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超市生鲜自营的系统解决方案
一. 概述
目前,超市店铺的生鲜商品大多采用联营与租赁经营方式,店铺基本不掌握商品控制权,而是由联营商户自行进货、销售和管理商品,店铺从销售金额中根据扣点和保底进行扣款而获取毛利。
按照总部工作部署,将改革超市生鲜商品的经营方式,从联营租赁方式改为自营,以增强商品控制力、提高经营能力、提升毛利率。
为落实此项改革,在推进经营业务工作同时,必须确保信息系统先行一步进行升级改造,为生鲜自营提供技术层面的支持保障。而系统开发是以明确清晰和具体准确的业务需求为基础的。因此,近期技术集群详细调研了各地区的生鲜自营业务,根据各地分别提出的需求,经过分析提炼、归纳总结和细化落地,并参考借鉴国内外其他软件厂商的生鲜管理业务模块,形成系统解决方案,其中包括生鲜自营业务的规则定义、业务流程、成本核算、计算公式和数据报表等,作为下一步系统开发改造的依据。
二. 系统现状和问题
目前MIS 系统对生鲜自营商品的支持,是建立在商品形态属性保持稳定的前提下,即商品在购进和销售时为同一个商品,编码不变,性质不变,即进什么卖什么,进A 销A 。可支持的两种方式为(1)金额管理、盘存计销;(2)单品管理、差价核算。一部分超市店铺通过此模式实现了部分生鲜商品的自营。 但是,随着自营的深入,这种商品形态不变、仅通过同一商品的购进和销售实现自营的模式,已不能适应超市经营改革要求。其他复杂的生鲜自营业务也应纳入系统,比如食品制作、蔬果分级、生猪分割等,这些业务的共同特点是购进原材料,加工处理为成品,按照成品销售,原材料和成品的形态性质完全不同,即进A 销B ,其中既有购进多个原料商品后加工为一个商品如包子、麻花、面包,又有一种进货原料拆分为多个商品销售如蔬菜分级销售、整猪分割销售等。 信息系统是经营需求的体现,超市原有联营租赁和简单自营模式决定了系统目前的业务功能,而自营为主、覆盖食品制作加工的新经营模式则决定了系统升级改造的方向,本方案的目标即为:使系统能够支持复杂的生鲜自营业务,提
供可操作落地的流程和步骤,确定具体计算规则,准确核算成本和毛利,提供经营成果的数据分析。
三. 生鲜自营的业务分类和定义
生鲜自营是指由超市店铺自主经营和管理生鲜类商品,包括蔬果、熟食、散货、面点,以及改变商品形态性质的加工商品,包括现场食品制作、商品分割、商品分级分等。
由于各种生鲜商品的类型属性不同,经营管理和系统需求差异较大,必须按业务特点分类区分。按照商品进货后是否进行加工分为两类,普通生鲜商品和加工生鲜商品,二者业务定义为:
(一)普通生鲜商品。进货后直接上架销售,进什么卖什么,即“进A 销A ”;
(二)加工生鲜商品。指进货后首先对商品进行加工,加工方法包含分级、分拆、组合,然后再将加工后的成品上架销售,即“进A 销B ”。
三.1普通生鲜商品分类
按照经营管理模式的不同,普通生鲜商品分为“金额化管理”和“单品化管理”两种管理方式。
(1)金额化管理,即“大金额管理、盘存计销”。商品只管销售金额、不管销售数量,根据期末盘点库存结果,倒挤销售成本和销售毛利。
(2)单品化管理,指商品单品化管理,既管金额、又管数量,根据先进先出核算成本,根据进销差价计算毛利,根据盘点差异计算损耗。
三.2加工生鲜商品分类
按照进货后商品加工方式的不同,分为“一拆多”,“多组一”两种模式。
(1)“一拆多”加工,指将一种商品分等分级、分割拆解为多个商品。一拆多又可细分为“分级装盒”与“整体拆零”两类。分级装盒:购进一批苹果进行人工分拣,分为1、2、3等三个等级的不同商品,每个等级单独定销售价格。整体拆零:购进白条生猪后,分割成五花肉、里脊、排骨、肘子等不同的商品出售,每个商品单独编码与定价。
(2)“多组一”加工,指使用多种原材料商品进行加工,制作成一种商品,
将制成品定价销售。如使用白糖、面粉、食用油三种原料商品,加工制作成麻花后进行销售。
生鲜自营商品的业务分类如下图所示:
四. 普通生鲜商品自营的系统方案
对于普通生鲜商品,MIS 系统现支持“金额化管理”、“单品化管理”两种管理模式,目前集团仅呼伦贝尔连锁超市、北京天客隆连锁超市、鲁中地区连锁超市采用“单品化管理”,其他超市店铺均采用“金额化管理”。
四.1 金额化管理
1. 金额化管理的业务规则
(1)店铺注册和启用商品时,将商品设置为开放性商品(大金额)。
(2)商品购进时,记录进货数量和单价,按进价金额计入商品库存金额;
(3)商品销售时,使用13位电子秤条码,销售时只计金额,不计数量。销售时不计算销售成本,所有销售均为毛利;销售后不冲减库存,不体现即时库存。
(4)销售成本采用“盘存计销”方式得出,月末盘点商品库存,通过盘点结果倒挤销售成本(销售成本 = 期初库存金额 - 盘点库存余额);商品盘点不产生损耗。
(5)经营指标(销售、毛利)采用阶段考核,考核日期段为两次盘点之间,各项经营指标才能准确体现。
2. 金额化管理示例
以商品A 为例,进货、销售、盘点的各个环节的账目处理规则和结果为:
(1)1月1日,进价2元/公斤,进货100公斤,库存数量为100
公斤,库存
金额为200元。拟售价为3元/公斤,理论毛利率为33.3%。
(2)销售时,只记销售金额,不记数量和成本,不冲减库存。所有销售均算毛利,毛利率为100%。1月份全月累计销售70公斤,销售额210元。
(3)1月31日盘点,盘点后库存数量20公斤(自然损耗10公斤)。 库存金额=2.00元*20公斤=40元。按照倒挤销售成本的核算方法,
销售成本=期初库存金额-盘存金额= 200元-40元=160元。
(4)在分析商品A 经营指标时,按照日期阶段计算,日期段在两次盘点之间,或首次进货和盘点之间,才可得出准确的成本和毛利,如1月1日-1月31日: 销售金额=阶段销售合计=210元
