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落实“两个”责任
认真履行“双重”责任
党风廉政建设一直以来是各个时期党政府机关领导干部的核心工作,需长抓、深抓、常抓,对于建设一支高素质、德才兼备,能吃苦、能战斗,能够经受一切艰难险阻和诱惑考验的干部队伍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在党的第二次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我们把“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做为总要求,提倡务实、清正、廉洁、高效的工作作风。在全系统全面深入开展了一系列正风肃纪行动,在学习中,我们以焦裕禄、牛玉儒精神为学习对象,把“三严三实”作为做人做官的标准,通过上级点、同志帮、互相提等方式认真查摆思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力求从思想、灵魂深处得到提升,进一步树立党员干部的楷模作用。这也是党风廉政建设的最佳契机,而如何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关键是落实“两个责任”。我认为要落实好“两个责任”的首要问题搞清什么是”两个责任”?正确理解其科学内涵,只有这样才能在正确的思想指导下,开展好各项工作。 “两个责任”一是落实主体责任,要敢于担当。所谓主体,那就是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同志。领导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都是一个执政团队的领头羊、引路人,决定了一个班子的执政水平和方向的舵手。既然作为领导,就要比一般同志更有担当意识。这担当,不但是勇于创新、敢于开拓、破旧立新,更是要将所在执政团队党风政风建设重任承担起来,如果
建设不好,干部有意见,群众有意见,领导同志就应当负主要责任。这主体责任不但要制度予以明确规范,更需身为领导的干部自觉加强担责的意识。
第二是落实监督责任,关键在行动。说到容易,做到难。这是各级纪检干部的通病。究其根源,往往是囿于面子和人情关系,不愿意因此而破坏上下级或同事关系。要取得成效,关键在于监督机制行动起来,发挥有效作用。一些地方之所以成为典型问题重灾区,就是因为党风政风监督责任没落实,监督无力或假监督。
它的理解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党章》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协助党的委员会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也多次强调,“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使我们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党委领导始终处于核心地位,纪委协助党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委书记作为各级党委的“一把手”,自然也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党委的主体责任,要落实到具体行动上来,一是要选好用好干部,二是要切实加强制度建设,三是要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四是要牵头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明确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
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党委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领
导者,不能既挂帅又出征,所以,需要纪委肩负监督责任。各级纪委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双重领导下履行监督职责,既要协助同级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又要督促下级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履行好监督责任,我认为还是要从落实“三转”要求入手,一是聚焦农业、转变职能,二是突出重点,转变方式,三是严格问责,转变作风。
“打铁还需自身硬”,加强作风建设,是反腐败的治本之
策,也是各级党委和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重要内容。党委要加强对纪委的领导,纪委要加强对同级党委的监督和下级纪委的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零容忍的态势惩治腐败,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作为农业系统基层党支部书记,如何切实履行职责,充分
落实“两个责任”,发挥好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是我义不容词的职责和义务。我将在以下两方面作出不懈努力: 一.发挥好党政责任第一人的职责,一方面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组织本单位党员努力完成所担负的各项任务。另一方面处理好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站在有利于单位领导班子团结及整体发展的角度积极献言献策做好主要负责人的坚强后盾,在工作中发挥不怕吃苦、干预奉献的敬业精神,支持协助其完成工作任务。同时要力争建设规范化支部,创造性开展工作,既要按照基层组织规范化的要求进
行建设和开展各项工作,更要创新工作方式,拓展工作范畴,着力从思想、工作、生活上关心党员,全面体现创先争优,认真制定支部发展党员的工作计划,不断吸纳具有较高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及信仰的优秀青年加入到我们的队伍中来,使我们的党组织充满生机和活力。 二、要经常对党员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和党的传统作风教育,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遵守纪律,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寓教育管理于服务之中。按照要求,认真开展党的组织生活,根据不同情况对每个党员如何发挥作用提出具体要求,对党员进行经常的教育、监督。积极组织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找、纠正工作中的不足,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监督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党纪政纪,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不受侵害。
