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一国同别国进行货物和服务交换活动。世界各国对外贸易总和,相互依赖关系。 国际贸易额:以货币表示现行世界市场价格计算的各国进口总额或出口总额之和。
贸易顺差:出口总额大于进口总额,其差额称为贸易顺差,或贸易黑字,我国也称之为出超。 贸易条件:又称交换比价或贸易比价,指一国的出口商品价格对其进口商品价格的比率。 总贸易:以国境为标准划分进出口的贸易活动。总出口额与总进口额之和即为总贸易额。 专门贸易:以进出关境为标准划分进出口的贸易活动,专门出口额与专门进口额之和。 绝对优势:一国相对另一国在某种商品生产上有更高效率,则该国在这一产品上有绝对优势。 比较优势:国家在本国生产一种产品的机会成本低于在其他国家生产该种产品的机会成本。 要素禀赋:一国所拥有的可利用的经济资源的总量。包括自然存在的资源,“获得性”资源。 产品生命周期:产品从创新出来,根据市场反馈,不断改进;到逐步标准化生产,市场不断扩大;再到完全成熟,标准化生产,市场基本饱和;乃至最后被新创新的产品淘汰这样一个过程。
关税:进出口货物通过一国关境时,由该国政府所设计的海关向进出口商所征收的一种税收。进口附加税:对进口商品除征收一般关税外,再加征额外的关税。
反倾销税:对实行商品倾销的进口货物征收的一种附加税。
普遍优惠制:是发达国家单方面给予发展中国家出口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的关税优惠待遇。 从量税:进口商品的计量单位作为征税标准,以每一计量单位应纳关税金额作为税率的关税。 特惠税:指对从特定国家或地区进口的全部商品或部分商品,给予特别优惠的低关税或零关税待遇,其税率低于最惠国税率。特惠税有的是互惠的,有的是非互惠的(单向的)。 进口配额制:一国政府对一定时期内进口的某些商品的数量或金额加以直接控制。
绝对配额:一定时期内,对某些商品进口数量或金额规定个最高限额,超过限额,不准进口。 关税配额:一定时期内,对商品进口数量或金额规定个限额,对限额之内进口商品,给低关税或免税待遇,对超过限额进口商品则征收高额关税,或征收附加税或罚款后再允许进口。 外汇管制:通过法令对国际结算和外汇买卖加以限制来平衡国际收支和维持本国货币汇率。 技术性贸易壁垒:一国(地区)或区域组织为维护国家或区域安全、保障人类健康和安全、保护动植物健康和安全、保护环境、防止欺诈行为、保证产品质量等而采取的一些强制性的或自愿性的技术性措施。这些措施对其他国家或区域组织的商品、服务和投资自由进入该国或该区域市场产生影响,形成贸易扭曲,因而具有贸易壁垒的实际效果。
出口补贴:政府为降低出口商品价格,增加其在国际市场竞争力,现金补贴或财政优惠待遇。 出口信贷:国家为鼓励商品出口,增强商品竞争力,通过银行对本、外国出口厂商提供贷款。 商品倾销:指一国以低于正常价格的出口价格,集中或持续大量向国外抛售商品。
重商主义:主张通过对外贸易差额获取财富的经济理论,代表了当时商业资产阶级的利益。 贸易差额论:主张国家应允许货币输出购买原材料或进行转口贸易,但仍坚持买少卖多。 货币差额论:主张国家采取强制手段禁止货币输出,对外贸易少买多卖或不买,来积累货币。
幼稚产业:是指处于发展初期,基础和竞争力薄弱,但经过适度保护具有发展前景,并且最终能够成为具有潜在比较优势的新兴产业。
非歧视原则:要求缔约各方在实施某种优惠和限制措施时,不要对缔约对方实施差别待遇。 国民待遇:民事权利方面一个国家给其国境内的外国船舶、公民和企业与其国内同等待遇。 外汇倾销:出口企业利用本国货币对外贬值机会,向外倾销商品和争夺国外市场的特殊手段。 出口管制:一些国家为达一定政军经目的,对某些商品(战略物资先进技术)限出或禁出口。 区域经济一体化:指地理区域上比较接近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实行的某种形式的经济联合,或组成的区域性经济组织。
关税同盟:成员国之间完全取消关税和其他壁垒,实现内部自由贸易,对非成员国商品进口建立统一的关税制度。
