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不少企业大念寒冬来临的苦经。更令人不舒服的是,预征税、提前收税、强制性催缴历年欠款、非税名目增多等现象不时出现。本来,企业困难时,应该多些休养生息,通过结构性减税等政策让利于企业,但一边是企业利润大幅下降,一边是应缴税金仍在增长,就说明“过头税”和乱收费已是一种客观存在。 “以收入论英雄,这不是我们可以改变的。”东部某市,电话那头的某财政局长听完笔者描述的专题,考虑良久之后给出了这样的解答。 “所以我觉得你们做这样一个专题会很难。过头税也好,调节失效也好,实际上都是为了保证地方财政收入的一种技术手段而已。他们是一个相辅相成的系统。税收少了,非税就得多,非税少了,税收就要增长。”他说,“所以我们所说的,不过是一个平衡和增长的话题而已。” 共同“过头”的现实 过头税,名称来源不可考,最早出现于媒体的时间不可考。 但有意思的是,坊间流传的“过头税”,实际上是已经包含了非税收入的定义。即回归到了税款的最原始定义:缴纳之款。即税收在过头,非税收入也在过头。 从2011年11月到2012年3月审计署对54个县的财政性资金的审计调查来看,2011年54个县实现的财政性收入中,非税收入占60.45%。2012年上半年,我国财政收入中的税收收入同比增长9.8%,而非税收入同比增长29.4%。财政部公布的数据显示,2012年一季度我国非税收入同比增长53.3%,地方非税收入同比增幅50.1%,个别省份的非税收入同比增幅超过70%,甚至翻倍。而与之同时,浙江江苏等省多处企业宣称,在即将过去的2012年中,虽然经济状况并未“过冬”,但这些企业的税收压力并没有减小。这也是另外一种“过头税”的表现。 “这个过头税不用加引号。”广东省财政科研所所长黎旭东思考之后,把过头税的引号去掉。“这种税收和非税共同过头的现象,已经成为现实。” “这不是一个很常见的事嘛。”西部某地财政局局长听到过头税的说法笑称,“这个东西的名称很多,从企业的方面他们叫做过头税,我们有时候叫做预收税款,同时对企业有一个预支的补贴——技术补贴或者什么——做一个平衡。这样企业也不算吃亏,财政收入也上去了。基本上所有的地方都在这么做。” 那么这种“过头税”就必须过头?在我们采访的许多地方财政人看来,以现在的财政工作模式,财政只是过头税的实际执行者。而其原因可以用四个字形容:根深蒂固。我们把这些原因归纳为三类六种,在之后的文章均有列举,在此不再赘述。 强迫的调节器 那么我们首先搞清楚了一个态度:被这些纳税者不断诟病的地方财政部门,实际上也不愿意长久的将“过头税”的帽子戴在自己的头上。那么我们很奇怪的是,为什么这顶帽子,它摘不下去? 其实地方财政自身也已经给了我们这个问题的答案:无法可依和主官意志决定。 或者我们可以更严谨的说,这是由于财政收入的“无章可循”造成的。很遗憾,我们一直视为“铁律”的年度预算,从法理学来讲并没有任何对于预算部门的约束力。但有意思的是,这么多年极少有实际财政收入未达到预期的年份。 所以北京大学刘剑文教授也多次宣称,要将法治作为税制的基本。那么对于我们现在基本上可以说是“漏洞百出”的财政收入法律法规,他表示现实的操作方案也只能是以政府行为来给财政收入模式提供框架。而更加让我们感到无奈的是,尽管各地都在大力推行形式不一的各种政府收入的通知、细则和框架理论,但这些身为理论的天性让它们多数变为了一纸空文。一位研究非税收入多年的财政专家甚至表示,终其所生能看到一部完整的财政收入支出管理法律法规“已经是万幸”。 在如此沉重的气氛下,破局之路已有,但长得我们难以触及。 “财政是奶牛”这个比喻不知源于何时。听到这个段子的时候来自一市长之口,原文大概是“财政资金就像牛奶,挤一挤总是会有的。” 虽然是个笑话,但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看出一些地方主政者对于财政收入的看法。也就不难推断出主政者在财政无法达到收入预期的时候的不解。在我们的采访中发现,这种思维定势造成的倒逼式引导,可能是今天财政“背黑锅却无话可说”困境的源头。 也正是因此,一些专家表示,财政“难解过头税”的终极解决方法,可能并不在财政本身。我们无法评说制度的好坏,我们也了解现在财税法制的薄弱,我们需要解决的,可能是在“长期如此”的痼疾之下的深层困难。一位老资格财政人表示,我们很多时候都在说某件事“很久以前就是这样”或者“之前一直是这么做的”,过头税,包括很多财政政策上的痼疾,实际上都是我们无条件参照过去做法而形成的固定思维。 所以他表示,固然我们需要以法律来规定,或者说促成财政收入的规范化,但所有法制的根本,在于人治。“其实财政部门的设计早就已经解决了这些可以称之为小儿科的问题。我们的问题不在于设计,而在于这些设计,还得飘着多久才能落地。” 还原“过头税” 我们不能否认,在严峻的“过头”现实中,一些所谓的过头税,实质上是在税收发展过程中的正常现象的“妖魔化”表述。作为财政人,一直在致力于还原这些“妖魔”了的过头税,但事与愿违的时候居多。 “将误解引导到正确的方向,是一件极难而必须做的事情。”湖南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局长易继元多次表示,“过头税”难说,但又必须说。“现在的当务之急,是客观评价非税收入的效能,尤其是要牢固树立非税收入是财政收入重要组成部分的新理念,把规范非税收入管理与加强税收征管置于同等重要的位置。”
