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龙街道关于组织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
活动的通知
各村(居)文明办,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深化“讲文明、树新风”活动,进一步发挥机关干部、文明单位职工和党团员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加强文明城市长效管理中的作用,切实增强市民文明交通意识,着力纠正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街道文明办、村(居)文明办、和街道交巡警大队在全街道范围内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城市、争当文明使者”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街道各级机关干部,各级各类文明单位职工,各有关单位党团员。
二、活动时间
每年开展六次左右的“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周”活动,具体活动时间以街道文明办通知为准。
三、活动内容
由各协勤单位选派志愿者,在街道内主要交通路口,协助交警部门进行文明劝导,宣传交通法规、纠正不文明交通行为,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材料,全面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及自我防范意识。
1、活动期间,各相关单位选派相应数量的志愿者在指定
时间内,到《火龙街道文明交通志愿 者协勤工作安排表》(见附件)中划定的路口协助交警开展文明劝导活动;
2、每个路口安排2--4名志愿者,穿着志愿者马甲、佩戴志愿者服务帽、袖标、手持指挥旗,在路口协助交警维护交通秩序,积极劝阻交通参与者闯红灯、越线停车、违法载人、过马路不走斑马线、翻越隔离护拦等交通违法行为。
四、职责分工
1、街道文明办负责制作和发放志愿者装备,通知各协勤单位每次活动的具体时间,对整个活动进行组织协调;
2、街道机关党工委与团委组成督查组,负责督查各路口志愿者到岗及协勤情况;
3、街道交巡警大队负责划定协勤路口,对文明交通志愿者进行上岗培训、安排具体协勤位置及上岗签到;
4、各协勤单位负责分发、保管志愿者装备,按照统一时间落实志愿者,对志愿者进行初步培训,明确任务要求,并向上岗的志愿者印发《文明交通志愿者服务上岗基本规范》。
五、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长效机制的意见》的精神要求,建立志愿者服务活动的长效机制,努力为文明城市长效管理作出积极贡献。
2、各级党组织、各级党政机关要把此项活动与党员“创
先争优”活动和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结合起来,努力发挥党员和机关干部在活动中的模范带头作用。
3、目前的《火龙街道文明交通志愿者协勤工作安排表》只涉及纬十二路等中心城街道街道的交通路口,其他地点需自行与所在地交警中队联系,确定交通路口开展志愿服务,并将活动情况报街道文明办。
4、“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将作为各级各类文明行业、文明单位考评的重要依据。其他未明确列入的行业和单位,可在活动期间自行与所在地交警中队联系,选择交通路口开展志愿服务,并将志愿活动的情况报街道文明办。 特此通知
附件:1、火龙街道文明交通志愿者协勤工作安排表
2、交通志愿者服务上岗基本规范
火龙街道关于组织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
活动的通知
各村(居)文明办,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深化“讲文明、树新风”活动,进一步发挥机关干部、文明单位职工和党团员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加强文明城市长效管理中的作用,切实增强市民文明交通意识,着力纠正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街道文明办、村(居)文明办、和街道交巡警大队在全街道范围内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城市、争当文明使者”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街道各级机关干部,各级各类文明单位职工,各有关单位党团员。
二、活动时间
每年开展六次左右的“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周”活动,具体活动时间以街道文明办通知为准。
三、活动内容
由各协勤单位选派志愿者,在街道内主要交通路口,协助交警部门进行文明劝导,宣传交通法规、纠正不文明交通行为,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材料,全面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及自我防范意识。
1、活动期间,各相关单位选派相应数量的志愿者在指定
时间内,到《火龙街道文明交通志愿 者协勤工作安排表》(见附件)中划定的路口协助交警开展文明劝导活动;
2、每个路口安排2--4名志愿者,穿着志愿者马甲、佩戴志愿者服务帽、袖标、手持指挥旗,在路口协助交警维护交通秩序,积极劝阻交通参与者闯红灯、越线停车、违法载人、过马路不走斑马线、翻越隔离护拦等交通违法行为。
四、职责分工
1、街道文明办负责制作和发放志愿者装备,通知各协勤单位每次活动的具体时间,对整个活动进行组织协调;
2、街道机关党工委与团委组成督查组,负责督查各路口志愿者到岗及协勤情况;
3、街道交巡警大队负责划定协勤路口,对文明交通志愿者进行上岗培训、安排具体协勤位置及上岗签到;
4、各协勤单位负责分发、保管志愿者装备,按照统一时间落实志愿者,对志愿者进行初步培训,明确任务要求,并向上岗的志愿者印发《文明交通志愿者服务上岗基本规范》。
五、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长效机制的意见》的精神要求,建立志愿者服务活动的长效机制,努力为文明城市长效管理作出积极贡献。
2、各级党组织、各级党政机关要把此项活动与党员“创
先争优”活动和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结合起来,努力发挥党员和机关干部在活动中的模范带头作用。
3、目前的《火龙街道文明交通志愿者协勤工作安排表》只涉及纬十二路等中心城街道街道的交通路口,其他地点需自行与所在地交警中队联系,确定交通路口开展志愿服务,并将活动情况报街道文明办。
4、“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将作为各级各类文明行业、文明单位考评的重要依据。其他未明确列入的行业和单位,可在活动期间自行与所在地交警中队联系,选择交通路口开展志愿服务,并将志愿活动的情况报街道文明办。 特此通知
附件:1、火龙街道文明交通志愿者协勤工作安排表
2、交通志愿者服务上岗基本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