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手册(文字部分)

目 录

宣传教育篇

安全事故“四不放过”

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十项安全技术措施

登高作业必须做到“六不准”

焊接作业“十不焊”

起重“十不吊”

库房管理“十不准”

规章制度篇

爆炸物品管理制度

炸药库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安全技术交底篇

现场技术员安全技术交底

电工安全技术交底

电焊工安全技术交底

钳工安全技术交底

钢筋工安全技术交底

架子工安全技术交底

模板工安全技术交底

石工安全技术交底

混凝土工安全技术交底

普通工安全技术交底

维修工安全技术交底

杂工班安全技术交底

夜间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钻孔桩安全技术交底

人工挖孔桩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高空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拌和机操作安全技术交底

输送泵操作安全技术交底

卷扬机操作安全技术交底

架桥机拼装安全技术交底

吊装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安全篇

土方工程安全要求

石方工程安全要求

防护工程安全要求

桥涵工程安全要求

隧道工程安全总体要求

隧道爆破施工安全要求

隧道施工机械安全要求

隧道支护安全要求

安全检查篇

安全管理常规检查

防火设施安全常规检查

手持电动工具安全常规检查

移动式电动工具常规安全检查

动力、照明配电箱常规安全检查

交、直流电焊机常规安全检查

爆炸物品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规范爆炸物品的管理,预防爆炸事故、炸材流失事件的发生,防止犯罪分子利用爆炸物品进行破坏活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 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由项目经理部安全科主管领导全面负责。

2. 爆炸物品的管理必须建立民爆物品安全责任制、安全岗位责任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等制度。

3. 爆炸物品的购买、运输、储存、发放、使用必须认真执行国家、当地政府相关规定,

同时认真学习和落实本规定。

4. 从事爆炸物品管理的人员,必须政治可靠、责任心强、熟悉爆炸物品性能、安全操作

规程,同时经过培训合格的职工。

5. 未经爆炸物品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准从事其民爆物品工作。

(二)爆炸物品的储存

1. 项目经理部安全科根据相关规定向当地公安部门申请,设立专门的爆炸物品仓库或托

管仓库,并取得《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

2. 爆炸物品储存仓库必须设立专人看管,严禁将爆炸物品承包给私人看管。

3. 爆炸物品仓库必须坚持出入库登记、检查制度,即进库人员必须先登记检查。

4. 爆炸物品发放必须进行登记,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5. 爆炸物品仓库内储存的爆炸物品数量不得超过设计容量。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必

须分库存放;导火索、电(纸)管、炸药分类存放;库房内严禁存放其他物品。

6.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严禁在库区内吸烟和用火,严禁把易燃、易爆物品带入仓库,

严禁在库房内住宿和进行其他活动。

7. 发现爆炸物品丢失、被盗,必须及时报安全科和当地公安部门。

(三)爆炸物品的购买

1. 购买爆炸物品必须根据施工进度分批购买。

2. 各工区每月定期上报用量计划到安全科,由安全科统一办理审批手续,持《爆炸物品

购买证》到指定地点购买。

3. 各工区需用爆炸物品时,先到安全科办理“爆炸物品领用单”,然后持领用单到爆炸

物品仓库领取。

4. 各工区使用爆炸物品必须严格执行“当日使用,当日领取,节余当日归库”。

5. 严禁自由买卖,严禁自销,严禁用爆炸物品换取其他物品。

(四)爆炸物品的运输

1. 运输爆炸物品,由安全科按规定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爆炸物品运输证》,采取自运

或委托运输。

2. 各工区到爆炸物品仓库领取爆炸物品的运输,由各工区自运,并派专职安全员押运。

3. 运输爆炸物品时,运载车辆必须符合国家及当地公安部门的有关运输规定和安全要

求。

4. 运输车辆车厢内爆炸物品必须保证堆放稳固,且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不准混装在同

一车厢内。

5. 装有爆炸物品的车厢,不准同时载运闲杂人员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6. 车辆运输爆炸物品时,在公路上必须限速行驶,前后车辆应当保持避免引起殉爆的距

离。

7. 运输爆炸物品在途中停歇时,要远离建筑设施和人群密集的地方,并有专人看管,严

禁在爆炸物品附近吸烟和用火。

8. 装卸爆炸物品应尽量在白天进行,要有专人负责组织操作,装卸现场应当设置警戒岗

哨,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五)爆炸物品的使用

1. 爆炸物品的使用,由安全科按有关规定到当地公安部门申请《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

后方可使用。

2. 爆破作业必须由经过培训考核合格的爆破员担任,做到持证上岗。

3. 爆破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爆破安全操作规程和以下规定:

3.1在爆破作业中,爆破人员必须先确定爆破警戒范围和设置防护措施,杜绝闲杂人员进入警戒区。

3.2现场安全员在爆破作业之前必须清点炸材数目,以防遗漏工地或作业人员私藏炸药。

3.3在人群、车辆流通地段作业,安全员必须在放炮警戒范围提前设立禁行标志,暂时停止人群、车辆流通。

3.4爆破作业在爆破前发出信号,待危险区的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后,始准爆破。爆破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安全检查后,才能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4. 爆破员领取爆炸物品,必须经工区安全员批准,领取数量不得超过当班使用量,节余

数量应当日退回爆炸物品仓库。

5. 使用爆炸物品,必须建立严格的领取、清退制度。现场安全员必须做好领取与实用数

量登记表,杜绝爆炸物品流失。

6. 当天剩余炸材必须如数交爆炸物品仓库管理人员收回库存,杜绝存放工地。

7. 严禁任何工区和个人私拿、私用、私藏、赠送、转让、转卖、转借爆炸物品,严禁使

用爆炸物品炸鱼、炸兽。

8. 由于现场安全员失职,造成爆炸物品丢失、被盗或发生重大事故,除追究个人的责任

外,同时接受公安部门调查处理。

炸药库管理制度

1. 严禁一切无关人员进入库区内,坚决杜绝未经主管领导批准的外人参观。进入库区,

必须关闭手机。

2. 严禁携带烟火和穿钉子鞋进入易燃易爆物品库房内;

3. 严禁使用各种枪支在库区打猎,不准在库区范围内点放烟花炮竹。

4. 严禁在库房内饮食和进餐。

5. 严禁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会客、聚众酗酒。

6. 严禁非工作人员在库区内随意乱窜,对外来检查人员,必须先登记后入库区。

7. 值班人员必须履行职责,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做到勤检查、勤巡逻。

8. 值班人员必须做到不吸烟、不喝酒、不脱岗,保证爆炸物品仓库随时有人。

9. 值班人员必须做好交接班记录,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不得离岗。

10. 值班人员必须搞好库区周围环境卫生工作。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1. 施工现场应符合相关安全卫生的要求。

2. 现场附属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道路、排水设施、电力线、乙炔瓶等应该有详细规

定。

3. 作业区间、悬崖、陡坎、坑洞等位置,应该用篱笆、木板、铁丝网、安全网等围设栅

栏。沟、坑在非作业期间应设围栏、加盖板。

4. 施工现场要有交通指示标志。危险作业点应该悬挂“危险”、“禁止通行”等明显标志,

夜间应该设红灯示警。场地狭小,行人来往和运输频繁的地点,应该设临时交通指挥。

5. 施工现场架设的电线,悬吊高度和距工作地点的水平距离,应满足相关规定或按照当

地电力部门的规定架设。

6. 施工现场内一般不许架设高压电线,必要的时候,应该在下方增设电线保护网,或按

照当地电电力部门的规定办理。

7. 工地内交通运输道路,应该经常保持通畅和清洁,且应该尽量采用单行线和减少不必

要的交叉点。载重汽车的弯道半径,必须满足相关规定。

8. 工地内行驶斗车、小平车的轨道应该平坦,纵向坡度不能大于3%,上述车辆必须安装

有制动装置,且铁轨终点应该向上弯曲,或者设车挡。

9. 工地内应该有适当的排水设施,且不妨碍工作区内的交通。通过运输道路的沟渠,应

搭设能确保安全的桥板。

10. 工地一切材料的存放都要整齐和稳固,存放脚手杆要设支架。拆除的模型板、废料等

应及时清理,木模板应将钉子拔掉或者打弯。

11. 在山沟、河流两岸或陡坡地段,铺设交通线路或者设置一切临时建筑,应事先了解地

形、地质、历年山洪、最高水位等情况,以防自然灾害。

12. 危害工人健康的颜料和其它有害物质,应存放在通风良好的指定场所;沥青应存放在

不受阳光直接照射或者不易熔化的场所。

现场技术员安全技术交底

1. 严格执行相关安全规范、规定、操作规程及项目经理《安全管理办法》,做好施工现

场各项安全防护措施。

2. 根据工程特点,以书面形式,向施工班组逐条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

手续,确保施工安全。

3. 坚守一线,随时检查作业人员安全操作情况,坚决制止不顾人身安全、违章冒险蛮干

的行为。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严禁酒后作业和现场嬉戏、打架、斗殴、赌博等。

4. 坚持每天开工之前,应对各种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对进入工地的作业人员要求佩

戴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脚。

5. 现场的各种机械设备应保持一定的距离,便于安全操作与维修。

6. 施工现场的孔洞、高边坡、高空支架等危险位置, 应有防护设施或明显标志。防护设

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要做好保护,定期更换、保洁。

7. 参加经理部组织的安全检查,对管辖的分项分部工程存在的安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8. 熟悉事故应急预案,发生事故后要及时向上级报告,立即启动预案,保护好现场,救

护伤员,参加事故处理。

电工安全技术交底

1. 电工必须通过特殊工种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2. 电工必须坚持对各线路、开关箱、漏电开关等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对存

在的用电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3. 架设电线、线路或引接外电源不准架设在易于导电的物体上,各种过道电缆电线,必

须按规定埋设好。

4. 凡用电在50千瓦或50千瓦以上的,必须按安全用电规定绘制电路走向平面图。

5. 所有的电动机设备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照明用电和机械用电不准混合搭接,做到专

线专用。

6. 各种电动设备、开关箱,必须搭设防雨、防晒棚架,必须接地接零、安装防护装置和

漏电开关,必须一机一闸,严禁一闸多用;

7. 配电房不准堆放杂物,充分搞好通道,配备相应的灭火器。

8. 各电焊机、弯曲机、切断机的电源线不得小于2米。

9. 各用电设备的接地不准使用导电性能较差的钻线或多肢线。

10. 维修电路时必须首先切断电源,且须悬挂警示标志。

11. 电工工具应专职专用,不得随便交由他人使用。

电焊工安全技术交底

1. 电焊工必须持证上岗,电焊作业必须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电焊鞋及电焊手套)。

2. 氧气、乙炔是易燃易爆气体,必须按照规定堆放使用,并搭设防雨、防晒棚架。

3. 使用时必须安装回火装置,且不准卧倒使用;使用氧气、乙炔应保持不得少于10米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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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的间距。 电焊机必须安装安全有效的防护网罩、搭设防雨棚架或加盖防雨设施、安装近身的开关装置。 电焊机的底座周围不准堆放杂物,如有废料应及时清理。 不准随便将电焊、风割等工具交予由不懂电焊、风割的其他人员使用。 电焊、风割作业完毕应将所留火种扑灭,把开关箱闸门刀拉下,把龙头线、氧气管盘

