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30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统计报告,截止2012年6月底,中国网民数量达到5.38亿,互联网普及率为39.9%,而我国网民使用微博的比例已经过半,用户数增速已低至10%以下,增速的回落意味着微博已走过早期数量扩张的阶段。但手机微博用户的增长幅度仍很明显,手机微博用户数量由2011年底的1.37亿增至1.70亿,增速达到24.2%。在当前中国语境下,微博提供了一个相对宽松的自由表达平台,并且担当起舆论监督的重要舵手。但是网络空间甚嚣尘上的种种谣言也应该使我们认识到,新闻自由不是绝对的,也不是万能的,我们要看清微博双刃剑的实质,趋利避害,才能充分发挥其舆论先锋的重要作用。 一种新的话语权利载体 在微博时代,每个人都可能成为信息渠道,都可能成为意见表达的主体,即“人人都有麦克风”。 这种格局的形成与微博的传播特点密切相关。微博的准入门槛较低,应用平台多元化。不同于纸质媒体和电视媒体专业化的新闻制作流程,微博对用户的技术要求门槛较低,只需申请一个账户,就可以通过多种终端自由发表见解,这体现了多元化、去权威化的公共开放空间的特质,它削弱了等级观念,降低了讨论门槛。准入门槛降低的过程是一个“去魅”的过程,亦是一个“复魅”的过程,“去”的是权威之魅,“复”的是草根之魅。 微博的传播特征,使得每个用户的话语表达权利得到保障,网络事件的影响力迅速扩大,微博的社会监督能力亦日益凸显,它正成长为日益重要的网络舆论载体。随着网友陆续爆出红十字会下属的商业红十字会与多家企业有利润分成等信息,作为一个有官方背景的慈善机构,红十字会是否存在腐败的温床成为新轮网络议题。事实证明,微博带来的不仅仅是“围观”,还有“揭露”和“改变”。在传统媒体时代,最常见的舆论监督方式即通过媒体开通热线电话、设立读者信箱等听取公民对国家方针政策、公务人员以及系列公共事件的建议和看法。但这一途径经常受到技术和机制的制约,出现舆论监督的死角和盲区。微博时代的到来进步完善了舆论监督公权力的方式,由于微博自由讨论的空间以及极强的“放大镜”功能,公权力的行使开始置于大众视野之下。 微博呼吁理性表达 毋庸质疑,微博提供了一个前所未有的自由表达的空间,但其中也不可避免地充斥着谩骂、谣言,甚至攻击。微博尊重每一个人自由表达的权利,但这种自由表达必须建立在理性的基础上,否则网络自由就变成了“网络暴力”。目前最具代表性的“网络暴力”就是人肉搜索,以及各种信息不对称造成的谣言攻击。人肉搜索最初作为一种信息的供需技术而存在,但更大规模、引起社会关注的人肉搜索则变成社会问题的折射,其弊端主要表现在由于使用不当而造成的侵权。 微博本身就是一种碎片化、情感化的表达,所以网友面对一些引起自己内心不满的人或事时,很容易表达偏激,甚至恶意诽谤。典型事件是“药家鑫案件”审判之前,微博上广为流传着关于药本人是“官二代”、“富二代”、“有背景”的各种说辞。这些后来均被证实为无稽之谈的谣言当时不断挑动着不少人仇官、仇富的心理,亦对药家鑫本人及家庭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微博只是种技术手段,它可以在社会中起到监督力的作用,但要推动社会的发展,更重要的是监督作用下制度本身的改革与进步。微博为大众提供了一个表达乃至泄愤的自由空间,如何进一步转化为行动,寻求解决之道,实乃任重道远。要充分利用微博,特别是公权力机关要重视政务微博的作用,更重要的是以此为媒介,既要充分了解民情,掌握群众需求,又要汇聚民智,公开决策过程,促进信息公开机制的运行。在新媒体时代,政府机关及工作人员更要学会在“玻璃房”中工作,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微博的自律与他律 当今中国社会,正值改革的关键时期,社交媒体的快速发展,如何在新的舆论环境下践行马克思主义新闻自由值得思考。一系列突发网络公共事件使我们看到,微博改变了传统的信息传播过程中受众处于被动地位的困境,民意表达更加顺畅,也使得民众监督的力量更加凝聚,彰显了马克思主义新闻自由思想的时代价值。同时,微博在践行新闻自由的过程中也呈现出一些负面倾向,需要我们反思。