销售成本=盘点日倒挤销售成本=160元,
毛利=阶段销售金额-销售成本=210元-160元=50元,
实际毛利率=50元/210元=23.8%。
四.2 单品化管理
1. 单品化管理的业务规则
(1)店铺在注册和启用商品信息时,需将商品设置为单品。
(2)商品购进时,记录进货数量和单价,按进价金额计入商品库存金额。
(3)商品销售时,使用18位电子秤条码,记录销售数量和金额,并根据“先进先出”规则得出销售成本和毛利;销售后冲减商品库存。
(4)按照单品方式进行库存盘点,产生盘点数量差异,体现损耗。
(5)各项经营指标(销售、成本、毛利)在任何时间段均为准确数据。
2. 单品化管理示例
以商品B 为例,进货、销售、盘点的各个环节的账目处理规则和结果为:
(1)1月1日,进价2元/公斤,进货100公斤,库存数量为100公斤,库存金额为200元。拟售价为3元/公斤,理论毛利率为33.3%。
(2)销售时,记录商品销售数量和金额,根据“先进先出”原则得到销售成本,同时冲减库存。例如1月5日销售10公斤,金额30元。按“先进先出”: 销售成本:2元/公斤*10公斤=20元,
毛利金额 = 30元-20元=10元,
毛利率 = 10元/30元*100%=33.3%。
一月份全月销售70公斤,销售金额210元。
(3)1月31日盘点,实际盘点库存数量为20公斤,产生10公斤损耗。 按“先进先出”的原则,损耗金额=2.00元/公斤*10公斤=20元。
(4)如不考虑损耗,任意时刻销售、毛利均为准确。如将损耗确认入账,损耗金额将减少毛利,一月份的经营指标为:
盘点前:
毛利金额=销售金额-销售成本=210-140=70元;毛利率=33.3%
盘点后:
毛利金额=销售金额-销售成本-损耗金额=210-140-20=50元; 毛利率23.8%
五. 加工生鲜商品自营的系统方案
MIS 系统缺少对加工类生鲜商品自营的系统支持,现根据呼伦贝尔、北京天客隆、大连超市集团等各地区店铺提出的需求,并借鉴国内外其他系统,制定以下解决方案。
五.1 “一拆多”加工
五.1.1 业务规则
1. 在柜组中设置生鲜柜组,作为经营数据的核算单位,每个生鲜柜组必须仅包含同一种加工商品的原材料与成品,不可包含其他商品。
2. 店铺启用商品时,将原料商品和成品商品指定在同一生鲜柜组下。
3. 店铺进行商品启用时,将原料和成品商品信息均设置为单品。
4. 原料商品即可用于进货,也可用于销售;
5. 成品商品只能销售,不可进货,其库存只能通过原料加工产生。
6. 商品的整体经营成果如毛利以柜组口径为准确数据,单一的商品,无论原料、还是成品均不能反映真实毛利。
五.1.2 业务流程
第一步:店铺进行信息注册。①注册生鲜柜组;②注册原料商品和成品商品的单品信息;③为原料和成品指定正确的生鲜柜组;④维护成品售价。确保基础信息准确。
第二步:原料商品进货,与普通单品商品进货流程相同。
第三步:营业员加工原料商品,如分级、分等、分割。逐个称重成品,制作18位条码,粘贴在成品商品上。并在系统中录入《商品分拣分拆单》,记录原料投入数量,记录成品产出数量。录入完毕,提交副店长审核,审核通过后生效。
第四步:成品销售,使用18位条码销售,系统记录销售数量、金额,即时体现成本、库存和毛利。
为确保账实相等,需定期盘点。即盘点原料商品,也盘点成品商品,盘点流程和操作与普通商品相同。
五.1.3 成本核算规则
1. 原料商品的采购进货,按进价金额计入商品库存。
2.原料分级分拆时:
(1)记录投入原料数量,系统通过先进先出计算出原料投入金额;
(2)记录分拆后产出的成品数量。系统得出每个成品的产出金额(成本口径),产出总金额等于原料投入总金额。每个成品的库存单价(销售时的成本单价)则为:该成品产出金额/该成品数量
在分等、分级、分拆过程中,可能存在无用废料等损耗,因此成品总数量可能小于原料总数量。多个成品的产出金额(即销售后的成本金额)的比例,按照总成品数量的占比分配,计算公式:
每种成品产出金额 =(该成品数量/多个成品数量之和) * 原料投入金额
3.成品销售时,使用18位电子秤条形码,记录销售金额和数量。根据“先进先出”计算销售成本、毛利,并根据销售数量即时冲减库存。
4.原料和成品按照单品盘点方式定期盘点,盘点后确认后形成盘点差异,按先进先出原则体现损耗金额。
五.1.4 示例说明
以普通苹果分级为例,将“一拆多”加工的成本核算规则说明如下:
1. 1月1日,进货普通苹果(原料),进价2元/公斤,数量1000公斤,则库存数量为1000公斤,库存金额为2000元。
2.1月5日对其中600公斤普通苹果进行分级分拣,将其分为1等品、2等品、3等品三个等级,对应三个商品货号,并确定售价:
其中:1等品售价8元/公斤,2等品售价6元/公斤,3等品售价4元/公斤。 实际分拣作业后,根据分拣情况,营业员在系统中录入《商品分拣分拆单》,只录入原料和成品数量,如下:
(1)投入普通苹果600公斤,按成本先进先出规则,系统计算加工投入金额为1200元,普通苹果的库存数量减少600公斤,库存金额减少1200元。
(2)产出苹果1等品100公斤,苹果1等品的库存数量增加100公斤,对应库存金额=(100/500)*1200元=240元。单品库存进价金额2.4元。
(3)产出苹果2等品200公斤,苹果2等品的库存数量增加200公斤,对应库存金额=(200/500)*1200元=480元。单品库存进价金额2.4元。
(4)产出苹果3等品200公斤,苹果3等品的库存数量增加200公斤,对应库存金额=(200/500)*1200元=480元。单品库存进价金额2.4元。
因分拣加工损耗,本例中成品的总数量500公斤小于原料总数量600公斤。
3. 加工完毕后,将原料和成品进行上架销售。
