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山石●福建农机2005年第4期
德国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情况及特征
韩山师范学院政法学院黎海波
农业是德国政府重点保护的经济部门,并由德国粮农林业部管理。它在德国国民经济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德国是仅次于美国、法国和荷兰的世界第四大农产品和食品出口国。德国农业的标准化、机械化程度较高,农产品的自给率达到了80%以上。目前平均每1000hm2农用地就拥有124辆拖拉机,在欧洲排名第一。
一、德国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情况
二战前,德国的农业比较落后,战争中农业又遭到战火的严重破坏。二战后,德国粮食严重短缺,解决吃饭问题成为当时德国政府稳定社会和发展整个国民经济的首要问题。根据当时的情况,德国政府采取了提高农产品价格,增加农业投资和信贷,发展拖拉机生产,开展农业科研和教育等一系列的措施和政策,较为有效地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作业的实况和方位,通过远程诊断系统来确定农机是否需要维修或更换零配件,不会因故障造成停用,以此来提高农机的使用效率。
德国在农业计算机网络技术、电子自动化控制、作物模拟模型、计算机辅助决策技术、遥感技术、精确农业技术等项技术取得成功和应用后,正在努力将几项或多项技术集成在一起,以提高智能化,实现高度的自动化。
二、德国农业机械化发展的特点
德国的农业机械化与其它国家比较而言,主要具有以下两个方面的特点。
(一)对农机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测
德国农机产品质量认证率较高。通常企业都会主动申请认证,消费者也非常关注农机的认证标志,政府则积极支持认证事业的发展。
法规和标准体系中不仅对产在德国及欧盟,法律、
品质量涉及安全、环保要求的内容有着系统而细致的规定,而且还明确规定了产品强制安全检测和认证的范围。德国农机产品质量认证已经形成了以完善的法律、法规及标准体系为基础,政府负责授权与监督,认证机构具体操作的高效而成熟的运行体系。每种农机产品的质量认证与管理,都能找到相应的法律文件或行业规范性文件。法律文件规范的重点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即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内容涉及农机制造企业、销售及售后产品安全质量问题的处理方式,以及政府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进行监控的规定等。
德国联邦道路交通局专门负责拖拉机产品质量认证机构的授权与监管;德国联邦生物物理局专门负责植保机械产品质量认证机构的授权与监管;德国联邦农业部专门负责拖拉机、植保机械以外的其它农机产品质量认证机构的授权与监管;德国联邦经济部专门负责农机企业质量体系认证机构的授权与监管。一个认证机构可以接受来自政府不同部门的授权,认证机构只有在授权后才能对外开展认证工作。德国各级政府都有专门的机构或部门对认证机构和认证行为进行监管。
在德国,企业所有的农机检测项目都不是强制性
20世纪50年代中期以后,德国开展了农业技术革
命,加强了农业生产过程中的机械化和电气化,使农业生产迅速发展,劳动生产率成倍增加。德国本身是机械制造大国,而劳动力价格又比较高,所以,农场主们都愿意通过使用机械来提高生产效率,并以此降低生产成本。20世纪70年代以后,德国农业生产普遍实现了机械化、电气化和化学化。
20世纪90年代以后,德国开始研究在农业生产中
采用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和卫星遥感等项技术结合在一起的精准农业技术,这些技术的采用大大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增加了产量。德国农业技术研究所在
1993年就提出利用全球定位卫星来解决局部土地因多
样性、复杂性带来的耕作问题,在生产技术上采用因地制宜的不同处理方式。农业机械采用卫星系统GPS来定位,定位技术会自动确定在地块上的相关位置,根据实地情况,准确地施用肥料和农药。这种生产技术可使投入最佳化,既可减少生产费用的20%~30%,又有利于环境保护和农业的持续发展。
