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石阡县2011年高速公路及省道公路沿线 200米可视范围内村庄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石阡县2011年高速公路及省道公路沿线200米可视范围内村庄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按下列要求组织实施:
一、各乡(镇)接此通知后,立即将整治任务逐级分解到行政村,并制定实施方案,于2011年8月20日前上报县住建局。
三、各乡(镇)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基础上,要千方百计加快整治进度。并于每月20日前上报具体进度(附件二)到县住建局。联系人:游正堂;联系电话:[1**********] 762118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一:石阡县2011年高速公路及省道公路沿线200米可视范围内村庄整治任务分解表
附件二:石阡县2011年高速公路及省道公路沿线200米可视范围内村庄整治工作进度表
石阡县2011年高速公路及省道公路沿线
200米可视范围内村庄整治实施方案
为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切实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生活质量,提升公路沿线视觉效果,进一步统筹城乡发展,根据《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下达2011年高速公路及国省道公路沿线200米可视范围内村庄整治任务的通知》(铜署办发[2011]83号)精神,现就我县高速公路及省道公路沿线200米可视范围内村庄整治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以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总体要求,坚持城乡统筹发展,以开展乡村“清、洁、美”工程、整治“脏、乱、差”为切入点,以增强群众文明意识、完善基础设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为着力点,深入推进村庄整治工作,共同建设村容整洁、环境优美、乡风文明的新家园。
二、目标任务
通过政府推动、部门协作、群众参与、资源整合,积极开展“四清”(清垃圾、清路障、清渠道、清房屋和庭院)、“四改”(改路、改水、改厕、改圈)活动,实现“五有”
(有功能分区的整治规划、有文体活动场地、有绿化美化、有垃圾焚烧池、有污水沉淀池)和“五化”(村道巷道硬化、村庄周边绿化、环境净化、房屋整洁和干道路灯亮化、日常管理制度化),努力使农村人居环境在短期内有明显改善,群众生活质量有明显提高。
三、整治原则
坚持村庄整治与农村危房改造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涉农项目建设相结合。
四、整治范围及内容
(一)整治范围
全县高速公路及省道公路沿线所涉及的乡镇,具体范围如下:
石固乡:石场村、平坝村、楠桥村、李屯村、凯峡河村、桂花村、龙塘坳村。
花桥镇:花桥村、梁家屯村、坡背村、冷水坝村、万佛村、新桥社区。
汤山镇:雷屯村、荆坪村、鲜花村、溪口村、金庄村、吴家湾村、洋溪村、新场村、挂榜山村、高寨村、高楼村、龙凤村
龙井乡:水溪村、分水岭村、竹林村、柏杨寨村、克麻场村
白沙镇:白沙村、大岩村、小岩村、花泥田村、琵琶沟村、石坟坡村。
本庄镇:狮柳村、岩门村、茶溪村、黎坪村、沙沟村、长官司村、葛商屯村、新庄村、龙屯村。
河坝场乡:和坪村、印屯村、双桥村、坪中村。
中坝镇:中魁村、河西村、河东村、双溪村、江河村 坪山乡:凤凰屯村
枫香乡:金丰村、四方井村、枫香村、黄金山村
伍德镇:三道拐村、铺沟村、小鸡公村、团结村、石阳村
大沙坝乡:龙硐村、任家寨村、坡脚村
(二)整治内容及技术要求
1、房屋改造
(1)拆除影响规划的农户围墙,整合公共空间,形成良好的景观节点;
(2)合理拆除破旧危房。对村内破旧房和危房进行拆除改造,达到居住安全、村容整洁。
(3)整修房屋立面。引导村民按照规定的样式、体量、色彩、高度建房,整治村庄建筑,通过粉刷等方式进行立面修整,形成统一协调的村容村貌,传承地方文化与民居风格。
(4)所有在建房屋及往后新建房屋,一律按本乡镇统一规划、统一样式建设,杜绝农户自由建设现象的发生。
2、庭院硬化绿化
对庭院院坝实施硬化,混凝土厚度为6—10厘米;对道路两侧、河塘沿岸等充分利用本地乡土树种进行绿化,同时发动群众对宅前屋后和庭院采用经果林或本地乡土树种进
行绿化,体现乡土气息和田园风光,村内的大树、古树应予以保留。
3、环境卫生整治
(1)以10—20户农户为一组,将现有农户的牛圈统一迁建到公路可视范围以外,拆除有碍观瞻的简易杂乱棚舍;清除房前屋后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疏通并硬化房前屋后排水沟;修建一个垃圾焚烧池,一个污水沉淀池;对村庄的河塘、沟渠等水体均应进行清理和维护,做到水质洁净,水面无漂浮物。
(2)村庄内的广告牌、匾和墙体广告、村务公开栏(墙)等应有统一的规划管理,并不得占用道路、绿地等,禁止乱贴、乱写、乱画。同时,应在村内设置文化墙,充分宣传村内优良的人文事迹或新时期精神文明等内容,充分体现村庄特色。
