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自办家宴培训稿44

农村自办家宴培训班讲话稿

大家好: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今年首次农村自办家宴知识培训会议,这是我们镇狠抓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一项有力举措,非常及时,也很有必要。去年年底和今年年初都进行了食品安全大排查,在排查过程中发现了大量的食品安全隐患。为进一步规范农村自办家宴行为,最大限度的降低潜在的食品安全隐患,根据县食品药监局和镇党委政府的安排,今天在此举办本期农村自办家宴安全知识工作培训班。主要是学习农村自办家宴的流程规范。什么是农村自办家宴呢?就是指农村家庭自办的婚丧、祝寿、满月、乔迁、子女上学、请工等50人以上集体聚餐的宴席。

一、为什么要搞这次培训

为了保证农村较大规模自办家庭宴席的食品安全,预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市局、县局高度重视、要求每年举办农村家宴培训,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在关于食品安全国家也是特别重视,新颁布的食安法都严格要求食品安全,从严从重处罚违反食品安全行为。同时,由于农村家庭办酒席桌数较多,一般都有几十桌,且几天连办,不得不提前制作一些食品,食品安全隐患严重。另外,自办宴席的加工、就餐场所在露天或用油布做顶篷,无防尘、防蝇、防鼠措施,冷藏设施严重不足,大量半成品与熟食长时间混放,极易引起食物中的微生物大量繁殖;大量食品加工用具、容器属临时租借,清洗消毒设备缺乏;操作人员

未经正规培训和操作不规范等问题,也是食物中毒高发原因。其他地区农村家宴发生事故情况大家也是隔不久就能听说,食品安全形势十分严峻。

1、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抓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去年以来,全县各乡镇成立了食品药品基层监管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去年本辖区未发生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一些普遍存在的农村自办家宴食品安全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一是食品安全隐患还比较多。

2. 从市场经营环节来看,不规范现象也比较多,食品安全问题还比较突出。二是监督防范意识还不够强。尽管经过一年的监督检查,各经营户对食品安全的认识有所提高,但还有差距,经营户的监督防范能力较弱,食品安全知识缺乏,自我保护能力不强。此外,长效机制还不够健全。食品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信息体系还不健全。我们要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大局出发,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从细从实抓好食品安全工作,促进全辖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3. 当前,农村自办家宴存在着民间厨师文化水平相对较低、缺乏卫生知识和卫生意识,原料品加工操作不规范,办家宴过程中食品生熟不分、从业人员或者帮忙的人员带菌、餐具洗涤消毒不

到位或不消毒等,导致产生食物中毒隐患较多。在农村自办家宴造成的食物中毒占整个比例50%以上。希望通过此次培训,能够规范开展农村自办家宴相关工作流程和方法,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和责任,共同做好农村自办家宴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

这次培训主要内容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如何做好农村自办家宴。二是各主体的工作职责。把这两个部分掌握好,工作就好做了。再就是培训内容比较细致,好脑子不如烂笔头,还是希望大家认真学习,珍惜培训机会,做好笔记;同时活学活用,方便以后开展工作。

二、如何做好农村自办家宴

为确保农村较大规模自办家庭宴席的食品安全,预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日前,我县出台《农村自办家宴管理办法》,为规范农村自办家宴食品安全管理提供了依据。农村自办家庭宴席实行报告备案制和两级检查制。村食品药品信息员对本村村民自办宴席进行登记、报告和检查、指导,并负责与举办者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负责对辖区内有一定烹调技术人员或专门从事家宴制作的厨师的登记备案管理。

1、自办家宴的申报

凡农村自办家庭宴席,就餐人数50人以上的,举办家宴的户主和承担加工的厨师应提前3天向本村村民委员会和村食品安全信息员提出申请,申报内容包括菜肴清单、原料来源、

举办时间、地点、就餐人数、举办人、承办厨师的基本情况、场地卫生条件等,并填写备案登记表,将食品安全承诺书和备案登记表报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备案。