(1)1月6日,销售普通苹果(原料),售价为3元/公斤,销售100公斤,金额为300元,销售数量为100公斤,剩余库存数量为300公斤,剩余库存金额为600元。按照“先进先出”成本核算规则,计算:
销售成本为:2元/公斤*100公斤=200元,
毛利金额=300元-200元=100元,
毛利率=100元/300元*100%=33.33%。
(2)1月6日,销售苹果1等品(成品),售价8元/公斤,数量50公斤,销售金额400元。销售后,库存数量50公斤,库存金额为120元。按“先进先出”成本核算规则计算:
销售成本 = 2.40元/公斤*50公斤=120元,
毛利金额 = 销售金额-销售成本 = 400元 - 120元=280元
毛利率 = 280元/400元*100% = 70.00%。
苹果2等品、苹果3等品的计算方法与1等品相同。
4.1月9日,对原料和成品进行盘点,即时体现经营损耗。
(1)盘点前,普通苹果系统库存数量为300公斤,盘点库存为295公斤,损耗为5公斤,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计算:
损耗金额 = 2元/公斤*5公斤=10元。
(2)盘点前,苹果1等品系统库存数量为50公斤,盘点库存为45公斤,损耗为5公斤,按照先进先出核算原则计算:
损耗金额 = 2.40元/公斤 * 5公斤 = 12元。
苹果2等品、苹果3等品的计算方法以此类推。
5.按阶段(1月1日 - 1月9日)对苹果柜组的经营核算分析: 经营过程:
原料:销售数量:100;销售金额;300;损耗数量:5;损耗金额:10。 1等品:销售数量 50:销售金额;400;损耗数量:5;损耗金额:12。 2等品:销售数量 50:销售金额;300;损耗数量:5;损耗金额:12 3等品:销售数量 50:销售金额:200;损耗数量:5;损耗金额:12 “苹果”柜组经营合计:
销售金额 = 300 + 400+300 + 200 = 1200元
销售成本=100*2+(50+50+50)*2.4 = 560元、
损耗金额= 10+12+12+12 =46元,
毛利金额 = 销售金额-销售成本-损耗=1200-560-46=594元, 毛利率 = 毛利金额/销售金额 = 594/1200*100%=49.5%
五.1.5 数据分析
1 常规收付存报表
(1)柜组收付存
(2)商品收付存
MIS系统的常规《收付存报表》,按照单一角度进行统计分析,包括:柜组收付存和商品收付存。不能将原料和成品进行有效关联分析。同时,常规收付存报表仅列示金额账目,并不包含原料和成品的数量,不能直观体现加工类生鲜商品的消耗和产出。
2 “一拆多”加工专用分析报表
为精确分析“一拆多”加工模式的生鲜商品的经营情况,增加《加工类生鲜商品(一拆多)经营分析报表》,可按阶段查询分析“一拆多”各生鲜加工柜组,以及柜组下的原料和成品的各项经营指标。
(1)首先查看整个柜组的各项指标的综合情况:
(2)点击某个柜组时,展开查看该柜组下的各原料和成品的经营数据:
五.2 “多组一”加工
五.2.1 业务规则
1. 在柜组中设置生鲜柜组,作为经营数据的核算单位,每个生鲜柜组必须仅包含同一种加工商品的原材料与成品,不可包含其他商品。
2. 店铺进行商品启用时,将原料商品和成品商品制定在同一生鲜柜组。
3. 店铺进行商品启用时,将原料和成品商品信息均设置为单品。
4. 原料商品即可用于进货,也可用于销售;
5. 成品商品只能销售,不可进货,其库存只能通过原料加工产生。
6. 商品的整体经营成果如毛利以柜组口径为准确数据,单一的商品,无论原料、还是成品均不能反映真实毛利。
五.2.2 业务流程
第一步: 店铺进行信息注册。①注册生鲜柜组;②注册原料商品和成品商品的单品信息;③为原料和成品指定正确的生鲜柜组;④维护成品售价。确保基础信息准确。
第二步:原料商品进货,与普通单品商品进货流程相同。
第三步:营业员加工原料,将多种原料组合称一个成品商品。逐个称重成品商品,制作18位条码,粘贴在成品商品上。并在系统中录入《商品加工制作单》,记录原料投入数量,记录成品产出数量。录入完毕后,提交副店长审核,审核通过后生效。
第四步:成品销售,使用18位条码销售,系统记录销售数量、金额,即时体现成本、库存和毛利。
为确保账实相等,需定期盘点。即盘点原料商品,也盘点成品商品,盘点流程和操作与普通商品相同。
本流程的目标,是尽可能使日常作业流程简易可行,成本核算科学准确。因此,虽然业界存在者更加精确严谨的操作流程,比如富基长益系统的“加工商品配料表”,要求营业员事先在系统中维护原料和产成品的配方比例,只录入成品数量由系统根据配方自动计算原料用量,并根据实际用量随时调整原料配方。操作步骤较多且较复杂,在实践过程中,因过于繁琐而难以操作落地,比如呼伦贝尔原有的长益系统加工商品模块,因操作复杂而无法应用。根据实际案例和集团店铺实际,经过比较权衡,删繁就简,采用以上流程。
五.2.3 成本核规则
1.原料商品的采购进货,按进价金额计入商品库存。
2.原料商品组合加工时:
(1)记录投入各种原料商品的数量,系统通过先进先出计算原料投入金额;
(2)记录组合后产生成品的数量,系统得出产成品的产出金额(成本口径),产出金额等于各种原料投入金额之和。而成品的库存单价(销售时的成本单价)则为产出金额/成品数量
某些商品在加工过程中,可能存有其他非商品添加成分(如水),成品总数量大于原料总数量。因此成品的产出金额(即销售后的成本金额),等于多个原料商品的投入金额之和。
组合加工商品有其特有特征,即原料计量单位与成品计量单位常有不同,例
如原料以重量计量(公斤),而成品则已简单数量为计量(个)。则成品的产出单价(未来销售成本单价)则为投入金额/成品数量。
3.成品销售时,使用18位电子秤条形码,记录销售金额和数量。根据“先进先出”计算销售成本、毛利,并根据销售数量即时冲减库存。
