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受笞不医看[红楼梦]中的礼制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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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第三十三回宝玉因琪官、金钏两事被贾政笞挞,学界对这一节研究颇丰,然多集中在艺术特色、人物心态等方面。宝玉挨打之后,贾母、王夫人、薛姨妈、凤姐、袭人等人只是在饮食、起居上悉心照料,却并未请医用药,这与宝玉在贾府的地位十分不符。目前,学界对这个问题尚未有所关注。通过对受笞不医原因的探究,能够更为深刻地理解《红楼梦》所展现的时人的礼制观念。也只有在特定的礼制环境中解读《红楼梦》,才能够更为准确地透析各色人物的思想、性格等等。

一、宝玉之依礼当笞

中国古代素有笞子的传统,这一传统集中体现了儒家的教育思想和家国观念。《吕氏春秋》认为“家无怒笞,则竖子、婴儿之有过也立见”,将笞挞作为治家的手段,以此防止子孙犯错。《颜氏家训》指出“笞怒废于家,则竖子之过立见;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治家之宽猛,亦犹国焉”,更是将笞挞对治家的作用上升到治国的高度。颜之推认为笞挞是治家的有效方法,如果废弃则子孙的过错易现。他在《教子篇》中提到梁大司马王僧辩年过四十仍为其母魏夫人捶挞,正是因为如此,王僧辩方能成就“勋业”。在颜之推这样的儒家学者看来,笞子为的是助子立身扬名,以荣耀家族并为国家效力。儒家提倡“孝”,这为笞子传统的形成提供了道德支持,赋予了父母笞子的权力,规定了为子者甘心受笞的义务。

作为钟鸣鼎食之家、翰墨诗书之族,贾氏家族传承了儒家教育思想,遵从笞子的传统。赖嬷嬷是服侍过荣府老主子的下人,在贾府颇有地位。她不仅可以在年轻的主子面前唠叨自己的孙子,认为小孩子必须要严加管教,否则就会闹乱子;还敢指着宝玉教育,提到贾赦、贾政小时候经常挨父亲的打,不似宝玉这般被贾母护着;并且直言批评贾珍的行为,虽然贾珍教子是按照老祖宗的规矩,但因自身品行不正难以让兄弟子侄信服。赖嬷嬷所谓的“老祖宗的规矩”便是笞子的教育传统,从她的叙述中可知贾代化、贾代善教子甚严,笞挞是贾府家庭教育惯用的方法。

贾政之所以重责宝玉,乃是他身为父亲的责任。首先,宝玉为了琪官招惹忠顺亲王会为家门带来祸端,故贾政说出“明日酿到他弑君杀父”这般言辞。贾政为了维护家门利益,给忠顺王府一个交代,必须严厉惩治宝玉。其次,贾环所言金钏之事并非事实,但贾政信以为真,气得面如金纸,甚至要“把这几根烦恼鬓毛剃去,寻个干净去处自了”。(第三十三回) 在贾政看来,作为父亲却教子无方,为免“上辱先人下生逆子之罪”,必得严责宝玉。正是因为这两方面原因,使得贾政下狠手笞挞宝玉,这顿打自是与往日不同。

宝玉没有光耀门楣的心思,他荒疏学业,流荡优伶,依礼当受责罚。并且,他的行为有违教令,依律亦当受笞。儒家思想进入律法领域,使得礼法结合,笞子的传统即是礼法结合的典范。《唐律疏议》卷一《名例》载:“刑罚不可弛于国,笞捶不得废于家。”明确将笞捶与刑罚相并立,指出了二者对于家、国的重要作用。《大清律例》中“子孙违犯教令”律文规定:“凡子孙违犯祖父母、父母教令及奉养有缺者,杖一百。”“违犯教令”的范围是很广泛的,似宝玉这般“在外流荡优伶,表赠私物”、“在家荒疏学业,淫辱母婢”的行为显然违背了贾政平日对他安心学业、以科举起家的教导,依律应受杖责。处处维护宝玉的袭人也认为这顿打是理所当然的,“论理,我们二爷也须得老爷教训两顿”。(第三十四回)袭人所谓的“论理”便是依礼、依律之意。她是宝玉的贴身侍女,最熟悉宝玉素日的所作所为,知晓许多外人所不知的事情,连她都认为宝玉“须得”教训,那么宝玉挨打的合理性自是不容置疑。

