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国家兴亡 我的责任”
演讲比赛的通知
根据学校关于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及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实施意见的部署,为树立学生的爱国主义思想,培养学生的集体主义观念,活跃校园文化氛围,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特举办本次演讲比赛,具体安排如下:
一、 比赛规程:
1、 演讲以国家兴亡我的责任为主题,要求稿件自写,脱稿演讲,演讲时间为4---5分钟。
2、
3、 本次比赛活动按级部进行,各班挑选一名代表参与。 比赛时间:2004年12月15日至17日课外活动,初三(星期三)初二12月16日(星期四)初一12月17日(星期五)。 4、
5、 比赛地点:体育馆 稿件于13日中午前交团委张瑞良老师处,要求用稿纸抄写或打印并在背面左上角写清姓名班级。
二、 比赛评比奖励方法:
比赛分由稿件分和演讲分两部分组成,其中稿件分占30%,演讲分占70%。
1、 稿件由政教处找评委打分排出名次,按名次以30,28,26,24,22,20,18,16计分。
2、 演讲由六位评委现场打分,去掉最高最低分,排出名次,分别以70,67,64,61,58,55,52,49计分。
3、 按两部分分数和确定最后名次,加班级比赛分数分别为10,9,8,7,6,5,4,3分。
三、 演讲评分要求:
1、 主题深刻富有感召力,内容充实生动,有真情感,占30%分。
2、 语言流畅自然,表达生动,动作恰当,感情处理好,感召力强,富有创意,普通话发音标准、流利,占50%。
3、 服装得体,自然大方,有上下场致意、答谢,占20%。
政教处 团委
2004.11.8
关于举办“国家兴亡 我的责任”
演讲比赛的通知
根据学校关于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及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实施意见的部署,为树立学生的爱国主义思想,培养学生的集体主义观念,活跃校园文化氛围,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特举办本次演讲比赛,具体安排如下:
一、 比赛规程:
1、 演讲以国家兴亡我的责任为主题,要求稿件自写,脱稿演讲,演讲时间为4---5分钟。
2、
3、 本次比赛活动按级部进行,各班挑选一名代表参与。 比赛时间:2004年12月15日至17日课外活动,初三(星期三)初二12月16日(星期四)初一12月17日(星期五)。 4、
5、 比赛地点:体育馆 稿件于13日中午前交团委张瑞良老师处,要求用稿纸抄写或打印并在背面左上角写清姓名班级。
二、 比赛评比奖励方法:
比赛分由稿件分和演讲分两部分组成,其中稿件分占30%,演讲分占70%。
1、 稿件由政教处找评委打分排出名次,按名次以30,28,26,24,22,20,18,16计分。
2、 演讲由六位评委现场打分,去掉最高最低分,排出名次,分别以70,67,64,61,58,55,52,49计分。
3、 按两部分分数和确定最后名次,加班级比赛分数分别为10,9,8,7,6,5,4,3分。
三、 演讲评分要求:
1、 主题深刻富有感召力,内容充实生动,有真情感,占30%分。
2、 语言流畅自然,表达生动,动作恰当,感情处理好,感召力强,富有创意,普通话发音标准、流利,占50%。
3、 服装得体,自然大方,有上下场致意、答谢,占20%。
政教处 团委
2004.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