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店中心学校财务报销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财务管理和经费开支,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及《中小学财务制度》,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报销票据原始凭证(单据或发票)的要求:
1、报销凭证必须是正式发票或财政局及税务部门印发的统一发票,
填写时一律用炭素笔,圆珠笔或铅笔填写无效,不予报销。
2、发票内容要齐全:单位名称(一律填王店中学)、日期、品名(必
须填写物品及办公用品的具体名称及用途)、单价、数量、金额等项目填写齐全,字迹清楚,金额正确,大、小写相符。购物发票须付购物明细单。票据涂改后无效,不予报销。
3、印章要齐全:报销的发票必须有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发票监制章,
并加盖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事业收据必须有省或市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监制章并加盖财务专用章。购物明细单上也要加盖开票单位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发票或收据须在税务机关规定的使用有效期内(必须是本年度或前一年度印制的)。
4、在超市购买商品的,须提供超市机制发票(发票上须注明品名、
单价、数量)且商品符合财务报销范围。
5、报销凭证严重破损导致内容不全、不清的,财务人员不得给予报
销。
二、财务报销手续及要求
(一)财务报销审批权限
学校实行“一单三签”( 经办人、分管领导、校长签字)审批制度,学校所有的财务支出都必须经校长审批后,方可到财务处办理结算。
(二)财务报销基本手续及要求
1、教职工到财务处报帐,必须携带报帐所需的全部凭证,包括:需
要报销的有关发票、收据;物资采购一律由学校统一执行;符合固定资产的还须有固定资产入库单。(所购物品为长期使用的物品(一年以上),价值在500元以上的应入固定资产帐,因此应先由相关部门管理员记录入账后,附上固定资产凭单,方可报销。(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
2、报销各种发票、事业收据时,购物发票若是定额发票,票面面值
不能小于收款额,若大于收款额时,须按实际收款额用大小写注明实收金额,若有多张发票,须在首页注明发票张数、总金额、事由和用途。
3、外出差旅报销时,应以实际车票填写差旅单,写明时间、事由、
出差地点,所用车票额,在差旅单背面应附上相应的车票,并贴整齐,在粘贴差旅票据时,在“差旅报销单”背面,由左向右把车票(客票金额字面朝内侧粘贴)一张一张用胶水或胶棒依次整齐有序地粘贴在单据背面,不能用书钉钉、透明胶布粘。粘贴的车票不能超出差旅报销单的长宽范围。粘贴票据要注意,客票金额部分在下方,便于合计。
4、各种凭证、单据一律要求用碳素笔填写,做到内容完整、字迹清
晰、工整,不得涂改,人民币大小写要清楚、完整、正确、相符,大小写必须写到分位,没有的用零或0补齐。
5、对于发票、收据手续不完备、内容不完整、不合法、有涂改现象,
人民币大小写不正确、不相符,不按规定粘贴、不按规定填写报帐凭证的,财务人员有权拒绝给予报帐。
6、报销票据必须分别由经办人、分管领导、校长签字。
(三)具体业务报销手续及要求
1、校内津贴、课时津贴按学校津贴考核分配方案执行,具体标准由
校委会负责考核,并报校长审批,财务按审批后的考核表造册发放。并由领款人签字,本人不在时可由他人代签,但一人不得同时替多人代签。
2、因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购置各类教学仪器或专用材料,购置
各类办公用品或其它物品,首先由各科室负责人填写《物资采购申请单》报校长审批后,统一由学校安排购买。所有购置物品,必须遵循先入库(经办人、保管人签字) ,再签准报销、后办领用手续的财务程序。报销时,发票必须由经手人、分管领导、校长签字,同时连同《物资采购申请单》和《入库单》一并到财务处报销。
3、差旅费的报销:
(1)出差人回校后一周内需到财务处办理结算手续,用墨水笔填写
“差旅费报销单”,数人一起出差使用一张差旅费报销单时,要将每个人的姓名都填上,内容填写要齐全,要有经手人、负责人的签名,将出差的车费报销单按规定填制完成后和食宿费发票一并整理好后报销。
(2)外出补助,已享受承办单位伙食(或补贴)不再享受出差补贴;
组织单位报销食宿费的不予报销食宿补助,食宿费自理的据学校实际情况报销:①饭费:县级单位每天8元;市级单位每天12元;市级以上每天15元。
②住宿费:县级单位每晚15元;市级单位每晚20元;市级以上每晚30元。(如县级单位:博兴县、惠民县等;市级单位:滨州市、淄博市等。) (3)如遇特殊情况(事情或时间紧急、涉及的出差地比较多、特事
急办等)可临时租车(学校不承担安全连带责任),但所有租车须事先或临时征得校长同意,租车费用以当地实际价格为准。
4、如上级主管部门有具体相关制度下发,则以上级主管部门的制度
为准。
三、票据报销审批程序应为:
1、购物(维修)票据:经手人签字——分管领导签字——校长审批
签字(物品需先到总务处或其他规定科室按财产登记的有关规定进行登记);
2、差旅费:财务室领取出差报销单——出差人填表,并附上相关票
据——分管领导签字——校长审批签字——财务室票据审核报销。
王店中心学校
2011年9月1日
