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某(集团)公司
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业务招待费使用和管理,本着“厉行节约、合理开支、严格控制”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业务招待费使用范围: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业务往来、承办各种会议的招待以及对外联系工作的必要招待。
第三条 业务接待费使用原则
(一)业务接待坚持对口接待的原则。市委、政府以及自治区相关厅局领导调研指导工作,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接待;市级相关部门检查工作,由各业务单位(或分子公司)安排接待;业务往来由各业务单位对口接待。
(二)业务招待费的使用要符合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业务招待费不得用于礼品、旅游、营业性的高档消费。
(三)业务招待费使用必须符合财政法规和财经纪律规定。
(四)业务招待费使用必须对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经济合作、企业管理起到积极的作用。
第四条 各部室、分子公司招待费支出实行总额控制,按月预算,并按销售(经营)收入目标完成情况在上年实际发生 - 1 -
额基础上同比上浮或下浮。业务招待费标准:
(一)办公室负责集团公司对外接待工作,招待费支出定为95000元/年;
(二)硅石分公司、沙巴台煤矿及炭梁坡煤矿按预算管理使用,招待费支出定为60000元/年;
(三)隆骏通公司按预算管理使用,招待费支出定为20000元/年;
(四)绘远公司按预算管理使用,招待费支出10000元/年;
(五)君诺公司按预算管理使用,招待费支出30000元/年;
第五条 业务接待费按年度预算批复执行,凡不按规定或超标准开支的招待费,一律不予报销。
第六条 业务招待陪餐人员原则不得超过3人,工作餐原则上不安排烟酒,如需宴请,酒水费用不超过宴请标准的三分之一。
第七条 各部室、分子公司要严格控制招待费支出,严把审批关,未经分管领导批准不得擅自接待,不得将个人消费转为公款支出。
第八条 各部室、分子公司报销招待费须填制招待费报销 - 2 -
单,注明接待对象、人数、陪客人数、接待事由以及经办人,并附正式发票和明细单,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报财务部门报销,对手续不全、事由不明的,财务一律不予报销。
第九条 对公司重大活动的接待,由办公室提前制定出接待方案,并由公司总经理审核。接待费用标准根据需要进行核算。
第十条 内部食堂招待费纳入集团公司招待费统一管理,发生的招待费扣除个人承担部分外,按公司规定审批程序纳入集团公司财务核算。
第十一条 财务审计部负责对各预算单位招待费预算的管理和监督。财务部门要按新税法规定对业务招待费进行核算,即: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财务审计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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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某(集团)公司
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业务招待费使用和管理,本着“厉行节约、合理开支、严格控制”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业务招待费使用范围: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业务往来、承办各种会议的招待以及对外联系工作的必要招待。
第三条 业务接待费使用原则
(一)业务接待坚持对口接待的原则。市委、政府以及自治区相关厅局领导调研指导工作,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接待;市级相关部门检查工作,由各业务单位(或分子公司)安排接待;业务往来由各业务单位对口接待。
(二)业务招待费的使用要符合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业务招待费不得用于礼品、旅游、营业性的高档消费。
(三)业务招待费使用必须符合财政法规和财经纪律规定。
(四)业务招待费使用必须对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经济合作、企业管理起到积极的作用。
第四条 各部室、分子公司招待费支出实行总额控制,按月预算,并按销售(经营)收入目标完成情况在上年实际发生 - 1 -
额基础上同比上浮或下浮。业务招待费标准:
(一)办公室负责集团公司对外接待工作,招待费支出定为95000元/年;
(二)硅石分公司、沙巴台煤矿及炭梁坡煤矿按预算管理使用,招待费支出定为60000元/年;
(三)隆骏通公司按预算管理使用,招待费支出定为20000元/年;
(四)绘远公司按预算管理使用,招待费支出10000元/年;
(五)君诺公司按预算管理使用,招待费支出30000元/年;
第五条 业务接待费按年度预算批复执行,凡不按规定或超标准开支的招待费,一律不予报销。
第六条 业务招待陪餐人员原则不得超过3人,工作餐原则上不安排烟酒,如需宴请,酒水费用不超过宴请标准的三分之一。
第七条 各部室、分子公司要严格控制招待费支出,严把审批关,未经分管领导批准不得擅自接待,不得将个人消费转为公款支出。
第八条 各部室、分子公司报销招待费须填制招待费报销 - 2 -
单,注明接待对象、人数、陪客人数、接待事由以及经办人,并附正式发票和明细单,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报财务部门报销,对手续不全、事由不明的,财务一律不予报销。
第九条 对公司重大活动的接待,由办公室提前制定出接待方案,并由公司总经理审核。接待费用标准根据需要进行核算。
第十条 内部食堂招待费纳入集团公司招待费统一管理,发生的招待费扣除个人承担部分外,按公司规定审批程序纳入集团公司财务核算。
第十一条 财务审计部负责对各预算单位招待费预算的管理和监督。财务部门要按新税法规定对业务招待费进行核算,即: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财务审计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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