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卫视单月收视率超央视 广告收入将破20亿
在经济危机下,全国电视媒体的广告收入锐减已成为事实,湖南卫视却成为特例。 “2009年湖南卫视单频道广告收入将突破20亿元。”湖南电视台广告部主任告诉记者,相比2008年的15亿元广告收入,年初他们定下的目标是18亿元。 而在电视台被称为“万恶之源”的收视率上,湖南卫视2009年8月的收视率,作为地方卫视单月收视率,首次超过央视,获得第一。
然而,作为地方卫视领头羊的湖南卫视并未感到轻松:节目创新虽走在前列,但地方台的快速模仿却使他们无能为力。2009年,快乐女生,《流星雨》等自制节目又饱受网络批评。要口碑还是收视率?这些正在考验电视湘军的智慧。 兄弟台围攻
自2003年湖南卫视改版后,全国卫视同时迎来高速发展,广告增幅得到大幅提升,然而各地方卫视的节目同质化倾向严重。
“各地方台都是以湖南卫视为标杆。每年的广告价格湖南台不敢超过央视,地方台不敢超过湖南卫视。”北京电视台某栏目主编告诉记者。
2009年,在各地方台受经济危机影响艰难为计之时,湖南卫视的广告却出现井喷。8月份广告历史性突破2亿元。“湖南卫视是全国的一个特例,甚至在某些方面可以与央视媲美。比如在广告客户的结构上,不同于其他卫视只限于药品食物等。湖南卫视的广告客户已经覆盖了国际知名广告公司和中小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广告,湖南卫视几乎全部包圆。这也是湖南卫视在经济不景气时能存活的很好的原因。”央视媒介分析总监认为。
2009年8月,湖南卫视全天CSM22收视率(央视索福瑞22城市的收视数据)首次单月突破央视,排名首位,这是从2005年央视提供收视数据以来,地方卫视单月收视首次突破央视天花板。
业界已有共识,从某些方面来说,地方电视台的竞争已经成为各城市综合竞争力的赛跑。欧阳常林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湖南省领导对湖南广电的要求是,在中国传媒的大发展中,湖南广电要保持领军地位。
而浙江卫视突飞猛进的发展,也让湖南卫视感到压力。浙江卫视从收视率排名的第八九名一跃到近几个月仅次于湖南卫视。
事实证明,浙江卫视的模仿已经做到了“绝妙”。“看浙江台的节目,感觉如果主持人换成何炅、汪涵,这根本就是湖南台做的节目。”一位湖南台的工作人员如是对记者说。另一方面,浙江地区经济发达,且拥有与湖南卫视同样稳定的覆盖率和广告客户结构,“浙江卫视就是要超过湖南卫视。浙江卫视的节目就是要模仿湖南卫视。要想发展这是唯一的方法。”浙江卫视总监夏陈安并不避讳他们模仿湖南卫视的发展路径。
在美誉度和收视率之间找平衡
“国外是尊重知识产权,模仿就要赔偿,中国现在做不起来。”湖南广电掌门人欧阳常林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说。
从2008年4月欧阳常林上任湖南广电以来,广电内部的第三次改革已经开始推动。其核心是:产权明晰,把湖南广播影视集团的产权改革向前推进,把集团建设成以股份制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解决最根本的体制问题。欧阳常林也坦陈“困难重重”,但改革是必然。
现在,湖南广电已经搭建了天娱、芒果影业、新媒体快乐阳光、纸媒快乐吧风行天下等完整的产业链条。“国内很多电视台,广告收入能占到电视台总收入的80%甚至更多。而在西方国家电视台最多仅是50%。这也造成了经济一出现问题,一些电视台就立刻挺不住。”CTR(市场研究集团)副总田涛表示,电视台在赢利模式方面需要寻求多方面的突破。
2009年,当湖南卫视获得广告收入、收视率大幅上升之时,其自制剧植入广告的模版《丑女无敌》、《流星雨》却获得网络上雷声一片。似乎赢了收视率和广告,却输了口碑。9月底,由厦门大学品牌与广告研究所、北京大学市场与媒介研究中心、CTR、知本策略公司4家传媒权威研究机构历经两年完成的 “2009全国电视媒体影响力评估报告”中,最受关注的一项“最有影响力媒体”由东方卫视获得,而非湖南卫视。
