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会计处理(针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企业在风险管理事务中,经常会运用套期保值方法,如从事境内外商品期货交易来锁定价格风险等。《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规范了企业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处理,有助于提升企业的风险防范能力。
一、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概述
(一)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概念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是指企业为规避商品价格风险,指定一项或一项以上套期工具(商品期货或商品期权),使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抵消被套期项目全部或部分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
企业运用商品期货进行套期时,其套期保值策略通常是,买入(卖出)与现货市场数量相当、但交易方向相反的期货合同,以期在未来某一时间通过卖出(买入)期货合同来补偿现货市场价格变动所带来的实际价格风险。
(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分类
为运用套期会计方法,套期保值按套期关系(即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之间的关系)可划分为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商品期货而言,常用套期保值适用的会计方法为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
公允价值套期,是指对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或该资产或负债、尚未确定的承诺中可辨认部分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该类价值变动源于某类特定风险,且将影响企业的损益。如,企业库存,企业签订的未来以固定价格购买原材料、产成品的合同(未确认的确定承诺)。
现金流量套期,是指对现金流量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该类现金流量变动源于与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很可能发生预期交易有关的某类特定风险,且将影响企业损益。如,企业为规避3个月后很可能发生的与买入原材料、卖出产成品相关的现金流量变动风险。
需要强调的是,对确定承诺的外汇风险进行的套期,企业可以作为现金流量套期或公允价值套期;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期限较短的应收账款并不构成境外经营净投资。因此,我们认为,与商品上下游相关的内外盘套期保值业务,在会计处理方法上,主要以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为主。
二、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
(一)套期工具
套期工具,是指企业为进行套期而指定的、其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可抵消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的衍生工具,对外汇风险进行套期还可以将非衍生金融资产或非衍生金融负债作为套期工具(例如,某种外币借款可以作为对同种外币结算的销售承
诺的套期工具)。
对于套期工具,需要理解:
1)衍生工具通常可以作为套期工具。衍生工具包括期货合同、远期合同、期权等等。例如,某企业为规避库存锌锭下跌的风险,可以卖出一定数量的锌期货合同。其中,新期货合同即是套期工具。但是,某项衍生工具无法有效对冲被套期项目风险的,不能作为套期工具。
对于外盘期权产品来说,特别注意,只有购入期权的一方可能承担的最大损失就是期权费,而可能拥有的利得通常等于或大大超过被套期项目的潜在损失的时候,购入期权的一方才可以将购入的期权作为套期工具。从会计准则的角度已经规定,国内企业如果需要参与外盘商品期权,那潜在的方向一定是买入的,且该工具损失有限、收益无限,方可体现在套期保值的会计处理中。
2)衍生工具作为套期工具的基本条件就是其公允价值应当能够可靠的计量。
3)在运用套期会计方法时,只有涉及报告主体以外的主体的工具才能作为套期工具。这里所指报告主体,指企业集团或集团内的各企业。因此,集团各企业的财务报表中,只有涉及这些企业以外的主体的工具及其相关套期指定,才能符合套期保值准则规定条件时运用套期会计方法。
企业对套期工具进行计量时,通常以该工具整体为对象,采用单一的公允价值基础对其进行计量。企业通常可将单项衍生工具指定为对一种风险进行套保。企业也可以将两项或两项以上衍生工具的组合或该组合的一定比例指定为套期工具。
(二)被套期工具
被套期工具,是指使企业面临公允价值变动风险,且被指定为被套期对象:单项已确认资产、负债、确定承诺、很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是常见的被套期项目。其中,确定承诺,是指在未来某特定日期或时间,以约定价格交换特定数量资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预期交易,是指尚未承诺但预期会发生的交易。
