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
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表
项目类别: 项目编号及名称: 传承人姓名: 保护单位: 省、自治区、直辖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印制 二○一一年
1
月
注意事项及填表说明
一、注意事项 (一)封面中“项目类别”及“项目编号及名称”按已公布的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类别、编号及名称正确填写。 项目类别分别为: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 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 民俗。项目编号及名称如:山西省乡宁县的“云丘山中和节”应填 写为“Ⅹ-122 中和节(云丘山中和节)。 ” (二)表格除签字外,一律用电脑填写,内容应准确、完整、 真实,不得弄虚作假。签字不得复印、打印。 二、填表说明 (一) “荣誉称号”栏目中,填写传承人曾获得的荣誉称号,如 “民间工艺大师”等,如没有,可不填。 (二) “个人简历”栏目中,简要填写传承人的工作、学习情 况。“传承谱系”栏目中,填写项目清晰的传承脉络。 (三) “学习与实践经历”填写传承人与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相 关的学艺及实践经历情况。 (四) “技艺特点”栏目中,应填写传承人在该项目领域里独特 的技艺表现形式等。 (五) “个人成就”栏目中,应填写传承人所获得的奖励、表彰 及成果; (六) “项目保护单位意见” 在 、 “当地文化主管部门意见” 、 “省 级文化主管部门审核意见”栏目中,须明确表示“同意推荐”并加 盖公章。 (七)在“省级专家评审委员会评议意见”栏目中应填写专家 评审意见;在“省级专家评审委员会名单”栏目中应填写省级专家 “姓名”“性别”“年龄”、 、 、 “专业”“职称”等个人信息。 、
2
姓
名
性 民
别 族 2 寸吋彩照 业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职 职务职称 确定为省级代表性传承人的时间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邮 编 电子信箱 通讯地址 荣誉称号 年 月 日
个 人 简 历
3
传 承 谱 系
学 习 与 实 践 经 历
4
技 艺 特 点
个 人 成 就
5
授 徒 传 艺 情 况
参与社会 公益性活 动 情 况 (展演、 宣传、讲 座等)
6
持 有 该 项 目 的 相 关 实 物 、 资 料 情 况
为 该 项 目 保 护 传 承 所 做 的 其 他 贡 献
7
(反映申请人或被推荐人技艺特点的 500 万像素以上 6 寸吋数码彩色照 片,包括体现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或剧(节)目照片)
照 片 一
(贴照片处)
著作权人: 照片说明:
照
(贴照片处)
片
著作权人: 照片说明:
8
照
(贴照片处)
片 三
著作权人: 照片说明:
(贴
照片处)
照 片
著作权人: 照片说明:
9
(贴照片处)
照 片 五
著作权人: 照片说明:
(二代身份证应复印正反两面并粘贴)
(贴身份证复印件处)
10
本 人 申 请 及 授 权 书
本人申请 (同意推荐) 作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积极履行传承义务,并同意文化部无偿使用申报材料进行宣传、推广。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11
省 级 专 家 评 审 委 员 会 评 议 意 见
专家组组长(签字)
二○一一年 月 日
姓 名
性别
年龄
专 业
职 称
单
位
联系电话
签 字
省 级 专 家 评 审 委 员 会
12
省 级 文 化 主 管 部 门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13
附件 1:
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表
项目类别: 项目编号及名称: 传承人姓名: 保护单位: 省、自治区、直辖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印制 二○一一年
1
月
注意事项及填表说明
一、注意事项 (一)封面中“项目类别”及“项目编号及名称”按已公布的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类别、编号及名称正确填写。 项目类别分别为: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 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 民俗。项目编号及名称如:山西省乡宁县的“云丘山中和节”应填 写为“Ⅹ-122 中和节(云丘山中和节)。 ” (二)表格除签字外,一律用电脑填写,内容应准确、完整、 真实,不得弄虚作假。签字不得复印、打印。 二、填表说明 (一) “荣誉称号”栏目中,填写传承人曾获得的荣誉称号,如 “民间工艺大师”等,如没有,可不填。 (二) “个人简历”栏目中,简要填写传承人的工作、学习情 况。“传承谱系”栏目中,填写项目清晰的传承脉络。 (三) “学习与实践经历”填写传承人与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相 关的学艺及实践经历情况。 (四) “技艺特点”栏目中,应填写传承人在该项目领域里独特 的技艺表现形式等。 (五) “个人成就”栏目中,应填写传承人所获得的奖励、表彰 及成果; (六) “项目保护单位意见” 在 、 “当地文化主管部门意见” 、 “省 级文化主管部门审核意见”栏目中,须明确表示“同意推荐”并加 盖公章。 (七)在“省级专家评审委员会评议意见”栏目中应填写专家 评审意见;在“省级专家评审委员会名单”栏目中应填写省级专家 “姓名”“性别”“年龄”、 、 、 “专业”“职称”等个人信息。 、
2
姓
名
性 民
别 族 2 寸吋彩照 业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职 职务职称 确定为省级代表性传承人的时间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邮 编 电子信箱 通讯地址 荣誉称号 年 月 日
个 人 简 历
3
传 承 谱 系
学 习 与 实 践 经 历
4
技 艺 特 点
个 人 成 就
5
授 徒 传 艺 情 况
参与社会 公益性活 动 情 况 (展演、 宣传、讲 座等)
6
持 有 该 项 目 的 相 关 实 物 、 资 料 情 况
为 该 项 目 保 护 传 承 所 做 的 其 他 贡 献
7
(反映申请人或被推荐人技艺特点的 500 万像素以上 6 寸吋数码彩色照 片,包括体现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或剧(节)目照片)
照 片 一
(贴照片处)
著作权人: 照片说明:
照
(贴照片处)
片
著作权人: 照片说明:
8
照
(贴照片处)
片 三
著作权人: 照片说明:
(贴
照片处)
照 片
著作权人: 照片说明:
9
(贴照片处)
照 片 五
著作权人: 照片说明:
(二代身份证应复印正反两面并粘贴)
(贴身份证复印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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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人 申 请 及 授 权 书
本人申请 (同意推荐) 作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积极履行传承义务,并同意文化部无偿使用申报材料进行宣传、推广。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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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 级 专 家 评 审 委 员 会 评 议 意 见
专家组组长(签字)
二○一一年 月 日
姓 名
性别
年龄
专 业
职 称
单
位
联系电话
签 字
省 级 专 家 评 审 委 员 会
12
省 级 文 化 主 管 部 门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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