2.现场指导

由主厨、所在村食品药品信息员和食品药品监督所工作人员对加工宴席及其聚餐点的环境与设施卫生状况、食品采购和贮存情况、用水安全,厨师健康状况等方面情况,进行现场指导,以确保农村家宴的食品卫生安全,通过检查没有问题的才能开始操作,如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必须整改到位后,才能开始操作。 村(社区)食品药品信息员和镇食品药品监督所工作人员是农村家宴的监督检查者并负监管责任,要对加工宴席所用原料、水、米、面、油、酒等所有食品原料进行检查,保证合格后才能允许加工操作。

3.厨师如何做好合格的饭菜

主厨要严把制作关,加工过程中应严格把关,做到食品安全和环境卫生。具体应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承办厨师必须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及原料,发现腐败变质、感观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使用。

(2)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肉类、水产品分类清洗后应使用流动水进行冲洗。

(3)需加热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加工后的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半成品分开存放。

(4)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热食品应当冷却后再冷藏,凡隔餐或隔夜的熟制品必须再次充分加热(中心温度不低于70°C)后方可食用。

(5)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清洗,消毒,流动水冲洗;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符合食品用产品卫生要求和标准。

(6)加工场所布局合理,按流程划分相对独立的原料清洗整理、餐具清洗消毒、烹调、待菜、仓贮区域等。

(7)用于加工的场所预先进行环境清扫,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孳生条件。

(8)宴席厨房设于固定用房内,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排污及存放废弃物的设施,有冷冻冷藏、清洗水池和餐具保洁设施等。

(9)因原料清洗、整理、餐具清洗消毒需要临时搭建的简易棚,应选择地势较高的地方,地面平坦、硬化,四周设围护。

(10)用于加工的刀、墩、板、桶、盒、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应当按原料、半成品、成品区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11)宴席用水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不得直接使用河水和未经检验合格的井水。

三工作职责

1.信息员的职责

村信息员会同村委会共同做好农村自办家宴的食品安全工作,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将农村自办家宴食品安全承诺书和备案登记表报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备案。对农村自办家庭宴席制作现场进行监督检查,防止使用腐败变质等不合格原材料和有毒有害物质对食品的污染。

2.厨师的责任

主厨每年必须进行健康体检,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并到所在镇食品药品监督所登记备案。在做好合格饭菜的基础上,对原辅料质量安全负直接责任,不得使用腐败、变质、霉变等感官性状异常、“三无”(无厂名、厂址和生产日期)食品和超过保质期食品以及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水产及其制品。

3.主家的责任

主家及主厨要严把食品原料采购关,对原辅料质量安全负直接责任。购买食品原材料必须索取票据,对采购回来的米、面、油、盐、酒、蔬菜等所有食品原料进行检查把关,不得采购腐败、变质、霉变等感官性状异常、“三无”(无厂名、厂址和生产日期)食品和超过保质期食品以及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水产及其制品。

宴席的举办者要保障有相对隔离制作食品的场地,具备基本

食品安全保障的条件。场所要卫生清洁,餐厨用具必须做好清洗消毒、保洁工作。举办者应了解厨师的健康状况,加工场地应避免闲杂人员进入;

举办者即家主,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厨师等操作者对自办家庭宴席的食品安全负直接责任。对因自办家庭宴席而引发的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甚至出现死亡病例的,举办者、厨师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各镇、村(社区)承担行政管理责任。

4.严格执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发现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及其它突发性食品安全事件,家宴的举办者、主厨、村食品药品信息员应立即向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站报告,并保护好现场。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所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镇政府、县食品药品督管理局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同时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迅速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家宴的举办者、主厨、村食品药品信息员和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所工作人员在发生突发性食品安全事件后,应及时将病人送往医院就诊,积极配合相关工作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和应急处理,主动提供剩余食品、原料及相关物品。

5.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对于举办监管规模内的家宴拒不申报登记、厨师未持有效健康证明而擅自操办家宴,造成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一

切责任由未按要求申报登记的事主和承办厨师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此外,《农村自办家宴管理办法》还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和有关部门、机构在农村自办宴席中的监管职责及责任,对因工作失职造成群体性食物中毒或发生食物中毒等事件后瞒报、谎报、漏报、迟报的,按分级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因工作失职造成群体性食物中毒或发生食物中毒等事件后瞒报、谎报、漏报、迟报的,按分级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拘役或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造成10人以上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致人死亡或重度残疾,3人以上重伤,5人以上轻伤,30人以上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或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四.案例分析