对此,湖南电视台第一副台长张华立并不认为网络攻击使湖南卫视的美誉度受到影响。“这是中国传统文化所带来的认识上的歧义。部委要我们往市场走,往产业化走,一个省级卫视的架构使得所有省的安排和央视一模一样的话,作为一个消费者你会愿意吗?从另一个角度来讲,中国的传统媒体对言论比较敏感,任何事情都要站在中华民族大义的角度上去看,其实这是错误的,老百姓是越来越宽容的。你希不希望中国的一家省级卫视变成财经频道?你希不希望中国的一家省级卫视变成体育频道?你是希望的。所以,我们率先做了娱乐卫视,这是我们高层的决策。”张华立有自己的想法。
湖南电视台台长助理张勇则对记者坦言,在电视方面,大家都不是老师傅,只是新手而已。“广告的植入技术需要我们慢慢地摸索,网络给我们的反馈意见一定会使我们自律;其次也需要品质;三是需要和客户在理念上达成一致。 “要能够创造好的效益,又能够获得好的美誉度,要很好地把握住这个分寸,这需要极大的智慧。”樊旭文说。
微软必应(Bing)被指责存在非法医疗广告
中国反流氓软件联盟致微软的公开信发表后数日,微软Bing已部分改进,但是仍能搜索出非法医疗广告,联盟将会视微软的下一步表现考虑是否采取进一步的行动。
在此前的公开信中,反流氓软件联盟称微软Bing在四方面存在问题:存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禁止的广告内容,尖锐湿疣、梅毒、淋病、癌症、癫痫等;部分违法医疗广告以隐蔽方式存在,搜索中文时没有显示广告,但使用汉语拼音如“jianruishiyou”“meidu”等搜索时依然大量存在; 存在治疗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的处方药广告;央视等媒体曝光过的非法医疗机构又堂而皇之地出现在Bing搜索结果中。
“公开信发表后,Bing搜索有了部分改善。”李佳衡说道,比如此前用梅毒、性病的汉语拼音进行搜索,能搜出非法医疗广告,而现在则不能搜索出。但李佳衡表示Bing中仍隐蔽存在非法广告,“比如搜索性病,不会出现非法广告,如果搜索‘北京性病’,还是能搜索出非法广告的”。李佳衡称,联盟是否会采取下一步行动,比如向工商局、药监局、卫生局投诉或者直接通过法律途径,会视微软能否继续改正。
反流氓软件联盟是在2006年兴起的非经营性民间组织,曾以联盟身份向国内多家网络公司发起诉讼,部分诉讼胜诉。之前该联盟发布了自主研发的用于保护电脑的免费软件“门神”,主要是用于标识有害网站并且在用户不慎访问时进行拦截提示。
此前央视先后曝光了百度和谷歌搜索结果中出现非法医疗广告,百度和谷歌因此陷入信任危机。但对于此次反流氓软件联盟跳出来指责微软Bing,有分析人士称因该联盟的民间身份所致,微软Bing不至于太被动,而该联盟此举目的也不排除炒作嫌疑。
传媒发展的趋势:“内容为王”到“产品为王”
传媒产业发展的一个趋势就是,随着竞争的加剧,将吸聚越来越多的产业要素、市场要素卷入其中,并且,这种卷入并不仅仅是竞争规模的不断扩增,而且也包含着产业结构的扩容整合与优化。。因此,对于传媒核心竞争力的构建而言,如何根据新的发展形势的要求,将相关产业要素和市场资源加以有效整合,实现模式创新,已成为媒介竞争至为重要的战略目标。
向来媒介产业被称为“内容产业”,所以,“内容为王”一直是媒介行业奉行的不二法则。可是到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上,这一法则还行得通吗?而取而代之,更能体现今日媒介市场竞争特点和要求的法则大体上可以表述为“产品为王”。
媒介产品是一个远大于媒介内容的概念。媒介产品的三要素为:
一.载体:即聚合、承载、传播内容的媒介形式,包括渠道、外观、形式、功能特性以及技术性能等;在载体层面的竞争中所呈现的现实趋势是:随着人们接收资讯从理性化到感官化的转变,随着人们消费媒介和使用媒介方式的“碎片化”(即资讯的获得不再执著于某个媒体“全程依赖”,而是在不同的方面、不同的环节上使用不同的媒介)时代的到来,内容产品越来越需要通过不同介质平台的关联组合来形成一个适应于人们新的媒介消费习惯的“产品链”与“服务链”,固守于一种介质形态的经营模式将被打破。