贾母是宝玉在贾政面前的保护伞。然而,贾母的溺爱是有前提条件的,那就是宝玉的言行必须符合礼制规范。正如她对甄家仆人所言,在甄家、贾家这样的家庭中,孩子可以刁钻古怪,但见了外人必须有正经的礼数,“若一味他只管没里没外,不与大人争光,凭他生的怎样,也是该打死的”。(第五十六回)纵然阻拦儿子教训孙子,并因孙子挨打斥责儿子,贾母对孙子的纵容是有底线的。这一标准从极度溺爱孙子的贾母口中说出,更具有可信度。如果说贾政对儿子要求是科举及第、雅好诗书这样的高标准,那么贾母对孙子的要求则是遵从正经礼数这样的最低标准了。

贾母与王夫人都赶来阻止贾政打宝玉,不管是贾母的咄咄逼人,还是王夫人的动之以情,实际上都没有否定贾政实施家法的合理性。贾母以不孝压制贾政,逼得贾政连连认错,但贾母的一句“你的儿子,我也不该管你打不打”挑明了问题的关键,那就是贾政为了光宗耀祖教训宝玉是合情合理的。得知宝玉挨打,匆忙赶到书房来的王夫人采用了曲折的劝阻方式,她先是哭道怕惹得贾母不自在,把宝玉的生死与贾母连在一起。再哭诉夫妻之情,希望贾政顾及多年夫妻情份。最后又哭喊贾珠,一下子戳到了贾政的软肋上,于是贾政“那泪珠更似滚瓜一般滚了下来”。(第三十三回)王夫人认为宝玉该打、贾政应当管教儿子,之所以拼命阻拦不过是怕打狠了、打坏了而已。后来当袭人说到“我们二爷也须得老爷教训两顿”时,王夫人赞同道“这话和我的心一样”。(第三十四回)可知王夫人虽心疼宝玉,但也认为宝玉此番理应挨打。宝玉在外“流荡优伶”、“不与大人争光”,在内被贾环诬陷“淫辱母婢”,这在素有笞子传统的荣府都属于“该打死”的行为。贾政笞子,于礼于法都是合理的。虽然贾母、王夫人百般庇护,也不得不承认宝玉依礼当笞。

二、贾琏之无辜受挞

从当时的礼制观念来看,宝玉的行为实属当打。除此之外,《红楼梦》还写到了另一种情况,那就是无辜受挞,为子者因指出父亲的过错而遭到责罚。贾琏挨打没有像宝玉挨打那般激烈,他的伤势也没有宝玉那么重。贾琏挨打的原因,是通过平儿说出来的。贾赦让贾琏买石呆子的古扇,石呆子坚决不卖,贾赦就天天骂儿子无能。贾雨村为讨好贾赦,诬陷石呆子拖欠官银,变卖其家产赔补,把扇子作了官价送给贾赦。贾赦便拿着扇子责备贾琏无能,贾琏说了一句“为这点子小事,弄得人坑家败业,也不算什么能为”。(第四十八回)贾赦为儿子拿话堵自己而生气,他顾不上拉倒贾琏用板子打,冲着站立的贾琏混打一顿,把贾琏脸上打破了两处。

贾赦所谓的“堵”,是指他赞赏贾雨村的行为,而贾琏没有认同。贾琏对贾雨村这种强夺的行径不满,这实际上也是对贾赦的规劝。贾赦不仅不听劝,反而恼羞成怒以“不顺”为由责打贾琏。这与邢夫人“儿女奴仆,一人不靠,一言不听”的处事方式颇为相像,无怪乎贾赦夫妇不得贾母欢心。

关于规谏父母的方式,《礼记·内则》有所阐释,“父母有过,下气怡色,柔声以谏。谏若不入,起敬起孝,说则复谏;不说,与其得罪于乡、党、州、闾,宁孰谏。父母怒,不说而挞之流血,不敢疾怨,起敬起孝。” 贾琏或许没有做到“下气怡色”、“柔声以谏”,直接批评了父亲所赏识的贾雨村,但他的初衷是好的,其不能仗势强夺的劝谏也是合乎礼制的。贾琏对父亲吩咐之事可谓尽心, 为了父亲的喜好到处寻找古扇,“好容易烦了多少情”、“说之再三”才找到好扇;买不到扇子,被父亲天天骂,也没有抱怨。就此事而言,贾琏在为子之道上并无亏缺。后来贾琏往来平安州、完成贾赦交待的事,贾赦十分欢喜,“说他中用”,不仅赏了他一百两银子,还将秋桐赏他为妾。为父如贾赦者,不把是否符合礼制规范、能否荣耀家门等作为奖惩的标准,而是单纯地注重“中用”与否,只因“不顺”而责打贾琏,实非为父之道。