切实落实“两个”责任
认真履行“双重”责任
党风廉政建设一直以来是各个时期党政府机关领导干部的核心工作,需长抓、深抓、常抓,对于建设一支高素质、德才兼备,能吃苦、能战斗,能够经受一切艰难险阻和诱惑考验的干部队伍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在党的第二次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我们把“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做为总要求,提倡务实、清正、廉洁、高效的工作作风。在全系统全面深入开展了一系列正风肃纪行动,在学习中,我们以焦裕禄、牛玉儒精神为学习对象,把“三严三实”作为做人做官的标准,通过上级点、同志帮、互相提等方式认真查摆思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力求从思想、灵魂深处得到提升,进一步树立党员干部的楷模作用。这也是党风廉政建设的最佳契机,而如何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关键是落实“两个责任”。我认为要落实好“两个责任”的首要问题搞清什么是”两个责任”?正确理解其科学内涵,只有这样才能在正确的思想指导下,开展好各项工作。 “两个责任”一是落实主体责任,要敢于担当。所谓主体,那就是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同志。领导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都是一个执政团队的领头羊、引路人,决定了一个班子的执政水平和方向的舵手。既然作为领导,就要比一般同志更有担当意识。这担当,不但是勇于创新、敢于开拓、破旧立新,更是要将所在执政团队党风政风建设重任承担起来,如果
建设不好,干部有意见,群众有意见,领导同志就应当负主要责任。这主体责任不但要制度予以明确规范,更需身为领导的干部自觉加强担责的意识。
第二是落实监督责任,关键在行动。说到容易,做到难。这是各级纪检干部的通病。究其根源,往往是囿于面子和人情关系,不愿意因此而破坏上下级或同事关系。要取得成效,关键在于监督机制行动起来,发挥有效作用。一些地方之所以成为典型问题重灾区,就是因为党风政风监督责任没落实,监督无力或假监督。
它的理解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党章》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协助党的委员会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也多次强调,“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使我们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党委领导始终处于核心地位,纪委协助党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委书记作为各级党委的“一把手”,自然也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党委的主体责任,要落实到具体行动上来,一是要选好用好干部,二是要切实加强制度建设,三是要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四是要牵头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明确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
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党委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领
导者,不能既挂帅又出征,所以,需要纪委肩负监督责任。各级纪委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双重领导下履行监督职责,既要协助同级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又要督促下级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履行好监督责任,我认为还是要从落实“三转”要求入手,一是聚焦农业、转变职能,二是突出重点,转变方式,三是严格问责,转变作风。
“打铁还需自身硬”,加强作风建设,是反腐败的治本之
策,也是各级党委和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重要内容。党委要加强对纪委的领导,纪委要加强对同级党委的监督和下级纪委的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零容忍的态势惩治腐败,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作为农业系统基层党支部书记,如何切实履行职责,充分
落实“两个责任”,发挥好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是我义不容词的职责和义务。我将在以下两方面作出不懈努力: 一.发挥好党政责任第一人的职责,一方面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组织本单位党员努力完成所担负的各项任务。另一方面处理好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站在有利于单位领导班子团结及整体发展的角度积极献言献策做好主要负责人的坚强后盾,在工作中发挥不怕吃苦、干预奉献的敬业精神,支持协助其完成工作任务。同时要力争建设规范化支部,创造性开展工作,既要按照基层组织规范化的要求进
行建设和开展各项工作,更要创新工作方式,拓展工作范畴,着力从思想、工作、生活上关心党员,全面体现创先争优,认真制定支部发展党员的工作计划,不断吸纳具有较高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及信仰的优秀青年加入到我们的队伍中来,使我们的党组织充满生机和活力。 二、要经常对党员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和党的传统作风教育,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遵守纪律,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寓教育管理于服务之中。按照要求,认真开展党的组织生活,根据不同情况对每个党员如何发挥作用提出具体要求,对党员进行经常的教育、监督。积极组织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找、纠正工作中的不足,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监督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党纪政纪,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