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问题12讲
欧盟的目标是什么?为什么要成立欧盟?它是如何成立的?它如何运作?它为欧盟公民带来了什么好处?它现在又面临什么新的挑战?随着欧盟向25个或30个成员国的扩大,它必须怎样改变自己?在全球化时代,欧盟能与其他主要经济体进行成功的竞争吗?欧洲能够继续在世界舞台上发挥领导作用吗?
这只是欧盟问题专家帕斯卡·方丹教授在这个非常引人入胜、内容丰富的小册子中探索的一些问题。《欧盟问题12讲》浅显易懂,可读性强,经过最新修改,是他深受欢迎的《欧盟10点》之后的又一部作品。
目录
1 为什么成立欧盟?
2 历史性的步骤
3 欧盟扩大
4 欧盟如何运作?
5 欧盟有哪些作用?
6 单一市场
7 经济和货币联盟以及欧元
8 向知识社会迈进
9 公民的欧洲
10 自由、安全与司法
11 国际舞台上的欧洲联盟
12 欧洲的前途如何?
欧洲一体化大事记
为什么成立欧盟?
和平
建立一个统一欧洲的想法只是哲学家和空想家们过去的梦想。例如,受人本主义理想的启示,雨果曾设想建立一个和平的“欧洲合众国”。然而,20世纪上半叶蹂躏欧洲大陆的两次可怕战争使这一梦想化为泡影。
但是,从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废墟上出现了一个新的欧洲。曾在战争中抵抗集权主义的人们决心结束欧洲的仇恨和对抗,在宿敌之间建立持久的和平。1945年至1950年,一批颇有勇气的政治家,例如阿登纳、邱吉尔、加斯佩利和舒曼等,便开始向人民宣传欧洲必须向新时代迈进的理念。西欧必须建立一个以人民和国家的共同利益为基础的新秩序。它将建立在保证法治和各国平等的条约基础之上。
当时的法国外长舒曼采纳了经济学家和外交家让·莫内最初提出的一个意见,于1950年5月9日提出成立欧洲煤钢共同体(ECSC)的建议。在这些曾经交战的国家,煤炭和钢铁的生产将集中到一起,由一个共同机构领导。战争的原料变成和解与和平的工具,这是一种务实而又充满象征意义的方式。
这一大胆而慷慨的举动大获成功。它拉开了欧洲共同体成员之间半个多世纪的和平合作的序幕。随着1992年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的签订,共同体的机构得到加强,并且承担了更多的责任,欧洲联盟应运而生。
1989年柏林墙拆除之后,欧盟为帮助德国实现统一作出了很大努力。当苏联1991年解体后,中欧和东欧国家十分自然地决定,它们的前途在于加入欧洲民主国际大家庭。
2004年5月1日,十个国家加入欧盟。他们是:塞浦路斯、 捷克共和国、爱沙尼亚、匈牙利、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波兰、斯洛伐克共和国及斯洛文尼亚。
安全与保障
但是,21世纪的欧洲仍然不得不解决安全与保障的问题,我们不能对这些问题漠然视之。在世界发展中,每迈出一步都是机遇和风险并存。欧盟必须采取有效的行动确保它的25个成员国的安全与保障。它必须与其边界以外的地区——北美、巴尔干地区、高加索地区、中东——进行建设性的合作。
欧盟机构成功地给这一地区带来真正的持久和平。但是,欧盟也通过与盟国合作并制订一项真正的欧洲安全与防务政策,保护它的军事和战略利益。
内外安全是相辅相成的。换言之,欧洲也不得不打击恐怖活动和有组织的犯罪,这就是说,所有欧盟国家的警察机关必须密切合作。欧洲面临的一个新挑战是使欧盟成为一个自由、安全和法治的地区,在这里,人人都应受到公正的待遇,同样得到法律的保护。要实现这一点,欧盟各国政府需要进行更加密切的合作,欧洲刑警组织这样的机构必须发挥更加活跃和有效的作用。
经济及社会团结
欧盟成立的初衷是为了实现各项政治目标,但是它的活力和成功来自它的经济基础——所有欧盟成员国形成的“单一市场”和其中12个成员使用的单一货币欧元。
欧盟国家在世界人口中的比例较小。因此,如果它们要确保经济增长并能够与其他主要经济体在世界舞台上竞争,它们必须保持团结。任何一个欧盟国家的力量都不足以单枪匹马地参与世界贸易。为了实现规模经济,欧洲企业需要开拓海外市场。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欧盟才为开辟这个单一欧洲市场作出如此巨大的努力——消除由来已久的贸易障碍,减少束缚着经营者的烦琐手续。
但是,在整个欧洲实现自由竞争的同时,必须实现整个欧洲的团结,这体现在对普通百姓的实际帮助当中。当欧洲公民遭受洪水等自然灾害的时候,他们获得欧盟预算的帮助。此外,有4.5亿消费者的整个欧洲大陆市场必须使尽可能多的民众受益。欧洲委员会管理的“结构基金”鼓励和支持欧盟各国和各地区机构为消除欧洲不同地区的发展差异所作的努力。欧盟预算和欧洲投资银行筹集的资金用于改善欧洲的运输基础设施(例如,扩建公路和高速铁路网),从而改善周边地区的交通,促进整个欧洲的贸易。
为推广欧洲的社会模式进行更加密切的合作
欧洲的后工业化社会变得越来越复杂。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是仍然存在着贫富差距。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欧盟成员国应该在解决社会问题上进行更加密切的合作。
从长远来看,每一个欧盟国家都会得益于这种合作。半个世纪的欧洲一体化表明,团结就是力量。作为一个整体,欧洲的经济、社会、技术、商业和政治“影响”比它的成员国单独作出的努力大得多。欧盟作为一个整体行动、用一个口径讲话更加重要。
为什么呢?由于欧盟在贸易领域尤其是农产品贸易举足轻重的影响,从而在国际谈判中发挥着关键作用。而且,欧盟全力促进实施旨在减少空气污染和防止气候变化的《京都议定书》。欧盟在涉及普通百姓的敏感问题上立场鲜明——例如环境、可再生能源、食品安全的"预防原则"、生物技术的伦理方面以及保护濒危动物等等。
用“团结就是力量”这句老话来描述今天欧盟面临的挑战更合时宜。欧洲的优势在于它能够在民主机构——欧盟首脑会、欧洲议会、部长理事会、欧洲委员会、欧洲法院和欧洲审计院——作出的决定的基础上采取统一行动。
欧盟想促进人类价值和社会进步。欧洲人认为,全球化和技术变化使世界发生革命,他们希望各地的人民能够在这个变革的进程中当家作主,而不是受害者。人民的需求不能完全通过市场力量或一国的单边行动得到满足。
因此,欧盟代表它的绝大多数公民支持的一种人道观点和社会模式。欧洲人珍视他们的丰富价值传统,其中包括相信人权、社会团结、自由企业、公平分享经济增长的成果、环保、尊重文化、语言和宗教多样性以及传统与进步的一致结合。
2000年12月7日在尼斯颁布的《欧洲联盟基本权利宪章》阐明了欧盟成员国及其公民的权利。欧洲人有多种多样的国家文化和本地文化,使他们各不相同,但是他们由共同的价值观联合在一起,这些价值观又使欧洲人与众不同。
《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第一次采纳了对欧盟的运作方式必不可少的“辅导性原则”。它意味着,欧盟及其机构只有在欧盟一级的行动比在各国和本地一级的行动更加有效的情况下才能采取行动。这个原则确保欧盟不对其公民的日常生活进行不必要的干预。多样性是需要保护的宝贵财产:它永远不得与统一性混为一谈。
历史性的步骤
今天的欧洲联盟是为建立一个统一欧洲而奋斗的艰苦努力的成果。欧盟的发展得益于许许多多人所取得的具体进展。欧盟的集权程度高于世界上任何一个组织,没有任何其他主权国家都向欧盟国家一样,在如此之多对其公民至关重要的领域将权力移交给另外一个机构。欧盟创建了单一货币和单一市场,人员、服务、货物和资本可在这个市场自由地流通。它努力确保通过社会进步和公平竞争使尽可能多的民众享受到单一市场的好处。
欧洲联盟的基本规则是在一系列条约中确定的:
· 1951年成立欧洲煤炭钢铁共同体(ECSC)的《巴黎条约》;
· 1957年成立欧洲经济共同体(EEC)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Euratom)的《罗马条约》。
这些创始条约后来通过以下法律和条约修订:
· 《单一欧洲法》(1986年)
· 《欧洲联盟条约》(马斯特里赫特 ,1992年)
· 《阿姆斯特丹条约》(1997年)以及
· 《尼斯条约》(2001)。
这些条约在欧盟成员之间建立了非常牢固的法律关系。欧洲联盟的法律直接影响到欧盟公民,并赋予他们非常具体的权利。
欧洲一体化的第一步是在比利时、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法国、意大利、卢森堡和荷兰等六个国家成立煤炭和钢铁共同市场的时候迈出的。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成立这个共同市场的目的是在欧洲的战胜国和战败国之间实现和平。这个市场使它们平等地联合起来,在共同的机构内进行合作。
随后,这六个成员国决定以多种货物和服务的共同市场为基础建立一个欧洲经济共同体。六个成员国之间的关税于1968年7月1日全部取消,还于20世纪60年代制订了共同政策,尤其是关于贸易和农业的政策。
由于这个共同体取得的巨大成就,丹麦、爱尔兰和英国决定加入。1973年第一次从六个成员国扩大到九个成员国。与此同时,共同体承担了新的任务,实行新的社会、地区和环境政策。为了实施地区性政策,欧洲地区发展基金(ERDF)于1975年设立。
20世纪70年代初,共同体领导人认识到,他们必须实现经济上的联合,最终需要的是建立货币联盟。然而,大约在同一时间,美国决定中止金本位制。这使世界货币市场进入一个动荡不定的时期,1973年和1979年的石油危机加剧了这种局面。1979年欧洲货币体系的建立帮助稳定了汇率,鼓励共同体成员国实施严格的政策,使它们能够相互声援,整顿经济。
1981年,希腊加入共同体,随后,西班牙和葡萄牙于1986年加入。这使推出“结构性”计划变得更加紧迫,例如旨在缩小12个成员国的经济发展差距的最初地中海计划(IMP)。
与此同时,欧洲经济共同体开始发挥更加突出的国际作用。它与非洲、加勒比和太平洋国家签署了一系列援助和贸易公约(1975年至1989年的《第一号洛美公约》、《第二号洛美公约》、《第三号洛美公约》和《第四号洛美公约》),最后于2000年6月签署了《科托努协定》。这样的公约使欧洲这个世界领先的贸易力量能在国际舞台上发挥影响,并被广泛认可。欧洲联盟的最终目标是实施一项共同的外交和安全政策。
20世纪80年代初的世界性经济衰退带来了一场“欧洲悲观主义”浪潮。但是,1985年出现了新的希望,当时,欧洲委员会主席雅克·德洛尔发表一份白皮书,提出了到1993年1月1日建成欧洲单一市场的时间表。共同体采纳了这个宏伟的目标,并把它写入《单一欧洲法》。该法于1986年2月签署,1987年7月1日生效。
1989年,柏林墙倒塌,欧洲的政治形势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这使德国于1990年10月3日实
现了统一,中欧和东欧国家摆脱了苏联的控制,实现了民主。苏联本身于1991年12月解体。
与此同时,欧洲共同体也发生了变化。成员国正在谈判一项新的条约,欧盟首脑会(即成员国的总统和/或总理组成)于1991年12月在马斯特里赫特通过了《欧洲联盟条约》。这项条约于1993年11月1日生效。欧洲经济共同体简单地更名为“欧洲共同体”。此外,通过在现有共同体体系中增加政府间合作的领域,这项条约创建了欧洲联盟(EU)。它还为成员国制订了新的宏伟目标:1999年建立货币联盟,实行欧洲公民资格,推行新的共同政策——包括共同的外交和安全政策 (CFSP)——以及作出内部安全安排。
随着欧盟体制逐渐明显的发展活力以及欧洲大陆地缘政治的变化,奥地利、芬兰和瑞典三个国家于1995年1月1日加入欧盟联盟。欧盟成员国数量增长为15个,并且在货币领域的努力也胜利在望 ——用欧洲单一货币欧元取代各国的货币。2002年1月1日,欧元纸币和硬币开始在欧盟12个成员国流通(即“欧元区”)。欧元现在已经成为世界上的主要货币,它的地位类似于美元。
随着世界进入21世纪,欧洲人必须共同面对全球化的挑战。革命性的新技术和互联网的迅猛发展正在使世界经济发生变化。但是这些深刻的经济变化的同时,也带来了社会混乱和文化冲击。
2000年3月在里斯本召开的欧盟首脑会通过了一项全面的战略,旨在使欧盟的经济更加现代化,在世界市场与美国这样的强国和新兴工业化国家竞争。“里斯本战略”包括在所有经济部门展开竞争,鼓励创新和商业投资,使欧洲的教育体系现代化,满足信息社会的需要。
与此同时,失业和养老金费用的上升都给成员国经济带来了压力,这使改革变得更加必要。选民们越来越迫切地要求本国政府找到解决这些问题的实际办法。
欧洲联盟扩大到15个成员国后还没有来得及发展,就又有12个国家开始提出申请。20世纪90年代中期,它收到了前苏联集团国家(保加利亚、捷克共和国、匈牙利、波兰、罗马尼亚和斯洛伐克)、曾是苏联一部分的三个波罗的海国家(爱沙尼亚、拉脱维亚和立陶宛)、一个前南斯拉夫共和国(斯洛文尼亚)和两个地中海国家(塞浦路斯和马耳他)的入盟申请。
欧盟对此表示欢迎,这是一个有助于欧洲稳定统一,并把这些优势带给这些国家的大好机会。与候选国的入盟谈判分别于1997年12月在卢森堡和1999年12月在赫尔辛基开始。10个候选国的入盟谈判于2002年12月在哥本哈根结束。2004年5月1日,他们正式加入欧盟,将成员国数量提高到了25个。这一数字还将随着未来欧盟的不断发展继续增长。
CheckBox1半个多世纪的一体化对欧洲历史和欧洲的心态产生了巨大影响。成员国政府,不管是什么政治色彩,都明白绝对国家主权的时代已经结束,只有联合并且寻求“共同出路”,国家才能继续取得经济和社会进步,继续在世界上发挥影响。
一体化消除了欧洲国家彼此之间的敌意。优越感和以武力解决国际分歧的做法,已经被共同协作的共同体模式所取代。这种模式使国家利益与欧洲的共同利益保持和谐,尊重各国的多样性,同时创造联盟特性,现在它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宝贵。冷战期间,它使欧洲那些热爱和平的民主国家团结在一起。东西方对抗的结束以及欧洲大陆的政治和经济统一是欧洲精神的胜利,这是欧洲人民现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的精神。
欧洲联盟对全球化的巨大挑战作出回应——这一回应反映了欧洲人信奉的价值观。可以说,欧盟为一个自由与和平的未来提供了最可靠的“保险单”。
欧盟扩大
哥本哈根——具有历史意义的峰会
2002年12月13日,欧盟首脑会在哥本哈根迈出了欧洲统一的整个历史上最重要的一步。各国首脑决定,于2004年5月1日接纳10个候选国加入欧盟。
这一决定意味着,欧洲联盟不仅增加了面积和人口,它还结束了从1945年开始的欧洲大陆的分裂。因此,欧盟的第五次扩大具有深刻的政治影响。
塞浦路斯、捷克共和国、爱沙尼亚、匈牙利、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波兰、斯洛伐克和斯洛文尼亚无疑是欧洲国家,不仅从地理上,而且从其文化、历史和愿望的角度来说都是如此。它们在加入欧洲联盟的过程中加入了欧洲的民主大家庭,在欧盟创始者设想的伟大事业中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2003年4月16日在雅典签署的入盟条约允许新成员国的人民在2004年6月的欧洲议会中与所有其他欧盟公民一样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加入欧盟的漫长道路
这次欧盟扩大的道路是从1989年柏林墙和铁幕倒塌之后开始的。欧盟迅速采取行动,制订提供经济援助的“法尔”(Phare)方案,其目的是帮助这些年轻的民主国家重组本国经济,鼓励政治改革。1993年6月22日,欧盟首脑会在哥本哈根第一次宣布,欢迎那些渴望成为欧洲联盟成员的中欧和东欧联系国将加入欧盟。
与此同时,欧盟首脑会提出了候选国在加入欧盟之前必须达到的三项主要标准:
· 首先是政治标准:候选国必须有保证民主、法治、人权以及尊重和保护少数人的稳定体制。
· 第二是经济标准:候选国必须有运行良好的市场经济,能够应付欧盟内部的竞争压力和市场机制。
· 第三是能够承担欧盟成员国的义务,包括恪守政治、经济和货币联盟的目标。这意味着候选国必须采纳称为acquis communautaire(共同体法律)的整个欧盟法律体系。
欧洲委员会提出了建议,欧洲议会提出了意见。在这个基础上,欧盟首脑会分别于1997年12月在卢森堡和1999年12月在赫尔辛基批准与10个中东欧国家以及塞浦路斯和马耳他进行谈判。
1997年10月2日签署的阿姆斯特丹条约和2001年2月26日签署的尼斯条约旨在扩大之前巩固欧盟,简化它的决策体系。
与其中10个候选国的谈判于2002年12月13日在哥本哈根结束。达成的协议为这些候选国确定了它们履行自己的所有义务需要的机制和过渡期。在入盟之前,每一个候选国都必须通过自己的国家法律,采纳整个共同体法律 (acquis communautaire)——相当于26000项立法,大约80000页。候选国不仅必须接受这些法律,还必须执行这些法律。
对这些不久前才重组政治机构的国家来说,这显然意味着它们的国家议会和其他机构需要做大量的工作。但这是确保欧盟政策和欧洲单一市场继续顺利运作所必需的。
欧盟关心的是如何确保这次扩大不会仅仅停留在自由贸易区的层面上。欧盟希望加强它的内部团结,确保整个大陆范围的这个国际大家庭能够进行有效和有力的合作。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它成立了由瓦莱里·吉斯卡尔·德斯坦主持的代表大会,讨论欧洲的前景,为由25个国家组成的新欧盟起草一部宪法。代表大会于2003年6月完成这项任务。6月20日,欧盟首脑会在塞萨洛尼基宣布,它认为,这项立宪条约草案是开始下一次政府间会议的良好基础。
这些新成员国正式参加了代表大会。它们将各提名一位欧洲委员会委员,在2004年5月1日就职,届时入盟条约生效。2004年6月选举产生新一届欧洲议会,并对提名的欧洲委员会主席和委员进行表决。新的欧洲委员会于2004年11月1日就职。
正如欧洲委员会主席罗马诺·普罗迪(1999-2004)所指出的那样,通过坚持对候选国的承诺,欧盟结束了20世纪由于集权主义和冷战造成的非正义和残暴。但是,欧盟也在表明,它可实施一种新的国际关系宗旨 - 它反映欧洲的统一和多样性、它的国家间差异和共同价值观。“欧洲的一体化进程和欧洲最近的历史,承认我们的共同点和分歧。欧盟的扩大将标志着在一个大陆范围内开创一种新型公民地位的第一次尝试。它将大大增加公民的权利和国家的力量。”(摘自普罗迪2002年11月6日在斯特拉斯堡欧洲议会上的讲话)
欧盟7500万新公民的平均收入仅相当于欧盟其他公民的收入的40%。由于这个原因,入盟安排包括在2004年、2005年和2006年分别提供价值100亿欧元、125亿欧元和150亿欧元的经济援助。这将帮助10个新成员国的经济赶上另外15个成员国。一些新成员国正在壮大,由于在20世纪90年代取消了贸易壁垒和10个新成员国政府进行的国内改革,10个新成员国与15个老成员国之间的结合已经基本完成。
2004年至2006年,从欧盟预算中拨给新成员国的400亿欧元将主要用于结构性和地区性项目、对农业的支持、农村发展、国内政策和行政费用。这项协议是2002年12月欧盟与10个新成员国在哥本哈根拟定的。它坚持柏林欧盟首脑会于1999年3月为欧盟在2006年的开支制订的规则。
欧盟的规模能有多大?
现在的欧盟有25个国家和4.5亿人口,如果一切按照在哥本哈根商定的计划进行的话,2007年还将进一步扩大,届时保加利亚和罗马尼亚将加入欧盟。2004年6月,欧盟首脑会正式承认了克罗地亚的候选国地位。如果土耳其能够满足欧盟提出的政治标准,同它的谈判也将开始。
但是,土耳其地处欧洲大陆的边缘,它加入欧盟的前景引起了在何处划定欧盟最终边界的问题。如果任何地方的一个国家满足在哥本哈根制订的政治和经济标准,它就能申请加入欧盟并开始谈判吗?当然,诸如阿尔巴尼亚、波斯尼亚-黑塞哥维那、克罗地亚、马其顿、门的内哥罗和南斯拉夫等巴尔干西部国家一旦实现政治稳定并达到哥本哈根标准,就可提出申请。
实际上,促进欧盟周围地区的稳定符合它的利益。欧盟的扩大延长了它的外部边界。随着2004年的扩大,白俄罗斯、俄罗斯和乌克兰成为它的接壤国。欧盟必须加强与这些国家在运输和环境政策以及内部安全、打击人口贩卖和其他国际犯罪等问题上的跨边界合作。
如果这一战略取得成功,它可能被用于欧盟与地中海南岸国家的关系吗?这样的问题引起了人们的空前关注。人们在思考:作为欧盟人意味着什么?欧洲一体化的最终目的是什么?欧盟在整个世界的利益是什么?现在是重新定义和加强欧盟与其近邻的特惠协议的时候了。
欧盟第五次扩大进程
1989年12月19日:
欧盟制订一个称为“法尔”的方案,用于向中欧和东欧国家提供经济和技术援助。
1990年7月3日和16日:
塞浦路斯和马耳他分别申请加入欧盟。
1993年6月22日:
哥本哈根欧盟首脑会制订了加入欧盟的标准。
1994年3月31日和4月5日:
匈牙利和波兰分别申请加入欧盟。
1995年:
收到斯洛伐克(6月21日)、罗马尼亚(6月22日)、拉脱维亚(10月13日)、爱沙尼亚(11月24日)、立陶宛(12月8日)和保加利亚(12月14日)的申请。
1996年:
收到捷克共和国(1月17日)和斯洛文尼亚(6月10日)的申请。
1997年12月12日至13日:
卢森堡欧盟首脑会决定开始扩大进程。
1999年12月10日至11日:
赫尔辛基欧盟首脑会确认将与12个候选国举行入盟会谈。会议认为,土耳其是一个“肯定会加入欧盟的”的候选国。
2002年12月13日:
欧盟与10个候选国达成协议,它们将于2004年5月1日加入欧盟。
2003年4月16日:
在雅典签署10项加入欧盟的条约。
2004年5月1日:
10个新成员国加入欧盟。
欧盟如何运作?
