路中心线上布置,然后通过扣件辅 助调整钢轨位置,以满足偏移量要求,如图 4.4.2-2 所示。
6250mm
图 4.4.2-2 小半径平面曲线地段轨枕定位
4.4.3 表 4.4.3-1 规定的梯形轨枕轨道静态几何尺寸竣工验收允许偏差系根据《地下 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 G B50299 )及《轨道交通轨道工程质量验收标
准》 (QGD-106-2005/JQB-058-2005)的相关条款和梯形轨枕轨道的特点而确定。
A.2.1 型式检验项目仅在 A.2.2 规定的情况下进行,考虑到梯形轨枕的外形尺寸及自 重较大,运送至规定地点检验较为困难,为保证产品质量检验结果的公正性,所以要求 由制造商或供货商的质量检验部门负责组织,委托有检验资质的第三方(有国家或行业 的资质证书或建设方认可的检验单位)现场检验或旁站见证检验,特别是梯形轨枕的外 观质量、外形尺寸、静载抗裂强度及破坏强度。
A.5.3 由于梯形轨枕外形尺寸及自重较大,故对其存放、堆码做出规定。为避免梯形轨 枕存放不当而引起扭曲、弯曲、翘曲等不利变形,不论生产厂、施工单位都应重视本条 给出的相关规定。
B.2.1 梯形轨枕的型号不同,对应的静载抗裂试验荷载值也不同,此处给出的静载抗 裂试验荷载值系与地铁四号线所用梯形轨枕及图 B.3.2 的支撑图示相对应。对其他型号 的梯形轨枕应根据设计调整情况重新核算静载抗裂试验荷载。
B.2.2 梯形轨枕的型号不同,对应的破坏荷载值也不同,此处给出的最大及最小破坏
40
荷载值系与地铁四号线所用梯形轨枕及图 B .3.2 的支撑图示相对应。对其他型号的梯形
轨枕应根据设计调整情况重新核算破坏荷载值。
C.1.2 减振部件根据设计要求,可有平板型、角型等多种型式。平板型减振部件根据 其使用部位的不同,可分为用于梯形轨枕底部的减振部件及用于梯形轨枕侧面的缓冲部 件,二者的材质相近,外形尺寸及刚度有差异。 C.1.3~C1.5 平板式减振部件采用聚酯材料制造,其材料性能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 其材料性能指标由供货商按按本标准规定的检测方法进行检验,并出具的产品质量保证 书及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书。当供货商受地域限制时,也可参照相应的国际标准或德国工 业标准进行检验。这些标准与国家标准的对应关系见附表 C .1.3。表中的翻译标准中文名 仅供参考。
C.2.1 减振部件及缓冲部件的静刚度系根据压缩变形试验值推算而得。其压缩变形试 验的加载范围见附表 C.2.1,在试验荷载的作用下,求出静态荷载——位移曲线,由此 推算出静刚度。
附表 C .2.1
压缩变形试验的加载范围
试验荷载最大时的压缩变形允许值名 称减振部件缓冲部件
施加相当于 5±1kN 的荷载时,梯形轨枕发生的位移约为 2mm。施加相当于 4.5±1kN 的荷载时,梯形轨枕发生的测向位移约为 1mm。
C.1.6 梯形轨枕制造商或供货商负责查验减振部件、缓冲部件的质量证明文件,保证
粘贴到梯形轨枕上的减振部件、缓冲部件是合格品。
附录 E 此部分内容与工程验收关系不大,考虑大国内铺设梯形轨枕尚处于起步阶段, 为提高施工质量,故纳入此部分内容供施工等相关单位参考。 E.2~E.3 隧道内混凝土台座式梯形轨枕无碴轨道可根据施工机具和施工队伍的经验, 采用从上至下的架轨法施工,也可采用其他方便易行且能保证施工精度及质量的方法施 工,对此本技术条件不做硬性规定。当采用架轨法施工时,地下线梯形轨枕无碴轨道的 施工工序宜按图 E.2 进行,高架线地下线梯形轨枕无碴轨道的施工工序宜按图 E.3 进行。 由于隧道断面不同,轨道高度也会有所不同,参照日本地下线铺设梯形轨枕的经验, 浇筑台座混凝土时可由施工单位根据所用机具及断面情况决定是否分层分台阶浇筑。由 于高架桥上轨道高度不大,参照日本高架桥上及北京地铁五号线试验段铺设梯形轨枕的经验,高架桥台座混凝土可一次浇筑到位。 水沟盖板可根据设计要求安装或不安装。
41
附表 C .1.3
引用标准的中英文对照名称
相应的国际标准或德国工业标准
本标准采用的国家标准
标准号 标准中文名
引用的标准号
标准英文名
翻译标准中文
名 GB/T 529 的测定(裤形、直
样)
DIN ISO 34-1
Rubber, vulcanized or
thermoplastic ( Determination of tear
strength )
硫化橡胶或
热 塑性橡胶撕裂 强度的测定
GB/T 1040.1 GB/T 10625
塑料 拉伸性1 部 分:总则
DIN EN ISO 0527-3/5
能 的测定 Determination of tensile properties of plastics
塑料拉伸性能 的测定
DIN EN ISO 1856材料弹性的测定
Flexible cellular polymeric 弹性多孔聚
materials Rubber, vulcanized or of modulus in shear or
adhesion to rigid plates-Quadruple shear
method
合 材料 硫化橡胶或撕裂 强度的测定:裤 形、直角形和新月形试片测
性橡胶. 撕裂强 度的测定(裤
GB/T 529 DIN ISO 1827
形、 直角形和新月形 试样)
thermoplastic-Determination 热 塑性橡胶.
