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保障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的平等受教育权 作者:王洛忠
来源:《探索与争鸣》2014年第01期
中国现阶段的人口流动呈现出由分散的、跑单帮式的流动向家庭型流动转变的特点。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表明,2010年,流动人口为2.21亿,约有3600万的未成年子女跟随父母加入了流动大军。如何保障数量如此巨大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的受教育权,既是关系到社会公平的基本民生问题,也是考验转型期中国政府施政能力的重大发展问题。
一、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受教育权的限制因素
教育是流动人口适应和融入城市主流社会、实现代际向上流动的重要途径。虽然流动人口自身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在城市和发达地区从事的多数是“脏、累、险、重”的体力劳动,但是,他们在耳濡目染中形成的对城市和发达地区现代物质文化生活的倾慕,对城乡教育资源和教学质量差异的认知,使之期望自己的子女能够接受良好的教育,将来能在城市中“上大学”、“拿国家的钱”、“当城市人”、“不再受我这样的苦累”。教育寄托了无数流动人口对未来的期待,寄托了他们实现由农村人向城里人转变的理想。因此,流动人口对在城市中实现随迁子女的受教育权有着巨大需求和较高期望。
那么,是什么因素妨碍了这种需求和期望的实现呢?从城市政府教育资源和教育机会的供给来看,不合理的户籍制度和教育经费投入制度捆绑在一起,共同限制了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受教育权的实现,导致了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城市“入学难”的问题。在很长一段时期内流动人口子女大多数只能留在家乡接受教育,只有数量很少的收入较宽裕的流动人口子女能够在公办学校和民办“贵族”学校上学,但要支付昂贵的借读费、择校费等;一部分只能在地方政府指定的招收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的学校就读,但这些学校总体上属于较差的学校,重点学校和“改制”学校往往与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无缘”;还有相当数量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打工子弟学校上学,特别是在大城市这种现象更加突出。总之,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受教育权难以平等实现。 进入新世纪以来,政府把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问题视为重要的民生问题和公共服务职责加以明确,构建了“流入地为主,公办教育为主”的“两为主”政策体系。2001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提出“要重视解决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以流入地区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采取多种形式,依法保障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2006年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 提出,“输入地政府要承担起农民工同住子女义务教育的责任,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列入教育经费预算,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2008年7月30日,国务院专门召开研究义务教育问题常务会议,重申“两为主”政策,提出对符合接收规定条件的随迁子女,要统筹安排在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免除学杂费,不收借读费。但是,“两为主”政策在实践中产生了不少问题:
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保障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的平等受教育权 作者:王洛忠
来源:《探索与争鸣》2014年第01期
中国现阶段的人口流动呈现出由分散的、跑单帮式的流动向家庭型流动转变的特点。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表明,2010年,流动人口为2.21亿,约有3600万的未成年子女跟随父母加入了流动大军。如何保障数量如此巨大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的受教育权,既是关系到社会公平的基本民生问题,也是考验转型期中国政府施政能力的重大发展问题。
一、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受教育权的限制因素
教育是流动人口适应和融入城市主流社会、实现代际向上流动的重要途径。虽然流动人口自身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在城市和发达地区从事的多数是“脏、累、险、重”的体力劳动,但是,他们在耳濡目染中形成的对城市和发达地区现代物质文化生活的倾慕,对城乡教育资源和教学质量差异的认知,使之期望自己的子女能够接受良好的教育,将来能在城市中“上大学”、“拿国家的钱”、“当城市人”、“不再受我这样的苦累”。教育寄托了无数流动人口对未来的期待,寄托了他们实现由农村人向城里人转变的理想。因此,流动人口对在城市中实现随迁子女的受教育权有着巨大需求和较高期望。
那么,是什么因素妨碍了这种需求和期望的实现呢?从城市政府教育资源和教育机会的供给来看,不合理的户籍制度和教育经费投入制度捆绑在一起,共同限制了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受教育权的实现,导致了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城市“入学难”的问题。在很长一段时期内流动人口子女大多数只能留在家乡接受教育,只有数量很少的收入较宽裕的流动人口子女能够在公办学校和民办“贵族”学校上学,但要支付昂贵的借读费、择校费等;一部分只能在地方政府指定的招收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的学校就读,但这些学校总体上属于较差的学校,重点学校和“改制”学校往往与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无缘”;还有相当数量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打工子弟学校上学,特别是在大城市这种现象更加突出。总之,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受教育权难以平等实现。 进入新世纪以来,政府把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问题视为重要的民生问题和公共服务职责加以明确,构建了“流入地为主,公办教育为主”的“两为主”政策体系。2001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提出“要重视解决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以流入地区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采取多种形式,依法保障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2006年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 提出,“输入地政府要承担起农民工同住子女义务教育的责任,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列入教育经费预算,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2008年7月30日,国务院专门召开研究义务教育问题常务会议,重申“两为主”政策,提出对符合接收规定条件的随迁子女,要统筹安排在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免除学杂费,不收借读费。但是,“两为主”政策在实践中产生了不少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