欧洲联盟不仅仅是一个国家邦联,但它不是一个联邦国家。事实上,它是一个全新的东西,在历史上是独一无二的。过去50年里,它的政治制度不断演变,它建立在一系列条约基础之上——从20
世纪50年代在巴黎和罗马签署的条约到90年代在马斯特里赫特、阿姆斯特丹和尼斯商定的条约,欧盟成员国把它们的国家主权委托给欧盟,这些机构不仅代表它们的国家利益,还代表它们的集体利益。
这些条约构成现在称为的“一级”法律。从这些条约中衍生出对欧盟公民日常生活有直接影响的很多“二级”法律。这些法律主要由规定、指令和建议构成。
这些法律以及欧盟的一般政策,是三个主要机构做出的决策的结果:
·欧盟部长理事会(代表成员国),
·欧洲议会(代表公民),以及
·欧洲委员会(它是一个政治上独立的行政机构,
负责维护欧洲的集体利益)。
这个“机构三角”只有在三个机构密切合作并且彼此信任的情况下才能发挥作用。“为了执行其任务,并且根据本条约的规定,欧洲议会与部长理事会和欧洲委员会合作,制定各项规章和下达指令,做出决定,提出建议或发表意见”。(《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第249章)。
欧盟部长理事会 (The Council of the European Union)
欧盟部长理事会(Council of the European Union)是欧盟的主要决策机构。它的正式名称为“部长理事会”(Council of Ministers),简称为“理事会”(Council)。
每一个欧盟国家轮流担任理事会主席,任期为六个月。每一次理事会会议由每一个成员国派一名部长出席。哪位部长出席会议取决于会议日程上的议题。如果讨论对外政策,将由每一个国家的外长出席。如果讨论农业问题,将由农业部长出席,以此类推。理事会有九个不同的“领域”,涉及所有不同的政策领域,包括工业、运输、环境等。理事会的整个工作由一般事务和对外关系委员会筹划和协调。
理事会会议的筹备工作由成员国驻欧盟大使组成的常驻代表委员会(Coreper)承担,各国相关政府部门的官员给予协助。理事会的行政工作由它设在布鲁塞尔的总秘书处负责。
理事会与欧洲议会共享立法权,共同负责制订预算。理事会还负责缔结欧洲委员会谈妥的国际协议。根据这些条约,理事会还通过一致表决或通过多数票或“特定多数票”作出决定。
在修改条约,推出一项新的共同政策或允许一个新国家加入欧盟等重大问题上,理事会必须形成一致意见。
在多数其他案例中,需要通过合法的多数表决 ——换言之,除非获得特定的最少票数的支持,否则不能作出一项决定。每个欧盟国家可投的票数反映它的人口数目。
在2004年5月1日新成员国加入欧盟起的六个月里,采用过渡安排。从2004年11月1日起,每一个成员国可投的票数如下:
·德国、法国、意大利、英国 29
·西班牙和波兰 27
·荷兰 13
·比利时、捷克共和国、希腊、匈牙利和葡萄牙 12
·奥地利和瑞典 10
·丹麦、爱尔兰、立陶宛、斯洛伐克和芬兰 7
·塞浦路斯、爱沙尼亚、拉脱维亚、卢森堡和斯洛文尼亚 4
·马耳他 3
总计 321
获得特定多数所需的最少票数是232票
(即72.3%)。此外,
·多数成员国(在一些情况下为三分之二)必须批准有关决定,以及
·任何成员国都可要求确认投下的赞成票至少代表欧盟总人口的62%。
欧盟首脑会 (The European Council)
欧盟首脑会是欧盟成员国的总统和总理以及欧洲委员会主席参加的会议。欧洲议会主席也在每一次欧盟首脑会会议上发言。
它的起源可追溯到1974年,当时,欧盟各国领导人(国家或政府首脑)开始定期举行会议。1987年的《单一欧洲法》使这一惯例正式化。欧盟首脑会现在原则上每年举行四次会议。它的会议由欧盟部长理事会现任主席国的总统或总理主持。
鉴于欧盟在各国政治生活中的重要性不断增强,各国总统和总理利用这些定期会议讨论欧洲的重大问题。随着《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的签署,欧盟首脑会也正式被认可为欧洲主要政策的发起者,并且有权解决部长们(在欧盟部长理事会会议上)不能解决的棘手问题。
欧盟首脑会为媒体广泛关注,因为它的成员都是著名的公众人物,他们辩论的一些问题可能引起很大的争议。它还讨论当前的世界问题。它的目标是在国际问题上统一口径,制订一项共同的外交和安全政策。
因此,欧盟首脑会是欧盟级别最高的决策机构。
欧洲议会
欧洲议会是代表欧盟公民的民选机构,它参与立法进程。1979年以来,欧洲议会的议员们一直通过直选产生,每隔五年举行一次全民投票。
在2004年的选举之前,总共有626名议员。在此之后,欧盟的扩大使议员人数增加。每个成员国的议员人数如下(根据各国本国文字的名称按字母顺序排列):
1999-2004 2004-2007 2007-2009
保加利亚 - - 18
比利时 25 24 24
捷克共和国 - 24 24
丹麦 16 14 14
德国 99 99 99
爱沙尼亚 - 6 6
希腊 25 24 24
西班牙 64 54 54
法国 87 78 78
爱尔兰 15 13 13
意大利 87 78 78
塞浦路斯 - 6 6
拉脱维亚 - 9 9
立陶宛 - 13 13
卢森堡 6 6 6
匈牙利 - 24 24
马耳他 - 5 5
荷兰 31 27 27
奥地利 21 18 18
波兰 - 54 54
葡萄牙 25 24 24
罗马尼亚 - - 36
斯洛文尼亚 - 7 7
斯洛伐克 - 14 14
芬兰 16 14 14
瑞典 22 19 19
英国 87 78 78
总计(最多) 626 732 786
议会通常在斯特拉斯堡举行全体会议,其它会议在布鲁塞尔举行。它有17个委员会为它的全体会议做筹备工作,还有一些政治团体主要在布鲁塞尔举行会议。秘书处设在卢森堡。
欧洲议会和欧盟部长理事会共享立法权,它们的立法采用三种不同的程序。
首先是1986年《单一欧洲法》提出的“协商程序”。根据这个程序,欧洲议会对欧洲委员会提出的指示和规章草案发表意见。欧洲委员会可根据议会的意见修改它的建议。
第二是“表决同意程序”,它也是在1986年提出的。根据这个程序,议会必须通过表决,决定是否通过欧洲委员会谈判的国际协议、欧洲联盟扩大的任何建议和包括修改选举规则在内起的一些其他问题。
第三是1992年的《马斯特里赫特条约》提出的“共同决定程序”。它使欧洲议会在各种重大问题的立法时与部长理事会处于同等地位,这些问题包括劳动者的自由流动、内部市场、教育、科研、环境、横跨欧洲的网络、保健、文化和消费者保护等。如果绝大多数议员投票反对部长理事会的“共同立场”,议会有权否决拟议的立法。然而,这个问题可提交给一个调解委员会解决。
《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给共同决定程序适用的领域增加了23个,《尼斯条约》又增加了7个。
议会和理事会在通过欧盟预算的问题拥有同等的权利和责任。欧洲委员会提出预算草案,然后交由议会和理事会辩论。议会可以否决预算,事实上这种情况已经出现过数次。如果发生这种情况,整个预算申请和批准程序必须从头开始。议会已充分利用它的预算权力影响欧盟的决策。然而,欧盟的大部分农业开支不在议会的控制范围。
议会是欧洲政治生活的推动力量。它是欧盟的主要辩论场所,所有成员国的政治和国家观点在这里提出和探讨。因此,议会十分自然地产生许许多多的政策倡议。
议会的辩论由政治团体主宰。最大的政治团体是:
·欧洲人民党(基督教民主党)和欧洲民主党;
·欧洲社会党
欧洲议会曾在起草《欧盟基本权利宪章》(2000年12月颁布)时发挥过关键的作用,在2001年12月的拉肯欧盟首脑会会议之后制订《欧洲公约》的过程中也发挥过关键作用。
议会是对欧盟行使民主控制的机构。它有权通过一项谴责动议,解散欧洲委员会。(这需要三分之二的多数)。它核查欧盟的政策得到适当的执行和落实——如通过检查它从审计院收到的报告,对欧洲委员会和部长理事会提出口头和书面问题。欧盟轮值主席国还就欧盟政治领导人作出的决定向议会报告。
欧洲委员会
欧洲委员会是欧盟的主要机构之一。2004年11月1日起至2014年,每个成员国任命一名委员。根据欧盟宪法草案规定,2014年起,欧洲委员会委员的人数将相当于成员国数量的2/3。
欧洲委员会是政治上完全独立的机构。它的工作是维护整个欧盟的利益,因此,它不得接受任何成员国政府的指示。作为“条约的卫士”,它必须确保部长理事会和议会通过的各项规章和指示能够付诸实施。如果不能付诸实施,欧洲委员会可把违法者告上法院,迫使它遵守欧盟法律。
欧洲委员会还是有权提出新的立法提案的唯一机构,它还可在任何阶段采取行动,帮助在理事会内部和理事会与议会之间取得一致意见。
作为欧盟的执行机构,欧洲委员会执行理事会作出的决定——例如与共同农业政策有关的决定。欧洲委员会主要负责执行欧盟的共同政策,例如科研、发展援助、地区性政策等。它还管理这些政策的预算。
欧洲委员会对议会负责,如果议会对它通过一项谴责动议,整个欧洲委员会必须辞职。1999年3月16日,雅克·桑特主席曾面临这样一项谴责动议,他提出欧洲委员会集体辞职。罗马诺·普罗迪随后成为欧洲委员会主席,他的任期是1999年至2004年。
欧洲委员会由主要设在布鲁塞尔和卢森堡的36个总司(DG)和部门协助。与传统国际组织的秘书处不同的是,欧洲委员会有自己的经费,因此可完全独立地行动。
法院
设在卢森堡的欧洲共同体法院由每个欧盟成员国派出的一名法官组成,由八位代理检察长给予协助。他们通过成员国政府的协商任命,每个法官的任期为六年,随后可再连任一个或两个三年的任期。他们应秉公执法。
法院的职能是确保欧盟法律得到遵守,条约得到正确的解释和应用。
它能够发现任何欧盟成员国未能履行条约赋予的义务的情况。它能检查欧盟法律是否制订得当,它能发现欧洲议会、理事会或欧洲委员会是否存在未按要求行事的情况。
法院也是能够应各国法院的请求对条约的解释以及欧盟法律的效力和解释作出裁决的唯一机构。因此,当一个这样的问题提交给一个成员国的法院裁决时,这个法院可以——有时必须——请求法院作出裁决。
这种制度确保欧盟法律在整个欧洲联盟以同样的方式解释和执行。
条约明确允许法院检查欧盟的立法是否尊重欧盟公民的基本权利,并对个人自由与安全问题作出裁决。
1989年成立的由每个欧盟成员国各派一位法院的初审法院负责对某些类型的案例作出裁决,特别是公司或私人对欧盟机构提出的诉讼以及欧盟机构与其员工之间的纠纷。
欧洲审计院
审计院成立于1977年,每个欧盟成员国各派出一名成员,通过成员国之间的协议,在与欧洲议会协商之后任命,任期为六年。审计院检查欧盟的所有收入是否已经收到,它的所有开支是否合法和正常,欧盟预算是否管理得当。它有权审计处理欧盟资金的任何组织的帐目,并在适当情况下把问题提交给法院。
欧洲经济与社会委员会
当在欧洲共同体(EC)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Euratom)条约涉及的政策领域作出决定时,欧盟部长理事会和欧洲委员会与欧洲经济与社会委员会(EESC)磋商。它的成员代表统称为“有组织的社团”的不同利益群体,由欧盟首脑会任命,任期四年。
在许多领域(就业、欧洲社会基金、职业培训等)作出决定之前必须同欧洲经济与社会委员会磋商。它还可在它认为重要的问题上发表自己的看法。
地区委员会
地区委员会(CoR)根据《欧洲联盟条约》成立。它由地区和地方政府的代表组成,这些代表由成员国推荐,由欧盟首脑会任命,任期四年。根据该条约,欧盟首脑会和欧洲委员会必须在与地区相关的问题同地区委员会磋商。地区委员会也可提出自己的看法。
欧洲投资银行
欧洲投资银行(EIB)设在卢森堡,为援助欧盟欠发达地区和帮助提高小企业竞争力的项目筹集资金。
欧洲中央银行
欧洲中央银行(ECB)设在法兰克福。它负责管理欧元和欧盟的货币政策。第7章对它的工作有详细的描述。
欧洲代表大会
前面介绍的机构和其他机关是欧盟决策机器的主要齿轮。但是,如果欧盟要继续进行有效的运作,这个体系就需要彻底整顿。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欧盟首脑会于2001年12月在拉肯成立欧洲代表大会。它的105名成员代表成员国和候选国的政府、各国议会、欧洲议会和欧洲委员会,它的主席是法国前总统瓦莱里·吉斯卡尔·德斯坦。它的职能是提出在欧盟扩大之后管理欧盟的新方式。
目前,欧洲面临着两大挑战。首先,今后一二十年里的扩大有可能使成员国总数达到30个或35个。欧盟部长理事会能否在那么多部长参加会议的情况下就某个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欧盟的决策过程会不会陷入停顿?欧盟将如何运转?谁将在世界舞台上代表欧盟发言?欧盟的最后边界将在何处划定?因为,欧洲理事会组织(Council of Europe,它不是一个欧盟机构)毕竟已经有45个成员国,其中包括俄罗斯、乌克兰、土耳其和高加索国家。
其次,欧洲公民想在决定欧盟政策方面有更大的发言权,但是他们发现难以理解欧盟的错综复杂的决策体系。他们认为,“布鲁塞尔”与他们的日常生活相距太远。因此,现在需要制定一部宪法,对欧盟的机构作出明确的分工。宪法应清楚地说明,每个欧盟机构的权力和责任以及应该留给各地区和各国权力机构的权力和责任。
欧盟需要发明一种新的“管理”方式,它应该更加简单,更加民主,使欧盟更接近于它的公民。因此,欧洲代表大会起草了一部旨在满足这些需要的宪法,并于2003年6月提交给欧盟首脑会。
这部宪法对欧盟的未来至关重要。它是2003年10月4日开始的政府间会议讨论的主题。它还是2004年6月举行的欧洲议会选举前的主要辩论题目。
制定一部欧洲宪法
2003年6月19日至20日在塞萨洛尼基举行的会议上,欧盟首脑会对欧洲代表大会主席德斯坦先生提交的宪法条约草案表示欢迎。欧盟的政治领袖们称,条约草案是为2003年10月“举行政府间会议奠定的一个坚实基础”。
2004年6月,在布鲁塞尔举行的欧盟首脑会通过了欧盟宪法修正草案,并将在随后两年提交各国通过。新的宪法草案进一步明确了欧盟的权力范围。它使欧盟的工作更易于被大众理解,简化了立法体系和决策程序。宪法草案旨在创建一个更加民主、透明的行政体系,甚至草案的文字都更加简单易懂。
根据宪法规定,欧盟将任命一名部长理事会主席,任期30个月。理事会主席将筹备首脑会,同欧洲
委员会主席一道推动欧盟工作。另外,欧盟还将任命一名外交部长。他/她同时是欧洲委员会的副主席,代表欧盟协调同其他国家的关系。外交部长还将推动欧盟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保证欧盟在国际事务中以一个声音说话。欧盟将成立一个欧洲对外行动部,协助外交部长/欧洲委员会副主席的工作。
欧盟宪法还赋予了欧洲议会更大的立法权。新的立法程序要求95%的法律都需经理事会和议会共同通过。每年两次的轮值主席国制度将保留,但是会实行由三国共同担任主席国的制度,每次任期仍为六个月。
宪法将欧洲议会的席位属设定了750个的上限。最终席位数将于2009年议会选举前决定。
最关键的变化是,宪法规定了新的欧盟部长理事会的特定多数表决机制。每项立法的通过必须需要得到的票数能够代表55%的成员国数量和65%的成员国人口。
欧盟有哪些作用?
《罗马条约》的起草者为欧洲经济共同体规定了下述任务:“通过建立一个共同市场,逐渐使成员国的经济政策彼此接近,在整个共同体促进经济活动的和谐发展、连续和平衡的扩展、增强稳定、加快提高生活水平、加强共同体成员国之间的关系”。
由于货物、人员、服务和资本的自由流动以及欧盟确保企业之间公平竞争和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政策,这些目标已经基本上实现。单一市场于1993年建成,欧元从2002年开始流通。
但是,为了使经济的所有部门和欧洲的所有地区能够得益于这些成就,它们必须得到“结构性政策”的支持。这些政策必须由欧盟本身资助,并以承诺和决心来执行。
欧洲的领导人最初就意识到,欧洲的团结将意味着采取行动加强“经济和社会凝聚力”——也就是说缩小贫富地区之间的差距。实际上,这意味着推行地区性政策和社会政策,这些政策随着欧盟的每一次扩大变得更加重要。
地区性行动
欧盟的地区性政策基本上是由欧盟预算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拨款构成。2000年至2006年的拨款总额为2130亿欧元。这些拨款用于促进落后地区的发展,改造老工业区,帮助年轻人和长期失业者找到工作,实现农业现代化,帮助贫困农村地区。
拨款通过特定基金支付——欧洲地区发展基金(ERDF)、欧洲社会基金(ESF)、渔业指导资金(FIFG)以及欧洲农业指导与保证基金(EAGGF)。
这些拨款支持或促进私有机构以及国家和地区政府的投资。为了确保产生最大效益的拨款目标,欧盟为自己确定了三个重点目标:
· 第一个目标是帮助开发那些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不到欧盟平均水平75%的地区。这种援助相当于1350亿欧元,是2000年至2006年分配给地区政策的所有资金的三分之二。它使大约50个地区受益,涵盖欧盟22%的人口。它用于推动这些地区的经济,创建这些地区匮乏的基础设施,为当地提
供更好的培训,促进对本地企业的投资。
·第二个目标是帮助其他困难的地区。它们可能是经济结构进行调整、农村地区走下坡路、渔业社区陷入危机或城市有严重问题的地区。
·第三个目标是更新培训系统,帮助创造就业机会,减少失业。
为实现这些目标的特定计划包括促进跨边界和地区间合作的“地区间”(Interreg)计划和支持陷入危机的城市和城市地区的可持续发展的“城市”(Urban)计划。
除了这些“结构性”基金,还有“凝聚性基金”。这种基金被用于资助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不到欧盟平均水平90%的欧盟国家的交通基础设施和环境项目。目前,这些国家是希腊、爱尔兰、葡萄牙和西班牙。
由于欧洲联盟对结构性计划的资助,欧盟国家能更好地使本国经济彼此接轨。这种经济上的“聚合”也是欧盟各国政府为满足经济和货币联盟的要求采取行动的结果。
扩大结构性政策,把新成员国包括在内
欧盟接纳10个新成员国的扩大将给经济和社会凝聚力构成重大挑战,因为这些国家中一些地区的发展远远落后于欧盟其他地区。扩大事实上会使欧盟更加多样性,需要进一步在各部门和各地区进行调整。
欧盟正在采取措施帮助这些新成员国。首先是“法尔”(Phare)方案。它为中欧和东欧的候选国提供援助。2000年至2006年,这些国家接受109亿欧元的援助。
其次是为环境和运输项目提供资助的入盟前结构政策手段(ISPA),它有72亿欧元的预算。
第三是农业和农村发展专项援助计划(Sapard),它有36亿欧元的预算。
新成员国加入欧盟之后,这些结构性基金计划和凝聚力基金项目将取代入盟前的援助。
社会方面
欧盟社会政策的目标是消除欧洲社会的不平等。欧洲社会基金(ESF)于1961年设立,其目的是创造就业机会,帮助劳动者从一种工作换成另一种工作,从一个地区迁移到另一个地区。2003年,欧洲社会基金从欧盟预算中拨出48亿欧元。
经济援助不是欧盟寻求改善欧洲社会条件的唯一途径。仅仅提供援助永远不能解决经济衰退或地区性欠发达引起的所有问题。社会进步首先并且最重要的是来自经济发展,由国家和欧盟政策给予支持。
社会进步也得到保证所有欧盟公民获得各种基本权利的立法的支持。其中一些权利是条约中规定的权利,例如男女同工同酬的权利。另一些权利是在有关保护劳动者的指令(保健和工作安全)以及必要的安全标准中规定的。
1991年12月,马斯特里赫特欧盟首脑会通过了保障基本权利的共同体宪章,确定了欧盟所有劳动者应该享有的权利:自由流动;公平报酬;改善工作条件;社会保护;结社和集体谈判的权利;参加职业培训的权利;男女待遇平等;劳动者知情、咨询和参与;工作场所的健康保护与安全;对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的保护等。在1997年6月的阿姆斯特丹首脑会上,这部宪章成为条约的一部分,并且适用于所有成员国。
就业政策
20世纪的最后10年,越来越多的欧盟公民呼吁本国政府采取更加有效的行动创造就业机会。如果10%以上的欧盟劳动力处于失业状态,欧洲人怎能相信欧洲一体化的好处并对它的未来充满信心呢?因此,《阿姆斯特丹条约》中插入一个有关就业的章节,使创造就业机会成为欧盟经济政策的重点。
1997年11月20日和21日,在卢森堡举行的欧盟首脑会会议上,15个成员国的领导人商定一项协调一致的战略,使各国的政策变得更加有效。这是一项加强职业培训、帮助创办新企业和加强“社会对话”——即雇主与雇员的关系——的战略。它制定了促进就业的指南。实施这些指南的进展由成员国和欧盟机构采用共同商定的评估程序定期审查。
2000年3月在里斯本举行的欧盟首脑会会议对“卢森堡战略”给予补充,扩大了范围。它又成为“里斯本战略”,它的目的是实现一个非常雄心勃勃的新目标:使欧盟在10年内成为“世界上最有竞争力和最充满活力的知识经济体,能够实现可持续的增长,创造更多、更好的就业机会,加强社会凝聚力”(请见第8章:走向一个知识社会)。
为共同政策提供资金
1999年3月,柏林欧盟首脑会商定了2000年至2006年的欧盟财政的总额和结构。这个决定被称为“2000年日程”,它的目的是确保欧盟有足够的资金实施它的政策,同时为扩大做准备。
它的另一个目标是节省欧盟的开支,向欧盟的纳税人证明,欧盟的资金将得到适当和有效的利用。欧盟的“自身资金”——主要是从增值税中筹集的资金和成员国根据其国内生产总值的缴款——在2000年至2006年期间不会超出欧盟国内生产总值的1.27%。
这项预算原则将使欧盟能够在2006年底以前支付扩大的费用,打消人们对正在实施的团结政策的疑问,也不会阻碍欧盟开展新的活动。
改革共同农业政策
在柏林首脑会上,欧盟首脑会还决定改革共同农业政策(CAP),以便在降低成本的同时,保持欧洲农业的竞争力。
在《罗马条约》中确定的共同农业政策的目标基本上实现:已经确保农民享受尚好的生活水平,市场实现了稳定,农产品供应以合理的价格送到消费者手中,结构实现了现代化。在此期间采纳的其他原则也行之有效。消费者享受到供应的保障,农产品价格保持稳定,不受世界市场波动的影响。
但是,共同农业政策的成功也带来负面影响。随着耕作方法的现代化和欧洲农业竞争力的日益增强,越来越多的人离开农村,农民在欧盟劳动力中的比例从20%下降到不足5%。产量的增长速度大大超
过消费,欧盟预算不得不承受处理多余产品的沉重负担。此外,农业生产还享受补贴。2002年,根据共同农业政策提供的农业补贴仍然相当于454亿欧元,占欧盟全部预算的40%。
欧盟不得不采取措施改革这项政策,这是“2000年日程”调整共同农业政策的目标和方法的原因。现在的主要目标是鼓励农民生产高质量的产品,产量与需求更加一致,放弃破坏环境的集约型耕作方法。对农业的援助不再与其生产的数量挂钩。
这一改革已经初见成效:生产得到了控制。欧洲联盟成为世界领先的农产品的出口者和进口者。欧盟鼓励农民采用保护环境的可持续耕作方法,保护农村地区。农区的新角色是确保每一个农业地区开展一定的经济活动,保持欧洲风景的多样化。这种多样性和对“农村生活方式”——人们与土地和睦共处——的承认是欧洲特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负责执行共同农业政策的欧洲委员会认为,农民和消费者的利益需要进一步地结合在一起。消费者有权获得真正满足公共卫生要求的高质量食品。正是由于欧盟食品安全和动物卫生政策在20世纪90年代和21世纪初的失败,欧洲各地才发生了口蹄疫和“疯牛病”(牛海绵状脑病)。为了制止疫情的发展,不得不采取销售和贸易禁运。
2002年,欧洲委员会建议进行进一步的改革,把重心转移到提高食品质量、预防措施和动物福利。
同样,欧洲联盟已经开始改革它的渔业政策。这方面的目标是减少捕鱼船队的生产能力过剩,保护渔业资源,并对放弃渔业的人提供经济援助。
可持续发展
欧盟政策最初的重点是单一市场,但是后来逐渐涉及许多其他日常生活方面,迎接欧洲社会面临的更多挑战:环境保护、公共卫生、消费者权利、运输竞争和安全、教育和文化准入。
