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安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为了严肃党的组织生活,有效地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增强党性,转变作风,维护党的光辉形象,发辉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提高党员防腐拒变的能力。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省、市、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民安社区特制订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如下:
一、 学习教育制度:
认真组织党员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宣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努力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认真实践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创先争优制度:
在党内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是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党支部战斗力、凝聚力的有效途径。为此,民安社区党总支积极组织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即党员奉献日活动,党员扶贫助学活动,党员争当学科带头人活动,党的基础知识竞赛活动。各支部定期不定期的举行创先争优活动,把对党员的教育寓于活动中,并努力挖掘活动中的教育因素,增强党员的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国际主义、集体主义、法制纪律、公民道德观念,提高党员队伍的光辉形象。
三、党员汇报制度:
党员要定期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以取得党组织的指导和帮助。
四、党费收缴制度:
严格党费的管理,积极履行党员应尽的义务,按期交纳党费。
五、党籍管理制度:
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加强党籍管理,坚持做好政策性、原则性强的工作。
六、党员廉政建设制度:
1、在党内开展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发扬正气,纠正不正之风;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主义等腐朽思想的侵蚀,发扬党员的高风亮节精神,教育党员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巩固党的团结和统一。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支部工作的重要内容,与组织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学校各项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
起考核。做到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党总支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党总支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3、设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
4、各年部支部书记对本年度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每半年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汇报有关工作情况,并根据校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要求组织抓好落实。
5、考核办法和时间: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本年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考核工作,并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入年度总结或工作报告。考核时间半年自查、年终考核。
民安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为了严肃党的组织生活,有效地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增强党性,转变作风,维护党的光辉形象,发辉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提高党员防腐拒变的能力。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省、市、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民安社区特制订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如下:
一、 学习教育制度:
认真组织党员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宣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努力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认真实践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创先争优制度:
在党内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是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党支部战斗力、凝聚力的有效途径。为此,民安社区党总支积极组织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即党员奉献日活动,党员扶贫助学活动,党员争当学科带头人活动,党的基础知识竞赛活动。各支部定期不定期的举行创先争优活动,把对党员的教育寓于活动中,并努力挖掘活动中的教育因素,增强党员的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国际主义、集体主义、法制纪律、公民道德观念,提高党员队伍的光辉形象。
三、党员汇报制度:
党员要定期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以取得党组织的指导和帮助。
四、党费收缴制度:
严格党费的管理,积极履行党员应尽的义务,按期交纳党费。
五、党籍管理制度:
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加强党籍管理,坚持做好政策性、原则性强的工作。
六、党员廉政建设制度:
1、在党内开展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发扬正气,纠正不正之风;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主义等腐朽思想的侵蚀,发扬党员的高风亮节精神,教育党员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巩固党的团结和统一。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支部工作的重要内容,与组织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学校各项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
起考核。做到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党总支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党总支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3、设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
4、各年部支部书记对本年度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每半年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汇报有关工作情况,并根据校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要求组织抓好落实。
5、考核办法和时间: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本年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考核工作,并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入年度总结或工作报告。考核时间半年自查、年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