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
一是普调基本养老金的调整:
1.按退休(职)人员人均调整。退休人员月基本养老金人均增加141元;退职人员月退职生活费人均增加109元。
2.按退休(职)人员全部缴费年限调整。在普调第⑴项的基础上,退休(职)人员,全部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年限,下同)每满一年增加3元,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
3.给2011年1-6月退休(职)的人员补调。凡2011年1-6月期间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人员,先按照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2011年调整企业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甘人社通〔2011〕7号)规定的普调标准进行调整(不含特调部分),之后再进行调整。
二是特调基本养老金的调整:
1.在普调基础上,在职期间经国家或本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按相应组织管理权限批准的高级政工师及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正高职称退休(职)人员每月再增加160元;副高职称退休(职)人员(含高级政工师、高级技师)每月再增加130元。
2.按退休(职)人员年龄调整。截止2011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再增加3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再增加35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再增加40元。
3.在普调和特调第⑴、⑵项基础上,企业已退休(职)的原军队转业干部,月基本养老金仍未达到1849元的,一律调整到1849元。
2012年
一是普调基本养老金的调整:
1.按退休(职)人员人均调整。退休人员月基本养老金人均增加141元;退职人员月退职生活费人均增加109元。
2.按退休(职)人员全部缴费年限调整。在普调第⑴项的基础上,退休(职)人员,全部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年限,下同)每满一年增加3元,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
3.给2011年1-6月退休(职)的人员补调。凡2011年1-6月期间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人员,先按照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2011年调整企业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甘人社通〔2011〕7号)规定的普调标准进行调整(不含特调部分),之后再进行调整。
二是特调基本养老金的调整:
1.在普调基础上,在职期间经国家或本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按相应组织管理权限批准的高级政工师及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正高职称退休(职)人员每月再增加160元;副高职称退休(职)人员(含高级政工师、高级技师)每月再增加130元。
2.按退休(职)人员年龄调整。截止2011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再增加3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再增加35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再增加40元。
3.在普调和特调第⑴、⑵项基础上,企业已退休(职)的原军队转业干部,月基本养老金仍未达到1849元的,一律调整到184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