通过GPS和数据传输也使得农机管理有了新的途径。德国将此项技术用于较为大型的农机企业中,可以对作业区中的农机进行不间断的监控,适时地获得农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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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第4期
随着农村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步伐不断加快,粮食生产的比较效益愈显低下。尽管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为确保粮食安全采取了多种扶持措施来促进粮食的恢复性生产,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仍然不高,农田抛荒特别是季节性抛荒现象较为突出,耕地资源浪费比较严重,粮食生产徘徊不前。
为有效解决农田抛荒问题,提高耕地资源利用率和粮食生产的比较效益,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彻底改变经济发达地区粮食生产徘徊不前的被动局面,台州市路桥区金清镇下梁村由村干部牵头,组织农机大户、种粮大户、村内农户等成立了“路桥区金穗粮食全程机械化生产合作社”,引进水稻工厂化机械育秧流水线和高性能高速插秧机等新型农机具,从重点解决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难度最大的环节———栽植机械化入排灌、植手,推行从耕作、育秧、栽植(播种)、保、收获、烘干、加工等粮食生产环节的全程
福建农机
机械化。合作社提供的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服务有三种模式可供农户自愿选择:在不改变农户土地承包权的前提下,一是农户将承包田全年(或某一季)出租给合作社经营,租赁款结算成粮食由合作社交给农户,农民不用种田即可领取一定数量的粮食作为口粮,可以全身心从事二、三产业;二是农户承包田自主经营,由合作社提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服务,农户向合作社交纳相应的服务费,每季收获的粮食全部归农户所有;三是农户在粮食生产过程中,可选择合作社为其提供部分环节的机械化服务,并交纳相应的服务费,日常一些相对轻松的田间管理农活可自己承担。合作社从2005年3月份开始运作后,下梁村13.3hm2和附近村4hm2抛荒田全部采用机械栽植(播种)的形式种上了早稻,且长势良好。目前,下梁村附近的村民纷纷要求向合作社出租承包田或为其提供机械化服务。
浙江农村机电》(摘自《2005年第5期)
●它山石●
加
农粮民食专生业产合全作程组机织械经化营
浙江省台州市下梁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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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第38页)的,农机检测机构所有检测项目也是收费的。德国农业协会(DLG)农机检测中心,在政治上与经济上独立于政府之外,其收入主要来自成员应付、服务收费和社会补助等。通过检测的产品,可贴上DLG质量保证的标识,这既可以被看作农机生产企业质量过关的标识,也可以被认为是农民认可购买的标识。
农机环”(二)德国的农机合作组织———“
德国的农村合作社有140多年的悠久历史,1864年由赖夫艾森(Raiffeisn)创立。1867年,德国就制定了第一部合作社法,后又几经修改。按照该合作社法的规定,合作社至少由7名社员组成,社员必须以一定的资金参股,他们共同拥有一个企业,而合作社本身不是企业,合作社通过这个共有企业来提高社员的收入,增强社员的经济实力。到1985年,西德已有各类合作社l万多个,社员1400多万。
德国的合作社不是严格按照行政区划建立的,而是按照经济门类自然形成的,社员进出自由。按照经营业务的范围,合作社可分为五大类:农资供销和加工合作社(如购、销合作社,奶制品和牛奶加工合作社,葡萄酒
合作社和牲畜饲养加工合作社),信贷合作社,手工业、商业和服务业合作社,消费合作社,住房合作社。这些合作社遍布德国农村,为农民提供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以及信贷、农资供应、咨询等方面的服务,成为一个综合性的社会服务网。
德国的农机合作组织叫“农机环”。受普鲁士式农业的影响,德国的小农在数量上占绝对优势,农户经营规模小,1949年西德每个农户平均拥有农地8公顷,随着农业机械化的实现,农户拥有土地的规模不断增加,
1984年每个农户平均拥有土地16公顷。为保证小农户