超越国家边界的问题要得到有效的处理,就需要采取协调一致的国际行动。如果没有整个欧盟层面的立法和大量的资金(只有欧盟能够提供),多数跨边界问题就不能得到解决。为了满足普通大众的需要,《阿姆斯特丹条约》在卫生和消费者保护等领域赋予欧洲联盟更大的权力和责任。
欧盟的环保领域的卓越成就是说明欧盟影响力的最响亮的佐证。人们终于认识到,污染没有边界,我们的自然遗产需要保护,每个公民都有权获得安全和健康的产品及生活条件。因此,欧盟必须在各种问题上采取非常具体的统一行动:在空气污染问题上采取整个欧盟的标准,通过减少含氯氟烃排放来保护臭氧层,加强废水处理和一般废物管理,监督化学品的使用,降低车辆的噪音等。
保护环境不仅仅是制定更严格的法律。欧洲联盟还为环保项目提供资金,并提供经济援助帮助企业界遵守欧洲的环保法律。
2002年8月,在约翰内斯堡,联合国举行了“世界可持续发展峰会”。为了筹备此次峰会,欧盟首脑会于同年3月在巴塞罗那举行会议。它为欧盟确定了一个明确的重点:使它自己的可持续发展政策成为全世界仿效的典范。这项政策必须包括保护并持续地管理自然资源,为管理环境建立一个国际体系,采取行动促进欧洲的技术能力,作出更大努力与发展中世界分享这种技术。巴塞罗那欧盟首脑会把官方发展援助提高到国民生产总值的0.7%,作为欧盟的目标。
这方面有一些重大挑战。如何在不破坏环境的下鼓励发展中国家急需的经济发展?如何管理水资源?我们如何利用可持续的能源?如何使非洲免除饥荒和疾病?在这方面,一些问题通过欧盟的一致行动解决比各个欧洲国家自己解决更加有效。
技术创新
欧洲联盟的创始者们正确地认识到,欧盟的未来繁荣将取决于它能否保持世界技术领先者的地位。他们认为,欧洲进行联合研究可获得优势。因此,他们于1958年与欧洲经济共同体一道成立了欧洲原子能共同体(Euratom)。它的目的是使成员国能够为和平目的共同利用核能。它成立了由九个研究机构组成的联合研究中心(JRC),这些研究所分布在四个地点:意大利伊斯普拉、德国卡尔斯鲁厄、荷兰佩滕和比利时黑尔。
但是,随着科技创新速度的加快,欧洲的科研必须多样化,把尽可能多的科学家和科研工作者集中到一起。欧盟必须找到新的途径为他们的研究提供资金,为他们的发现找到新的工业用途。
在欧盟一级进行联合研究的目的在于对各国的科研计划给予补充。它的重点是把不同欧盟国家的一些实验室汇集到一起的项目。它通过欧洲联合Torus计划(JET)支持控制的热核聚变(它可能成为21世纪的取之不尽的能源)。它还鼓励电子和计算机等关键产业的科研和技术开发,这些行业面临着欧洲外部的激烈竞争。
2002年6月,欧盟通过了第六框架协议,时间涵盖2002年至2006年。这项计划有175亿欧元的预算,为把欧盟各地的数千名科研人员汇集到一起的各种项目提供资金。
它还打算促进各成员国的科研和技术开发,把它们的科研和技术开发资金在本国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例从1.9%增加到3%。它的重点包括生命科学(遗传学和生物技术)、严重疾病的治疗、纳米技术、航空和航天研究、可持续能源系统、全球环境变化和生态系统等。
单一市场
《罗马条约》第2条为欧洲经济共同体(EEC)确定如下目标:“促进整个共同体的经济活动的和谐发展、持续和平衡的扩展、增强稳定、加快提高生活标准以及密切共同体国家之间的关系”。
实现这个目标有两个相辅相成的途径。一个途径是开放边界,允许人员、货物和服务在欧共体内自由流动。另一个途径是制定共同的政策和财政手段,加强成员国的团结。
1993年1月1日,单一市场终于宣告“建成”,然而,这项工作并没有到此为止。取得这样的进展为什么用了40多年呢?欧共体内部的关税毕竟是在1968年7月取消的——提前了十八个月。那么,为什么随后出现拖延呢?因为关税协调一致比税收协调一致容易得多,因为有关各种职业的规则因国家而异,还因为在20世纪80年代初,隐含的贸易保护主义和过多的新技术使欧洲各国市场的差异变得更大。
这并不完全像看上去那样自相矛盾。在1973年和1980年的两次石油危机之后,经济衰退对一些成员国产生了特别严重的影响。这些国家采取贸易保护主义措施保护本国市场,使之免受日趋激烈的世界竞争的痛苦压力。
随后在1985年,雅克·德洛尔领导下的欧洲委员会发表一份惊人的白皮书。它指出,共同体的扩大有潜力成为一个为3亿多消费者服务的单一市场。但是,它还非常清楚地表明,这种巨大潜力面临着许多障碍:边界上等待过境的长队、贸易的技术障碍、公共合同的封闭市场„„。据估计,这种低效率的代价——通常称为的“非欧洲代价”——大约为2000亿欧元。
这份白皮书促使12个成员国行动起来。1986年2月,它们签署《单一欧洲法》,提出了在1993年之前采取大约270个必要步骤建成单一市场的时间表。此后的进展迅速。各种企业、各种职业和工会都迅速行动起来,使它们的战略适用新的游戏规则。由此带来的好处很快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体现出来,市场上的货物和服务增多,人们能够在欧洲自由地流动,不管是工作还是休闲。
这种日益增强的流动自由、竞争和经济增长的“良性循环”变得势不可挡。有形的、财政的和技术性的障碍相继消失,尽管在协调统一储蓄税等特别敏感的问题上仍有分歧。
如果货物、人员和货币要在单一市场内自由地流动,就必须制定并执行竞争规则。《欧洲共同体条约》制定了这些规则。例如,条约禁止任何商业协议“以阻止、限制或曲解共同市场内的竞争为目标或者产生这样的影响”(第81条)。条约还禁止“一个或多个企业滥用在共同市场内的主导地位”(第82条)。
欧洲委员会在确保遵守这些规则方面扮演着关键的角色。它可对违反这些规则的任何公司或欧盟国家给予惩罚。这是欧洲委员会在这个领域的权力,它可禁止公司在欧盟以外从事可能损害单一市场的活动。欧洲委员会还监督“国家援助”情况(即欧盟成员国政府对公司的援助)。
运作情况
总的来说,迄今为止取得的成就非常令人满意:
·由于有更加严格的规则要求采取透明的程序,并对公共供应和工程合同进行适当的检查,政府采购市场已经开放;
·有关间接税收、增值税和货物税的某些共同规则消除了各国税收制度的差异;
·货币市场和金融服务市场已经实行自由化;
·欧盟已经采取措施统一各国有关安全和污染的
法律,更笼统地说,欧盟国家已经同意彼此的法律和认证系统有同等效力;
·人员自由流动的障碍已经消除:欧盟多数内部边界的护照检查已经取消,职业分类得到欧盟国家的共同承认。例如,由于1997年11月通过的指令,律师在欧洲联盟各地执业比过去容易;
·欧盟的公司法已经统一,成员国已经使本国的知识产权和工业产权(商标和专利)法律协调一致。这为业界合作创造了更好的环境。
人员自由流动的障碍正在逐步消除。申根成员国之间的护照检查已经完全取消,欧盟公民可以在所有欧盟国家之间自由旅行。然而,完全取消内部边界的前提是这些措施不会影响人们的安全感,并得到欧盟部长理事会或首脑会的批准。
自由流动还远远没有完成。人们从一个国家到另一个国家工作并不是没有任何障碍。随着欧盟的扩大,人们担心中东欧的劳动力会大量涌入西欧,尽管这种担心是没有必要的。欧洲委员会已经采取措施提高劳动者的流动性(包括新老成员国)——例如,现在欧盟国家做到互相承认学历证明和就业资格证明。
单一市场当然在迅速发展,但是仍有很多“工作仍在进展”,还有改进的余地。欧元的流通有利于市场的透明度和竞争:2002年1月1日以来,口袋里装着欧元的消费者能够在各地购物,直接比较十几个不同的欧盟国家的物价。
针对人们的担心,欧盟同2004年5月1日加入的新成员国达成了一致,允许原15个成员国在最长7年的时间内对来自新成员国的劳动力采取限制措施。当然,那些愿意早日取消限制的国家可以这样做,成员国之间也可以就这个问题各自达成双边协议。
正在进行的工作
欧洲联盟的大部分财富来自于它的服务业,这些行业正在实现自由化——尽管某些行业的开放快于另一些行业。
电信业的自由化使价格大大降低。2001年底,长途电话费比2000年平均降低11%,比1998年降低45%。
现在欧盟正在努力创造一个真正的天然气和电力单一市场,但是,整个能源销售问题是一个微妙的问题。市场必须确保所有消费者都能以可承受的价格获得可以依赖的能源供应。
2000年11月,欧洲委员会发表一份讨论文件(“绿皮书”),提出了利用各种资源并确保供应安全的全欧能源政策。欧盟如果在这个问题上没有采取适当有效的措施,未来20至30年的时间里,欧盟70%的能源不得不依赖进口,而现在的进口已占50%。目前,欧盟依赖中东供应45%的石油,俄罗斯向欧盟出口欧盟所需40%的天然气。
此外,欧盟国家的能源供应还彼此依赖,并且共同承诺降低温室气体的排放,防止气候变化。欧盟的目标之一是发展新的可再生能源(包括生物燃料),到2010年,使这些“洁净”能源在欧盟总的能源供应中的比例增加一倍,从6%增长到12%。
欧盟节约能源、改善环境的一个重要途径是运输政策。目前,欧洲大约50%的货运和80%的客运通过公路进行。这不仅消耗大量的能源,还造成交通拥堵,危害环境。在一些城市地区,交通几乎全面拥堵,空气污染令人震惊。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欧盟的目标是让尽可能多的货物脱离公路,进行空运和内陆水运。
欧盟需要制定一项将确保人员和货物能够在它的无边界单一市场最自由地流动的运输政策。这是欧洲的铁路运输必须全面自由化的原因,这意味着统一欧洲铁路使用的技术标准,使经营者能够通过竞争经营国家铁路网。
机场运输也需要改善。欧洲天空每天有25000架飞机飞行,由各国的空中交通管制(ATC)系统管理。这导致交通的拥挤,航班延误,乘客的不满。欧洲委员会建议合并单独的空中交通管制系统,创建
一个“单一的欧洲天空”。
在欧洲委员会和欧洲会议的压力下,欧盟邮政部门也开始实行竞争。这引起了整个“一般性服务”问题。《欧洲联盟条约》认识到提供不能完全靠市场供应的公共服务的重要性。每一个人都必须以可担负得起的价格获得基本服务(例如水、电、保健和邮政服务等)。实际上,获得这种服务对于欧洲的经济和社会凝聚力必不可少。因此,欧盟机构正在起草法案,确保有关单一市场内竞争的《条约》规则与提供大量的一般性服务的需要不发生冲突。这是欧盟为给它的公民树立一个独特的欧洲社会“模式”作出的一部分努力。
现在,建成单一市场的工作重点是服务业。在一些国家,服务业一直由本国家服务机构独占。服务业的开放将创造就业机会,增强欧洲的经济实力。
经济和货币联盟以及欧元
2002年1月1日以来,已经有3亿多欧洲公民使用欧元。从1992年2月签署确认单一欧洲货币原则的《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到欧元纸币和硬币在12个欧盟国家流通,只用了10年的时间,在相当短的时间里就完成了世界上史无前例的壮举。
欧元取代了原有的货币。对许多有关国家来说,这些货币是它们国家数百年来行使主权的象征和工具。在取代旧货币的过程中,新货币使欧洲向经济联盟大大靠近。它还使欧盟公民更清楚地感到共同的欧洲特性。人们可持欧元在欧盟大部分地区旅行和购物,而不必兑换货币。
欧洲单一货币的想法是如何形成的呢?早在1970年,以卢森堡前首相命名的韦纳报告(Werner Report)曾建议欧洲经济共同体六个国家的经济和货币合并。朝着这个方向的第一步是在1979年3月迈出的,当时欧洲货币体系(EMS)宣告成立。欧洲货币体系的目的是减少成员国货币之间的汇率差异。它允许这些成员国的货币汇率在2.25%至6%之间浮动。但是,它的机制由于美元的不稳定和一些货币的疲软而受到削弱。这些货币成为投机商的目标,尤其在国际形势紧张时期尤为明显。
当欧洲建立单一市场取得进展的时候,就越来越感到需要建立一个货币稳定的地区。1986年2月签署的《单一欧洲法》必然意味着欧洲经济的合并和限制其货币汇率的浮动。如果相关货币出现贬值,以人员、货物和资本自由流动为基础的单一市场如何正常运作呢?如果一种货币贬值,就会使它获得不公平的竞争优势,导致贸易的反常。
1989年6月,在马德里欧盟首脑会上,欧洲委员会主席雅克·德洛尔提出了建立经济和货币联盟(EMU)的计划和时间表。这项计划后来写入1992年的《马斯特里赫特条约》。该条约提出了成员国获得加入经济和货币联盟资格必须达到的一套标准。这些标准都涉及经济和金融纪律:限制通货膨胀,降低利率,将预算赤字减少到国内生产总值的3%以下,将政府债务限制在国内生产总值的60%以下,稳定货币的汇率。
在该条约的附件中,丹麦和英国保留不进入经济和货币体系第三阶段(即采用欧元)的权利,即使它们达到了这些标准。这被称为“不参与”。经过全民公决,丹麦宣布它无意采用欧元。瑞典也表示持保留意见。
由于通货膨胀会削弱经济竞争力,影响人们的信心,降低人们的购买力,所以必须由某个机构来维护单一货币的稳定。因此,一个独立的欧洲中央银行(ECB)宣布成立,总部设在法兰克福,它的任务是确定利率,保持欧元比价的稳定。
1997年6月,欧盟首脑会在阿姆斯特丹通过两项重要决议。
·第一项决议称为“稳定与增长公约”,它使有关国家致力于遵守预算纪律。它们彼此监督,不允许任何一个国家出现过多的赤字。
·第二项决议涉及经济增长。它宣布,成员国和欧洲委员会致力于确保就业,这是欧盟日程表上的头等大事。
1997年12月,欧盟首脑会在卢森堡通过有关协调经济政策的另一项决议,其中包括重要的决定,即“欧元区国家的部长们可举行非正式的会议,讨论与他们对单一货币的共同特定责任相关的问题”。因此,欧盟的政治领导人开辟了进一步加强欧元区国家关系的途径。这些关系超出货币联盟的范围,包括金融、预算、社会和财政政策。
建立经济和货币联盟的进展使打开和建成单一市场变得更加容易。尽管世界局势动荡(例如股市危机、恐怖分子袭击和伊拉克战争),欧元区还是出现了投资者和消费者需要的那种稳定和可预见性。2002年上半年,欧元纸币和硬币发行非常成功,并且进展迅速,出人意料,这增强了欧洲公民对欧元的信心。人们为能够在欧元区更轻松地购物感到高兴,现在,他们可直接对比不同欧洲国家的价格。
欧元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货币。它越来越多地被用于国际付款,并且与美元一样成为储备货币。欧元区金融市场的整合已经加快,不仅股票经纪公司实现了合并,股票交易所也是如此。欧盟定于2005年实施一项金融服务行动计划。
推出欧元的步骤
1992年2月7日:签署《马斯特里赫特条约》
1991年12月,在马斯特里赫特商定《欧洲联盟及经济和货币联盟条约》。它于1992年2月签署,1993年11月生效。根据这项条约,各国货币将被单一货币取代——条件是,有关国家满足若干经济条件。最重要的“马斯特里赫特标准”是,一个国家的预算赤字不能长期超出其国内生产总值的3%。政府债务不得超出国内生产总值的60%。价格和利率也必须在长期内保持稳定,有关货币之间的汇率也是如此。
1994年1月:欧洲货币机构成立
欧洲货币机构(EMI)成立,并采取新的程序监督欧盟国家的经济,鼓励不同经济体的合并。
1997年6月:稳定和增长公约
阿姆斯特丹欧盟首脑会商定“稳定和增长公约”及新的汇率机制(一个新生的欧洲货币体系),其目的是确保欧元与欧元区以外欧盟国家的货币的稳定汇率。当时还为欧元硬币的“欧洲”面确定了一个设计图案。
1998年5月:十一个国家获得采用欧元的资格
1998年5月1日至3日,欧盟政治领导人决定,11个欧盟国家达到了加入欧元区的要求。他们宣布了参与国货币之间的最后兑换率。
1999年1月1日:欧元诞生
1999年1月1日,参与国的11种货币消失,被欧元取代,从而成为奥地利、比利时、芬兰、法国、德国、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葡萄牙和西班牙的共同货币。(希腊于2001年1月1日加入)。从此刻起,欧洲中央银行接过了管理欧洲货币体系的责任,负责执行以欧元定义并以欧元实施的货币政策。欧元的兑换从1999年1月4日开始,汇率为1欧元兑换1.18美元。这是过渡期的开始,将持续到2001年12月31日。
2002年1月1日:发行欧元纸币和硬币
2002年1月1日,欧元纸币和硬币开始流通,同时欧元区各国纸币和硬币开始停止流通。过渡时期于2002年2月28日结束。在此之后,只有欧元是欧元区国家的法定货币。
向知识社会迈进
20世纪的最后10年,两大变化开始改变世界各国的经济发展和人们的生活方式,尤其是欧洲的经济和生活方式。一个是全球化:世界各地的经济变得越来越相互依赖,“全球化经济”诞生。另一个变化是技术革命——互联网以及新的信息和通讯技术的问世。
技术革命诞生于美国,美国经济大大受益。网上交易使美国公司的效率和生产率大大提高。1995年至2001年,美国经济每年平均增长3.6%,大大超过欧洲在同一时期2.4%的年增长率。欧洲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仅是美国的69%,欧洲的平均劳动力生产率是美国的78%。
到2000年,欧盟领导人清楚地意识到,欧盟经济需要彻底的现代化,才能与美国和其他世界强国竞争。同年3月,欧盟首脑会在里斯本举行会议时为欧盟确定了非常宏伟的新目标:在10年内成为“世界上最有竞争力和最充满活力的知识经济体,能够实现可持续的增长,创造更多、更好的就业机会,增强社会凝聚力”。
欧盟领导人还商定了一项实现这一目标的详细战略,即“里斯本战略”。它涉及科研、教育、培训、互联网接入和电子商务等问题。它还涉及欧洲社会保护制度的改革。这些制度是欧洲的重要资产的一部分:它们使我们的社会能够接受变化,而又没有过多的痛苦。但是,它们必须变得有持续性,我们的子孙后代才能从中受益。
每年春天的欧盟首脑会都会回顾里斯本战略的实施情况和进展。
应欧盟首脑会的请求,欧洲委员会提出一项题为“电子欧洲 2005”的行动计划,其目标是在欧洲联盟加强互联网的使用。到2005年,欧洲应该实行现代的网上公众服务,包括政府办公、培训和保健服务。各地的用户应该以竞争的价格利用安全的“宽带”基础设施。换言之,他们应该能够在高速线路或卫星线路上发送话音、数据和视频信号,并且确信他们的隐私权得到保护。
如果欧洲要发挥它的全部数码潜力,并使它的企业和公民能够利用低成本、而又是世界级的通讯网
络和多种网上服务,它还需要作出很大努力。例如,欧盟的所有学校必须能够与互联网连接,教师必须接受使用互联网的培训。欧盟必须制定有关电子商务、知识产权、电子付款和金融服务网上销售等问题的欧洲法律。
在里斯本商定的目标之一是创建一个“欧洲科研区”。例如,这需要建立一个横跨欧洲的高速电子科研通讯网络,把欧洲的大学和科研机构、科学图书馆联网,再逐渐把学校联网。目前欧盟还采取措施消除影响科研工作者在欧洲各地流动的障碍。与此同时,欧盟还用奖励等方法,为吸引世界一流的科学家到欧洲工作,鼓励他们留下。
中小企业(SMEs)是欧洲经济的支柱。它们的竞争力和活力常常因模糊的规则和规章而受制约。这些规定和规章可能因国家而异。里斯本战略的一部分是为小企业起草一部宪章,向企业家提供创办高科技企业所需的资本。
欧盟的重点之一是加强对人力和培训的投资。这是欧洲的主要资产。欧盟认识到教育和终身学习的重要性以及学会几种语言和掌握技术技能的需要。缺乏合格的人才是欧洲电信和互联网服务的一个障碍。
通过欧洲通用课程(Socrates)、达芬奇计划(Leonardo)和青年计划(Youth Programme)等课程,欧洲联盟鼓励学生、教师和科研工作者在欧洲各地流动。它还采取措施确保在任何一个欧盟国家接受的培训和获得的资格得到其他国家的承认。
里斯本战略还需要解决欧洲的一个最棘手的问题——人口老化以及给劳动力和欧洲社会保险及养老金计划的资金来源带来的严重影响。工作人口不足,尤其是妇女和老年人的就业情况不佳。与此同时,欧盟其他一些地区存在长期失业现象。一般说来,各地区的失业情况大不相同。
因此,里斯本欧盟首脑会的目标是提高就业率,从2000年的平均61%提高到2010年的70%,并且同时把女性就业率从51%提高到60%。
为了消除老龄化对欧洲社会的影响,巴塞罗那欧盟首脑会于2002年3月呼吁欧盟各国政府减少“个人早退休以及公司实行早退休的激励措施”。到2010年,应该把“欧盟的平均退休年龄逐渐推迟大约5年”。
公民的欧洲
欧洲是人民的天下,还是工商业的天下?统一欧洲的进程始于欧盟创始者们的政治设想。他们关心的首要问题是确保欧洲不再像过去几个世纪那样饱受战争的蹂躏。但是,为了尽可能有效和扎实地建设统一的欧洲,他们采取了务实的方针,在一些非常实际的领域实现欧洲的团结:煤炭和钢铁、单一市场、农业政策、竞争等„„
因此诞生一个被一些人称为“技术专家官员”的欧洲,因为它需要专家、经济学家和官员才能运作。尽管是技术专家官员的欧洲,但是,原来的设想如果缺乏欧洲机构的政治意志的支持,就永远不会成为现实。
日常生活中的欧洲
欧盟条约中制定的大多数目标现在已经实现。一度限制人员自由流动并阻碍货物、资本和服务自由流动的条条框框、税收和关税壁垒全部消除。虽然我们并不总是意识到单一市场的好处,但是每一个人都在日常生活中享受到这些好处:可买到多种消费品和产品;价格通过竞争压低;政策保护消费者和环境;技术标准往往更严格地协调一致。
同样,居住在欧洲边远地区的民众享受到欧洲地区发展基金等结构性基金的好处。欧洲的农民几十年来一直得益于欧洲农业指导和保证基金(EAGGF)提供的价格支持机制的好处。
欧盟预算(2003年大约为1000亿欧元)的所有开支都用于对欧洲公民的日常生活产生影响的措施。
《罗马条约》于1958年刚一生效,欧洲的立法者们就着手制定保证劳动者自由流动、提供服务自由和专业人员创设权利的法律。目标是,每一个欧盟公民,不管什么国籍,都可在欧盟的任何地方寻找工作。不准以国籍为理由进行歧视。欧盟指令统一了允许人们在欧盟执业的规则。欧盟为协调统一立法作出了艰苦的努力,从而使一名医生、律师、护士、兽医、化学家、建筑师、保险经纪人等专业人员在任何一个欧盟国家获得的资格在所有其他国家都得到承认。
但是,仍有许多活动受不同的国家规则的制约,1988年12月21日,欧盟成员国通过一项指令,设立一个相互承认高等教育学历的制度。这项指令适用于所有持续至少三年的大学课程,并且基于国家教育和培训体系相互信任的原则。
所以,一个欧洲公民的第一项权利是在欧盟任何地方流动、工作和生活的权利。《马斯特里赫特条约》把这一权利写入有关公民地位的章节。
但是,欧洲公民不光是消费者或者是能够影响社会发展的人。他或她是一个欧洲联盟公民,因此,享有特定的政治权利。根据《马斯特里赫特条约》,每一个欧盟公民,不管是什么国籍,在他或她所居住的欧盟国家的市议会和欧洲议会选举中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欧盟公民地位被写入《阿姆斯特丹条约》的第17条:“拥有一个成员国国籍的每一个人都应该成为联盟的公民。联盟公民应该是对本国公民地位的补充,不能取代本国公民地位。”
基本权利
《阿姆斯特丹条约》进一步强调了基本权利。它提出一个程序,可中止任何一个侵犯欧盟公民基本权利的国家的欧盟成员地位。它扩大了不歧视原则的范围,使它不仅涉及国籍,而且还涉及性别、宗教、年龄和性别取向。这项条约进一步巩固了男女平等的原则。
最后,《阿姆斯特丹条约》改进了欧盟的透明度政策,允许公民有更多权利查阅欧洲机构的官方文件。
欧洲联盟对公民权利的承认于2000年12月在尼斯获得确认,当时庄严地颁布了《欧洲联盟基本权利宪章》。这个宪章由各国议会和欧洲议会的议员、各国政府代表和一名欧洲委员会成员组成的代表大会起草。这个宪章的文本被包含在了欧盟宪法草案中。共有六个部分——尊严、自由、平等、团结、公民权利和正义,它的54条阐述了欧洲联盟的基本价值观以及欧盟公民的公民权利、政治权利、经济和社会权利。
开头几条涉及人的尊严、生活权、“人身自主权”、表达自由权和良心自由权。有关“团结”一章以
创新的方式阐述了社会和经济权利,例如
·罢工权利;
·劳动者的知情和磋商权利;
·协调家庭生活和专业生活的权利;
·在整个欧洲联盟获得保健、社会保障和社会援助的权利。
这一章还提倡男女平等,提出数据保护等权利,禁止人种改良和克隆人类,享受环境保护的权利,儿童和老年人的权利以及享受良好治理的权利。
这个“公民的欧洲”指的是某些形式的政治欧洲,它的确切性质尚待决定。欧洲的民众准备在25个或更多成员国的欧洲联盟中共享什么价值观和抱负呢?
