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程改革方兴未艾,春意盎然。应该说:新课程实施带给音乐教学的新气象是振奋人心的。然而,欢喜过后,我们同时也感觉到“课改”的确是一项重要而艰巨的任务,回首许多教师的传统教学与新课改下的课堂教学,却也发现了许多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不少教师的“创新”与《音乐课程标准》倡导的理念“形似神异”,徒有形式,没有实效。甚至有从一极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的倾向。在这里,我结合实际中见到的一些现象,指出几个误区,与大家共同探讨。
一、教师角色的本末倒置
新课标要求教师从课堂主讲成为教学的促进者、设计者和引导者,要求教师给学生更多的自由时空,以更好地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这些并不意味着教师作用的下降,相反,它对教师提出了更高要求。
例如对教师是主导,学生是主体的理解,说起来容易,琢磨起来却又有些模糊,干起来就更觉得困难重重。有位教师在准备示范课《蓝色多瑙河》一课中,用了一节课专题讲授“舞曲”的体裁特点,训练学生听辨各种舞曲的节奏;又用了两节课教会学生唱《蓝色多瑙河》的合唱曲;接着上了两节舞蹈课,排练以《蓝色多瑙河》第三圆舞曲音乐为背景的“家庭舞会”;最后教师将哪个问题由哪个学生发问,哪个学生回答都做了精心的安排。结果这节示范课大获成功,什么“新理念教学”“最大程度地发挥了学生的主体能动性”“教师这个‘配角’当得好!”……可是人们是否想过:课堂的背后教师付出了多少辛劳!教师真成了“配角”了吗?这难道真是我们所要提倡的“提高学生主体地位”的表现吗?
我认为,在教学过程中,以学生为主体,不是不要教师的“主导”作用。一般说来,教师的认识先于学生、高于学生。而学生心理特点又不同成人,加上本身知识有限,单靠自学是有困难的。因此,在发挥学生主体作用的同时,也要发挥好教师的主导作用。当然,凡事不能一概而论,在主导与主体的关系中,我们要分析自己的教学对象,是适合偏重于哪一类的教学。一般规律是随着学生年龄的增加,主体的成分逐渐增多,对象明确了教学也就有方向了。说实在的,有些教学内容是不适合发挥学生主体性的,强行嫁接会产生不良的教学效果,甚至发生教学事故。当我们理论清楚了,对象明确了,内容与手段适当了,我们就可以使教师主导作用得到体现。
二、教学内容的喧宾夺主
新教材切实增强了内容的整体性,注重了学科的综合。综合有其必要,但综合也需要有一定条件,作用也要有限度,不能滥用。例如:某高中教师在欣赏张晓峰的琵琶协奏曲《琵琶行》一课时,用了近30分钟讲解白居易的古诗文《琵琶行》,然后花了15分钟时间欣赏音乐,音乐还没结束,下课铃响了,于是草草下课。有人提出:这像是一节语文课。他却说“没有语文的基础,学生怎么能听得懂这样抽象的音乐呢?这不响应了新课程‘注重了学科的综合’这一点了吗?”我认为,综合是以音乐课独立设课为前提的,不能是“种了别人的田,而荒了自己的地”。
再有,有些教师为了吊起学生的“胃口”,激发学生所谓的“兴趣”,一味地去讲一些“花边新闻”,如在欣赏《在那遥远的地方》等民歌时,花了大半节课给学生讲述“西部歌王”王洛宾的平生事迹及他爱情的浪漫色彩,而对音乐本身的知识却走马观花、蜻蜓点水,这种喧宾夺主的音乐课,学生学到的又是什么呢!
音乐课,应抓住音乐最本质的东西来进行教学,如果抛弃这些主要的、第一性的东西,而把辅助的、第二性的东西用来作“正餐”,那么学生长期在这样的教学下――就如媒体报道的安徽阜阳等地劣质婴儿奶粉事件一样,也会造成学生的音乐“营养不良”哦!