注:DIN EN ISO 527-3/5 主要引用其第 3 部分“薄膜和薄板材的试验条件”和第 5 部分“单向纤 维增强塑料复合材料试验条件”。
42
北京市建设工程技术企业标准 QB
编 号:QGD-xxx-2009
备案号:JQB-xxx-2009
轨 道 交 通
梯形轨枕轨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Standard for constructional quality acceptance of ladder-shaped sleeper track of rail transportation
(备案稿)
2009-xx-xx 发布
2009-xx-xx 实施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1 总则
1.0.1 为加强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施工工程管理,统一北京市轨道交通梯形轨枕轨道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标准,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标准轨距轨道交通梯形轨枕轨道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本标准未涉及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其施工质量的验收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1.0.3 梯形轨枕轨道工程施工应做好环境保护,并做到文明安全施工。
1.0.4 工程检验、验收资料、数据应真实可靠,全面反映工程质量状况。所用方法和仪器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优先采用成熟、可靠、先进的无损检测技术。
1.0.5 减振效果应满足国家环境保护的相关标准要求。
1.0.6 北京市轨道交通梯形轨枕轨道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
2.0.1 梯形轨枕 ladder-shaped sleeper
由预应力混凝土纵向轨枕及联结杆件组成的梯子形状轨道构件。
2.0.2 减振部件 v
设置在梯形轨枕枕下支点处的平板状减振垫层。
2.0.3 缓冲部件 component
设置在梯形轨枕外侧面的平板状缓冲垫层。
2.0.4 台座 p latform
现场浇筑的用于在隧道内或桥面上支撑梯形轨枕的特殊设计的钢筋混凝土基础。
2.0.5 梯形轨枕轨道 ladder-shaped sleeper track
采用梯形轨枕替代普通轨枕铺设的复合轨道结构体系。主要由钢轨、扣件、梯形轨枕、减振部件、缓冲部件、台座组成。
2.0.6 隔离空隙 isolating space
指梯形轨枕与台座表面间的空隙。
2.0.7 联结杆件
是构成梯形轨枕的部件之一,其作用是联结左右两根预应力混凝土纵向轨枕。
3 基本规定
3.1 一般规定
3.1.1梯形轨枕轨道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施工质量检验制度。
梯形轨枕轨道工程的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应纳入单位工程的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3.1.2梯形轨枕轨道工程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
1.所用工程材料的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及设计要求。对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施工单位应对其外观、规格、型号和质量证明文件(含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书、检验报告等)进行验收,并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凡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施工单位应进行检验,监理单位应按规定进行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检测。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各工序应按相关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施工单位应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
3.工序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上道工序应满足下道工序的施工条件和技术要求。相关专业工序之间的交接检验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未经检查或经检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3.1.3梯形轨枕轨道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1 工程施工质量及验收应符合本标准和轨道专业验收标准的规定;
2 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3 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有规定的资格;
4 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5 隐蔽工程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
6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件和现场检测项目,监理单位应按规定进行平行检验、见证取样检测或见证检测;
7 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
3.1.4 梯形轨枕轨道施工要有严格的施工组织和管理。施工单位应进行上岗前技术培训,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确保施工质量。
3.2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批的划分
3.2.1梯形轨枕轨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划分为轨道工程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
3.2.2梯形轨枕轨道属单位工程中的分部工程,其与单位工程中的其他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划分应符合表3.2.2的规定。当分部工程数量小于表3.2.2规定时,按实际长度和数量确定。
表3.2.2 轨道工程单位、分部、分项、检验批划分
单位工程 子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
铺轨基标 分项工程 铺轨基标测设
梯形轨枕
减振部件及缓冲部件
混凝土台座
无缝线路铺轨 检验批 625m (100片) 施工段 2km 备 注
检验批划分同
QGD-016-2005
的规定 梯形轨枕轨道 (无碴道床) 钢轨焊接个头 埋设观测桩 每段无缝线路
2km 轨道工程 正线轨道 整道
水沟盖板
绝缘支座安装
接触轨铺设 接触轨安装
接触轨支架及防护罩安装
线路及信号标志
轨道附属设备 护轨等防护设施
线路基标 1km 1km 1km 2km 1km 2km 按梯形轨枕地段在台座上表面打锚栓固定绝缘支座考虑 检验批划分同QGD-016-2005的规定
3.3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3.3.1 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应包括如下内容
1. 实物检查按下列方式进行:
1)对原材料、构配件,成品、半成品等的检验,应按进场的批次和本标准规定的抽样检验方案执行;
2)梯形轨枕、减振部件及缓冲部件的质量由制造商或供应商按本标准附录A 及附录C 的规定、附录B 的方法进行检查验收,并提供相应的质量证明文件。其检验批的质量由监理组织施工单位按本标准第4.2.1、4.2.2条规定的抽样及判定规则进行检查;当对产品的强度等质量有怀疑时,可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按本标准附录A 及附录C 的规定、附录B 的方法进行复查;
3)对混凝土强度等级等,应按国家现行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执行;