经济同盟:是指成员国之间不但商品与生产要素可以完全自由流动,建立对外统一关税,而且要求成员国制定并执行某些共同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逐步消除各国在政策方面的差异,使一体化程度从商品交换,扩展到生产、分配乃至整个国家经济,形成一个庞大的经济实体。 溢短装条款:在大宗商品的交易中,由于受商品特性,货源变化,船舱容量,装载技术和包装等因素的影响,要求准确地按约定数量交货,有时存在一定困难,为了使交货数量具有一定范围内的录活性和便于履行合同,买卖双方可在合同中合理规定数量机动幅度,只要卖方交货数量在约定的增减幅度范围内,就算按合同规定数量交货,买方就不得以交货数量不符为由而拒收货物或提出索赔。在规定具体数量的同时,在合同中规定的卖方允许多装或少装的一定百分比。
中性包装:中性包装是指既不标明生产国别,地名和厂商名称,也不标明商标或品牌的包装。 定牌:指卖方按买方要求在其出售的商品或包装上标明买方指定的商标或牌号的做法。 贸易术语:或称价格条件,在长期贸易实践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用一简短的概念或外文缩写来表示商品的价格构成,说明货物交接过程中买卖双方的风险,责任和费用划分的专门用语。 CIF Liner Terms:指卸货费用按照班轮做法来办,买方不负担卸货费,由卖方或船方负担。 象征性交货:象征性交货是与实际交货相对而言,指卖方只要按期在约定地点完成装运,并向买方提交合同规定的包括物权凭证在内的有关单证,就算完成交货义务,也称“单据买卖”。 推定全损:货物发生事故后,认为实际全损不可避免,或为避免实际全损所需费用与继续将货物运抵目的地的费用之和超过保险价值。
单独海损:被保险货物遭海上风险,损失未达全损程度,涉及船舶或所有人单方面利益损失。 承兑:汇票付款人承兑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
托收:出口商在货物装运后,开具以进口商为付款人的汇票,委托出口地银行通过它在进口地的分行或代理行代为收取货物的一种结算方式。
汇票:指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仲裁:是指交易双方在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达成书面协议,自愿把争议提交双方同意的第三方予以解决的一种方式。
不可抗力:买卖合同签订后,不是由于合同当事人疏忽或过失而因发生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预防避免和控制事件,以至不能如期履约,发生意外事故一方可以免除履约责任或推迟履约。 索赔 :指买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违约致使其遭受损失而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要求损害赔偿的行为。
发盘:在法律上又称要约,是拟交易的一方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人提出订立合同的建议,如其内容十分确定并且表明在受盘人接受时承受约束的意旨,即构成发盘。
开证:进口商应在合同规定的开证时间内填写信用证开证申请书,银行对开证申请书的内容及其与合同的关系、开证申请人的资信状况等进行审核,在确信可以接受开证申请人的申请并收到开证申请人提交的押金及开证手续费后,即向信用证受益人开出信用证,并将信用证正本寄交受益人所在地分行或代理行(即通知行),由通知行将信用证通知受益人。
论述产品生命周期贸易模式?产品周期理论认为,一个新产品技术发展大致有三阶段:新产品阶段,成熟阶段,标准化阶段。产品生产技术发展不同阶段造成对生产要素不同需求。①
第一阶段,技术处于发明创新阶段,新产品是科技知识密集型产品,只有少数科技研究发达国家有优势。②第二阶段,大量生产成为目标。产品从知识密集型变成技能密集型或资本密集型。资本和个人充裕国家取代发明国。③第三阶段,产品技术完成其生命周期,技术和资本失去重要性,劳动力成本成为主要因素。发展中国家有优势。
征收关税的方法有哪些?
