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教育
1 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保密教育的职责、目的、内容、形式。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员工和临时来公司工作人员的保密教育工作。
2 引用文件
《关于印发〈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管理办法〉的通知》(国保发[2008]8号)
3 目的
使全公司员工从保密教育中知道什么是国家秘密,怎样保守国家秘密,增强保密意识和国家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保密规章制度和保密纪律履行保守国家秘密义务,保证国家秘密安全。
4 职责
4.1 保密委员会
4.1.1 负责审批本公司中、长期保密教育及涉密人员培训规划。
4.1.2 审批年度保密教育和涉密人员培训的业务。
4.1.3 对本公司保密教育实施指导、监督,确保全公司保密教育得以实施。
4.2 保密办公室
4.2.1 专职人员必须接受国家保密工作部门组织的培训和考核,获得保密资格证后上岗。
4.2.2 会同人力资源部拟制和实施本公司中、长期以及年度保密教育和涉密人员培训计划。
4.2.3 会同人力资源部,对全公司涉密人员开展经常性的保密教育。
4.2.4 会同人力资源部对离境人员进行保密提醒教育。
4.2.5 会同主办部门对重大涉密活动前的保密教育。
4.2.6会同各部门做好日常保密教育工作。
4.2.7 将保密宣传纳入日常工作管理。
4.3 人力资源部
4.3.1 负责拟制和组织实施本公司中、长期保密教育和涉密人员培训计划。
4.3.2 负责将保密教育和涉密人员培训纳入全年的培训计划工作中。
4.3.3 负责保密培训的教育管理和对学员的考核工作。
4.3.4 负责并组织上岗前、在岗、离岗涉密人员的保密教育工作。
4.3.5 负责报送专职人员接受国家保密工作部门组织的培训和考核。
4.4 公司各部门
4.4.1 提出年内本部门涉密人员接受培训的计划。
4.4.2 自主对本部门员工进行经常性保密教育和保密提醒。
5 基本形式
5.1 上岗保密教育:人力资源部组织,由保密办公室对新进员工进行保密传统、保密法规、公司保密管理制度的教育。
5.2 在岗保密教育:人力资源部组织,保密办公室会同各部门对在岗涉密人员,有针对性地进行保密知识、保密管理制度、保密与窃密斗争形势等教育。
5.3 离岗保密教育:人力资源部会同保密办公室队离开涉密岗位人员进行保密法律、法规、公司保密管理制度的教育,使其明白保守国家秘密的责任和义务。
5.4 离境人员保密制度教育:保密办公室对离境人员,在其离公司前进行外事纪律、保密事项、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提醒教育。
5.5 重大涉密活动前保密教育:对参与组织、工作、服务等涉密人员,有保密办公室会同主办部门对其进行保密纪律、责任义务、注意事项等的提醒教育。
5.6 日常保密教育:利用各种载体和宣传教育方式,平时将保密工作重要性进行广泛宣传。
5.7 会前保密教育:在保密会议前应当有主持人对与会人员进行会议的保密事项、保密纪律等方面的提醒教育。
6 教育方法
6.1 举办学习班,集中学习。
6.2 参加行业培训班。
6.3 利用本公司网站、报纸、黑板报、宣传栏等渠道进行教育。
6.4 播放保密知识以及案例教育录像。
6.5 举办保密工作座谈、交流会等。
7 教育内容
7.1 国家有关保密、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
7.2 我公司有关保密、国家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
7.3 国家保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方针、政策以及上级有关部门保密方面的文件精神。
7.4 保密知识、技能,保密与窃密斗争形势。
7.5 案例的分析、教育和应吸收的教训,防止类似事件再发生。
附加说明:
本制度由保密委员会提出。
本制度由保密办公室负责起草。
本制度由保密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制度于2009年7月首次发布
保密教育
1 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保密教育的职责、目的、内容、形式。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员工和临时来公司工作人员的保密教育工作。
2 引用文件
《关于印发〈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管理办法〉的通知》(国保发[2008]8号)
3 目的
使全公司员工从保密教育中知道什么是国家秘密,怎样保守国家秘密,增强保密意识和国家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保密规章制度和保密纪律履行保守国家秘密义务,保证国家秘密安全。
4 职责
4.1 保密委员会
4.1.1 负责审批本公司中、长期保密教育及涉密人员培训规划。
4.1.2 审批年度保密教育和涉密人员培训的业务。
4.1.3 对本公司保密教育实施指导、监督,确保全公司保密教育得以实施。
4.2 保密办公室
4.2.1 专职人员必须接受国家保密工作部门组织的培训和考核,获得保密资格证后上岗。
4.2.2 会同人力资源部拟制和实施本公司中、长期以及年度保密教育和涉密人员培训计划。
4.2.3 会同人力资源部,对全公司涉密人员开展经常性的保密教育。
4.2.4 会同人力资源部对离境人员进行保密提醒教育。
4.2.5 会同主办部门对重大涉密活动前的保密教育。
4.2.6会同各部门做好日常保密教育工作。
4.2.7 将保密宣传纳入日常工作管理。
4.3 人力资源部
4.3.1 负责拟制和组织实施本公司中、长期保密教育和涉密人员培训计划。
4.3.2 负责将保密教育和涉密人员培训纳入全年的培训计划工作中。
4.3.3 负责保密培训的教育管理和对学员的考核工作。
4.3.4 负责并组织上岗前、在岗、离岗涉密人员的保密教育工作。
4.3.5 负责报送专职人员接受国家保密工作部门组织的培训和考核。
4.4 公司各部门
4.4.1 提出年内本部门涉密人员接受培训的计划。
4.4.2 自主对本部门员工进行经常性保密教育和保密提醒。
5 基本形式
5.1 上岗保密教育:人力资源部组织,由保密办公室对新进员工进行保密传统、保密法规、公司保密管理制度的教育。
5.2 在岗保密教育:人力资源部组织,保密办公室会同各部门对在岗涉密人员,有针对性地进行保密知识、保密管理制度、保密与窃密斗争形势等教育。
5.3 离岗保密教育:人力资源部会同保密办公室队离开涉密岗位人员进行保密法律、法规、公司保密管理制度的教育,使其明白保守国家秘密的责任和义务。
5.4 离境人员保密制度教育:保密办公室对离境人员,在其离公司前进行外事纪律、保密事项、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提醒教育。
5.5 重大涉密活动前保密教育:对参与组织、工作、服务等涉密人员,有保密办公室会同主办部门对其进行保密纪律、责任义务、注意事项等的提醒教育。
5.6 日常保密教育:利用各种载体和宣传教育方式,平时将保密工作重要性进行广泛宣传。
5.7 会前保密教育:在保密会议前应当有主持人对与会人员进行会议的保密事项、保密纪律等方面的提醒教育。
6 教育方法
6.1 举办学习班,集中学习。
6.2 参加行业培训班。
6.3 利用本公司网站、报纸、黑板报、宣传栏等渠道进行教育。
6.4 播放保密知识以及案例教育录像。
6.5 举办保密工作座谈、交流会等。
7 教育内容
7.1 国家有关保密、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
7.2 我公司有关保密、国家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
7.3 国家保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方针、政策以及上级有关部门保密方面的文件精神。
7.4 保密知识、技能,保密与窃密斗争形势。
7.5 案例的分析、教育和应吸收的教训,防止类似事件再发生。
附加说明:
本制度由保密委员会提出。
本制度由保密办公室负责起草。
本制度由保密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制度于2009年7月首次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