4)对本标准中采用计数检验的项目,应按抽查总点数的合格点率进行检查。
2 资料检查:包括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的质量证明文件(质量合格证、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等)、施工过程中重要工序的自检和交接检验记录、平行检验报告、见证取样检测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
3.3.2 工程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全部合格;
2 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全部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有允许偏差的抽查点,合格率应达到80%以上,且不合格点的偏差不得大于规定允许偏差的1.5倍;
3 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3.3.3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3.3.4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 分部工程中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3.3.5 当检验批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以下规定处理:
1 经返工重做的或更换构配件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2 当检验批的试块、试件强度不能满足要求时,经有资质的法定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可以验收。
3.3.6 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严禁验收,必须返工重做。
3.4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
3.4.1 检验批应由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专职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监理单位应对全部主控项目进行检查。对一般项目的检查内容和数量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按表3.4.1填写。
3.4.2 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分项工程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并按表
3.4.2填写记录。
3.4.3 分部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并按表3.4.3填写记录。
3.4.4 梯形轨枕轨道的检验批、分项工程及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即可汇入单位工程,由施工单位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后再向建设单位提交单位工程验收报告,由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4 梯形轨枕轨道
4.1 一般规定
4.1.1 台座模板、钢筋、混凝土施工均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有关规定。
4.1.2 台座施工前应按《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的要求做好图纸会审及基标测设等施工准备工作。
4.1.3 钢轨支撑架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应满足架设梯形轨枕的荷载要求,其间距及安置位置应便于调整、拆卸和混凝土浇筑。
4.1.4 台座应使用商品混凝土浇筑,混凝土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4.1.5 吊装、运输、储存梯形轨枕应按附录A 的有关规定进行。
4.2 梯形轨枕
主控项目
4.2.1 成品梯形轨枕应含下部减振部件、侧面缓冲部件。梯形轨枕进场时,由监理单位组织相关人员按本标准及设计图对型号、外观、数量进行验收,并检查减振垫层及缓冲垫层有无缺失,粘贴是否牢固,联接杆件表面保护层是否完好。并按表4.2.1填写进场验收记录。
检验数量:全检。
检验方法:查验产品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观测检查。
4.2.2 梯形轨枕外形尺寸复检内容列于表4.2.2,由监理单位组织相关人员按本标准要求进行复检,并按表4.2.2填写进场复验记录。
复检数量: 1/10,小于10片按10片计;
检查方法:尺量(直尺、卷尺、塞尺及专用量具,具体测量位置见表A.1.2的规定)。
4.3混凝土台座
主控项目
4.3.1 钢筋进场时,应按《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 1499)等的规定,抽样进行力学性能复验,其质量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查验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进场抽样复检报告。
4.3.2 混凝土台座采用商品混凝土现场浇筑,其强度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质量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4)及商品混凝土的有关规定,粗骨料应选用粒径不大于20mm 的碎石。用于强度检验的混凝土试件应在施工现场随机抽取。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应对每批进场的商品混凝土每100m (不足100m 按100m 计)至少制作2组试件,1组在标准条件下养护,另1组与台座同条件养护(大于1组的数量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监理单位见证检测。
检验方法:查验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现场坍落度试验报告;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一般项目
4.3.3 浇筑混凝土台座前施工单位应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应报请监理组织隐检(含基础处理、钢筋绑扎,预留预埋等),隐检合格后,宜用塑料薄膜将梯形轨枕以及所有安装完毕的钢轨及配件进行保护性包裹,避免被混凝土污染,之后方可浇筑台座混凝土。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数检查、监理单位旁站检查。
检验方法:观测检查。
4.3.4 台座钢筋的布设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3.3的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施工段抽检10处。
检验方法:观测、尺量。
表4.3.3: 钢筋安装位置允许偏差 序号
1 钢筋间距
钢筋保护层厚度(25~35mm)
2
钢筋保护层厚度(
4.3.5 台座混凝土应连续浇筑完成,振捣应密实、隧道内台座还应与隧道边墙相吻合。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数检查、监理单位旁站检查。
检验方法:观测检查。
4.3.6 台座混凝土初凝前应对表面进行抹面处理,做出横向排水坡,抹面的允许平整度为3mm 。初凝之后,台座与梯形轨枕减振部件应密贴。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数检查、监理单位旁站检查。
检验方法:观测检查。
4.3.7 混凝土浇筑完毕12小时内,应及时进行洒水(或养护剂)养护,高架桥上还需辅以必要的覆盖措施,待台座混凝土强度达到5MPa 后,方可拆除模板和钢轨支撑架等,在台座混凝土未达到设计强度的70%前,严禁在轨道上行使车辆和承重。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施工段抽检1处。
检验方法:观测检查。