①从量税是按照商品的重量、数量、容量、长度和面积等计量单位为标准计征的关税。从量税额=商品数量*每单位从量税。②从价税是以进口商品价格为标准计征一定比率的关税,其税率表现为货物价格的百分率。从价税额=商品总值*从价税率③混合税是对某种进口产品采用从量税和从价税同时征收的方法。混合税额=从量税额+从价税额④选择税是对于同一种进口商品同时订有从量从价两种税率。⑤差价税是当某商品国内外都生产,但国内产品价格高于进口产品进口价,为保护国内市场,按国内和进口价之间的差额征收关税。
简述普惠制的基本原则?
①普遍性原则:发达国家应对从发展中国家进口的制成品和半制成品尽可能给予关税优惠。②非歧视性原则:发达国家应对所有发展中国家一视同仁,实施统一的普惠制。③非互惠原则: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特别优惠的关税待遇,不应要求发展中国家给予反向对等优惠。 关税对进口商品的调节作用有哪些?对国贸有哪些影响?
调节作用:①对能大量生产和可能发展的产品,规定较高进口关税,以削弱进口商品竞争能力②非必需品或奢侈品制度较高关税达到限制或进口③不能生产的原料或生活必需品制定较低税率鼓励进口④通过关税调整贸易差额。影响:①关税增减幅度与国际贸易发展速度成反比②一定程度影响国际贸易商品结构和地理方向③一定条件下保护和促进了本国产品的生产和销售④一国出现贸易入超和国际收支逆差时,提高关税会缩小贸易逆差改善国际收支 非关税壁垒有哪些特点①隐蔽性,以行政手段或政策措施出现,通过不透明手段达到贸易壁垒效果②灵活性,行政手段种类繁多,制定实施调整迅速简单③有效性,直接限制进口数量或直接禁止进口④歧视性,可针对其他国家采取单独措施
对卖方所交货物与合同不符,买方可以采取的救济方法:
①要求卖方交付替代货物②要求卖方对不符合合同的货物进行修补③要求减低货价④解除合同⑤请求损害赔偿
国际贸易:一国同别国进行货物和服务交换活动。世界各国对外贸易总和,相互依赖关系。 国际贸易额:以货币表示现行世界市场价格计算的各国进口总额或出口总额之和。
贸易顺差:出口总额大于进口总额,其差额称为贸易顺差,或贸易黑字,我国也称之为出超。 贸易条件:又称交换比价或贸易比价,指一国的出口商品价格对其进口商品价格的比率。 总贸易:以国境为标准划分进出口的贸易活动。总出口额与总进口额之和即为总贸易额。 专门贸易:以进出关境为标准划分进出口的贸易活动,专门出口额与专门进口额之和。 绝对优势:一国相对另一国在某种商品生产上有更高效率,则该国在这一产品上有绝对优势。 比较优势:国家在本国生产一种产品的机会成本低于在其他国家生产该种产品的机会成本。 要素禀赋:一国所拥有的可利用的经济资源的总量。包括自然存在的资源,“获得性”资源。 产品生命周期:产品从创新出来,根据市场反馈,不断改进;到逐步标准化生产,市场不断扩大;再到完全成熟,标准化生产,市场基本饱和;乃至最后被新创新的产品淘汰这样一个过程。
关税:进出口货物通过一国关境时,由该国政府所设计的海关向进出口商所征收的一种税收。进口附加税:对进口商品除征收一般关税外,再加征额外的关税。
反倾销税:对实行商品倾销的进口货物征收的一种附加税。
普遍优惠制:是发达国家单方面给予发展中国家出口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的关税优惠待遇。 从量税:进口商品的计量单位作为征税标准,以每一计量单位应纳关税金额作为税率的关税。 特惠税:指对从特定国家或地区进口的全部商品或部分商品,给予特别优惠的低关税或零关税待遇,其税率低于最惠国税率。特惠税有的是互惠的,有的是非互惠的(单向的)。 进口配额制:一国政府对一定时期内进口的某些商品的数量或金额加以直接控制。