据礼制规定,不管父母的责打是否有理,为子者都不能抱怨。清道光时剑川岁贡生赵有蔺的父亲性子急,子每有小过必笞之。每次父亲生气,赵有蔺都“怡然长跪,大杖亦受”。有人劝他躲避,他却认为“父病蹙,避之恐伤其心耳”。据此可窥知父亲笞子并非全因子有过,即便是无过挨打,儿子也要甘心承受。所以,当贾琏挨打之后,平儿对贾赦没有半点微词,只骂贾雨村是“饿不死的野杂种”、“没天理的”。很难想象一向温柔的平儿能说出这般言语,并且还是“咬牙”骂出来的,这些话很可能是挨打后的贾琏所骂,平儿不过转述而已。贾琏纵然是无辜受责,被“打了个动不得”,也不敢对父亲有所怨恨,而只能将不满之情发泄在贾雨村身上。

三、受笞不医的礼制依据

宝玉深受贾母宠爱,更是王夫人的终身指望,如玉钏儿所言乃是荣府的“凤凰”。他平时生病时都有太医诊治,为应付父亲查功课装唬住时,王夫人也赶忙命人看视给药。连他的丫鬟如袭人、晴雯者生病,也有医生开方调治。然而,宝玉挨打之后无人提及请医之事,只是贾母、王夫人、薛姨妈众人替宝玉疗治,然后送回怡红院。在养伤期间,王夫人给他吃进上的玫瑰露,特地为他准备不常做的莲叶羹。众人只是关注宝玉的饮食起居方面,除了薛宝钗送来棒疮药用于散淤血,并没有煎药调理。

宝玉受笞不医,并非因为伤势过轻。这顿打又狠又快,宝玉最后动弹不得,无法搀扶,只能被人用春凳抬进贾母房中。宝玉的伤势非常严重,小衣上皆是血渍,由臀至胫没有一处好地,或青或紫,或整或破,腿上肿起四指宽的僵痕。在贾母看来“今日这顿打不比往日”,袭人也说道“怎么下

这般的狠手”,甚至连贾政也觉得打重了,后悔“不该下毒手打到如此地步”。据此可知,宝玉此番挨打受伤严重。

现有常在贾府走动、每年四节送礼的太医,何以宝玉受笞后无医诊疗,而只是慢慢调理恢复呢?这主要是因父亲责打致伤,为子者为表示对父亲教育的认可与对孝道的遵从而不求医。为子者既有“违犯教令” 之举,依礼理应受责,且责罚之后不能诊治。贾母、王夫人等虽心疼不已,但都自觉遵守这一礼制要求,没有违礼请医。作者也没有花费笔墨做出解释,更无伏笔可言。可见,不管是作者,还是时人,都以此为常理。正是这种习以为常、自然而然反映出作者的礼制观念,以及当时人们所普遍认可的行为规范。

尤其是在以礼治家的荣府中,对礼制规范的遵守更为严格。府中诸人往往以此为荣,贾母所云“你我这样人家”,贾敏所提“与别家不同”,凤姐所谓“我们家的规矩大”,便是自矜于家族门风。不仅是主子,荣府的下人也引以为傲,贾琏的小厮兴儿对尤二姐口口声声说到“我们家的规矩”、“那正经大礼”,麝月对坠儿的娘说“怪不得不知我们里头的规矩”。外人也颇知荣府知礼重礼,李婶、薛姨妈赞曰“这正是大家的规矩”,刘姥姥叹曰“礼出大家”,贾雨村评曰“诗礼之家”,皆是对荣府守礼的赞誉。

《礼记·内则》云“父母怒,不说而挞之流血,不敢疾怨,起敬起孝”,子女受父母笞挞后流血,不仅不能疾怨,还要起来行孝。对于打伤后是否请医,礼文中没有明确记载。但据“起敬起孝”来看,似乎难有闲暇医治。并且,在荣府这类诗礼世家,将礼文中未尽之意加以阐发,形成本家族的

礼制———为父母所挞受伤不医,这是极有可能的。贾琏挨打之后,亦无请医之举,只是平儿找薛宝钗要上棒疮的丸药。平儿之所以“忙忙”地特向薛宝钗要药,是因为宝玉挨打时宝钗送去的药疗效很好,更深层的原因是不能请医只能寻药敷上。不管是宝玉的依礼当笞,还是贾琏的无辜遭挞,都没有请医诊疗,这主要是源于责罚者是他们的父亲。