4.原料和成品按照单品盘点方式定期盘点,盘点后确认后形成盘点差异,按先进先出原则体现损耗金额。
五.2.4 示例说明
以“面、油、糖加工制作麻花”为例,“多组一”加工的成本核算规则为:
1.1月1日,面粉、食用油、糖三种原料商品进货。
(1)面粉(原料)进价2元/公斤,进货100公斤,则库存数量为100公斤,库存金额200元。
(2)食用油(原料)进价45元/公斤,进货100公斤,库存数量为100公斤,库存金额4500元。
(3)白糖(原料)进价10元/公斤,进货100公斤,则库存数量为100公斤,库存金额1000元。
2.1月5日,使用不同数量的原料(面粉、食用油、白糖)制作麻花,将三种原料组成一种成品,并确定麻花售价为2.5元/根,制作时记录原料用量,以
及制作出来的成品数量,在系统中录入《商品加工制作单》如下:
(1)投入面粉50公斤,按照成本先进先出规则,系统计算加工投入金额为100元,面粉的库存数量减少50公斤,库存金额减少100元。
(2)投入食用油10公斤,按照成本先进先出规则,系统计算加工投入金额450元,食用油的库存数量减少10公斤,库存金额减少450元。
(3)投入白糖10公斤,按照成本先进先出规则,系统计算加工投入金额100元,此时白糖的库存数量减少10公斤,库存金额减少100元。
(4)产出麻花650根,此时麻花的产出数量即为库存数量为650根, 产出金额=库存金额=原料加工投入金额合计=100+450+100=650元。
库存单价(未来销售成本单价) = 产出金额/产出数量 = 650/650 = 1元
3.加工完毕后,1月6日将原料和成品上架进行销售。
(1)销售面粉(原料) ,售价3元/公斤,销售数量20公斤,销售金额60元,剩余库存数量30公斤,剩余库存金额为60元。按照“先进先出”成本核算方法计算:
面粉销售成本 = 2元/公斤 * 20 = 40元
毛利金额 = 60元 - 40元 = 20元
毛利率 = 20元/60元*100% = 33.33%。
白糖、食用油等原料商品发生销售时,核算规则相同。
(2)销售麻花(成品) ,售价2.5元/根,销售数量300根,销售金额750元,,则库存数量为350公斤,库存金额为350元。按照“先进先出”成本核算规则: 销售成本= 1元/根*300根=300元,
毛利金额 = 750元-300元=450元
毛利率 = 450元/750元*100% = 60.00%。
4.1月9日,对原料和成品进行盘点,即时体现经营损耗。
(1)盘点前,面粉(原料)系统库存数量为30公斤,盘点库存为25公斤,损耗为5公斤,按照进价先进先出原则计算:
损耗金额 = 2.00元/公斤*5公斤 = 10元。
(2)盘点前,麻花系统库存数量为350根,盘点库存为340根,损耗10根,按进价先进先出原则计算:
损耗金额=1.00元/根*10根=10元。
白糖、食用油等商品的盘点损耗的计算方法以此类推。
5.按阶段(1月1日-1月9日),对麻花柜组的经营核算分析: 经营过程:
原料:
面粉:销售数量 20;销售金额60;损耗数量5;损耗金额10
食用油:销售数量40;销售金额2400;损耗数量5;损耗金额225 白糖:销售数量40, ;销售金额600;损耗数量5;损耗金额50
麻花(成品):销售数量300;销售金额750;损耗数量10;损耗金额10
“麻花”柜组经营合计:
销售金额 = 原料和成品的销售金额之和 = 3810元
销售成本 = 原料销售成本 + 成品销售成本 = 40+1800+400+300=2540元 损耗金额 = 原料损耗 + 成品损耗 = 10+225+50+10 =295元
毛利金额 = 销售金额-销售成本-损耗金额 = 3810-2540-295=975元 毛利率 = 毛利金额/销售金额 = 975/3810*100% = 25.59%。
五.2.5 数据分析
1 常规收付存报表
(1)柜组收付存
(2)商品收付存
MIS 系统的常规《收付存报表》,按照单一角度进行统计分析,包括:柜组收付存和商品收付存。不能将原料和成品进行有效关联分析, 同时常规收付存报表仅列示金额账目,并不包含原料和成品的数量,不能直观体现加工类生鲜商品的消耗和产出。
2 “多组一”加工专用分析报表
为精确分析“多组一”加工模式的生鲜商品的经营情况,增加《加工类生鲜商品(多组一)经营分析报表》,可按阶段查询“多组一”各生鲜加工柜组,以及柜组下的原料和成品的各项经营指标。
(1)首先查看整个柜组的各项指标的综合情况:
(2)点击表中某个柜组时,展开查看该柜组下的各原料和成品的经营数据:
五.3 生鲜加工的系统方案总结
1. 商品分为原料、成品两种类型,成品通过原料加工产生,不可进货。
2. 将原料、成品归纳到同一个柜组核算单位中。
3. 商品加工时,原料投入与成品产出金额相等,使用进价口径,即
成品产出总金额=原料投入总金额=原料投入用量的进价金额。
“一拆多”加工时,每个成品的产出(成本)金额占比与数量占比相同, 某成品产出金额 = 成品数量/成品总数量 * 原料投入总金额
4. 单独的原料和成品均不能反映经营成果,必须通过所属柜组加总得到。
六. 生鲜商品自营的硬件要求
自营生鲜商品采用单品化的管理模式,为得到商品销售数量,在销售时需使用电子秤打印18位电子秤条形码,因此硬件方面要求电子秤支持18位条形码。集团各超市店铺及大连超市集团的电子秤现状统计如下:
1.集团175家超市店铺共有电子秤3900台,其中:1863台秤能够支持18位条码,711台秤需厂家对电子秤系统升级后可支持,1326台秤不支持。
2.大连超市集团23家超市店铺共有电子秤632台,其中:495台秤能够支持18位条码,22台秤需厂家对电子秤系统升级后可支持,115台秤不支持。 为支持生鲜自营,需要升级、购买相应数量的电子秤。
技术集群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