对于被套期工具,需要理解:
1)作为被套期项目,应当使企业面临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风险,在本期或未来期间会影响企业的损益。与之相关的被套期风险,通常包括商品价格风险、外汇风险等等,企业一般的经营风险不能作为被套期风险。
2)只有涉及报告主体以外的主体的资产、负债、确定承诺或很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才能作为被套期项目。因此,企业集团内部的各组成企业或分部之间发生的套期活动,只能在各组成企业的财务报表中运用套期会计方法,而不能在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中对其予以反映,发生在企业集团内两个组成企业之间的外币交易形成的货币性项目除外。
三、运用套期保值会计的条件
对于满足套期保值准则规定条件的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
企业可运用套期会计方法进行处理。套期会计方法,是指在相同会计期间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变动的抵消结果计入当期损益的方法。
(一)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应遵循的原则
第一,在套期开始时,企业对套期关系(即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之间的关系)有正式指定,并准备了关于套期关系、风险管理目标和套期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该文件至少载明了套期工具、被套期项目、被套期风险的性质以及套期有效性评价方法等内容(企业参与套期保值的具体方案)。套期必须与具体可辨认并被指定的风险有关,且最终影响企业的损益。
第二,该套期预期高度有效,且符合企业最初为该套期关系所确定的风险管理策略。 第三,套期有效性能够可靠的计量,即被套期风险引起的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以及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的计量。
第四,企业应当持续的对套期有效性进行评价,并确保该套期在套期关系被指定的会计期间内高度有效。
套期只有满足下列全部条件时,企业才能认定其为高度有效:
1)在套期开始及以后期间,该套期预期会高度有效的抵消套期指定期间被套期风险引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
2)该套期的实际抵消结果在80%至125%的范围内。例如,某企业套期的实际结果是,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损失为120万元,而被套项目的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的为100万元,两者相互抵消的程度可以计算如下:120/100,即120%;或者100/120,即83.33%。
企业至少应当在编制中期报告或年度财务报告时对套期有效性进行评价。
(二)套期有效性评价方法
套期有效性评价方法应当与企业的风险管理策略相吻合,并在套期开始时就在风险管理有关的正式文件中详细加以说明。常见的套期有效性评价方法有三种:主要条款比较法、比率分析法与回归分析法,三种可综合运用,其中:
主要条款比较法,是通过比较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主要条款,以确定套期是否有效的方法。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主要条款包括:名义金额和本金、到期期限、内含变量、定价日期、商品数量、货币单位等(与套期保值原则相符)。
比率分析法,也称金额对冲法,是通过比较被套期风险引起的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比率,以确定套期是否有效的方法。运用比率分析法时,企业可以根据自身风险管理政策的特点进行选择,以累积变动数(即自套期开始以来的累积变动数)为基础比较,或以单个期间变动数为基础比较。如果上述比率没有超过80%至125%的范围,可以认定套期是高度有效的。
回归分析法,是一种统计学方法,它需要掌握一定的数量学分析基础。企业来说,从事回归分析可以借助期货公司金融工程组的力量,完善套期保值会计处理的有效评价。
图:套期保值会计处理结构程序
四、公允价值套期会计
公允价值套期满足运用套期会计方法条件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公允价值套期会计处理原则
1
)套期工具为衍生工具(期货、期权)的,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
当期损益;2)被套期项目因被套期风险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被套期项目的帐面价值。被套期项目为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进行后续计量的存货,也应当按此规定处理。
就商品套期保值而言:
被套期项目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的,该确定承诺因被套期风险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应当确认为一项资产或负债,相关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在购买资产或承担负债的确定承诺的公允价值套期中,该确定承诺因被套期风险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已确认为资产或负债),应当调整履行该确定承诺所取得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