《说苑》《韩诗外传》《孔子家语》皆载舜遇父笞时小杖则受、大杖则逃,逃的目的不是为了免于挨打,而是为使父免于落下不义之名。古时父笞子致伤则父不义,子为父隐则为孝。一旦请医,父笞子致伤的事情就会宣扬出去,故子为保父名不就医,此为孝道的一种表现。因此,被父亲责打之后,为子者不仅不能请医,还不能喊疼,只能默默承受。王夫人向袭人询问宝玉的伤势和饮食,袭人说到“才刚捱了打,又不许叫喊”,所以没让宝玉吃具有收敛功效的酸梅汤。“不许叫喊”一语把礼制的要求表述得明明白白,为子者挨打后不能喊痛,被视作荣府凤凰的宝玉也不能例外。

不仅是父母,若为祖父母所笞亦不得医治。贾瑞之父已经过世,他的祖父贾代儒便承担着管教的责任。贾代儒在贾瑞病重时各处请医治疗,后因孙子要吃独参汤而无力供应,不惜向荣府求取人参,足可见贾代儒为医好孙子竭尽全力。贾瑞被王熙凤设局关在穿堂中,一夜未归。贾代儒打了他三四十大板后,罚他饿着肚子,跪在院中读文章。虽云贾瑞“其苦万状”,亦不见请医敷药之文,更可证父祖责罚子孙,子孙不得就医的礼制观念。

《明史·孝义传》《清史稿·孝义传》记载了明清的孝义名士,其中不乏孝子承受父母笞挞的事迹。明代归钺为继母所谮,屡受父挞几近于死,仍然在父卒之后孝事继母。清代李应麟为父母所逐后,依然恭谨行孝。清代方立礼在遭受后母杖责后晕倒,他醒来后面不改色地孝事父母。归钺、李应麟、方立礼都是无辜遭笞,皆无所怨恨而事之愈谨,故得入《孝义传》。可知,时人对他们的这种行为是积极肯定的。

明清时期,时人并不以受父笞为苦,甚至有将父亲责罚视作荣耀者。《清稗类钞》在孝友类中记载了柴虎臣以孝感人的故事。柴虎臣葬父后遇到为避父笞的出亡者,柴虎臣认为有父笞非苦、无父笞乃苦,为此作《游子遇孤儿行》。出亡者垂泣自恨,受其感化终成孝子。柴虎臣的观点当是时人所普遍认可的观念,虽然当时已有逃避父笞者,但时人多不以父笞为苦。明代何乔远《名山藏》记载许进少时为父所挞一事,其事云:“少时被父挞,指出血,后举指示人,感泣不已。”许进为明成化二年进士,正德元年为兵部尚书,后转吏部尚书,因宦官刘瑾专权免官。许进以进士入仕,曾奏请明武宗崇圣学。他不屈于宦官,可谓儒家典范。从挨打后不止血反而举指示人的行为可知,许进是以受到父亲教诲为幸,故而“感泣不已”。许进的指伤应未敷药包扎,否则也无法以伤示人。据此可推知,最晚在明时已有受笞不医的风气。

作为诗礼之家的荣府当是沿袭受笞不医的礼制,使之成为了治家的规范。当然,受笞不医的礼制在当时应是较为通行的,因此作者没有多加解释。遇有与时人习俗不同的礼制,作者通常会有所阐释。像是贾母召集众人商量为凤姐庆生时,赖大母亲等三四个老妈妈坐在小杌子上,凤姐等站着。作者解释此乃贾府的风俗,“年高服侍过父母的家人,比年轻的主子还有体面”。(第四十三回)贾环输了耍赖,宝玉只问了声怎么了,贾环就不敢应声。作者加以注解,“宝钗素知他家规矩,凡作兄弟的,都怕哥哥”。(第二十回)以上二例,便是作者将时人不甚理解的礼俗加以讲解。可知,在时人看来,受笞不医已是约定俗成的礼制观念,无需注释。

通过比较宝玉挨打与贾琏挨打可知,在如荣府这般诗礼之家,为子者在遭受父母责打后,不管是理应受罚,还是无辜遭责,都要恭敬接受,不能有所疾怨。在这样的礼制环境中,为子者受笞之后不能喊痛、不得请医,此举既是对父亲教诲的感恩、对至高父权的遵从,也是对子为父隐孝道的遵守。贾母、王夫人平日溺爱宝玉,贾母在宝玉挨打时更是因孙责子,但她们毫无异议地承认贾政笞子的合理性,并且在宝玉挨打后未请医诊治,从中更可看出时人对为子者受笞不医这一礼制观念的自觉遵守。