好。

钳工安全技术交底

1. 使用锉刀、刮刀、錾子、扁铲等工具,不可用力过猛。錾子、扁铲有卷边或裂纹,不

得使用,顶部有油污要及时清除。

2. 使用手锤、大锤,必须戴手套。锤柄、锤头上不得有油污,打大锤时,甩转方向不得

有人。

3. 使用钢锯,工件要夹牢,用力要均匀。工件将锯断时,要用手或支架托住。

4. 使用活扳手,扳口尺寸应与螺帽尺寸相符,不应在手柄上加套管。高空上操作应使用

死扳手,如用活扳手时,要用绳子拴牢,人要系好安全带。

5. 使用台虎钳,钳把不得用套管加力或用手锤敲打,所夹工件不得超过钳口最大行程的

三分之二。

6. 在同一工作台两边凿、铲物件,中间应设防护网。单面工作台,要一面靠墙。

7. 检查设备内部,要用安全行灯或手电筒,禁用明火。对头重脚轻,容易倾倒的设备,

一定要垫实撑牢。

8. 拆卸设备部件,应放置稳固。装配时,严禁用手插入连接面或探摸螺孔。取放垫铁时,

手指应放在垫铁的两侧。

9. 在倒链吊起的部件下检修、组装时,应将链子打结保险,并用道木或支架等垫稳。

10. 设备清洗、脱脂的场地,要通风良好,严禁烟火。清洗零件应用煤油。用过的棉纱、

布头、油纸等应收集在金属容器内。

11. 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运转时,不准擦洗和修理,并严禁

将头、手伸人机械行程范围内。

钢筋工安全技术交底

(一)钢筋的制作、绑扎

1. 钢材、半成品等应按规格、品种分别堆放整齐,制作场地要平整,工作台要稳固,照

明灯具必须加网罩。

2. 拉直钢筋,卡头要卡牢,地锚要结实牢固,拉筋沿线2米区域内禁止行人,人工绞磨

拉直,不准用胸,肚接触推杠,并缓慢松解,不得一次松开。

3. 展开盘圆钢筋要一头卡牢,防止回弹,切断时要先用脚踩紧。

4. 人工断料,工具必须牢固,掌克子和打锤要站成斜角,注意扔锤区域内的人和物体。

5. 断小于30厘米的短钢筋,应用钳子夹,禁止用手把扶,并在外侧设置防护箱笼罩。

6. 多人合运钢筋,起、落、转、停动作要一致,人工上下传送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

7. 半成品钢筋堆放要分散、稳当,防止倾倒和塌落。

8. 在高空、深坑绑扎钢筋和安装骨架,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严禁攀沿钢筋笼。

9. 起吊钢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骨架降落到离地1米以内时方可靠近,就位支

撑好方可摘钩。

(二)钢筋机械(切断机、除锈机)

1. 切断机运转正常,方准断料,断料时手与刀口距离不得少于15公分,活动刀片前进

时禁止送料。

2. 切断钢筋禁止超过机械的负载能力,切断低合金钢等特种钢筋,应用高硬度刀片。

3. 切长钢筋应有专人扶助,操作时动作要一致,不得任意拖拉。

4. 切短钢筋须用套管或钳子夹料,不得用手直接送料。

5. 切断机旁应设放料台,机械运转中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刀口附近的短头和杂物。在钢筋

摆动范围和刀口附近,非操作人员不得停留。

6. 操作除锈机时,应戴口罩和手套。

7. 带钩的钢筋严禁上机除锈。除锈应在基本调直后进行。操作时要放平握紧,站在钢丝

刷侧面。

8. 机械上不准堆放物件,以防机械震动落入机体。

架子工安全技术交底

1. 架子工必须是经过特殊工种培训合格后获得上岗证的健康男子,严禁残疾人上架工

作。

2. 架子工每天上班必须戴安全帽和安全带。

3. 上架之前必须仔细检查安全带是否有破损现象,如果存在破损问题,立即报现场技术

员要求更换新的安全带。

4. 上架前要仔细检查钢管架是否松动,若存在扣件松动,必须处理才上架。

5. 上架后要先将安全带系在安全牢固的地方再开始工作。

6. 在架子上精力要高度集中,严禁在架子上打斗嬉戏。

7. 在钢管夹上施工要严格按照现场技术员的要求操作。

8. 架子工在架子上操作时不能随意投掷工具或扣件、螺帽等物品到地面。

9. 传递工具或零件时必须有严格的安全措施。

模板工安全技术交底

1. 模板工必须是经过特殊工种培训,有一定的工作经验的健康男子。

2. 由于模板是重量较重的施工工具,模板工在上班期间必须保持充沛的精力,并佩戴好

安全防护用具。

3. 在进行高于地面2米以上的空中吊装时必须系安全带;安装部位的周围必须围上安全

网。

4. 模板工在进行安装时必须听从现场技术员的指挥,而且要随时注意吊装机械的运行状

态和运行方位。

5. 安装完毕后要仔细检查是否有遗漏零件和悬吊工具,不得随意向地面投掷零件和工

具。

石工安全技术交底

1. 搬运石料要拿稳放牢,绳索工具要牢固;两人抬运,应互相配合,动作一致;用车子

或筐运送,不要装得太满,防止滚落伤人。

2. 往坑槽运石料,应用溜槽或吊运,下方不准有人。

3. 在脚手架上砌石,不得使用大锤,修整石块时要戴防护镜,不准两人对面操作。

4. 工作完毕,应将脚手板上的石渣碎片清扫干净。

混凝土工安全技术交底

1. 车子向料斗倒料,应有挡车措施,不得用力过猛和撤把。

2. 用井架运输时,小车把不得伸出笼外,车轮前后要挡牢,稳起稳落。

3. 浇灌混凝土使用的溜槽及串筒节间必须连接牢固。操作部位应有护身栏杆,不准直接

站在溜槽帮上操作。

4. 用输送泵输送混凝土,管道接头、安全阀必须完好,管道的架子必须牢固,输送前必

须试送,检修必须卸压。

5. 浇灌框架、梁、柱混凝土,应设操作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上操作。

6. 浇捣拱形结构,应自两边拱脚对称同时进行; 浇圈梁、雨篷、阳台,应设防护措施; 浇

捣料仓,下口应先行封闭,并铺设临时脚手架,以防人员下坠。

7. 不得在混凝土养护窑 (池) 边上站立和行走,并注意窑盖板和地沟孔洞,防止失足坠

落。

8. 使用震动棒应穿胶鞋,湿手不得接触开关,电源线不得有破皮滑电。

9. 预应力灌浆,应严格按照规定压力进行,输浆管道应畅通,阀门接头要严密牢固。

普通工安全技术交底

1. 挖掘土方,两人操作间距保持2~3m ,并由上而下逐层挖掘,禁止采用掏洞的操作方法。

2. 开挖沟槽、基坑等,应根据土质和挖掘深度放坡,必要时设置固壁支撑。挖出的泥土

应堆放在沟边1m 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过1.5m 。

3. 吊运土方,绳索、滑轮、钩子、箩筐等应完好宇固,起吊时垂直下方不得有人。

4. 拆除固壁支撑应自下而上进行,填好一层,再拆一层,不得一次拆到顶。

5. 使用蛙式打夯机,电源电缆必须完好无损。操作时,应戴绝缘手套,严禁夯打电源线。

在坡地或松土处打夯,不得背着牵引打夯机。停止使用应拉闸断电,始准搬运。

6. 用手推车装运物料,应注意平稳,掌握重心,不得猛跑和撤把溜放。前后车距在平地

不得少于2m ,下坡不得少于10m 。

7. 从砖垛上取砖应由上而下阶梯式拿取,禁止一码拆到底或在下面掏取。整砖和半砖应

分开传送。

8. 脚手架上放砖的高度不准超过三层侧砖。

9. 车辆未停稳,禁止上下和装卸物料,所装物料要垫好绑牢。开车厢板应站在侧面。

维修工安全技术交底

1. 现场作业必须戴安全帽,不准赤脚或穿拖鞋上班。

2. 严格执行“机械使用、保养、维修”的规定。

3. 必须定期或每天对各种机械(卷扬机、砂泵等)进行检查、保养、加油,特别着重于

卷扬机的制动部件(如箍钩、脚刹、离合)的检查。

4. 维修机械时必须首先切断电源,并须悬挂警示标志。

5. 各种机械必须安装安全有效的防护网罩。

杂工班安全技术交底

1. 必须服从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的指挥、安排和分派工作。

2. 现场作业必须戴安全帽,不准赤脚或穿拖鞋上班。

3. 清理现场产生的杂物必须分类堆放指定地点。

4. 作业期间不准在吊机或其它机械底部歇息。

夜间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 加强对现场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环境意识的教育工作,提高工人对安全问题和噪音问题

的认识,增强自觉性。

2. 夜间禁止大声喧哗,减少人为噪音。

3. 机械、材料进退场尽可能安排在白天或晚上十点钟,同时装卸车应把噪音降低到最低

限度,严禁随意装卸车时发出大音量噪音。

4. 严禁高冲程落锤或打空锤,以减少机械运转时所发出的噪音。

5. 对于靠近居民住宅楼的孔桩灌注水下砼尽可能安排在白天,特殊情况也应在晚上十点

钟前结束。

6. 机械、设备的转移、换位等尽可能安排在白天,尽量避免吊车在夜间运作,同时尽可

能减少夜间运作的机械数量,大音量机械严禁夜间运转,特别是夜间十点钟以后。

7. 监督夜间操作人员特别注意安全,避免因光线不足或疲劳、困倦等因素而出现意外事

故。

8. 施工现场设置技术员及专职安全员,加强现场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避免因质量、

安全等问题而影响施工进度。

钻孔桩安全技术交底

1. 按劳动局规定,所有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不准赤脚或穿拖鞋上班。

3. 不准穿高跟鞋或带钉易滑鞋。

4. 必须做好交接班手续。施工前必须对桩机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是制动部件(卷扬机箍

钩、脚刹、离合)是否有效或失控。

5. 必须定期对燕子头的螺丝、滑轮进行检查、加油润滑。

6. 当班人员不得无故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7. 跑架、移架、横架时必须有三人以上,绕梆头时手距。

8. 梆头不得少于50公分,跑架、移架必须首先理好电缆。

9. 卷扬机不准带病强行运转,发现毛病应及时修理,修理卷扬机时必须切断电源。

10. 浇混凝土时作业人员不准用二号葫芦或钢丝绳作扶手。

11. 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不准往地下乱丢物件。

12. 必须定期组织安全活动,全面检查工作、机具、机件以及桩机的主要部件,并必须做

好安全活动的记录。

人工挖孔桩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 从事挖孔桩作业的工人以健壮男性青年为宜,井下、高空、用电、吊装及简单机械操

作等安全作业。

2. 在施工图会审和桩孔挖掘前,都应认真研究钻探资料,分析地质情况,对可能出现流

砂、管涌、涌水以及有害气体等情况应予重视,并应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防护措施,如对安全施工存在疑虑,应在事前向有关单位提出。

3. 桩孔开挖后现场人员应注意观察地面和建(构)筑物的变化。

4. 挖出的土石方应及时运走,孔口四周2米范围内不很堆放挖孔杂物。机动车辆通行时,

应做出预防措施或暂停孔内作业以防挤压塌孔。

5. 每天开工前,应将桩孔内的积水抽干,并用鼓风机或大风扇向孔内送风5分钟以上,

使孔内混浊空气排出,才准许下人。

6. 为防止地面人员和物体坠落桩孔内,孔口四周必须设置安全护栏或围安全隔离网。

7. 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穿绝缘胶鞋;

8. 严禁酒后作业,不准在孔内吸烟,不准在孔底使用明火;

9. 作业人员每工作4小时应轮换一次;

10. 认真留意孔内一切动态,如发现流砂、涌水、护壁变形等不良预兆以及有异味气体时,

应停止作业并迅速撤离,同时报告现场技术员;

11. 在中途抽水之后,必须先将地面上的专用电源切断,作业人员方可下桩孔作业。

12. 孔口配合人员应集中精力,密切监视孔内的情况,并积极配合孔内作业人员进行工作,

不得擅离岗位。

13. 在孔内上下递送工具物品时,严禁用抛掷的方法,严防孔口的物件落入桩孔内。

高空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 从事高空作业要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

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2. 高空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3. 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人工具袋 (套) 内。上下传递物件禁止

抛掷。

4. 遇有恶劣气候 (如风力在六级以上) 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起重和打

桩作业。

5. 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档间距以30厘米为宜。使用时上端要扎牢,

下端应采取防滑措施。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的60-70度为宜,禁止二人同时在梯上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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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1.