2012年,不少企业大念寒冬来临的苦经。更令人不舒服的是,预征税、提前收税、强制性催缴历年欠款、非税名目增多等现象不时出现。本来,企业困难时,应该多些休养生息,通过结构性减税等政策让利于企业,但一边是企业利润大幅下降,一边是应缴税金仍在增长,就说明“过头税”和乱收费已是一种客观存在。 “以收入论英雄,这不是我们可以改变的。”东部某市,电话那头的某财政局长听完笔者描述的专题,考虑良久之后给出了这样的解答。 “所以我觉得你们做这样一个专题会很难。过头税也好,调节失效也好,实际上都是为了保证地方财政收入的一种技术手段而已。他们是一个相辅相成的系统。税收少了,非税就得多,非税少了,税收就要增长。”他说,“所以我们所说的,不过是一个平衡和增长的话题而已。” 共同“过头”的现实 过头税,名称来源不可考,最早出现于媒体的时间不可考。 但有意思的是,坊间流传的“过头税”,实际上是已经包含了非税收入的定义。即回归到了税款的最原始定义:缴纳之款。即税收在过头,非税收入也在过头。 从2011年11月到2012年3月审计署对54个县的财政性资金的审计调查来看,2011年54个县实现的财政性收入中,非税收入占60.45%。2012年上半年,我国财政收入中的税收收入同比增长9.8%,而非税收入同比增长29.4%。财政部公布的数据显示,2012年一季度我国非税收入同比增长53.3%,地方非税收入同比增幅50.1%,个别省份的非税收入同比增幅超过70%,甚至翻倍。而与之同时,浙江江苏等省多处企业宣称,在即将过去的2012年中,虽然经济状况并未“过冬”,但这些企业的税收压力并没有减小。这也是另外一种“过头税”的表现。 “这个过头税不用加引号。”广东省财政科研所所长黎旭东思考之后,把过头税的引号去掉。“这种税收和非税共同过头的现象,已经成为现实。” “这不是一个很常见的事嘛。”西部某地财政局局长听到过头税的说法笑称,“这个东西的名称很多,从企业的方面他们叫做过头税,我们有时候叫做预收税款,同时对企业有一个预支的补贴——技术补贴或者什么——做一个平衡。这样企业也不算吃亏,财政收入也上去了。基本上所有的地方都在这么做。” 那么这种“过头税”就必须过头?在我们采访的许多地方财政人看来,以现在的财政工作模式,财政只是过头税的实际执行者。而其原因可以用四个字形容:根深蒂固。我们把这些原因归纳为三类六种,在之后的文章均有列举,在此不再赘述。 强迫的调节器 那么我们首先搞清楚了一个态度:被这些纳税者不断诟病的地方财政部门,实际上也不愿意长久的将“过头税”的帽子戴在自己的头上。那么我们很奇怪的是,为什么这顶帽子,它摘不下去? 其实地方财政自身也已经给了我们这个问题的答案:无法可依和主官意志决定。 或者我们可以更严谨的说,这是由于财政收入的“无章可循”造成的。很遗憾,我们一直视为“铁律”的年度预算,从法理学来讲并没有任何对于预算部门的约束力。但有意思的是,这么多年极少有实际财政收入未达到预期的年份。 所以北京大学刘剑文教授也多次宣称,要将法治作为税制的基本。那么对于我们现在基本上可以说是“漏洞百出”的财政收入法律法规,他表示现实的操作方案也只能是以政府行为来给财政收入模式提供框架。而更加让我们感到无奈的是,尽管各地都在大力推行形式不一的各种政府收入的通知、细则和框架理论,但这些身为理论的天性让它们多数变为了一纸空文。一位研究非税收入多年的财政专家甚至表示,终其所生能看到一部完整的财政收入支出管理法律法规“已经是万幸”。 在如此沉重的气氛下,破局之路已有,但长得我们难以触及。 “财政是奶牛”这个比喻不知源于何时。听到这个段子的时候来自一市长之口,原文大概是“财政资金就像牛奶,挤一挤总是会有的。” 虽然是个笑话,但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看出一些地方主政者对于财政收入的看法。也就不难推断出主政者在财政无法达到收入预期的时候的不解。在我们的采访中发现,这种思维定势造成的倒逼式引导,可能是今天财政“背黑锅却无话可说”困境的源头。 也正是因此,一些专家表示,财政“难解过头税”的终极解决方法,可能并不在财政本身。我们无法评说制度的好坏,我们也了解现在财税法制的薄弱,我们需要解决的,可能是在“长期如此”的痼疾之下的深层困难。一位老资格财政人表示,我们很多时候都在说某件事“很久以前就是这样”或者“之前一直是这么做的”,过头税,包括很多财政政策上的痼疾,实际上都是我们无条件参照过去做法而形成的固定思维。 所以他表示,固然我们需要以法律来规定,或者说促成财政收入的规范化,但所有法制的根本,在于人治。“其实财政部门的设计早就已经解决了这些可以称之为小儿科的问题。我们的问题不在于设计,而在于这些设计,还得飘着多久才能落地。” 还原“过头税” 我们不能否认,在严峻的“过头”现实中,一些所谓的过头税,实质上是在税收发展过程中的正常现象的“妖魔化”表述。作为财政人,一直在致力于还原这些“妖魔”了的过头税,但事与愿违的时候居多。 “将误解引导到正确的方向,是一件极难而必须做的事情。”湖南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局长易继元多次表示,“过头税”难说,但又必须说。“现在的当务之急,是客观评价非税收入的效能,尤其是要牢固树立非税收入是财政收入重要组成部分的新理念,把规范非税收入管理与加强税收征管置于同等重要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