(本文原载于《红楼梦学刊》2016年第2期,为方便手机阅读,已删去内容提要、关键词及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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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第三十三回宝玉因琪官、金钏两事被贾政笞挞,学界对这一节研究颇丰,然多集中在艺术特色、人物心态等方面。宝玉挨打之后,贾母、王夫人、薛姨妈、凤姐、袭人等人只是在饮食、起居上悉心照料,却并未请医用药,这与宝玉在贾府的地位十分不符。目前,学界对这个问题尚未有所关注。通过对受笞不医原因的探究,能够更为深刻地理解《红楼梦》所展现的时人的礼制观念。也只有在特定的礼制环境中解读《红楼梦》,才能够更为准确地透析各色人物的思想、性格等等。

一、宝玉之依礼当笞

中国古代素有笞子的传统,这一传统集中体现了儒家的教育思想和家国观念。《吕氏春秋》认为“家无怒笞,则竖子、婴儿之有过也立见”,将笞挞作为治家的手段,以此防止子孙犯错。《颜氏家训》指出“笞怒废于家,则竖子之过立见;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治家之宽猛,亦犹国焉”,更是将笞挞对治家的作用上升到治国的高度。颜之推认为笞挞是治家的有效方法,如果废弃则子孙的过错易现。他在《教子篇》中提到梁大司马王僧辩年过四十仍为其母魏夫人捶挞,正是因为如此,王僧辩方能成就“勋业”。在颜之推这样的儒家学者看来,笞子为的是助子立身扬名,以荣耀家族并为国家效力。儒家提倡“孝”,这为笞子传统的形成提供了道德支持,赋予了父母笞子的权力,规定了为子者甘心受笞的义务。

作为钟鸣鼎食之家、翰墨诗书之族,贾氏家族传承了儒家教育思想,遵从笞子的传统。赖嬷嬷是服侍过荣府老主子的下人,在贾府颇有地位。她不仅可以在年轻的主子面前唠叨自己的孙子,认为小孩子必须要严加管教,否则就会闹乱子;还敢指着宝玉教育,提到贾赦、贾政小时候经常挨父亲的打,不似宝玉这般被贾母护着;并且直言批评贾珍的行为,虽然贾珍教子是按照老祖宗的规矩,但因自身品行不正难以让兄弟子侄信服。赖嬷嬷所谓的“老祖宗的规矩”便是笞子的教育传统,从她的叙述中可知贾代化、贾代善教子甚严,笞挞是贾府家庭教育惯用的方法。

贾政之所以重责宝玉,乃是他身为父亲的责任。首先,宝玉为了琪官招惹忠顺亲王会为家门带来祸端,故贾政说出“明日酿到他弑君杀父”这般言辞。贾政为了维护家门利益,给忠顺王府一个交代,必须严厉惩治宝玉。其次,贾环所言金钏之事并非事实,但贾政信以为真,气得面如金纸,甚至要“把这几根烦恼鬓毛剃去,寻个干净去处自了”。(第三十三回) 在贾政看来,作为父亲却教子无方,为免“上辱先人下生逆子之罪”,必得严责宝玉。正是因为这两方面原因,使得贾政下狠手笞挞宝玉,这顿打自是与往日不同。

宝玉没有光耀门楣的心思,他荒疏学业,流荡优伶,依礼当受责罚。并且,他的行为有违教令,依律亦当受笞。儒家思想进入律法领域,使得礼法结合,笞子的传统即是礼法结合的典范。《唐律疏议》卷一《名例》载:“刑罚不可弛于国,笞捶不得废于家。”明确将笞捶与刑罚相并立,指出了二者对于家、国的重要作用。《大清律例》中“子孙违犯教令”律文规定:“凡子孙违犯祖父母、父母教令及奉养有缺者,杖一百。”“违犯教令”的范围是很广泛的,似宝玉这般“在外流荡优伶,表赠私物”、“在家荒疏学业,淫辱母婢”的行为显然违背了贾政平日对他安心学业、以科举起家的教导,依律应受杖责。处处维护宝玉的袭人也认为这顿打是理所当然的,“论理,我们二爷也须得老爷教训两顿”。(第三十四回)袭人所谓的“论理”便是依礼、依律之意。她是宝玉的贴身侍女,最熟悉宝玉素日的所作所为,知晓许多外人所不知的事情,连她都认为宝玉“须得”教训,那么宝玉挨打的合理性自是不容置疑。