欧洲意味着文化和教育
一种属于欧洲并且有同一归属的感觉不能凭空制造出来。它只能产生于一种共同的文化意识,这就是欧洲现在需要使它的注意力不仅集中于经济,而且也集中于文化的原因。
第一步包括欧盟的教育和培训计划,例如“伊拉谟斯”(Erasmus)计划(它促进学生的交换)、科梅特(Comett)计划(技术教育和培训)和语言(Lingua)计划(鼓励人们学习外语)等。由于伊拉谟斯计划,已经有100多万学生到国外学习。2004年9月,伊拉谟斯计划开始对第三国开放,即对非欧盟国家的学生提供奖学金,鼓励他们到欧盟的高等学府学习。
欧洲联盟为自己制定的一个目标是,它的10%的学生在另一个欧洲国家学习一年,选修大学课程。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更多的欧盟资金将投入教育政策。通过欧洲通用课程(Socrates)、达芬奇计划(Leonardo da Vinci)和青年计划,欧盟得以朝着这个方向取得进一步的进展。
无国界电视指令使观众能够观看在欧洲制作的更多节目:欧洲广播机构的节目表必须有一定比例的欧洲节目。这项指令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保护年轻观众,支持独立制作机构的节目。它还制定了有关广告和电视购物的规则。
2000年至2004年的“文化2000”框架计划旨在促进节目创作者、推广者、广播机构、网络和文化机构之间的合作。
“媒体促进”(MEDIA+)计划(2000-2005年)对音像业给予支持。目前,与美国制作的大量节目相比,欧洲制作的电视节目和电影短缺。“媒体促进”计划的目标是弥补这种短缺,鼓励在欧洲发行欧洲电影和节目。
归属感
建立一个“公民的欧洲”是很新的思想。使它成为现实首先意味着争取民众支持代表共同欧洲特性的象征。诸如欧洲护照样本(1985年以来一直使用)、欧洲洲歌(贝多芬的《快乐颂》)和欧洲旗(蓝色背景下的12颗金星组成的圆形)都是欧盟的象征。1996年以来,所有欧盟成员国颁发的驾照都是统一的欧盟驾照。
1979年以来,欧洲议会一直通过普选制直接选举。这使欧洲统一的过程有更大的民主合法性,把它与人民的意志直接联系在一起。欧洲需要变得更加民主,办法是让议会发挥更大作用,创建真正的欧洲政党,让普通公民通过非政府组织和其他志愿协会在欧盟决策中有更大的发言权。
欧盟宪法草案将议会立法决策权扩展到了95%的领域,即在宪法草案得到各国批准并执行时,有95%的立法需经议会和欧盟理事会的共同批准。这是欧洲议会权力增加的重要标志。
2002年1月1日,欧元纸币和硬币的发行使人们的生活发生了重大变化。多数欧洲人现在用欧元管理他们的银行帐户,并且可在各地采购多数欧盟国家用欧元标价的货物和服务,还可直接进行比较。由于《申根协议》,欧盟国家之间的多数边界检查已经取消,这已经使公民们产生了属于一个统一地理区域的感觉。申根区将随着更多国家的加入而扩大。
为了拉近欧盟同公民的距离,欧洲联盟的条约设立了申诉专员的职位。欧洲议会通过申诉专员的任命,他的任期与议会议员的任期相同。他的职责是调查对欧盟机构和机关的投诉。任何欧盟公民以及生活或常驻在一个欧盟成员国的任何人或组织均可提出投诉。申诉专员设法安排投诉方与相关机构或机关之间的调解。
公民与欧盟机构之间还有一个重要的联络途径,就是议会有一个长期的惯例,随时接受任何一个欧盟公民的请愿。
让·莫内早在1952年就说过:“我们不是把国家集中到一起,我们是让民众团结起来。”争取民众对欧洲一体化的支持仍是欧盟机构今天面临的最大挑战。
自由、安全与司法
欧洲公民有权在欧洲联盟的任何地方自由地生活,不必担心迫害和暴力。然而,国际犯罪和恐怖活动是欧洲人现在最担心的问题。
这些挑战要求欧盟迅速采取联合行动。欧洲联盟显然需要一项有关“司法和内政”的政策,尤其是因为欧盟的扩大给欧洲内部安全问题带来的新情况。
欧盟在这个领域的行动并不在欧洲经济共同体成立时的日程表上。《罗马条约》第3条只是说,共同体必须“对人员的入境和流动采取措施”。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可以明显地看出,流动自由必须意味着让欧盟每一个地方的每一个人获得相同的保护和相同的司法权。因此,原有的条约被修订 ——首先通过《单一欧洲法》进行修订,随后又通过马斯特里赫特、阿姆斯特丹和尼斯等条约修订,以及最近的宪法草案。
流动自由
欧盟各地的个人流动自由给成员国带来安全问题,因此欧盟多数内部边界的检查已经取消。为了弥补这个漏洞,必须在欧盟的外部边界采取额外的安全措施。由于欧盟的流动自由也适用于犯罪分子,欧盟的国家警察和司法机关必须合作打击国际犯罪。
自由、安全和司法的三个概念实际上密切相关。如果人们不能安全地生活,得到人人都可平等依赖的法律制度的保护,自由就是一句空话。
1999年10月15日和16日,欧盟首脑会在芬兰坦佩里举行特别会议,讨论司法与内政的整个问题。欧盟领导人商定了一个非常明确和宏伟的行动计划——到2004年采取大约60项措施,把欧盟变成“一个自由、安全和法治的地区”。欧洲委员会被委派通过一个“记分板”监督欧盟进展的任务。
坦佩里会议讨论的主要问题是:
·有关庇护和移民的共同欧盟政策;
·一个真正的“欧洲法治地区”;
·在整个欧盟打击犯罪:
·更加有效的统一外部行动。
1985年,欧洲联盟采取了使旅行者的生活变得更容易的一项最重要行动,当时,比利时、法国、德国、卢森堡和荷兰等国政府在卢森堡的边界小镇申根签署一项协议。他们同意在共同边界废除对人员的所有检查——不管是什么国籍,协调与非欧盟国家的边界的控制,对签证采取共同政策。
这些国家从而形成一个称为“申根地区”的无内部边界地区。在外部边界,欧盟公民仅需要出示他们的身份证或护照。
1985年的《申根协议》、1990年实施这项协议的公约以及所有来自这些协议的法律,自那以来都成为欧盟条约的组成部分。申根地区逐渐扩大。2001年3月以来,冰岛和挪威以及12个欧盟国家(奥地利、比利时、芬兰、法国、德国、希腊、意大利、卢森堡、荷兰、葡萄牙、西班牙和瑞典)一直在全面实施申根规则。
申根区的目的并不是创建一个“欧洲堡垒”,而是使人们更容易合法地进入欧洲联盟,在里面自由地流动。与此同时,欧盟决心打击危害人类的犯罪团伙的活动。
庇护和移民政策
欧洲有着欢迎外国人的悠久传统。长期以来,欧盟从人道主义出发为逃离危险和迫害的难民提供庇护,对这一点欧盟引以为豪。现在,欧盟各国政府面临着另一个紧迫的问题,就是如何在一个无内部边界的地区应对越来越多的合法和非法移民。
欧盟各国政府同意协调它们的规定,以便使庇护申请根据一套在欧洲联盟得到一致承认的基本原则审查。在坦佩里,各国共同确定的目标是采纳一个共同的庇护程序,在整个欧盟对获得庇护的人一视同仁。欧盟将对移民授予欧洲公民享有的相同权利和义务。这些权利和义务的程序将根据一个人在欧洲联盟居住的时间长短各有所异。
打击国际犯罪
为了使这项政策变得切实可行,欧盟必须有一个管理移民的有效制度,包括在它的外部边界进行适当的检查,采取防止非法移民的有效手段。现在需要作出一致努力,打击经营人口贩卖网络和伤害弱势群体,特别是妇女儿童的犯罪团伙。
有组织犯罪变得越来越复杂,并且经常利用欧洲或国际犯罪活动网络。恐怖活动可能十分残暴地对世界上的任何地方发动攻击。这是建立申根信息系统(SIS)的原因。它是一个复杂的数据库,使执法官员和司法机构能够交流被通缉人员和财产的信息,例如被盗车辆或艺术品,或者已经被下达逮捕令或被要求引渡的人员。
抓捕罪犯的一个最好办法是跟踪他们的非法所得。由于这个原因,并且为了切断犯罪组织的经费,欧盟通过立法防止洗钱。
最近几年在执法官员合作的领域取得的最大进展是成立了欧洲刑警组织。这个欧盟机构由警察和海关官员构成,它的职能是在欧洲联盟各地执法。它追查范围广泛的犯罪活动:毒品走私、被盗车辆的交易、人口贩卖、对妇女和儿童的性剥削、色情、伪造、放射性和核材料走私、恐怖活动、洗钱和伪造欧元等。
争取建立一个“欧洲司法区”
目前,欧洲联盟有15个以上的不同司法制度并存,每一个成员国各有一种司法制度。如果人们居住在异国他乡,就可能发现他们的家庭或工作问题需要由他们不熟悉的司法制度解决。这使日常生活变得更加艰难。如果欧盟联盟希望人们在它的边界内自由流动,并且在每一个地方都获得司法服务,它的法律制度必须使人们的生活变得更容易,而不是更艰难。
欧盟各项计划的制订是为了把不同成员国的法律专业人员集中到一起。例如Grotius计划帮助律师和法官了解其他欧盟国家的法律制度如何运作。Falcone计划帮助整个欧盟的法官、公诉机构、警察和海关官员发展关系。
但是,有关这个领域的实际合作的最重要事例是欧洲法庭(Eurojust) ——它是一种中央协调机构。它的目的是使各国的调查和公诉机构能够在涉及几个欧盟国家的刑事调查上进行合作。
不同国家法庭之间的合作可能由于某些犯罪行为的不同定义而遇到阻力。为了有效地解决这个问题,欧盟逐渐地制定一项共同的刑事政策。欧盟的目标是制定一个打击恐怖活动的共同法律框架,保证它的公民获得高度的保护,加强这个领域的国际合作。
国际舞台上的欧洲联盟
一些人把欧盟描述为一个经济巨人,但又是一个“政治侏儒”。这种说法言过其实。尽管如此,从外交和政治的角度说,欧盟成员国确实需要作出巨大努力才能在一些重大问题上以一个声音讲话,例如和平与稳定、恐怖活动、中东、与美国的关系和联合国安理会的作用等问题。欧盟成员国政府对本国武装力量行使全部主权,各国国防系统仍牢牢地掌握在本国政府手中。
2001年9月11日恐怖分子对美国本土的攻击以及随后世界各地此起彼伏的恐怖活动已经使世界格局发生了变化。由于反恐怖是全球性的问题,今天的欧洲除了同美国合作外,还同世界许多其他国家共同努力支持民主和人权建设。针对当今的国际局势,欧盟正努力在各成员国之间寻求一致,执行共同的安全和防务政策。
从经济、贸易和货币的角度说,欧洲联盟已经成为世界上的一支强大力量。它在国际组织里有相当大的影响,例如世界贸易组织(WTO)、联合国的专门机构以及有关环境和发展问题的世界峰会。
未成熟的共同防务政策
《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和《阿姆斯特丹条约》中规定的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CFSP)和欧洲安全与防务政策(ESDP)界定了欧盟在防御领域的主要任务。在这个基础上,欧盟发展了它的“第二个支柱”——这是通过政府间协议决定采取行动以及欧洲委员会和欧洲议会仅在其中发挥次要作用的政策领域。这个领域的决定通过一致意见作出,允许个别国家弃权。
欧洲的安全需要在过去的十年中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由于俄罗斯采取与西方世界友好的路线,中欧和东欧的前共产党国家几乎同时加入北约组织和欧盟,半个多世纪的冷战远远地真正成为过去。欧洲大陆正在以和平方式实现统一。欧盟与它的大邻国(例如俄罗斯和乌克兰)建立了有组织的伙伴关系。
欧盟成员国正在努力尝试制定一项欧洲安全与防务政策。1999年12月,赫尔辛基欧盟首脑会为欧盟制定了一个具体目标:到2003年能够在60天内部署有海上和空中支持力量的多达6万人的部队,并使这支部队维持至少一年的时间。这支快速反应部队不是一支“欧洲军队”:它将由各国武装部队的分队组成。但是,它将由一个政治和安全委员会(PSC)、一个军事委员会(EUMC)和一个军事参谋部(EUMS)协调,由部长理事会授权,设在布鲁塞尔。这使欧盟获得了执行某些特定任务的政治和军事工具。这些特定任务是,在欧洲以外执行人道主义和救援任务、维和行动以及其他危机管理任务,包括调停。美国同意欧洲利用北约组织的一些后勤资源,例如它的情报、通讯、指挥和运输能力来实施以上行动。
“如果我想跟欧洲交谈,我给谁打电话?”
新的欧盟宪法将有望回答亨利·基辛格在20世纪70年代提出的著名问题:“如果我想跟欧洲交谈,我给谁打电话?”
宪法规定,欧盟将设立一个部长理事会主席和外交部长。他同时也是欧洲委员会副主席。主席任期两年半,可连任一届。他的任务是主持和领导部长理事会的日常工作。他/她代表欧盟在国际事务中就共同安全和防务问题发言。
外交部长将代替两个人的工作:欧盟外交和安全事务高级代表和欧洲委员会对外关系委员。外交部长将由欧盟首脑会任命,必须经过欧洲议会和欧洲委员会的同意。外交部长将在国际组织和会议上代表欧盟。欧盟希望通过该职位更加有效的发挥欧盟在国际上的地位。例如,欧盟外交部长将在联合国安理会上代表欧盟各成员国表示欧盟的共同立场。
对世界开放的欧洲
欧盟是一支重要的贸易力量。它有4.5亿消费者。因此,它是其他国家出口商的非常有吸引力的市场。欧盟的影响得以使它在国际贸易领域拥有较大的发言权,欧盟利用它的影响来推动其它贸易伙伴恪守游戏规则,从而确保健康的竞争以及平等的市场准入。世界贸易组织刚一成立,就在欧洲的敦促下创立了一个永久性的论坛,使成员国通过多边谈判解决贸易争端。
1993年单一市场的建成影响到欧盟的贸易政策。欧盟国家获准保持的进口限制不断地废除,纺织品、钢材、汽车和电子产品等“敏感”进口品的内部分配也是如此。
进入欧洲联盟的工业品的平均加权关税不到5%。欧盟及其世界贸易伙伴商定了服务和农产品贸易的新规则。有关农业问题的讨论显然表明大西洋两岸的生产者的意见分歧。由于欧盟在这些会谈中形成一个统一战线,它能够对其成员国的观点进行有效的辩护。
欧盟与中国
2004年,欧盟成为中国的最大贸易伙伴。仅在2004年头五个月,双方之间的贸易额就达657亿美元。
然而,中国与欧盟之间的关系并不仅仅是贸易。欧盟一直努力与中国在双边基础上和世界舞台上进行接触。因此,欧盟与中国长期以来进行政治和贸易对话。欧盟的最终目标是支持中国向以法治和尊重人权为基础的开放社会的过渡。
欧洲联盟还希望鼓励中国与世界经济接轨,使它全面进入世界贸易体系。欧盟已经投入大量资金支持中国的经济和社会改革进程。
欧洲联盟欧洲委员会驻华代表团负责处理中国与欧盟之间的官方关系。代表团与欧盟成员国的外交使团,尤其是代表欧洲轮职主席国的外交使团就欧盟事务进行密切的合作。
欧盟与中国进行一对一的讨论,并与中国在地区性治理、贸易和安全问题上进行合作。在非法移民问题上的合作是欧盟的另一个重点,这是在人权问题上进行的富有成果的对话的结果。贸易谈判以及监督中国履行入世承诺也是一个重点。
1994年,欧盟与中国之间的广泛政治对话正式确立。中国作为国际舞台上一支新兴力量的地位使欧洲委员会在1995年的“中国-欧洲关系长期政策”中发表它的欧盟-中国关系长期战略。自那以来,双方一直以三个主题发展关系:政治对话,包括人权问题的特定对话;经济和贸易关系;以及欧盟与中国的合作计划。
中国与欧盟的部长和官员现在定期举行几个级别的会谈。与此同时,一年一度的中欧领导人会晤于1998年开始。在人权问题上的欧盟与中国对话始于1996年1月,每两年举行一次。
欧盟欢迎中国于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欧盟还通过在关键经济领域的定期对话以及欧盟与中国的合作计划帮助中国履行它的承诺。1978年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欧洲与中国的贸易增加了四十倍以上。2003年,欧盟同中国的贸易已经从20世纪80年代的贸易顺差发展到550亿欧元的贸易逆差,这是欧盟对外贸易数额最大的逆差。欧盟的贸易逆差首先反映中国市场的准入障碍。欧盟希望扩大贸易和投资的自由化。
欧盟通过欧盟-中国合作计划投入资金和专门知识支持中国的改革和自由化。欧盟-中国合作计划包括40个项目,将耗费至少2.6亿欧元。现在已经承诺投入资金支持欧盟对中国的总政策,帮助中国的经济和社会改革。其他欧盟援助计划以环境和可持续发展为主。
随着中国——欧盟关系的成熟,政策倡议不断地提出。中国旅行团于2004年5月获准进入欧洲,授予中国“旅游目的地国地位”的一项重要协议生效。1999年签署的一项科技协议加强了双方在研究与开发方面的合作。根据欧洲委员会的第六框架计划,几个中国科技项目获得了资金。2003年,中
国参加了欧盟的伽利略卫星导航计划。
与此同时,在知识产权、竞争和企业政策等新的领域,双方已经开始了对话。
欧洲的前途如何?
“迟早有一天,这个大陆的所有国家会在不失去自己特性或个性的情况下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一起,建立情同手足的欧洲兄弟关系。迟早有一天,除了思想斗争——公开交流思想,不会有任何其他战场。迟早有一天,子弹和炸弹会被选票所取代。”
这是雨果在1849年的预言。他的乌托邦式预言用了一个多世纪才开始成为现实。在此期间,欧洲大陆的两次世界大战和无数其他冲突夺去了数百万人的生命。有时,似乎所有希望全部落空。如今,21世纪的来临带来了更加光明的前景和新的希望。但是,它也给欧洲带来新的困难和挑战。
欧盟已有25个成员国。正如一个新成员国的政界人士所说:“欧洲终于设法使它的历史与它的地理协调一致。”2007年至2015年,欧盟将进一步扩大。与此同时,它的领导人认真地听取公众意见,将必须决定在何处划定欧盟的地理、政治和文化边界。
欧盟的基本共识是主权国家之间的协议。成为欧盟成员的主权国家决心同呼吸、共命运,把越来越多的主权集中交给欧盟执掌。它关系到欧洲人最关心的问题:和平、安全、参与性民主、法治和团结。这项共识正在整个欧洲得到加强和确认:4.5亿人已经决定采取法治和以人道及人类尊严为基础的悠久价值观。
目前的技术革命正在使包括欧洲在内的工业化生活发生彻底变化。同时,它也造成跨越国界的新挑战。单独行动的国家不能有效地解决问题,例如可持续发展、污染趋势或社会团结的需要。光是国家政策不能实现经济增长,各国政府也不能对生命科学领域的世界进展作出伦理方面的反应。油轮受损对海洋的污染以及切尔诺贝利式的核事故等事例说明,必须采取集体预防措施,保障“欧洲的共同利益”,并使世世代代受益。
扩大的欧盟是发生迅速和彻底变化的世界的一部分。这个世界需要找到新的稳定。欧洲受其他大陆的动乱的影响——不管是伊斯兰世界宗教狂热的复活,非洲的疾病和饥荒,北美的单边主义倾向,拉美的经济危机,亚洲的人口爆炸,还是工业和就业的全球性迁移。欧洲不光应该集中精力进行自己的发展,而且还应该充分参与全球化。虽然欧洲联盟可对自己的贸易政策成就感到自豪,但是它仍需作出很大努力才能声称以一个声音讲话,或者在世界政治舞台上成为一个有分量的参与者。
欧盟机构已经证明了它们的价值,但是它们必须经过调整,才能应付将由一个不断扩大的欧盟执行的越来越多的任务。欧盟的成员国越多,它就越容易变成使它四分五裂的离心力量。对国家利益的短期看法很容易使整个欧盟的长期重点脱离轨道。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参与这个史无先例的事业的每一个人必须承担自己的责任,一举一动都应使欧盟的体制能够继续有效地运作。现有制度的任何变化都必须确保欧洲的多极性得到尊重。欧洲的最宝贵资产毕竟是它的丰富的多样性——它的成员国之间的许多差异。
新的《宪法》旨在简化各项条约,提高欧盟决策制度的透明度。欧盟公民需要知道谁在欧洲从事什么工作,需要感到它与他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只有到那时,人们才会支持欧洲一体化的主张,有参与欧洲选举的动力。《宪法》草案澄清了欧盟、它的成员国和各地区机构的权力。它明确规定,
欧洲的一体化基于两种合法性:人民直接表达的意愿和各国政府的合法性。民族国家仍是欧洲社会运作的合法框架。
《宪法》是使欧洲国家和人民共同行动进程中的又一关键步骤。最重要的是,正如欧盟国家的内部边界一样,宪法规定的机构和决策程序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会随着欧盟进一步朝着自己的目标迈进而改革,新一代的领导人也会在欧盟发展史上留下自己的烙印。
欧洲一体化大事记
1948年
5月7日至11日
海牙大会:来自大约20个欧洲国家的1000多名代表讨论欧洲的新合作形式。他们最后支持设立“欧洲大会”。
1949年
1月27日至28日
根据海牙大会的精神,欧洲理事会组织成立。它设在斯特拉斯堡。
同年,它开始起草《欧洲人权公约》。该公约于1950年在罗马签署,1953年9月生效。
现在,几乎所有欧洲国家都是欧洲理事会组织的成员。
1950年
5月9日
法国外交部长罗伯特·舒曼发表重要讲话,根据让·莫内的思想提出建议。他建议法国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集中两国的煤炭和钢铁资源,成立一个新组织,其他欧洲国家可以加入。
由于这一天被视为欧洲联盟的诞生日,现在每年的5月9日被定为“欧洲日”。
1951年
4月18日
在巴黎,六个国家——比利时、法国、德国(联邦共和国)、意大利、卢森堡和荷兰——签署成立欧洲煤炭和钢铁共同体(ECSC)的条约。它于1952年7月23日生效,期限为50年。
1955年
6月1日至2日
六个国家的外长部们在墨西拿举行会议,决定把欧洲一体化扩大到所有经济领域。
1957年
3月25日
在罗马,六个国家签署成立欧洲经济共同体(EEC)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Euratom)的条约。这两项条约于1958年1月1日生效。
1960 年
1月4日
在英国的敦促下,斯德哥尔摩代表大会决定成立欧洲自由贸易联盟(EFTA),由不是欧洲经济共同体成员的国家组成。
1962年
7月30日
采取共同农业政策(CAP)。
1963年
1月14日
在记者招待会上,戴高乐将军宣布,法国将否决英国加入欧洲共同体。
7月20日
在雅温得,欧洲经济共同体与18个非洲国家签署一项联盟协议。
1965 年
4月8日
签署一项条约,将三个共同体的执行机构合并,成立一个首脑会和委员会。该条约于1967年7月1日生效。
1966 年
1月29日
达成“卢森堡妥协”。在一场政治危机之后,法国同意再次参加首脑会会议,换取在涉及“重要国家利益”时保持一致性规则的协议。
1968年
7月1日
工业品的关税彻底取消,比预定时间提前18个月,采取共同对外关税。
1969年
12月1日至2日
在海牙首脑会上,欧洲经济共同体的政治领导人决定进一步实施欧洲一体化。
1970年
4月22日
在卢森堡,签署一项条约,允许欧洲共同体从“自身资源”获得越来越多的资金,并授予欧洲议会更大的权力。
1972年
1月22日
在布鲁塞尔,与丹麦、爱尔兰、挪威和英国签署加入欧洲共同体的条约。
4月24日
欧洲经济共同体的六个成员国决定它们货币的汇率浮动不得超过2.25%。这个制度被称为“蛇形浮动汇率制”。
1973年
1月1日
丹麦、爱尔兰和英国加入欧洲共同体,使共同体的成员达到9个。挪威退出,因为此前挪威国内进行的公民投票中,多数人反对加入。
1974年
12月9日至10日
在巴黎首脑会上,9个成员国的政治领导人决定每年举行三次欧盟首脑会会议。他们还同意欧洲议会进行直选,并同意设立欧洲地区发展基金。
1975年
2月28日
在洛美,欧洲经济共同体与46个非洲、加勒比和太平洋国家(ACP)签署公约(第一号洛美公约)。
7月22日
签署一项条约,赋予欧洲议会更大的预算权,设立欧洲审计院。该条约于1977年6月1日生效。 1978年
7月6日至7日
在不来梅峰会上,法国和德国(联邦共和国)建议重新开始货币合作,设立一个欧洲货币体系(EMS),取代“蛇形汇率浮动制”。欧洲货币体系于1979年3月13日开始运作。
1979年
5月28日
欧洲共同体与希腊签署入盟条约。
6月7日和10日
410个席位的欧洲议会第一次举行直选。
1981年
1月1日
希腊加入欧洲共同体,使成员国的数目增加到10个。
1984年
2月28日
通过“Esprit”计划,其目的是促进信息技术领域的研究与开发。
6月14日和17日
欧洲议会举行第二次直选。
1985年
1月7日
雅克·德洛尔成为欧洲委员会主席(1985-1995)。
6月12日
欧洲共同体与西班牙和葡萄牙签署加入条约。
12月2日至4日
在卢森堡欧洲首脑会上,10个成员国的领导人同意修订《罗马条约》,通过《单一欧洲法》重新开始欧洲一体化。这为在1993年之前成立单一市场铺平道路。
1986年
1月1日
西班牙和葡萄牙加入欧洲共同体,使成员国总数达到12个。
2月17日和28日
《单一欧洲法》在卢森堡和海牙签署,1987年7月1日生效。
1987年
6月15日
开始在其他欧洲国家实施“伊拉谟斯”(Erasmus)计划,其目的是帮助欧洲年轻人到国外学习。 1989年
6月15日和18日
欧洲议会举行第三次直选。
11月9日
柏林墙拆除。
12月9日
在斯特拉斯堡,欧盟首脑会决定举行一次政府间会议,讨论开始经济和货币联盟(EMU)及政治联盟问题。
1990年
6月19日
签署申根协议,其目的是取消欧洲共同体成员之间的边界检查。
10月3日
德国统一。
12月14日
在罗马,有关经济和货币联盟及政治联盟的政府间会议开幕。
1991年
12月9日至10日
马斯特里赫特欧盟首脑会通过《欧洲联盟条约》。它为推行共同的外交和安全政策、加强司法和内政方面的合作以及创建包括单一货币在内的经济和货币联盟奠定了基础。对现有共同体制度增加的这
些领域的政府间合作创建了欧洲联盟(EU)。欧洲经济共同体更名为“欧洲共同体”(EC)。 1992年
2月7日
《欧洲联盟条约》在马斯特里赫特签署,1993年11月1日生效。
1993年
1月1日
单一市场创建。
1994年
6月9日和12日
欧洲议会举行第四次直选。
6月24日至25日
在欧盟首脑会会议上,欧盟与奥地利、芬兰、挪威和瑞典签署入盟协议。
1995年
1月1日
奥地利、芬兰和瑞典加入欧盟,使它的成员国增加到15个。挪威仍然未能加入,因为挪威公民再次投票反对加入欧盟。
1月23日
新的欧洲委员会就职(1995年至1999年),雅克·桑特出任主席。
11月27日至28日
在巴塞罗那举行的欧洲-地中海会议决定欧盟与地中海南岸国家建立伙伴关系。
1997年
6月16日至17日
阿姆斯特丹欧盟首脑会达成一项条约,赋予欧洲联盟新的权利和责任。
10月2日
签署《阿姆斯特丹条约》,该条约于1999年5月1日生效。
1998年
3月30日
新的候选国开始入盟进程。塞浦路斯、马耳他以及中欧和东欧的10个国家参与这个进程。
5月3日
布鲁塞尔欧盟首脑会确定,11个欧盟成员国(奥地利、比利时、芬兰、法国、德国、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葡萄牙和西班牙)达到于1999年1月1日采用单一货币的要求。希腊将在日后加入。
12月31日
确定将被欧元取代的货币之间的固定和不可改变汇率。
1999年
1月1日
欧洲货币联盟的第三个阶段开始:11个欧盟国家的货币由欧元取代。单一货币在货币市场推出。从此刻起,欧洲中央银行(ECB)负责欧盟的货币政策。
3月24日至25日
柏林欧盟首脑会商定欧盟2000年至2006年预算在“日程 2000”框架内中的概要。
6月3日至4日
科隆欧盟首脑会决定请求一个代表大会起草《欧洲基本权利宪章》。代表大会的成员是欧盟国家首脑或政府首脑以及欧洲委员会主席的代表。
哈维尔·索拉纳被任命为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CFSP)的高级代表。
6月8日 和13日
欧洲议会举行第五次直选。
9月15日
新的欧洲委员会就职(1999-2004),罗马诺·普罗迪出任主席。
10月15日至16日
坦佩里欧盟首脑会决定使欧盟成为一个自由、安全和法治区。
12月10日至11日
赫尔辛基欧盟首脑会主要讨论欧盟的扩大,正式承认土耳其为欧盟成员候选国,还决定开始与另外12个候选国谈判。
2000年
3月23日至24日
卢森堡欧盟首脑会起草促进欧盟就业、经济现代化和加强以知识为基础的欧洲的社会凝聚力的战略。
12月7日至8日
在尼斯,欧盟首脑会就一项改变欧盟决策制度的新条约达成协议,从而使欧盟作好扩大的准备。欧洲议会、欧盟首脑会和欧洲委员会的主席庄严地颁布《欧盟基本权利宪章》。
2001年
2月26日
《尼斯条约》签署,于2003年2月1日生效。
12月14日至15日
拉肯欧盟首脑会通过有关欧盟前途的宣言。这为欧盟即将进行的重大改革和设立代表大会起草一部欧洲宪法铺平了道路。瓦莱里·吉斯卡尔·德斯坦被任命为代表大会主席。
2002年
1月1日
欧元区民众开始使用欧元纸币和硬币。
5月31日
所有15个欧盟成员国同时批准《京都议定书》,它是减少空气污染的世界性协议。
6月21日至22日
塞维利亚欧盟首脑会就欧盟庇护权和移民政策达成一致。
12月31日
哥本哈根欧盟首脑会同意,10个候选国(塞浦路斯、捷克共和国、爱沙尼亚、匈牙利、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波兰、斯洛伐克和斯洛文尼亚)可于2004年5月1日加入欧盟。保加利亚和罗马尼亚预计将在2007年加入。
会议决定,如果根据欧洲委员会的一份报告和一项建议,欧盟首脑会于2004年12月确定土耳其是否达到所有“哥本哈根标准”,与土耳其的谈判可以开始。
2003年
4月16日
在雅典,欧盟与塞浦路斯、捷克共和国、爱沙尼亚、匈牙利、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波兰、斯洛伐克和斯洛文尼亚签署加入欧盟条约。
7月10日
有关欧洲前途的代表大会完成欧洲宪法起草工作。
10月4日
开始政府间会议,将起草一份体现欧洲宪法的新条约。
2004年
5月1日
塞浦路斯、捷克共和国、爱沙尼亚、匈牙利、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波兰、斯洛伐克和斯洛文尼亚加入欧洲联盟。
6月10日和13日
欧洲议会举行第六次直选。
6月18日
欧盟各成员国首脑在布鲁塞尔举行的首脑会上就欧盟宪法草案达成一致。此后,宪法草案将提交各国政府批准通过。
7月22日
欧洲议会通过了欧盟首脑会提交的对新一届欧洲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同意原葡萄牙总理巴罗佐担任欧洲委员会主席。
欧洲联盟欧洲委员会驻中国及蒙古国代表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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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问题12讲
欧盟的目标是什么?为什么要成立欧盟?它是如何成立的?它如何运作?它为欧盟公民带来了什么好处?它现在又面临什么新的挑战?随着欧盟向25个或30个成员国的扩大,它必须怎样改变自己?在全球化时代,欧盟能与其他主要经济体进行成功的竞争吗?欧洲能够继续在世界舞台上发挥领导作用吗?