(二)公允价值套期会计处理举例
例:2009年8月1日,某钢铁X公司预期在2009年10月30日将销售一批钢材,为规避所持有钢材存货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与期货公司Z签订了套期保值的合约,并将其指定为2009年钢材存货价格变化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的套期。钢材期货合约的标的资产与X公司的存货在数量、品质、价格变动和产地方面相同。
2009年8月1日,现X公司有钢材存货8000吨,该批钢材的成本为32000000(4000元/吨),公允价值为36000000元(4500元/吨),当天钢材期货合约的价格为4800元/吨,X公司卖出800张钢材期货合约Y,则该合约的公允价值为38400000元,同时向Z期货公司支付手续费用10000元。2009年10月30日,期货合约Y的公允价值上涨了2000000元,存货的公允价值下降了2000000元。当日,X公司将该批钢材出售,同时将期货合约Y平仓结算。
假定不考虑衍生工具的时间价值、商品销售相关的增值税及其他因素,X公司的帐务处理如下(单位:元):
(1)2009年8月1日
X公司通过期货公司Z卖出800张钢材期货合约Y。
借:其他应收款—Z期货经纪公司 38400000
贷:银行存款 38400000
向期货公司Z支付手续费用。
借:套期损益 10000
贷:其他应收款—Z期货经纪公司 10000
通过期货合约对该批钢材进行套期保值。
借:被套期项目—库存商品 32000000
贷:库存商品 32000000
(2)2009年10月30日,X公司将该批钢材出售,同时将期货合约Y平仓了结。 平仓了结该期货合约。
借:银行存款 40400000
贷:其他应收款—Z期货经纪公司 40400000
在此期间,该期货合约溢价2000000元。
借:套期工具—期货合约Y 2000000
贷:套期损益 2000000
该批钢材存货价格下降2000000元。
借:套期损益 2000000
贷:被套期项目—库存商品 2000000
出售该批钢材现货。
借:银行存款 340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4000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32000000
贷:被套期项目—库存商品 32000000
实现对该批钢材现货的完全套期保值。
借:银行存款 2000000
贷:套期工具—期货合约Y 2000000
钢铁公司X采用了套期保值策略后,规避了钢铁存货公允价值变动的风险,因此其存货公允价值下降没有对预期毛利润4000000元(36000000-32000000)产生不利影响。
上市公司会计处理(针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企业在风险管理事务中,经常会运用套期保值方法,如从事境内外商品期货交易来锁定价格风险等。《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规范了企业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处理,有助于提升企业的风险防范能力。
一、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概述
(一)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概念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是指企业为规避商品价格风险,指定一项或一项以上套期工具(商品期货或商品期权),使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抵消被套期项目全部或部分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
企业运用商品期货进行套期时,其套期保值策略通常是,买入(卖出)与现货市场数量相当、但交易方向相反的期货合同,以期在未来某一时间通过卖出(买入)期货合同来补偿现货市场价格变动所带来的实际价格风险。
(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分类
为运用套期会计方法,套期保值按套期关系(即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之间的关系)可划分为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商品期货而言,常用套期保值适用的会计方法为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
公允价值套期,是指对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或该资产或负债、尚未确定的承诺中可辨认部分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该类价值变动源于某类特定风险,且将影响企业的损益。如,企业库存,企业签订的未来以固定价格购买原材料、产成品的合同(未确认的确定承诺)。
现金流量套期,是指对现金流量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该类现金流量变动源于与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很可能发生预期交易有关的某类特定风险,且将影响企业损益。如,企业为规避3个月后很可能发生的与买入原材料、卖出产成品相关的现金流量变动风险。