微博的力量不“微薄”,我们要充分重视新媒体的应用,需要不断加强新媒体行业自身体制与外部环境建设,多管齐下,方见成效。 要重视网民的媒介素养教育。微博自由表达的平台使得任何人都有可能成为一名“记者”,却未必成为一名合格的记者。新闻以“真实”为生命,但是在信息爆炸的微博空间内,为了博得眼球与关注,新闻的真实很有可能被谎言代替。毋庸置疑,新闻自由在微博空间得到了扩大,却也为此付出了代价。马克思曾经批评某些新闻人“不是从独立的和深刻的内容上看待自由,而是从无拘无束的、长裤衩式的、而且又随意的形式上看待自由。”他认为真正负责任的新闻人应该“少发些不着实际的空论,少唱些高调,少来些自我欣赏,多说些明确的意见,多注意一些具体的事实,多提供一些实际的知识。”综观一系列公共事件始末,有努力寻找事实真相的网民,也不乏散布谣言,甚至恶语诽谤者。鉴于此,网民的媒介素养教育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微博空间中的政府监管有其必然性。与传统媒体相比,新媒体存在着把关人缺失等固有的缺陷,再加上微博强大的“One to N”的病毒式传播特征,使谣言被放大的可能性无限度提高。此时,政府如何适度引导虚拟网络中的行为显得尤为重要。2012年5月8日,新浪微博发布了《微博社区公约(施行)》、《微博社区管理规定》和《微博社区委员会制度》等一批新规,这些新规定试图让用户本身参与到微博秩序的维护和建立中来,其运作机制相当于“陪审团制度”,这本身就是一次积极的尝试。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无论政府还是媒体运营商,要监管得当,规避行为越位。马克思认为,报刊要完成自己的使命,首先必须不从外部为它规定任何使命,必须承认它具有连植物也具有的那种通常为人们所承认的东西,即承认它具有自己的内在规律。我们同样要尊重新媒体运行的自身规律,相信微博的纠错能力和自净能力,在维护良好的网络秩序的前提下避免过多的行政干预,确保微博自由表达的言论空间。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30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统计报告,截止2012年6月底,中国网民数量达到5.38亿,互联网普及率为39.9%,而我国网民使用微博的比例已经过半,用户数增速已低至10%以下,增速的回落意味着微博已走过早期数量扩张的阶段。但手机微博用户的增长幅度仍很明显,手机微博用户数量由2011年底的1.37亿增至1.70亿,增速达到24.2%。在当前中国语境下,微博提供了一个相对宽松的自由表达平台,并且担当起舆论监督的重要舵手。但是网络空间甚嚣尘上的种种谣言也应该使我们认识到,新闻自由不是绝对的,也不是万能的,我们要看清微博双刃剑的实质,趋利避害,才能充分发挥其舆论先锋的重要作用。 一种新的话语权利载体 在微博时代,每个人都可能成为信息渠道,都可能成为意见表达的主体,即“人人都有麦克风”。 这种格局的形成与微博的传播特点密切相关。微博的准入门槛较低,应用平台多元化。不同于纸质媒体和电视媒体专业化的新闻制作流程,微博对用户的技术要求门槛较低,只需申请一个账户,就可以通过多种终端自由发表见解,这体现了多元化、去权威化的公共开放空间的特质,它削弱了等级观念,降低了讨论门槛。准入门槛降低的过程是一个“去魅”的过程,亦是一个“复魅”的过程,“去”的是权威之魅,“复”的是草根之魅。 微博的传播特征,使得每个用户的话语表达权利得到保障,网络事件的影响力迅速扩大,微博的社会监督能力亦日益凸显,它正成长为日益重要的网络舆论载体。随着网友陆续爆出红十字会下属的商业红十字会与多家企业有利润分成等信息,作为一个有官方背景的慈善机构,红十字会是否存在腐败的温床成为新轮网络议题。事实证明,微博带来的不仅仅是“围观”,还有“揭露”和“改变”。在传统媒体时代,最常见的舆论监督方式即通过媒体开通热线电话、设立读者信箱等听取公民对国家方针政策、公务人员以及系列公共事件的建议和看法。但这一途径经常受到技术和机制的制约,出现舆论监督的死角和盲区。微博时代的到来进步完善了舆论监督公权力的方式,由于微博自由讨论的空间以及极强的“放大镜”功能,公权力的行使开始置于大众视野之下。 