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湖北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企业业绩核查汇总表
资质类别:工程勘察□ 工程设计□ 建筑业企业□ 工程监理□ 招标代理机构□ 设计施工一体化□
面积(平方米)、工程层数(层)等。
2.“需核查内容”中应填写实际核查数据。
3.若工程项目发生质量安全事故,需在“是否发生质量安全事故”一栏中选择" 是" ;若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选择“否”。
4.若核查结果与企业申报内容一致,需在核查结果“是否与申报一致栏中”内选择“是”;若不一致须选择“否”,并在备注栏中注明不一致的具体指标。
5. 招标代理机构只须核查中标时间、中标价、实际完成单位和工程总投资额四项指标,其中工程总投资额应在主要技术指标中填写,其具体数据以项目立项批复为准。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人: 填报日期:
附件4:
湖北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企业业绩核查表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工作,严格建筑市场准入管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业绩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12]36号),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企业申报资质的以下业绩进行核查,请相关部门予以协助审查、确认。
资质类别:工程勘察□ 工程设计□ 建筑业企业□ 工程监理□ 招标代理机构□ 设计施工一体化□
方米)、工程层数(层)等。
2.“需核查内容”中应填写实际核查数据。
3. 若工程项目发生质量安全事故,需在“是否发生质量安全事故”一栏中选择" 是" ;若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选择“否”。
4.若核查结果与企业申报内容一致,需在核查结果“是否与申报一致栏中”内选择“是”;若不一致须选择“否”,并在备注栏中注明不一致的具体指标。
5.招标代理机构只须核查中标时间、中标价、实际完成单位和工程总投资额四项指标,其中工程总投资额应在主要技术指标中填写,其具体数据以项目立项批复为准。
附件6:
湖北省市级主管部门业绩核查联系信息登记表
注:1、“单位”栏填联系人所在科室或部门;
2、若联系人有变化,请及时填写此表报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办公室(传真: 027-68873418)。
附件2:
湖北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企业业绩核查汇总表
资质类别:工程勘察□ 工程设计□ 建筑业企业□ 工程监理□ 招标代理机构□ 设计施工一体化□
面积(平方米)、工程层数(层)等。
2.“需核查内容”中应填写实际核查数据。
3.若工程项目发生质量安全事故,需在“是否发生质量安全事故”一栏中选择" 是" ;若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选择“否”。
4.若核查结果与企业申报内容一致,需在核查结果“是否与申报一致栏中”内选择“是”;若不一致须选择“否”,并在备注栏中注明不一致的具体指标。
5. 招标代理机构只须核查中标时间、中标价、实际完成单位和工程总投资额四项指标,其中工程总投资额应在主要技术指标中填写,其具体数据以项目立项批复为准。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人: 填报日期:
附件4:
湖北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企业业绩核查表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工作,严格建筑市场准入管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业绩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12]36号),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企业申报资质的以下业绩进行核查,请相关部门予以协助审查、确认。
资质类别:工程勘察□ 工程设计□ 建筑业企业□ 工程监理□ 招标代理机构□ 设计施工一体化□
方米)、工程层数(层)等。
2.“需核查内容”中应填写实际核查数据。
3. 若工程项目发生质量安全事故,需在“是否发生质量安全事故”一栏中选择" 是" ;若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选择“否”。
4.若核查结果与企业申报内容一致,需在核查结果“是否与申报一致栏中”内选择“是”;若不一致须选择“否”,并在备注栏中注明不一致的具体指标。
5.招标代理机构只须核查中标时间、中标价、实际完成单位和工程总投资额四项指标,其中工程总投资额应在主要技术指标中填写,其具体数据以项目立项批复为准。
附件6:
湖北省市级主管部门业绩核查联系信息登记表
注:1、“单位”栏填联系人所在科室或部门;
2、若联系人有变化,请及时填写此表报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办公室(传真: 027-68873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