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行政法知识体系
一、
行政法知识体系
概述: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涉及的重要法律:
《立法法》:可考性很强,尤其是第二章第一节法律“立法权限”、第四章第四节“法律解释”、第四章“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和第五章“适用与备案”。《立法法》是法理学、宪法学和行政法均考查的法条,在司法考试中相当重要。
《公务员法》:自2004年纳入司法考试以来,每年设置一至两道题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自2008年纳入司法考试以来,每年也加以考查。从考查的重点来看,回避、交流、处分、申诉是考查得最多的知识点。
《行政处罚法》:2000年以前分值较高,但近年来,其分值均在1~2分(2009年的案例分析题涉及行政处罚法,导致其分值突然增大),虽然分值较低,但本法可考性较强。尤其要注意行政处罚法和其他法(比如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法)的综合比较考查。
《行政许可法》:该法自2004年列入司法考试范围以来,每年的分值将会保持在3~4分左右。该法的重点在于行政许可的设定、听证程序、行政许可的撤回、变更、撤销、注销等知识点上。在学习上,应当注意与行政处罚方面的相关法条进行比较、分析。
《行政复议法》:(自2000年列入司法考试范围)及其《实施条例》(自2008年列入司法考试范围)的分值波动比较大,从历届试题看,较侧重于复议当事人、复议机关、复议申请期限、复议附带审查、复议和解、复议调解、复议与诉讼关系(自然资源确认案件)以及复议决定执行等方面的考查。在把握行政复议方面的法条时,要有意识地与行政诉讼的相关法条进行比较、区分以免混淆。
《行政诉讼法》:从分值看,行政诉讼法历来分值较高。本法较侧重的内容有:
(1)受案范围(以《行政诉讼法》第11条为中心);(2)诉讼参加人;(3)管辖;(4)起诉和受理;(5)行政诉讼证据;(6)一审判决;(7)执行程序; 《国家赔偿法》:2010年4月底修正而成的新国家赔偿法成为2011年司考的热点。《国家赔偿法》在司法考试中近年来年均分值在3~5分左右,考试内容及角度较集中于以下四部分:(1)行政赔偿的范围、程序及义务机关的确定;(2)刑事赔偿的范围、程序及义务机关的确定;(3)司法赔偿;(4)赔偿方式及计算
另外2011年司考在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上考察了6分的多选,由此凸显了行政法基本理论的考察方向。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行政法知识体系
一、
行政法知识体系
概述: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涉及的重要法律:
《立法法》:可考性很强,尤其是第二章第一节法律“立法权限”、第四章第四节“法律解释”、第四章“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和第五章“适用与备案”。《立法法》是法理学、宪法学和行政法均考查的法条,在司法考试中相当重要。
《公务员法》:自2004年纳入司法考试以来,每年设置一至两道题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自2008年纳入司法考试以来,每年也加以考查。从考查的重点来看,回避、交流、处分、申诉是考查得最多的知识点。
《行政处罚法》:2000年以前分值较高,但近年来,其分值均在1~2分(2009年的案例分析题涉及行政处罚法,导致其分值突然增大),虽然分值较低,但本法可考性较强。尤其要注意行政处罚法和其他法(比如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法)的综合比较考查。
《行政许可法》:该法自2004年列入司法考试范围以来,每年的分值将会保持在3~4分左右。该法的重点在于行政许可的设定、听证程序、行政许可的撤回、变更、撤销、注销等知识点上。在学习上,应当注意与行政处罚方面的相关法条进行比较、分析。
《行政复议法》:(自2000年列入司法考试范围)及其《实施条例》(自2008年列入司法考试范围)的分值波动比较大,从历届试题看,较侧重于复议当事人、复议机关、复议申请期限、复议附带审查、复议和解、复议调解、复议与诉讼关系(自然资源确认案件)以及复议决定执行等方面的考查。在把握行政复议方面的法条时,要有意识地与行政诉讼的相关法条进行比较、区分以免混淆。
《行政诉讼法》:从分值看,行政诉讼法历来分值较高。本法较侧重的内容有:
(1)受案范围(以《行政诉讼法》第11条为中心);(2)诉讼参加人;(3)管辖;(4)起诉和受理;(5)行政诉讼证据;(6)一审判决;(7)执行程序; 《国家赔偿法》:2010年4月底修正而成的新国家赔偿法成为2011年司考的热点。《国家赔偿法》在司法考试中近年来年均分值在3~5分左右,考试内容及角度较集中于以下四部分:(1)行政赔偿的范围、程序及义务机关的确定;(2)刑事赔偿的范围、程序及义务机关的确定;(3)司法赔偿;(4)赔偿方式及计算
另外2011年司考在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上考察了6分的多选,由此凸显了行政法基本理论的考察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