4.3.8 对拆除模板后的混凝土台座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如发现外观有不影响正常使用的缺陷,允许对表面进行抹面整修处理,如发现外观有影响正常使用的缺陷,应返工重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数检查、监理单位见证检查。
检验方法:观测检查。
4.3.9 台座表面与梯形轨枕间的隔离空隙应满足设计要求,任何情况下隔离空隙不得小于10mm。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见证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4.3.10 台座混凝土应捣固密实、表面平整、颜色均匀,不得有漏振、露筋、蜂窝、疏松、麻面和棱角缺失等缺陷。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见证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4.3.11 台座尺寸应满足设计要求,排水沟高度允许偏差为±5mm,排水沟宽度允许偏差为±10mm。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片枕下抽检1处,监理单位见证检查。
检验方法:尺量。
4.3.12 台座外形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片枕下抽检1处,监理单位见证检查。
检验方法:尺量。
4.3.13 梯形轨枕台座的检验验收应按表4.3.13填写记录。
4.4 梯形轨枕轨道
主控项目
4.4.1资料检查
包括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的质量证明文件、检验报告、施工过程中重要工序的自检和交接检验记录、平行检验报告、见证取样检测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 4.4.2浇筑台座混凝土前,应逐步调整钢轨及梯形轨枕,使之满足下列要求:
1轨距偏差为+2,-1mm ,变化率不大于1‰;
2水平以一股钢为基准(曲线以内股为基准),按线路中心线处的设计轨面高程偏差为±5mm ,且轨道水平差不得大于2mm ,在延长6.25m 距离内,不得有大于2mm 的三角坑;
3轨向以一股钢为基准(曲线以外股基准),距线路中心线的偏差为±2mm ,直线用10m 弦量,最大矢度不得大于2mm ,曲线用20m 弦量,最大正矢偏差不得大于表4.4.2-1的数值。
4梯形轨枕的定位允许偏差见表4.4.2-2。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按表4.4.2-1及表4.4.2-2全检,监理单位平行检验10%。 检验方法:轨距尺及专用仪器测量。
表4.4.2-1 浇筑台座前曲线正矢允许偏差(mm)
序号
1 2 3
曲线半径(m)
251 ~ 350 351~650 >650
缓和曲线正矢与计算正矢差
3 2 1
圆曲线正矢差
5 3 2
圆曲线正矢最大最小差
7 5 3
表4.4.2-2 梯形轨枕的定位允许偏差(mm)
序号
1 2 3
项目
中线位置 梯形轨枕纵向前后方向 梯形轨枕横向左右方向
允许偏差(mm)
±3 ±10 ±5
检查数量
每片枕的两端及中部,共3处
每片枕的两端 每片枕中部
注:前后方向是相对梯形轨枕的规定位置而言;左右方向是相对轨道中心线位置而言。
4.4.3 梯形轨枕轨道竣工验收的静态几何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见表4.4.3-1及表4.4.3-2的规定。
梯形轨枕轨道竣工后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见F 表4.4.3。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1km 抽检1处,每处各抽检10个测点。在曲线段中,至少抽
检一个曲线10个测点。监理单位见证检测数量应为施工单位检测数量的20%。
检验方法:专用量具。
表4.4.3-1 梯形轨枕轨道静态几何尺寸竣工验收允许偏差(mm)
检验项目
1 2
主 控 项 目
3 4 5
轨向 6 1 2 3
曲线(20m弦量) 中线(距基标中心) 轨面高程
线间距(双线并行时)
见表4.4.3-2 区间±3 车站站台侧+4,0
±5 +10 0
尺量 尺量
轨距
高低(10m弦量) 水平
扭曲(基长6.25m)
直线(10m弦量)
允许偏差
±2,变化率不大于1‰
4
4,在延长6.25m 范围内不得
有大于2mm 的三角坑
4 4
检查频率
检验方法
轨距尺量 拉弦线、钢尺量 轨距尺量 轨距尺量
拉弦线、钢尺量
一 般 项 目
表4.4.3-2 梯形轨枕轨道曲线正矢竣工验收允许偏差(mm)
序号
1 2 3 4
曲线半径(m)
251 ~ 350 351~450 451~650 >650
缓和曲线正矢与计算正矢差
5 4 3 3
圆曲线正矢差
10 8 6 4
圆曲线正矢最大最小差
15 12 9 6
4.5 水沟盖板 一般项目
4.5.1水沟盖板安装前,应完成轨道几何尺寸的调整及检查,水沟内应清理,不得遗留任何杂物及施工垃圾。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检,监理单位见证检查。 检验方法:观测。
4.5.2水沟盖板应按设计图纸要求安装,其表面与梯形轨枕的联结杆件上表面齐平,高度允许偏差为±5mm,水沟盖板底部与台座表面间的缝隙可用水泥砂浆调整填充。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检,监理单位见证检查。 检验方法:观测。
附录A 梯形轨枕供货技术条件
A.1 质量要求
A.1.1 梯形轨枕应按规定程序批准的设计文件进行制造,并符合本标准及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
A.1.2 梯形轨枕的外观质量及外形尺寸应符合表A.1.2的规定。
表A.1.2 轨枕的外观、外形尺寸允许值
序号
1 2
检查项目
表面裂纹 表面气泡(10cm×10cm 以内) 边角缺损
允许值
不可见
目测
检具
备注
目测、直尺
3 不大于10mm 目测、直尺 弦线、直尺、 30 mm挡块
弦线、直尺、30 mm挡块
弦线、直尺、 30 mm挡块 直尺
如有允许范围的缺损应修复
4 扭曲 1 mm 两纵梁端部顶面对角拉线,测量交叉处。
5 侧面弯曲 ±3 mm 纵梁端部侧面拉线,测量中心处。
6 挠度 ±5 mm +5 -3mm ±10mm
纵梁端部顶面拉线,测量中心处。
7 纵梁厚度 纵梁两侧
8 长度 直尺、卷尺
9 宽度 ±5mm 0 -1mm ±1mm
直尺 纵梁两外侧间、两内侧间
10 预埋套管高度 两纵梁间预埋套管中心距
同一扣件节点两预埋套管间距 预埋套管歪斜 平面度 轨底坡度 联结杆件表面保护层破损
深度尺 凸出承轨面部分
11 卷尺 两纵梁中心距1512mm
12 ±2mm 直尺
13 14 15 16 ±2mm 0.5mm 1/35~1/45
专用量具、直尺 1 m直尺、塞尺 专用量具、塞尺 目测
铁垫板325mm 长范围内的承轨面 铁垫板325mm 长范围内的承轨面
A.1.3 制造梯形轨枕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A.1.4 梯形轨枕的破坏强度、静载抗裂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A.1.5梯形轨枕的产品质量验收分为型式检验验收和出厂检验验收。梯形轨枕制造商或供货商的检验部门应负责对生产轨枕的原材料、混凝土抗压强度和轨枕质量进行检验,未经检验的轨枕不允许出厂,不符合要求的轨枕不得出厂。
A.1.6 梯形轨枕的质量检验及验收执行本标准,本标准未含部分,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有关标准。
A.2 型式检验验收
A.2.1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破坏强度、静载抗裂强度、混凝土28天抗压强度、外观质量、外形尺寸。型式检验由制造商或供货商的质量检验部门负责组织,委托有检验资质的第三方现场检验或旁站见证检验。 A.2.2 在下列情况下进行型式检验:
1)轨枕批量投产前;
2)在正式生产过程中,如材料、工艺有重大变更时; 3)正式生产后,每2年进行1次。 4)停产1年以上又重新恢复生产时。
A.2.3 当用户有要求时,可按要求进行全部项目或部分项目的型式检验。
A.2.4 混凝土抗压强度按照《铁路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TB10425)检验评定。 A.2.5 外观质量和外形尺寸应逐片检验,逐片判定。
A.2.6 梯形轨枕静载抗裂强度检验按附件B《梯形轨枕强度性能试验方法》的规定进行,每160 片轨枕为一个检验批,少于160 片按160 片计。每批中抽样检查数量为 1 片,抽样试件应为外观质量和外形尺寸检验合格的产品。在规定的静载抗裂荷载作用下试件无肉眼可见裂纹,批判定合格;如试件出现肉眼可见裂纹,应从同一批里二次抽取 3 片不同生产日期的试件进行试验。二次抽样试件全部符合规定,批判定合格。如果有 1 片以上不合格,应进行全数检验,逐片判定。
