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商鞅变法的历史教训 商鞅变法之前,秦国西处边陲,中原各国压根看不起它。“(中原各国)皆以夷翟遇秦,摈斥之,不得与中国之会盟。”(《资治通鉴·卷二》)在中原各国的眼里,秦国就是野蛮的部落,中原各国的政治活动它没资格参与。
流亡魏国回来的秦献公,在秦国国内进行改革,其中包括废止人殉、迁都、扩大商业活动、编制户籍和推广县制,并且数次发动收复河西失地的战争。秦献公的改革为秦孝公时期的改革奠定了基础。
秦献公薨(公元前362年),年仅21岁的秦孝公即位,青年政治家秦孝公面对仍然弱小的秦国,决心有一番作为,恢复秦穆公时的霸主荣光,于是,他发布求贤令:“宾客群臣有能出奇计强秦者,吾且尊官,与之分土。”(《资治通鉴·卷二》)在魏国颇不受赏识的商鞅闻令入秦。
商鞅入秦后说服了秦孝公,秦孝公任用商鞅为左庶长,准备变法。听说要变法,“秦人不悦”。 甘龙等秦国老臣与商鞅展开了辩论。商鞅提出:“夫民不可与虑始,而可与乐成。论至德者不和于俗,成大功者不谋于众。是以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资治通鉴·卷二》)商鞅认为变法要突破三道关口,第一道——不和于俗,即破除陋习;第二道——不谋于众,即不能与“普通的大多数人”一样;第三道——不法其故,不能再沿袭的原有制度。甘龙立刻反对道:“不然。缘法而治者,吏习而
民安之。”甘龙所讲的也不无道理,但过于保守,畏惧改革。对此,商鞅回答道:“常人安于故俗,学者溺于所闻,以此两者,居官守法可也,非所与论于法之外也。智者作法,愚者制焉;贤者更礼,不肖者拘焉。”商鞅认为智者和贤者的做法就应该是乐观的改革,而畏惧变法是愚蠢和不明智的。
综合两人的对话,我们可以整理出商鞅变法指导思想,第一,移风易俗而“不和于俗”;第二,为国效力而“不谋于众”;第三,改弦更张而“不法其故”。
在秦孝公的支持下,商鞅开始变法,其先后变法的内容包括:
一、“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者同赏,匿奸者与降敌者同罚。”(《史记·商君列传》)所谓“什伍”即“五家为保,十保相连”。把五十家人划分为是个单位,每个单位为一保。这五十户人家“同呼吸,共命运”,不举报犯罪分子的,腰斩,举报犯罪分子的“得爵一级”,赏罚分明。
二、“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史记·商君列传》)这条措施破除了秦人“蜗居”状态,让青年劳动力从家庭的保护中走出来,为秦国的生产奋斗终生。这条措施既能破陋习,又能促生产,还能增赋税。
三、“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者,各以轻重被刑大小。”(《史记·商君列传》)士兵前线勇猛杀敌,可以获得爵位,进行“窝里斗”,就要受到法律的惩罚。“宗室非有军功
论,不得为属籍”。有军功,贫民可以晋级为贵族,没有军功,贵族也要降级为贫民。这条措施最能强化秦军团结战斗,但也最受既得利益者的抵触。
四、 “僇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史记·商君列传》)这一条即“奖励耕织,重农抑商”。
五、“集小乡邑聚为县,置令、丞,凡三十一县。”(《史记·商君列传》)行县制,设置县令,县丞。
六、“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史记·商君列传》)这打破了原有的土地所有制,打破了原有的土地疆界,百姓有地种,官府有税收。
七、“平斗桶,权衡丈尺”。 (《史记·商君列传》)统一体积、重量和长度单位,实现秦国单位标准化普及,给商品交换带来方便。
综上可以看出,商鞅的变法措施针对秦国的症状开出了药方,这些措施都能促进秦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促进秦国先进战斗力的发展,促进秦国先进文化的发展。“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者,卫鞅曰“此皆乱化之民也”,尽迁之於边城。其後民莫敢议令。”(《史记·商君列传》)商鞅还试图将秦国纳入法治的轨道,让秦国的每一个人都知法、守法、畏惧法律。
商鞅的变法措施很给力,那么效果怎么样?《史记》记载“行之十年,秦民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於公
战,怯於私斗,乡邑大治。”从当初的“秦人不悦”到现在的“秦民大说”,商鞅用了十年,秦国用了十年,这十年使秦国社会很稳定,内部很团结,法治很健全,军队战斗力很强,实现了富国强兵。
商鞅的变法取得巨大成功,他也被分封到商於(今陕西丹凤至河南西峡一带),人们这才习惯地称之为商鞅。