微博呼吁理性表达 毋庸质疑,微博提供了一个前所未有的自由表达的空间,但其中也不可避免地充斥着谩骂、谣言,甚至攻击。微博尊重每一个人自由表达的权利,但这种自由表达必须建立在理性的基础上,否则网络自由就变成了“网络暴力”。目前最具代表性的“网络暴力”就是人肉搜索,以及各种信息不对称造成的谣言攻击。人肉搜索最初作为一种信息的供需技术而存在,但更大规模、引起社会关注的人肉搜索则变成社会问题的折射,其弊端主要表现在由于使用不当而造成的侵权。 微博本身就是一种碎片化、情感化的表达,所以网友面对一些引起自己内心不满的人或事时,很容易表达偏激,甚至恶意诽谤。典型事件是“药家鑫案件”审判之前,微博上广为流传着关于药本人是“官二代”、“富二代”、“有背景”的各种说辞。这些后来均被证实为无稽之谈的谣言当时不断挑动着不少人仇官、仇富的心理,亦对药家鑫本人及家庭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微博只是种技术手段,它可以在社会中起到监督力的作用,但要推动社会的发展,更重要的是监督作用下制度本身的改革与进步。微博为大众提供了一个表达乃至泄愤的自由空间,如何进一步转化为行动,寻求解决之道,实乃任重道远。要充分利用微博,特别是公权力机关要重视政务微博的作用,更重要的是以此为媒介,既要充分了解民情,掌握群众需求,又要汇聚民智,公开决策过程,促进信息公开机制的运行。在新媒体时代,政府机关及工作人员更要学会在“玻璃房”中工作,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微博的自律与他律 当今中国社会,正值改革的关键时期,社交媒体的快速发展,如何在新的舆论环境下践行马克思主义新闻自由值得思考。一系列突发网络公共事件使我们看到,微博改变了传统的信息传播过程中受众处于被动地位的困境,民意表达更加顺畅,也使得民众监督的力量更加凝聚,彰显了马克思主义新闻自由思想的时代价值。同时,微博在践行新闻自由的过程中也呈现出一些负面倾向,需要我们反思。微博的力量不“微薄”,我们要充分重视新媒体的应用,需要不断加强新媒体行业自身体制与外部环境建设,多管齐下,方见成效。 要重视网民的媒介素养教育。微博自由表达的平台使得任何人都有可能成为一名“记者”,却未必成为一名合格的记者。新闻以“真实”为生命,但是在信息爆炸的微博空间内,为了博得眼球与关注,新闻的真实很有可能被谎言代替。毋庸置疑,新闻自由在微博空间得到了扩大,却也为此付出了代价。马克思曾经批评某些新闻人“不是从独立的和深刻的内容上看待自由,而是从无拘无束的、长裤衩式的、而且又随意的形式上看待自由。”他认为真正负责任的新闻人应该“少发些不着实际的空论,少唱些高调,少来些自我欣赏,多说些明确的意见,多注意一些具体的事实,多提供一些实际的知识。”综观一系列公共事件始末,有努力寻找事实真相的网民,也不乏散布谣言,甚至恶语诽谤者。鉴于此,网民的媒介素养教育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微博空间中的政府监管有其必然性。与传统媒体相比,新媒体存在着把关人缺失等固有的缺陷,再加上微博强大的“One to N”的病毒式传播特征,使谣言被放大的可能性无限度提高。此时,政府如何适度引导虚拟网络中的行为显得尤为重要。2012年5月8日,新浪微博发布了《微博社区公约(施行)》、《微博社区管理规定》和《微博社区委员会制度》等一批新规,这些新规定试图让用户本身参与到微博秩序的维护和建立中来,其运作机制相当于“陪审团制度”,这本身就是一次积极的尝试。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无论政府还是媒体运营商,要监管得当,规避行为越位。马克思认为,报刊要完成自己的使命,首先必须不从外部为它规定任何使命,必须承认它具有连植物也具有的那种通常为人们所承认的东西,即承认它具有自己的内在规律。我们同样要尊重新媒体运行的自身规律,相信微博的纠错能力和自净能力,在维护良好的网络秩序的前提下避免过多的行政干预,确保微博自由表达的言论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