A.2.7 梯形轨枕破坏强度检验按附件B《梯形轨枕强度性能试验方法》的规定进行。其他型式检验项目的检查方法同出厂检验。
A.3 出厂检验验收
A.3.1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混凝土脱模强度和 28d 抗压强度、外观质量、外形尺寸、 静载抗裂强度。出厂检验由制造商或供货商的质量检验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施工、监理 单位可根据情况派人进行生产监造。 A.3.2 出厂检验项目的检查方法同型式检验。 A.3.3 轨枕合格判定规则
轨枕符合下列条件者为批合格品:
1)混凝土脱模强度和 28d 抗压强度符合设计要求;
2)梯形轨枕外观质量和外形尺寸符合本标准 A.1.2 和 A.2.5 条的规定; 3)梯形轨枕静载抗裂强度符合本标准 A.2.6 条的规定; 4)梯形轨破坏劳强度符合本标准 A.2.7 条的规定。
A.4 标记和证明书
A.4.1 梯形轨枕应按设计图纸规定的部位印压出下列标记:轨枕规格、名称或符号、制造厂名、制造年份。
A.4.2 轨枕制造工厂应对每批轨枕附有合格证明书。证明书中应包括:制造工厂名称、梯形轨枕型号、轨枕数量、检验结果、制造日期、质量检验部门印记。
A.5 存放和运输
A.5.1 梯形轨枕应按设计要求吊装,不得单点吊装。 A.5.2 搬运、装载、运输梯形轨枕时应采取固定和防护措施。
A.5.3 存放梯形轨枕时,应分型号分别水平(枕底向下)堆码,最多堆码 8 层。堆放 场地宜进行硬化处理,保证平整、坚实。在梯形轨枕与场地基础间、轨枕与轨枕之间加 放垫木,垫木一般如图 A.5.3 放置(在脱模后 2 周内可根据观察的挠度情况适当移动)。上下层垫木应对齐,垫木尺寸要保证轨枕处于水平状态,并不得损伤减振部件等。
A.5.5 存放梯形轨枕时,预埋套管孔口应封闭。
A.6 质量保证
A.6.1 轨枕的质保期自出厂起为 5 年。
A.6.2 在质保期内,生产商或供货商应负责更换由于自身过失造成的不合格轨枕并承 担由此引起的相关损失。
图 A .5.3
垫木放置位置示意图
附件B 梯形轨枕强度性能试验方法
B.1 试验目的
通过对梯形轨枕进行静载抗裂强度、破坏强度试验,以检查其强度是否满足设计要 求。试验轨枕的抽取应符合本标准 A.2.6 及 A.2.7 的规定。
B.2 试验内容
B.2.1 梯形轨枕静载强度试验
确定梯形轨枕在静载试验荷载作用下不得出现肉眼可见裂纹,静载试验荷载值P=172kN。
B.2.2梯形轨枕静载强度试验
通过该试验,确定梯形轨枕在破坏荷载作用下是否破坏。破坏荷载值P= 378kN,卸载后应无残余裂纹。
B.2.3梯形轨枕破坏强度试验及静载强度试验应在混凝土达到28天设计强度后进行。
B.3 试验方法
B.3.1主要试验设备及计量器具
静载抗裂、破坏强度试验采用准确度为一级的静载试验机,满载显示分辨率为 0.2%。 500kN 千斤顶 1 台; 500kN 压力传感器 1 个。 B.3.2 试验图式
静载抗裂试验及破坏强度试验均采用图 B.3.2 的支撑图示。 B.3.3加载程序
加载时应保证图B.3.2中载荷梁①下的荷载点均匀受力。 1 静载抗裂强度试验 1)加载分级 第一级 0 → 5kN; 第二级 5 → 20kN;
第三级 20 → 40kN,自此后每级间隔 20 kN ,直至加载至静载抗裂试验荷载。 2)加载速度:
0 → 静载抗裂试验荷载,10~15s/10kN;每级加载后静停 3min,同时观测有否 裂纹发生。
3)达到静载抗裂试验荷载并静停 3min 后,即可卸载。 卸载速度:10s/20kN。 4)裂纹观测方法:用目测方法在逐级加载静停的同时观察裂纹,开裂判定标准 以受
力表面出现肉眼可见裂纹为依据。
5)静载抗裂强度合格判定:在静载抗裂试验荷载作用下受力表面未出现肉眼可 见裂纹。
6)试验报告单应包括如下内容:轨枕类型、生产单位、生产日期、试验日期; 检验荷载、静停时间、开裂荷载;合格判定;试验单位及人员签字。 2 破坏强度试验
加载时应保证载荷梁①之下的荷载点均匀受力。 加载顺序:
①开始→ ②发生裂纹→ ③卸载→ ④加载至再次出现裂纹→ ⑤破坏荷载。 加载速度:
①开始 → ②发生裂纹 10~15秒/10kN; ②发生裂纹 → ③卸载 10秒/20kN; ③卸载 → ④再次发生裂纹 10秒/20kN; ④再次发生裂纹 → ⑤破坏荷载 10~15秒/10kN。 卸载速度: 10秒/20kN。
每级加载后观测有否裂纹发生,记录
图 B . 3.2 梯形轨枕抗裂强度、破坏强度试验支撑方式图
附录 C 减振部件及缓冲部件供货技术条件
C.1 质量要求
C.1.1 减振部件、缓冲部件根据实际需要可有多种型式,本标准提及的减振部件、缓 冲部件均为平板式。应按设计文件进行制造,并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及本标准的要求。 C.1.2 减振部件、缓冲部件的外形尺寸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尺寸偏差及外观质量应 符合表 C .1.2 的规定。
表 C .1.2 减振部件、缓冲部件的尺寸偏差及外观质量要求
检查内容名称长度允许偏差及外观要求±3 mm±3 mm±1.5mm不得有长度大于 2mm 的缺角不得有直径大于 2mm 的气泡不可见不可见小于 1mm 外形
宽度厚度缺角气泡(工作面上)外观
表面裂痕表面皱痕毛边
C.1.3 减振部件、缓冲部件采用聚酯材料制造,其材料性能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 C.1.4 减振部件、缓冲部件的制造商或供货商的检验部门应负责对原材料性能和产品 性能进行检验,并出具的产品质量保证书及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书。未经检验的产品不允 许出厂,不符合要求的产品不得出厂。
C.1.5 原材料性能和产品性能参照下列国家标准进行检验。
1)GB/T 10625 高聚物多孔弹性材料弹性的测定; 2)GB/T 528
硫化橡胶或热塑性橡胶拉伸应力应变性能的测定
3)GB/T 529 硫化橡胶或热塑性橡胶.撕裂强度的测定(裤形、直角形和新月
形试样);
4)GB/T 10653 高聚物多孔弹性材料压缩永久变形的测定
5)GB/T 10654 高聚物多孔弹性材料拉伸强度和拉断伸长率的测定 6)GB/T1410 固体绝缘材料体积电阻率和表面电阻率试验方法
C.1.6 梯形轨枕制造商或供货商负责查验减振部件、缓冲部件的质量证明文件,保证 粘贴到梯形轨枕上的减振部件、缓冲部件是合格品。
C.2 检查验收
C.2.1 平板式减振部件检查验收应符合以下要求:
1)外形尺寸及外观质量应符合本标准第 C .1.2 条规定。 2)静刚度允许偏差范围值应符合本标准第表 C .2.1 的规定。
表 C .2.1 静刚度允许偏差范围
名 称
减振部件缓冲部件动静比
静刚度允许偏差值
±3kN/mm ±7kN/mm小于 1.2检验方法
检查质量合格证书或证明文件检查质量合格证书或证明文件检查质量合格证书或证明文件
C.2.2 抽样方法:每 1600 块为一个检验批,每批抽样数量见表 C .2.2。
表 C .2.2 抽样数量
试验项目
外观质量外形尺寸压缩变形
抽取数量
5 块5 块(使用外观质量检验样品)1 块C.2.3 合格判定:抽检样品全部符合本标准 C.2.1 条规定,批判定合格。抽检样品部 分或全部不符合本标准 C .2.1 条规定,则再按照表 C .2.2 抽取 3 组样品重复检验,如全 部符合本标准 C .2.1 条规定,判定合格,否则判定为不合格。
C.2.4 减振部件及缓冲部件由梯形轨枕制造商或供货商按本标准规定的检验批进行质 量验收,验收合格后才能并将其粘贴到梯形轨枕上,否则不得使用。
C.3 包装、标志
C.3.1 包装:将减振部件或缓冲部件呈矩形整齐码放在托板上,减振部件每层 8 块、 缓冲部件每层 16 块,四周边角用纸板条包角,然后用塑料布整体包裹捆扎牢固。
C.3.2 包装上应有产品标志,标志内容含:产品型号或规格、供应商或制造厂名、制 造日期。
C.3.3 制造工厂应对每批减振部件及缓冲部件附有合格证明书。证明书中应包括:制
造工厂名称、部件型号、数量、检验结果、制造日期、质量检验部门印记等。
C.4 存放和运输
C.4.1 减振部件及缓冲部件宜存放在干燥通风处,避免在阳光或高温环境下存放。 C.4.2 运输、装载梯形减振部件及缓冲部件时应整齐堆码或装箱,宜采取必要的固定、 防护措施,避免损伤减振部件及缓冲部件。
C.5 质量保证
C.5.1 减振部件及缓冲部件的质保期自出厂起为 5 年。
C.5.2 在质保期内,生产商或供货商应负责更换由于自身过失造成的不合格产品并承 担由此引起的相关损失。
附录 D 水沟盖板供货技术条件
D.1 质量要求
D.1.1 水沟盖板应按设计图制造,并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及本标准的要求。
D.1.2 水沟盖板的外形尺寸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其尺寸偏差及外观质量应符合表 D.1.2 的规定。
表 D .1.2 外形尺寸允许偏差值及外观质量要求
检查内容名称长度外形
宽度厚度允许偏差及外观要求 ±5 mm ±2 mm ±1 mm小于 10mm 23mm 不可见检测方法直尺量直尺量直尺观察、直尺量直尺量观察缺角外观
