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三学年学业奖学金考评标准
一、思想品德与操行(15%)
先按下列标准求出本项初步分数A ,再按如下公式折算,得本项最终得分B 。
B =
15%
⨯A 10%
此项目由班级组织评审团,结合个人总结、班级鉴定和每位同学的平时表现,按以下四条给全班同学打分。
1、凡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者,给予每位同学基准分6分。
2、积极参加班级组织各项活动(含班会及党组织生活会),并按要求完成任务者视情况加分,优秀1分,良好0.8分,一般0.6分;三者比例为优秀:良好:一般=4:4:2。
3
4、获得各级精神文明称号,“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党员”“优秀研究生”,“优
注:
1、“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党员”“优秀研究生”“优秀团干部” 为校级;“研究生单项优秀”为院级。
2、如同时拥有多项本条款中所述称号者,只取最高分,不累加。
3、班级其他干部包括:党支部方面有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班级其他干部方面(副班长、生活委员、文体委员、学习委员、生活委员)等:给两个加分名额(考虑到每个班设置的委员名称和个数不同,在此只限制名额个数为两个,设置个数超过两个的按工作量多少取前两名加分)。
5、有乐于助人,见义勇为、献爱心等有利于社会风气行为的,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典型事迹者(有相关报道证明材料)
,给予加0.5—1分。
二、综合能力(65%)
学术科研方面:
先按下列标准求出本项初步分数A ,再按如下公式折算,得本项最终得分B 。
B =
65%
⨯A 10%
注:学习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4位,有必要可以再更加精确。
1、为鼓励学生参与科研项目,学术交流活动等,给予每位同学基准分5分。
1发表论文有效日期为2010年9月1号—2011年9月1号。 2发表论文需要相关凭证复印件,至少有录用通知书为证。 3翻译译文由于不是科研创新,如果被期刊收录,则不加分。 3会议论文进入三大检索按核心期刊给分,其余按一般期刊给分。 4在一般期刊上发表两篇及两篇以上论文的,取最高值,不予累加。 5 发表两篇及两篇以上论文的同学,累加值有上限,上限值为5分。
6 本次奖学金评定《安全与环境工程》按核心期刊处理,由于该期刊属于安全专业的核心期刊,所以对于安全专业的同学在该期刊发表两篇及以上论文的可以累加,对于其他非安全专业的同学在该期刊发表两篇及以上论文的取分值最高的一篇加分,不予累加。
7 《安全与环境工程》属安全专业的核心期刊,在以后的奖学金评定中将做如下处理:该期刊对于安全专业的同学属核心期刊,对于其他专业的同学为一般期刊。
8查询自己所投期刊属于何等级别可登陆: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核心期刊查询,以查询结果为准。
9 论文作者以自己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做第二作者发表核心期刊以上论文者,研究生按第一作者加分。
10发表论文的,要求打印出录用通知书和该论文纸质材料做凭证。而且录用通知书上的除第一作者外的其他作者如果与刊登出来的论文中的对应作者姓名不一致者按造假严肃处理。
3
注:
1、研二学年内参加两次者,两次得分可以累加。 2、参加一次同时获得校级和院级奖项者取最高分。 2、参加了但没有获得奖项者不加分。 4、发明创新:
获国际发明专利1项,视同1篇在国际期刊发表并被SCI 、EI 、SSCI 、A&HCI收录的论文;
获国家发明专利1项,视同1篇在国内期刊发表并被SCI 、EI 、SSCI 、A&HCI收录的论文;
获实用新型专利1项,视同1篇重要期刊论文;
获外观设计专利1项,视同1篇核心期刊论文。专利权人应为中国地质大学。 注:批准专利或者是收到通知书时间为2010年9月1日-2011年9月1日;需要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5、其他
(1)英语六级通过1.5分,四级通过1分,四六级皆过者只加六级分数。 (2)学术纵横论坛,主讲人0.3分,主讲多次者只加一次,不累加。
社会工作方面(20%)
先按下列标准求出本项初步分数A ,再按如下公式折算,得本项最终得分B 。
B =
20%
⨯A 10%
每位同学应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安排课余时间,鼓励同学积极社团组织,组织主持学生工作;参加体育、文艺、演讲等健康向上的活动,增强体魄,陶冶情操,提高综合素质,给予每位同学基准分6分。
1、社会服务工作
担任校,院团委、学生会、各协会等社团级班级学生干部和学生党员应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经认定能认真负责者凭工作绩效按如下标准加分(兼多职者不累加,只算最高分):
注:1、副职干部相对于正职干部降一个级别给分(如校社团部长给1分;校社团副部长给0.8分)。任以上社会工作,同时又获有精神文明称号评优奖项者,可以累加(获得多项评优奖项者取最高分的一项进行累加)。
2、担任职务任期不满半年者,相应加分减半;任期超过半年以上者,按规定加分
3、班级其他干部包括:院里要求设置的干部和班里自设的干部,如副班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组织委员等。
2、文体活动
注:
1、同一项赛事获多个奖项者,只取最高分(注:校运动会中同时获多个奖项者,只取
最好成绩加分。校篮球赛和院篮球赛同时参加并举得成绩者,取最好成绩加分);不同的赛事可以累加,但总分不能超过2分;只参与但没有获奖者不加分。
2、代表学院参加院、校大型文体活动者给0.3分。(该条所指文体活动为不分奖项分等级的活动,例如校级、院级毕业晚会等) ,不累加。
3、院级篮球赛每队加分人数限制在8人;足球赛每队加分人数限制为14人。
4、本院组织的欢送研三毕业生性质的篮球友谊赛,足球友谊赛,非竞技性质的比赛凡参与者均按院级优秀奖加分以示鼓励。
研三学年学业奖学金考评标准
一、思想品德与操行(15%)
先按下列标准求出本项初步分数A ,再按如下公式折算,得本项最终得分B 。
B =
15%
⨯A 10%
此项目由班级组织评审团,结合个人总结、班级鉴定和每位同学的平时表现,按以下四条给全班同学打分。