需要强调的是,对确定承诺的外汇风险进行的套期,企业可以作为现金流量套期或公允价值套期;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期限较短的应收账款并不构成境外经营净投资。因此,我们认为,与商品上下游相关的内外盘套期保值业务,在会计处理方法上,主要以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为主。
二、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
(一)套期工具
套期工具,是指企业为进行套期而指定的、其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可抵消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的衍生工具,对外汇风险进行套期还可以将非衍生金融资产或非衍生金融负债作为套期工具(例如,某种外币借款可以作为对同种外币结算的销售承
诺的套期工具)。
对于套期工具,需要理解:
1)衍生工具通常可以作为套期工具。衍生工具包括期货合同、远期合同、期权等等。例如,某企业为规避库存锌锭下跌的风险,可以卖出一定数量的锌期货合同。其中,新期货合同即是套期工具。但是,某项衍生工具无法有效对冲被套期项目风险的,不能作为套期工具。
对于外盘期权产品来说,特别注意,只有购入期权的一方可能承担的最大损失就是期权费,而可能拥有的利得通常等于或大大超过被套期项目的潜在损失的时候,购入期权的一方才可以将购入的期权作为套期工具。从会计准则的角度已经规定,国内企业如果需要参与外盘商品期权,那潜在的方向一定是买入的,且该工具损失有限、收益无限,方可体现在套期保值的会计处理中。
2)衍生工具作为套期工具的基本条件就是其公允价值应当能够可靠的计量。
3)在运用套期会计方法时,只有涉及报告主体以外的主体的工具才能作为套期工具。这里所指报告主体,指企业集团或集团内的各企业。因此,集团各企业的财务报表中,只有涉及这些企业以外的主体的工具及其相关套期指定,才能符合套期保值准则规定条件时运用套期会计方法。
企业对套期工具进行计量时,通常以该工具整体为对象,采用单一的公允价值基础对其进行计量。企业通常可将单项衍生工具指定为对一种风险进行套保。企业也可以将两项或两项以上衍生工具的组合或该组合的一定比例指定为套期工具。
(二)被套期工具
被套期工具,是指使企业面临公允价值变动风险,且被指定为被套期对象:单项已确认资产、负债、确定承诺、很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是常见的被套期项目。其中,确定承诺,是指在未来某特定日期或时间,以约定价格交换特定数量资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预期交易,是指尚未承诺但预期会发生的交易。
对于被套期工具,需要理解:
1)作为被套期项目,应当使企业面临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风险,在本期或未来期间会影响企业的损益。与之相关的被套期风险,通常包括商品价格风险、外汇风险等等,企业一般的经营风险不能作为被套期风险。
2)只有涉及报告主体以外的主体的资产、负债、确定承诺或很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才能作为被套期项目。因此,企业集团内部的各组成企业或分部之间发生的套期活动,只能在各组成企业的财务报表中运用套期会计方法,而不能在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中对其予以反映,发生在企业集团内两个组成企业之间的外币交易形成的货币性项目除外。
三、运用套期保值会计的条件
对于满足套期保值准则规定条件的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
企业可运用套期会计方法进行处理。套期会计方法,是指在相同会计期间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变动的抵消结果计入当期损益的方法。
(一)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应遵循的原则
第一,在套期开始时,企业对套期关系(即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之间的关系)有正式指定,并准备了关于套期关系、风险管理目标和套期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该文件至少载明了套期工具、被套期项目、被套期风险的性质以及套期有效性评价方法等内容(企业参与套期保值的具体方案)。套期必须与具体可辨认并被指定的风险有关,且最终影响企业的损益。
第二,该套期预期高度有效,且符合企业最初为该套期关系所确定的风险管理策略。 第三,套期有效性能够可靠的计量,即被套期风险引起的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以及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的计量。
第四,企业应当持续的对套期有效性进行评价,并确保该套期在套期关系被指定的会计期间内高度有效。
套期只有满足下列全部条件时,企业才能认定其为高度有效:
1)在套期开始及以后期间,该套期预期会高度有效的抵消套期指定期间被套期风险引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
2)该套期的实际抵消结果在80%至125%的范围内。例如,某企业套期的实际结果是,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损失为120万元,而被套项目的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的为100万元,两者相互抵消的程度可以计算如下:120/100,即120%;或者100/120,即83.33%。