2. 业。如需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人字梯底脚要拉牢。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撑、衍条、挑架的挑梁和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高空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讯装置,并专人负责。 乘人的外用电梯、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除指派的专业人员外,禁止攀登起重臂、绳索和随同运料的吊篮、吊装物上下。 拌和机操作安全技术交底 操作要持证上岗,专人专机; 必须按照配合比要求下料,严格控制水灰比; 开机前必须检查机械运转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不得擅自拆开检修; 机器未停稳禁止进行装料卸料及排除故障的作业。排除设备故障须断电源; 每天完工后,要及时清洗干净,断开电源,电箱加锁后才能下班。 输送泵操作安全技术交底 输送泵必须指定专人操作,操作者必须熟悉说明书,了解其结构性能及操作方法; 启动输送泵前,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同时必须对电机、外露电器元件,检查油缸里的液压油、润滑部位的润滑油是否足够; 托泵在使用时,要用三相五线制电源,并接地实行保护; 输送泵在运转过程中,必须随时注意观察是否存在异常噪音、气味,滤油器是否阻塞; 出现阻管时,按下“反泵启动”即可,但反泵时间不宜过长,否则阻管更严重; 工作中遇到异常情况直接按下停开关,立即停机。 重新启动时,主油箱泵应先排气,保证各润滑部位均得到良好的润滑;确保操作盘、远控盒上所有开关应处于“关”的状态,电控柜内空气开关处于“关”状态。 卷扬机操作安全技术交底 作业前,应检查钢丝绳、离合器、制动器、保险棘轮、传动滑轮等,确认安全可靠,方准操作。 钢丝绳在卷筒上必须排列整齐,作业过程中最少需保留三圈钢丝绳在卷筒上。 不得擅离岗位,工作中必须集中精神,注意指挥信号,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待弄清情况后方可继续作业。 发现层间闸门未关闭时,提示装运人员关好闸门方可开机运行。 作业中突然停电,应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吊篮下滑及来电后卷扬机突然起动。 做好设备保养工作,并做好保养和操作记录,发现异常情况随时报告。 当班工作完毕后,吊篮必须返回首层,断开电源,电箱加锁才能下班。 架桥机拼装安全技术交底 架桥机组拼(或定型产品)、悬臂牵引中的平衡稳定及机具配备等,均应按设计要求进行。 架桥机就位后,为保持前后支点的稳定,应用方木支垫。前后支点处,还应用缆风绳封固于墩顶两侧。 构件在架桥机上纵向、横向移动时,应平缓进行,卷扬机操作人员应按指挥信号协同动作。 全幅宽架桥机吊装的边梁就位前,墩顶作业人员应暂时避开。 横移不能一次到位的构件,操作人员应将滑道板、落梁架等准备好,待构件落入后,再进入作业点进行构件顶推(或牵引)横移等项工作。 吊装安全技术交底 龙门吊拼装完成后,应按照设计要求组织检查验收。 移动式龙门架除进行静载试验外,还应等载在轨道上往返运行一次,检查龙门吊在移

动中的变形以及轨距,轨道平整度等情况。

3. 吊装作业前必须严格检查起重设备各部件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并进行试吊。

4. 钢丝绳必须按照设计荷载要求,选用适合的标准绳索,在使用中,应当经常注意检查,

并做到必要的维护。

5. 吊装作业时,必须安排专门的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统一指挥。

6. 严格按照指挥信号操作,指挥信号不明确,严禁起吊,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何人发

出,应立即执行。

7. 开车前或操作中接近人时,须鸣铃或报警。

8. 吊装的吊物要捆扎牢靠,吊钩要找准重心,吊物要垂直,不准斜吊或斜拉。

9. 严禁超负荷或被吊物重量不清时起吊,物体起吊时,严禁人员站在吊物上,其下方严

禁站人。

10. 起重机在起吊满载或近满载时,应先将载物吊起地面20~50公分停止提升,检查起

重机的稳定性,制定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衡性,绑扎的牢靠性,确认无误后方可再进行提升。

11. 吊起重物作水平移动时,应将重物提高到可能遇到障碍物0.5米以上,运行时被吊物

不得左右摇动。

12. 开动和停止电动机,应缓慢平衡地操作控制器,作后面移动必须等机、物完全停稳后

方可操作。

13. 作业遇到有停电或其它特殊情况,应将重物落至地面,不得悬在空中。

14. 起重机在作业闭合主电源之前,应使所有的控制器处于停止状态,工作中突然断电时,

应将所有的控制器置于停止位置,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的运作是否正常。

15. 被吊物菱角处与绑扎钢丝绳之间必须加衬垫。

16. 起重机的结构或零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时,严禁进行起吊工作;施工场地

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或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吊装工作。

17. 当吊装作业结束时,应将起重锚锭安全,当风力大于6级时,一般应停止工作,并将

起重机。

18. 龙门吊拆除时,应遵循安全技术措施。

土方工程安全要求

1. 人工挖掘土方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1挖土方的操作人员之间,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横向间距不小于2米,纵向1.2距不小于3 米;

1.2方开挖必须自上而下顺序放坡进行,严禁采用挖空底脚的操作方法。

2. 高陡边坡处施工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2.1业人员必须绑系安全带;

2.2坡开挖中如遇地下水涌出,应先排水,后开挖;

2.3挖工作与装运作业面相互错开,严禁上、下双重作业;

2.4土下方和滚石危及范围内的道路,应设警告标志,作业时坡下严禁通行;

2.5坡面上的操作人员对松动的土、石块必须及时清除,严禁在危石下方作业、休息和存放机具。

3. 施工中如发现山体有滑动、崩坍迹象危及施工安全时,应暂停施工,撤离人员和机具,

并上报上级处理。

4. 沿坡地段的开挖,应从滑坡体两侧向中部自上而下进行,严禁全面拉槽开挖,弃土不

得堆在主滑区内。开挖挡墙基槽也应从滑坡体两侧向中部分段跳槽进行,并加强支撑,及时砌筑和回填墙背,施工中应设专人观察,严防坍方。

5. 施工单位应为进场机械提供临时机棚或停机场地。机械在停机棚内起动时,必须保持

通风;棚内严禁烟火,机械人员必须掌握所备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6. 施工中遇有土体不稳、发生坍塌、水位暴涨、山洪暴发或在爆破警戒区内听到爆破信

号时,应立即停工,人机撤至安全地点。当工作场地发生交通堵塞,地面出现陷车(机) ,机械运行道路发生打滑,防护设施毁坏失效,或工作面不足以保证安全作业时,亦应暂停施工,待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施工。

7. 载重汽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7.1须按规定吨位装载,不得超载、超高,不得人货混载,驾驶室内不得超额坐人;

7.2辆装土场地必须平整坚实,当用机械装土时,汽车就位后应拉紧手闸,装载均匀,得偏载;

7.3在陡坡、高坡、坑边或填方边坡处卸土时,停卸地点必须平整坚实,地面宜有反坡,与边缘必须保持安全距离;在危险地段卸土,应有专人指挥;

7.4路上行驶必须遵守道路交通规则;运载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时,应遵守有关规定,除必要的随车人员外,不得搭乘其他人员。

石方工程安全要求

1. 石方爆破作业,以及爆破器材的管理、加工、运输、检验和销毁等工作均按国家现行

的《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执行。

2. 选择炮位时,炮眼口应避开正对的电线、路口和构造物。

3. 机械扩眼,宜采用湿式凿岩或带有捕尘器的凿眼机。凿岩机支架要支稳,严禁用胸部

和肩头紧顶把手。风动凿岩机的管道要顺直,接头要紧密,气压不应过高。电动凿岩机的电缆线宜悬空挂设,工作时应注意观察电流值是否正常。

4. 爆破器材应严格管理,必须实施实销实报,剩余的爆破材料必须当日退库,严禁私自

收藏,乱丢乱放。

5. 发现爆破器材丢失、被盗要立即报告,等待处理。

6. 作业人员在保管、加工、运输爆破器材过程中,严禁穿着化纤衣服。

7. 爆破器材应按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失效及不符合技术条件要求的不得使用。

8. 爆破器材应由专人领取,炸药与雷管严禁由一人同时搬运。电雷管严禁与带电物品一

起携带运送。

9. 爆破器材运送,应避开人员密集地段,并直接送往工地,中途不得停留,并不得随地

存放或带入宿舍。

10. 超过5米的深孔不得使用导火索起爆。

11. 爆破工作必须有专人指挥。确定的危险区边界应有明显的标志,警戒区四周必须派设

警戒人员。

12. 警戒区的人、畜必须撤离,施工机具应妥善安置,预告、起爆、清理瞎炮、解除警戒

等信号应有明确的规定。

防护工程安全要求

1. 边坡防护作业,必须搭设牢固的脚手架。

2. 挂网喷锚施工必须外围安全网,工人必须佩带安全护具,施工时先系好安全绳后方可

操作,严禁向下乱扔工具或其它物品。

3. 砌石工程必须自下而上砌筑。片石改小,不得在脚手架上进行。护墙砌筑时,墙下严

禁站人。抬运石块上架,跳板应坚固,并设防滑条。

4. 抹面、勾缝作业必须先上后下。严禁在砌筑好的坡面上行走,上下必须用爬梯。架上

作业时,架下不准有人操作或停留,不得上面砌筑、下面勾缝。

5. 砂浆输送泵:

5.1送管道各接头应连接牢固,并设有牢固的支撑,尽量减少管道长度和弯管数量,管道上不得加压或悬挂重物;

5.2业前应空运转,在确认旋转方向正确、电路开关、传动保护装置及料斗滤网齐全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5.3转正常后,方可向泵内注入砂浆;砂浆泵须连续运转,短时间不用砂浆时应打开回浆

阀使砂浆在泵内循环运行;

5.4停机时间较长时,应每隔3~5分钟泵送一次,使灰浆在管道和泵体内流动,以防凝结、阻塞;

5.5作中应随时注意压力表指针是否正常,检查球阀、阀座和挤压管有无异常,如发现漏浆应停机修复后方可继续作业;

5.6故障停机时,应打开泄浆阀使压力下降、然后再排除故障,砂浆泵压力未降到零时不得拆卸空气室、压力安全阀和管道。

6. 砂浆喷射机:

6.1射机应保持内部清洁,输送泵和喷射机人员应密切联系,协调配合;

6.2喷嘴前5米范围内不得站人;工作停歇时,喷嘴不得朝向有人的方向;

6.3料软管如发生堵塞,可用木棍轻轻敲打外壁,如无效时可在关闭砂浆后拆卸胶管,用压缩空气吹通;

6.4换作业方面时,输料软管不得随地拖拉和弯折。

7. 人工挖基作业时,从基坑内抛上的土方应边挖边运。用土台分层抛掷传运出土时,台

阶宽度不得小于0.7米,高度不得大于1.5米。基坑上边缘暂时堆放的土方至少应距坑边0.8米以外,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5米。

桥涵工程安全要求

1. 高桥、大跨、深水、结构复杂的大型桥梁施工,应对施工安全做专项调查研究,并制

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单项工程(包括辅助结构、临时工程) 开工前,应根据本规程制定的安全操作细则,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 桥涵施工前,应对施工现场、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合

安全要求后方可施工。

3. 开挖基坑时,如对邻近建(构) 筑物或临时设施有影响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4. 挖掘机等机械在坑顶进行挖基出土作业时,机身距坑边的安全距离应视基坑深度、坡

度、土质情况而定,一般应不小于1.0米,堆放材料及机具时应不小于0.8米。

5. 在水中挖基,应备有便于出入基坑的爬梯等安全设施。

6. 开挖中,当基坑沿顶面裂缝、坑壁松塌或遇有涌水、涌砂影响基坑边坡稳定时,应立

即加固防护。

7. 基坑开挖需要爆破,应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办理。

8. 基坑较深时,四周应悬挂人员上下扶梯。

9. 挖孔灌注桩,宜在无水或少水的密实土层或岩层中施工。挖孔较深或有渗水时,应采

取孔壁支护及排水、降水等措施,严防坍孔。

10. 人工挖孔,对孔壁的稳定及吊具设备等,应经常检查。孔桩出土机具应有专人管理,

并设置高出地面的围栏;孔口不得堆集土渣及沉重机具;作业人员的出入,应设常备的梯子;夜间作业应悬挂示警红灯;挖孔暂停时,孔口应设置罩盖及标志。

11. 孔内挖土人员的头顶部位应设置护盖。取土吊斗升降时,挖土人员应护盖下面工作。

相领两孔中,一孔进行浇注混凝土时,另一孔的挖孔人员应停止作业,并撤出井孔。

12. 人工挖孔,除应经常检查孔内的气体情况外,并应遵守下规定:

12.1孔人员下孔作业前,应先用鼓风机将孔内空气排出更换;

12.2氧化碳含量超过0.3%时,应采取通风措施。对含量虽不超过规定,但作业人员12.3

呼吸不适感觉时,亦应采取通风或换班作业等措施。

12.4气污染超过现行的《大气环境质量标准》(GBHZ-1-82)规定空气污染三级标准浓度值

时,如没有安全可靠的措施不得采取人工挖孔作业。

13. 人工挖孔深度超过10米时,应采用机械通风。当使用风镐凿岩时,应加大送风量,

吹排凿岩产生的石粉。人工挖孔最深不宜大于15米。

14. 挖孔桩孔内岩石需要爆破时,应采取浅眼爆破法,严格控制炸药用量,并按国家现行

的《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中的有关规定办理。

15. 就地浇筑墩台施工,施工前必须搭好脚手架及作业平台,并在平台外侧设栏杆。墩高

在10米以上时,应加设安全网。

16. 吊斗升降应设专人指挥。落斗前,下部的作业人员必须躲开不得身倚栏杆推动吊斗。

严禁吊斗碰撞模板及脚手架。

隧道工程安全总体要求

1. 隧道施工应先作好洞口工程,稳定好洞口的边坡和仰坡,作好天沟、边沟等排水设施,

确保地表水不致危及隧道的施工安全。

2. 所有进入隧道工地的人员,必须按规定配带安全防护用品,遵章守纪,听从指挥。

3. 隧道施工的各班组间,应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并将施工、安全等情况记载于交接

班的记录簿内,工地值班负责人应认真检查交接班情况。

4. 遇有不良地质地段施工时,应按照先治水、短开挖、弱爆破、先护顶、强支护、早衬

砌的原则稳步前进。如设计文件中指明有不良地质情况时,必要时应进行超前钻孔,探明情况,采取预防措施。

5. 开挖人员到达作业地点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并检查防护是否牢

固,顶板和两帮是否稳定,如有松动的石、土块或裂缝应先予以清除或支护。

6. 风钻钻眼时, 应先检查机身、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管子接头是否

牢固,有无漏风,钻杆有无不直、带伤以及钻孔堵塞等现象,湿式凿岩机的供水是否正常,干式凿岩机的捕尘设施是否良好。不合要求者应予修理或更换。

7. 带支架的风钻钻眼时,必须将支架安置稳妥。风钻卡钻时应用板钳松动拔出,不可敲

打,未关风前不得拆除钻杆。

8. 在工作面内不得拆卸、修理风、电钻。

隧道爆破施工安全要求

1. 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2. 进行爆破时,所有人员应撤离现场,其安全距离为:

2.1头巷道不少于200米;

2.2邻的上下坑道内不少于100米;

2.3邻的平行坑道,横通道及横洞间不少于50米;

2.4断面开挖进行深孔爆破(孔深3~5米) 时不少于500米;

3. 洞内每天放炮次数应有明确的规定,装药离放炮时间不得过久。

4. 装药前应检查爆破工作面附近的支护是否牢固,炮眼内的泥浆,石粉应吹洗干净;刚

打好的炮眼热度过高,不得立即装药;洞内爆破不得使用黑色火药。

5. 为防止点炮时发生照明中断,爆破工应随身携带手电筒,严禁用明火照明;如果遇有

照明不足,发现流砂、流泥未经妥善处理,或可能有大量溶洞涌水时,严禁爆破。

6. 采用电雷管爆破时,必须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的有关规定进

行,并应加强洞内电源的管理,防止漏电引爆。装药时可用投光灯、矿灯照明。起爆主导线宜悬空架设,距各种导电体的间距必须大于l 米。

7. 爆破后必须经过15分钟通风排烟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检查有无“盲炮”

及可疑现象;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顶板两帮有无松动石块;支扩有无损坏与变形。在妥善处理并确认无误后,其他工作人员才可进入工作面。

8. 当发现“盲炮”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处理。

9. 装炮时应使用木质炮棍装药,无关人员与机具等均应撤至安全地点。

隧道施工机械安全要求

1. 各类进洞车辆必须处于完好状态,制动有效。

2. 进洞的各类机械与车辆,宜选用带净化装置的柴油机动力,燃烧汽油的车辆和机械不

得进洞(如通风良好,可以达到本章“通风及防尘”要求者除外) 。

3. 所有运载车辆均不准超载、超宽、超高运输。运装大体积或超长料具时,应有专人指

挥,专车运输,并设置显示界限的红灯。

4. 进出隧道的人员应走人行道,不得与机械或车辆抢道,严禁扒车、追车或强行搭车。

5. 机械装碴时,坑道断面应能满足装载机械的安全运转,装碴机上的电缆或高压胶管应

有专人收放,装碴机操作时其回转范围内不得有人通过。

6. 在任何情况下,雷管与炸药必须放置在带盖的容器内分别运送。人力运送时雷管与炸

药不得由一人同时运送;汽车运输时,雷管与炸药必须分别装在二辆车内运送,其间距应相隔50米以上;有轨机动车运输时,雷管与炸药不宜在同一辆车上运送,如必须用同一辆车运送时,装雷管与炸药的车辆必须用三个空车厢隔开。

7. 人力运送爆破器材时必须有专人护送,并应直接送到工地,不得在中途停留;一人一

次运送的炸药数量不得超过20kg 或原包装一箱。

8. 严禁用翻斗车、自卸汽车、拖车、拖拉机、机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自行车、摩托

车和皮带运输运送爆破器材。

隧道支护安全要求

1. 隧道各部(包括竖井、斜井、横洞及平行导洞) 开挖后,除围岩完整坚硬,以及设计文

件中规定的不需支护者外,都必须根据围岩情况、施工方法采取有效的支护。

2. 施工期间,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会同有关人员对支护各部定期进行检查。在不良地质地

段每班应设专人随时检查,当发现支护变形或损坏时,应立即整修和加固;当变形或损坏情况严重时,应先将施工人员撤离现场,再行加固。

3. 洞口地段和洞内水平坑道与辅助坑道(横洞、平行导坑等) 的连接处,应加强支护或及

早进行永久衬砌。洞口地段的支撑宜向洞外多架5~8米明厢,并在其顶部压土以稳定支撑,待洞口建筑全部完工后方可拆除。

4. 洞内支护,宜随挖随支护,支护至开挖面的距离一般不得超过4米。如遇石质破碎、

风化严重和土质隧道时,应尽量缩小支护工作面。当短期停工时,应将支撑直抵工作面。

5. 喷锚支护时,危石应清除,脚手架应牢固可靠,喷射手应配戴防护用品;机械各部应

完好正常,压力应保持在0.2MPa 左右;注浆管喷嘴严禁对人放置。

6. 当发现已喷锚区段的围岩有较大变形或锚杆失效时,应立即在该区段增设加强锚杆,

其长度应不小于原锚杆长度的1.5倍。如喷锚后发现围岩突变或围岩变形量超过设计允许值时,宜用钢支架支护。

7. 当发现测量数据有不正常变化或突变,洞内或地表位移值大于允许位移值,洞内或地

面出现裂缝以及喷层出现异常裂缝时,均应视为危险信号,必须立即通知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待制定处理措施后才能继续施工。

8. 随着隧道各部开挖工作的推进,应及时进行衬砌或压浆,特别是洞门建筑的衬砌必须

尽早施工,地质不良地段的洞口必须首先完成。

9. 衬砌使用的脚手架、工作平台、跳板、梯子等应安装牢固,不得有露头的钉子和突出

的尖角。靠近通道的一侧应有足够的净空,以保证车辆、行人的安全通过。

10. 脚手架及工作平台上的铺板,应钉铺结实。木板之端头,必须搭于支点上。高于2米

的工作平台上应设置不低于1米的栏杆。跳板应设防滑条。

11. 脚手架及工作平台上所站人数及堆置的建筑材料,不得超过其计算载重量。

12. 在洞内作业地段倾卸衬砌材料时,人员和车辆不得穿行。

安全管理常规检查

1. 是否制定各种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安全措施等。

2. 是否定期对操作方法、安全措施进行讨论、修改。

3. 是否对特殊危险作业专门制定管理制度。

4. 是否对操作人员进行过安全教育和培训。

5.

6.

7.

8.

9. 是否对操作人员对本岗位的潜在性危险交底。 是否对操作人员进行过紧急事故的处理交底。 是否对工人使用安全防护用具等进行过教育、训练。 是否进行日常维护检修作业。 是否执行定期安全检查和定点检查制度。

防火设施安全常规检查

1. 扑灭火焰的水池、沙坑、洒水装置、消防水管、消火栓的是否满足要求。

2. 临时驻地、炸药库、库房是否配备消防设施。

3. 可燃性液体罐区是否配备防火设施,防液堤等。

4. 需要负重的钢结构,是否涂有防火材料,其厚度及高度是否达到要求。

5. 可燃性液体贮罐之间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定。

6. 对于贵重器材是否采用不燃烧的建筑物、防火墙等加以隔离。

7. 火灾警报装置应安置是否在适当的地点。

8. 易发生火灾的场所,紧急联络措施是否事先准备。

手持电动工具安全常规检查

1. 手持电动工具是否有统一、清晰的编号。

2. 外壳及手柄是否无裂纹或破损。

3. 电源线是否单相的采用三芯,三相的采用四芯电缆。

4. 保护接地(零) 连接是否正确(使用绿/黄双色或黑色线芯) 、牢固可靠。

5. 电缆线是否完好无破损。

6. 插头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完好无破损。

7. 开关动作是否正常、灵活、无破损。

8. 机械防护装置是否良好。

9. 转动部分灵活是否可靠。

10. 连接部分是否牢固可靠。

11. 抛光机等转速标志是否明显。

12. 使用的砂轮要求是否清楚、明显。

13. 绝缘电阻是否有定期测量记录,未超期使用。

移动式电动工具常规安全检查

1. 移动式工具是否有统一、清晰的编号。

2. 电气部分绝缘电阻是否有定期测量记录,未超期使用。

3. 电源线是否使用多股铜芯橡皮护套电缆或护套软线。

4. 单相设备是否采用三芯电缆。

5. 三相设备是否采用四芯电缆。

6. 软电缆或软线是否完好,有无破损。

7. 保护接地(零) 线连接是否正确、牢固。

8. 开关动作是否正常、灵活、无破损。

9. 机械防护装置是否完好。

动力、照明配电箱常规安全检查

1. 各路配线负荷是否标志清晰。

2. 熔丝(片)容量符合是否规程要求。

3. 保护接地(零) 系统连接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 箱体是否接入接地网。

5. 引进、引出电缆孔洞是否封堵严密。

6. 是否存在缺口与电缆接触。

7. 配电箱门是否完好,箱内有无杂物。

8. 室外电源箱防雨设施是否良好。

9. 面对电源箱是否符合左零右火的规定。

10. 零、火线接线端子标志是否清楚,是否存在零、火混接。

11. 开关外壳、消弧罩是否齐全。

12. 是否将临时线接在刀闸或开关上。

13. 是否用铜丝代替保险丝(管) 。

交、直流电焊机常规安全检查

1. 焊机接线端子是否有屏蔽罩。

2. 焊机金属外壳是否有可靠的保护接地(零) 。

3. 焊接变压器一、二次绕组之间、绕组与外壳之间绝缘是否良好。

4. 焊接变压器是否有检验记录,未超期使用。

目 录

宣传教育篇

安全事故“四不放过”