关于超市生鲜自营的系统解决方案
一. 概述
目前,超市店铺的生鲜商品大多采用联营与租赁经营方式,店铺基本不掌握商品控制权,而是由联营商户自行进货、销售和管理商品,店铺从销售金额中根据扣点和保底进行扣款而获取毛利。
按照总部工作部署,将改革超市生鲜商品的经营方式,从联营租赁方式改为自营,以增强商品控制力、提高经营能力、提升毛利率。
为落实此项改革,在推进经营业务工作同时,必须确保信息系统先行一步进行升级改造,为生鲜自营提供技术层面的支持保障。而系统开发是以明确清晰和具体准确的业务需求为基础的。因此,近期技术集群详细调研了各地区的生鲜自营业务,根据各地分别提出的需求,经过分析提炼、归纳总结和细化落地,并参考借鉴国内外其他软件厂商的生鲜管理业务模块,形成系统解决方案,其中包括生鲜自营业务的规则定义、业务流程、成本核算、计算公式和数据报表等,作为下一步系统开发改造的依据。
二. 系统现状和问题
目前MIS 系统对生鲜自营商品的支持,是建立在商品形态属性保持稳定的前提下,即商品在购进和销售时为同一个商品,编码不变,性质不变,即进什么卖什么,进A 销A 。可支持的两种方式为(1)金额管理、盘存计销;(2)单品管理、差价核算。一部分超市店铺通过此模式实现了部分生鲜商品的自营。 但是,随着自营的深入,这种商品形态不变、仅通过同一商品的购进和销售实现自营的模式,已不能适应超市经营改革要求。其他复杂的生鲜自营业务也应纳入系统,比如食品制作、蔬果分级、生猪分割等,这些业务的共同特点是购进原材料,加工处理为成品,按照成品销售,原材料和成品的形态性质完全不同,即进A 销B ,其中既有购进多个原料商品后加工为一个商品如包子、麻花、面包,又有一种进货原料拆分为多个商品销售如蔬菜分级销售、整猪分割销售等。 信息系统是经营需求的体现,超市原有联营租赁和简单自营模式决定了系统目前的业务功能,而自营为主、覆盖食品制作加工的新经营模式则决定了系统升级改造的方向,本方案的目标即为:使系统能够支持复杂的生鲜自营业务,提
供可操作落地的流程和步骤,确定具体计算规则,准确核算成本和毛利,提供经营成果的数据分析。
三. 生鲜自营的业务分类和定义
生鲜自营是指由超市店铺自主经营和管理生鲜类商品,包括蔬果、熟食、散货、面点,以及改变商品形态性质的加工商品,包括现场食品制作、商品分割、商品分级分等。
由于各种生鲜商品的类型属性不同,经营管理和系统需求差异较大,必须按业务特点分类区分。按照商品进货后是否进行加工分为两类,普通生鲜商品和加工生鲜商品,二者业务定义为:
(一)普通生鲜商品。进货后直接上架销售,进什么卖什么,即“进A 销A ”;
(二)加工生鲜商品。指进货后首先对商品进行加工,加工方法包含分级、分拆、组合,然后再将加工后的成品上架销售,即“进A 销B ”。
三.1普通生鲜商品分类
按照经营管理模式的不同,普通生鲜商品分为“金额化管理”和“单品化管理”两种管理方式。
(1)金额化管理,即“大金额管理、盘存计销”。商品只管销售金额、不管销售数量,根据期末盘点库存结果,倒挤销售成本和销售毛利。
(2)单品化管理,指商品单品化管理,既管金额、又管数量,根据先进先出核算成本,根据进销差价计算毛利,根据盘点差异计算损耗。
三.2加工生鲜商品分类
按照进货后商品加工方式的不同,分为“一拆多”,“多组一”两种模式。
(1)“一拆多”加工,指将一种商品分等分级、分割拆解为多个商品。一拆多又可细分为“分级装盒”与“整体拆零”两类。分级装盒:购进一批苹果进行人工分拣,分为1、2、3等三个等级的不同商品,每个等级单独定销售价格。整体拆零:购进白条生猪后,分割成五花肉、里脊、排骨、肘子等不同的商品出售,每个商品单独编码与定价。
(2)“多组一”加工,指使用多种原材料商品进行加工,制作成一种商品,
将制成品定价销售。如使用白糖、面粉、食用油三种原料商品,加工制作成麻花后进行销售。
生鲜自营商品的业务分类如下图所示:
四. 普通生鲜商品自营的系统方案
对于普通生鲜商品,MIS 系统现支持“金额化管理”、“单品化管理”两种管理模式,目前集团仅呼伦贝尔连锁超市、北京天客隆连锁超市、鲁中地区连锁超市采用“单品化管理”,其他超市店铺均采用“金额化管理”。
四.1 金额化管理
1. 金额化管理的业务规则
(1)店铺注册和启用商品时,将商品设置为开放性商品(大金额)。
(2)商品购进时,记录进货数量和单价,按进价金额计入商品库存金额;
(3)商品销售时,使用13位电子秤条码,销售时只计金额,不计数量。销售时不计算销售成本,所有销售均为毛利;销售后不冲减库存,不体现即时库存。
(4)销售成本采用“盘存计销”方式得出,月末盘点商品库存,通过盘点结果倒挤销售成本(销售成本 = 期初库存金额 - 盘点库存余额);商品盘点不产生损耗。
(5)经营指标(销售、毛利)采用阶段考核,考核日期段为两次盘点之间,各项经营指标才能准确体现。
2. 金额化管理示例
以商品A 为例,进货、销售、盘点的各个环节的账目处理规则和结果为:
(1)1月1日,进价2元/公斤,进货100公斤,库存数量为100
公斤,库存
金额为200元。拟售价为3元/公斤,理论毛利率为33.3%。
(2)销售时,只记销售金额,不记数量和成本,不冲减库存。所有销售均算毛利,毛利率为100%。1月份全月累计销售70公斤,销售额210元。
(3)1月31日盘点,盘点后库存数量20公斤(自然损耗10公斤)。 库存金额=2.00元*20公斤=40元。按照倒挤销售成本的核算方法,
销售成本=期初库存金额-盘存金额= 200元-40元=160元。
(4)在分析商品A 经营指标时,按照日期阶段计算,日期段在两次盘点之间,或首次进货和盘点之间,才可得出准确的成本和毛利,如1月1日-1月31日: 销售金额=阶段销售合计=210元
销售成本=盘点日倒挤销售成本=160元,