贾母是宝玉在贾政面前的保护伞。然而,贾母的溺爱是有前提条件的,那就是宝玉的言行必须符合礼制规范。正如她对甄家仆人所言,在甄家、贾家这样的家庭中,孩子可以刁钻古怪,但见了外人必须有正经的礼数,“若一味他只管没里没外,不与大人争光,凭他生的怎样,也是该打死的”。(第五十六回)纵然阻拦儿子教训孙子,并因孙子挨打斥责儿子,贾母对孙子的纵容是有底线的。这一标准从极度溺爱孙子的贾母口中说出,更具有可信度。如果说贾政对儿子要求是科举及第、雅好诗书这样的高标准,那么贾母对孙子的要求则是遵从正经礼数这样的最低标准了。

贾母与王夫人都赶来阻止贾政打宝玉,不管是贾母的咄咄逼人,还是王夫人的动之以情,实际上都没有否定贾政实施家法的合理性。贾母以不孝压制贾政,逼得贾政连连认错,但贾母的一句“你的儿子,我也不该管你打不打”挑明了问题的关键,那就是贾政为了光宗耀祖教训宝玉是合情合理的。得知宝玉挨打,匆忙赶到书房来的王夫人采用了曲折的劝阻方式,她先是哭道怕惹得贾母不自在,把宝玉的生死与贾母连在一起。再哭诉夫妻之情,希望贾政顾及多年夫妻情份。最后又哭喊贾珠,一下子戳到了贾政的软肋上,于是贾政“那泪珠更似滚瓜一般滚了下来”。(第三十三回)王夫人认为宝玉该打、贾政应当管教儿子,之所以拼命阻拦不过是怕打狠了、打坏了而已。后来当袭人说到“我们二爷也须得老爷教训两顿”时,王夫人赞同道“这话和我的心一样”。(第三十四回)可知王夫人虽心疼宝玉,但也认为宝玉此番理应挨打。宝玉在外“流荡优伶”、“不与大人争光”,在内被贾环诬陷“淫辱母婢”,这在素有笞子传统的荣府都属于“该打死”的行为。贾政笞子,于礼于法都是合理的。虽然贾母、王夫人百般庇护,也不得不承认宝玉依礼当笞。

二、贾琏之无辜受挞

从当时的礼制观念来看,宝玉的行为实属当打。除此之外,《红楼梦》还写到了另一种情况,那就是无辜受挞,为子者因指出父亲的过错而遭到责罚。贾琏挨打没有像宝玉挨打那般激烈,他的伤势也没有宝玉那么重。贾琏挨打的原因,是通过平儿说出来的。贾赦让贾琏买石呆子的古扇,石呆子坚决不卖,贾赦就天天骂儿子无能。贾雨村为讨好贾赦,诬陷石呆子拖欠官银,变卖其家产赔补,把扇子作了官价送给贾赦。贾赦便拿着扇子责备贾琏无能,贾琏说了一句“为这点子小事,弄得人坑家败业,也不算什么能为”。(第四十八回)贾赦为儿子拿话堵自己而生气,他顾不上拉倒贾琏用板子打,冲着站立的贾琏混打一顿,把贾琏脸上打破了两处。

贾赦所谓的“堵”,是指他赞赏贾雨村的行为,而贾琏没有认同。贾琏对贾雨村这种强夺的行径不满,这实际上也是对贾赦的规劝。贾赦不仅不听劝,反而恼羞成怒以“不顺”为由责打贾琏。这与邢夫人“儿女奴仆,一人不靠,一言不听”的处事方式颇为相像,无怪乎贾赦夫妇不得贾母欢心。

关于规谏父母的方式,《礼记·内则》有所阐释,“父母有过,下气怡色,柔声以谏。谏若不入,起敬起孝,说则复谏;不说,与其得罪于乡、党、州、闾,宁孰谏。父母怒,不说而挞之流血,不敢疾怨,起敬起孝。” 贾琏或许没有做到“下气怡色”、“柔声以谏”,直接批评了父亲所赏识的贾雨村,但他的初衷是好的,其不能仗势强夺的劝谏也是合乎礼制的。贾琏对父亲吩咐之事可谓尽心, 为了父亲的喜好到处寻找古扇,“好容易烦了多少情”、“说之再三”才找到好扇;买不到扇子,被父亲天天骂,也没有抱怨。就此事而言,贾琏在为子之道上并无亏缺。后来贾琏往来平安州、完成贾赦交待的事,贾赦十分欢喜,“说他中用”,不仅赏了他一百两银子,还将秋桐赏他为妾。为父如贾赦者,不把是否符合礼制规范、能否荣耀家门等作为奖惩的标准,而是单纯地注重“中用”与否,只因“不顺”而责打贾琏,实非为父之道。