这只是欧盟问题专家帕斯卡·方丹教授在这个非常引人入胜、内容丰富的小册子中探索的一些问题。《欧盟问题12讲》浅显易懂,可读性强,经过最新修改,是他深受欢迎的《欧盟10点》之后的又一部作品。
目录
1 为什么成立欧盟?
2 历史性的步骤
3 欧盟扩大
4 欧盟如何运作?
5 欧盟有哪些作用?
6 单一市场
7 经济和货币联盟以及欧元
8 向知识社会迈进
9 公民的欧洲
10 自由、安全与司法
11 国际舞台上的欧洲联盟
12 欧洲的前途如何?
欧洲一体化大事记
为什么成立欧盟?
和平
建立一个统一欧洲的想法只是哲学家和空想家们过去的梦想。例如,受人本主义理想的启示,雨果曾设想建立一个和平的“欧洲合众国”。然而,20世纪上半叶蹂躏欧洲大陆的两次可怕战争使这一梦想化为泡影。
但是,从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废墟上出现了一个新的欧洲。曾在战争中抵抗集权主义的人们决心结束欧洲的仇恨和对抗,在宿敌之间建立持久的和平。1945年至1950年,一批颇有勇气的政治家,例如阿登纳、邱吉尔、加斯佩利和舒曼等,便开始向人民宣传欧洲必须向新时代迈进的理念。西欧必须建立一个以人民和国家的共同利益为基础的新秩序。它将建立在保证法治和各国平等的条约基础之上。
当时的法国外长舒曼采纳了经济学家和外交家让·莫内最初提出的一个意见,于1950年5月9日提出成立欧洲煤钢共同体(ECSC)的建议。在这些曾经交战的国家,煤炭和钢铁的生产将集中到一起,由一个共同机构领导。战争的原料变成和解与和平的工具,这是一种务实而又充满象征意义的方式。
这一大胆而慷慨的举动大获成功。它拉开了欧洲共同体成员之间半个多世纪的和平合作的序幕。随着1992年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的签订,共同体的机构得到加强,并且承担了更多的责任,欧洲联盟应运而生。
1989年柏林墙拆除之后,欧盟为帮助德国实现统一作出了很大努力。当苏联1991年解体后,中欧和东欧国家十分自然地决定,它们的前途在于加入欧洲民主国际大家庭。
2004年5月1日,十个国家加入欧盟。他们是:塞浦路斯、 捷克共和国、爱沙尼亚、匈牙利、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波兰、斯洛伐克共和国及斯洛文尼亚。
安全与保障
但是,21世纪的欧洲仍然不得不解决安全与保障的问题,我们不能对这些问题漠然视之。在世界发展中,每迈出一步都是机遇和风险并存。欧盟必须采取有效的行动确保它的25个成员国的安全与保障。它必须与其边界以外的地区——北美、巴尔干地区、高加索地区、中东——进行建设性的合作。
欧盟机构成功地给这一地区带来真正的持久和平。但是,欧盟也通过与盟国合作并制订一项真正的欧洲安全与防务政策,保护它的军事和战略利益。
内外安全是相辅相成的。换言之,欧洲也不得不打击恐怖活动和有组织的犯罪,这就是说,所有欧盟国家的警察机关必须密切合作。欧洲面临的一个新挑战是使欧盟成为一个自由、安全和法治的地区,在这里,人人都应受到公正的待遇,同样得到法律的保护。要实现这一点,欧盟各国政府需要进行更加密切的合作,欧洲刑警组织这样的机构必须发挥更加活跃和有效的作用。
经济及社会团结
欧盟成立的初衷是为了实现各项政治目标,但是它的活力和成功来自它的经济基础——所有欧盟成员国形成的“单一市场”和其中12个成员使用的单一货币欧元。
欧盟国家在世界人口中的比例较小。因此,如果它们要确保经济增长并能够与其他主要经济体在世界舞台上竞争,它们必须保持团结。任何一个欧盟国家的力量都不足以单枪匹马地参与世界贸易。为了实现规模经济,欧洲企业需要开拓海外市场。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欧盟才为开辟这个单一欧洲市场作出如此巨大的努力——消除由来已久的贸易障碍,减少束缚着经营者的烦琐手续。
但是,在整个欧洲实现自由竞争的同时,必须实现整个欧洲的团结,这体现在对普通百姓的实际帮助当中。当欧洲公民遭受洪水等自然灾害的时候,他们获得欧盟预算的帮助。此外,有4.5亿消费者的整个欧洲大陆市场必须使尽可能多的民众受益。欧洲委员会管理的“结构基金”鼓励和支持欧盟各国和各地区机构为消除欧洲不同地区的发展差异所作的努力。欧盟预算和欧洲投资银行筹集的资金用于改善欧洲的运输基础设施(例如,扩建公路和高速铁路网),从而改善周边地区的交通,促进整个欧洲的贸易。
为推广欧洲的社会模式进行更加密切的合作
欧洲的后工业化社会变得越来越复杂。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是仍然存在着贫富差距。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欧盟成员国应该在解决社会问题上进行更加密切的合作。
从长远来看,每一个欧盟国家都会得益于这种合作。半个世纪的欧洲一体化表明,团结就是力量。作为一个整体,欧洲的经济、社会、技术、商业和政治“影响”比它的成员国单独作出的努力大得多。欧盟作为一个整体行动、用一个口径讲话更加重要。
为什么呢?由于欧盟在贸易领域尤其是农产品贸易举足轻重的影响,从而在国际谈判中发挥着关键作用。而且,欧盟全力促进实施旨在减少空气污染和防止气候变化的《京都议定书》。欧盟在涉及普通百姓的敏感问题上立场鲜明——例如环境、可再生能源、食品安全的"预防原则"、生物技术的伦理方面以及保护濒危动物等等。
用“团结就是力量”这句老话来描述今天欧盟面临的挑战更合时宜。欧洲的优势在于它能够在民主机构——欧盟首脑会、欧洲议会、部长理事会、欧洲委员会、欧洲法院和欧洲审计院——作出的决定的基础上采取统一行动。
欧盟想促进人类价值和社会进步。欧洲人认为,全球化和技术变化使世界发生革命,他们希望各地的人民能够在这个变革的进程中当家作主,而不是受害者。人民的需求不能完全通过市场力量或一国的单边行动得到满足。
因此,欧盟代表它的绝大多数公民支持的一种人道观点和社会模式。欧洲人珍视他们的丰富价值传统,其中包括相信人权、社会团结、自由企业、公平分享经济增长的成果、环保、尊重文化、语言和宗教多样性以及传统与进步的一致结合。
2000年12月7日在尼斯颁布的《欧洲联盟基本权利宪章》阐明了欧盟成员国及其公民的权利。欧洲人有多种多样的国家文化和本地文化,使他们各不相同,但是他们由共同的价值观联合在一起,这些价值观又使欧洲人与众不同。
《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第一次采纳了对欧盟的运作方式必不可少的“辅导性原则”。它意味着,欧盟及其机构只有在欧盟一级的行动比在各国和本地一级的行动更加有效的情况下才能采取行动。这个原则确保欧盟不对其公民的日常生活进行不必要的干预。多样性是需要保护的宝贵财产:它永远不得与统一性混为一谈。
历史性的步骤
今天的欧洲联盟是为建立一个统一欧洲而奋斗的艰苦努力的成果。欧盟的发展得益于许许多多人所取得的具体进展。欧盟的集权程度高于世界上任何一个组织,没有任何其他主权国家都向欧盟国家一样,在如此之多对其公民至关重要的领域将权力移交给另外一个机构。欧盟创建了单一货币和单一市场,人员、服务、货物和资本可在这个市场自由地流通。它努力确保通过社会进步和公平竞争使尽可能多的民众享受到单一市场的好处。
欧洲联盟的基本规则是在一系列条约中确定的:
· 1951年成立欧洲煤炭钢铁共同体(ECSC)的《巴黎条约》;
· 1957年成立欧洲经济共同体(EEC)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Euratom)的《罗马条约》。
这些创始条约后来通过以下法律和条约修订:
· 《单一欧洲法》(1986年)
· 《欧洲联盟条约》(马斯特里赫特 ,1992年)
· 《阿姆斯特丹条约》(1997年)以及
· 《尼斯条约》(2001)。
这些条约在欧盟成员之间建立了非常牢固的法律关系。欧洲联盟的法律直接影响到欧盟公民,并赋予他们非常具体的权利。
欧洲一体化的第一步是在比利时、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法国、意大利、卢森堡和荷兰等六个国家成立煤炭和钢铁共同市场的时候迈出的。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成立这个共同市场的目的是在欧洲的战胜国和战败国之间实现和平。这个市场使它们平等地联合起来,在共同的机构内进行合作。
随后,这六个成员国决定以多种货物和服务的共同市场为基础建立一个欧洲经济共同体。六个成员国之间的关税于1968年7月1日全部取消,还于20世纪60年代制订了共同政策,尤其是关于贸易和农业的政策。
由于这个共同体取得的巨大成就,丹麦、爱尔兰和英国决定加入。1973年第一次从六个成员国扩大到九个成员国。与此同时,共同体承担了新的任务,实行新的社会、地区和环境政策。为了实施地区性政策,欧洲地区发展基金(ERDF)于1975年设立。
20世纪70年代初,共同体领导人认识到,他们必须实现经济上的联合,最终需要的是建立货币联盟。然而,大约在同一时间,美国决定中止金本位制。这使世界货币市场进入一个动荡不定的时期,1973年和1979年的石油危机加剧了这种局面。1979年欧洲货币体系的建立帮助稳定了汇率,鼓励共同体成员国实施严格的政策,使它们能够相互声援,整顿经济。
1981年,希腊加入共同体,随后,西班牙和葡萄牙于1986年加入。这使推出“结构性”计划变得更加紧迫,例如旨在缩小12个成员国的经济发展差距的最初地中海计划(IMP)。
与此同时,欧洲经济共同体开始发挥更加突出的国际作用。它与非洲、加勒比和太平洋国家签署了一系列援助和贸易公约(1975年至1989年的《第一号洛美公约》、《第二号洛美公约》、《第三号洛美公约》和《第四号洛美公约》),最后于2000年6月签署了《科托努协定》。这样的公约使欧洲这个世界领先的贸易力量能在国际舞台上发挥影响,并被广泛认可。欧洲联盟的最终目标是实施一项共同的外交和安全政策。
20世纪80年代初的世界性经济衰退带来了一场“欧洲悲观主义”浪潮。但是,1985年出现了新的希望,当时,欧洲委员会主席雅克·德洛尔发表一份白皮书,提出了到1993年1月1日建成欧洲单一市场的时间表。共同体采纳了这个宏伟的目标,并把它写入《单一欧洲法》。该法于1986年2月签署,1987年7月1日生效。
1989年,柏林墙倒塌,欧洲的政治形势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这使德国于1990年10月3日实
现了统一,中欧和东欧国家摆脱了苏联的控制,实现了民主。苏联本身于1991年12月解体。
与此同时,欧洲共同体也发生了变化。成员国正在谈判一项新的条约,欧盟首脑会(即成员国的总统和/或总理组成)于1991年12月在马斯特里赫特通过了《欧洲联盟条约》。这项条约于1993年11月1日生效。欧洲经济共同体简单地更名为“欧洲共同体”。此外,通过在现有共同体体系中增加政府间合作的领域,这项条约创建了欧洲联盟(EU)。它还为成员国制订了新的宏伟目标:1999年建立货币联盟,实行欧洲公民资格,推行新的共同政策——包括共同的外交和安全政策 (CFSP)——以及作出内部安全安排。
随着欧盟体制逐渐明显的发展活力以及欧洲大陆地缘政治的变化,奥地利、芬兰和瑞典三个国家于1995年1月1日加入欧盟联盟。欧盟成员国数量增长为15个,并且在货币领域的努力也胜利在望 ——用欧洲单一货币欧元取代各国的货币。2002年1月1日,欧元纸币和硬币开始在欧盟12个成员国流通(即“欧元区”)。欧元现在已经成为世界上的主要货币,它的地位类似于美元。
随着世界进入21世纪,欧洲人必须共同面对全球化的挑战。革命性的新技术和互联网的迅猛发展正在使世界经济发生变化。但是这些深刻的经济变化的同时,也带来了社会混乱和文化冲击。
2000年3月在里斯本召开的欧盟首脑会通过了一项全面的战略,旨在使欧盟的经济更加现代化,在世界市场与美国这样的强国和新兴工业化国家竞争。“里斯本战略”包括在所有经济部门展开竞争,鼓励创新和商业投资,使欧洲的教育体系现代化,满足信息社会的需要。
与此同时,失业和养老金费用的上升都给成员国经济带来了压力,这使改革变得更加必要。选民们越来越迫切地要求本国政府找到解决这些问题的实际办法。
欧洲联盟扩大到15个成员国后还没有来得及发展,就又有12个国家开始提出申请。20世纪90年代中期,它收到了前苏联集团国家(保加利亚、捷克共和国、匈牙利、波兰、罗马尼亚和斯洛伐克)、曾是苏联一部分的三个波罗的海国家(爱沙尼亚、拉脱维亚和立陶宛)、一个前南斯拉夫共和国(斯洛文尼亚)和两个地中海国家(塞浦路斯和马耳他)的入盟申请。
欧盟对此表示欢迎,这是一个有助于欧洲稳定统一,并把这些优势带给这些国家的大好机会。与候选国的入盟谈判分别于1997年12月在卢森堡和1999年12月在赫尔辛基开始。10个候选国的入盟谈判于2002年12月在哥本哈根结束。2004年5月1日,他们正式加入欧盟,将成员国数量提高到了25个。这一数字还将随着未来欧盟的不断发展继续增长。
CheckBox1半个多世纪的一体化对欧洲历史和欧洲的心态产生了巨大影响。成员国政府,不管是什么政治色彩,都明白绝对国家主权的时代已经结束,只有联合并且寻求“共同出路”,国家才能继续取得经济和社会进步,继续在世界上发挥影响。
一体化消除了欧洲国家彼此之间的敌意。优越感和以武力解决国际分歧的做法,已经被共同协作的共同体模式所取代。这种模式使国家利益与欧洲的共同利益保持和谐,尊重各国的多样性,同时创造联盟特性,现在它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宝贵。冷战期间,它使欧洲那些热爱和平的民主国家团结在一起。东西方对抗的结束以及欧洲大陆的政治和经济统一是欧洲精神的胜利,这是欧洲人民现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的精神。
欧洲联盟对全球化的巨大挑战作出回应——这一回应反映了欧洲人信奉的价值观。可以说,欧盟为一个自由与和平的未来提供了最可靠的“保险单”。
欧盟扩大
哥本哈根——具有历史意义的峰会
2002年12月13日,欧盟首脑会在哥本哈根迈出了欧洲统一的整个历史上最重要的一步。各国首脑决定,于2004年5月1日接纳10个候选国加入欧盟。
这一决定意味着,欧洲联盟不仅增加了面积和人口,它还结束了从1945年开始的欧洲大陆的分裂。因此,欧盟的第五次扩大具有深刻的政治影响。
塞浦路斯、捷克共和国、爱沙尼亚、匈牙利、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波兰、斯洛伐克和斯洛文尼亚无疑是欧洲国家,不仅从地理上,而且从其文化、历史和愿望的角度来说都是如此。它们在加入欧洲联盟的过程中加入了欧洲的民主大家庭,在欧盟创始者设想的伟大事业中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2003年4月16日在雅典签署的入盟条约允许新成员国的人民在2004年6月的欧洲议会中与所有其他欧盟公民一样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加入欧盟的漫长道路
这次欧盟扩大的道路是从1989年柏林墙和铁幕倒塌之后开始的。欧盟迅速采取行动,制订提供经济援助的“法尔”(Phare)方案,其目的是帮助这些年轻的民主国家重组本国经济,鼓励政治改革。1993年6月22日,欧盟首脑会在哥本哈根第一次宣布,欢迎那些渴望成为欧洲联盟成员的中欧和东欧联系国将加入欧盟。
与此同时,欧盟首脑会提出了候选国在加入欧盟之前必须达到的三项主要标准:
· 首先是政治标准:候选国必须有保证民主、法治、人权以及尊重和保护少数人的稳定体制。
· 第二是经济标准:候选国必须有运行良好的市场经济,能够应付欧盟内部的竞争压力和市场机制。
· 第三是能够承担欧盟成员国的义务,包括恪守政治、经济和货币联盟的目标。这意味着候选国必须采纳称为acquis communautaire(共同体法律)的整个欧盟法律体系。
欧洲委员会提出了建议,欧洲议会提出了意见。在这个基础上,欧盟首脑会分别于1997年12月在卢森堡和1999年12月在赫尔辛基批准与10个中东欧国家以及塞浦路斯和马耳他进行谈判。
1997年10月2日签署的阿姆斯特丹条约和2001年2月26日签署的尼斯条约旨在扩大之前巩固欧盟,简化它的决策体系。
与其中10个候选国的谈判于2002年12月13日在哥本哈根结束。达成的协议为这些候选国确定了它们履行自己的所有义务需要的机制和过渡期。在入盟之前,每一个候选国都必须通过自己的国家法律,采纳整个共同体法律 (acquis communautaire)——相当于26000项立法,大约80000页。候选国不仅必须接受这些法律,还必须执行这些法律。
对这些不久前才重组政治机构的国家来说,这显然意味着它们的国家议会和其他机构需要做大量的工作。但这是确保欧盟政策和欧洲单一市场继续顺利运作所必需的。
欧盟关心的是如何确保这次扩大不会仅仅停留在自由贸易区的层面上。欧盟希望加强它的内部团结,确保整个大陆范围的这个国际大家庭能够进行有效和有力的合作。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它成立了由瓦莱里·吉斯卡尔·德斯坦主持的代表大会,讨论欧洲的前景,为由25个国家组成的新欧盟起草一部宪法。代表大会于2003年6月完成这项任务。6月20日,欧盟首脑会在塞萨洛尼基宣布,它认为,这项立宪条约草案是开始下一次政府间会议的良好基础。
这些新成员国正式参加了代表大会。它们将各提名一位欧洲委员会委员,在2004年5月1日就职,届时入盟条约生效。2004年6月选举产生新一届欧洲议会,并对提名的欧洲委员会主席和委员进行表决。新的欧洲委员会于2004年11月1日就职。
正如欧洲委员会主席罗马诺·普罗迪(1999-2004)所指出的那样,通过坚持对候选国的承诺,欧盟结束了20世纪由于集权主义和冷战造成的非正义和残暴。但是,欧盟也在表明,它可实施一种新的国际关系宗旨 - 它反映欧洲的统一和多样性、它的国家间差异和共同价值观。“欧洲的一体化进程和欧洲最近的历史,承认我们的共同点和分歧。欧盟的扩大将标志着在一个大陆范围内开创一种新型公民地位的第一次尝试。它将大大增加公民的权利和国家的力量。”(摘自普罗迪2002年11月6日在斯特拉斯堡欧洲议会上的讲话)
欧盟7500万新公民的平均收入仅相当于欧盟其他公民的收入的40%。由于这个原因,入盟安排包括在2004年、2005年和2006年分别提供价值100亿欧元、125亿欧元和150亿欧元的经济援助。这将帮助10个新成员国的经济赶上另外15个成员国。一些新成员国正在壮大,由于在20世纪90年代取消了贸易壁垒和10个新成员国政府进行的国内改革,10个新成员国与15个老成员国之间的结合已经基本完成。
2004年至2006年,从欧盟预算中拨给新成员国的400亿欧元将主要用于结构性和地区性项目、对农业的支持、农村发展、国内政策和行政费用。这项协议是2002年12月欧盟与10个新成员国在哥本哈根拟定的。它坚持柏林欧盟首脑会于1999年3月为欧盟在2006年的开支制订的规则。
欧盟的规模能有多大?
现在的欧盟有25个国家和4.5亿人口,如果一切按照在哥本哈根商定的计划进行的话,2007年还将进一步扩大,届时保加利亚和罗马尼亚将加入欧盟。2004年6月,欧盟首脑会正式承认了克罗地亚的候选国地位。如果土耳其能够满足欧盟提出的政治标准,同它的谈判也将开始。
但是,土耳其地处欧洲大陆的边缘,它加入欧盟的前景引起了在何处划定欧盟最终边界的问题。如果任何地方的一个国家满足在哥本哈根制订的政治和经济标准,它就能申请加入欧盟并开始谈判吗?当然,诸如阿尔巴尼亚、波斯尼亚-黑塞哥维那、克罗地亚、马其顿、门的内哥罗和南斯拉夫等巴尔干西部国家一旦实现政治稳定并达到哥本哈根标准,就可提出申请。
实际上,促进欧盟周围地区的稳定符合它的利益。欧盟的扩大延长了它的外部边界。随着2004年的扩大,白俄罗斯、俄罗斯和乌克兰成为它的接壤国。欧盟必须加强与这些国家在运输和环境政策以及内部安全、打击人口贩卖和其他国际犯罪等问题上的跨边界合作。
如果这一战略取得成功,它可能被用于欧盟与地中海南岸国家的关系吗?这样的问题引起了人们的空前关注。人们在思考:作为欧盟人意味着什么?欧洲一体化的最终目的是什么?欧盟在整个世界的利益是什么?现在是重新定义和加强欧盟与其近邻的特惠协议的时候了。
欧盟第五次扩大进程
1989年12月19日:
欧盟制订一个称为“法尔”的方案,用于向中欧和东欧国家提供经济和技术援助。
1990年7月3日和16日:
塞浦路斯和马耳他分别申请加入欧盟。
1993年6月22日:
哥本哈根欧盟首脑会制订了加入欧盟的标准。
1994年3月31日和4月5日:
匈牙利和波兰分别申请加入欧盟。
1995年:
收到斯洛伐克(6月21日)、罗马尼亚(6月22日)、拉脱维亚(10月13日)、爱沙尼亚(11月24日)、立陶宛(12月8日)和保加利亚(12月14日)的申请。
1996年:
收到捷克共和国(1月17日)和斯洛文尼亚(6月10日)的申请。
1997年12月12日至13日:
卢森堡欧盟首脑会决定开始扩大进程。
1999年12月10日至11日:
赫尔辛基欧盟首脑会确认将与12个候选国举行入盟会谈。会议认为,土耳其是一个“肯定会加入欧盟的”的候选国。
2002年12月13日:
欧盟与10个候选国达成协议,它们将于2004年5月1日加入欧盟。
2003年4月16日:
在雅典签署10项加入欧盟的条约。
2004年5月1日:
10个新成员国加入欧盟。
欧盟如何运作?