实现机械化,德国积极推广农机环这一合作形式,建立农民自愿参加的共同调剂使用农业机械的组织。政府对农机合作组织给予扶持:一是对农民合作购买大型农机给予资金补贴等优惠待遇;二是对合作组织提供必要的办公设施,如电脑设备等;三是培训合作组织负责人,提高他们的组织服务能力。农业机械的合作共用为农业机械技术不断进步创造了条件,它解决了有机户与无机户的问题,也解决了农户与市场的问题。
●它山石●福建农机2005年第4期
德国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情况及特征
韩山师范学院政法学院黎海波
农业是德国政府重点保护的经济部门,并由德国粮农林业部管理。它在德国国民经济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德国是仅次于美国、法国和荷兰的世界第四大农产品和食品出口国。德国农业的标准化、机械化程度较高,农产品的自给率达到了80%以上。目前平均每1000hm2农用地就拥有124辆拖拉机,在欧洲排名第一。
一、德国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情况
二战前,德国的农业比较落后,战争中农业又遭到战火的严重破坏。二战后,德国粮食严重短缺,解决吃饭问题成为当时德国政府稳定社会和发展整个国民经济的首要问题。根据当时的情况,德国政府采取了提高农产品价格,增加农业投资和信贷,发展拖拉机生产,开展农业科研和教育等一系列的措施和政策,较为有效地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作业的实况和方位,通过远程诊断系统来确定农机是否需要维修或更换零配件,不会因故障造成停用,以此来提高农机的使用效率。
德国在农业计算机网络技术、电子自动化控制、作物模拟模型、计算机辅助决策技术、遥感技术、精确农业技术等项技术取得成功和应用后,正在努力将几项或多项技术集成在一起,以提高智能化,实现高度的自动化。
二、德国农业机械化发展的特点
德国的农业机械化与其它国家比较而言,主要具有以下两个方面的特点。
(一)对农机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测
德国农机产品质量认证率较高。通常企业都会主动申请认证,消费者也非常关注农机的认证标志,政府则积极支持认证事业的发展。
法规和标准体系中不仅对产在德国及欧盟,法律、
品质量涉及安全、环保要求的内容有着系统而细致的规定,而且还明确规定了产品强制安全检测和认证的范围。德国农机产品质量认证已经形成了以完善的法律、法规及标准体系为基础,政府负责授权与监督,认证机构具体操作的高效而成熟的运行体系。每种农机产品的质量认证与管理,都能找到相应的法律文件或行业规范性文件。法律文件规范的重点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即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内容涉及农机制造企业、销售及售后产品安全质量问题的处理方式,以及政府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进行监控的规定等。
德国联邦道路交通局专门负责拖拉机产品质量认证机构的授权与监管;德国联邦生物物理局专门负责植保机械产品质量认证机构的授权与监管;德国联邦农业部专门负责拖拉机、植保机械以外的其它农机产品质量认证机构的授权与监管;德国联邦经济部专门负责农机企业质量体系认证机构的授权与监管。一个认证机构可以接受来自政府不同部门的授权,认证机构只有在授权后才能对外开展认证工作。德国各级政府都有专门的机构或部门对认证机构和认证行为进行监管。
在德国,企业所有的农机检测项目都不是强制性
20世纪50年代中期以后,德国开展了农业技术革
命,加强了农业生产过程中的机械化和电气化,使农业生产迅速发展,劳动生产率成倍增加。德国本身是机械制造大国,而劳动力价格又比较高,所以,农场主们都愿意通过使用机械来提高生产效率,并以此降低生产成本。20世纪70年代以后,德国农业生产普遍实现了机械化、电气化和化学化。
20世纪90年代以后,德国开始研究在农业生产中
采用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和卫星遥感等项技术结合在一起的精准农业技术,这些技术的采用大大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增加了产量。德国农业技术研究所在
1993年就提出利用全球定位卫星来解决局部土地因多
样性、复杂性带来的耕作问题,在生产技术上采用因地制宜的不同处理方式。农业机械采用卫星系统GPS来定位,定位技术会自动确定在地块上的相关位置,根据实地情况,准确地施用肥料和农药。这种生产技术可使投入最佳化,既可减少生产费用的20%~30%,又有利于环境保护和农业的持续发展。