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十项安全技术措施

登高作业必须做到“六不准”

焊接作业“十不焊”

起重“十不吊”

库房管理“十不准”

规章制度篇

爆炸物品管理制度

炸药库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安全技术交底篇

现场技术员安全技术交底

电工安全技术交底

电焊工安全技术交底

钳工安全技术交底

钢筋工安全技术交底

架子工安全技术交底

模板工安全技术交底

石工安全技术交底

混凝土工安全技术交底

普通工安全技术交底

维修工安全技术交底

杂工班安全技术交底

夜间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钻孔桩安全技术交底

人工挖孔桩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高空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拌和机操作安全技术交底

输送泵操作安全技术交底

卷扬机操作安全技术交底

架桥机拼装安全技术交底

吊装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安全篇

土方工程安全要求

石方工程安全要求

防护工程安全要求

桥涵工程安全要求

隧道工程安全总体要求

隧道爆破施工安全要求

隧道施工机械安全要求

隧道支护安全要求

安全检查篇

安全管理常规检查

防火设施安全常规检查

手持电动工具安全常规检查

移动式电动工具常规安全检查

动力、照明配电箱常规安全检查

交、直流电焊机常规安全检查

爆炸物品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规范爆炸物品的管理,预防爆炸事故、炸材流失事件的发生,防止犯罪分子利用爆炸物品进行破坏活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 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由项目经理部安全科主管领导全面负责。

2. 爆炸物品的管理必须建立民爆物品安全责任制、安全岗位责任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等制度。

3. 爆炸物品的购买、运输、储存、发放、使用必须认真执行国家、当地政府相关规定,

同时认真学习和落实本规定。

4. 从事爆炸物品管理的人员,必须政治可靠、责任心强、熟悉爆炸物品性能、安全操作

规程,同时经过培训合格的职工。

5. 未经爆炸物品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准从事其民爆物品工作。

(二)爆炸物品的储存

1. 项目经理部安全科根据相关规定向当地公安部门申请,设立专门的爆炸物品仓库或托

管仓库,并取得《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

2. 爆炸物品储存仓库必须设立专人看管,严禁将爆炸物品承包给私人看管。

3. 爆炸物品仓库必须坚持出入库登记、检查制度,即进库人员必须先登记检查。

4. 爆炸物品发放必须进行登记,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5. 爆炸物品仓库内储存的爆炸物品数量不得超过设计容量。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必

须分库存放;导火索、电(纸)管、炸药分类存放;库房内严禁存放其他物品。

6.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严禁在库区内吸烟和用火,严禁把易燃、易爆物品带入仓库,

严禁在库房内住宿和进行其他活动。

7. 发现爆炸物品丢失、被盗,必须及时报安全科和当地公安部门。

(三)爆炸物品的购买

1. 购买爆炸物品必须根据施工进度分批购买。

2. 各工区每月定期上报用量计划到安全科,由安全科统一办理审批手续,持《爆炸物品

购买证》到指定地点购买。

3. 各工区需用爆炸物品时,先到安全科办理“爆炸物品领用单”,然后持领用单到爆炸

物品仓库领取。

4. 各工区使用爆炸物品必须严格执行“当日使用,当日领取,节余当日归库”。

5. 严禁自由买卖,严禁自销,严禁用爆炸物品换取其他物品。

(四)爆炸物品的运输

1. 运输爆炸物品,由安全科按规定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爆炸物品运输证》,采取自运

或委托运输。

2. 各工区到爆炸物品仓库领取爆炸物品的运输,由各工区自运,并派专职安全员押运。

3. 运输爆炸物品时,运载车辆必须符合国家及当地公安部门的有关运输规定和安全要

求。

4. 运输车辆车厢内爆炸物品必须保证堆放稳固,且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不准混装在同

一车厢内。

5. 装有爆炸物品的车厢,不准同时载运闲杂人员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6. 车辆运输爆炸物品时,在公路上必须限速行驶,前后车辆应当保持避免引起殉爆的距

离。

7. 运输爆炸物品在途中停歇时,要远离建筑设施和人群密集的地方,并有专人看管,严

禁在爆炸物品附近吸烟和用火。

8. 装卸爆炸物品应尽量在白天进行,要有专人负责组织操作,装卸现场应当设置警戒岗

哨,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五)爆炸物品的使用

1. 爆炸物品的使用,由安全科按有关规定到当地公安部门申请《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

后方可使用。

2. 爆破作业必须由经过培训考核合格的爆破员担任,做到持证上岗。

3. 爆破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爆破安全操作规程和以下规定:

3.1在爆破作业中,爆破人员必须先确定爆破警戒范围和设置防护措施,杜绝闲杂人员进入警戒区。

3.2现场安全员在爆破作业之前必须清点炸材数目,以防遗漏工地或作业人员私藏炸药。

3.3在人群、车辆流通地段作业,安全员必须在放炮警戒范围提前设立禁行标志,暂时停止人群、车辆流通。

3.4爆破作业在爆破前发出信号,待危险区的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后,始准爆破。爆破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安全检查后,才能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4. 爆破员领取爆炸物品,必须经工区安全员批准,领取数量不得超过当班使用量,节余

数量应当日退回爆炸物品仓库。

5. 使用爆炸物品,必须建立严格的领取、清退制度。现场安全员必须做好领取与实用数

量登记表,杜绝爆炸物品流失。

6. 当天剩余炸材必须如数交爆炸物品仓库管理人员收回库存,杜绝存放工地。

7. 严禁任何工区和个人私拿、私用、私藏、赠送、转让、转卖、转借爆炸物品,严禁使

用爆炸物品炸鱼、炸兽。

8. 由于现场安全员失职,造成爆炸物品丢失、被盗或发生重大事故,除追究个人的责任

外,同时接受公安部门调查处理。

炸药库管理制度

1. 严禁一切无关人员进入库区内,坚决杜绝未经主管领导批准的外人参观。进入库区,

必须关闭手机。

2. 严禁携带烟火和穿钉子鞋进入易燃易爆物品库房内;

3. 严禁使用各种枪支在库区打猎,不准在库区范围内点放烟花炮竹。

4. 严禁在库房内饮食和进餐。

5. 严禁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会客、聚众酗酒。

6. 严禁非工作人员在库区内随意乱窜,对外来检查人员,必须先登记后入库区。

7. 值班人员必须履行职责,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做到勤检查、勤巡逻。

8. 值班人员必须做到不吸烟、不喝酒、不脱岗,保证爆炸物品仓库随时有人。

9. 值班人员必须做好交接班记录,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不得离岗。

10. 值班人员必须搞好库区周围环境卫生工作。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1. 施工现场应符合相关安全卫生的要求。

2. 现场附属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道路、排水设施、电力线、乙炔瓶等应该有详细规

定。

3. 作业区间、悬崖、陡坎、坑洞等位置,应该用篱笆、木板、铁丝网、安全网等围设栅

栏。沟、坑在非作业期间应设围栏、加盖板。

4. 施工现场要有交通指示标志。危险作业点应该悬挂“危险”、“禁止通行”等明显标志,

夜间应该设红灯示警。场地狭小,行人来往和运输频繁的地点,应该设临时交通指挥。

5. 施工现场架设的电线,悬吊高度和距工作地点的水平距离,应满足相关规定或按照当

地电力部门的规定架设。

6. 施工现场内一般不许架设高压电线,必要的时候,应该在下方增设电线保护网,或按

照当地电电力部门的规定办理。

7. 工地内交通运输道路,应该经常保持通畅和清洁,且应该尽量采用单行线和减少不必

要的交叉点。载重汽车的弯道半径,必须满足相关规定。

8. 工地内行驶斗车、小平车的轨道应该平坦,纵向坡度不能大于3%,上述车辆必须安装

有制动装置,且铁轨终点应该向上弯曲,或者设车挡。

9. 工地内应该有适当的排水设施,且不妨碍工作区内的交通。通过运输道路的沟渠,应

搭设能确保安全的桥板。

10. 工地一切材料的存放都要整齐和稳固,存放脚手杆要设支架。拆除的模型板、废料等

应及时清理,木模板应将钉子拔掉或者打弯。

11. 在山沟、河流两岸或陡坡地段,铺设交通线路或者设置一切临时建筑,应事先了解地

形、地质、历年山洪、最高水位等情况,以防自然灾害。

12. 危害工人健康的颜料和其它有害物质,应存放在通风良好的指定场所;沥青应存放在

不受阳光直接照射或者不易熔化的场所。

现场技术员安全技术交底

1. 严格执行相关安全规范、规定、操作规程及项目经理《安全管理办法》,做好施工现

场各项安全防护措施。

2. 根据工程特点,以书面形式,向施工班组逐条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

手续,确保施工安全。

3. 坚守一线,随时检查作业人员安全操作情况,坚决制止不顾人身安全、违章冒险蛮干

的行为。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严禁酒后作业和现场嬉戏、打架、斗殴、赌博等。

4. 坚持每天开工之前,应对各种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对进入工地的作业人员要求佩

戴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脚。

5. 现场的各种机械设备应保持一定的距离,便于安全操作与维修。

6. 施工现场的孔洞、高边坡、高空支架等危险位置, 应有防护设施或明显标志。防护设

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要做好保护,定期更换、保洁。

7. 参加经理部组织的安全检查,对管辖的分项分部工程存在的安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8. 熟悉事故应急预案,发生事故后要及时向上级报告,立即启动预案,保护好现场,救

护伤员,参加事故处理。

电工安全技术交底

1. 电工必须通过特殊工种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2. 电工必须坚持对各线路、开关箱、漏电开关等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对存

在的用电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3. 架设电线、线路或引接外电源不准架设在易于导电的物体上,各种过道电缆电线,必

须按规定埋设好。

4. 凡用电在50千瓦或50千瓦以上的,必须按安全用电规定绘制电路走向平面图。

5. 所有的电动机设备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照明用电和机械用电不准混合搭接,做到专

线专用。

6. 各种电动设备、开关箱,必须搭设防雨、防晒棚架,必须接地接零、安装防护装置和

漏电开关,必须一机一闸,严禁一闸多用;

7. 配电房不准堆放杂物,充分搞好通道,配备相应的灭火器。

8. 各电焊机、弯曲机、切断机的电源线不得小于2米。

9. 各用电设备的接地不准使用导电性能较差的钻线或多肢线。

10. 维修电路时必须首先切断电源,且须悬挂警示标志。

11. 电工工具应专职专用,不得随便交由他人使用。

电焊工安全技术交底

1. 电焊工必须持证上岗,电焊作业必须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电焊鞋及电焊手套)。

2. 氧气、乙炔是易燃易爆气体,必须按照规定堆放使用,并搭设防雨、防晒棚架。

3. 使用时必须安装回火装置,且不准卧倒使用;使用氧气、乙炔应保持不得少于10米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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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的间距。 电焊机必须安装安全有效的防护网罩、搭设防雨棚架或加盖防雨设施、安装近身的开关装置。 电焊机的底座周围不准堆放杂物,如有废料应及时清理。 不准随便将电焊、风割等工具交予由不懂电焊、风割的其他人员使用。 电焊、风割作业完毕应将所留火种扑灭,把开关箱闸门刀拉下,把龙头线、氧气管盘

