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标准
混凝土搅拌站管理制度
Q/HSZ09.08-2003
1.目的
规范搅拌站管理,保证混凝土拌制质量。
2.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承建的所有工程。
3.引用标准
Q/HSG27.01 现场管理标准
Q/SHG11.02 产品检验和试验管理程序
Q/SHG11.02 进货检验和试验管理程序
Q/SHG11.10 施工机械设备管理程序
Q/SHZ09.07 混凝土搅拌站测量设备管理程序
4.职责
项目队试验员负责搅拌站的管理,对拌制的混凝土质量负责。
项目队材料保管员负责材料的保管与发放。
项目队机械工负责混凝土搅拌制、输送机械的操作与维护。
5.工作程序
5.1搅拌站设置
5.1.1搅拌站设置必须符合工程施工总平面图的要求,其拌制、输送能力必须满足工程施工需要。
5.1.2进入现场的搅拌、输送机械、搅拌测量设备必须完好,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机械设备的使用与管理执行《施工机械设备管理程序》和《混凝土搅拌站测量设备管理程序》。
5.1.3搅拌站的水、电设置必须符合工程施工总平面图要求,水质应符合规定,
施工用电安全应符合Q/HSG27.01《现场管理标准》规定。
5.1.4水泥库、砂石堆场、物料进出通道等在符合工程施工总平面图规定的前提下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设置。
5.1.5砂石堆场应为硬化地坪,并防止粗、细骨料互混的足够间隔或隔离墙。
5.1.6搅拌站必须设置两级废水排放沉淀池,设备和操作台应搭建雨雪遮蔽棚。
5.1.7应在搅拌站醒目位置设置配合比标识牌和搅拌站各责任人员标识牌。
5.1.8水泥库应设在搅拌站地势较高处,外围四周要有畅通的排水沟,库房屋面、墙体不得渗漏,库内要做防潮地坪。
5.1.9水泥库袋装水泥存放要求:
①.袋装水泥要码垛堆放在与地坪隔离的如枕木、跳板等铺垫物上,码垛高度不宜超过10袋,且与墙体要保持300mm以上的间距,不同批号、不同强度级别的不得混放。
②码垛时要留出合适的进出料运输通道,以保证库内最里面和较早存放的水泥均能方便倒运。
③每垛水泥均要有检验试验状态标识,防止误用不合格或未经复试检验的水泥。
5.1.10水泥等原材料的保管和发放执行《产品的防护管理规定》。
5.2混凝土拌制和输送
5.2.1试验员、机械工必须持证上岗。
5.2.2项目队技术员按每批混凝土使用量向试验员下达混凝土拌制通知,同时将每批混凝土拌制时应留置 的试块数量和要求向试验员交底。
5.2.3原材料必须按《进货检验和试验管理规定》取样复试,袋装水泥应进行包装重量检测。
5.2.4每批混凝土拌制前,试验员根据配合比报告单和混凝土拌制量领用水泥、添加剂等材料并验证材料合格证和复试报告,不得使用不合格材料。配合比报告单必须是具有相应资格的试验单位所提供,并经监理审核确认。
5.2.5连续浇筑的大体量混凝土工程施工前,试验员应参加专业技术员进行的技术交底,以了解和落实有关的质量保证措施与应急措施。
5.2.6每批混凝土拌制前,试验员应按规定向项目部质检部门办理开机报告。并在标识牌标识出配合比。
5.2.7试验员要管理好后台搅拌,做好搅拌记录并保存记录。
5.2.8试验员因砂、石含水率原因必须调整配合比时,应保留调整记录。
5.2.9每班应做一组塌落度测定,由试验员测定并保存测定结果记录。
5.2.10混凝土试件的取样、制作、养护和送试,由试验员负责并严格执行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试验员要做好混凝土试件的取样数量及时间、同条件养护及养护条件、标准养护、送试时间等相关记录并保存记录。
5.2.11混凝土试件的试验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格和,试验结果要及时报告有关人员。
5.2.12每班开机前,机械工应首先检查各施工机械技术性能状态,不允许施工机械带病运行。
5.2.13机械工必须严格按试验员提供的配合比用合格计量设备进行计量上料和加水,拌制时间要控制在规定时间范围内。非自动计量上料的搅拌站,每班要进行一次装料车的零点检验,且必须车车过磅,不允许体积计量。
5.2.14添加剂应严格按使用说明书及配合比要求使用,对于粉末状添加剂宜按
使用量采用小袋包装备用。对于水剂状添加剂,应在混凝土拌制前用测量 容器按使用量测量后加入搅拌用水池内,试验员负责监控。
5.2.15泵送混凝土拌制时要采取措施防止粗骨料中超粒径石子进入搅拌机而造成堵泵故障。
5.2.16在单台搅拌机或单台输送泵的情况下进行混凝土工程施工时,必须事先落实发生机械故障或堵泵时的预防和应急措施,否则,不得办理开机报告。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公司质量管理部编写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编写人:孔祥成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标准