王店中心学校财务报销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财务管理和经费开支,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及《中小学财务制度》,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报销票据原始凭证(单据或发票)的要求:
1、报销凭证必须是正式发票或财政局及税务部门印发的统一发票,
填写时一律用炭素笔,圆珠笔或铅笔填写无效,不予报销。
2、发票内容要齐全:单位名称(一律填王店中学)、日期、品名(必
须填写物品及办公用品的具体名称及用途)、单价、数量、金额等项目填写齐全,字迹清楚,金额正确,大、小写相符。购物发票须付购物明细单。票据涂改后无效,不予报销。
3、印章要齐全:报销的发票必须有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发票监制章,
并加盖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事业收据必须有省或市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监制章并加盖财务专用章。购物明细单上也要加盖开票单位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发票或收据须在税务机关规定的使用有效期内(必须是本年度或前一年度印制的)。
4、在超市购买商品的,须提供超市机制发票(发票上须注明品名、
单价、数量)且商品符合财务报销范围。
5、报销凭证严重破损导致内容不全、不清的,财务人员不得给予报
销。
二、财务报销手续及要求
(一)财务报销审批权限
学校实行“一单三签”( 经办人、分管领导、校长签字)审批制度,学校所有的财务支出都必须经校长审批后,方可到财务处办理结算。
(二)财务报销基本手续及要求
1、教职工到财务处报帐,必须携带报帐所需的全部凭证,包括:需
要报销的有关发票、收据;物资采购一律由学校统一执行;符合固定资产的还须有固定资产入库单。(所购物品为长期使用的物品(一年以上),价值在500元以上的应入固定资产帐,因此应先由相关部门管理员记录入账后,附上固定资产凭单,方可报销。(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
2、报销各种发票、事业收据时,购物发票若是定额发票,票面面值
不能小于收款额,若大于收款额时,须按实际收款额用大小写注明实收金额,若有多张发票,须在首页注明发票张数、总金额、事由和用途。
3、外出差旅报销时,应以实际车票填写差旅单,写明时间、事由、
出差地点,所用车票额,在差旅单背面应附上相应的车票,并贴整齐,在粘贴差旅票据时,在“差旅报销单”背面,由左向右把车票(客票金额字面朝内侧粘贴)一张一张用胶水或胶棒依次整齐有序地粘贴在单据背面,不能用书钉钉、透明胶布粘。粘贴的车票不能超出差旅报销单的长宽范围。粘贴票据要注意,客票金额部分在下方,便于合计。
4、各种凭证、单据一律要求用碳素笔填写,做到内容完整、字迹清
晰、工整,不得涂改,人民币大小写要清楚、完整、正确、相符,大小写必须写到分位,没有的用零或0补齐。
5、对于发票、收据手续不完备、内容不完整、不合法、有涂改现象,
人民币大小写不正确、不相符,不按规定粘贴、不按规定填写报帐凭证的,财务人员有权拒绝给予报帐。
6、报销票据必须分别由经办人、分管领导、校长签字。
(三)具体业务报销手续及要求
1、校内津贴、课时津贴按学校津贴考核分配方案执行,具体标准由
校委会负责考核,并报校长审批,财务按审批后的考核表造册发放。并由领款人签字,本人不在时可由他人代签,但一人不得同时替多人代签。
2、因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购置各类教学仪器或专用材料,购置
各类办公用品或其它物品,首先由各科室负责人填写《物资采购申请单》报校长审批后,统一由学校安排购买。所有购置物品,必须遵循先入库(经办人、保管人签字) ,再签准报销、后办领用手续的财务程序。报销时,发票必须由经手人、分管领导、校长签字,同时连同《物资采购申请单》和《入库单》一并到财务处报销。
3、差旅费的报销:
(1)出差人回校后一周内需到财务处办理结算手续,用墨水笔填写
“差旅费报销单”,数人一起出差使用一张差旅费报销单时,要将每个人的姓名都填上,内容填写要齐全,要有经手人、负责人的签名,将出差的车费报销单按规定填制完成后和食宿费发票一并整理好后报销。
(2)外出补助,已享受承办单位伙食(或补贴)不再享受出差补贴;
组织单位报销食宿费的不予报销食宿补助,食宿费自理的据学校实际情况报销:①饭费:县级单位每天8元;市级单位每天12元;市级以上每天15元。
②住宿费:县级单位每晚15元;市级单位每晚20元;市级以上每晚30元。(如县级单位:博兴县、惠民县等;市级单位:滨州市、淄博市等。) (3)如遇特殊情况(事情或时间紧急、涉及的出差地比较多、特事
急办等)可临时租车(学校不承担安全连带责任),但所有租车须事先或临时征得校长同意,租车费用以当地实际价格为准。
4、如上级主管部门有具体相关制度下发,则以上级主管部门的制度
为准。
三、票据报销审批程序应为:
1、购物(维修)票据:经手人签字——分管领导签字——校长审批
签字(物品需先到总务处或其他规定科室按财产登记的有关规定进行登记);
2、差旅费:财务室领取出差报销单——出差人填表,并附上相关票
据——分管领导签字——校长审批签字——财务室票据审核报销。
王店中心学校
201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