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大学扩招力度的逐年扩大,大学生在校生数量逐年增加,物价飞涨,校园消费水平增加,促使多数学生选择了日常兼职充实大学生活。兼职工作可以让学生提早接触社会,将在学校学到的知识运用到社会实践当中,然而,多数同学缺乏必要的社会经验,兼职市场鱼龙混杂,大学生的合法利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兼职生活并不那么顺利。 【关键词】大学生兼职;社会实践;日常兼职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78(2013)07-223-01 一、前言 兼职生活是大学生在成长过程中必修的一课。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不断大众化,越来越多的在校大学生在学习的空余时间从事兼职活动,尝试着去接触社会,这使得大学生从中获得精神和物质的双重收获,这已经成为大学校园中一种普遍现象。 在调查中发现,多数学生从事的日常兼职为商业促销、课余家教、派发传单、营业员、展会礼仪员等职位,此种兼职活动工作技能简单、知识含量相对较低,多是由学生社会经验不足,能力有限等情况造成的。文章就学生从事的日常兼职中存在的问题做了详细调查,分析了相应的原因,并试着提出了相关的解决措施。 二、研究探讨 (一)调查对象 本次调查选取平顶山市河南城建学院、平顶山学院、河南质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三所大学作调查对象,主要对学生参与兼职的目的、获得兼职信息途径以及工资待遇等情况作出了调查。 (二)调查方法 本次采用了问卷调查法展开调查,收取数据,其中发放问卷600份(三所学校各200份),共收回523份,回收率为87.2%,有效问卷为504份,有效率为84%,问卷采取无记名形式,真实反映学生兼职情况。 (三)结果分析 1.参与兼职目的。调查结果显示(表一),平顶山市大学生从事日常兼职以减轻家庭经济负担,增加收入来源,锻炼自己能力为主要出发点,学生参与社会兼职的动机纯正,自立自强,多数学生都想通过兼职实践提高自我,丰富阅历,增加社会经验。 2.学生获得兼职途径。调查结果显示(表二),有56.9%的学生是通过校园里张贴的小广告获取兼职工作的,这些广告有些事社会兼职中介组织的,有些是商家直接在校园里张贴的,社会简直市场管理混乱,存在使学生在兼职工作中出现问题的隐患。 3.工资待遇。调查结果显示(表三),学生每天工作在六个小时左右,而工资待遇多集中于40-80元之间,而且从事的工作多为体力劳动,学生的知识储备没有得到有效地发挥,这对于学生的长期发展是不利的。 三、结论 (一)大学生兼职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原因 1.法律保护范畴缺失,对于大学生兼职没有明确定位。我国《劳动法》显示:“在校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这表明大学生日常兼职与用人单位的关系是临时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更不需要签订用工合同,这在一定程度上大学生兼职工作的保护是缺失的。 2.学生对兼职活动的认识片面,易迷失自我。很多学生对社会实践抱有强烈的好奇心,一味的喜欢从事社会兼职,忽略了在校学习的重要性。学生对兼职生活的认识不够全面,或者对金钱的极力渴望,有部分同学经常逃课外出,导致荒废学业,得不偿失。 3.学校疏于管理,对学生兼职没有强有力的保护措施。在大学校园中,学校主张有学生自己去组织、选择兼职,就业指导处对学生的日常兼职不加关注,让学生自由发展,当学生在校外受到侵权时,不能够得到学校的保护,多数学生多抱有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自认倒霉。 (二)解决措施 1.增加校园兼职及学生创业的机会。大学是学生学习和工作的过渡时期,让学生在适当的条件和环境下,从事社会实践非常有必要。学校可给予学生相关优惠条件,鼓励学生在校创业,寻找校园兼职的机会,服务于校园师生,培养个人能力。 2.提高自我认识,找到学习与兼职的平衡点。学校可倡导每一位学生参与职业生涯规划教育,让学生时刻铭记在校学习的重要性,大学是学生难得的学习阶段,珍惜在校时间,要在完成学习任务的条件下,从事兼职活动,做到学习与监制的统一,知识与物质双收获。 3.增强社会管理程序,保障学生的合法的利益。由于学生缺乏相关的社会经验和急于求成的心理,在社会人群中处于弱势群体,社会执法部门可加强社会治安管理程序,打击使学生受骗、拖欠学生工资的兼职行为,净化社会空气,为学生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四、结束语 大学生从事日常兼职活动是学生接触和适应社会的直接手段,是提高学生就业能力的有效途径,但是,由于学生维权意识淡薄,学校监督管理不善等问题导致大学生在兼职活动中侵权行为不断发生,学校加强相关的管理和教育措施,引导学生正确处理学生学习、兼职、生活三者之间的关系,让学生大学阶段得到更好的发展,能够更好地融入社会。