欧洲联盟不仅仅是一个国家邦联,但它不是一个联邦国家。事实上,它是一个全新的东西,在历史上是独一无二的。过去50年里,它的政治制度不断演变,它建立在一系列条约基础之上——从20
世纪50年代在巴黎和罗马签署的条约到90年代在马斯特里赫特、阿姆斯特丹和尼斯商定的条约,欧盟成员国把它们的国家主权委托给欧盟,这些机构不仅代表它们的国家利益,还代表它们的集体利益。
这些条约构成现在称为的“一级”法律。从这些条约中衍生出对欧盟公民日常生活有直接影响的很多“二级”法律。这些法律主要由规定、指令和建议构成。
这些法律以及欧盟的一般政策,是三个主要机构做出的决策的结果:
·欧盟部长理事会(代表成员国),
·欧洲议会(代表公民),以及
·欧洲委员会(它是一个政治上独立的行政机构,
负责维护欧洲的集体利益)。
这个“机构三角”只有在三个机构密切合作并且彼此信任的情况下才能发挥作用。“为了执行其任务,并且根据本条约的规定,欧洲议会与部长理事会和欧洲委员会合作,制定各项规章和下达指令,做出决定,提出建议或发表意见”。(《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第249章)。
欧盟部长理事会 (The Council of the European Union)
欧盟部长理事会(Council of the European Union)是欧盟的主要决策机构。它的正式名称为“部长理事会”(Council of Ministers),简称为“理事会”(Council)。
每一个欧盟国家轮流担任理事会主席,任期为六个月。每一次理事会会议由每一个成员国派一名部长出席。哪位部长出席会议取决于会议日程上的议题。如果讨论对外政策,将由每一个国家的外长出席。如果讨论农业问题,将由农业部长出席,以此类推。理事会有九个不同的“领域”,涉及所有不同的政策领域,包括工业、运输、环境等。理事会的整个工作由一般事务和对外关系委员会筹划和协调。
理事会会议的筹备工作由成员国驻欧盟大使组成的常驻代表委员会(Coreper)承担,各国相关政府部门的官员给予协助。理事会的行政工作由它设在布鲁塞尔的总秘书处负责。
理事会与欧洲议会共享立法权,共同负责制订预算。理事会还负责缔结欧洲委员会谈妥的国际协议。根据这些条约,理事会还通过一致表决或通过多数票或“特定多数票”作出决定。
在修改条约,推出一项新的共同政策或允许一个新国家加入欧盟等重大问题上,理事会必须形成一致意见。
在多数其他案例中,需要通过合法的多数表决 ——换言之,除非获得特定的最少票数的支持,否则不能作出一项决定。每个欧盟国家可投的票数反映它的人口数目。
在2004年5月1日新成员国加入欧盟起的六个月里,采用过渡安排。从2004年11月1日起,每一个成员国可投的票数如下:
·德国、法国、意大利、英国 29
·西班牙和波兰 27
·荷兰 13
·比利时、捷克共和国、希腊、匈牙利和葡萄牙 12
·奥地利和瑞典 10
·丹麦、爱尔兰、立陶宛、斯洛伐克和芬兰 7
·塞浦路斯、爱沙尼亚、拉脱维亚、卢森堡和斯洛文尼亚 4
·马耳他 3
总计 321
获得特定多数所需的最少票数是232票
(即72.3%)。此外,
·多数成员国(在一些情况下为三分之二)必须批准有关决定,以及
·任何成员国都可要求确认投下的赞成票至少代表欧盟总人口的62%。
欧盟首脑会 (The European Council)
欧盟首脑会是欧盟成员国的总统和总理以及欧洲委员会主席参加的会议。欧洲议会主席也在每一次欧盟首脑会会议上发言。
它的起源可追溯到1974年,当时,欧盟各国领导人(国家或政府首脑)开始定期举行会议。1987年的《单一欧洲法》使这一惯例正式化。欧盟首脑会现在原则上每年举行四次会议。它的会议由欧盟部长理事会现任主席国的总统或总理主持。
鉴于欧盟在各国政治生活中的重要性不断增强,各国总统和总理利用这些定期会议讨论欧洲的重大问题。随着《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的签署,欧盟首脑会也正式被认可为欧洲主要政策的发起者,并且有权解决部长们(在欧盟部长理事会会议上)不能解决的棘手问题。
欧盟首脑会为媒体广泛关注,因为它的成员都是著名的公众人物,他们辩论的一些问题可能引起很大的争议。它还讨论当前的世界问题。它的目标是在国际问题上统一口径,制订一项共同的外交和安全政策。
因此,欧盟首脑会是欧盟级别最高的决策机构。
欧洲议会
欧洲议会是代表欧盟公民的民选机构,它参与立法进程。1979年以来,欧洲议会的议员们一直通过直选产生,每隔五年举行一次全民投票。
在2004年的选举之前,总共有626名议员。在此之后,欧盟的扩大使议员人数增加。每个成员国的议员人数如下(根据各国本国文字的名称按字母顺序排列):
1999-2004 2004-2007 2007-2009
保加利亚 - - 18
比利时 25 24 24
捷克共和国 - 24 24
丹麦 16 14 14
德国 99 99 99
爱沙尼亚 - 6 6
希腊 25 24 24
西班牙 64 54 54
法国 87 78 78
爱尔兰 15 13 13
意大利 87 78 78
塞浦路斯 - 6 6
拉脱维亚 - 9 9
立陶宛 - 13 13
卢森堡 6 6 6
匈牙利 - 24 24
马耳他 - 5 5
荷兰 31 27 27
奥地利 21 18 18
波兰 - 54 54
葡萄牙 25 24 24
罗马尼亚 - - 36
斯洛文尼亚 - 7 7
斯洛伐克 - 14 14
芬兰 16 14 14
瑞典 22 19 19
英国 87 78 78
总计(最多) 626 732 786
议会通常在斯特拉斯堡举行全体会议,其它会议在布鲁塞尔举行。它有17个委员会为它的全体会议做筹备工作,还有一些政治团体主要在布鲁塞尔举行会议。秘书处设在卢森堡。
欧洲议会和欧盟部长理事会共享立法权,它们的立法采用三种不同的程序。
首先是1986年《单一欧洲法》提出的“协商程序”。根据这个程序,欧洲议会对欧洲委员会提出的指示和规章草案发表意见。欧洲委员会可根据议会的意见修改它的建议。
第二是“表决同意程序”,它也是在1986年提出的。根据这个程序,议会必须通过表决,决定是否通过欧洲委员会谈判的国际协议、欧洲联盟扩大的任何建议和包括修改选举规则在内起的一些其他问题。
第三是1992年的《马斯特里赫特条约》提出的“共同决定程序”。它使欧洲议会在各种重大问题的立法时与部长理事会处于同等地位,这些问题包括劳动者的自由流动、内部市场、教育、科研、环境、横跨欧洲的网络、保健、文化和消费者保护等。如果绝大多数议员投票反对部长理事会的“共同立场”,议会有权否决拟议的立法。然而,这个问题可提交给一个调解委员会解决。
《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给共同决定程序适用的领域增加了23个,《尼斯条约》又增加了7个。
议会和理事会在通过欧盟预算的问题拥有同等的权利和责任。欧洲委员会提出预算草案,然后交由议会和理事会辩论。议会可以否决预算,事实上这种情况已经出现过数次。如果发生这种情况,整个预算申请和批准程序必须从头开始。议会已充分利用它的预算权力影响欧盟的决策。然而,欧盟的大部分农业开支不在议会的控制范围。
议会是欧洲政治生活的推动力量。它是欧盟的主要辩论场所,所有成员国的政治和国家观点在这里提出和探讨。因此,议会十分自然地产生许许多多的政策倡议。
议会的辩论由政治团体主宰。最大的政治团体是:
·欧洲人民党(基督教民主党)和欧洲民主党;
·欧洲社会党
欧洲议会曾在起草《欧盟基本权利宪章》(2000年12月颁布)时发挥过关键的作用,在2001年12月的拉肯欧盟首脑会会议之后制订《欧洲公约》的过程中也发挥过关键作用。
议会是对欧盟行使民主控制的机构。它有权通过一项谴责动议,解散欧洲委员会。(这需要三分之二的多数)。它核查欧盟的政策得到适当的执行和落实——如通过检查它从审计院收到的报告,对欧洲委员会和部长理事会提出口头和书面问题。欧盟轮值主席国还就欧盟政治领导人作出的决定向议会报告。
欧洲委员会
欧洲委员会是欧盟的主要机构之一。2004年11月1日起至2014年,每个成员国任命一名委员。根据欧盟宪法草案规定,2014年起,欧洲委员会委员的人数将相当于成员国数量的2/3。
欧洲委员会是政治上完全独立的机构。它的工作是维护整个欧盟的利益,因此,它不得接受任何成员国政府的指示。作为“条约的卫士”,它必须确保部长理事会和议会通过的各项规章和指示能够付诸实施。如果不能付诸实施,欧洲委员会可把违法者告上法院,迫使它遵守欧盟法律。
欧洲委员会还是有权提出新的立法提案的唯一机构,它还可在任何阶段采取行动,帮助在理事会内部和理事会与议会之间取得一致意见。
作为欧盟的执行机构,欧洲委员会执行理事会作出的决定——例如与共同农业政策有关的决定。欧洲委员会主要负责执行欧盟的共同政策,例如科研、发展援助、地区性政策等。它还管理这些政策的预算。
欧洲委员会对议会负责,如果议会对它通过一项谴责动议,整个欧洲委员会必须辞职。1999年3月16日,雅克·桑特主席曾面临这样一项谴责动议,他提出欧洲委员会集体辞职。罗马诺·普罗迪随后成为欧洲委员会主席,他的任期是1999年至2004年。
欧洲委员会由主要设在布鲁塞尔和卢森堡的36个总司(DG)和部门协助。与传统国际组织的秘书处不同的是,欧洲委员会有自己的经费,因此可完全独立地行动。
法院
设在卢森堡的欧洲共同体法院由每个欧盟成员国派出的一名法官组成,由八位代理检察长给予协助。他们通过成员国政府的协商任命,每个法官的任期为六年,随后可再连任一个或两个三年的任期。他们应秉公执法。
法院的职能是确保欧盟法律得到遵守,条约得到正确的解释和应用。
它能够发现任何欧盟成员国未能履行条约赋予的义务的情况。它能检查欧盟法律是否制订得当,它能发现欧洲议会、理事会或欧洲委员会是否存在未按要求行事的情况。
法院也是能够应各国法院的请求对条约的解释以及欧盟法律的效力和解释作出裁决的唯一机构。因此,当一个这样的问题提交给一个成员国的法院裁决时,这个法院可以——有时必须——请求法院作出裁决。
这种制度确保欧盟法律在整个欧洲联盟以同样的方式解释和执行。
条约明确允许法院检查欧盟的立法是否尊重欧盟公民的基本权利,并对个人自由与安全问题作出裁决。
1989年成立的由每个欧盟成员国各派一位法院的初审法院负责对某些类型的案例作出裁决,特别是公司或私人对欧盟机构提出的诉讼以及欧盟机构与其员工之间的纠纷。
欧洲审计院
审计院成立于1977年,每个欧盟成员国各派出一名成员,通过成员国之间的协议,在与欧洲议会协商之后任命,任期为六年。审计院检查欧盟的所有收入是否已经收到,它的所有开支是否合法和正常,欧盟预算是否管理得当。它有权审计处理欧盟资金的任何组织的帐目,并在适当情况下把问题提交给法院。
欧洲经济与社会委员会
当在欧洲共同体(EC)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Euratom)条约涉及的政策领域作出决定时,欧盟部长理事会和欧洲委员会与欧洲经济与社会委员会(EESC)磋商。它的成员代表统称为“有组织的社团”的不同利益群体,由欧盟首脑会任命,任期四年。
在许多领域(就业、欧洲社会基金、职业培训等)作出决定之前必须同欧洲经济与社会委员会磋商。它还可在它认为重要的问题上发表自己的看法。
地区委员会
地区委员会(CoR)根据《欧洲联盟条约》成立。它由地区和地方政府的代表组成,这些代表由成员国推荐,由欧盟首脑会任命,任期四年。根据该条约,欧盟首脑会和欧洲委员会必须在与地区相关的问题同地区委员会磋商。地区委员会也可提出自己的看法。
欧洲投资银行
欧洲投资银行(EIB)设在卢森堡,为援助欧盟欠发达地区和帮助提高小企业竞争力的项目筹集资金。
欧洲中央银行
欧洲中央银行(ECB)设在法兰克福。它负责管理欧元和欧盟的货币政策。第7章对它的工作有详细的描述。
欧洲代表大会
前面介绍的机构和其他机关是欧盟决策机器的主要齿轮。但是,如果欧盟要继续进行有效的运作,这个体系就需要彻底整顿。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欧盟首脑会于2001年12月在拉肯成立欧洲代表大会。它的105名成员代表成员国和候选国的政府、各国议会、欧洲议会和欧洲委员会,它的主席是法国前总统瓦莱里·吉斯卡尔·德斯坦。它的职能是提出在欧盟扩大之后管理欧盟的新方式。
目前,欧洲面临着两大挑战。首先,今后一二十年里的扩大有可能使成员国总数达到30个或35个。欧盟部长理事会能否在那么多部长参加会议的情况下就某个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欧盟的决策过程会不会陷入停顿?欧盟将如何运转?谁将在世界舞台上代表欧盟发言?欧盟的最后边界将在何处划定?因为,欧洲理事会组织(Council of Europe,它不是一个欧盟机构)毕竟已经有45个成员国,其中包括俄罗斯、乌克兰、土耳其和高加索国家。
其次,欧洲公民想在决定欧盟政策方面有更大的发言权,但是他们发现难以理解欧盟的错综复杂的决策体系。他们认为,“布鲁塞尔”与他们的日常生活相距太远。因此,现在需要制定一部宪法,对欧盟的机构作出明确的分工。宪法应清楚地说明,每个欧盟机构的权力和责任以及应该留给各地区和各国权力机构的权力和责任。
欧盟需要发明一种新的“管理”方式,它应该更加简单,更加民主,使欧盟更接近于它的公民。因此,欧洲代表大会起草了一部旨在满足这些需要的宪法,并于2003年6月提交给欧盟首脑会。
这部宪法对欧盟的未来至关重要。它是2003年10月4日开始的政府间会议讨论的主题。它还是2004年6月举行的欧洲议会选举前的主要辩论题目。
制定一部欧洲宪法
2003年6月19日至20日在塞萨洛尼基举行的会议上,欧盟首脑会对欧洲代表大会主席德斯坦先生提交的宪法条约草案表示欢迎。欧盟的政治领袖们称,条约草案是为2003年10月“举行政府间会议奠定的一个坚实基础”。
2004年6月,在布鲁塞尔举行的欧盟首脑会通过了欧盟宪法修正草案,并将在随后两年提交各国通过。新的宪法草案进一步明确了欧盟的权力范围。它使欧盟的工作更易于被大众理解,简化了立法体系和决策程序。宪法草案旨在创建一个更加民主、透明的行政体系,甚至草案的文字都更加简单易懂。
根据宪法规定,欧盟将任命一名部长理事会主席,任期30个月。理事会主席将筹备首脑会,同欧洲
委员会主席一道推动欧盟工作。另外,欧盟还将任命一名外交部长。他/她同时是欧洲委员会的副主席,代表欧盟协调同其他国家的关系。外交部长还将推动欧盟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保证欧盟在国际事务中以一个声音说话。欧盟将成立一个欧洲对外行动部,协助外交部长/欧洲委员会副主席的工作。
欧盟宪法还赋予了欧洲议会更大的立法权。新的立法程序要求95%的法律都需经理事会和议会共同通过。每年两次的轮值主席国制度将保留,但是会实行由三国共同担任主席国的制度,每次任期仍为六个月。
宪法将欧洲议会的席位属设定了750个的上限。最终席位数将于2009年议会选举前决定。
最关键的变化是,宪法规定了新的欧盟部长理事会的特定多数表决机制。每项立法的通过必须需要得到的票数能够代表55%的成员国数量和65%的成员国人口。
欧盟有哪些作用?
《罗马条约》的起草者为欧洲经济共同体规定了下述任务:“通过建立一个共同市场,逐渐使成员国的经济政策彼此接近,在整个共同体促进经济活动的和谐发展、连续和平衡的扩展、增强稳定、加快提高生活水平、加强共同体成员国之间的关系”。
由于货物、人员、服务和资本的自由流动以及欧盟确保企业之间公平竞争和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政策,这些目标已经基本上实现。单一市场于1993年建成,欧元从2002年开始流通。
但是,为了使经济的所有部门和欧洲的所有地区能够得益于这些成就,它们必须得到“结构性政策”的支持。这些政策必须由欧盟本身资助,并以承诺和决心来执行。
欧洲的领导人最初就意识到,欧洲的团结将意味着采取行动加强“经济和社会凝聚力”——也就是说缩小贫富地区之间的差距。实际上,这意味着推行地区性政策和社会政策,这些政策随着欧盟的每一次扩大变得更加重要。
地区性行动
欧盟的地区性政策基本上是由欧盟预算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拨款构成。2000年至2006年的拨款总额为2130亿欧元。这些拨款用于促进落后地区的发展,改造老工业区,帮助年轻人和长期失业者找到工作,实现农业现代化,帮助贫困农村地区。
拨款通过特定基金支付——欧洲地区发展基金(ERDF)、欧洲社会基金(ESF)、渔业指导资金(FIFG)以及欧洲农业指导与保证基金(EAGGF)。
这些拨款支持或促进私有机构以及国家和地区政府的投资。为了确保产生最大效益的拨款目标,欧盟为自己确定了三个重点目标:
· 第一个目标是帮助开发那些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不到欧盟平均水平75%的地区。这种援助相当于1350亿欧元,是2000年至2006年分配给地区政策的所有资金的三分之二。它使大约50个地区受益,涵盖欧盟22%的人口。它用于推动这些地区的经济,创建这些地区匮乏的基础设施,为当地提
供更好的培训,促进对本地企业的投资。
·第二个目标是帮助其他困难的地区。它们可能是经济结构进行调整、农村地区走下坡路、渔业社区陷入危机或城市有严重问题的地区。
·第三个目标是更新培训系统,帮助创造就业机会,减少失业。
为实现这些目标的特定计划包括促进跨边界和地区间合作的“地区间”(Interreg)计划和支持陷入危机的城市和城市地区的可持续发展的“城市”(Urban)计划。
除了这些“结构性”基金,还有“凝聚性基金”。这种基金被用于资助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不到欧盟平均水平90%的欧盟国家的交通基础设施和环境项目。目前,这些国家是希腊、爱尔兰、葡萄牙和西班牙。
由于欧洲联盟对结构性计划的资助,欧盟国家能更好地使本国经济彼此接轨。这种经济上的“聚合”也是欧盟各国政府为满足经济和货币联盟的要求采取行动的结果。
扩大结构性政策,把新成员国包括在内
欧盟接纳10个新成员国的扩大将给经济和社会凝聚力构成重大挑战,因为这些国家中一些地区的发展远远落后于欧盟其他地区。扩大事实上会使欧盟更加多样性,需要进一步在各部门和各地区进行调整。
欧盟正在采取措施帮助这些新成员国。首先是“法尔”(Phare)方案。它为中欧和东欧的候选国提供援助。2000年至2006年,这些国家接受109亿欧元的援助。
其次是为环境和运输项目提供资助的入盟前结构政策手段(ISPA),它有72亿欧元的预算。
第三是农业和农村发展专项援助计划(Sapard),它有36亿欧元的预算。
新成员国加入欧盟之后,这些结构性基金计划和凝聚力基金项目将取代入盟前的援助。
社会方面
欧盟社会政策的目标是消除欧洲社会的不平等。欧洲社会基金(ESF)于1961年设立,其目的是创造就业机会,帮助劳动者从一种工作换成另一种工作,从一个地区迁移到另一个地区。2003年,欧洲社会基金从欧盟预算中拨出48亿欧元。
经济援助不是欧盟寻求改善欧洲社会条件的唯一途径。仅仅提供援助永远不能解决经济衰退或地区性欠发达引起的所有问题。社会进步首先并且最重要的是来自经济发展,由国家和欧盟政策给予支持。
社会进步也得到保证所有欧盟公民获得各种基本权利的立法的支持。其中一些权利是条约中规定的权利,例如男女同工同酬的权利。另一些权利是在有关保护劳动者的指令(保健和工作安全)以及必要的安全标准中规定的。
1991年12月,马斯特里赫特欧盟首脑会通过了保障基本权利的共同体宪章,确定了欧盟所有劳动者应该享有的权利:自由流动;公平报酬;改善工作条件;社会保护;结社和集体谈判的权利;参加职业培训的权利;男女待遇平等;劳动者知情、咨询和参与;工作场所的健康保护与安全;对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的保护等。在1997年6月的阿姆斯特丹首脑会上,这部宪章成为条约的一部分,并且适用于所有成员国。
就业政策
20世纪的最后10年,越来越多的欧盟公民呼吁本国政府采取更加有效的行动创造就业机会。如果10%以上的欧盟劳动力处于失业状态,欧洲人怎能相信欧洲一体化的好处并对它的未来充满信心呢?因此,《阿姆斯特丹条约》中插入一个有关就业的章节,使创造就业机会成为欧盟经济政策的重点。
1997年11月20日和21日,在卢森堡举行的欧盟首脑会会议上,15个成员国的领导人商定一项协调一致的战略,使各国的政策变得更加有效。这是一项加强职业培训、帮助创办新企业和加强“社会对话”——即雇主与雇员的关系——的战略。它制定了促进就业的指南。实施这些指南的进展由成员国和欧盟机构采用共同商定的评估程序定期审查。
2000年3月在里斯本举行的欧盟首脑会会议对“卢森堡战略”给予补充,扩大了范围。它又成为“里斯本战略”,它的目的是实现一个非常雄心勃勃的新目标:使欧盟在10年内成为“世界上最有竞争力和最充满活力的知识经济体,能够实现可持续的增长,创造更多、更好的就业机会,加强社会凝聚力”(请见第8章:走向一个知识社会)。
为共同政策提供资金
1999年3月,柏林欧盟首脑会商定了2000年至2006年的欧盟财政的总额和结构。这个决定被称为“2000年日程”,它的目的是确保欧盟有足够的资金实施它的政策,同时为扩大做准备。
它的另一个目标是节省欧盟的开支,向欧盟的纳税人证明,欧盟的资金将得到适当和有效的利用。欧盟的“自身资金”——主要是从增值税中筹集的资金和成员国根据其国内生产总值的缴款——在2000年至2006年期间不会超出欧盟国内生产总值的1.27%。
这项预算原则将使欧盟能够在2006年底以前支付扩大的费用,打消人们对正在实施的团结政策的疑问,也不会阻碍欧盟开展新的活动。
改革共同农业政策
在柏林首脑会上,欧盟首脑会还决定改革共同农业政策(CAP),以便在降低成本的同时,保持欧洲农业的竞争力。
在《罗马条约》中确定的共同农业政策的目标基本上实现:已经确保农民享受尚好的生活水平,市场实现了稳定,农产品供应以合理的价格送到消费者手中,结构实现了现代化。在此期间采纳的其他原则也行之有效。消费者享受到供应的保障,农产品价格保持稳定,不受世界市场波动的影响。
但是,共同农业政策的成功也带来负面影响。随着耕作方法的现代化和欧洲农业竞争力的日益增强,越来越多的人离开农村,农民在欧盟劳动力中的比例从20%下降到不足5%。产量的增长速度大大超
过消费,欧盟预算不得不承受处理多余产品的沉重负担。此外,农业生产还享受补贴。2002年,根据共同农业政策提供的农业补贴仍然相当于454亿欧元,占欧盟全部预算的40%。
欧盟不得不采取措施改革这项政策,这是“2000年日程”调整共同农业政策的目标和方法的原因。现在的主要目标是鼓励农民生产高质量的产品,产量与需求更加一致,放弃破坏环境的集约型耕作方法。对农业的援助不再与其生产的数量挂钩。
这一改革已经初见成效:生产得到了控制。欧洲联盟成为世界领先的农产品的出口者和进口者。欧盟鼓励农民采用保护环境的可持续耕作方法,保护农村地区。农区的新角色是确保每一个农业地区开展一定的经济活动,保持欧洲风景的多样化。这种多样性和对“农村生活方式”——人们与土地和睦共处——的承认是欧洲特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负责执行共同农业政策的欧洲委员会认为,农民和消费者的利益需要进一步地结合在一起。消费者有权获得真正满足公共卫生要求的高质量食品。正是由于欧盟食品安全和动物卫生政策在20世纪90年代和21世纪初的失败,欧洲各地才发生了口蹄疫和“疯牛病”(牛海绵状脑病)。为了制止疫情的发展,不得不采取销售和贸易禁运。
2002年,欧洲委员会建议进行进一步的改革,把重心转移到提高食品质量、预防措施和动物福利。
同样,欧洲联盟已经开始改革它的渔业政策。这方面的目标是减少捕鱼船队的生产能力过剩,保护渔业资源,并对放弃渔业的人提供经济援助。
可持续发展
欧盟政策最初的重点是单一市场,但是后来逐渐涉及许多其他日常生活方面,迎接欧洲社会面临的更多挑战:环境保护、公共卫生、消费者权利、运输竞争和安全、教育和文化准入。