绝对配额:一定时期内,对某些商品进口数量或金额规定个最高限额,超过限额,不准进口。 关税配额:一定时期内,对商品进口数量或金额规定个限额,对限额之内进口商品,给低关税或免税待遇,对超过限额进口商品则征收高额关税,或征收附加税或罚款后再允许进口。 外汇管制:通过法令对国际结算和外汇买卖加以限制来平衡国际收支和维持本国货币汇率。 技术性贸易壁垒:一国(地区)或区域组织为维护国家或区域安全、保障人类健康和安全、保护动植物健康和安全、保护环境、防止欺诈行为、保证产品质量等而采取的一些强制性的或自愿性的技术性措施。这些措施对其他国家或区域组织的商品、服务和投资自由进入该国或该区域市场产生影响,形成贸易扭曲,因而具有贸易壁垒的实际效果。
出口补贴:政府为降低出口商品价格,增加其在国际市场竞争力,现金补贴或财政优惠待遇。 出口信贷:国家为鼓励商品出口,增强商品竞争力,通过银行对本、外国出口厂商提供贷款。 商品倾销:指一国以低于正常价格的出口价格,集中或持续大量向国外抛售商品。
重商主义:主张通过对外贸易差额获取财富的经济理论,代表了当时商业资产阶级的利益。 贸易差额论:主张国家应允许货币输出购买原材料或进行转口贸易,但仍坚持买少卖多。 货币差额论:主张国家采取强制手段禁止货币输出,对外贸易少买多卖或不买,来积累货币。
幼稚产业:是指处于发展初期,基础和竞争力薄弱,但经过适度保护具有发展前景,并且最终能够成为具有潜在比较优势的新兴产业。
非歧视原则:要求缔约各方在实施某种优惠和限制措施时,不要对缔约对方实施差别待遇。 国民待遇:民事权利方面一个国家给其国境内的外国船舶、公民和企业与其国内同等待遇。 外汇倾销:出口企业利用本国货币对外贬值机会,向外倾销商品和争夺国外市场的特殊手段。 出口管制:一些国家为达一定政军经目的,对某些商品(战略物资先进技术)限出或禁出口。 区域经济一体化:指地理区域上比较接近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实行的某种形式的经济联合,或组成的区域性经济组织。
关税同盟:成员国之间完全取消关税和其他壁垒,实现内部自由贸易,对非成员国商品进口建立统一的关税制度。
经济同盟:是指成员国之间不但商品与生产要素可以完全自由流动,建立对外统一关税,而且要求成员国制定并执行某些共同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逐步消除各国在政策方面的差异,使一体化程度从商品交换,扩展到生产、分配乃至整个国家经济,形成一个庞大的经济实体。 溢短装条款:在大宗商品的交易中,由于受商品特性,货源变化,船舱容量,装载技术和包装等因素的影响,要求准确地按约定数量交货,有时存在一定困难,为了使交货数量具有一定范围内的录活性和便于履行合同,买卖双方可在合同中合理规定数量机动幅度,只要卖方交货数量在约定的增减幅度范围内,就算按合同规定数量交货,买方就不得以交货数量不符为由而拒收货物或提出索赔。在规定具体数量的同时,在合同中规定的卖方允许多装或少装的一定百分比。
中性包装:中性包装是指既不标明生产国别,地名和厂商名称,也不标明商标或品牌的包装。 定牌:指卖方按买方要求在其出售的商品或包装上标明买方指定的商标或牌号的做法。 贸易术语:或称价格条件,在长期贸易实践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用一简短的概念或外文缩写来表示商品的价格构成,说明货物交接过程中买卖双方的风险,责任和费用划分的专门用语。 CIF Liner Terms:指卸货费用按照班轮做法来办,买方不负担卸货费,由卖方或船方负担。 象征性交货:象征性交货是与实际交货相对而言,指卖方只要按期在约定地点完成装运,并向买方提交合同规定的包括物权凭证在内的有关单证,就算完成交货义务,也称“单据买卖”。 推定全损:货物发生事故后,认为实际全损不可避免,或为避免实际全损所需费用与继续将货物运抵目的地的费用之和超过保险价值。
单独海损:被保险货物遭海上风险,损失未达全损程度,涉及船舶或所有人单方面利益损失。 承兑:汇票付款人承兑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
托收:出口商在货物装运后,开具以进口商为付款人的汇票,委托出口地银行通过它在进口地的分行或代理行代为收取货物的一种结算方式。