表面平整度表面裂纹
D.1.3 制作水沟盖板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D.1.4 水沟盖板制造商或供货商的检验部门应负责对生产盖板的原材料、混凝土抗压强 度和盖板的外形外观质量进行检验,并提供质量合格证及检验报告,只有检验合格,方 允许出厂。
D.2 检查验收
D.2.1 水沟盖板进场时,由监理单位组织相关人员按本标准要求对型号、外形、外观进 行验收。
检查数量: 1/100。 检验方法:查验产品合格证及质量证明文件、观测检查。
D.2.2 水沟盖板检验批质量验收应按表 D .2.2 记录。
D.3 标记和证明书
D.3.1 水沟盖板应在顶面印压出下列标记:规格名称或型号、制造厂名、制造年份。
D.3.2 水沟盖板制造工厂应对每批盖板附有合格证明书。证明书中应包括:制造工厂名
称、盖板型号、数量、检验结果、制造日期、质量检验部门印记。
D.4 存放和运输
C.4.1 水沟盖板应分型号整齐码放,必要时可辅以其他支撑,保证码放稳固。 C.4.2 运输、装载水沟盖板时不得随便抛掷,避免折断或损伤边角。
C.5 质量保证
C.5.1 水沟盖板的质保期自出厂起为 5 年。
C.5.2 在质保期内,生产商或供货商应负责更换由于自身过失造成的不合格产品并承担 由此引起的相关损失。
附录 E 施工要点
E.1 梯形轨枕轨道施工专业性强,施工单位应有严格的施工组织和管理;应进行上岗 前技术培训,严格遵守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应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全过程控制;工程材 料供货商对所供工程材料质量进行全过程控制;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各方 应按有关规定对工程材料的质量和工程施工质量进行控制。
E.2 地下线(隧道内)梯形轨枕轨道宜采用架轨法施工,其施工工序流程为:基标复 测及验收→隧道底部凿毛及清理(盾构隧道可不凿)→布设、绑扎台座钢筋(含防迷流 钢筋)→梯形轨枕吊装、运输、就位及状态调整→散布钢轨、扣件,组装轨排→架设轨 排、轨道几何状态调整→立模板→精调轨道几何尺寸→混凝土运输、浇筑台座混凝土→ 台座抹面、整修及养生→拆除模板→清理水沟→安放水沟盖板→轨道几何状态检查→质 量检查。工序流程见图 E .2。
E.3 地面线(高架桥)梯形轨枕轨道宜采用架轨法施工,其施工工序流程为:基标复 测及验收→桥面预埋筋检查及处理→布设、绑扎台座钢筋→梯形轨枕吊装、运输、就位 及状态调整→散布钢轨、扣件,组装轨排→架设轨排、轨道几何状态调整→立模板→精 调轨道几何尺寸→混凝土运输、浇筑台座混凝土→台座抹面、整修及养生→拆除模板→ 清理水沟→安放水沟盖板→轨道几何状态检查→质量检查。工序流程见图E.3。 E.4 浇筑混凝土台座前,应检查梯形轨枕上的外贴的辅助材料是否有损坏、遗漏,若 有,应进行修补。施工单位应对基础处理、钢筋绑扎,预留预埋等隐蔽工程进行自检, 并报请监理组织隐检,隐检合格之后方可浇筑台座混凝土,同时对梯形轨枕及安装好的 钢轨和配件进行保护性包裹,避免被混凝土污染。
E. 5 台座混凝土可水平分层、分台阶浇筑,先浇筑台座下部(梯形轨枕下)的混凝土, 再浇筑台座上部的混凝土。台座混凝土采用插入式振动棒振捣,振动棒移动间距宜为 400mm 左右,振捣时间为 15~30s,振捣应密实。 台座混凝土应连续浇筑完成,如遇不能
连续浇筑的特殊情况,应在下次浇筑前清理 接茬浮浆并凿毛接触表面方可再次浇筑。
E.6 台座混凝土初凝前,应进行表面抹面处理,做出道床横向排水坡,同时检查台座与
梯形轨枕减振部件处是否密贴,如存在缝隙,须立即使用填充料进行填充。并将梯形轨 枕、钢轨、扣件、支承架等表面粘有灰浆的地方立即清理干净。
图 E .2 地下线(隧道内)施工工序流程图
图 E.3 地面线(高架桥)施工工序流程图
附录 F 相关验收记录表格
表 3.4.1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 施工单位 项目负责人
施工执行标准 名称及编号 分包单位
分包项目经理施工班组长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单位验收记录
规定 主 控 1项 2目
34 5 6 1一 2般 3项 4目
5 6 施工单位检 查评定结果
专职质量检查员: 年 月 日 分项工程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分项工程负责人: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 验收结论 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表 3.4.2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检验批数 项目负责人 监理单位验收结论单位工程名称分部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序号1 2 3 4 5 6 7 8 9
检验批部位
10 说明:
施工单位 检查结论
分项工程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 验收结论
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表 3.4.3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项目技术负责人检验批数项目质量负责人
序号[**************]分项工程名称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监理单位验收结论质量控制资料
安全和功能检验 (检测)报告
验 收 单 位
施工单位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勘察设计单位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注: 勘察设计单位参加线路基桩分部工程的验收。
表 4.2.1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包单位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 1 2
主 控 项 目
3 4 5 6 7 8 9
一 般 项 目
1 2 3
边角缺损 表面裂纹 表面气泡 减振垫层数量 减振垫层粘贴效果 缓冲垫层数量 缓冲垫层粘贴效果 产品合格证 质量证明文件 进场验收日期 型号 数量
〈10mm 不可见
施工单位检查记录
梯形轨枕进场外形、外观验收记录表
验收部位 项目经理 分包项目经理
专业工长(施工员) 施工班组长
施工单位检查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 检查员:
年 月 日
监理(建设) 单位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
年 月 日
技术负责人):
备注:为方便施工,缓冲垫层可根据供货商与施工方的协商结果,由供货商在轨枕进场后,搬运就位前按设计要求粘贴。
表 4.2.2
梯形轨枕进场外形尺寸复验记录表
验收部位项目经理分包项目经理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分包单位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施工单位检查记录
1234主 控 项 目
5 6 789 10长度 宽度 纵梁厚度 侧面弯曲 挠度 同一扣件节 点两 预埋套管间距 扭曲 轨底坡 两纵梁间预 埋套 管中心距 预埋套管高度 进场验收日期 型号 数量
±10 mm ±5 mm +5,-3 mm ±3 mm ±5 mm
±2 mm 1mm 1/35~1/45
±1 mm 0,-1 mm
一
般 项 目
1 2 3
专业工长(施工员)
施工班组长
施工单位检查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 检查员:
年 月 日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 技术负责人):
表 4.3.13
梯形轨枕台座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验收部位 项目经理分包项目经理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分包单位
施工单位检查记录相应标准设计要求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
主 控 项 目
1 2 3 4 5 6 钢筋进场检验混凝土强度曲线地段轨道超高台座面与减振部件间台座面与缓冲部件间隔离空隙 混凝土外观质量混凝土坍落度钢筋间距允许偏差(mm)
1
一 般 项 目
设计要求 密贴 密贴 ≥10mm 相应标准 相应标准 ±20
+5 -+3 ±10±10±设计要求
3 ±
2
