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新集镇第十五次代表大会
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2011年8月7日中国共产党新集镇第十五次代表大会预备会议通过 ) 各位代表:
我受中国共产党新集镇第十五次代表大会资格审查小组的委托,现将出席新集镇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资格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根据《临夏县乡镇党委换届工作安排意见》精神和《新集镇党委换届工作安排意见》具体要求,各党支部认真进行了代表候选人酝酿推荐,注重把政治素质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廉洁奉公、密切联系群众、群众拥护的共产党员推荐为党代表候选人,上报镇党委审核,并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出席镇党代会的代表,共选举出席党代会的代表152名,整个代表选举工作已于8月6日前全部完成。
代表候选人的确定、分配和代表的选举产生,都严格按照县委关于《中国共产党新集镇委员会关于召开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的批复》执行,其中:机关党代表23名,占党代表总数的15%,基层一线代表129名,占代表总数的85%,其中妇女党代表27名,占代表总数17.8%,少数民族党代表22名,占党代表总数的14.5%,少数民族妇女党代表5名,占党代表总数的3.3%,占少数民族党员总数的
8.2%,占妇女党员总数的5.8%。农民党代表119名,占党代
表总数78.3%,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3名,占党代表总数的
8.6%,先进模范人物 8名,占党代表总数的 5.3 %,年龄在50岁以下的代表 93名,占党代表总数的 61.2 %,这些比例,符合上级的有关要求,代表的构成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先进性。
在选举代表过程中,各党支部按照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精心部署,认真组织。从推荐酝酿代表候选人到正式进行选举,都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选举中采用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的方式,体现了广大党员的意志。
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认为,以党支部为单位的各选举单位选出的出席镇第十五次党代会的152名代表,均符合党章和镇党委关于选举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的条件和要求,符合代表条件,代表资格有效。
以上报告,请大会审议。
中国共产党新集镇第十五次代表大会
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2011年8月7日中国共产党新集镇第十五次代表大会预备会议通过 ) 各位代表:
我受中国共产党新集镇第十五次代表大会资格审查小组的委托,现将出席新集镇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资格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根据《临夏县乡镇党委换届工作安排意见》精神和《新集镇党委换届工作安排意见》具体要求,各党支部认真进行了代表候选人酝酿推荐,注重把政治素质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廉洁奉公、密切联系群众、群众拥护的共产党员推荐为党代表候选人,上报镇党委审核,并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出席镇党代会的代表,共选举出席党代会的代表152名,整个代表选举工作已于8月6日前全部完成。
代表候选人的确定、分配和代表的选举产生,都严格按照县委关于《中国共产党新集镇委员会关于召开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的批复》执行,其中:机关党代表23名,占党代表总数的15%,基层一线代表129名,占代表总数的85%,其中妇女党代表27名,占代表总数17.8%,少数民族党代表22名,占党代表总数的14.5%,少数民族妇女党代表5名,占党代表总数的3.3%,占少数民族党员总数的
8.2%,占妇女党员总数的5.8%。农民党代表119名,占党代
表总数78.3%,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3名,占党代表总数的
8.6%,先进模范人物 8名,占党代表总数的 5.3 %,年龄在50岁以下的代表 93名,占党代表总数的 61.2 %,这些比例,符合上级的有关要求,代表的构成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先进性。
在选举代表过程中,各党支部按照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精心部署,认真组织。从推荐酝酿代表候选人到正式进行选举,都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选举中采用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的方式,体现了广大党员的意志。
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认为,以党支部为单位的各选举单位选出的出席镇第十五次党代会的152名代表,均符合党章和镇党委关于选举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的条件和要求,符合代表条件,代表资格有效。
以上报告,请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