好。

钳工安全技术交底

1. 使用锉刀、刮刀、錾子、扁铲等工具,不可用力过猛。錾子、扁铲有卷边或裂纹,不

得使用,顶部有油污要及时清除。

2. 使用手锤、大锤,必须戴手套。锤柄、锤头上不得有油污,打大锤时,甩转方向不得

有人。

3. 使用钢锯,工件要夹牢,用力要均匀。工件将锯断时,要用手或支架托住。

4. 使用活扳手,扳口尺寸应与螺帽尺寸相符,不应在手柄上加套管。高空上操作应使用

死扳手,如用活扳手时,要用绳子拴牢,人要系好安全带。

5. 使用台虎钳,钳把不得用套管加力或用手锤敲打,所夹工件不得超过钳口最大行程的

三分之二。

6. 在同一工作台两边凿、铲物件,中间应设防护网。单面工作台,要一面靠墙。

7. 检查设备内部,要用安全行灯或手电筒,禁用明火。对头重脚轻,容易倾倒的设备,

一定要垫实撑牢。

8. 拆卸设备部件,应放置稳固。装配时,严禁用手插入连接面或探摸螺孔。取放垫铁时,

手指应放在垫铁的两侧。

9. 在倒链吊起的部件下检修、组装时,应将链子打结保险,并用道木或支架等垫稳。

10. 设备清洗、脱脂的场地,要通风良好,严禁烟火。清洗零件应用煤油。用过的棉纱、

布头、油纸等应收集在金属容器内。

11. 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运转时,不准擦洗和修理,并严禁

将头、手伸人机械行程范围内。

钢筋工安全技术交底

(一)钢筋的制作、绑扎

1. 钢材、半成品等应按规格、品种分别堆放整齐,制作场地要平整,工作台要稳固,照

明灯具必须加网罩。

2. 拉直钢筋,卡头要卡牢,地锚要结实牢固,拉筋沿线2米区域内禁止行人,人工绞磨

拉直,不准用胸,肚接触推杠,并缓慢松解,不得一次松开。

3. 展开盘圆钢筋要一头卡牢,防止回弹,切断时要先用脚踩紧。

4. 人工断料,工具必须牢固,掌克子和打锤要站成斜角,注意扔锤区域内的人和物体。

5. 断小于30厘米的短钢筋,应用钳子夹,禁止用手把扶,并在外侧设置防护箱笼罩。

6. 多人合运钢筋,起、落、转、停动作要一致,人工上下传送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

7. 半成品钢筋堆放要分散、稳当,防止倾倒和塌落。

8. 在高空、深坑绑扎钢筋和安装骨架,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严禁攀沿钢筋笼。

9. 起吊钢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骨架降落到离地1米以内时方可靠近,就位支

撑好方可摘钩。

(二)钢筋机械(切断机、除锈机)

1. 切断机运转正常,方准断料,断料时手与刀口距离不得少于15公分,活动刀片前进

时禁止送料。

2. 切断钢筋禁止超过机械的负载能力,切断低合金钢等特种钢筋,应用高硬度刀片。

3. 切长钢筋应有专人扶助,操作时动作要一致,不得任意拖拉。

4. 切短钢筋须用套管或钳子夹料,不得用手直接送料。

5. 切断机旁应设放料台,机械运转中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刀口附近的短头和杂物。在钢筋

摆动范围和刀口附近,非操作人员不得停留。

6. 操作除锈机时,应戴口罩和手套。

7. 带钩的钢筋严禁上机除锈。除锈应在基本调直后进行。操作时要放平握紧,站在钢丝

刷侧面。

8. 机械上不准堆放物件,以防机械震动落入机体。

架子工安全技术交底

1. 架子工必须是经过特殊工种培训合格后获得上岗证的健康男子,严禁残疾人上架工

作。

2. 架子工每天上班必须戴安全帽和安全带。

3. 上架之前必须仔细检查安全带是否有破损现象,如果存在破损问题,立即报现场技术

员要求更换新的安全带。

4. 上架前要仔细检查钢管架是否松动,若存在扣件松动,必须处理才上架。

5. 上架后要先将安全带系在安全牢固的地方再开始工作。

6. 在架子上精力要高度集中,严禁在架子上打斗嬉戏。

7. 在钢管夹上施工要严格按照现场技术员的要求操作。

8. 架子工在架子上操作时不能随意投掷工具或扣件、螺帽等物品到地面。

9. 传递工具或零件时必须有严格的安全措施。

模板工安全技术交底

1. 模板工必须是经过特殊工种培训,有一定的工作经验的健康男子。

2. 由于模板是重量较重的施工工具,模板工在上班期间必须保持充沛的精力,并佩戴好

安全防护用具。

3. 在进行高于地面2米以上的空中吊装时必须系安全带;安装部位的周围必须围上安全

网。

4. 模板工在进行安装时必须听从现场技术员的指挥,而且要随时注意吊装机械的运行状

态和运行方位。

5. 安装完毕后要仔细检查是否有遗漏零件和悬吊工具,不得随意向地面投掷零件和工

具。

石工安全技术交底

1. 搬运石料要拿稳放牢,绳索工具要牢固;两人抬运,应互相配合,动作一致;用车子

或筐运送,不要装得太满,防止滚落伤人。

2. 往坑槽运石料,应用溜槽或吊运,下方不准有人。

3. 在脚手架上砌石,不得使用大锤,修整石块时要戴防护镜,不准两人对面操作。

4. 工作完毕,应将脚手板上的石渣碎片清扫干净。

混凝土工安全技术交底

1. 车子向料斗倒料,应有挡车措施,不得用力过猛和撤把。

2. 用井架运输时,小车把不得伸出笼外,车轮前后要挡牢,稳起稳落。

3. 浇灌混凝土使用的溜槽及串筒节间必须连接牢固。操作部位应有护身栏杆,不准直接

站在溜槽帮上操作。

4. 用输送泵输送混凝土,管道接头、安全阀必须完好,管道的架子必须牢固,输送前必

须试送,检修必须卸压。

5. 浇灌框架、梁、柱混凝土,应设操作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上操作。

6. 浇捣拱形结构,应自两边拱脚对称同时进行; 浇圈梁、雨篷、阳台,应设防护措施; 浇

捣料仓,下口应先行封闭,并铺设临时脚手架,以防人员下坠。

7. 不得在混凝土养护窑 (池) 边上站立和行走,并注意窑盖板和地沟孔洞,防止失足坠

落。

8. 使用震动棒应穿胶鞋,湿手不得接触开关,电源线不得有破皮滑电。

9. 预应力灌浆,应严格按照规定压力进行,输浆管道应畅通,阀门接头要严密牢固。

普通工安全技术交底

1. 挖掘土方,两人操作间距保持2~3m ,并由上而下逐层挖掘,禁止采用掏洞的操作方法。

2. 开挖沟槽、基坑等,应根据土质和挖掘深度放坡,必要时设置固壁支撑。挖出的泥土

应堆放在沟边1m 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过1.5m 。

3. 吊运土方,绳索、滑轮、钩子、箩筐等应完好宇固,起吊时垂直下方不得有人。

4. 拆除固壁支撑应自下而上进行,填好一层,再拆一层,不得一次拆到顶。

5. 使用蛙式打夯机,电源电缆必须完好无损。操作时,应戴绝缘手套,严禁夯打电源线。

在坡地或松土处打夯,不得背着牵引打夯机。停止使用应拉闸断电,始准搬运。

6. 用手推车装运物料,应注意平稳,掌握重心,不得猛跑和撤把溜放。前后车距在平地

不得少于2m ,下坡不得少于10m 。

7. 从砖垛上取砖应由上而下阶梯式拿取,禁止一码拆到底或在下面掏取。整砖和半砖应

分开传送。

8. 脚手架上放砖的高度不准超过三层侧砖。

9. 车辆未停稳,禁止上下和装卸物料,所装物料要垫好绑牢。开车厢板应站在侧面。

维修工安全技术交底

1. 现场作业必须戴安全帽,不准赤脚或穿拖鞋上班。

2. 严格执行“机械使用、保养、维修”的规定。

3. 必须定期或每天对各种机械(卷扬机、砂泵等)进行检查、保养、加油,特别着重于

卷扬机的制动部件(如箍钩、脚刹、离合)的检查。

4. 维修机械时必须首先切断电源,并须悬挂警示标志。

5. 各种机械必须安装安全有效的防护网罩。

杂工班安全技术交底

1. 必须服从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的指挥、安排和分派工作。

2. 现场作业必须戴安全帽,不准赤脚或穿拖鞋上班。

3. 清理现场产生的杂物必须分类堆放指定地点。

4. 作业期间不准在吊机或其它机械底部歇息。

夜间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 加强对现场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环境意识的教育工作,提高工人对安全问题和噪音问题

的认识,增强自觉性。

2. 夜间禁止大声喧哗,减少人为噪音。

3. 机械、材料进退场尽可能安排在白天或晚上十点钟,同时装卸车应把噪音降低到最低

限度,严禁随意装卸车时发出大音量噪音。

4. 严禁高冲程落锤或打空锤,以减少机械运转时所发出的噪音。

5. 对于靠近居民住宅楼的孔桩灌注水下砼尽可能安排在白天,特殊情况也应在晚上十点

钟前结束。

6. 机械、设备的转移、换位等尽可能安排在白天,尽量避免吊车在夜间运作,同时尽可

能减少夜间运作的机械数量,大音量机械严禁夜间运转,特别是夜间十点钟以后。

7. 监督夜间操作人员特别注意安全,避免因光线不足或疲劳、困倦等因素而出现意外事

故。

8. 施工现场设置技术员及专职安全员,加强现场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避免因质量、

安全等问题而影响施工进度。

钻孔桩安全技术交底

1. 按劳动局规定,所有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不准赤脚或穿拖鞋上班。

3. 不准穿高跟鞋或带钉易滑鞋。

4. 必须做好交接班手续。施工前必须对桩机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是制动部件(卷扬机箍

钩、脚刹、离合)是否有效或失控。

5. 必须定期对燕子头的螺丝、滑轮进行检查、加油润滑。

6. 当班人员不得无故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7. 跑架、移架、横架时必须有三人以上,绕梆头时手距。

8. 梆头不得少于50公分,跑架、移架必须首先理好电缆。

9. 卷扬机不准带病强行运转,发现毛病应及时修理,修理卷扬机时必须切断电源。

10. 浇混凝土时作业人员不准用二号葫芦或钢丝绳作扶手。

11. 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不准往地下乱丢物件。

12. 必须定期组织安全活动,全面检查工作、机具、机件以及桩机的主要部件,并必须做

好安全活动的记录。

人工挖孔桩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 从事挖孔桩作业的工人以健壮男性青年为宜,井下、高空、用电、吊装及简单机械操

作等安全作业。

2. 在施工图会审和桩孔挖掘前,都应认真研究钻探资料,分析地质情况,对可能出现流

砂、管涌、涌水以及有害气体等情况应予重视,并应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防护措施,如对安全施工存在疑虑,应在事前向有关单位提出。

3. 桩孔开挖后现场人员应注意观察地面和建(构)筑物的变化。

4. 挖出的土石方应及时运走,孔口四周2米范围内不很堆放挖孔杂物。机动车辆通行时,

应做出预防措施或暂停孔内作业以防挤压塌孔。

5. 每天开工前,应将桩孔内的积水抽干,并用鼓风机或大风扇向孔内送风5分钟以上,

使孔内混浊空气排出,才准许下人。

6. 为防止地面人员和物体坠落桩孔内,孔口四周必须设置安全护栏或围安全隔离网。

7. 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穿绝缘胶鞋;

8. 严禁酒后作业,不准在孔内吸烟,不准在孔底使用明火;

9. 作业人员每工作4小时应轮换一次;

10. 认真留意孔内一切动态,如发现流砂、涌水、护壁变形等不良预兆以及有异味气体时,

应停止作业并迅速撤离,同时报告现场技术员;

11. 在中途抽水之后,必须先将地面上的专用电源切断,作业人员方可下桩孔作业。

12. 孔口配合人员应集中精力,密切监视孔内的情况,并积极配合孔内作业人员进行工作,

不得擅离岗位。

13. 在孔内上下递送工具物品时,严禁用抛掷的方法,严防孔口的物件落入桩孔内。

高空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 从事高空作业要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

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2. 高空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3. 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人工具袋 (套) 内。上下传递物件禁止