钢筋保护层 厚度允许偏 差(mm)台座宽度(mm)25~35 小于 25
3
排水沟宽度(mm)排水沟高度(mm)排水沟纵坡(mm) 台座表面平整度(mm) 伸缩缝位置4 5
专业工长(施工员)
施工班组长
施工单位检查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 检查员:
年 月 日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 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表 4.4.3
梯形轨枕轨道竣工后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验收部位项目经理分包项目经理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分包单位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施工单位检查记录±244 4 4 见表 4.4.3-2 ±5 区间±3 车站站台 侧+10 0 ±5
12主 控 项 目
3 4 5 6
轨距(mm)高低(10m 弦量)(mm)水平(mm) 扭曲(基长 6.25m)(mm)
直线(10m 弦量)
(mm) 曲线(mm) 轨面高程(mm)
轨向
一 般 项 目
1 2 3 4 5
中线(mm) 线间距(mm) 水沟盖板顶面高(mm)
施工班组长
专业工长(施工员)
施工单位检查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 检查员:
年 月 日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 技术负责人):
表 D.2.2
水沟盖板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验收部位 项目经理 分包项目经理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包单位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
施工单位检查记录
设计要求设计要求
主控 项目 一 般 项 目 1 2123456
混凝土强度 钢筋强度长度宽度厚度缺角表面平整度表面裂纹
±5 mm ±2 mm ±1 mm
3
不可见
专业工长(施工员)
施工单位检查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 月 日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本标准用词说明
1 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对要求严格程度的用词说明如下:
1.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作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1.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作的: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得”或“不应”。
1.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 反面词采用“不宜”。
2 规范中指定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
按……执行”。
引用标准名录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根据国家对引用标准的 规定,不引用标准的年号,所引用标准的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当所引用标准的最新 版不适合本标准时,应按照本标准所引用时的最新版本执行。
1 GB 50157 2 GB 50299 3 GB 50010 4 GB 50204 5 GB 50300
地铁设计规范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应连续批的检查)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通用硅酸盐水泥 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 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测量方法
轨道交通 轨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6 GB 2828 7 GBJ 321 8 GB 1499
9 GB 13013 10 GB 175 11 GB 10070
12 GB 10071
13 DB11/T 311.1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第一部分:土建工程 14 QGD-016-2005(JQB-058-2005)
15 TB10425
铁路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硫化橡胶或热塑性橡胶拉伸应力应变性能的测定
硫化橡胶或热塑性橡胶撕裂强度的测定(裤形、直角形和新月
形试样)
固体绝缘材料体积电阻率和表面电阻率试验方法 高聚物多孔弹性材料(弹性的测定) 高聚物多孔弹性材料压缩永久变形的测定 高聚物多孔弹性材料拉伸强度和拉断伸长率的测定铁路轨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无缝线路铺设及养护维修方法
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16 GB/T 528 17 GB/T 529 18 GB T1410
19 GB/T 10652 20 GB/T 10653
21 GB/T 10654 22 TB 10413 23 TB2098 24 TB 10424
条文说明
1.0.2 本标准目前所含新产品主要为梯形轨枕、减振部件及缓冲部件,这两类产品的 生产厂家不同,减振部件根据工程需要也有多种型式可选。本标准中提及的减振部件主 要指平板状减振部件。由于减振部件、施工工艺、施工购配件均有补充和更新提高的可 能,故规定本标准未涉及的新设备、新工艺等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2 对轨道交通轨道工程的通用术语本标准不再赘述,所给出的 7 个术语都是有关梯形 轨枕轨道工程的特殊术语,其涵义都是从其功能角度赋予的,但涵义不一定是术语的严 密定义。本标准给出了相应的推荐性英文术语,但该英文术语不一定是国际上的标准术 语,仅供参考。
3.1.4 梯形轨枕的标准规格为:长 6150、宽 1972mm、厚 185mm,每片轨枕上设有 10 对扣件,相当于 10 根长轨枕或 10 对短轨枕。在曲线地段,轨枕采用扇形布置,通过枕 间缝以及轨枕轴线对中的变化来拟合曲线,轨距则通过扣件进行调整。其施工技术与施 工组织与普通整体道床不同,针对这一新技术,需对施工工人进行上岗前技术培训,严 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和施工质量保证措施。
3.2.1~3.2.2 梯形轨枕轨道是一种新型轨道,在轨道交通项目中,主要用于减振地段 或需减少维修地段。实际验收时可按不同施工标段将其划分为轨道工程的分部工程,当 其实际铺设长度小于 1 个检验批时按 1 个检验批考虑。
表 3.2.1 中的检验项目条文除本专项标准给除的规定外,其余均按 QGD-016-2005 /JQB-058-2005《轨道交通轨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及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 标准的规定执行。
3.3.1 梯形轨枕、减振部件及缓冲部件的产品检验由制造商或供货商负责按本标准附 录 A 及附录 C 的规定、附录 B 的方法进行检查验收,并提供相关的检验报告及质量证明 文件。由监理组织施工单位进行的是材料进场检验,其检验内容及数量要求与制造商或 供货商的不同。为保证产品质量的可靠性,规定当对产品的强度等质量有怀疑时,可委 托建设部门认可的有资质的第三方按本标准附录 A 及附录 C 的规定、附录 B 的方法进行 复查。
4.1.1 此处台座系指隧道内的混凝土台座和高架桥上的 L 形混凝土支座,下同。 4.1.2 台座施工前应按《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第 13.1.7 条的要 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施工前应具备如下条件:
(1)设计文件齐全,图纸已经会审; (2)施工方案已审批并进行技术交底;
(3)隧道结构验收合格,底板混凝土已凿毛,并清理干净; (4)铺轨基标敷设完毕;