4、道路硬化
连寨连户道路的宽窄视具体路面确定。如不通车,其厚度不低于10厘米;如通小型车辆则不低于15厘米的混凝土。可能排水的路段要提前设计明沟或铺设暗管,以保证雨季农业灌溉排水之用。
四、时间要求
1、调查摸底阶段:6月1日——30日,各乡镇完成辖区内高速公路及省道公路沿线200米可视范围内涉及房屋的摸底调查,并具体登记造册报县住建局。
2、实施阶段:8月1日——11月30日组织实施。
3、验收阶段:12月30日前由县住建局牵头组织验收,并形成综合验收报告报地区住建局,同时做好迎接地区检查验收组检查验收相关工作。最终确保通过地区检查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组建机构,加强领导。成立石阡县2011年高速公路及省道公路沿线200米可视范围内村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胜雄,常务副组长:黃霞,副组长:龙晓成、徐再高,成员:由县政府办、财政局、发改局、监察局、审计局、国土资源局、农牧科技局、民政局、水务局、交通局、林业局、卫生局、文体广电旅游局、供电局、住建局和涉及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督查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负责组织协调、技术指导、资料上报。督查组由县政府督查室牵头。涉及乡镇要成立相应机构。
(二)强化责任,抓好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是实施的主体,要统筹安排、精心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职责,整合相关项目资金,并加强技术指导,为村庄整治工作搞好协调服务。各乡(镇)各部门要通力协作、下大决心、花大力气,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三)资金落实。资金来源方式以县级财政为主,村民自筹为辅。户内以群众自筹为主,政府适当补助;户外以政府投入为主,群众自筹为辅。
(四)督导检查,确保成效。建立督查和调度机制。整治工作期间,领导小组将加强督查、调度,实行一周一督查,一旬一调度,半月一汇报,县政府将制定考评办法和奖惩措施,并把此项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评,确保整治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关于印发《石阡县2011年高速公路及省道公路沿线 200米可视范围内村庄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石阡县2011年高速公路及省道公路沿线200米可视范围内村庄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按下列要求组织实施:
一、各乡(镇)接此通知后,立即将整治任务逐级分解到行政村,并制定实施方案,于2011年8月20日前上报县住建局。
三、各乡(镇)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基础上,要千方百计加快整治进度。并于每月20日前上报具体进度(附件二)到县住建局。联系人:游正堂;联系电话:[1**********] 762118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一:石阡县2011年高速公路及省道公路沿线200米可视范围内村庄整治任务分解表
附件二:石阡县2011年高速公路及省道公路沿线200米可视范围内村庄整治工作进度表
石阡县2011年高速公路及省道公路沿线
200米可视范围内村庄整治实施方案
为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切实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生活质量,提升公路沿线视觉效果,进一步统筹城乡发展,根据《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下达2011年高速公路及国省道公路沿线200米可视范围内村庄整治任务的通知》(铜署办发[2011]83号)精神,现就我县高速公路及省道公路沿线200米可视范围内村庄整治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以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总体要求,坚持城乡统筹发展,以开展乡村“清、洁、美”工程、整治“脏、乱、差”为切入点,以增强群众文明意识、完善基础设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为着力点,深入推进村庄整治工作,共同建设村容整洁、环境优美、乡风文明的新家园。
二、目标任务
通过政府推动、部门协作、群众参与、资源整合,积极开展“四清”(清垃圾、清路障、清渠道、清房屋和庭院)、“四改”(改路、改水、改厕、改圈)活动,实现“五有”