下面将为大家举几个案例进行学习和分析 案例一:2015年8月13日上午,镇巴县渔渡镇小寨村龙洞河小组村民游远寿在自己家中举办嫁女宴席,下午3点半左右,参加宴席的68人出现呕吐、腹泻、发烧等症状。经市县两级紧急

救治,8月19日,人员已全部康复出院,无死亡病例。经省市卫计部门实地调查,综合分析研判,认定为沙门氏细菌性食物感染。这起农村家宴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既是一起卫生不达标的食源性感染事故,也是一起县、镇食药监管部门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的责任事故。县、镇两级未严格落实《陕西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陕食药监发[2014]73号)。

自73号文件下发后,镇巴县、镇未对村协管员、信息员和农村家宴厨师组织学习和培训,村协管员、信息员和农村家宴厨师不知道文件基本程序和要求;渔渡镇基层监管所未按要求对农村家宴厨师全部进行备案,对厨师的健康证审查不严格,“8.13”农村家宴的厨师没有进行备案,健康证已过期。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未按规定对农村家宴进行报告。村信息员蒲应安在已知村民游远寿将举办嫁女宴席的情况下,没有向村食品安全协管员报告;“8.13”农村家宴出现多人呕吐、腹泻、发烧等症状,村信息员蒲应安、村食品安全协管员黄文斌在已知的情况下,未及时向上级食药监管部门报告。镇巴县渔渡镇市场监管所未及时上报食品安全应急事件。

按照《陕西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定,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食品安全应急事件要在2小时内报告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镇巴县渔渡镇市场监管所在事发3天后才上报。镇巴县市场监管局、渔渡镇市场监管所监管职责不到位。镇巴县市场监管局成立后,并没有做到“食品药品监管为首要职责”的职能

定位,人员分工不明确,食品安全监管弱化。渔渡镇市场监管所成立后,镇政府未有效履行食品安全领导责任,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和工商行政管理所仍独立运行,未实现有效整合,食品药品监管专干由过去的8人减少为2人,食药监管工作明显削弱。 事发后,陕西省食安办责成汉中市食安办严肃查处此次事件,对失职渎职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汉中市食安办高度重视,立即启动事故责任追究机制,组成事故责任小组,赴县镇深入进行调查,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汉中市食安办对镇巴县市场监管局管理不善、就事件的缓报行为进行通报批评;镇巴县监察局对渔渡镇党委书记、镇长进行行政约谈;镇巴县市场监管局党组对渔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临时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对临时负责人及监管人员按规定程序进行组织处理;收回渔渡镇小寨村食品安全协管员黄文斌上半年工作报酬300元,收回信息员蒲应安上半年信息费230元。

案例二:2月15日(正月初八)晚上,陕西省米脂县十里铺镇梁家沟村51岁的村民郝某在家里吃完面条后不幸去世。次日上午,亲属才发现,误以为郝某是突发疾病死亡,遂叫来亲朋帮忙办理后事。不料当晚,主家招待前来帮忙的十多位村民吃饭,其中4人当场中毒。目前,米脂县公安局已介入调查。

59岁的赵师傅称,他们一起前去帮忙办丧事的有十几个人,中毒的4人是最初吃面的,大家看到这一情况后就没敢继续吃。 赵师傅说,事后他了解到,郝某家中的一只狗将4名中毒者的呕吐物吃后不久便死亡,看到这一情况,亲戚朋友都怀疑食物中有毒,有人专门试吃臊子发现身体未出现异常,就怀疑是面条有问题。但是对于面条中为啥会有毒,他们表示并不清楚,便向米脂警方报了案。21日下午,榆林市第一医院急救中心一医护人员说,4名村民确定是食物中毒,医院检查发现,中毒的成分中含有杀虫剂的毒素。据分析是将农药杀虫剂弄翻洒到面条上了。后续相关处理事项也将陆续展开。