抛掷。

4. 遇有恶劣气候 (如风力在六级以上) 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起重和打

桩作业。

5. 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档间距以30厘米为宜。使用时上端要扎牢,

下端应采取防滑措施。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的60-70度为宜,禁止二人同时在梯上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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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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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业。如需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人字梯底脚要拉牢。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撑、衍条、挑架的挑梁和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高空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讯装置,并专人负责。 乘人的外用电梯、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除指派的专业人员外,禁止攀登起重臂、绳索和随同运料的吊篮、吊装物上下。 拌和机操作安全技术交底 操作要持证上岗,专人专机; 必须按照配合比要求下料,严格控制水灰比; 开机前必须检查机械运转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不得擅自拆开检修; 机器未停稳禁止进行装料卸料及排除故障的作业。排除设备故障须断电源; 每天完工后,要及时清洗干净,断开电源,电箱加锁后才能下班。 输送泵操作安全技术交底 输送泵必须指定专人操作,操作者必须熟悉说明书,了解其结构性能及操作方法; 启动输送泵前,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同时必须对电机、外露电器元件,检查油缸里的液压油、润滑部位的润滑油是否足够; 托泵在使用时,要用三相五线制电源,并接地实行保护; 输送泵在运转过程中,必须随时注意观察是否存在异常噪音、气味,滤油器是否阻塞; 出现阻管时,按下“反泵启动”即可,但反泵时间不宜过长,否则阻管更严重; 工作中遇到异常情况直接按下停开关,立即停机。 重新启动时,主油箱泵应先排气,保证各润滑部位均得到良好的润滑;确保操作盘、远控盒上所有开关应处于“关”的状态,电控柜内空气开关处于“关”状态。 卷扬机操作安全技术交底 作业前,应检查钢丝绳、离合器、制动器、保险棘轮、传动滑轮等,确认安全可靠,方准操作。 钢丝绳在卷筒上必须排列整齐,作业过程中最少需保留三圈钢丝绳在卷筒上。 不得擅离岗位,工作中必须集中精神,注意指挥信号,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待弄清情况后方可继续作业。 发现层间闸门未关闭时,提示装运人员关好闸门方可开机运行。 作业中突然停电,应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吊篮下滑及来电后卷扬机突然起动。 做好设备保养工作,并做好保养和操作记录,发现异常情况随时报告。 当班工作完毕后,吊篮必须返回首层,断开电源,电箱加锁才能下班。 架桥机拼装安全技术交底 架桥机组拼(或定型产品)、悬臂牵引中的平衡稳定及机具配备等,均应按设计要求进行。 架桥机就位后,为保持前后支点的稳定,应用方木支垫。前后支点处,还应用缆风绳封固于墩顶两侧。 构件在架桥机上纵向、横向移动时,应平缓进行,卷扬机操作人员应按指挥信号协同动作。 全幅宽架桥机吊装的边梁就位前,墩顶作业人员应暂时避开。 横移不能一次到位的构件,操作人员应将滑道板、落梁架等准备好,待构件落入后,再进入作业点进行构件顶推(或牵引)横移等项工作。 吊装安全技术交底 龙门吊拼装完成后,应按照设计要求组织检查验收。 移动式龙门架除进行静载试验外,还应等载在轨道上往返运行一次,检查龙门吊在移

动中的变形以及轨距,轨道平整度等情况。

3. 吊装作业前必须严格检查起重设备各部件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并进行试吊。

4. 钢丝绳必须按照设计荷载要求,选用适合的标准绳索,在使用中,应当经常注意检查,

并做到必要的维护。

5. 吊装作业时,必须安排专门的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统一指挥。

6. 严格按照指挥信号操作,指挥信号不明确,严禁起吊,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何人发

出,应立即执行。

7. 开车前或操作中接近人时,须鸣铃或报警。

8. 吊装的吊物要捆扎牢靠,吊钩要找准重心,吊物要垂直,不准斜吊或斜拉。

9. 严禁超负荷或被吊物重量不清时起吊,物体起吊时,严禁人员站在吊物上,其下方严

禁站人。

10. 起重机在起吊满载或近满载时,应先将载物吊起地面20~50公分停止提升,检查起

重机的稳定性,制定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衡性,绑扎的牢靠性,确认无误后方可再进行提升。

11. 吊起重物作水平移动时,应将重物提高到可能遇到障碍物0.5米以上,运行时被吊物

不得左右摇动。

12. 开动和停止电动机,应缓慢平衡地操作控制器,作后面移动必须等机、物完全停稳后

方可操作。

13. 作业遇到有停电或其它特殊情况,应将重物落至地面,不得悬在空中。

14. 起重机在作业闭合主电源之前,应使所有的控制器处于停止状态,工作中突然断电时,

应将所有的控制器置于停止位置,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的运作是否正常。

15. 被吊物菱角处与绑扎钢丝绳之间必须加衬垫。

16. 起重机的结构或零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时,严禁进行起吊工作;施工场地

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或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吊装工作。

17. 当吊装作业结束时,应将起重锚锭安全,当风力大于6级时,一般应停止工作,并将

起重机。

18. 龙门吊拆除时,应遵循安全技术措施。

土方工程安全要求

1. 人工挖掘土方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1挖土方的操作人员之间,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横向间距不小于2米,纵向1.2距不小于3 米;

1.2方开挖必须自上而下顺序放坡进行,严禁采用挖空底脚的操作方法。

2. 高陡边坡处施工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2.1业人员必须绑系安全带;

2.2坡开挖中如遇地下水涌出,应先排水,后开挖;

2.3挖工作与装运作业面相互错开,严禁上、下双重作业;

2.4土下方和滚石危及范围内的道路,应设警告标志,作业时坡下严禁通行;

2.5坡面上的操作人员对松动的土、石块必须及时清除,严禁在危石下方作业、休息和存放机具。

3. 施工中如发现山体有滑动、崩坍迹象危及施工安全时,应暂停施工,撤离人员和机具,

并上报上级处理。

4. 沿坡地段的开挖,应从滑坡体两侧向中部自上而下进行,严禁全面拉槽开挖,弃土不

得堆在主滑区内。开挖挡墙基槽也应从滑坡体两侧向中部分段跳槽进行,并加强支撑,及时砌筑和回填墙背,施工中应设专人观察,严防坍方。

5. 施工单位应为进场机械提供临时机棚或停机场地。机械在停机棚内起动时,必须保持

通风;棚内严禁烟火,机械人员必须掌握所备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6. 施工中遇有土体不稳、发生坍塌、水位暴涨、山洪暴发或在爆破警戒区内听到爆破信

号时,应立即停工,人机撤至安全地点。当工作场地发生交通堵塞,地面出现陷车(机) ,机械运行道路发生打滑,防护设施毁坏失效,或工作面不足以保证安全作业时,亦应暂停施工,待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施工。

7. 载重汽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7.1须按规定吨位装载,不得超载、超高,不得人货混载,驾驶室内不得超额坐人;

7.2辆装土场地必须平整坚实,当用机械装土时,汽车就位后应拉紧手闸,装载均匀,得偏载;

7.3在陡坡、高坡、坑边或填方边坡处卸土时,停卸地点必须平整坚实,地面宜有反坡,与边缘必须保持安全距离;在危险地段卸土,应有专人指挥;

7.4路上行驶必须遵守道路交通规则;运载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时,应遵守有关规定,除必要的随车人员外,不得搭乘其他人员。

石方工程安全要求

1. 石方爆破作业,以及爆破器材的管理、加工、运输、检验和销毁等工作均按国家现行

的《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执行。

2. 选择炮位时,炮眼口应避开正对的电线、路口和构造物。

3. 机械扩眼,宜采用湿式凿岩或带有捕尘器的凿眼机。凿岩机支架要支稳,严禁用胸部

和肩头紧顶把手。风动凿岩机的管道要顺直,接头要紧密,气压不应过高。电动凿岩机的电缆线宜悬空挂设,工作时应注意观察电流值是否正常。

4. 爆破器材应严格管理,必须实施实销实报,剩余的爆破材料必须当日退库,严禁私自

收藏,乱丢乱放。

5. 发现爆破器材丢失、被盗要立即报告,等待处理。

6. 作业人员在保管、加工、运输爆破器材过程中,严禁穿着化纤衣服。

7. 爆破器材应按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失效及不符合技术条件要求的不得使用。

8. 爆破器材应由专人领取,炸药与雷管严禁由一人同时搬运。电雷管严禁与带电物品一

起携带运送。

9. 爆破器材运送,应避开人员密集地段,并直接送往工地,中途不得停留,并不得随地

存放或带入宿舍。

10. 超过5米的深孔不得使用导火索起爆。

11. 爆破工作必须有专人指挥。确定的危险区边界应有明显的标志,警戒区四周必须派设

警戒人员。

12. 警戒区的人、畜必须撤离,施工机具应妥善安置,预告、起爆、清理瞎炮、解除警戒

等信号应有明确的规定。

防护工程安全要求

1. 边坡防护作业,必须搭设牢固的脚手架。

2. 挂网喷锚施工必须外围安全网,工人必须佩带安全护具,施工时先系好安全绳后方可

操作,严禁向下乱扔工具或其它物品。

3. 砌石工程必须自下而上砌筑。片石改小,不得在脚手架上进行。护墙砌筑时,墙下严

禁站人。抬运石块上架,跳板应坚固,并设防滑条。

4. 抹面、勾缝作业必须先上后下。严禁在砌筑好的坡面上行走,上下必须用爬梯。架上

作业时,架下不准有人操作或停留,不得上面砌筑、下面勾缝。

5. 砂浆输送泵:

5.1送管道各接头应连接牢固,并设有牢固的支撑,尽量减少管道长度和弯管数量,管道上不得加压或悬挂重物;

5.2业前应空运转,在确认旋转方向正确、电路开关、传动保护装置及料斗滤网齐全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5.3转正常后,方可向泵内注入砂浆;砂浆泵须连续运转,短时间不用砂浆时应打开回浆

阀使砂浆在泵内循环运行;

5.4停机时间较长时,应每隔3~5分钟泵送一次,使灰浆在管道和泵体内流动,以防凝结、阻塞;

5.5作中应随时注意压力表指针是否正常,检查球阀、阀座和挤压管有无异常,如发现漏浆应停机修复后方可继续作业;

5.6故障停机时,应打开泄浆阀使压力下降、然后再排除故障,砂浆泵压力未降到零时不得拆卸空气室、压力安全阀和管道。

6. 砂浆喷射机:

6.1射机应保持内部清洁,输送泵和喷射机人员应密切联系,协调配合;

6.2喷嘴前5米范围内不得站人;工作停歇时,喷嘴不得朝向有人的方向;

6.3料软管如发生堵塞,可用木棍轻轻敲打外壁,如无效时可在关闭砂浆后拆卸胶管,用压缩空气吹通;

6.4换作业方面时,输料软管不得随地拖拉和弯折。

7. 人工挖基作业时,从基坑内抛上的土方应边挖边运。用土台分层抛掷传运出土时,台

阶宽度不得小于0.7米,高度不得大于1.5米。基坑上边缘暂时堆放的土方至少应距坑边0.8米以外,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5米。

桥涵工程安全要求

1. 高桥、大跨、深水、结构复杂的大型桥梁施工,应对施工安全做专项调查研究,并制

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单项工程(包括辅助结构、临时工程) 开工前,应根据本规程制定的安全操作细则,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 桥涵施工前,应对施工现场、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合

安全要求后方可施工。

3. 开挖基坑时,如对邻近建(构) 筑物或临时设施有影响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4. 挖掘机等机械在坑顶进行挖基出土作业时,机身距坑边的安全距离应视基坑深度、坡

度、土质情况而定,一般应不小于1.0米,堆放材料及机具时应不小于0.8米。

5. 在水中挖基,应备有便于出入基坑的爬梯等安全设施。

6. 开挖中,当基坑沿顶面裂缝、坑壁松塌或遇有涌水、涌砂影响基坑边坡稳定时,应立

即加固防护。

7. 基坑开挖需要爆破,应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办理。

8. 基坑较深时,四周应悬挂人员上下扶梯。

9. 挖孔灌注桩,宜在无水或少水的密实土层或岩层中施工。挖孔较深或有渗水时,应采

取孔壁支护及排水、降水等措施,严防坍孔。

10. 人工挖孔,对孔壁的稳定及吊具设备等,应经常检查。孔桩出土机具应有专人管理,

并设置高出地面的围栏;孔口不得堆集土渣及沉重机具;作业人员的出入,应设常备的梯子;夜间作业应悬挂示警红灯;挖孔暂停时,孔口应设置罩盖及标志。

11. 孔内挖土人员的头顶部位应设置护盖。取土吊斗升降时,挖土人员应护盖下面工作。

相领两孔中,一孔进行浇注混凝土时,另一孔的挖孔人员应停止作业,并撤出井孔。

12. 人工挖孔,除应经常检查孔内的气体情况外,并应遵守下规定:

12.1孔人员下孔作业前,应先用鼓风机将孔内空气排出更换;

12.2氧化碳含量超过0.3%时,应采取通风措施。对含量虽不超过规定,但作业人员12.3

呼吸不适感觉时,亦应采取通风或换班作业等措施。

12.4气污染超过现行的《大气环境质量标准》(GBHZ-1-82)规定空气污染三级标准浓度值

时,如没有安全可靠的措施不得采取人工挖孔作业。

13. 人工挖孔深度超过10米时,应采用机械通风。当使用风镐凿岩时,应加大送风量,

吹排凿岩产生的石粉。人工挖孔最深不宜大于15米。

14. 挖孔桩孔内岩石需要爆破时,应采取浅眼爆破法,严格控制炸药用量,并按国家现行

的《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中的有关规定办理。

15. 就地浇筑墩台施工,施工前必须搭好脚手架及作业平台,并在平台外侧设栏杆。墩高

在10米以上时,应加设安全网。

16. 吊斗升降应设专人指挥。落斗前,下部的作业人员必须躲开不得身倚栏杆推动吊斗。

严禁吊斗碰撞模板及脚手架。

隧道工程安全总体要求

1. 隧道施工应先作好洞口工程,稳定好洞口的边坡和仰坡,作好天沟、边沟等排水设施,

确保地表水不致危及隧道的施工安全。

2. 所有进入隧道工地的人员,必须按规定配带安全防护用品,遵章守纪,听从指挥。

3. 隧道施工的各班组间,应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并将施工、安全等情况记载于交接

班的记录簿内,工地值班负责人应认真检查交接班情况。

4. 遇有不良地质地段施工时,应按照先治水、短开挖、弱爆破、先护顶、强支护、早衬

砌的原则稳步前进。如设计文件中指明有不良地质情况时,必要时应进行超前钻孔,探明情况,采取预防措施。

5. 开挖人员到达作业地点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并检查防护是否牢

固,顶板和两帮是否稳定,如有松动的石、土块或裂缝应先予以清除或支护。

6. 风钻钻眼时, 应先检查机身、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管子接头是否

牢固,有无漏风,钻杆有无不直、带伤以及钻孔堵塞等现象,湿式凿岩机的供水是否正常,干式凿岩机的捕尘设施是否良好。不合要求者应予修理或更换。

7. 带支架的风钻钻眼时,必须将支架安置稳妥。风钻卡钻时应用板钳松动拔出,不可敲

打,未关风前不得拆除钻杆。

8. 在工作面内不得拆卸、修理风、电钻。

隧道爆破施工安全要求

1. 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2. 进行爆破时,所有人员应撤离现场,其安全距离为:

2.1头巷道不少于200米;

2.2邻的上下坑道内不少于100米;

2.3邻的平行坑道,横通道及横洞间不少于50米;

2.4断面开挖进行深孔爆破(孔深3~5米) 时不少于500米;

3. 洞内每天放炮次数应有明确的规定,装药离放炮时间不得过久。

4. 装药前应检查爆破工作面附近的支护是否牢固,炮眼内的泥浆,石粉应吹洗干净;刚

打好的炮眼热度过高,不得立即装药;洞内爆破不得使用黑色火药。

5. 为防止点炮时发生照明中断,爆破工应随身携带手电筒,严禁用明火照明;如果遇有

照明不足,发现流砂、流泥未经妥善处理,或可能有大量溶洞涌水时,严禁爆破。

6. 采用电雷管爆破时,必须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的有关规定进

行,并应加强洞内电源的管理,防止漏电引爆。装药时可用投光灯、矿灯照明。起爆主导线宜悬空架设,距各种导电体的间距必须大于l 米。

7. 爆破后必须经过15分钟通风排烟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检查有无“盲炮”

及可疑现象;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顶板两帮有无松动石块;支扩有无损坏与变形。在妥善处理并确认无误后,其他工作人员才可进入工作面。

8. 当发现“盲炮”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处理。

9. 装炮时应使用木质炮棍装药,无关人员与机具等均应撤至安全地点。

隧道施工机械安全要求

1. 各类进洞车辆必须处于完好状态,制动有效。

2. 进洞的各类机械与车辆,宜选用带净化装置的柴油机动力,燃烧汽油的车辆和机械不

得进洞(如通风良好,可以达到本章“通风及防尘”要求者除外) 。

3. 所有运载车辆均不准超载、超宽、超高运输。运装大体积或超长料具时,应有专人指

挥,专车运输,并设置显示界限的红灯。

4. 进出隧道的人员应走人行道,不得与机械或车辆抢道,严禁扒车、追车或强行搭车。

5. 机械装碴时,坑道断面应能满足装载机械的安全运转,装碴机上的电缆或高压胶管应

有专人收放,装碴机操作时其回转范围内不得有人通过。

6. 在任何情况下,雷管与炸药必须放置在带盖的容器内分别运送。人力运送时雷管与炸

药不得由一人同时运送;汽车运输时,雷管与炸药必须分别装在二辆车内运送,其间距应相隔50米以上;有轨机动车运输时,雷管与炸药不宜在同一辆车上运送,如必须用同一辆车运送时,装雷管与炸药的车辆必须用三个空车厢隔开。

7. 人力运送爆破器材时必须有专人护送,并应直接送到工地,不得在中途停留;一人一

次运送的炸药数量不得超过20kg 或原包装一箱。

8. 严禁用翻斗车、自卸汽车、拖车、拖拉机、机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自行车、摩托

车和皮带运输运送爆破器材。

隧道支护安全要求

1. 隧道各部(包括竖井、斜井、横洞及平行导洞) 开挖后,除围岩完整坚硬,以及设计文

件中规定的不需支护者外,都必须根据围岩情况、施工方法采取有效的支护。

2. 施工期间,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会同有关人员对支护各部定期进行检查。在不良地质地

段每班应设专人随时检查,当发现支护变形或损坏时,应立即整修和加固;当变形或损坏情况严重时,应先将施工人员撤离现场,再行加固。

3. 洞口地段和洞内水平坑道与辅助坑道(横洞、平行导坑等) 的连接处,应加强支护或及

早进行永久衬砌。洞口地段的支撑宜向洞外多架5~8米明厢,并在其顶部压土以稳定支撑,待洞口建筑全部完工后方可拆除。

4. 洞内支护,宜随挖随支护,支护至开挖面的距离一般不得超过4米。如遇石质破碎、

风化严重和土质隧道时,应尽量缩小支护工作面。当短期停工时,应将支撑直抵工作面。

5. 喷锚支护时,危石应清除,脚手架应牢固可靠,喷射手应配戴防护用品;机械各部应

完好正常,压力应保持在0.2MPa 左右;注浆管喷嘴严禁对人放置。

6. 当发现已喷锚区段的围岩有较大变形或锚杆失效时,应立即在该区段增设加强锚杆,

其长度应不小于原锚杆长度的1.5倍。如喷锚后发现围岩突变或围岩变形量超过设计允许值时,宜用钢支架支护。

7. 当发现测量数据有不正常变化或突变,洞内或地表位移值大于允许位移值,洞内或地

面出现裂缝以及喷层出现异常裂缝时,均应视为危险信号,必须立即通知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待制定处理措施后才能继续施工。

8. 随着隧道各部开挖工作的推进,应及时进行衬砌或压浆,特别是洞门建筑的衬砌必须

尽早施工,地质不良地段的洞口必须首先完成。

9. 衬砌使用的脚手架、工作平台、跳板、梯子等应安装牢固,不得有露头的钉子和突出

的尖角。靠近通道的一侧应有足够的净空,以保证车辆、行人的安全通过。

10. 脚手架及工作平台上的铺板,应钉铺结实。木板之端头,必须搭于支点上。高于2米

的工作平台上应设置不低于1米的栏杆。跳板应设防滑条。

11. 脚手架及工作平台上所站人数及堆置的建筑材料,不得超过其计算载重量。

12. 在洞内作业地段倾卸衬砌材料时,人员和车辆不得穿行。

安全管理常规检查

1. 是否制定各种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安全措施等。

2. 是否定期对操作方法、安全措施进行讨论、修改。

3. 是否对特殊危险作业专门制定管理制度。

4. 是否对操作人员进行过安全教育和培训。

5.

6.

7.

8.

9. 是否对操作人员对本岗位的潜在性危险交底。 是否对操作人员进行过紧急事故的处理交底。 是否对工人使用安全防护用具等进行过教育、训练。 是否进行日常维护检修作业。 是否执行定期安全检查和定点检查制度。

防火设施安全常规检查

1. 扑灭火焰的水池、沙坑、洒水装置、消防水管、消火栓的是否满足要求。

2. 临时驻地、炸药库、库房是否配备消防设施。

3. 可燃性液体罐区是否配备防火设施,防液堤等。

4. 需要负重的钢结构,是否涂有防火材料,其厚度及高度是否达到要求。

5. 可燃性液体贮罐之间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定。

6. 对于贵重器材是否采用不燃烧的建筑物、防火墙等加以隔离。

7. 火灾警报装置应安置是否在适当的地点。

8. 易发生火灾的场所,紧急联络措施是否事先准备。

手持电动工具安全常规检查

1. 手持电动工具是否有统一、清晰的编号。

2. 外壳及手柄是否无裂纹或破损。

3. 电源线是否单相的采用三芯,三相的采用四芯电缆。

4. 保护接地(零) 连接是否正确(使用绿/黄双色或黑色线芯) 、牢固可靠。

5. 电缆线是否完好无破损。

6. 插头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完好无破损。

7. 开关动作是否正常、灵活、无破损。

8. 机械防护装置是否良好。

9. 转动部分灵活是否可靠。

10. 连接部分是否牢固可靠。

11. 抛光机等转速标志是否明显。

12. 使用的砂轮要求是否清楚、明显。

13. 绝缘电阻是否有定期测量记录,未超期使用。

移动式电动工具常规安全检查

1. 移动式工具是否有统一、清晰的编号。

2. 电气部分绝缘电阻是否有定期测量记录,未超期使用。

3. 电源线是否使用多股铜芯橡皮护套电缆或护套软线。

4. 单相设备是否采用三芯电缆。

5. 三相设备是否采用四芯电缆。

6. 软电缆或软线是否完好,有无破损。

7. 保护接地(零) 线连接是否正确、牢固。

8. 开关动作是否正常、灵活、无破损。

9. 机械防护装置是否完好。

动力、照明配电箱常规安全检查

1. 各路配线负荷是否标志清晰。

2. 熔丝(片)容量符合是否规程要求。

3. 保护接地(零) 系统连接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 箱体是否接入接地网。

5. 引进、引出电缆孔洞是否封堵严密。

6. 是否存在缺口与电缆接触。

7. 配电箱门是否完好,箱内有无杂物。

8. 室外电源箱防雨设施是否良好。

9. 面对电源箱是否符合左零右火的规定。

10. 零、火线接线端子标志是否清楚,是否存在零、火混接。

11. 开关外壳、消弧罩是否齐全。

12. 是否将临时线接在刀闸或开关上。

13. 是否用铜丝代替保险丝(管) 。

交、直流电焊机常规安全检查

1. 焊机接线端子是否有屏蔽罩。

2. 焊机金属外壳是否有可靠的保护接地(零) 。

3. 焊接变压器一、二次绕组之间、绕组与外壳之间绝缘是否良好。

4. 焊接变压器是否有检验记录,未超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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