超越国家边界的问题要得到有效的处理,就需要采取协调一致的国际行动。如果没有整个欧盟层面的立法和大量的资金(只有欧盟能够提供),多数跨边界问题就不能得到解决。为了满足普通大众的需要,《阿姆斯特丹条约》在卫生和消费者保护等领域赋予欧洲联盟更大的权力和责任。
欧盟的环保领域的卓越成就是说明欧盟影响力的最响亮的佐证。人们终于认识到,污染没有边界,我们的自然遗产需要保护,每个公民都有权获得安全和健康的产品及生活条件。因此,欧盟必须在各种问题上采取非常具体的统一行动:在空气污染问题上采取整个欧盟的标准,通过减少含氯氟烃排放来保护臭氧层,加强废水处理和一般废物管理,监督化学品的使用,降低车辆的噪音等。
保护环境不仅仅是制定更严格的法律。欧洲联盟还为环保项目提供资金,并提供经济援助帮助企业界遵守欧洲的环保法律。
2002年8月,在约翰内斯堡,联合国举行了“世界可持续发展峰会”。为了筹备此次峰会,欧盟首脑会于同年3月在巴塞罗那举行会议。它为欧盟确定了一个明确的重点:使它自己的可持续发展政策成为全世界仿效的典范。这项政策必须包括保护并持续地管理自然资源,为管理环境建立一个国际体系,采取行动促进欧洲的技术能力,作出更大努力与发展中世界分享这种技术。巴塞罗那欧盟首脑会把官方发展援助提高到国民生产总值的0.7%,作为欧盟的目标。
这方面有一些重大挑战。如何在不破坏环境的下鼓励发展中国家急需的经济发展?如何管理水资源?我们如何利用可持续的能源?如何使非洲免除饥荒和疾病?在这方面,一些问题通过欧盟的一致行动解决比各个欧洲国家自己解决更加有效。
技术创新
欧洲联盟的创始者们正确地认识到,欧盟的未来繁荣将取决于它能否保持世界技术领先者的地位。他们认为,欧洲进行联合研究可获得优势。因此,他们于1958年与欧洲经济共同体一道成立了欧洲原子能共同体(Euratom)。它的目的是使成员国能够为和平目的共同利用核能。它成立了由九个研究机构组成的联合研究中心(JRC),这些研究所分布在四个地点:意大利伊斯普拉、德国卡尔斯鲁厄、荷兰佩滕和比利时黑尔。
但是,随着科技创新速度的加快,欧洲的科研必须多样化,把尽可能多的科学家和科研工作者集中到一起。欧盟必须找到新的途径为他们的研究提供资金,为他们的发现找到新的工业用途。
在欧盟一级进行联合研究的目的在于对各国的科研计划给予补充。它的重点是把不同欧盟国家的一些实验室汇集到一起的项目。它通过欧洲联合Torus计划(JET)支持控制的热核聚变(它可能成为21世纪的取之不尽的能源)。它还鼓励电子和计算机等关键产业的科研和技术开发,这些行业面临着欧洲外部的激烈竞争。
2002年6月,欧盟通过了第六框架协议,时间涵盖2002年至2006年。这项计划有175亿欧元的预算,为把欧盟各地的数千名科研人员汇集到一起的各种项目提供资金。
它还打算促进各成员国的科研和技术开发,把它们的科研和技术开发资金在本国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例从1.9%增加到3%。它的重点包括生命科学(遗传学和生物技术)、严重疾病的治疗、纳米技术、航空和航天研究、可持续能源系统、全球环境变化和生态系统等。
单一市场
《罗马条约》第2条为欧洲经济共同体(EEC)确定如下目标:“促进整个共同体的经济活动的和谐发展、持续和平衡的扩展、增强稳定、加快提高生活标准以及密切共同体国家之间的关系”。
实现这个目标有两个相辅相成的途径。一个途径是开放边界,允许人员、货物和服务在欧共体内自由流动。另一个途径是制定共同的政策和财政手段,加强成员国的团结。
1993年1月1日,单一市场终于宣告“建成”,然而,这项工作并没有到此为止。取得这样的进展为什么用了40多年呢?欧共体内部的关税毕竟是在1968年7月取消的——提前了十八个月。那么,为什么随后出现拖延呢?因为关税协调一致比税收协调一致容易得多,因为有关各种职业的规则因国家而异,还因为在20世纪80年代初,隐含的贸易保护主义和过多的新技术使欧洲各国市场的差异变得更大。
这并不完全像看上去那样自相矛盾。在1973年和1980年的两次石油危机之后,经济衰退对一些成员国产生了特别严重的影响。这些国家采取贸易保护主义措施保护本国市场,使之免受日趋激烈的世界竞争的痛苦压力。
随后在1985年,雅克·德洛尔领导下的欧洲委员会发表一份惊人的白皮书。它指出,共同体的扩大有潜力成为一个为3亿多消费者服务的单一市场。但是,它还非常清楚地表明,这种巨大潜力面临着许多障碍:边界上等待过境的长队、贸易的技术障碍、公共合同的封闭市场„„。据估计,这种低效率的代价——通常称为的“非欧洲代价”——大约为2000亿欧元。
这份白皮书促使12个成员国行动起来。1986年2月,它们签署《单一欧洲法》,提出了在1993年之前采取大约270个必要步骤建成单一市场的时间表。此后的进展迅速。各种企业、各种职业和工会都迅速行动起来,使它们的战略适用新的游戏规则。由此带来的好处很快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体现出来,市场上的货物和服务增多,人们能够在欧洲自由地流动,不管是工作还是休闲。
这种日益增强的流动自由、竞争和经济增长的“良性循环”变得势不可挡。有形的、财政的和技术性的障碍相继消失,尽管在协调统一储蓄税等特别敏感的问题上仍有分歧。
如果货物、人员和货币要在单一市场内自由地流动,就必须制定并执行竞争规则。《欧洲共同体条约》制定了这些规则。例如,条约禁止任何商业协议“以阻止、限制或曲解共同市场内的竞争为目标或者产生这样的影响”(第81条)。条约还禁止“一个或多个企业滥用在共同市场内的主导地位”(第82条)。
欧洲委员会在确保遵守这些规则方面扮演着关键的角色。它可对违反这些规则的任何公司或欧盟国家给予惩罚。这是欧洲委员会在这个领域的权力,它可禁止公司在欧盟以外从事可能损害单一市场的活动。欧洲委员会还监督“国家援助”情况(即欧盟成员国政府对公司的援助)。
运作情况
总的来说,迄今为止取得的成就非常令人满意:
·由于有更加严格的规则要求采取透明的程序,并对公共供应和工程合同进行适当的检查,政府采购市场已经开放;
·有关间接税收、增值税和货物税的某些共同规则消除了各国税收制度的差异;
·货币市场和金融服务市场已经实行自由化;
·欧盟已经采取措施统一各国有关安全和污染的
法律,更笼统地说,欧盟国家已经同意彼此的法律和认证系统有同等效力;
·人员自由流动的障碍已经消除:欧盟多数内部边界的护照检查已经取消,职业分类得到欧盟国家的共同承认。例如,由于1997年11月通过的指令,律师在欧洲联盟各地执业比过去容易;
·欧盟的公司法已经统一,成员国已经使本国的知识产权和工业产权(商标和专利)法律协调一致。这为业界合作创造了更好的环境。
人员自由流动的障碍正在逐步消除。申根成员国之间的护照检查已经完全取消,欧盟公民可以在所有欧盟国家之间自由旅行。然而,完全取消内部边界的前提是这些措施不会影响人们的安全感,并得到欧盟部长理事会或首脑会的批准。
自由流动还远远没有完成。人们从一个国家到另一个国家工作并不是没有任何障碍。随着欧盟的扩大,人们担心中东欧的劳动力会大量涌入西欧,尽管这种担心是没有必要的。欧洲委员会已经采取措施提高劳动者的流动性(包括新老成员国)——例如,现在欧盟国家做到互相承认学历证明和就业资格证明。
单一市场当然在迅速发展,但是仍有很多“工作仍在进展”,还有改进的余地。欧元的流通有利于市场的透明度和竞争:2002年1月1日以来,口袋里装着欧元的消费者能够在各地购物,直接比较十几个不同的欧盟国家的物价。
针对人们的担心,欧盟同2004年5月1日加入的新成员国达成了一致,允许原15个成员国在最长7年的时间内对来自新成员国的劳动力采取限制措施。当然,那些愿意早日取消限制的国家可以这样做,成员国之间也可以就这个问题各自达成双边协议。
正在进行的工作
欧洲联盟的大部分财富来自于它的服务业,这些行业正在实现自由化——尽管某些行业的开放快于另一些行业。
电信业的自由化使价格大大降低。2001年底,长途电话费比2000年平均降低11%,比1998年降低45%。
现在欧盟正在努力创造一个真正的天然气和电力单一市场,但是,整个能源销售问题是一个微妙的问题。市场必须确保所有消费者都能以可承受的价格获得可以依赖的能源供应。
2000年11月,欧洲委员会发表一份讨论文件(“绿皮书”),提出了利用各种资源并确保供应安全的全欧能源政策。欧盟如果在这个问题上没有采取适当有效的措施,未来20至30年的时间里,欧盟70%的能源不得不依赖进口,而现在的进口已占50%。目前,欧盟依赖中东供应45%的石油,俄罗斯向欧盟出口欧盟所需40%的天然气。
此外,欧盟国家的能源供应还彼此依赖,并且共同承诺降低温室气体的排放,防止气候变化。欧盟的目标之一是发展新的可再生能源(包括生物燃料),到2010年,使这些“洁净”能源在欧盟总的能源供应中的比例增加一倍,从6%增长到12%。
欧盟节约能源、改善环境的一个重要途径是运输政策。目前,欧洲大约50%的货运和80%的客运通过公路进行。这不仅消耗大量的能源,还造成交通拥堵,危害环境。在一些城市地区,交通几乎全面拥堵,空气污染令人震惊。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欧盟的目标是让尽可能多的货物脱离公路,进行空运和内陆水运。
欧盟需要制定一项将确保人员和货物能够在它的无边界单一市场最自由地流动的运输政策。这是欧洲的铁路运输必须全面自由化的原因,这意味着统一欧洲铁路使用的技术标准,使经营者能够通过竞争经营国家铁路网。
机场运输也需要改善。欧洲天空每天有25000架飞机飞行,由各国的空中交通管制(ATC)系统管理。这导致交通的拥挤,航班延误,乘客的不满。欧洲委员会建议合并单独的空中交通管制系统,创建
一个“单一的欧洲天空”。
在欧洲委员会和欧洲会议的压力下,欧盟邮政部门也开始实行竞争。这引起了整个“一般性服务”问题。《欧洲联盟条约》认识到提供不能完全靠市场供应的公共服务的重要性。每一个人都必须以可担负得起的价格获得基本服务(例如水、电、保健和邮政服务等)。实际上,获得这种服务对于欧洲的经济和社会凝聚力必不可少。因此,欧盟机构正在起草法案,确保有关单一市场内竞争的《条约》规则与提供大量的一般性服务的需要不发生冲突。这是欧盟为给它的公民树立一个独特的欧洲社会“模式”作出的一部分努力。
现在,建成单一市场的工作重点是服务业。在一些国家,服务业一直由本国家服务机构独占。服务业的开放将创造就业机会,增强欧洲的经济实力。
经济和货币联盟以及欧元
2002年1月1日以来,已经有3亿多欧洲公民使用欧元。从1992年2月签署确认单一欧洲货币原则的《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到欧元纸币和硬币在12个欧盟国家流通,只用了10年的时间,在相当短的时间里就完成了世界上史无前例的壮举。
欧元取代了原有的货币。对许多有关国家来说,这些货币是它们国家数百年来行使主权的象征和工具。在取代旧货币的过程中,新货币使欧洲向经济联盟大大靠近。它还使欧盟公民更清楚地感到共同的欧洲特性。人们可持欧元在欧盟大部分地区旅行和购物,而不必兑换货币。
欧洲单一货币的想法是如何形成的呢?早在1970年,以卢森堡前首相命名的韦纳报告(Werner Report)曾建议欧洲经济共同体六个国家的经济和货币合并。朝着这个方向的第一步是在1979年3月迈出的,当时欧洲货币体系(EMS)宣告成立。欧洲货币体系的目的是减少成员国货币之间的汇率差异。它允许这些成员国的货币汇率在2.25%至6%之间浮动。但是,它的机制由于美元的不稳定和一些货币的疲软而受到削弱。这些货币成为投机商的目标,尤其在国际形势紧张时期尤为明显。
当欧洲建立单一市场取得进展的时候,就越来越感到需要建立一个货币稳定的地区。1986年2月签署的《单一欧洲法》必然意味着欧洲经济的合并和限制其货币汇率的浮动。如果相关货币出现贬值,以人员、货物和资本自由流动为基础的单一市场如何正常运作呢?如果一种货币贬值,就会使它获得不公平的竞争优势,导致贸易的反常。
1989年6月,在马德里欧盟首脑会上,欧洲委员会主席雅克·德洛尔提出了建立经济和货币联盟(EMU)的计划和时间表。这项计划后来写入1992年的《马斯特里赫特条约》。该条约提出了成员国获得加入经济和货币联盟资格必须达到的一套标准。这些标准都涉及经济和金融纪律:限制通货膨胀,降低利率,将预算赤字减少到国内生产总值的3%以下,将政府债务限制在国内生产总值的60%以下,稳定货币的汇率。
在该条约的附件中,丹麦和英国保留不进入经济和货币体系第三阶段(即采用欧元)的权利,即使它们达到了这些标准。这被称为“不参与”。经过全民公决,丹麦宣布它无意采用欧元。瑞典也表示持保留意见。
由于通货膨胀会削弱经济竞争力,影响人们的信心,降低人们的购买力,所以必须由某个机构来维护单一货币的稳定。因此,一个独立的欧洲中央银行(ECB)宣布成立,总部设在法兰克福,它的任务是确定利率,保持欧元比价的稳定。
1997年6月,欧盟首脑会在阿姆斯特丹通过两项重要决议。
·第一项决议称为“稳定与增长公约”,它使有关国家致力于遵守预算纪律。它们彼此监督,不允许任何一个国家出现过多的赤字。
·第二项决议涉及经济增长。它宣布,成员国和欧洲委员会致力于确保就业,这是欧盟日程表上的头等大事。
1997年12月,欧盟首脑会在卢森堡通过有关协调经济政策的另一项决议,其中包括重要的决定,即“欧元区国家的部长们可举行非正式的会议,讨论与他们对单一货币的共同特定责任相关的问题”。因此,欧盟的政治领导人开辟了进一步加强欧元区国家关系的途径。这些关系超出货币联盟的范围,包括金融、预算、社会和财政政策。
建立经济和货币联盟的进展使打开和建成单一市场变得更加容易。尽管世界局势动荡(例如股市危机、恐怖分子袭击和伊拉克战争),欧元区还是出现了投资者和消费者需要的那种稳定和可预见性。2002年上半年,欧元纸币和硬币发行非常成功,并且进展迅速,出人意料,这增强了欧洲公民对欧元的信心。人们为能够在欧元区更轻松地购物感到高兴,现在,他们可直接对比不同欧洲国家的价格。
欧元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货币。它越来越多地被用于国际付款,并且与美元一样成为储备货币。欧元区金融市场的整合已经加快,不仅股票经纪公司实现了合并,股票交易所也是如此。欧盟定于2005年实施一项金融服务行动计划。
推出欧元的步骤
1992年2月7日:签署《马斯特里赫特条约》
1991年12月,在马斯特里赫特商定《欧洲联盟及经济和货币联盟条约》。它于1992年2月签署,1993年11月生效。根据这项条约,各国货币将被单一货币取代——条件是,有关国家满足若干经济条件。最重要的“马斯特里赫特标准”是,一个国家的预算赤字不能长期超出其国内生产总值的3%。政府债务不得超出国内生产总值的60%。价格和利率也必须在长期内保持稳定,有关货币之间的汇率也是如此。
1994年1月:欧洲货币机构成立
欧洲货币机构(EMI)成立,并采取新的程序监督欧盟国家的经济,鼓励不同经济体的合并。
1997年6月:稳定和增长公约
阿姆斯特丹欧盟首脑会商定“稳定和增长公约”及新的汇率机制(一个新生的欧洲货币体系),其目的是确保欧元与欧元区以外欧盟国家的货币的稳定汇率。当时还为欧元硬币的“欧洲”面确定了一个设计图案。
1998年5月:十一个国家获得采用欧元的资格
1998年5月1日至3日,欧盟政治领导人决定,11个欧盟国家达到了加入欧元区的要求。他们宣布了参与国货币之间的最后兑换率。
1999年1月1日:欧元诞生
1999年1月1日,参与国的11种货币消失,被欧元取代,从而成为奥地利、比利时、芬兰、法国、德国、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葡萄牙和西班牙的共同货币。(希腊于2001年1月1日加入)。从此刻起,欧洲中央银行接过了管理欧洲货币体系的责任,负责执行以欧元定义并以欧元实施的货币政策。欧元的兑换从1999年1月4日开始,汇率为1欧元兑换1.18美元。这是过渡期的开始,将持续到2001年12月31日。
2002年1月1日:发行欧元纸币和硬币
2002年1月1日,欧元纸币和硬币开始流通,同时欧元区各国纸币和硬币开始停止流通。过渡时期于2002年2月28日结束。在此之后,只有欧元是欧元区国家的法定货币。
向知识社会迈进
20世纪的最后10年,两大变化开始改变世界各国的经济发展和人们的生活方式,尤其是欧洲的经济和生活方式。一个是全球化:世界各地的经济变得越来越相互依赖,“全球化经济”诞生。另一个变化是技术革命——互联网以及新的信息和通讯技术的问世。
技术革命诞生于美国,美国经济大大受益。网上交易使美国公司的效率和生产率大大提高。1995年至2001年,美国经济每年平均增长3.6%,大大超过欧洲在同一时期2.4%的年增长率。欧洲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仅是美国的69%,欧洲的平均劳动力生产率是美国的78%。
到2000年,欧盟领导人清楚地意识到,欧盟经济需要彻底的现代化,才能与美国和其他世界强国竞争。同年3月,欧盟首脑会在里斯本举行会议时为欧盟确定了非常宏伟的新目标:在10年内成为“世界上最有竞争力和最充满活力的知识经济体,能够实现可持续的增长,创造更多、更好的就业机会,增强社会凝聚力”。
欧盟领导人还商定了一项实现这一目标的详细战略,即“里斯本战略”。它涉及科研、教育、培训、互联网接入和电子商务等问题。它还涉及欧洲社会保护制度的改革。这些制度是欧洲的重要资产的一部分:它们使我们的社会能够接受变化,而又没有过多的痛苦。但是,它们必须变得有持续性,我们的子孙后代才能从中受益。
每年春天的欧盟首脑会都会回顾里斯本战略的实施情况和进展。
应欧盟首脑会的请求,欧洲委员会提出一项题为“电子欧洲 2005”的行动计划,其目标是在欧洲联盟加强互联网的使用。到2005年,欧洲应该实行现代的网上公众服务,包括政府办公、培训和保健服务。各地的用户应该以竞争的价格利用安全的“宽带”基础设施。换言之,他们应该能够在高速线路或卫星线路上发送话音、数据和视频信号,并且确信他们的隐私权得到保护。
如果欧洲要发挥它的全部数码潜力,并使它的企业和公民能够利用低成本、而又是世界级的通讯网
络和多种网上服务,它还需要作出很大努力。例如,欧盟的所有学校必须能够与互联网连接,教师必须接受使用互联网的培训。欧盟必须制定有关电子商务、知识产权、电子付款和金融服务网上销售等问题的欧洲法律。
在里斯本商定的目标之一是创建一个“欧洲科研区”。例如,这需要建立一个横跨欧洲的高速电子科研通讯网络,把欧洲的大学和科研机构、科学图书馆联网,再逐渐把学校联网。目前欧盟还采取措施消除影响科研工作者在欧洲各地流动的障碍。与此同时,欧盟还用奖励等方法,为吸引世界一流的科学家到欧洲工作,鼓励他们留下。
中小企业(SMEs)是欧洲经济的支柱。它们的竞争力和活力常常因模糊的规则和规章而受制约。这些规定和规章可能因国家而异。里斯本战略的一部分是为小企业起草一部宪章,向企业家提供创办高科技企业所需的资本。
欧盟的重点之一是加强对人力和培训的投资。这是欧洲的主要资产。欧盟认识到教育和终身学习的重要性以及学会几种语言和掌握技术技能的需要。缺乏合格的人才是欧洲电信和互联网服务的一个障碍。
通过欧洲通用课程(Socrates)、达芬奇计划(Leonardo)和青年计划(Youth Programme)等课程,欧洲联盟鼓励学生、教师和科研工作者在欧洲各地流动。它还采取措施确保在任何一个欧盟国家接受的培训和获得的资格得到其他国家的承认。
里斯本战略还需要解决欧洲的一个最棘手的问题——人口老化以及给劳动力和欧洲社会保险及养老金计划的资金来源带来的严重影响。工作人口不足,尤其是妇女和老年人的就业情况不佳。与此同时,欧盟其他一些地区存在长期失业现象。一般说来,各地区的失业情况大不相同。
因此,里斯本欧盟首脑会的目标是提高就业率,从2000年的平均61%提高到2010年的70%,并且同时把女性就业率从51%提高到60%。
为了消除老龄化对欧洲社会的影响,巴塞罗那欧盟首脑会于2002年3月呼吁欧盟各国政府减少“个人早退休以及公司实行早退休的激励措施”。到2010年,应该把“欧盟的平均退休年龄逐渐推迟大约5年”。
公民的欧洲
欧洲是人民的天下,还是工商业的天下?统一欧洲的进程始于欧盟创始者们的政治设想。他们关心的首要问题是确保欧洲不再像过去几个世纪那样饱受战争的蹂躏。但是,为了尽可能有效和扎实地建设统一的欧洲,他们采取了务实的方针,在一些非常实际的领域实现欧洲的团结:煤炭和钢铁、单一市场、农业政策、竞争等„„
因此诞生一个被一些人称为“技术专家官员”的欧洲,因为它需要专家、经济学家和官员才能运作。尽管是技术专家官员的欧洲,但是,原来的设想如果缺乏欧洲机构的政治意志的支持,就永远不会成为现实。
日常生活中的欧洲
欧盟条约中制定的大多数目标现在已经实现。一度限制人员自由流动并阻碍货物、资本和服务自由流动的条条框框、税收和关税壁垒全部消除。虽然我们并不总是意识到单一市场的好处,但是每一个人都在日常生活中享受到这些好处:可买到多种消费品和产品;价格通过竞争压低;政策保护消费者和环境;技术标准往往更严格地协调一致。
同样,居住在欧洲边远地区的民众享受到欧洲地区发展基金等结构性基金的好处。欧洲的农民几十年来一直得益于欧洲农业指导和保证基金(EAGGF)提供的价格支持机制的好处。
欧盟预算(2003年大约为1000亿欧元)的所有开支都用于对欧洲公民的日常生活产生影响的措施。
《罗马条约》于1958年刚一生效,欧洲的立法者们就着手制定保证劳动者自由流动、提供服务自由和专业人员创设权利的法律。目标是,每一个欧盟公民,不管什么国籍,都可在欧盟的任何地方寻找工作。不准以国籍为理由进行歧视。欧盟指令统一了允许人们在欧盟执业的规则。欧盟为协调统一立法作出了艰苦的努力,从而使一名医生、律师、护士、兽医、化学家、建筑师、保险经纪人等专业人员在任何一个欧盟国家获得的资格在所有其他国家都得到承认。
但是,仍有许多活动受不同的国家规则的制约,1988年12月21日,欧盟成员国通过一项指令,设立一个相互承认高等教育学历的制度。这项指令适用于所有持续至少三年的大学课程,并且基于国家教育和培训体系相互信任的原则。
所以,一个欧洲公民的第一项权利是在欧盟任何地方流动、工作和生活的权利。《马斯特里赫特条约》把这一权利写入有关公民地位的章节。
但是,欧洲公民不光是消费者或者是能够影响社会发展的人。他或她是一个欧洲联盟公民,因此,享有特定的政治权利。根据《马斯特里赫特条约》,每一个欧盟公民,不管是什么国籍,在他或她所居住的欧盟国家的市议会和欧洲议会选举中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欧盟公民地位被写入《阿姆斯特丹条约》的第17条:“拥有一个成员国国籍的每一个人都应该成为联盟的公民。联盟公民应该是对本国公民地位的补充,不能取代本国公民地位。”
基本权利
《阿姆斯特丹条约》进一步强调了基本权利。它提出一个程序,可中止任何一个侵犯欧盟公民基本权利的国家的欧盟成员地位。它扩大了不歧视原则的范围,使它不仅涉及国籍,而且还涉及性别、宗教、年龄和性别取向。这项条约进一步巩固了男女平等的原则。
最后,《阿姆斯特丹条约》改进了欧盟的透明度政策,允许公民有更多权利查阅欧洲机构的官方文件。
欧洲联盟对公民权利的承认于2000年12月在尼斯获得确认,当时庄严地颁布了《欧洲联盟基本权利宪章》。这个宪章由各国议会和欧洲议会的议员、各国政府代表和一名欧洲委员会成员组成的代表大会起草。这个宪章的文本被包含在了欧盟宪法草案中。共有六个部分——尊严、自由、平等、团结、公民权利和正义,它的54条阐述了欧洲联盟的基本价值观以及欧盟公民的公民权利、政治权利、经济和社会权利。
开头几条涉及人的尊严、生活权、“人身自主权”、表达自由权和良心自由权。有关“团结”一章以
创新的方式阐述了社会和经济权利,例如
·罢工权利;
·劳动者的知情和磋商权利;
·协调家庭生活和专业生活的权利;
·在整个欧洲联盟获得保健、社会保障和社会援助的权利。
这一章还提倡男女平等,提出数据保护等权利,禁止人种改良和克隆人类,享受环境保护的权利,儿童和老年人的权利以及享受良好治理的权利。
这个“公民的欧洲”指的是某些形式的政治欧洲,它的确切性质尚待决定。欧洲的民众准备在25个或更多成员国的欧洲联盟中共享什么价值观和抱负呢?