案例三:日前,永济市政府公布,该市韩阳镇独头村2月10日发生一起食物中毒事件,系举办婚宴者误将拌有高毒农药的红薯淀粉当作正常淀粉使用,从而导致参加婚宴的28人中毒住院。 2月11日,永济市政府网发布消息称,2月10日下午5时左右,接永济市人民医院报告,收治观察韩阳镇独头村村民郑某嫁女宴请后疑似食源性疾病病人28人。1名两岁男童抢救无效死亡。

总之要严格执行报告备案制和两级检查制,要认真落实各级领导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重要精神,本着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负责的态度,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

查找食品安全隐患和监管漏洞,执行最严厉的监管、执法、处罚和问责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食品安全。最后希望通过这次培训大家都能深刻认识理解农村自办家宴工作,并在工作中尽职尽责,落实责任义务,做好农村自办家宴工作。谢谢大家!

农村自办家宴培训班讲话稿

大家好: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今年首次农村自办家宴知识培训会议,这是我们镇狠抓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一项有力举措,非常及时,也很有必要。去年年底和今年年初都进行了食品安全大排查,在排查过程中发现了大量的食品安全隐患。为进一步规范农村自办家宴行为,最大限度的降低潜在的食品安全隐患,根据县食品药监局和镇党委政府的安排,今天在此举办本期农村自办家宴安全知识工作培训班。主要是学习农村自办家宴的流程规范。什么是农村自办家宴呢?就是指农村家庭自办的婚丧、祝寿、满月、乔迁、子女上学、请工等50人以上集体聚餐的宴席。

一、为什么要搞这次培训

为了保证农村较大规模自办家庭宴席的食品安全,预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市局、县局高度重视、要求每年举办农村家宴培训,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在关于食品安全国家也是特别重视,新颁布的食安法都严格要求食品安全,从严从重处罚违反食品安全行为。同时,由于农村家庭办酒席桌数较多,一般都有几十桌,且几天连办,不得不提前制作一些食品,食品安全隐患严重。另外,自办宴席的加工、就餐场所在露天或用油布做顶篷,无防尘、防蝇、防鼠措施,冷藏设施严重不足,大量半成品与熟食长时间混放,极易引起食物中的微生物大量繁殖;大量食品加工用具、容器属临时租借,清洗消毒设备缺乏;操作人员

未经正规培训和操作不规范等问题,也是食物中毒高发原因。其他地区农村家宴发生事故情况大家也是隔不久就能听说,食品安全形势十分严峻。

1、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抓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去年以来,全县各乡镇成立了食品药品基层监管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去年本辖区未发生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一些普遍存在的农村自办家宴食品安全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一是食品安全隐患还比较多。

2. 从市场经营环节来看,不规范现象也比较多,食品安全问题还比较突出。二是监督防范意识还不够强。尽管经过一年的监督检查,各经营户对食品安全的认识有所提高,但还有差距,经营户的监督防范能力较弱,食品安全知识缺乏,自我保护能力不强。此外,长效机制还不够健全。食品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信息体系还不健全。我们要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大局出发,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从细从实抓好食品安全工作,促进全辖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3. 当前,农村自办家宴存在着民间厨师文化水平相对较低、缺乏卫生知识和卫生意识,原料品加工操作不规范,办家宴过程中食品生熟不分、从业人员或者帮忙的人员带菌、餐具洗涤消毒不

到位或不消毒等,导致产生食物中毒隐患较多。在农村自办家宴造成的食物中毒占整个比例50%以上。希望通过此次培训,能够规范开展农村自办家宴相关工作流程和方法,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和责任,共同做好农村自办家宴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

这次培训主要内容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如何做好农村自办家宴。二是各主体的工作职责。把这两个部分掌握好,工作就好做了。再就是培训内容比较细致,好脑子不如烂笔头,还是希望大家认真学习,珍惜培训机会,做好笔记;同时活学活用,方便以后开展工作。