商鞅变法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意义重大,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但商鞅变法也有诸多不足和局限,我们要吸取教训。某种时候,教训比经验更有用。
先来看看商鞅个人的结局。公元前338年,秦孝公薨,商鞅在秦国失去了政治保护,公子虔等人向秦惠文王告发商鞅谋反,商鞅在秦国被通缉,于是流亡到故地——魏国,但魏人对商鞅恨之入骨,将商鞅驱逐出魏国,原因是不久之前,商鞅曾使用卑劣的手段诱杀魏国大将公子卬,使得魏国大败,商鞅乘机侵占魏国土地。被魏国驱逐出境的商鞅只好回到秦国,带领他的封地商於的朋友、亲戚、下属、学生等组成的小股部队北击郑国(实为曲线逃跑),秦国发兵进攻商鞅,将之逮捕,车裂。所谓车裂也叫作五马分尸,这种刑罚在运用得当的情况下能将人体分为六部分,并且大小不一致。用如此残酷的刑罚处死商鞅,可见秦人恨之入骨。
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商鞅如此下场呢?这要从商鞅变法过程的一些历史事件中去分析。
一、徙木立信。为了让老百姓相信商鞅,相信政府,商鞅“乃立三丈之木於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史记·商君列传》)五十金并非小数,这一事件也起到了轰动效应,但它却反映出商鞅急于求成,不计成本的特点。
二,“太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商鞅的法令颁布不久,秦太子赢驷因迁都问题违反了法令,于是商鞅就要惩罚赢驷。商鞅新法颁布首先违法的就是太子,这表明了以太子为首的政治势力对商鞅变法的抵触情绪,故意制造难题为难商鞅。从商鞅的处理情况来看,他做了一些让步,但仍然不是很明智。商鞅是怎么做的呢?他并未处罚太子,而是“刑其傅公子虔(劓鼻),黥其师公孙贾”。 (《史记·商君列传》)所谓劓鼻就是割掉鼻子;所谓黥刑,大致做法就是在脸上雕刻出犯罪标签,这两种刑罚比较残忍,商鞅想借助这种残酷的方法扬刀立威。但是商鞅犯了一个错,那就是这两位老师的背后有一个不一样的人,那就是秦国的储君赢驷。
三,一场深刻的批评。商鞅被捕之前,赵良会见商鞅,他将商鞅与秦国贤相五羖大夫(百里奚)进行对比,并且直言不讳地指出了商鞅变法的诸多弊端:
第一,比出名的方法,商鞅通过“旁门左道”得到重用。百里奚想要获得秦穆公的赏识,但连连觐见秦穆公的盘缠都没有,
试析商鞅变法的历史教训 商鞅变法之前,秦国西处边陲,中原各国压根看不起它。“(中原各国)皆以夷翟遇秦,摈斥之,不得与中国之会盟。”(《资治通鉴·卷二》)在中原各国的眼里,秦国就是野蛮的部落,中原各国的政治活动它没资格参与。
流亡魏国回来的秦献公,在秦国国内进行改革,其中包括废止人殉、迁都、扩大商业活动、编制户籍和推广县制,并且数次发动收复河西失地的战争。秦献公的改革为秦孝公时期的改革奠定了基础。
秦献公薨(公元前362年),年仅21岁的秦孝公即位,青年政治家秦孝公面对仍然弱小的秦国,决心有一番作为,恢复秦穆公时的霸主荣光,于是,他发布求贤令:“宾客群臣有能出奇计强秦者,吾且尊官,与之分土。”(《资治通鉴·卷二》)在魏国颇不受赏识的商鞅闻令入秦。
商鞅入秦后说服了秦孝公,秦孝公任用商鞅为左庶长,准备变法。听说要变法,“秦人不悦”。 甘龙等秦国老臣与商鞅展开了辩论。商鞅提出:“夫民不可与虑始,而可与乐成。论至德者不和于俗,成大功者不谋于众。是以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资治通鉴·卷二》)商鞅认为变法要突破三道关口,第一道——不和于俗,即破除陋习;第二道——不谋于众,即不能与“普通的大多数人”一样;第三道——不法其故,不能再沿袭的原有制度。甘龙立刻反对道:“不然。缘法而治者,吏习而
民安之。”甘龙所讲的也不无道理,但过于保守,畏惧改革。对此,商鞅回答道:“常人安于故俗,学者溺于所闻,以此两者,居官守法可也,非所与论于法之外也。智者作法,愚者制焉;贤者更礼,不肖者拘焉。”商鞅认为智者和贤者的做法就应该是乐观的改革,而畏惧变法是愚蠢和不明智的。
综合两人的对话,我们可以整理出商鞅变法指导思想,第一,移风易俗而“不和于俗”;第二,为国效力而“不谋于众”;第三,改弦更张而“不法其故”。
在秦孝公的支持下,商鞅开始变法,其先后变法的内容包括:
一、“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者同赏,匿奸者与降敌者同罚。”(《史记·商君列传》)所谓“什伍”即“五家为保,十保相连”。把五十家人划分为是个单位,每个单位为一保。这五十户人家“同呼吸,共命运”,不举报犯罪分子的,腰斩,举报犯罪分子的“得爵一级”,赏罚分明。
二、“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史记·商君列传》)这条措施破除了秦人“蜗居”状态,让青年劳动力从家庭的保护中走出来,为秦国的生产奋斗终生。这条措施既能破陋习,又能促生产,还能增赋税。