在音乐教学中音乐学科的性质和特点是任何时候都不容忘却的。盲目综合,把音乐课上成历史课、语文课不可取,音乐课上,不管我们的学习活动涉及到哪个领域,哪门学科,采取哪种方式,利用哪些手段,其归宿都在于为音乐服务。
三、教学手段的华而不实
近年来,由于多媒体介入了课堂教学,给教学改革带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这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但高兴之余回头反思,觉得又有许多值得探究的问题。
首先是多媒体应用的适应性问题。在师生的交流中,加入多媒体这个“第三者”,教师关注更多的是多媒体的操作和教学内容的演示,而忽视了学生学习掌握知识和技能的信息反馈,师生之间的情感交流多了一个障碍物,人性化的师生情感交流被冷冰冰的“人机交往”所取代,少了一份与教师面对面的亲切感。
其次是主次的错位问题。有的教师上课,不论什么类型什么内容的课,也不管合适不合适,动不动就用多媒体,一堂课从头到尾,教师不写一个粉笔字,全用电化设备打出来,似乎没有多媒体的点缀就显不出新意来。还有的教师不去精心设计学生活动,用课件的演示代替教师的讲解,教师一节课的时间里主要任务是不断地点击鼠标,用事先设计的课件演示流程取代学生思维的发展轨迹,学生在台下仰着脖子当观众,一节课都始终盯着大屏幕,这不把音乐课上成了录像放映课了吗?
当然,多媒体给我们带来的是显而易见的魅力,但并非所有课程(内容)的教学都有必要使用多媒体教学手段。多媒体技术作为一种辅助的教学手段,其使用应以提高教学质量为宗旨,不应该“一刀切”“一哄而上”。今天提倡多媒体教学,决不是否定传统的教学手段。各种手段都具有其各自的特点和独特的功能,在教学中,它们是互相补充,取长补短的关系。
自我反思的过程其实也是自我创新和自我完善的过程。人们反省了自己的眼睛,于是发明了望远镜和显微镜;人们反省了自己的耳朵,于是发明了电话;人们反省了自己的脚,于是发明了汽车和飞机。课改还刚刚开始,有许多困难,有许多疑惑,有许多挑战,同时也有许多机遇,需要我们长时间去摸索、去探究、去把握、去创造。辩证唯物主义哲学告诉我们,任何事物的发展都不能割断历史,要正确处理好继承与创新的关系。准确把握新课标新理念的“度”,避免从一个极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
新课程改革方兴未艾,春意盎然。应该说:新课程实施带给音乐教学的新气象是振奋人心的。然而,欢喜过后,我们同时也感觉到“课改”的确是一项重要而艰巨的任务,回首许多教师的传统教学与新课改下的课堂教学,却也发现了许多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不少教师的“创新”与《音乐课程标准》倡导的理念“形似神异”,徒有形式,没有实效。甚至有从一极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的倾向。在这里,我结合实际中见到的一些现象,指出几个误区,与大家共同探讨。
一、教师角色的本末倒置
新课标要求教师从课堂主讲成为教学的促进者、设计者和引导者,要求教师给学生更多的自由时空,以更好地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这些并不意味着教师作用的下降,相反,它对教师提出了更高要求。
例如对教师是主导,学生是主体的理解,说起来容易,琢磨起来却又有些模糊,干起来就更觉得困难重重。有位教师在准备示范课《蓝色多瑙河》一课中,用了一节课专题讲授“舞曲”的体裁特点,训练学生听辨各种舞曲的节奏;又用了两节课教会学生唱《蓝色多瑙河》的合唱曲;接着上了两节舞蹈课,排练以《蓝色多瑙河》第三圆舞曲音乐为背景的“家庭舞会”;最后教师将哪个问题由哪个学生发问,哪个学生回答都做了精心的安排。结果这节示范课大获成功,什么“新理念教学”“最大程度地发挥了学生的主体能动性”“教师这个‘配角’当得好!”……可是人们是否想过:课堂的背后教师付出了多少辛劳!教师真成了“配角”了吗?这难道真是我们所要提倡的“提高学生主体地位”的表现吗?