毛利=阶段销售金额-销售成本=210元-160元=50元,
实际毛利率=50元/210元=23.8%。
四.2 单品化管理
1. 单品化管理的业务规则
(1)店铺在注册和启用商品信息时,需将商品设置为单品。
(2)商品购进时,记录进货数量和单价,按进价金额计入商品库存金额。
(3)商品销售时,使用18位电子秤条码,记录销售数量和金额,并根据“先进先出”规则得出销售成本和毛利;销售后冲减商品库存。
(4)按照单品方式进行库存盘点,产生盘点数量差异,体现损耗。
(5)各项经营指标(销售、成本、毛利)在任何时间段均为准确数据。
2. 单品化管理示例
以商品B 为例,进货、销售、盘点的各个环节的账目处理规则和结果为:
(1)1月1日,进价2元/公斤,进货100公斤,库存数量为100公斤,库存金额为200元。拟售价为3元/公斤,理论毛利率为33.3%。
(2)销售时,记录商品销售数量和金额,根据“先进先出”原则得到销售成本,同时冲减库存。例如1月5日销售10公斤,金额30元。按“先进先出”: 销售成本:2元/公斤*10公斤=20元,
毛利金额 = 30元-20元=10元,
毛利率 = 10元/30元*100%=33.3%。
一月份全月销售70公斤,销售金额210元。
(3)1月31日盘点,实际盘点库存数量为20公斤,产生10公斤损耗。 按“先进先出”的原则,损耗金额=2.00元/公斤*10公斤=20元。
(4)如不考虑损耗,任意时刻销售、毛利均为准确。如将损耗确认入账,损耗金额将减少毛利,一月份的经营指标为:
盘点前:
毛利金额=销售金额-销售成本=210-140=70元;毛利率=33.3%
盘点后:
毛利金额=销售金额-销售成本-损耗金额=210-140-20=50元; 毛利率23.8%
五. 加工生鲜商品自营的系统方案
MIS 系统缺少对加工类生鲜商品自营的系统支持,现根据呼伦贝尔、北京天客隆、大连超市集团等各地区店铺提出的需求,并借鉴国内外其他系统,制定以下解决方案。
五.1 “一拆多”加工
五.1.1 业务规则
1. 在柜组中设置生鲜柜组,作为经营数据的核算单位,每个生鲜柜组必须仅包含同一种加工商品的原材料与成品,不可包含其他商品。
2. 店铺启用商品时,将原料商品和成品商品指定在同一生鲜柜组下。
3. 店铺进行商品启用时,将原料和成品商品信息均设置为单品。
4. 原料商品即可用于进货,也可用于销售;
5. 成品商品只能销售,不可进货,其库存只能通过原料加工产生。
6. 商品的整体经营成果如毛利以柜组口径为准确数据,单一的商品,无论原料、还是成品均不能反映真实毛利。
五.1.2 业务流程
第一步:店铺进行信息注册。①注册生鲜柜组;②注册原料商品和成品商品的单品信息;③为原料和成品指定正确的生鲜柜组;④维护成品售价。确保基础信息准确。
第二步:原料商品进货,与普通单品商品进货流程相同。
第三步:营业员加工原料商品,如分级、分等、分割。逐个称重成品,制作18位条码,粘贴在成品商品上。并在系统中录入《商品分拣分拆单》,记录原料投入数量,记录成品产出数量。录入完毕,提交副店长审核,审核通过后生效。
第四步:成品销售,使用18位条码销售,系统记录销售数量、金额,即时体现成本、库存和毛利。
为确保账实相等,需定期盘点。即盘点原料商品,也盘点成品商品,盘点流程和操作与普通商品相同。
五.1.3 成本核算规则
1. 原料商品的采购进货,按进价金额计入商品库存。
2.原料分级分拆时:
(1)记录投入原料数量,系统通过先进先出计算出原料投入金额;
(2)记录分拆后产出的成品数量。系统得出每个成品的产出金额(成本口径),产出总金额等于原料投入总金额。每个成品的库存单价(销售时的成本单价)则为:该成品产出金额/该成品数量
在分等、分级、分拆过程中,可能存在无用废料等损耗,因此成品总数量可能小于原料总数量。多个成品的产出金额(即销售后的成本金额)的比例,按照总成品数量的占比分配,计算公式:
每种成品产出金额 =(该成品数量/多个成品数量之和) * 原料投入金额
3.成品销售时,使用18位电子秤条形码,记录销售金额和数量。根据“先进先出”计算销售成本、毛利,并根据销售数量即时冲减库存。
4.原料和成品按照单品盘点方式定期盘点,盘点后确认后形成盘点差异,按先进先出原则体现损耗金额。
五.1.4 示例说明
以普通苹果分级为例,将“一拆多”加工的成本核算规则说明如下:
1. 1月1日,进货普通苹果(原料),进价2元/公斤,数量1000公斤,则库存数量为1000公斤,库存金额为2000元。
2.1月5日对其中600公斤普通苹果进行分级分拣,将其分为1等品、2等品、3等品三个等级,对应三个商品货号,并确定售价:
其中:1等品售价8元/公斤,2等品售价6元/公斤,3等品售价4元/公斤。 实际分拣作业后,根据分拣情况,营业员在系统中录入《商品分拣分拆单》,只录入原料和成品数量,如下:
(1)投入普通苹果600公斤,按成本先进先出规则,系统计算加工投入金额为1200元,普通苹果的库存数量减少600公斤,库存金额减少1200元。
(2)产出苹果1等品100公斤,苹果1等品的库存数量增加100公斤,对应库存金额=(100/500)*1200元=240元。单品库存进价金额2.4元。
(3)产出苹果2等品200公斤,苹果2等品的库存数量增加200公斤,对应库存金额=(200/500)*1200元=480元。单品库存进价金额2.4元。
(4)产出苹果3等品200公斤,苹果3等品的库存数量增加200公斤,对应库存金额=(200/500)*1200元=480元。单品库存进价金额2.4元。
因分拣加工损耗,本例中成品的总数量500公斤小于原料总数量600公斤。
3. 加工完毕后,将原料和成品进行上架销售。
(1)1月6日,销售普通苹果(原料),售价为3元/公斤,销售100公斤,金额为300元,销售数量为100公斤,剩余库存数量为300公斤,剩余库存金额为600元。按照“先进先出”成本核算规则,计算:
销售成本为:2元/公斤*100公斤=200元,
毛利金额=300元-200元=100元,
毛利率=100元/300元*100%=33.33%。
(2)1月6日,销售苹果1等品(成品),售价8元/公斤,数量50公斤,销售金额400元。销售后,库存数量50公斤,库存金额为120元。按“先进先出”成本核算规则计算:
销售成本 = 2.40元/公斤*50公斤=120元,
毛利金额 = 销售金额-销售成本 = 400元 - 120元=280元
毛利率 = 280元/400元*100% = 70.00%。
苹果2等品、苹果3等品的计算方法与1等品相同。
4.1月9日,对原料和成品进行盘点,即时体现经营损耗。
(1)盘点前,普通苹果系统库存数量为300公斤,盘点库存为295公斤,损耗为5公斤,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计算:
损耗金额 = 2元/公斤*5公斤=10元。
(2)盘点前,苹果1等品系统库存数量为50公斤,盘点库存为45公斤,损耗为5公斤,按照先进先出核算原则计算:
损耗金额 = 2.40元/公斤 * 5公斤 = 12元。
苹果2等品、苹果3等品的计算方法以此类推。
5.按阶段(1月1日 - 1月9日)对苹果柜组的经营核算分析: 经营过程:
原料:销售数量:100;销售金额;300;损耗数量:5;损耗金额:10。 1等品:销售数量 50:销售金额;400;损耗数量:5;损耗金额:12。 2等品:销售数量 50:销售金额;300;损耗数量:5;损耗金额:12 3等品:销售数量 50:销售金额:200;损耗数量:5;损耗金额:12 “苹果”柜组经营合计:
销售金额 = 300 + 400+300 + 200 = 1200元
销售成本=100*2+(50+50+50)*2.4 = 560元、
损耗金额= 10+12+12+12 =46元,
毛利金额 = 销售金额-销售成本-损耗=1200-560-46=594元, 毛利率 = 毛利金额/销售金额 = 594/1200*100%=49.5%
五.1.5 数据分析
1 常规收付存报表
(1)柜组收付存
(2)商品收付存
MIS系统的常规《收付存报表》,按照单一角度进行统计分析,包括:柜组收付存和商品收付存。不能将原料和成品进行有效关联分析。同时,常规收付存报表仅列示金额账目,并不包含原料和成品的数量,不能直观体现加工类生鲜商品的消耗和产出。
2 “一拆多”加工专用分析报表
为精确分析“一拆多”加工模式的生鲜商品的经营情况,增加《加工类生鲜商品(一拆多)经营分析报表》,可按阶段查询分析“一拆多”各生鲜加工柜组,以及柜组下的原料和成品的各项经营指标。
(1)首先查看整个柜组的各项指标的综合情况:
(2)点击某个柜组时,展开查看该柜组下的各原料和成品的经营数据:
五.2 “多组一”加工
五.2.1 业务规则
1. 在柜组中设置生鲜柜组,作为经营数据的核算单位,每个生鲜柜组必须仅包含同一种加工商品的原材料与成品,不可包含其他商品。
2. 店铺进行商品启用时,将原料商品和成品商品制定在同一生鲜柜组。
3. 店铺进行商品启用时,将原料和成品商品信息均设置为单品。
4. 原料商品即可用于进货,也可用于销售;
5. 成品商品只能销售,不可进货,其库存只能通过原料加工产生。
6. 商品的整体经营成果如毛利以柜组口径为准确数据,单一的商品,无论原料、还是成品均不能反映真实毛利。
五.2.2 业务流程
第一步: 店铺进行信息注册。①注册生鲜柜组;②注册原料商品和成品商品的单品信息;③为原料和成品指定正确的生鲜柜组;④维护成品售价。确保基础信息准确。
第二步:原料商品进货,与普通单品商品进货流程相同。
第三步:营业员加工原料,将多种原料组合称一个成品商品。逐个称重成品商品,制作18位条码,粘贴在成品商品上。并在系统中录入《商品加工制作单》,记录原料投入数量,记录成品产出数量。录入完毕后,提交副店长审核,审核通过后生效。
第四步:成品销售,使用18位条码销售,系统记录销售数量、金额,即时体现成本、库存和毛利。
为确保账实相等,需定期盘点。即盘点原料商品,也盘点成品商品,盘点流程和操作与普通商品相同。
本流程的目标,是尽可能使日常作业流程简易可行,成本核算科学准确。因此,虽然业界存在者更加精确严谨的操作流程,比如富基长益系统的“加工商品配料表”,要求营业员事先在系统中维护原料和产成品的配方比例,只录入成品数量由系统根据配方自动计算原料用量,并根据实际用量随时调整原料配方。操作步骤较多且较复杂,在实践过程中,因过于繁琐而难以操作落地,比如呼伦贝尔原有的长益系统加工商品模块,因操作复杂而无法应用。根据实际案例和集团店铺实际,经过比较权衡,删繁就简,采用以上流程。
五.2.3 成本核规则
1.原料商品的采购进货,按进价金额计入商品库存。
2.原料商品组合加工时:
(1)记录投入各种原料商品的数量,系统通过先进先出计算原料投入金额;
(2)记录组合后产生成品的数量,系统得出产成品的产出金额(成本口径),产出金额等于各种原料投入金额之和。而成品的库存单价(销售时的成本单价)则为产出金额/成品数量
某些商品在加工过程中,可能存有其他非商品添加成分(如水),成品总数量大于原料总数量。因此成品的产出金额(即销售后的成本金额),等于多个原料商品的投入金额之和。
组合加工商品有其特有特征,即原料计量单位与成品计量单位常有不同,例
如原料以重量计量(公斤),而成品则已简单数量为计量(个)。则成品的产出单价(未来销售成本单价)则为投入金额/成品数量。
3.成品销售时,使用18位电子秤条形码,记录销售金额和数量。根据“先进先出”计算销售成本、毛利,并根据销售数量即时冲减库存。
4.原料和成品按照单品盘点方式定期盘点,盘点后确认后形成盘点差异,按先进先出原则体现损耗金额。