欧洲意味着文化和教育
一种属于欧洲并且有同一归属的感觉不能凭空制造出来。它只能产生于一种共同的文化意识,这就是欧洲现在需要使它的注意力不仅集中于经济,而且也集中于文化的原因。
第一步包括欧盟的教育和培训计划,例如“伊拉谟斯”(Erasmus)计划(它促进学生的交换)、科梅特(Comett)计划(技术教育和培训)和语言(Lingua)计划(鼓励人们学习外语)等。由于伊拉谟斯计划,已经有100多万学生到国外学习。2004年9月,伊拉谟斯计划开始对第三国开放,即对非欧盟国家的学生提供奖学金,鼓励他们到欧盟的高等学府学习。
欧洲联盟为自己制定的一个目标是,它的10%的学生在另一个欧洲国家学习一年,选修大学课程。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更多的欧盟资金将投入教育政策。通过欧洲通用课程(Socrates)、达芬奇计划(Leonardo da Vinci)和青年计划,欧盟得以朝着这个方向取得进一步的进展。
无国界电视指令使观众能够观看在欧洲制作的更多节目:欧洲广播机构的节目表必须有一定比例的欧洲节目。这项指令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保护年轻观众,支持独立制作机构的节目。它还制定了有关广告和电视购物的规则。
2000年至2004年的“文化2000”框架计划旨在促进节目创作者、推广者、广播机构、网络和文化机构之间的合作。
“媒体促进”(MEDIA+)计划(2000-2005年)对音像业给予支持。目前,与美国制作的大量节目相比,欧洲制作的电视节目和电影短缺。“媒体促进”计划的目标是弥补这种短缺,鼓励在欧洲发行欧洲电影和节目。
归属感
建立一个“公民的欧洲”是很新的思想。使它成为现实首先意味着争取民众支持代表共同欧洲特性的象征。诸如欧洲护照样本(1985年以来一直使用)、欧洲洲歌(贝多芬的《快乐颂》)和欧洲旗(蓝色背景下的12颗金星组成的圆形)都是欧盟的象征。1996年以来,所有欧盟成员国颁发的驾照都是统一的欧盟驾照。
1979年以来,欧洲议会一直通过普选制直接选举。这使欧洲统一的过程有更大的民主合法性,把它与人民的意志直接联系在一起。欧洲需要变得更加民主,办法是让议会发挥更大作用,创建真正的欧洲政党,让普通公民通过非政府组织和其他志愿协会在欧盟决策中有更大的发言权。
欧盟宪法草案将议会立法决策权扩展到了95%的领域,即在宪法草案得到各国批准并执行时,有95%的立法需经议会和欧盟理事会的共同批准。这是欧洲议会权力增加的重要标志。
2002年1月1日,欧元纸币和硬币的发行使人们的生活发生了重大变化。多数欧洲人现在用欧元管理他们的银行帐户,并且可在各地采购多数欧盟国家用欧元标价的货物和服务,还可直接进行比较。由于《申根协议》,欧盟国家之间的多数边界检查已经取消,这已经使公民们产生了属于一个统一地理区域的感觉。申根区将随着更多国家的加入而扩大。
为了拉近欧盟同公民的距离,欧洲联盟的条约设立了申诉专员的职位。欧洲议会通过申诉专员的任命,他的任期与议会议员的任期相同。他的职责是调查对欧盟机构和机关的投诉。任何欧盟公民以及生活或常驻在一个欧盟成员国的任何人或组织均可提出投诉。申诉专员设法安排投诉方与相关机构或机关之间的调解。
公民与欧盟机构之间还有一个重要的联络途径,就是议会有一个长期的惯例,随时接受任何一个欧盟公民的请愿。
让·莫内早在1952年就说过:“我们不是把国家集中到一起,我们是让民众团结起来。”争取民众对欧洲一体化的支持仍是欧盟机构今天面临的最大挑战。
自由、安全与司法
欧洲公民有权在欧洲联盟的任何地方自由地生活,不必担心迫害和暴力。然而,国际犯罪和恐怖活动是欧洲人现在最担心的问题。
这些挑战要求欧盟迅速采取联合行动。欧洲联盟显然需要一项有关“司法和内政”的政策,尤其是因为欧盟的扩大给欧洲内部安全问题带来的新情况。
欧盟在这个领域的行动并不在欧洲经济共同体成立时的日程表上。《罗马条约》第3条只是说,共同体必须“对人员的入境和流动采取措施”。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可以明显地看出,流动自由必须意味着让欧盟每一个地方的每一个人获得相同的保护和相同的司法权。因此,原有的条约被修订 ——首先通过《单一欧洲法》进行修订,随后又通过马斯特里赫特、阿姆斯特丹和尼斯等条约修订,以及最近的宪法草案。
流动自由
欧盟各地的个人流动自由给成员国带来安全问题,因此欧盟多数内部边界的检查已经取消。为了弥补这个漏洞,必须在欧盟的外部边界采取额外的安全措施。由于欧盟的流动自由也适用于犯罪分子,欧盟的国家警察和司法机关必须合作打击国际犯罪。
自由、安全和司法的三个概念实际上密切相关。如果人们不能安全地生活,得到人人都可平等依赖的法律制度的保护,自由就是一句空话。
1999年10月15日和16日,欧盟首脑会在芬兰坦佩里举行特别会议,讨论司法与内政的整个问题。欧盟领导人商定了一个非常明确和宏伟的行动计划——到2004年采取大约60项措施,把欧盟变成“一个自由、安全和法治的地区”。欧洲委员会被委派通过一个“记分板”监督欧盟进展的任务。
坦佩里会议讨论的主要问题是:
·有关庇护和移民的共同欧盟政策;
·一个真正的“欧洲法治地区”;
·在整个欧盟打击犯罪:
·更加有效的统一外部行动。
1985年,欧洲联盟采取了使旅行者的生活变得更容易的一项最重要行动,当时,比利时、法国、德国、卢森堡和荷兰等国政府在卢森堡的边界小镇申根签署一项协议。他们同意在共同边界废除对人员的所有检查——不管是什么国籍,协调与非欧盟国家的边界的控制,对签证采取共同政策。
这些国家从而形成一个称为“申根地区”的无内部边界地区。在外部边界,欧盟公民仅需要出示他们的身份证或护照。
1985年的《申根协议》、1990年实施这项协议的公约以及所有来自这些协议的法律,自那以来都成为欧盟条约的组成部分。申根地区逐渐扩大。2001年3月以来,冰岛和挪威以及12个欧盟国家(奥地利、比利时、芬兰、法国、德国、希腊、意大利、卢森堡、荷兰、葡萄牙、西班牙和瑞典)一直在全面实施申根规则。
申根区的目的并不是创建一个“欧洲堡垒”,而是使人们更容易合法地进入欧洲联盟,在里面自由地流动。与此同时,欧盟决心打击危害人类的犯罪团伙的活动。
庇护和移民政策
欧洲有着欢迎外国人的悠久传统。长期以来,欧盟从人道主义出发为逃离危险和迫害的难民提供庇护,对这一点欧盟引以为豪。现在,欧盟各国政府面临着另一个紧迫的问题,就是如何在一个无内部边界的地区应对越来越多的合法和非法移民。
欧盟各国政府同意协调它们的规定,以便使庇护申请根据一套在欧洲联盟得到一致承认的基本原则审查。在坦佩里,各国共同确定的目标是采纳一个共同的庇护程序,在整个欧盟对获得庇护的人一视同仁。欧盟将对移民授予欧洲公民享有的相同权利和义务。这些权利和义务的程序将根据一个人在欧洲联盟居住的时间长短各有所异。
打击国际犯罪
为了使这项政策变得切实可行,欧盟必须有一个管理移民的有效制度,包括在它的外部边界进行适当的检查,采取防止非法移民的有效手段。现在需要作出一致努力,打击经营人口贩卖网络和伤害弱势群体,特别是妇女儿童的犯罪团伙。
有组织犯罪变得越来越复杂,并且经常利用欧洲或国际犯罪活动网络。恐怖活动可能十分残暴地对世界上的任何地方发动攻击。这是建立申根信息系统(SIS)的原因。它是一个复杂的数据库,使执法官员和司法机构能够交流被通缉人员和财产的信息,例如被盗车辆或艺术品,或者已经被下达逮捕令或被要求引渡的人员。
抓捕罪犯的一个最好办法是跟踪他们的非法所得。由于这个原因,并且为了切断犯罪组织的经费,欧盟通过立法防止洗钱。
最近几年在执法官员合作的领域取得的最大进展是成立了欧洲刑警组织。这个欧盟机构由警察和海关官员构成,它的职能是在欧洲联盟各地执法。它追查范围广泛的犯罪活动:毒品走私、被盗车辆的交易、人口贩卖、对妇女和儿童的性剥削、色情、伪造、放射性和核材料走私、恐怖活动、洗钱和伪造欧元等。
争取建立一个“欧洲司法区”
目前,欧洲联盟有15个以上的不同司法制度并存,每一个成员国各有一种司法制度。如果人们居住在异国他乡,就可能发现他们的家庭或工作问题需要由他们不熟悉的司法制度解决。这使日常生活变得更加艰难。如果欧盟联盟希望人们在它的边界内自由流动,并且在每一个地方都获得司法服务,它的法律制度必须使人们的生活变得更容易,而不是更艰难。
欧盟各项计划的制订是为了把不同成员国的法律专业人员集中到一起。例如Grotius计划帮助律师和法官了解其他欧盟国家的法律制度如何运作。Falcone计划帮助整个欧盟的法官、公诉机构、警察和海关官员发展关系。
但是,有关这个领域的实际合作的最重要事例是欧洲法庭(Eurojust) ——它是一种中央协调机构。它的目的是使各国的调查和公诉机构能够在涉及几个欧盟国家的刑事调查上进行合作。
不同国家法庭之间的合作可能由于某些犯罪行为的不同定义而遇到阻力。为了有效地解决这个问题,欧盟逐渐地制定一项共同的刑事政策。欧盟的目标是制定一个打击恐怖活动的共同法律框架,保证它的公民获得高度的保护,加强这个领域的国际合作。
国际舞台上的欧洲联盟
一些人把欧盟描述为一个经济巨人,但又是一个“政治侏儒”。这种说法言过其实。尽管如此,从外交和政治的角度说,欧盟成员国确实需要作出巨大努力才能在一些重大问题上以一个声音讲话,例如和平与稳定、恐怖活动、中东、与美国的关系和联合国安理会的作用等问题。欧盟成员国政府对本国武装力量行使全部主权,各国国防系统仍牢牢地掌握在本国政府手中。
2001年9月11日恐怖分子对美国本土的攻击以及随后世界各地此起彼伏的恐怖活动已经使世界格局发生了变化。由于反恐怖是全球性的问题,今天的欧洲除了同美国合作外,还同世界许多其他国家共同努力支持民主和人权建设。针对当今的国际局势,欧盟正努力在各成员国之间寻求一致,执行共同的安全和防务政策。
从经济、贸易和货币的角度说,欧洲联盟已经成为世界上的一支强大力量。它在国际组织里有相当大的影响,例如世界贸易组织(WTO)、联合国的专门机构以及有关环境和发展问题的世界峰会。
未成熟的共同防务政策
《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和《阿姆斯特丹条约》中规定的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CFSP)和欧洲安全与防务政策(ESDP)界定了欧盟在防御领域的主要任务。在这个基础上,欧盟发展了它的“第二个支柱”——这是通过政府间协议决定采取行动以及欧洲委员会和欧洲议会仅在其中发挥次要作用的政策领域。这个领域的决定通过一致意见作出,允许个别国家弃权。
欧洲的安全需要在过去的十年中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由于俄罗斯采取与西方世界友好的路线,中欧和东欧的前共产党国家几乎同时加入北约组织和欧盟,半个多世纪的冷战远远地真正成为过去。欧洲大陆正在以和平方式实现统一。欧盟与它的大邻国(例如俄罗斯和乌克兰)建立了有组织的伙伴关系。
欧盟成员国正在努力尝试制定一项欧洲安全与防务政策。1999年12月,赫尔辛基欧盟首脑会为欧盟制定了一个具体目标:到2003年能够在60天内部署有海上和空中支持力量的多达6万人的部队,并使这支部队维持至少一年的时间。这支快速反应部队不是一支“欧洲军队”:它将由各国武装部队的分队组成。但是,它将由一个政治和安全委员会(PSC)、一个军事委员会(EUMC)和一个军事参谋部(EUMS)协调,由部长理事会授权,设在布鲁塞尔。这使欧盟获得了执行某些特定任务的政治和军事工具。这些特定任务是,在欧洲以外执行人道主义和救援任务、维和行动以及其他危机管理任务,包括调停。美国同意欧洲利用北约组织的一些后勤资源,例如它的情报、通讯、指挥和运输能力来实施以上行动。
“如果我想跟欧洲交谈,我给谁打电话?”
新的欧盟宪法将有望回答亨利·基辛格在20世纪70年代提出的著名问题:“如果我想跟欧洲交谈,我给谁打电话?”
宪法规定,欧盟将设立一个部长理事会主席和外交部长。他同时也是欧洲委员会副主席。主席任期两年半,可连任一届。他的任务是主持和领导部长理事会的日常工作。他/她代表欧盟在国际事务中就共同安全和防务问题发言。
外交部长将代替两个人的工作:欧盟外交和安全事务高级代表和欧洲委员会对外关系委员。外交部长将由欧盟首脑会任命,必须经过欧洲议会和欧洲委员会的同意。外交部长将在国际组织和会议上代表欧盟。欧盟希望通过该职位更加有效的发挥欧盟在国际上的地位。例如,欧盟外交部长将在联合国安理会上代表欧盟各成员国表示欧盟的共同立场。
对世界开放的欧洲
欧盟是一支重要的贸易力量。它有4.5亿消费者。因此,它是其他国家出口商的非常有吸引力的市场。欧盟的影响得以使它在国际贸易领域拥有较大的发言权,欧盟利用它的影响来推动其它贸易伙伴恪守游戏规则,从而确保健康的竞争以及平等的市场准入。世界贸易组织刚一成立,就在欧洲的敦促下创立了一个永久性的论坛,使成员国通过多边谈判解决贸易争端。
1993年单一市场的建成影响到欧盟的贸易政策。欧盟国家获准保持的进口限制不断地废除,纺织品、钢材、汽车和电子产品等“敏感”进口品的内部分配也是如此。
进入欧洲联盟的工业品的平均加权关税不到5%。欧盟及其世界贸易伙伴商定了服务和农产品贸易的新规则。有关农业问题的讨论显然表明大西洋两岸的生产者的意见分歧。由于欧盟在这些会谈中形成一个统一战线,它能够对其成员国的观点进行有效的辩护。
欧盟与中国
2004年,欧盟成为中国的最大贸易伙伴。仅在2004年头五个月,双方之间的贸易额就达657亿美元。
然而,中国与欧盟之间的关系并不仅仅是贸易。欧盟一直努力与中国在双边基础上和世界舞台上进行接触。因此,欧盟与中国长期以来进行政治和贸易对话。欧盟的最终目标是支持中国向以法治和尊重人权为基础的开放社会的过渡。
欧洲联盟还希望鼓励中国与世界经济接轨,使它全面进入世界贸易体系。欧盟已经投入大量资金支持中国的经济和社会改革进程。
欧洲联盟欧洲委员会驻华代表团负责处理中国与欧盟之间的官方关系。代表团与欧盟成员国的外交使团,尤其是代表欧洲轮职主席国的外交使团就欧盟事务进行密切的合作。
欧盟与中国进行一对一的讨论,并与中国在地区性治理、贸易和安全问题上进行合作。在非法移民问题上的合作是欧盟的另一个重点,这是在人权问题上进行的富有成果的对话的结果。贸易谈判以及监督中国履行入世承诺也是一个重点。
1994年,欧盟与中国之间的广泛政治对话正式确立。中国作为国际舞台上一支新兴力量的地位使欧洲委员会在1995年的“中国-欧洲关系长期政策”中发表它的欧盟-中国关系长期战略。自那以来,双方一直以三个主题发展关系:政治对话,包括人权问题的特定对话;经济和贸易关系;以及欧盟与中国的合作计划。
中国与欧盟的部长和官员现在定期举行几个级别的会谈。与此同时,一年一度的中欧领导人会晤于1998年开始。在人权问题上的欧盟与中国对话始于1996年1月,每两年举行一次。
欧盟欢迎中国于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欧盟还通过在关键经济领域的定期对话以及欧盟与中国的合作计划帮助中国履行它的承诺。1978年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欧洲与中国的贸易增加了四十倍以上。2003年,欧盟同中国的贸易已经从20世纪80年代的贸易顺差发展到550亿欧元的贸易逆差,这是欧盟对外贸易数额最大的逆差。欧盟的贸易逆差首先反映中国市场的准入障碍。欧盟希望扩大贸易和投资的自由化。
欧盟通过欧盟-中国合作计划投入资金和专门知识支持中国的改革和自由化。欧盟-中国合作计划包括40个项目,将耗费至少2.6亿欧元。现在已经承诺投入资金支持欧盟对中国的总政策,帮助中国的经济和社会改革。其他欧盟援助计划以环境和可持续发展为主。
随着中国——欧盟关系的成熟,政策倡议不断地提出。中国旅行团于2004年5月获准进入欧洲,授予中国“旅游目的地国地位”的一项重要协议生效。1999年签署的一项科技协议加强了双方在研究与开发方面的合作。根据欧洲委员会的第六框架计划,几个中国科技项目获得了资金。2003年,中
国参加了欧盟的伽利略卫星导航计划。
与此同时,在知识产权、竞争和企业政策等新的领域,双方已经开始了对话。
欧洲的前途如何?
“迟早有一天,这个大陆的所有国家会在不失去自己特性或个性的情况下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一起,建立情同手足的欧洲兄弟关系。迟早有一天,除了思想斗争——公开交流思想,不会有任何其他战场。迟早有一天,子弹和炸弹会被选票所取代。”
这是雨果在1849年的预言。他的乌托邦式预言用了一个多世纪才开始成为现实。在此期间,欧洲大陆的两次世界大战和无数其他冲突夺去了数百万人的生命。有时,似乎所有希望全部落空。如今,21世纪的来临带来了更加光明的前景和新的希望。但是,它也给欧洲带来新的困难和挑战。
欧盟已有25个成员国。正如一个新成员国的政界人士所说:“欧洲终于设法使它的历史与它的地理协调一致。”2007年至2015年,欧盟将进一步扩大。与此同时,它的领导人认真地听取公众意见,将必须决定在何处划定欧盟的地理、政治和文化边界。
欧盟的基本共识是主权国家之间的协议。成为欧盟成员的主权国家决心同呼吸、共命运,把越来越多的主权集中交给欧盟执掌。它关系到欧洲人最关心的问题:和平、安全、参与性民主、法治和团结。这项共识正在整个欧洲得到加强和确认:4.5亿人已经决定采取法治和以人道及人类尊严为基础的悠久价值观。
目前的技术革命正在使包括欧洲在内的工业化生活发生彻底变化。同时,它也造成跨越国界的新挑战。单独行动的国家不能有效地解决问题,例如可持续发展、污染趋势或社会团结的需要。光是国家政策不能实现经济增长,各国政府也不能对生命科学领域的世界进展作出伦理方面的反应。油轮受损对海洋的污染以及切尔诺贝利式的核事故等事例说明,必须采取集体预防措施,保障“欧洲的共同利益”,并使世世代代受益。
扩大的欧盟是发生迅速和彻底变化的世界的一部分。这个世界需要找到新的稳定。欧洲受其他大陆的动乱的影响——不管是伊斯兰世界宗教狂热的复活,非洲的疾病和饥荒,北美的单边主义倾向,拉美的经济危机,亚洲的人口爆炸,还是工业和就业的全球性迁移。欧洲不光应该集中精力进行自己的发展,而且还应该充分参与全球化。虽然欧洲联盟可对自己的贸易政策成就感到自豪,但是它仍需作出很大努力才能声称以一个声音讲话,或者在世界政治舞台上成为一个有分量的参与者。
欧盟机构已经证明了它们的价值,但是它们必须经过调整,才能应付将由一个不断扩大的欧盟执行的越来越多的任务。欧盟的成员国越多,它就越容易变成使它四分五裂的离心力量。对国家利益的短期看法很容易使整个欧盟的长期重点脱离轨道。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参与这个史无先例的事业的每一个人必须承担自己的责任,一举一动都应使欧盟的体制能够继续有效地运作。现有制度的任何变化都必须确保欧洲的多极性得到尊重。欧洲的最宝贵资产毕竟是它的丰富的多样性——它的成员国之间的许多差异。
新的《宪法》旨在简化各项条约,提高欧盟决策制度的透明度。欧盟公民需要知道谁在欧洲从事什么工作,需要感到它与他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只有到那时,人们才会支持欧洲一体化的主张,有参与欧洲选举的动力。《宪法》草案澄清了欧盟、它的成员国和各地区机构的权力。它明确规定,
欧洲的一体化基于两种合法性:人民直接表达的意愿和各国政府的合法性。民族国家仍是欧洲社会运作的合法框架。
《宪法》是使欧洲国家和人民共同行动进程中的又一关键步骤。最重要的是,正如欧盟国家的内部边界一样,宪法规定的机构和决策程序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会随着欧盟进一步朝着自己的目标迈进而改革,新一代的领导人也会在欧盟发展史上留下自己的烙印。
欧洲一体化大事记
1948年
5月7日至11日
海牙大会:来自大约20个欧洲国家的1000多名代表讨论欧洲的新合作形式。他们最后支持设立“欧洲大会”。
1949年
1月27日至28日
根据海牙大会的精神,欧洲理事会组织成立。它设在斯特拉斯堡。
同年,它开始起草《欧洲人权公约》。该公约于1950年在罗马签署,1953年9月生效。
现在,几乎所有欧洲国家都是欧洲理事会组织的成员。
1950年
5月9日
法国外交部长罗伯特·舒曼发表重要讲话,根据让·莫内的思想提出建议。他建议法国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集中两国的煤炭和钢铁资源,成立一个新组织,其他欧洲国家可以加入。
由于这一天被视为欧洲联盟的诞生日,现在每年的5月9日被定为“欧洲日”。
1951年
4月18日
在巴黎,六个国家——比利时、法国、德国(联邦共和国)、意大利、卢森堡和荷兰——签署成立欧洲煤炭和钢铁共同体(ECSC)的条约。它于1952年7月23日生效,期限为50年。
1955年
6月1日至2日
六个国家的外长部们在墨西拿举行会议,决定把欧洲一体化扩大到所有经济领域。
1957年
3月25日
在罗马,六个国家签署成立欧洲经济共同体(EEC)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Euratom)的条约。这两项条约于1958年1月1日生效。
1960 年
1月4日
在英国的敦促下,斯德哥尔摩代表大会决定成立欧洲自由贸易联盟(EFTA),由不是欧洲经济共同体成员的国家组成。
1962年
7月30日
采取共同农业政策(CAP)。
1963年
1月14日
在记者招待会上,戴高乐将军宣布,法国将否决英国加入欧洲共同体。
7月20日
在雅温得,欧洲经济共同体与18个非洲国家签署一项联盟协议。
1965 年
4月8日
签署一项条约,将三个共同体的执行机构合并,成立一个首脑会和委员会。该条约于1967年7月1日生效。
1966 年
1月29日
达成“卢森堡妥协”。在一场政治危机之后,法国同意再次参加首脑会会议,换取在涉及“重要国家利益”时保持一致性规则的协议。
1968年
7月1日
工业品的关税彻底取消,比预定时间提前18个月,采取共同对外关税。
1969年
12月1日至2日
在海牙首脑会上,欧洲经济共同体的政治领导人决定进一步实施欧洲一体化。
1970年
4月22日
在卢森堡,签署一项条约,允许欧洲共同体从“自身资源”获得越来越多的资金,并授予欧洲议会更大的权力。
1972年
1月22日
在布鲁塞尔,与丹麦、爱尔兰、挪威和英国签署加入欧洲共同体的条约。
4月24日
欧洲经济共同体的六个成员国决定它们货币的汇率浮动不得超过2.25%。这个制度被称为“蛇形浮动汇率制”。
1973年
1月1日
丹麦、爱尔兰和英国加入欧洲共同体,使共同体的成员达到9个。挪威退出,因为此前挪威国内进行的公民投票中,多数人反对加入。
1974年
12月9日至10日
在巴黎首脑会上,9个成员国的政治领导人决定每年举行三次欧盟首脑会会议。他们还同意欧洲议会进行直选,并同意设立欧洲地区发展基金。
1975年
2月28日
在洛美,欧洲经济共同体与46个非洲、加勒比和太平洋国家(ACP)签署公约(第一号洛美公约)。
7月22日
签署一项条约,赋予欧洲议会更大的预算权,设立欧洲审计院。该条约于1977年6月1日生效。 1978年
7月6日至7日
在不来梅峰会上,法国和德国(联邦共和国)建议重新开始货币合作,设立一个欧洲货币体系(EMS),取代“蛇形汇率浮动制”。欧洲货币体系于1979年3月13日开始运作。
1979年
5月28日
欧洲共同体与希腊签署入盟条约。
6月7日和10日
410个席位的欧洲议会第一次举行直选。
1981年
1月1日
希腊加入欧洲共同体,使成员国的数目增加到10个。
1984年
2月28日
通过“Esprit”计划,其目的是促进信息技术领域的研究与开发。
6月14日和17日
欧洲议会举行第二次直选。
1985年
1月7日
雅克·德洛尔成为欧洲委员会主席(1985-1995)。
6月12日
欧洲共同体与西班牙和葡萄牙签署加入条约。
12月2日至4日
在卢森堡欧洲首脑会上,10个成员国的领导人同意修订《罗马条约》,通过《单一欧洲法》重新开始欧洲一体化。这为在1993年之前成立单一市场铺平道路。
1986年
1月1日
西班牙和葡萄牙加入欧洲共同体,使成员国总数达到12个。
2月17日和28日
《单一欧洲法》在卢森堡和海牙签署,1987年7月1日生效。
1987年
6月15日
开始在其他欧洲国家实施“伊拉谟斯”(Erasmus)计划,其目的是帮助欧洲年轻人到国外学习。 1989年
6月15日和18日
欧洲议会举行第三次直选。
11月9日
柏林墙拆除。
12月9日
在斯特拉斯堡,欧盟首脑会决定举行一次政府间会议,讨论开始经济和货币联盟(EMU)及政治联盟问题。
1990年
6月19日
签署申根协议,其目的是取消欧洲共同体成员之间的边界检查。
10月3日
德国统一。
12月14日
在罗马,有关经济和货币联盟及政治联盟的政府间会议开幕。
1991年
12月9日至10日
马斯特里赫特欧盟首脑会通过《欧洲联盟条约》。它为推行共同的外交和安全政策、加强司法和内政方面的合作以及创建包括单一货币在内的经济和货币联盟奠定了基础。对现有共同体制度增加的这
些领域的政府间合作创建了欧洲联盟(EU)。欧洲经济共同体更名为“欧洲共同体”(EC)。 1992年
2月7日
《欧洲联盟条约》在马斯特里赫特签署,1993年11月1日生效。
1993年
1月1日
单一市场创建。
1994年
6月9日和12日
欧洲议会举行第四次直选。
6月24日至25日
在欧盟首脑会会议上,欧盟与奥地利、芬兰、挪威和瑞典签署入盟协议。
1995年
1月1日
奥地利、芬兰和瑞典加入欧盟,使它的成员国增加到15个。挪威仍然未能加入,因为挪威公民再次投票反对加入欧盟。
1月23日
新的欧洲委员会就职(1995年至1999年),雅克·桑特出任主席。
11月27日至28日
在巴塞罗那举行的欧洲-地中海会议决定欧盟与地中海南岸国家建立伙伴关系。
1997年
6月16日至17日
阿姆斯特丹欧盟首脑会达成一项条约,赋予欧洲联盟新的权利和责任。
10月2日
签署《阿姆斯特丹条约》,该条约于1999年5月1日生效。
1998年
3月30日
新的候选国开始入盟进程。塞浦路斯、马耳他以及中欧和东欧的10个国家参与这个进程。
5月3日
布鲁塞尔欧盟首脑会确定,11个欧盟成员国(奥地利、比利时、芬兰、法国、德国、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葡萄牙和西班牙)达到于1999年1月1日采用单一货币的要求。希腊将在日后加入。
12月31日
确定将被欧元取代的货币之间的固定和不可改变汇率。
1999年
1月1日
欧洲货币联盟的第三个阶段开始:11个欧盟国家的货币由欧元取代。单一货币在货币市场推出。从此刻起,欧洲中央银行(ECB)负责欧盟的货币政策。
3月24日至25日
柏林欧盟首脑会商定欧盟2000年至2006年预算在“日程 2000”框架内中的概要。
6月3日至4日
科隆欧盟首脑会决定请求一个代表大会起草《欧洲基本权利宪章》。代表大会的成员是欧盟国家首脑或政府首脑以及欧洲委员会主席的代表。
哈维尔·索拉纳被任命为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CFSP)的高级代表。
6月8日 和13日
欧洲议会举行第五次直选。
9月15日
新的欧洲委员会就职(1999-2004),罗马诺·普罗迪出任主席。
10月15日至16日
坦佩里欧盟首脑会决定使欧盟成为一个自由、安全和法治区。
12月10日至11日
赫尔辛基欧盟首脑会主要讨论欧盟的扩大,正式承认土耳其为欧盟成员候选国,还决定开始与另外12个候选国谈判。
2000年
3月23日至24日
卢森堡欧盟首脑会起草促进欧盟就业、经济现代化和加强以知识为基础的欧洲的社会凝聚力的战略。
12月7日至8日
在尼斯,欧盟首脑会就一项改变欧盟决策制度的新条约达成协议,从而使欧盟作好扩大的准备。欧洲议会、欧盟首脑会和欧洲委员会的主席庄严地颁布《欧盟基本权利宪章》。
2001年
2月26日
《尼斯条约》签署,于2003年2月1日生效。
12月14日至15日
拉肯欧盟首脑会通过有关欧盟前途的宣言。这为欧盟即将进行的重大改革和设立代表大会起草一部欧洲宪法铺平了道路。瓦莱里·吉斯卡尔·德斯坦被任命为代表大会主席。
2002年
1月1日
欧元区民众开始使用欧元纸币和硬币。
5月31日
所有15个欧盟成员国同时批准《京都议定书》,它是减少空气污染的世界性协议。
6月21日至22日
塞维利亚欧盟首脑会就欧盟庇护权和移民政策达成一致。
12月31日
哥本哈根欧盟首脑会同意,10个候选国(塞浦路斯、捷克共和国、爱沙尼亚、匈牙利、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波兰、斯洛伐克和斯洛文尼亚)可于2004年5月1日加入欧盟。保加利亚和罗马尼亚预计将在2007年加入。
会议决定,如果根据欧洲委员会的一份报告和一项建议,欧盟首脑会于2004年12月确定土耳其是否达到所有“哥本哈根标准”,与土耳其的谈判可以开始。
2003年
4月16日
在雅典,欧盟与塞浦路斯、捷克共和国、爱沙尼亚、匈牙利、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波兰、斯洛伐克和斯洛文尼亚签署加入欧盟条约。
7月10日
有关欧洲前途的代表大会完成欧洲宪法起草工作。
10月4日
开始政府间会议,将起草一份体现欧洲宪法的新条约。
2004年
5月1日
塞浦路斯、捷克共和国、爱沙尼亚、匈牙利、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波兰、斯洛伐克和斯洛文尼亚加入欧洲联盟。
6月10日和13日
欧洲议会举行第六次直选。
6月18日
欧盟各成员国首脑在布鲁塞尔举行的首脑会上就欧盟宪法草案达成一致。此后,宪法草案将提交各国政府批准通过。
7月22日
欧洲议会通过了欧盟首脑会提交的对新一届欧洲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同意原葡萄牙总理巴罗佐担任欧洲委员会主席。
欧洲联盟欧洲委员会驻中国及蒙古国代表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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