通过GPS和数据传输也使得农机管理有了新的途径。德国将此项技术用于较为大型的农机企业中,可以对作业区中的农机进行不间断的监控,适时地获得农机
38
2005年第4期
随着农村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步伐不断加快,粮食生产的比较效益愈显低下。尽管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为确保粮食安全采取了多种扶持措施来促进粮食的恢复性生产,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仍然不高,农田抛荒特别是季节性抛荒现象较为突出,耕地资源浪费比较严重,粮食生产徘徊不前。
为有效解决农田抛荒问题,提高耕地资源利用率和粮食生产的比较效益,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彻底改变经济发达地区粮食生产徘徊不前的被动局面,台州市路桥区金清镇下梁村由村干部牵头,组织农机大户、种粮大户、村内农户等成立了“路桥区金穗粮食全程机械化生产合作社”,引进水稻工厂化机械育秧流水线和高性能高速插秧机等新型农机具,从重点解决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难度最大的环节———栽植机械化入排灌、植手,推行从耕作、育秧、栽植(播种)、保、收获、烘干、加工等粮食生产环节的全程
福建农机
机械化。合作社提供的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服务有三种模式可供农户自愿选择:在不改变农户土地承包权的前提下,一是农户将承包田全年(或某一季)出租给合作社经营,租赁款结算成粮食由合作社交给农户,农民不用种田即可领取一定数量的粮食作为口粮,可以全身心从事二、三产业;二是农户承包田自主经营,由合作社提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服务,农户向合作社交纳相应的服务费,每季收获的粮食全部归农户所有;三是农户在粮食生产过程中,可选择合作社为其提供部分环节的机械化服务,并交纳相应的服务费,日常一些相对轻松的田间管理农活可自己承担。合作社从2005年3月份开始运作后,下梁村13.3hm2和附近村4hm2抛荒田全部采用机械栽植(播种)的形式种上了早稻,且长势良好。目前,下梁村附近的村民纷纷要求向合作社出租承包田或为其提供机械化服务。
浙江农村机电》(摘自《2005年第5期)
●它山石●
加
农粮民食专生业产合全作程组机织械经化营
浙江省台州市下梁模式:
!!!!!!!!!!!!!!!!!!!!!!!!!!!!!!!!!!!!!!!!!
(上接第38页)的,农机检测机构所有检测项目也是收费的。德国农业协会(DLG)农机检测中心,在政治上与经济上独立于政府之外,其收入主要来自成员应付、服务收费和社会补助等。通过检测的产品,可贴上DLG质量保证的标识,这既可以被看作农机生产企业质量过关的标识,也可以被认为是农民认可购买的标识。
农机环”(二)德国的农机合作组织———“
德国的农村合作社有140多年的悠久历史,1864年由赖夫艾森(Raiffeisn)创立。1867年,德国就制定了第一部合作社法,后又几经修改。按照该合作社法的规定,合作社至少由7名社员组成,社员必须以一定的资金参股,他们共同拥有一个企业,而合作社本身不是企业,合作社通过这个共有企业来提高社员的收入,增强社员的经济实力。到1985年,西德已有各类合作社l万多个,社员1400多万。
德国的合作社不是严格按照行政区划建立的,而是按照经济门类自然形成的,社员进出自由。按照经营业务的范围,合作社可分为五大类:农资供销和加工合作社(如购、销合作社,奶制品和牛奶加工合作社,葡萄酒
合作社和牲畜饲养加工合作社),信贷合作社,手工业、商业和服务业合作社,消费合作社,住房合作社。这些合作社遍布德国农村,为农民提供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以及信贷、农资供应、咨询等方面的服务,成为一个综合性的社会服务网。
德国的农机合作组织叫“农机环”。受普鲁士式农业的影响,德国的小农在数量上占绝对优势,农户经营规模小,1949年西德每个农户平均拥有农地8公顷,随着农业机械化的实现,农户拥有土地的规模不断增加,
1984年每个农户平均拥有土地16公顷。为保证小农户
实现机械化,德国积极推广农机环这一合作形式,建立农民自愿参加的共同调剂使用农业机械的组织。政府对农机合作组织给予扶持:一是对农民合作购买大型农机给予资金补贴等优惠待遇;二是对合作组织提供必要的办公设施,如电脑设备等;三是培训合作组织负责人,提高他们的组织服务能力。农业机械的合作共用为农业机械技术不断进步创造了条件,它解决了有机户与无机户的问题,也解决了农户与市场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