【摘要】随着大学扩招力度的逐年扩大,大学生在校生数量逐年增加,物价飞涨,校园消费水平增加,促使多数学生选择了日常兼职充实大学生活。兼职工作可以让学生提早接触社会,将在学校学到的知识运用到社会实践当中,然而,多数同学缺乏必要的社会经验,兼职市场鱼龙混杂,大学生的合法利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兼职生活并不那么顺利。 【关键词】大学生兼职;社会实践;日常兼职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78(2013)07-223-01 一、前言 兼职生活是大学生在成长过程中必修的一课。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不断大众化,越来越多的在校大学生在学习的空余时间从事兼职活动,尝试着去接触社会,这使得大学生从中获得精神和物质的双重收获,这已经成为大学校园中一种普遍现象。 在调查中发现,多数学生从事的日常兼职为商业促销、课余家教、派发传单、营业员、展会礼仪员等职位,此种兼职活动工作技能简单、知识含量相对较低,多是由学生社会经验不足,能力有限等情况造成的。文章就学生从事的日常兼职中存在的问题做了详细调查,分析了相应的原因,并试着提出了相关的解决措施。 二、研究探讨 (一)调查对象 本次调查选取平顶山市河南城建学院、平顶山学院、河南质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三所大学作调查对象,主要对学生参与兼职的目的、获得兼职信息途径以及工资待遇等情况作出了调查。 (二)调查方法 本次采用了问卷调查法展开调查,收取数据,其中发放问卷600份(三所学校各200份),共收回523份,回收率为87.2%,有效问卷为504份,有效率为84%,问卷采取无记名形式,真实反映学生兼职情况。 (三)结果分析 1.参与兼职目的。调查结果显示(表一),平顶山市大学生从事日常兼职以减轻家庭经济负担,增加收入来源,锻炼自己能力为主要出发点,学生参与社会兼职的动机纯正,自立自强,多数学生都想通过兼职实践提高自我,丰富阅历,增加社会经验。 2.学生获得兼职途径。调查结果显示(表二),有56.9%的学生是通过校园里张贴的小广告获取兼职工作的,这些广告有些事社会兼职中介组织的,有些是商家直接在校园里张贴的,社会简直市场管理混乱,存在使学生在兼职工作中出现问题的隐患。 3.工资待遇。调查结果显示(表三),学生每天工作在六个小时左右,而工资待遇多集中于40-80元之间,而且从事的工作多为体力劳动,学生的知识储备没有得到有效地发挥,这对于学生的长期发展是不利的。 三、结论 (一)大学生兼职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原因 1.法律保护范畴缺失,对于大学生兼职没有明确定位。我国《劳动法》显示:“在校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这表明大学生日常兼职与用人单位的关系是临时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更不需要签订用工合同,这在一定程度上大学生兼职工作的保护是缺失的。 2.学生对兼职活动的认识片面,易迷失自我。很多学生对社会实践抱有强烈的好奇心,一味的喜欢从事社会兼职,忽略了在校学习的重要性。学生对兼职生活的认识不够全面,或者对金钱的极力渴望,有部分同学经常逃课外出,导致荒废学业,得不偿失。 3.学校疏于管理,对学生兼职没有强有力的保护措施。在大学校园中,学校主张有学生自己去组织、选择兼职,就业指导处对学生的日常兼职不加关注,让学生自由发展,当学生在校外受到侵权时,不能够得到学校的保护,多数学生多抱有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自认倒霉。 (二)解决措施 1.增加校园兼职及学生创业的机会。大学是学生学习和工作的过渡时期,让学生在适当的条件和环境下,从事社会实践非常有必要。学校可给予学生相关优惠条件,鼓励学生在校创业,寻找校园兼职的机会,服务于校园师生,培养个人能力。 2.提高自我认识,找到学习与兼职的平衡点。学校可倡导每一位学生参与职业生涯规划教育,让学生时刻铭记在校学习的重要性,大学是学生难得的学习阶段,珍惜在校时间,要在完成学习任务的条件下,从事兼职活动,做到学习与监制的统一,知识与物质双收获。 3.增强社会管理程序,保障学生的合法的利益。由于学生缺乏相关的社会经验和急于求成的心理,在社会人群中处于弱势群体,社会执法部门可加强社会治安管理程序,打击使学生受骗、拖欠学生工资的兼职行为,净化社会空气,为学生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四、结束语 大学生从事日常兼职活动是学生接触和适应社会的直接手段,是提高学生就业能力的有效途径,但是,由于学生维权意识淡薄,学校监督管理不善等问题导致大学生在兼职活动中侵权行为不断发生,学校加强相关的管理和教育措施,引导学生正确处理学生学习、兼职、生活三者之间的关系,让学生大学阶段得到更好的发展,能够更好地融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