五.2.4 示例说明
以“面、油、糖加工制作麻花”为例,“多组一”加工的成本核算规则为:
1.1月1日,面粉、食用油、糖三种原料商品进货。
(1)面粉(原料)进价2元/公斤,进货100公斤,则库存数量为100公斤,库存金额200元。
(2)食用油(原料)进价45元/公斤,进货100公斤,库存数量为100公斤,库存金额4500元。
(3)白糖(原料)进价10元/公斤,进货100公斤,则库存数量为100公斤,库存金额1000元。
2.1月5日,使用不同数量的原料(面粉、食用油、白糖)制作麻花,将三种原料组成一种成品,并确定麻花售价为2.5元/根,制作时记录原料用量,以
及制作出来的成品数量,在系统中录入《商品加工制作单》如下:
(1)投入面粉50公斤,按照成本先进先出规则,系统计算加工投入金额为100元,面粉的库存数量减少50公斤,库存金额减少100元。
(2)投入食用油10公斤,按照成本先进先出规则,系统计算加工投入金额450元,食用油的库存数量减少10公斤,库存金额减少450元。
(3)投入白糖10公斤,按照成本先进先出规则,系统计算加工投入金额100元,此时白糖的库存数量减少10公斤,库存金额减少100元。
(4)产出麻花650根,此时麻花的产出数量即为库存数量为650根, 产出金额=库存金额=原料加工投入金额合计=100+450+100=650元。
库存单价(未来销售成本单价) = 产出金额/产出数量 = 650/650 = 1元
3.加工完毕后,1月6日将原料和成品上架进行销售。
(1)销售面粉(原料) ,售价3元/公斤,销售数量20公斤,销售金额60元,剩余库存数量30公斤,剩余库存金额为60元。按照“先进先出”成本核算方法计算:
面粉销售成本 = 2元/公斤 * 20 = 40元
毛利金额 = 60元 - 40元 = 20元
毛利率 = 20元/60元*100% = 33.33%。
白糖、食用油等原料商品发生销售时,核算规则相同。
(2)销售麻花(成品) ,售价2.5元/根,销售数量300根,销售金额750元,,则库存数量为350公斤,库存金额为350元。按照“先进先出”成本核算规则: 销售成本= 1元/根*300根=300元,
毛利金额 = 750元-300元=450元
毛利率 = 450元/750元*100% = 60.00%。
4.1月9日,对原料和成品进行盘点,即时体现经营损耗。
(1)盘点前,面粉(原料)系统库存数量为30公斤,盘点库存为25公斤,损耗为5公斤,按照进价先进先出原则计算:
损耗金额 = 2.00元/公斤*5公斤 = 10元。
(2)盘点前,麻花系统库存数量为350根,盘点库存为340根,损耗10根,按进价先进先出原则计算:
损耗金额=1.00元/根*10根=10元。
白糖、食用油等商品的盘点损耗的计算方法以此类推。
5.按阶段(1月1日-1月9日),对麻花柜组的经营核算分析: 经营过程:
原料:
面粉:销售数量 20;销售金额60;损耗数量5;损耗金额10
食用油:销售数量40;销售金额2400;损耗数量5;损耗金额225 白糖:销售数量40, ;销售金额600;损耗数量5;损耗金额50
麻花(成品):销售数量300;销售金额750;损耗数量10;损耗金额10
“麻花”柜组经营合计:
销售金额 = 原料和成品的销售金额之和 = 3810元
销售成本 = 原料销售成本 + 成品销售成本 = 40+1800+400+300=2540元 损耗金额 = 原料损耗 + 成品损耗 = 10+225+50+10 =295元
毛利金额 = 销售金额-销售成本-损耗金额 = 3810-2540-295=975元 毛利率 = 毛利金额/销售金额 = 975/3810*100% = 25.59%。
五.2.5 数据分析
1 常规收付存报表
(1)柜组收付存
(2)商品收付存
MIS 系统的常规《收付存报表》,按照单一角度进行统计分析,包括:柜组收付存和商品收付存。不能将原料和成品进行有效关联分析, 同时常规收付存报表仅列示金额账目,并不包含原料和成品的数量,不能直观体现加工类生鲜商品的消耗和产出。
2 “多组一”加工专用分析报表
为精确分析“多组一”加工模式的生鲜商品的经营情况,增加《加工类生鲜商品(多组一)经营分析报表》,可按阶段查询“多组一”各生鲜加工柜组,以及柜组下的原料和成品的各项经营指标。
(1)首先查看整个柜组的各项指标的综合情况:
(2)点击表中某个柜组时,展开查看该柜组下的各原料和成品的经营数据:
五.3 生鲜加工的系统方案总结
1. 商品分为原料、成品两种类型,成品通过原料加工产生,不可进货。
2. 将原料、成品归纳到同一个柜组核算单位中。
3. 商品加工时,原料投入与成品产出金额相等,使用进价口径,即
成品产出总金额=原料投入总金额=原料投入用量的进价金额。
“一拆多”加工时,每个成品的产出(成本)金额占比与数量占比相同, 某成品产出金额 = 成品数量/成品总数量 * 原料投入总金额
4. 单独的原料和成品均不能反映经营成果,必须通过所属柜组加总得到。
六. 生鲜商品自营的硬件要求
自营生鲜商品采用单品化的管理模式,为得到商品销售数量,在销售时需使用电子秤打印18位电子秤条形码,因此硬件方面要求电子秤支持18位条形码。集团各超市店铺及大连超市集团的电子秤现状统计如下:
1.集团175家超市店铺共有电子秤3900台,其中:1863台秤能够支持18位条码,711台秤需厂家对电子秤系统升级后可支持,1326台秤不支持。
2.大连超市集团23家超市店铺共有电子秤632台,其中:495台秤能够支持18位条码,22台秤需厂家对电子秤系统升级后可支持,115台秤不支持。 为支持生鲜自营,需要升级、购买相应数量的电子秤。
技术集群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