据礼制规定,不管父母的责打是否有理,为子者都不能抱怨。清道光时剑川岁贡生赵有蔺的父亲性子急,子每有小过必笞之。每次父亲生气,赵有蔺都“怡然长跪,大杖亦受”。有人劝他躲避,他却认为“父病蹙,避之恐伤其心耳”。据此可窥知父亲笞子并非全因子有过,即便是无过挨打,儿子也要甘心承受。所以,当贾琏挨打之后,平儿对贾赦没有半点微词,只骂贾雨村是“饿不死的野杂种”、“没天理的”。很难想象一向温柔的平儿能说出这般言语,并且还是“咬牙”骂出来的,这些话很可能是挨打后的贾琏所骂,平儿不过转述而已。贾琏纵然是无辜受责,被“打了个动不得”,也不敢对父亲有所怨恨,而只能将不满之情发泄在贾雨村身上。

三、受笞不医的礼制依据

宝玉深受贾母宠爱,更是王夫人的终身指望,如玉钏儿所言乃是荣府的“凤凰”。他平时生病时都有太医诊治,为应付父亲查功课装唬住时,王夫人也赶忙命人看视给药。连他的丫鬟如袭人、晴雯者生病,也有医生开方调治。然而,宝玉挨打之后无人提及请医之事,只是贾母、王夫人、薛姨妈众人替宝玉疗治,然后送回怡红院。在养伤期间,王夫人给他吃进上的玫瑰露,特地为他准备不常做的莲叶羹。众人只是关注宝玉的饮食起居方面,除了薛宝钗送来棒疮药用于散淤血,并没有煎药调理。

宝玉受笞不医,并非因为伤势过轻。这顿打又狠又快,宝玉最后动弹不得,无法搀扶,只能被人用春凳抬进贾母房中。宝玉的伤势非常严重,小衣上皆是血渍,由臀至胫没有一处好地,或青或紫,或整或破,腿上肿起四指宽的僵痕。在贾母看来“今日这顿打不比往日”,袭人也说道“怎么下

这般的狠手”,甚至连贾政也觉得打重了,后悔“不该下毒手打到如此地步”。据此可知,宝玉此番挨打受伤严重。

现有常在贾府走动、每年四节送礼的太医,何以宝玉受笞后无医诊疗,而只是慢慢调理恢复呢?这主要是因父亲责打致伤,为子者为表示对父亲教育的认可与对孝道的遵从而不求医。为子者既有“违犯教令” 之举,依礼理应受责,且责罚之后不能诊治。贾母、王夫人等虽心疼不已,但都自觉遵守这一礼制要求,没有违礼请医。作者也没有花费笔墨做出解释,更无伏笔可言。可见,不管是作者,还是时人,都以此为常理。正是这种习以为常、自然而然反映出作者的礼制观念,以及当时人们所普遍认可的行为规范。

尤其是在以礼治家的荣府中,对礼制规范的遵守更为严格。府中诸人往往以此为荣,贾母所云“你我这样人家”,贾敏所提“与别家不同”,凤姐所谓“我们家的规矩大”,便是自矜于家族门风。不仅是主子,荣府的下人也引以为傲,贾琏的小厮兴儿对尤二姐口口声声说到“我们家的规矩”、“那正经大礼”,麝月对坠儿的娘说“怪不得不知我们里头的规矩”。外人也颇知荣府知礼重礼,李婶、薛姨妈赞曰“这正是大家的规矩”,刘姥姥叹曰“礼出大家”,贾雨村评曰“诗礼之家”,皆是对荣府守礼的赞誉。

《礼记·内则》云“父母怒,不说而挞之流血,不敢疾怨,起敬起孝”,子女受父母笞挞后流血,不仅不能疾怨,还要起来行孝。对于打伤后是否请医,礼文中没有明确记载。但据“起敬起孝”来看,似乎难有闲暇医治。并且,在荣府这类诗礼世家,将礼文中未尽之意加以阐发,形成本家族的

礼制———为父母所挞受伤不医,这是极有可能的。贾琏挨打之后,亦无请医之举,只是平儿找薛宝钗要上棒疮的丸药。平儿之所以“忙忙”地特向薛宝钗要药,是因为宝玉挨打时宝钗送去的药疗效很好,更深层的原因是不能请医只能寻药敷上。不管是宝玉的依礼当笞,还是贾琏的无辜遭挞,都没有请医诊疗,这主要是源于责罚者是他们的父亲。

