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我县“两基”工作顺利通过国检,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为了明确责任,促进“两基”迎检工作落到实处,特由教委与各乡镇教育管理中心、直属学校签订目标责任书。
一、乡镇教育管理中心、直属学校责任
(一)认真学习、宣传、落实教育政策法规,在各级党政的领导下,担当起“两基”工作的实施责任。建立学校行政教职工“三定”(定人员、定目标、定奖惩),“三包”(包学校常规管理落实、包“五率”、“四率”达标,包档案资料准确齐全、规范)责任制,并纳入行政、教职工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积极宣传,抓“两基”工作的先进典型,营造全民动员,全面参与“两基”迎国检的良好氛围。
(二)主动争取乡(镇)党委、政府依法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一是坚持财政拨款保证做到“三个增长”;二是保证财政转移支付教育部分全额用于教育的发展。三是广泛动员村民小组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改造薄弱学校和消除中小学危房。四是收好管好用好有限的教育经费,把钱用在刀刃上。
(三)积极改善办学条件,完善基本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学校的教学办公,生活等用房,图书、数学、自然、物理、化学、生物、劳动技术、电教、体育、音乐、美术、卫生等教学仪器设备达到验收标准。校园保持绿化、美化、净化。提高校园内的文化教育氛围。
(四)严格执行教育法律法规,确保小学“五率”、初中“四率”标准巩固提高,即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三残儿童入学率达85%以上),在校生年辍学控制在1%以内;毕业率达98%以上,15周岁人口中初等教育完成率达98%以上,15周岁人口中文盲率控制在1%以内。初中阶段入学率达95%以上,在校生年辍学率控制在3%以内;毕业率达95%以上;17周岁人口中初级中等教育完成率达90%以上。
配合乡(镇)政府一方面依法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和学校正常的教育秩序,一方面督促教师严格履行义务,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完善对教师的培养和培训、考核和奖惩等制度,积极推进学校人事制度改革,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性。
(五)高标准办好成人学校,全面扫除青壮年文盲。
多渠道筹措成人教育经费,努力改善成人学校的办学条件,添制必要的教育教学设备设施,积极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和新技术推广工作,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加大扫盲工作力度,青壮年(15—50周岁)非文盲巩固提高为95%以上,近三年脱肓人员巩固率达100%,全面扫除有学习能力的青少年(15—24周岁)文盲。
(六)切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彻底消除学校D类危房。
(七)切实做好“两基”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档案规范、按时报送材料。
二、教委责任
(一)认真宣传贯彻落实教育法规、法规、政策、方针,担当全县“两基”工作的实施责任,建立领导和机关工作人员、定点包片包乡(镇)制度,并对有关人员进行考核,并与奖惩挂钩。
(二)加强对全县“两基”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调控。
(三)加强教育教学,学校内部工作的管理,深化教育改革,提高育人质量,组织培训学校行政和教师。
三、奖惩
(一)国家对重庆市“两基”工作验收合格后,将对完成任务好的教管中心主任、直属学校校长、有关人员和单位进行奖励。对完成任务较差的通报批评,其单位当年不能评先,单位负责人不能评优、评先,因完成任务差而影响全县验收合格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对责任人员进行组织处理。
(二)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为了确保我县“两基”工作顺利通过国检,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为了明确责任,促进“两基”迎检工作落到实处,特由教委与各乡镇教育管理中心、直属学校签订目标责任书。
一、乡镇教育管理中心、直属学校责任
(一)认真学习、宣传、落实教育政策法规,在各级党政的领导下,担当起“两基”工作的实施责任。建立学校行政教职工“三定”(定人员、定目标、定奖惩),“三包”(包学校常规管理落实、包“五率”、“四率”达标,包档案资料准确齐全、规范)责任制,并纳入行政、教职工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积极宣传,抓“两基”工作的先进典型,营造全民动员,全面参与“两基”迎国检的良好氛围。
(二)主动争取乡(镇)党委、政府依法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一是坚持财政拨款保证做到“三个增长”;二是保证财政转移支付教育部分全额用于教育的发展。三是广泛动员村民小组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改造薄弱学校和消除中小学危房。四是收好管好用好有限的教育经费,把钱用在刀刃上。
(三)积极改善办学条件,完善基本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学校的教学办公,生活等用房,图书、数学、自然、物理、化学、生物、劳动技术、电教、体育、音乐、美术、卫生等教学仪器设备达到验收标准。校园保持绿化、美化、净化。提高校园内的文化教育氛围。
(四)严格执行教育法律法规,确保小学“五率”、初中“四率”标准巩固提高,即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三残儿童入学率达85%以上),在校生年辍学控制在1%以内;毕业率达98%以上,15周岁人口中初等教育完成率达98%以上,15周岁人口中文盲率控制在1%以内。初中阶段入学率达95%以上,在校生年辍学率控制在3%以内;毕业率达95%以上;17周岁人口中初级中等教育完成率达90%以上。
配合乡(镇)政府一方面依法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和学校正常的教育秩序,一方面督促教师严格履行义务,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完善对教师的培养和培训、考核和奖惩等制度,积极推进学校人事制度改革,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性。
(五)高标准办好成人学校,全面扫除青壮年文盲。
多渠道筹措成人教育经费,努力改善成人学校的办学条件,添制必要的教育教学设备设施,积极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和新技术推广工作,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加大扫盲工作力度,青壮年(15—50周岁)非文盲巩固提高为95%以上,近三年脱肓人员巩固率达100%,全面扫除有学习能力的青少年(15—24周岁)文盲。
(六)切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彻底消除学校D类危房。
(七)切实做好“两基”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档案规范、按时报送材料。
二、教委责任
(一)认真宣传贯彻落实教育法规、法规、政策、方针,担当全县“两基”工作的实施责任,建立领导和机关工作人员、定点包片包乡(镇)制度,并对有关人员进行考核,并与奖惩挂钩。
(二)加强对全县“两基”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调控。
(三)加强教育教学,学校内部工作的管理,深化教育改革,提高育人质量,组织培训学校行政和教师。
三、奖惩
(一)国家对重庆市“两基”工作验收合格后,将对完成任务好的教管中心主任、直属学校校长、有关人员和单位进行奖励。对完成任务较差的通报批评,其单位当年不能评先,单位负责人不能评优、评先,因完成任务差而影响全县验收合格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对责任人员进行组织处理。
(二)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