二、如何做好农村自办家宴

为确保农村较大规模自办家庭宴席的食品安全,预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日前,我县出台《农村自办家宴管理办法》,为规范农村自办家宴食品安全管理提供了依据。农村自办家庭宴席实行报告备案制和两级检查制。村食品药品信息员对本村村民自办宴席进行登记、报告和检查、指导,并负责与举办者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负责对辖区内有一定烹调技术人员或专门从事家宴制作的厨师的登记备案管理。

1、自办家宴的申报

凡农村自办家庭宴席,就餐人数50人以上的,举办家宴的户主和承担加工的厨师应提前3天向本村村民委员会和村食品安全信息员提出申请,申报内容包括菜肴清单、原料来源、

举办时间、地点、就餐人数、举办人、承办厨师的基本情况、场地卫生条件等,并填写备案登记表,将食品安全承诺书和备案登记表报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备案。

2.现场指导

由主厨、所在村食品药品信息员和食品药品监督所工作人员对加工宴席及其聚餐点的环境与设施卫生状况、食品采购和贮存情况、用水安全,厨师健康状况等方面情况,进行现场指导,以确保农村家宴的食品卫生安全,通过检查没有问题的才能开始操作,如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必须整改到位后,才能开始操作。 村(社区)食品药品信息员和镇食品药品监督所工作人员是农村家宴的监督检查者并负监管责任,要对加工宴席所用原料、水、米、面、油、酒等所有食品原料进行检查,保证合格后才能允许加工操作。

3.厨师如何做好合格的饭菜

主厨要严把制作关,加工过程中应严格把关,做到食品安全和环境卫生。具体应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承办厨师必须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及原料,发现腐败变质、感观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使用。

(2)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肉类、水产品分类清洗后应使用流动水进行冲洗。

(3)需加热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加工后的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半成品分开存放。

(4)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热食品应当冷却后再冷藏,凡隔餐或隔夜的熟制品必须再次充分加热(中心温度不低于70°C)后方可食用。

(5)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清洗,消毒,流动水冲洗;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符合食品用产品卫生要求和标准。

(6)加工场所布局合理,按流程划分相对独立的原料清洗整理、餐具清洗消毒、烹调、待菜、仓贮区域等。

(7)用于加工的场所预先进行环境清扫,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孳生条件。

(8)宴席厨房设于固定用房内,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排污及存放废弃物的设施,有冷冻冷藏、清洗水池和餐具保洁设施等。

(9)因原料清洗、整理、餐具清洗消毒需要临时搭建的简易棚,应选择地势较高的地方,地面平坦、硬化,四周设围护。

(10)用于加工的刀、墩、板、桶、盒、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应当按原料、半成品、成品区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11)宴席用水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不得直接使用河水和未经检验合格的井水。

三工作职责

1.信息员的职责

村信息员会同村委会共同做好农村自办家宴的食品安全工作,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将农村自办家宴食品安全承诺书和备案登记表报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备案。对农村自办家庭宴席制作现场进行监督检查,防止使用腐败变质等不合格原材料和有毒有害物质对食品的污染。

2.厨师的责任

主厨每年必须进行健康体检,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并到所在镇食品药品监督所登记备案。在做好合格饭菜的基础上,对原辅料质量安全负直接责任,不得使用腐败、变质、霉变等感官性状异常、“三无”(无厂名、厂址和生产日期)食品和超过保质期食品以及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水产及其制品。

3.主家的责任

主家及主厨要严把食品原料采购关,对原辅料质量安全负直接责任。购买食品原材料必须索取票据,对采购回来的米、面、油、盐、酒、蔬菜等所有食品原料进行检查把关,不得采购腐败、变质、霉变等感官性状异常、“三无”(无厂名、厂址和生产日期)食品和超过保质期食品以及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水产及其制品。

宴席的举办者要保障有相对隔离制作食品的场地,具备基本

食品安全保障的条件。场所要卫生清洁,餐厨用具必须做好清洗消毒、保洁工作。举办者应了解厨师的健康状况,加工场地应避免闲杂人员进入;

举办者即家主,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厨师等操作者对自办家庭宴席的食品安全负直接责任。对因自办家庭宴席而引发的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甚至出现死亡病例的,举办者、厨师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各镇、村(社区)承担行政管理责任。