《说苑》《韩诗外传》《孔子家语》皆载舜遇父笞时小杖则受、大杖则逃,逃的目的不是为了免于挨打,而是为使父免于落下不义之名。古时父笞子致伤则父不义,子为父隐则为孝。一旦请医,父笞子致伤的事情就会宣扬出去,故子为保父名不就医,此为孝道的一种表现。因此,被父亲责打之后,为子者不仅不能请医,还不能喊疼,只能默默承受。王夫人向袭人询问宝玉的伤势和饮食,袭人说到“才刚捱了打,又不许叫喊”,所以没让宝玉吃具有收敛功效的酸梅汤。“不许叫喊”一语把礼制的要求表述得明明白白,为子者挨打后不能喊痛,被视作荣府凤凰的宝玉也不能例外。

不仅是父母,若为祖父母所笞亦不得医治。贾瑞之父已经过世,他的祖父贾代儒便承担着管教的责任。贾代儒在贾瑞病重时各处请医治疗,后因孙子要吃独参汤而无力供应,不惜向荣府求取人参,足可见贾代儒为医好孙子竭尽全力。贾瑞被王熙凤设局关在穿堂中,一夜未归。贾代儒打了他三四十大板后,罚他饿着肚子,跪在院中读文章。虽云贾瑞“其苦万状”,亦不见请医敷药之文,更可证父祖责罚子孙,子孙不得就医的礼制观念。

《明史·孝义传》《清史稿·孝义传》记载了明清的孝义名士,其中不乏孝子承受父母笞挞的事迹。明代归钺为继母所谮,屡受父挞几近于死,仍然在父卒之后孝事继母。清代李应麟为父母所逐后,依然恭谨行孝。清代方立礼在遭受后母杖责后晕倒,他醒来后面不改色地孝事父母。归钺、李应麟、方立礼都是无辜遭笞,皆无所怨恨而事之愈谨,故得入《孝义传》。可知,时人对他们的这种行为是积极肯定的。

明清时期,时人并不以受父笞为苦,甚至有将父亲责罚视作荣耀者。《清稗类钞》在孝友类中记载了柴虎臣以孝感人的故事。柴虎臣葬父后遇到为避父笞的出亡者,柴虎臣认为有父笞非苦、无父笞乃苦,为此作《游子遇孤儿行》。出亡者垂泣自恨,受其感化终成孝子。柴虎臣的观点当是时人所普遍认可的观念,虽然当时已有逃避父笞者,但时人多不以父笞为苦。明代何乔远《名山藏》记载许进少时为父所挞一事,其事云:“少时被父挞,指出血,后举指示人,感泣不已。”许进为明成化二年进士,正德元年为兵部尚书,后转吏部尚书,因宦官刘瑾专权免官。许进以进士入仕,曾奏请明武宗崇圣学。他不屈于宦官,可谓儒家典范。从挨打后不止血反而举指示人的行为可知,许进是以受到父亲教诲为幸,故而“感泣不已”。许进的指伤应未敷药包扎,否则也无法以伤示人。据此可推知,最晚在明时已有受笞不医的风气。

作为诗礼之家的荣府当是沿袭受笞不医的礼制,使之成为了治家的规范。当然,受笞不医的礼制在当时应是较为通行的,因此作者没有多加解释。遇有与时人习俗不同的礼制,作者通常会有所阐释。像是贾母召集众人商量为凤姐庆生时,赖大母亲等三四个老妈妈坐在小杌子上,凤姐等站着。作者解释此乃贾府的风俗,“年高服侍过父母的家人,比年轻的主子还有体面”。(第四十三回)贾环输了耍赖,宝玉只问了声怎么了,贾环就不敢应声。作者加以注解,“宝钗素知他家规矩,凡作兄弟的,都怕哥哥”。(第二十回)以上二例,便是作者将时人不甚理解的礼俗加以讲解。可知,在时人看来,受笞不医已是约定俗成的礼制观念,无需注释。

通过比较宝玉挨打与贾琏挨打可知,在如荣府这般诗礼之家,为子者在遭受父母责打后,不管是理应受罚,还是无辜遭责,都要恭敬接受,不能有所疾怨。在这样的礼制环境中,为子者受笞之后不能喊痛、不得请医,此举既是对父亲教诲的感恩、对至高父权的遵从,也是对子为父隐孝道的遵守。贾母、王夫人平日溺爱宝玉,贾母在宝玉挨打时更是因孙责子,但她们毫无异议地承认贾政笞子的合理性,并且在宝玉挨打后未请医诊治,从中更可看出时人对为子者受笞不医这一礼制观念的自觉遵守。

(本文原载于《红楼梦学刊》2016年第2期,为方便手机阅读,已删去内容提要、关键词及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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