企业至少应当在编制中期报告或年度财务报告时对套期有效性进行评价。
(二)套期有效性评价方法
套期有效性评价方法应当与企业的风险管理策略相吻合,并在套期开始时就在风险管理有关的正式文件中详细加以说明。常见的套期有效性评价方法有三种:主要条款比较法、比率分析法与回归分析法,三种可综合运用,其中:
主要条款比较法,是通过比较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主要条款,以确定套期是否有效的方法。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主要条款包括:名义金额和本金、到期期限、内含变量、定价日期、商品数量、货币单位等(与套期保值原则相符)。
比率分析法,也称金额对冲法,是通过比较被套期风险引起的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比率,以确定套期是否有效的方法。运用比率分析法时,企业可以根据自身风险管理政策的特点进行选择,以累积变动数(即自套期开始以来的累积变动数)为基础比较,或以单个期间变动数为基础比较。如果上述比率没有超过80%至125%的范围,可以认定套期是高度有效的。
回归分析法,是一种统计学方法,它需要掌握一定的数量学分析基础。企业来说,从事回归分析可以借助期货公司金融工程组的力量,完善套期保值会计处理的有效评价。
图:套期保值会计处理结构程序
四、公允价值套期会计
公允价值套期满足运用套期会计方法条件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公允价值套期会计处理原则
1
)套期工具为衍生工具(期货、期权)的,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
当期损益;2)被套期项目因被套期风险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被套期项目的帐面价值。被套期项目为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进行后续计量的存货,也应当按此规定处理。
就商品套期保值而言:
被套期项目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的,该确定承诺因被套期风险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应当确认为一项资产或负债,相关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在购买资产或承担负债的确定承诺的公允价值套期中,该确定承诺因被套期风险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已确认为资产或负债),应当调整履行该确定承诺所取得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
(二)公允价值套期会计处理举例
例:2009年8月1日,某钢铁X公司预期在2009年10月30日将销售一批钢材,为规避所持有钢材存货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与期货公司Z签订了套期保值的合约,并将其指定为2009年钢材存货价格变化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的套期。钢材期货合约的标的资产与X公司的存货在数量、品质、价格变动和产地方面相同。
2009年8月1日,现X公司有钢材存货8000吨,该批钢材的成本为32000000(4000元/吨),公允价值为36000000元(4500元/吨),当天钢材期货合约的价格为4800元/吨,X公司卖出800张钢材期货合约Y,则该合约的公允价值为38400000元,同时向Z期货公司支付手续费用10000元。2009年10月30日,期货合约Y的公允价值上涨了2000000元,存货的公允价值下降了2000000元。当日,X公司将该批钢材出售,同时将期货合约Y平仓结算。
假定不考虑衍生工具的时间价值、商品销售相关的增值税及其他因素,X公司的帐务处理如下(单位:元):
(1)2009年8月1日
X公司通过期货公司Z卖出800张钢材期货合约Y。
借:其他应收款—Z期货经纪公司 38400000
贷:银行存款 38400000
向期货公司Z支付手续费用。
借:套期损益 10000
贷:其他应收款—Z期货经纪公司 10000
通过期货合约对该批钢材进行套期保值。
借:被套期项目—库存商品 32000000
贷:库存商品 32000000
(2)2009年10月30日,X公司将该批钢材出售,同时将期货合约Y平仓了结。 平仓了结该期货合约。
借:银行存款 40400000
贷:其他应收款—Z期货经纪公司 40400000
在此期间,该期货合约溢价2000000元。
借:套期工具—期货合约Y 2000000
贷:套期损益 2000000
该批钢材存货价格下降2000000元。
借:套期损益 2000000
贷:被套期项目—库存商品 2000000
出售该批钢材现货。
借:银行存款 340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4000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32000000
贷:被套期项目—库存商品 32000000
实现对该批钢材现货的完全套期保值。
借:银行存款 2000000
贷:套期工具—期货合约Y 2000000
钢铁公司X采用了套期保值策略后,规避了钢铁存货公允价值变动的风险,因此其存货公允价值下降没有对预期毛利润4000000元(36000000-32000000)产生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