二.资讯:即传统意义上的内容,它包括单体的显在内容与结构性的隐含内容,既包含内容的语义成分,也包含内容的语用成分。在内容层面的竞争中所呈现的现实趋势是:(1)资源开发的重点由“巨内容”向“微内容”转移,即那些具有普遍兴趣和意义的内容尽管是重要的,但它们仅仅是参与竞争的“及格线”标准,真正能够在及格线之上加分的内容将主要取决于对于分众的、个性化的丰富内容资源的有效开发与利用;(2)内容生产的价值重心由提供事实判断向提供价值判断转移。有研究者预测,到2010年传播领域的超过70%的事实信息的提供者将不是专业的传媒机构和传媒人,而是那些日益活跃的非专业的“博客”和“播客”们,在这种情况下,专业媒介和媒介人的“奶酪”在哪里呢?换言之他们的价值立足点在哪里呢?显然不再是“事实”的简单提供,而是他们筛选事实的“标准”、展现事实的角度、解读事实的逻辑和方法、组合事实的结构。新闻媒介的价值逐渐由事实传播的第一落点(时效性)的竞争和第二落点的竞争(事实的完整与全面)逐渐转移到第三落点的竞争:眼光的竞争、标准的竞争、视角的竞争、观点的竞争和把握事实的方法与逻辑的竞争。
三.规则:即内容与内容、内容与载体、产品的功能流程、传播者与受众(用户)之间的关联方式,现阶段在传—受关系上,特别包括参与规则、奖励机制等的创新与构建,是传播领域“平民化革命”中最具开发价值的方向。
现阶段传媒发展的逻辑告诉我们,传媒市场的竞争绝不仅仅是内容的竞争,同时也是技术的竞争、渠道与表现形式的竞争、游戏规则的竞争、整合机制的竞争以及运营模式的竞争。特别是,当内容质量的提升在现有的制度框架范围内难以获得上行空间,或者内容要素在传媒市场竞争中的价值度有所降低的情况下,载体要素、规则要素的优化整合与运作模式创新就变得更为重要。事实上,在媒介产品的三个要素的运营整合中,任何一个要素的突出表现都有可能成为产品制胜的法宝,自然,三者的系统整合所创造的合力则更有机会成就一个成功的媒介品牌。
从“内容为王”到“产品为王”,这是对于媒介产业发展逻辑的一种深化。
湖南卫视单月收视率超央视 广告收入将破20亿
在经济危机下,全国电视媒体的广告收入锐减已成为事实,湖南卫视却成为特例。 “2009年湖南卫视单频道广告收入将突破20亿元。”湖南电视台广告部主任告诉记者,相比2008年的15亿元广告收入,年初他们定下的目标是18亿元。 而在电视台被称为“万恶之源”的收视率上,湖南卫视2009年8月的收视率,作为地方卫视单月收视率,首次超过央视,获得第一。
然而,作为地方卫视领头羊的湖南卫视并未感到轻松:节目创新虽走在前列,但地方台的快速模仿却使他们无能为力。2009年,快乐女生,《流星雨》等自制节目又饱受网络批评。要口碑还是收视率?这些正在考验电视湘军的智慧。 兄弟台围攻
自2003年湖南卫视改版后,全国卫视同时迎来高速发展,广告增幅得到大幅提升,然而各地方卫视的节目同质化倾向严重。
“各地方台都是以湖南卫视为标杆。每年的广告价格湖南台不敢超过央视,地方台不敢超过湖南卫视。”北京电视台某栏目主编告诉记者。
2009年,在各地方台受经济危机影响艰难为计之时,湖南卫视的广告却出现井喷。8月份广告历史性突破2亿元。“湖南卫视是全国的一个特例,甚至在某些方面可以与央视媲美。比如在广告客户的结构上,不同于其他卫视只限于药品食物等。湖南卫视的广告客户已经覆盖了国际知名广告公司和中小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广告,湖南卫视几乎全部包圆。这也是湖南卫视在经济不景气时能存活的很好的原因。”央视媒介分析总监认为。
2009年8月,湖南卫视全天CSM22收视率(央视索福瑞22城市的收视数据)首次单月突破央视,排名首位,这是从2005年央视提供收视数据以来,地方卫视单月收视首次突破央视天花板。
业界已有共识,从某些方面来说,地方电视台的竞争已经成为各城市综合竞争力的赛跑。欧阳常林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湖南省领导对湖南广电的要求是,在中国传媒的大发展中,湖南广电要保持领军地位。