4.严格执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发现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及其它突发性食品安全事件,家宴的举办者、主厨、村食品药品信息员应立即向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站报告,并保护好现场。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所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镇政府、县食品药品督管理局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同时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迅速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家宴的举办者、主厨、村食品药品信息员和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所工作人员在发生突发性食品安全事件后,应及时将病人送往医院就诊,积极配合相关工作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和应急处理,主动提供剩余食品、原料及相关物品。

5.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对于举办监管规模内的家宴拒不申报登记、厨师未持有效健康证明而擅自操办家宴,造成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一

切责任由未按要求申报登记的事主和承办厨师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此外,《农村自办家宴管理办法》还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和有关部门、机构在农村自办宴席中的监管职责及责任,对因工作失职造成群体性食物中毒或发生食物中毒等事件后瞒报、谎报、漏报、迟报的,按分级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因工作失职造成群体性食物中毒或发生食物中毒等事件后瞒报、谎报、漏报、迟报的,按分级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拘役或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造成10人以上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致人死亡或重度残疾,3人以上重伤,5人以上轻伤,30人以上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或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四.案例分析

下面将为大家举几个案例进行学习和分析 案例一:2015年8月13日上午,镇巴县渔渡镇小寨村龙洞河小组村民游远寿在自己家中举办嫁女宴席,下午3点半左右,参加宴席的68人出现呕吐、腹泻、发烧等症状。经市县两级紧急

救治,8月19日,人员已全部康复出院,无死亡病例。经省市卫计部门实地调查,综合分析研判,认定为沙门氏细菌性食物感染。这起农村家宴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既是一起卫生不达标的食源性感染事故,也是一起县、镇食药监管部门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的责任事故。县、镇两级未严格落实《陕西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陕食药监发[2014]73号)。

自73号文件下发后,镇巴县、镇未对村协管员、信息员和农村家宴厨师组织学习和培训,村协管员、信息员和农村家宴厨师不知道文件基本程序和要求;渔渡镇基层监管所未按要求对农村家宴厨师全部进行备案,对厨师的健康证审查不严格,“8.13”农村家宴的厨师没有进行备案,健康证已过期。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未按规定对农村家宴进行报告。村信息员蒲应安在已知村民游远寿将举办嫁女宴席的情况下,没有向村食品安全协管员报告;“8.13”农村家宴出现多人呕吐、腹泻、发烧等症状,村信息员蒲应安、村食品安全协管员黄文斌在已知的情况下,未及时向上级食药监管部门报告。镇巴县渔渡镇市场监管所未及时上报食品安全应急事件。

按照《陕西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定,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食品安全应急事件要在2小时内报告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镇巴县渔渡镇市场监管所在事发3天后才上报。镇巴县市场监管局、渔渡镇市场监管所监管职责不到位。镇巴县市场监管局成立后,并没有做到“食品药品监管为首要职责”的职能

定位,人员分工不明确,食品安全监管弱化。渔渡镇市场监管所成立后,镇政府未有效履行食品安全领导责任,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和工商行政管理所仍独立运行,未实现有效整合,食品药品监管专干由过去的8人减少为2人,食药监管工作明显削弱。 事发后,陕西省食安办责成汉中市食安办严肃查处此次事件,对失职渎职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汉中市食安办高度重视,立即启动事故责任追究机制,组成事故责任小组,赴县镇深入进行调查,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汉中市食安办对镇巴县市场监管局管理不善、就事件的缓报行为进行通报批评;镇巴县监察局对渔渡镇党委书记、镇长进行行政约谈;镇巴县市场监管局党组对渔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临时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对临时负责人及监管人员按规定程序进行组织处理;收回渔渡镇小寨村食品安全协管员黄文斌上半年工作报酬300元,收回信息员蒲应安上半年信息费230元。

案例二:2月15日(正月初八)晚上,陕西省米脂县十里铺镇梁家沟村51岁的村民郝某在家里吃完面条后不幸去世。次日上午,亲属才发现,误以为郝某是突发疾病死亡,遂叫来亲朋帮忙办理后事。不料当晚,主家招待前来帮忙的十多位村民吃饭,其中4人当场中毒。目前,米脂县公安局已介入调查。