三、“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者,各以轻重被刑大小。”(《史记·商君列传》)士兵前线勇猛杀敌,可以获得爵位,进行“窝里斗”,就要受到法律的惩罚。“宗室非有军功
论,不得为属籍”。有军功,贫民可以晋级为贵族,没有军功,贵族也要降级为贫民。这条措施最能强化秦军团结战斗,但也最受既得利益者的抵触。
四、 “僇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史记·商君列传》)这一条即“奖励耕织,重农抑商”。
五、“集小乡邑聚为县,置令、丞,凡三十一县。”(《史记·商君列传》)行县制,设置县令,县丞。
六、“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史记·商君列传》)这打破了原有的土地所有制,打破了原有的土地疆界,百姓有地种,官府有税收。
七、“平斗桶,权衡丈尺”。 (《史记·商君列传》)统一体积、重量和长度单位,实现秦国单位标准化普及,给商品交换带来方便。
综上可以看出,商鞅的变法措施针对秦国的症状开出了药方,这些措施都能促进秦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促进秦国先进战斗力的发展,促进秦国先进文化的发展。“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者,卫鞅曰“此皆乱化之民也”,尽迁之於边城。其後民莫敢议令。”(《史记·商君列传》)商鞅还试图将秦国纳入法治的轨道,让秦国的每一个人都知法、守法、畏惧法律。
商鞅的变法措施很给力,那么效果怎么样?《史记》记载“行之十年,秦民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於公
战,怯於私斗,乡邑大治。”从当初的“秦人不悦”到现在的“秦民大说”,商鞅用了十年,秦国用了十年,这十年使秦国社会很稳定,内部很团结,法治很健全,军队战斗力很强,实现了富国强兵。
商鞅的变法取得巨大成功,他也被分封到商於(今陕西丹凤至河南西峡一带),人们这才习惯地称之为商鞅。
商鞅变法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意义重大,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但商鞅变法也有诸多不足和局限,我们要吸取教训。某种时候,教训比经验更有用。
先来看看商鞅个人的结局。公元前338年,秦孝公薨,商鞅在秦国失去了政治保护,公子虔等人向秦惠文王告发商鞅谋反,商鞅在秦国被通缉,于是流亡到故地——魏国,但魏人对商鞅恨之入骨,将商鞅驱逐出魏国,原因是不久之前,商鞅曾使用卑劣的手段诱杀魏国大将公子卬,使得魏国大败,商鞅乘机侵占魏国土地。被魏国驱逐出境的商鞅只好回到秦国,带领他的封地商於的朋友、亲戚、下属、学生等组成的小股部队北击郑国(实为曲线逃跑),秦国发兵进攻商鞅,将之逮捕,车裂。所谓车裂也叫作五马分尸,这种刑罚在运用得当的情况下能将人体分为六部分,并且大小不一致。用如此残酷的刑罚处死商鞅,可见秦人恨之入骨。
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商鞅如此下场呢?这要从商鞅变法过程的一些历史事件中去分析。
一、徙木立信。为了让老百姓相信商鞅,相信政府,商鞅“乃立三丈之木於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史记·商君列传》)五十金并非小数,这一事件也起到了轰动效应,但它却反映出商鞅急于求成,不计成本的特点。
二,“太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商鞅的法令颁布不久,秦太子赢驷因迁都问题违反了法令,于是商鞅就要惩罚赢驷。商鞅新法颁布首先违法的就是太子,这表明了以太子为首的政治势力对商鞅变法的抵触情绪,故意制造难题为难商鞅。从商鞅的处理情况来看,他做了一些让步,但仍然不是很明智。商鞅是怎么做的呢?他并未处罚太子,而是“刑其傅公子虔(劓鼻),黥其师公孙贾”。 (《史记·商君列传》)所谓劓鼻就是割掉鼻子;所谓黥刑,大致做法就是在脸上雕刻出犯罪标签,这两种刑罚比较残忍,商鞅想借助这种残酷的方法扬刀立威。但是商鞅犯了一个错,那就是这两位老师的背后有一个不一样的人,那就是秦国的储君赢驷。
三,一场深刻的批评。商鞅被捕之前,赵良会见商鞅,他将商鞅与秦国贤相五羖大夫(百里奚)进行对比,并且直言不讳地指出了商鞅变法的诸多弊端:
第一,比出名的方法,商鞅通过“旁门左道”得到重用。百里奚想要获得秦穆公的赏识,但连连觐见秦穆公的盘缠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