而浙江卫视突飞猛进的发展,也让湖南卫视感到压力。浙江卫视从收视率排名的第八九名一跃到近几个月仅次于湖南卫视。
事实证明,浙江卫视的模仿已经做到了“绝妙”。“看浙江台的节目,感觉如果主持人换成何炅、汪涵,这根本就是湖南台做的节目。”一位湖南台的工作人员如是对记者说。另一方面,浙江地区经济发达,且拥有与湖南卫视同样稳定的覆盖率和广告客户结构,“浙江卫视就是要超过湖南卫视。浙江卫视的节目就是要模仿湖南卫视。要想发展这是唯一的方法。”浙江卫视总监夏陈安并不避讳他们模仿湖南卫视的发展路径。
在美誉度和收视率之间找平衡
“国外是尊重知识产权,模仿就要赔偿,中国现在做不起来。”湖南广电掌门人欧阳常林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说。
从2008年4月欧阳常林上任湖南广电以来,广电内部的第三次改革已经开始推动。其核心是:产权明晰,把湖南广播影视集团的产权改革向前推进,把集团建设成以股份制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解决最根本的体制问题。欧阳常林也坦陈“困难重重”,但改革是必然。
现在,湖南广电已经搭建了天娱、芒果影业、新媒体快乐阳光、纸媒快乐吧风行天下等完整的产业链条。“国内很多电视台,广告收入能占到电视台总收入的80%甚至更多。而在西方国家电视台最多仅是50%。这也造成了经济一出现问题,一些电视台就立刻挺不住。”CTR(市场研究集团)副总田涛表示,电视台在赢利模式方面需要寻求多方面的突破。
2009年,当湖南卫视获得广告收入、收视率大幅上升之时,其自制剧植入广告的模版《丑女无敌》、《流星雨》却获得网络上雷声一片。似乎赢了收视率和广告,却输了口碑。9月底,由厦门大学品牌与广告研究所、北京大学市场与媒介研究中心、CTR、知本策略公司4家传媒权威研究机构历经两年完成的 “2009全国电视媒体影响力评估报告”中,最受关注的一项“最有影响力媒体”由东方卫视获得,而非湖南卫视。
对此,湖南电视台第一副台长张华立并不认为网络攻击使湖南卫视的美誉度受到影响。“这是中国传统文化所带来的认识上的歧义。部委要我们往市场走,往产业化走,一个省级卫视的架构使得所有省的安排和央视一模一样的话,作为一个消费者你会愿意吗?从另一个角度来讲,中国的传统媒体对言论比较敏感,任何事情都要站在中华民族大义的角度上去看,其实这是错误的,老百姓是越来越宽容的。你希不希望中国的一家省级卫视变成财经频道?你希不希望中国的一家省级卫视变成体育频道?你是希望的。所以,我们率先做了娱乐卫视,这是我们高层的决策。”张华立有自己的想法。
湖南电视台台长助理张勇则对记者坦言,在电视方面,大家都不是老师傅,只是新手而已。“广告的植入技术需要我们慢慢地摸索,网络给我们的反馈意见一定会使我们自律;其次也需要品质;三是需要和客户在理念上达成一致。 “要能够创造好的效益,又能够获得好的美誉度,要很好地把握住这个分寸,这需要极大的智慧。”樊旭文说。
微软必应(Bing)被指责存在非法医疗广告
中国反流氓软件联盟致微软的公开信发表后数日,微软Bing已部分改进,但是仍能搜索出非法医疗广告,联盟将会视微软的下一步表现考虑是否采取进一步的行动。
在此前的公开信中,反流氓软件联盟称微软Bing在四方面存在问题:存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禁止的广告内容,尖锐湿疣、梅毒、淋病、癌症、癫痫等;部分违法医疗广告以隐蔽方式存在,搜索中文时没有显示广告,但使用汉语拼音如“jianruishiyou”“meidu”等搜索时依然大量存在; 存在治疗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的处方药广告;央视等媒体曝光过的非法医疗机构又堂而皇之地出现在Bing搜索结果中。
“公开信发表后,Bing搜索有了部分改善。”李佳衡说道,比如此前用梅毒、性病的汉语拼音进行搜索,能搜出非法医疗广告,而现在则不能搜索出。但李佳衡表示Bing中仍隐蔽存在非法广告,“比如搜索性病,不会出现非法广告,如果搜索‘北京性病’,还是能搜索出非法广告的”。李佳衡称,联盟是否会采取下一步行动,比如向工商局、药监局、卫生局投诉或者直接通过法律途径,会视微软能否继续改正。