汇票:指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仲裁:是指交易双方在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达成书面协议,自愿把争议提交双方同意的第三方予以解决的一种方式。
不可抗力:买卖合同签订后,不是由于合同当事人疏忽或过失而因发生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预防避免和控制事件,以至不能如期履约,发生意外事故一方可以免除履约责任或推迟履约。 索赔 :指买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违约致使其遭受损失而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要求损害赔偿的行为。
发盘:在法律上又称要约,是拟交易的一方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人提出订立合同的建议,如其内容十分确定并且表明在受盘人接受时承受约束的意旨,即构成发盘。
开证:进口商应在合同规定的开证时间内填写信用证开证申请书,银行对开证申请书的内容及其与合同的关系、开证申请人的资信状况等进行审核,在确信可以接受开证申请人的申请并收到开证申请人提交的押金及开证手续费后,即向信用证受益人开出信用证,并将信用证正本寄交受益人所在地分行或代理行(即通知行),由通知行将信用证通知受益人。
论述产品生命周期贸易模式?产品周期理论认为,一个新产品技术发展大致有三阶段:新产品阶段,成熟阶段,标准化阶段。产品生产技术发展不同阶段造成对生产要素不同需求。①
第一阶段,技术处于发明创新阶段,新产品是科技知识密集型产品,只有少数科技研究发达国家有优势。②第二阶段,大量生产成为目标。产品从知识密集型变成技能密集型或资本密集型。资本和个人充裕国家取代发明国。③第三阶段,产品技术完成其生命周期,技术和资本失去重要性,劳动力成本成为主要因素。发展中国家有优势。
征收关税的方法有哪些?
①从量税是按照商品的重量、数量、容量、长度和面积等计量单位为标准计征的关税。从量税额=商品数量*每单位从量税。②从价税是以进口商品价格为标准计征一定比率的关税,其税率表现为货物价格的百分率。从价税额=商品总值*从价税率③混合税是对某种进口产品采用从量税和从价税同时征收的方法。混合税额=从量税额+从价税额④选择税是对于同一种进口商品同时订有从量从价两种税率。⑤差价税是当某商品国内外都生产,但国内产品价格高于进口产品进口价,为保护国内市场,按国内和进口价之间的差额征收关税。
简述普惠制的基本原则?
①普遍性原则:发达国家应对从发展中国家进口的制成品和半制成品尽可能给予关税优惠。②非歧视性原则:发达国家应对所有发展中国家一视同仁,实施统一的普惠制。③非互惠原则: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特别优惠的关税待遇,不应要求发展中国家给予反向对等优惠。 关税对进口商品的调节作用有哪些?对国贸有哪些影响?
调节作用:①对能大量生产和可能发展的产品,规定较高进口关税,以削弱进口商品竞争能力②非必需品或奢侈品制度较高关税达到限制或进口③不能生产的原料或生活必需品制定较低税率鼓励进口④通过关税调整贸易差额。影响:①关税增减幅度与国际贸易发展速度成反比②一定程度影响国际贸易商品结构和地理方向③一定条件下保护和促进了本国产品的生产和销售④一国出现贸易入超和国际收支逆差时,提高关税会缩小贸易逆差改善国际收支 非关税壁垒有哪些特点①隐蔽性,以行政手段或政策措施出现,通过不透明手段达到贸易壁垒效果②灵活性,行政手段种类繁多,制定实施调整迅速简单③有效性,直接限制进口数量或直接禁止进口④歧视性,可针对其他国家采取单独措施
对卖方所交货物与合同不符,买方可以采取的救济方法:
①要求卖方交付替代货物②要求卖方对不符合合同的货物进行修补③要求减低货价④解除合同⑤请求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