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是,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除外。
《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5101 制造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生产车间(部门)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管理费用,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
四、除季节性的生产性企业外,本科目期末应无余额。
根据上述规定,停产期间固定资产会计上仍按规定计提折旧。若为季节性停产等正常停工,计提的折旧按固定资产用途记入“制造费用”或“管理费用”等科目;若为非正常停工,折旧记入“管理费用”科目。
2、企业所得税处理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根据上述规定,纳税处理时应区分固定资产种类:
一是房屋、建筑物。 对于达到可使用状态后的房屋,按税法规定最低折旧年限计提的折旧,可以申请税前扣除,与房屋是否在用无关;
二是房屋、建筑物以外固定资产。
对于“未投入使用”目前没有明确的界定标准。实际工作中,企业停工分为正常停工和非正常停工。正常的季节性停工,通常税务机关会认定为是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必经程序,在停工期间机器设备仍可计提折旧并税前扣除。建议就正常停产问题与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沟通确认后处理
1、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是,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除外。
《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5101 制造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生产车间(部门)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管理费用,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
四、除季节性的生产性企业外,本科目期末应无余额。
根据上述规定,停产期间固定资产会计上仍按规定计提折旧。若为季节性停产等正常停工,计提的折旧按固定资产用途记入“制造费用”或“管理费用”等科目;若为非正常停工,折旧记入“管理费用”科目。
2、企业所得税处理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根据上述规定,纳税处理时应区分固定资产种类:
一是房屋、建筑物。 对于达到可使用状态后的房屋,按税法规定最低折旧年限计提的折旧,可以申请税前扣除,与房屋是否在用无关;
二是房屋、建筑物以外固定资产。
对于“未投入使用”目前没有明确的界定标准。实际工作中,企业停工分为正常停工和非正常停工。正常的季节性停工,通常税务机关会认定为是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必经程序,在停工期间机器设备仍可计提折旧并税前扣除。建议就正常停产问题与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沟通确认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