反流氓软件联盟是在2006年兴起的非经营性民间组织,曾以联盟身份向国内多家网络公司发起诉讼,部分诉讼胜诉。之前该联盟发布了自主研发的用于保护电脑的免费软件“门神”,主要是用于标识有害网站并且在用户不慎访问时进行拦截提示。
此前央视先后曝光了百度和谷歌搜索结果中出现非法医疗广告,百度和谷歌因此陷入信任危机。但对于此次反流氓软件联盟跳出来指责微软Bing,有分析人士称因该联盟的民间身份所致,微软Bing不至于太被动,而该联盟此举目的也不排除炒作嫌疑。
传媒发展的趋势:“内容为王”到“产品为王”
传媒产业发展的一个趋势就是,随着竞争的加剧,将吸聚越来越多的产业要素、市场要素卷入其中,并且,这种卷入并不仅仅是竞争规模的不断扩增,而且也包含着产业结构的扩容整合与优化。。因此,对于传媒核心竞争力的构建而言,如何根据新的发展形势的要求,将相关产业要素和市场资源加以有效整合,实现模式创新,已成为媒介竞争至为重要的战略目标。
向来媒介产业被称为“内容产业”,所以,“内容为王”一直是媒介行业奉行的不二法则。可是到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上,这一法则还行得通吗?而取而代之,更能体现今日媒介市场竞争特点和要求的法则大体上可以表述为“产品为王”。
媒介产品是一个远大于媒介内容的概念。媒介产品的三要素为:
一.载体:即聚合、承载、传播内容的媒介形式,包括渠道、外观、形式、功能特性以及技术性能等;在载体层面的竞争中所呈现的现实趋势是:随着人们接收资讯从理性化到感官化的转变,随着人们消费媒介和使用媒介方式的“碎片化”(即资讯的获得不再执著于某个媒体“全程依赖”,而是在不同的方面、不同的环节上使用不同的媒介)时代的到来,内容产品越来越需要通过不同介质平台的关联组合来形成一个适应于人们新的媒介消费习惯的“产品链”与“服务链”,固守于一种介质形态的经营模式将被打破。
二.资讯:即传统意义上的内容,它包括单体的显在内容与结构性的隐含内容,既包含内容的语义成分,也包含内容的语用成分。在内容层面的竞争中所呈现的现实趋势是:(1)资源开发的重点由“巨内容”向“微内容”转移,即那些具有普遍兴趣和意义的内容尽管是重要的,但它们仅仅是参与竞争的“及格线”标准,真正能够在及格线之上加分的内容将主要取决于对于分众的、个性化的丰富内容资源的有效开发与利用;(2)内容生产的价值重心由提供事实判断向提供价值判断转移。有研究者预测,到2010年传播领域的超过70%的事实信息的提供者将不是专业的传媒机构和传媒人,而是那些日益活跃的非专业的“博客”和“播客”们,在这种情况下,专业媒介和媒介人的“奶酪”在哪里呢?换言之他们的价值立足点在哪里呢?显然不再是“事实”的简单提供,而是他们筛选事实的“标准”、展现事实的角度、解读事实的逻辑和方法、组合事实的结构。新闻媒介的价值逐渐由事实传播的第一落点(时效性)的竞争和第二落点的竞争(事实的完整与全面)逐渐转移到第三落点的竞争:眼光的竞争、标准的竞争、视角的竞争、观点的竞争和把握事实的方法与逻辑的竞争。
三.规则:即内容与内容、内容与载体、产品的功能流程、传播者与受众(用户)之间的关联方式,现阶段在传—受关系上,特别包括参与规则、奖励机制等的创新与构建,是传播领域“平民化革命”中最具开发价值的方向。
现阶段传媒发展的逻辑告诉我们,传媒市场的竞争绝不仅仅是内容的竞争,同时也是技术的竞争、渠道与表现形式的竞争、游戏规则的竞争、整合机制的竞争以及运营模式的竞争。特别是,当内容质量的提升在现有的制度框架范围内难以获得上行空间,或者内容要素在传媒市场竞争中的价值度有所降低的情况下,载体要素、规则要素的优化整合与运作模式创新就变得更为重要。事实上,在媒介产品的三个要素的运营整合中,任何一个要素的突出表现都有可能成为产品制胜的法宝,自然,三者的系统整合所创造的合力则更有机会成就一个成功的媒介品牌。
从“内容为王”到“产品为王”,这是对于媒介产业发展逻辑的一种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