1、凡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者,给予每位同学基准分6分。
2、积极参加班级组织各项活动(含班会及党组织生活会),并按要求完成任务者视情况加分,优秀1分,良好0.8分,一般0.6分;三者比例为优秀:良好:一般=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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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获得各级精神文明称号,“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党员”“优秀研究生”,“优
注:
1、“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党员”“优秀研究生”“优秀团干部” 为校级;“研究生单项优秀”为院级。
2、如同时拥有多项本条款中所述称号者,只取最高分,不累加。
3、班级其他干部包括:党支部方面有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班级其他干部方面(副班长、生活委员、文体委员、学习委员、生活委员)等:给两个加分名额(考虑到每个班设置的委员名称和个数不同,在此只限制名额个数为两个,设置个数超过两个的按工作量多少取前两名加分)。
5、有乐于助人,见义勇为、献爱心等有利于社会风气行为的,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典型事迹者(有相关报道证明材料)
,给予加0.5—1分。
二、综合能力(65%)
学术科研方面:
先按下列标准求出本项初步分数A ,再按如下公式折算,得本项最终得分B 。
B =
65%
⨯A 10%
注:学习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4位,有必要可以再更加精确。
1、为鼓励学生参与科研项目,学术交流活动等,给予每位同学基准分5分。
1发表论文有效日期为2010年9月1号—2011年9月1号。 2发表论文需要相关凭证复印件,至少有录用通知书为证。 3翻译译文由于不是科研创新,如果被期刊收录,则不加分。 3会议论文进入三大检索按核心期刊给分,其余按一般期刊给分。 4在一般期刊上发表两篇及两篇以上论文的,取最高值,不予累加。 5 发表两篇及两篇以上论文的同学,累加值有上限,上限值为5分。
6 本次奖学金评定《安全与环境工程》按核心期刊处理,由于该期刊属于安全专业的核心期刊,所以对于安全专业的同学在该期刊发表两篇及以上论文的可以累加,对于其他非安全专业的同学在该期刊发表两篇及以上论文的取分值最高的一篇加分,不予累加。
7 《安全与环境工程》属安全专业的核心期刊,在以后的奖学金评定中将做如下处理:该期刊对于安全专业的同学属核心期刊,对于其他专业的同学为一般期刊。
8查询自己所投期刊属于何等级别可登陆: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核心期刊查询,以查询结果为准。
9 论文作者以自己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做第二作者发表核心期刊以上论文者,研究生按第一作者加分。
10发表论文的,要求打印出录用通知书和该论文纸质材料做凭证。而且录用通知书上的除第一作者外的其他作者如果与刊登出来的论文中的对应作者姓名不一致者按造假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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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研二学年内参加两次者,两次得分可以累加。 2、参加一次同时获得校级和院级奖项者取最高分。 2、参加了但没有获得奖项者不加分。 4、发明创新:
获国际发明专利1项,视同1篇在国际期刊发表并被SCI 、EI 、SSCI 、A&HCI收录的论文;
获国家发明专利1项,视同1篇在国内期刊发表并被SCI 、EI 、SSCI 、A&HCI收录的论文;
获实用新型专利1项,视同1篇重要期刊论文;
获外观设计专利1项,视同1篇核心期刊论文。专利权人应为中国地质大学。 注:批准专利或者是收到通知书时间为2010年9月1日-2011年9月1日;需要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5、其他
(1)英语六级通过1.5分,四级通过1分,四六级皆过者只加六级分数。 (2)学术纵横论坛,主讲人0.3分,主讲多次者只加一次,不累加。
社会工作方面(20%)
先按下列标准求出本项初步分数A ,再按如下公式折算,得本项最终得分B 。
B =
20%
⨯A 10%
每位同学应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安排课余时间,鼓励同学积极社团组织,组织主持学生工作;参加体育、文艺、演讲等健康向上的活动,增强体魄,陶冶情操,提高综合素质,给予每位同学基准分6分。
1、社会服务工作
担任校,院团委、学生会、各协会等社团级班级学生干部和学生党员应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经认定能认真负责者凭工作绩效按如下标准加分(兼多职者不累加,只算最高分):
注:1、副职干部相对于正职干部降一个级别给分(如校社团部长给1分;校社团副部长给0.8分)。任以上社会工作,同时又获有精神文明称号评优奖项者,可以累加(获得多项评优奖项者取最高分的一项进行累加)。
2、担任职务任期不满半年者,相应加分减半;任期超过半年以上者,按规定加分
3、班级其他干部包括:院里要求设置的干部和班里自设的干部,如副班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组织委员等。
2、文体活动
注:
1、同一项赛事获多个奖项者,只取最高分(注:校运动会中同时获多个奖项者,只取
最好成绩加分。校篮球赛和院篮球赛同时参加并举得成绩者,取最好成绩加分);不同的赛事可以累加,但总分不能超过2分;只参与但没有获奖者不加分。
2、代表学院参加院、校大型文体活动者给0.3分。(该条所指文体活动为不分奖项分等级的活动,例如校级、院级毕业晚会等) ,不累加。
3、院级篮球赛每队加分人数限制在8人;足球赛每队加分人数限制为14人。
4、本院组织的欢送研三毕业生性质的篮球友谊赛,足球友谊赛,非竞技性质的比赛凡参与者均按院级优秀奖加分以示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