59岁的赵师傅称,他们一起前去帮忙办丧事的有十几个人,中毒的4人是最初吃面的,大家看到这一情况后就没敢继续吃。 赵师傅说,事后他了解到,郝某家中的一只狗将4名中毒者的呕吐物吃后不久便死亡,看到这一情况,亲戚朋友都怀疑食物中有毒,有人专门试吃臊子发现身体未出现异常,就怀疑是面条有问题。但是对于面条中为啥会有毒,他们表示并不清楚,便向米脂警方报了案。21日下午,榆林市第一医院急救中心一医护人员说,4名村民确定是食物中毒,医院检查发现,中毒的成分中含有杀虫剂的毒素。据分析是将农药杀虫剂弄翻洒到面条上了。后续相关处理事项也将陆续展开。

案例三:日前,永济市政府公布,该市韩阳镇独头村2月10日发生一起食物中毒事件,系举办婚宴者误将拌有高毒农药的红薯淀粉当作正常淀粉使用,从而导致参加婚宴的28人中毒住院。 2月11日,永济市政府网发布消息称,2月10日下午5时左右,接永济市人民医院报告,收治观察韩阳镇独头村村民郑某嫁女宴请后疑似食源性疾病病人28人。1名两岁男童抢救无效死亡。

总之要严格执行报告备案制和两级检查制,要认真落实各级领导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重要精神,本着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负责的态度,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

查找食品安全隐患和监管漏洞,执行最严厉的监管、执法、处罚和问责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食品安全。最后希望通过这次培训大家都能深刻认识理解农村自办家宴工作,并在工作中尽职尽责,落实责任义务,做好农村自办家宴工作。谢谢大家!


相关内容

  • 干窑镇卫生院2013年食品药品工作表态发言
  • 干窑镇卫生院2013年食品药品工作表态发言 过去的2012年,干窑镇卫生院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埋头苦干,狠抓落实,在全镇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措施到位,生产经营安全有序,使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无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给人民群众创造了一个安全的食品药品消费环境 ...

  •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方案
  •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不断提高公众饮食安全和用药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xx年11月底,健全全市三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药品供应到村率达到90%以上。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农 ...

  • 卫生室自查报告
  •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为圆满完成全市食品行业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各项任务,确保2012年我市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的复查,市食安委办立即召开了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专项会议,认真学习了《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和《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等文件,并对国家卫生城市新标准中 ...

  • 食药监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情况报告
  • 市政府: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情况调查的通知>(攀办函[2012]45号)要求,现将我局开展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基本情况 截至xx年底,我局进一步完善了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 ...

  • 食品安全工作半年总结范文
  • 食品安全工作半年总结范文 食品安全工作半年总结范文 今年以来,在县食安办的精心指导下,我镇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县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及有关食品安全文件精神,稳步推进食品安全整治,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镇域内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保障了全镇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 一.采取的主要措施和做法 ...

  • 农村食品安全监管面临的问题与对策
  • 农村食品安全监管面临的问题与对策 邓仕勇 何保玲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是人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党的十七大会议指出,加快推进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工程建设,确保群众饮食安全是各级政府当前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近年来,底洞镇党委.镇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把食品安全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摆 ...

  • 食品药品安全制度
  • 复兴镇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监督实行区域监管责任制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卫生院(所)负责人要积极与当地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汇报,在取得政府支持的同时,要对本辖区群众自办宴席的食品安全工作负责,各村指定村(社区)主任或村卫生室负责人为本辖区域内自办宴席食品安全信息员,举办宴席的事主和承办厨师是自 ...

  • 食品安全工作督查情况汇报
  •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仙桃市食品安全整顿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及市食安办关于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和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贯彻活动的有关文件要求,10月20日-21日市政府组织市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单位分管领导组成2个专班,在10个乡镇开展了食品安全工作的督查督办. ...

  • 街道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 为迎接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验收,深入推进全街道食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钦食和生命安全,推进城东社会、经济发展。现将城东街道20xx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明确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对照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要求,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