我认为,在教学过程中,以学生为主体,不是不要教师的“主导”作用。一般说来,教师的认识先于学生、高于学生。而学生心理特点又不同成人,加上本身知识有限,单靠自学是有困难的。因此,在发挥学生主体作用的同时,也要发挥好教师的主导作用。当然,凡事不能一概而论,在主导与主体的关系中,我们要分析自己的教学对象,是适合偏重于哪一类的教学。一般规律是随着学生年龄的增加,主体的成分逐渐增多,对象明确了教学也就有方向了。说实在的,有些教学内容是不适合发挥学生主体性的,强行嫁接会产生不良的教学效果,甚至发生教学事故。当我们理论清楚了,对象明确了,内容与手段适当了,我们就可以使教师主导作用得到体现。
二、教学内容的喧宾夺主
新教材切实增强了内容的整体性,注重了学科的综合。综合有其必要,但综合也需要有一定条件,作用也要有限度,不能滥用。例如:某高中教师在欣赏张晓峰的琵琶协奏曲《琵琶行》一课时,用了近30分钟讲解白居易的古诗文《琵琶行》,然后花了15分钟时间欣赏音乐,音乐还没结束,下课铃响了,于是草草下课。有人提出:这像是一节语文课。他却说“没有语文的基础,学生怎么能听得懂这样抽象的音乐呢?这不响应了新课程‘注重了学科的综合’这一点了吗?”我认为,综合是以音乐课独立设课为前提的,不能是“种了别人的田,而荒了自己的地”。
再有,有些教师为了吊起学生的“胃口”,激发学生所谓的“兴趣”,一味地去讲一些“花边新闻”,如在欣赏《在那遥远的地方》等民歌时,花了大半节课给学生讲述“西部歌王”王洛宾的平生事迹及他爱情的浪漫色彩,而对音乐本身的知识却走马观花、蜻蜓点水,这种喧宾夺主的音乐课,学生学到的又是什么呢!
音乐课,应抓住音乐最本质的东西来进行教学,如果抛弃这些主要的、第一性的东西,而把辅助的、第二性的东西用来作“正餐”,那么学生长期在这样的教学下――就如媒体报道的安徽阜阳等地劣质婴儿奶粉事件一样,也会造成学生的音乐“营养不良”哦!
在音乐教学中音乐学科的性质和特点是任何时候都不容忘却的。盲目综合,把音乐课上成历史课、语文课不可取,音乐课上,不管我们的学习活动涉及到哪个领域,哪门学科,采取哪种方式,利用哪些手段,其归宿都在于为音乐服务。
三、教学手段的华而不实
近年来,由于多媒体介入了课堂教学,给教学改革带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这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但高兴之余回头反思,觉得又有许多值得探究的问题。
首先是多媒体应用的适应性问题。在师生的交流中,加入多媒体这个“第三者”,教师关注更多的是多媒体的操作和教学内容的演示,而忽视了学生学习掌握知识和技能的信息反馈,师生之间的情感交流多了一个障碍物,人性化的师生情感交流被冷冰冰的“人机交往”所取代,少了一份与教师面对面的亲切感。
其次是主次的错位问题。有的教师上课,不论什么类型什么内容的课,也不管合适不合适,动不动就用多媒体,一堂课从头到尾,教师不写一个粉笔字,全用电化设备打出来,似乎没有多媒体的点缀就显不出新意来。还有的教师不去精心设计学生活动,用课件的演示代替教师的讲解,教师一节课的时间里主要任务是不断地点击鼠标,用事先设计的课件演示流程取代学生思维的发展轨迹,学生在台下仰着脖子当观众,一节课都始终盯着大屏幕,这不把音乐课上成了录像放映课了吗?
当然,多媒体给我们带来的是显而易见的魅力,但并非所有课程(内容)的教学都有必要使用多媒体教学手段。多媒体技术作为一种辅助的教学手段,其使用应以提高教学质量为宗旨,不应该“一刀切”“一哄而上”。今天提倡多媒体教学,决不是否定传统的教学手段。各种手段都具有其各自的特点和独特的功能,在教学中,它们是互相补充,取长补短的关系。
自我反思的过程其实也是自我创新和自我完善的过程。人们反省了自己的眼睛,于是发明了望远镜和显微镜;人们反省了自己的耳朵,于是发明了电话;人们反省了自己的脚,于是发明了汽车和飞机。课改还刚刚开始,有许多困难,有许多疑惑,有许多挑战,同时也有许多机遇,需要我们长时间去摸索、去探究、去把握、去创造。辩证唯物主义哲学告诉我们,任何事物的发展都不能割断历史,要正确处理好继承与创新的关系。准确把握新课标新理念的“度”,避免从一个极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