(5)施工区段内供水、供电和照明满足需要;
(6)进料口已落实,器材和施工机具、模板等齐备。
4.1.3 与普通短枕轨排相比,梯形轨枕轨排荷载较大,因此应对钢轨支撑架的强度、 刚度和稳定性进行检算,使之既满足梯形轨枕的荷载要求又便于调整、拆卸和混凝土浇 筑。
4.2.1成品梯形轨枕应含下部减振部件(在轨枕制造过程中安放在设计位置)、侧面缓冲部件(可在轨枕脱模后~铺设就位前择机粘贴在设计位置)。为方便施工,表4.2.1中的9~12项可根据供货商与施工方的协商结果,由供货商在轨枕进场后,搬运就位前按设计要求粘贴,并由监理单位组织按梯形轨枕进场的要求逐一检查缓冲垫层有无缺失,粘贴是否牢固。
4.3.5 隧道内的混凝土台座可水平分层、分台阶浇筑,先浇筑台座下部(梯形轨枕下) 的混凝土,再浇筑台座上部的混凝土。台座混凝土采用插入式振动棒振捣,根据以往的 施工实践,捣固台座混凝土时建议采用图 4.3.5 的插入方式,特别是高架桥上的 L 形混 凝土支座。即振动棒从台座外侧上部插入,对台座混凝土进行振捣。如此振捣的目的是使混凝土的流动方向有规律,避免因混凝土流向不同而产生残留气泡,以保证混凝土的密实状态,使之满足设计及施工要求。 考虑到混凝土硬化后收缩,为保证枕下减振部件混凝土台座支撑点之间的密切接触,参考过去施工经验,可在施工中将轨面调高 1~2mm(预留 1~2mm 的混凝土收缩量),当施工完毕,混凝土收缩后,轨道高度下降达到理想状态。调整轨面高度的量值可根据 现场经验,视混凝土的收缩变形量而定。
振磕
图 4.3.5
高架桥上 L 形混凝土支座振动棒插入方式
4.3.6 台座混凝土初凝之后,应检查其与梯形轨枕减振部件间是否存在缝隙,如有缝 隙,可使用环氧树脂或高强无收缩水泥砂浆进行填充,使台座与梯形轨枕减振部件密贴。 4.3.7 隧道内的混凝土台座浇筑完毕后可不覆盖,但应及时进行洒水养护。高架桥上 的 L 形混凝土支座应根据天气及气温情况,辅以必要的覆盖措施,并及时进行洒水(或 养护剂)养护。
为保证台座的成形及后期强度,应重视台座混凝土对拆模及承重的强度要求。 4.3.8 对混凝土台座表面进行抹面整修处理时,可使用环氧树脂、高强无收缩水泥砂 浆等材料。
4.4.1 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的质量证明文件包括:质量合格证、规格、型号、性 能检测报告等。
4.4.2 梯形轨枕标准长度 6.15m,每根枕上有 10 对扣件节点,其定位允许偏差不能按 单扣件节点的轨枕来确定,表 4.4.2-2 确定的允许偏差是在参考日本板式轨道的定位允 许误差的基础上考虑本标准规定的梯形轨枕施工工序拟定的。
为保证线路的平顺性,直线及大半径平面曲线地段可通过扣件调整钢轨的偏移量, 梯形轨枕定位按其端部中心线与线路中心线重合布置,如图 4.4.2-1 所示。对于半径小 于 400m 的曲线地段,仅靠扣件不足以调整钢轨偏移量,此时需要将梯形轨枕进行平移, 梯形轨枕定位按其端部第二对扣件的连线中点位于线路中心线上布置,然后通过扣件辅 助调整钢轨位置,以满足偏移量要求,如图 4.4.2-2 所示。
6250mm
图 4.4.2-2 小半径平面曲线地段轨枕定位
4.4.3 表 4.4.3-1 规定的梯形轨枕轨道静态几何尺寸竣工验收允许偏差系根据《地下 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 G B50299 )及《轨道交通轨道工程质量验收标
准》 (QGD-106-2005/JQB-058-2005)的相关条款和梯形轨枕轨道的特点而确定。
A.2.1 型式检验项目仅在 A.2.2 规定的情况下进行,考虑到梯形轨枕的外形尺寸及自 重较大,运送至规定地点检验较为困难,为保证产品质量检验结果的公正性,所以要求 由制造商或供货商的质量检验部门负责组织,委托有检验资质的第三方(有国家或行业 的资质证书或建设方认可的检验单位)现场检验或旁站见证检验,特别是梯形轨枕的外 观质量、外形尺寸、静载抗裂强度及破坏强度。
A.5.3 由于梯形轨枕外形尺寸及自重较大,故对其存放、堆码做出规定。为避免梯形轨 枕存放不当而引起扭曲、弯曲、翘曲等不利变形,不论生产厂、施工单位都应重视本条 给出的相关规定。
B.2.1 梯形轨枕的型号不同,对应的静载抗裂试验荷载值也不同,此处给出的静载抗 裂试验荷载值系与地铁四号线所用梯形轨枕及图 B.3.2 的支撑图示相对应。对其他型号 的梯形轨枕应根据设计调整情况重新核算静载抗裂试验荷载。
B.2.2 梯形轨枕的型号不同,对应的破坏荷载值也不同,此处给出的最大及最小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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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载值系与地铁四号线所用梯形轨枕及图 B .3.2 的支撑图示相对应。对其他型号的梯形
轨枕应根据设计调整情况重新核算破坏荷载值。
C.1.2 减振部件根据设计要求,可有平板型、角型等多种型式。平板型减振部件根据 其使用部位的不同,可分为用于梯形轨枕底部的减振部件及用于梯形轨枕侧面的缓冲部 件,二者的材质相近,外形尺寸及刚度有差异。 C.1.3~C1.5 平板式减振部件采用聚酯材料制造,其材料性能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 其材料性能指标由供货商按按本标准规定的检测方法进行检验,并出具的产品质量保证 书及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书。当供货商受地域限制时,也可参照相应的国际标准或德国工 业标准进行检验。这些标准与国家标准的对应关系见附表 C .1.3。表中的翻译标准中文名 仅供参考。
C.2.1 减振部件及缓冲部件的静刚度系根据压缩变形试验值推算而得。其压缩变形试 验的加载范围见附表 C.2.1,在试验荷载的作用下,求出静态荷载——位移曲线,由此 推算出静刚度。
附表 C .2.1
压缩变形试验的加载范围
试验荷载最大时的压缩变形允许值名 称减振部件缓冲部件
施加相当于 5±1kN 的荷载时,梯形轨枕发生的位移约为 2mm。施加相当于 4.5±1kN 的荷载时,梯形轨枕发生的测向位移约为 1mm。
C.1.6 梯形轨枕制造商或供货商负责查验减振部件、缓冲部件的质量证明文件,保证
粘贴到梯形轨枕上的减振部件、缓冲部件是合格品。
附录 E 此部分内容与工程验收关系不大,考虑大国内铺设梯形轨枕尚处于起步阶段, 为提高施工质量,故纳入此部分内容供施工等相关单位参考。 E.2~E.3 隧道内混凝土台座式梯形轨枕无碴轨道可根据施工机具和施工队伍的经验, 采用从上至下的架轨法施工,也可采用其他方便易行且能保证施工精度及质量的方法施 工,对此本技术条件不做硬性规定。当采用架轨法施工时,地下线梯形轨枕无碴轨道的 施工工序宜按图 E.2 进行,高架线地下线梯形轨枕无碴轨道的施工工序宜按图 E.3 进行。 由于隧道断面不同,轨道高度也会有所不同,参照日本地下线铺设梯形轨枕的经验, 浇筑台座混凝土时可由施工单位根据所用机具及断面情况决定是否分层分台阶浇筑。由 于高架桥上轨道高度不大,参照日本高架桥上及北京地铁五号线试验段铺设梯形轨枕的经验,高架桥台座混凝土可一次浇筑到位。 水沟盖板可根据设计要求安装或不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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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C .1.3
引用标准的中英文对照名称
相应的国际标准或德国工业标准
本标准采用的国家标准
标准号 标准中文名
引用的标准号
标准英文名
翻译标准中文
名 GB/T 529 的测定(裤形、直
样)
DIN ISO 34-1
Rubber, vulcanized or
thermoplastic ( Determination of tear
strength )
硫化橡胶或
热 塑性橡胶撕裂 强度的测定
GB/T 1040.1 GB/T 10625
塑料 拉伸性1 部 分:总则
DIN EN ISO 0527-3/5
能 的测定 Determination of tensile properties of plastics
塑料拉伸性能 的测定
DIN EN ISO 1856材料弹性的测定
Flexible cellular polymeric 弹性多孔聚
materials Rubber, vulcanized or of modulus in shear or
adhesion to rigid plates-Quadruple shear
method
合 材料 硫化橡胶或撕裂 强度的测定:裤 形、直角形和新月形试片测
性橡胶. 撕裂强 度的测定(裤
GB/T 529 DIN ISO 1827
形、 直角形和新月形 试样)
thermoplastic-Determination 热 塑性橡胶.
注:DIN EN ISO 527-3/5 主要引用其第 3 部分“薄膜和薄板材的试验条件”和第 5 部分“单向纤 维增强塑料复合材料试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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