偕乐桥中心小学教师聘任合同书
甲方: 偕乐桥中小 法定代表人:喻联强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教师资格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自愿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期自2011年 8月20 日起至2012年7月1 日止。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教育教学工作。工作量为60课时/周。
第三条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第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教学用品,建立健全有关教学管理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确保乙方教学工作的正常安全进行。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五条 乙方在业务培训、职务聘任、教龄和工龄计算、表彰奖励、社会活动等方面依法享有与公办学校教职工同等的权利。
第六条 甲方确定工作报酬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按照学校工资制度公正执行工资标准。规定了试用期的,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每月300元。合同期限内有寒暑假且连续聘任的,甲方应依法支付乙方寒署假期间的薪金200元/月。
第七条 甲方为乙方办理校方责任保险,费用按国家规定的集体和个人所承担比例分担;
第八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病保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乙方应当认真履行法定义务,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爱护甲方财产;按要求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第十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考核。
乙方在教育教学、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教学改革、学校建设、社会服务、
勤工俭学等方面成绩优异的,甲方予以表彰、奖励。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校的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乙方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或体罚学生,经教育仍不改正或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甲方可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或体罚学生,经教育仍不改正或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第十二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当事人双方发生合同纠纷时,尽可能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若协商、调解无效,可向相关部门申请仲裁。
偕乐桥中心小学教师聘任合同书
甲方: 偕乐桥中小 法定代表人:喻联强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教师资格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自愿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期自2011年 8月20 日起至2012年7月1 日止。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教育教学工作。工作量为60课时/周。
第三条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第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教学用品,建立健全有关教学管理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确保乙方教学工作的正常安全进行。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五条 乙方在业务培训、职务聘任、教龄和工龄计算、表彰奖励、社会活动等方面依法享有与公办学校教职工同等的权利。
第六条 甲方确定工作报酬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按照学校工资制度公正执行工资标准。规定了试用期的,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每月300元。合同期限内有寒暑假且连续聘任的,甲方应依法支付乙方寒署假期间的薪金200元/月。
第七条 甲方为乙方办理校方责任保险,费用按国家规定的集体和个人所承担比例分担;
第八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病保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乙方应当认真履行法定义务,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爱护甲方财产;按要求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第十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考核。
乙方在教育教学、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教学改革、学校建设、社会服务、
勤工俭学等方面成绩优异的,甲方予以表彰、奖励。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校的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乙方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或体罚学生,经教育仍不改正或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甲方可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或体罚学生,经教育仍不改正或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第十二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当事人双方发生合同纠纷时,尽可能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若协商、调解无效,可向相关部门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