(有功能分区的整治规划、有文体活动场地、有绿化美化、有垃圾焚烧池、有污水沉淀池)和“五化”(村道巷道硬化、村庄周边绿化、环境净化、房屋整洁和干道路灯亮化、日常管理制度化),努力使农村人居环境在短期内有明显改善,群众生活质量有明显提高。
三、整治原则
坚持村庄整治与农村危房改造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涉农项目建设相结合。
四、整治范围及内容
(一)整治范围
全县高速公路及省道公路沿线所涉及的乡镇,具体范围如下:
石固乡:石场村、平坝村、楠桥村、李屯村、凯峡河村、桂花村、龙塘坳村。
花桥镇:花桥村、梁家屯村、坡背村、冷水坝村、万佛村、新桥社区。
汤山镇:雷屯村、荆坪村、鲜花村、溪口村、金庄村、吴家湾村、洋溪村、新场村、挂榜山村、高寨村、高楼村、龙凤村
龙井乡:水溪村、分水岭村、竹林村、柏杨寨村、克麻场村
白沙镇:白沙村、大岩村、小岩村、花泥田村、琵琶沟村、石坟坡村。
本庄镇:狮柳村、岩门村、茶溪村、黎坪村、沙沟村、长官司村、葛商屯村、新庄村、龙屯村。
河坝场乡:和坪村、印屯村、双桥村、坪中村。
中坝镇:中魁村、河西村、河东村、双溪村、江河村 坪山乡:凤凰屯村
枫香乡:金丰村、四方井村、枫香村、黄金山村
伍德镇:三道拐村、铺沟村、小鸡公村、团结村、石阳村
大沙坝乡:龙硐村、任家寨村、坡脚村
(二)整治内容及技术要求
1、房屋改造
(1)拆除影响规划的农户围墙,整合公共空间,形成良好的景观节点;
(2)合理拆除破旧危房。对村内破旧房和危房进行拆除改造,达到居住安全、村容整洁。
(3)整修房屋立面。引导村民按照规定的样式、体量、色彩、高度建房,整治村庄建筑,通过粉刷等方式进行立面修整,形成统一协调的村容村貌,传承地方文化与民居风格。
(4)所有在建房屋及往后新建房屋,一律按本乡镇统一规划、统一样式建设,杜绝农户自由建设现象的发生。
2、庭院硬化绿化
对庭院院坝实施硬化,混凝土厚度为6—10厘米;对道路两侧、河塘沿岸等充分利用本地乡土树种进行绿化,同时发动群众对宅前屋后和庭院采用经果林或本地乡土树种进
行绿化,体现乡土气息和田园风光,村内的大树、古树应予以保留。
3、环境卫生整治
(1)以10—20户农户为一组,将现有农户的牛圈统一迁建到公路可视范围以外,拆除有碍观瞻的简易杂乱棚舍;清除房前屋后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疏通并硬化房前屋后排水沟;修建一个垃圾焚烧池,一个污水沉淀池;对村庄的河塘、沟渠等水体均应进行清理和维护,做到水质洁净,水面无漂浮物。
(2)村庄内的广告牌、匾和墙体广告、村务公开栏(墙)等应有统一的规划管理,并不得占用道路、绿地等,禁止乱贴、乱写、乱画。同时,应在村内设置文化墙,充分宣传村内优良的人文事迹或新时期精神文明等内容,充分体现村庄特色。
4、道路硬化
连寨连户道路的宽窄视具体路面确定。如不通车,其厚度不低于10厘米;如通小型车辆则不低于15厘米的混凝土。可能排水的路段要提前设计明沟或铺设暗管,以保证雨季农业灌溉排水之用。
四、时间要求
1、调查摸底阶段:6月1日——30日,各乡镇完成辖区内高速公路及省道公路沿线200米可视范围内涉及房屋的摸底调查,并具体登记造册报县住建局。
2、实施阶段:8月1日——11月30日组织实施。
3、验收阶段:12月30日前由县住建局牵头组织验收,并形成综合验收报告报地区住建局,同时做好迎接地区检查验收组检查验收相关工作。最终确保通过地区检查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组建机构,加强领导。成立石阡县2011年高速公路及省道公路沿线200米可视范围内村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胜雄,常务副组长:黃霞,副组长:龙晓成、徐再高,成员:由县政府办、财政局、发改局、监察局、审计局、国土资源局、农牧科技局、民政局、水务局、交通局、林业局、卫生局、文体广电旅游局、供电局、住建局和涉及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督查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负责组织协调、技术指导、资料上报。督查组由县政府督查室牵头。涉及乡镇要成立相应机构。
(二)强化责任,抓好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是实施的主体,要统筹安排、精心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职责,整合相关项目资金,并加强技术指导,为村庄整治工作搞好协调服务。各乡(镇)各部门要通力协作、下大决心、花大力气,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三)资金落实。资金来源方式以县级财政为主,村民自筹为辅。户内以群众自筹为主,政府适当补助;户外以政府投入为主,群众自筹为辅。
(四)督导检查,确保成效。建立督查和调度机制。整治工作期间,领导小组将加强督查、调度,实行一周一督查,一旬一调度,半月一汇报,县政府将制定考评办法和奖惩措施,并把此项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评,确保整治活动取得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