混凝土搅拌站管理制度
Q/HSZ09.08-2003
1.目的
规范搅拌站管理,保证混凝土拌制质量。
2.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承建的所有工程。
3.引用标准
Q/HSG27.01 现场管理标准
Q/SHG11.02 产品检验和试验管理程序
Q/SHG11.02 进货检验和试验管理程序
Q/SHG11.10 施工机械设备管理程序
Q/SHZ09.07 混凝土搅拌站测量设备管理程序
4.职责
项目队试验员负责搅拌站的管理,对拌制的混凝土质量负责。
项目队材料保管员负责材料的保管与发放。
项目队机械工负责混凝土搅拌制、输送机械的操作与维护。
5.工作程序
5.1搅拌站设置
5.1.1搅拌站设置必须符合工程施工总平面图的要求,其拌制、输送能力必须满足工程施工需要。
5.1.2进入现场的搅拌、输送机械、搅拌测量设备必须完好,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机械设备的使用与管理执行《施工机械设备管理程序》和《混凝土搅拌站测量设备管理程序》。
5.1.3搅拌站的水、电设置必须符合工程施工总平面图要求,水质应符合规定,
施工用电安全应符合Q/HSG27.01《现场管理标准》规定。
5.1.4水泥库、砂石堆场、物料进出通道等在符合工程施工总平面图规定的前提下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设置。
5.1.5砂石堆场应为硬化地坪,并防止粗、细骨料互混的足够间隔或隔离墙。
5.1.6搅拌站必须设置两级废水排放沉淀池,设备和操作台应搭建雨雪遮蔽棚。
5.1.7应在搅拌站醒目位置设置配合比标识牌和搅拌站各责任人员标识牌。
5.1.8水泥库应设在搅拌站地势较高处,外围四周要有畅通的排水沟,库房屋面、墙体不得渗漏,库内要做防潮地坪。
5.1.9水泥库袋装水泥存放要求:
①.袋装水泥要码垛堆放在与地坪隔离的如枕木、跳板等铺垫物上,码垛高度不宜超过10袋,且与墙体要保持300mm以上的间距,不同批号、不同强度级别的不得混放。
②码垛时要留出合适的进出料运输通道,以保证库内最里面和较早存放的水泥均能方便倒运。
③每垛水泥均要有检验试验状态标识,防止误用不合格或未经复试检验的水泥。
5.1.10水泥等原材料的保管和发放执行《产品的防护管理规定》。
5.2混凝土拌制和输送
5.2.1试验员、机械工必须持证上岗。
5.2.2项目队技术员按每批混凝土使用量向试验员下达混凝土拌制通知,同时将每批混凝土拌制时应留置 的试块数量和要求向试验员交底。
5.2.3原材料必须按《进货检验和试验管理规定》取样复试,袋装水泥应进行包装重量检测。
5.2.4每批混凝土拌制前,试验员根据配合比报告单和混凝土拌制量领用水泥、添加剂等材料并验证材料合格证和复试报告,不得使用不合格材料。配合比报告单必须是具有相应资格的试验单位所提供,并经监理审核确认。
5.2.5连续浇筑的大体量混凝土工程施工前,试验员应参加专业技术员进行的技术交底,以了解和落实有关的质量保证措施与应急措施。
5.2.6每批混凝土拌制前,试验员应按规定向项目部质检部门办理开机报告。并在标识牌标识出配合比。
5.2.7试验员要管理好后台搅拌,做好搅拌记录并保存记录。
5.2.8试验员因砂、石含水率原因必须调整配合比时,应保留调整记录。
5.2.9每班应做一组塌落度测定,由试验员测定并保存测定结果记录。
5.2.10混凝土试件的取样、制作、养护和送试,由试验员负责并严格执行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试验员要做好混凝土试件的取样数量及时间、同条件养护及养护条件、标准养护、送试时间等相关记录并保存记录。
5.2.11混凝土试件的试验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格和,试验结果要及时报告有关人员。
5.2.12每班开机前,机械工应首先检查各施工机械技术性能状态,不允许施工机械带病运行。
5.2.13机械工必须严格按试验员提供的配合比用合格计量设备进行计量上料和加水,拌制时间要控制在规定时间范围内。非自动计量上料的搅拌站,每班要进行一次装料车的零点检验,且必须车车过磅,不允许体积计量。
5.2.14添加剂应严格按使用说明书及配合比要求使用,对于粉末状添加剂宜按
使用量采用小袋包装备用。对于水剂状添加剂,应在混凝土拌制前用测量 容器按使用量测量后加入搅拌用水池内,试验员负责监控。
5.2.15泵送混凝土拌制时要采取措施防止粗骨料中超粒径石子进入搅拌机而造成堵泵故障。
5.2.16在单台搅拌机或单台输送泵的情况下进行混凝土工程施工时,必须事先落实发生机械故障或堵泵时的预防和应急措施,否则,不得办理开机报告。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公司质量管理部编写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编写人:孔祥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