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运输协议
甲方:郑州田园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郑州通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合同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 就郑州田园置业有限公司东岸曦城工程项目土方运输作业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运输任务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运输车辆,为甲方工程作为完成土方运输任务的工具。
甲方将根据工程项目所确定的作业时间、作业地点、工作面、工程进度和运输数量的要求,对乙方车辆进行统一分配、管理、调度和指挥,乙方必须服从。
第二条 合同期限
乙方车辆进场时开始至乙方车辆退场结束
第三条 运输起止地
垃圾弃放地由乙方负责选定。
第四条 运输场地
甲方保证项目工程范围内运输道路的畅通,不承担由于乙方司机违章作业而造成的人身与财产损失。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工作进度、作业时间、工作面和运输数量完成土石方运输任务。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确保运输安全。如在运输过程中发生各类人身、财产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运费结算
东岸曦城三期工程施工场地范围内的土方垃圾(除1#、2#楼北侧场地)清运完后一次结清。
第六条 土方、垃圾价格
1、土方: 元/车;垃圾: 元/车;装载费用:2960元。
2、土方、垃圾车数由工程部阴景春签字的收料单(红色联)为最终结算依据。
第七条 运输质量和安全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工作进度、作业时间、工作面、运输数量完成各项运输
任务。
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确保运输、行车安全。
第八条 运输管理
1、乙方运输车辆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调度和指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各项规定,积极维护施工现场施工秩序,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的畅通和运输安全,不得乱停、乱靠、乱装、乱卸,不得争道抢行
2、乙方的食宿乙方负责,费用自理。
3、乙方运输的土方在经过甲方指定负责人计量后发放票据(红色联),作为甲、乙双方日后运费结算的基准和依据。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均不得采用虚假记录、虚假计量或其他方法在运输数量上弄虚作假。否则,除虚假部分的运输数量不得作为运费计算依据外,还须按虚假部分运输数量的运费的拾倍计算违约方应予承担的违约金。
2、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清运费用。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合同争议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定程序解决。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2、本合同经合同双方或其签约代表签署后生效。一式两份,由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施 工 合 同
编号:ZZTY[1**********]
土
方
运
输
协
议
甲方:郑州田园置业有限公司乙方:郑州通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土方运输协议
甲方:郑州田园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郑州通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合同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 就郑州田园置业有限公司东岸曦城工程项目土方运输作业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运输任务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运输车辆,为甲方工程作为完成土方运输任务的工具。
甲方将根据工程项目所确定的作业时间、作业地点、工作面、工程进度和运输数量的要求,对乙方车辆进行统一分配、管理、调度和指挥,乙方必须服从。
第二条 合同期限
乙方车辆进场时开始至乙方车辆退场结束
第三条 运输起止地
垃圾弃放地由乙方负责选定。
第四条 运输场地
甲方保证项目工程范围内运输道路的畅通,不承担由于乙方司机违章作业而造成的人身与财产损失。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工作进度、作业时间、工作面和运输数量完成土石方运输任务。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确保运输安全。如在运输过程中发生各类人身、财产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运费结算
东岸曦城三期工程施工场地范围内的土方垃圾(除1#、2#楼北侧场地)清运完后一次结清。
第六条 土方、垃圾价格
1、土方: 元/车;垃圾: 元/车;装载费用:2960元。
2、土方、垃圾车数由工程部阴景春签字的收料单(红色联)为最终结算依据。
第七条 运输质量和安全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工作进度、作业时间、工作面、运输数量完成各项运输
任务。
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确保运输、行车安全。
第八条 运输管理
1、乙方运输车辆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调度和指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各项规定,积极维护施工现场施工秩序,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的畅通和运输安全,不得乱停、乱靠、乱装、乱卸,不得争道抢行
2、乙方的食宿乙方负责,费用自理。
3、乙方运输的土方在经过甲方指定负责人计量后发放票据(红色联),作为甲、乙双方日后运费结算的基准和依据。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均不得采用虚假记录、虚假计量或其他方法在运输数量上弄虚作假。否则,除虚假部分的运输数量不得作为运费计算依据外,还须按虚假部分运输数量的运费的拾倍计算违约方应予承担的违约金。
2、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清运费用。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合同争议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定程序解决。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2、本合同经合同双方或其签约代表签署后生效。一式两份,由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施 工 合 同
编号:ZZTY[1**********]
土
方
运
输
协
议
甲方:郑州田园置业有限公司乙方:郑州通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