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中失地农民群体生活现状的调查_问卷分析
解决好失地农民问题不论是对经济的发展,还是对政治的发展都是关键所在。本课题着眼于长沙市失地农民生活状况的调查分析,从实际出发,了解农民问题实际引发点,目的在于探究长沙市失地农民群体所产生的问题的根源所在。
一、失地农民生活水平的变动
生活水平与家庭净收益是紧密相关的,在我的调查中,发现大部分家庭征地后家庭净收益为负。以上公式分析得,主要是建房支出过高,冲挤了其它支出,使家庭支出比例极为不合理。具体的调查如表1:
我们把年收入水平20000元的定为富裕户。如上表得出:征地前的贫富分布较为合理,年收入集中在一般户的水平。征地后,贫富分化十分严重,特困户的猛增,使失地农民群体的贫富分化极为不合理,从表中可以看出,贫困户占比例小于特困户与一般户,征地前,特困户为5户,征地后,陡增了30户,是以前的7倍;贫困户减少了10户,一般户减少了15户,富裕户减少了6户,减少的频率都在40%以上。从调查过程调查员记录中得出,那些增加的特困户多是由以前的贫困户变来的,这些贫困户多是对土地极为依赖的家庭,一旦土地的被收,便出现劳动力闲赋的情况,使家庭生产者变成消费者,从而加大了家庭的支出负担。
表2是生活情况变化统计表: 据实地统计,生活水平提高的七户均是对土地依赖小,劳动力就业情况好,劳动力人口多的户,从调查得出,生活水平降低的占多数。很实际地反应了政府的征地行为确实给大部分农民带来了生活的压力。
从表3的数据,可以很直接地证明前面所述的结论,69.76%的家庭对土地的依赖程度是相当高的,这就不难解释为什么土地完全被征后,农民生活水平下降的问题了。因为土地曾经是他们赖以生存的工具。
补偿费用,一直是大多数人关注的问题,它对于农民失去土地以后的生计也是一个关键。如表4所示,认为补偿合理的为0,过低的为72,过高的为0。未赔的为
5。也就是说几乎100%的失地农民家庭对征地补偿费用是有不满的。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基层政策落实不到位;2.基层干部对法令解释不完善,以至失地农民可能对自己的征地补偿费用产生疑问;3.基层管理不善,以至征地补偿发放不
到位。对于这个问题,政府没有注意到一点,大部分农民都是低学历或者是无学历的,有的甚至连字都不识,更何况对法令的研讨呢。基层干部办事作风不严谨,大部分农民反应他们是“连哄带骗”签上的字,望新路居民甚至反应领导给她们“签白条”,签了名后,领导再在上面写上合约。这样的征地手段,很难使得失地农民能心服。很多地方干部根本没有按照长沙市政府第60号令来进行补偿,而是私定价格。
关于一次性到位这个情况,调查结果为大部分款项都是一次性到位了(占65.85%),但前面所提到了,绝大部分的征地款并没有完全到农民的手上,从此得出,这里的一次性到位,并非真正意义上的一次性全部到位,而是在农民承认的范围内支付了,但并非完全支付。
大部分被调查农民得到征地补偿后的用途是用来建房,很显然,土地被收了,无处可落脚,所以大部分人拿出钱来建房子。供子女读书的、做生意的、还账的、仅用来活口的各占了12.20%,9.76%,1.22%,10.98%.比起用在建房上的开销也都只能算是冰山一角了。由于物价的原因,征地补偿费用用来建房理论上是绝对够的,但在实际中却有各种各样的原因导致建房过程中的财务问题。
调查显示,征地补偿费用剩余
员记录显示,这绝大多数人中基本上都是负债累累,联系上一题,具体原因难免跟建房有关。
从调查可以看出,打工的与闲赋在家的人数分别人44人,46人,也有进行投资的,为3人。劳动力流向多数为进城打工。联系左表十八,在被调查失地农民家庭中征地补偿消费的调查里,用于就业技能培训的费用为0,与上表相一致,劳动力学习技能的人数也为0。而现在劳动力市场上对技能的需求是十分必要的,这就出现一个与正常情况相悖的现象,对失地农民群体劳动力市场的调查失效。从根源看来归于一个生存问题。在社会中一个家庭生存下来的前提是资金问题,在政府将土地收归国有后,并对失地农民进行了一定程度的补偿,且发放一次性到位的情况良好,但是能自主进行就业培训的为0。
调查可得出,大多数都是因为年龄与技术缺乏使找工作困难,其中年龄太大为58.54%,没有技术为62.20%,身体不支为10.98%。呼应前面对劳动力的分析,基本上都是因为年龄与技术缺乏被劳动力市场拒绝。
社会保障问题一直是解决失地农民问题的关键,可是这个举措在基层到底又落实了多少呢?据调查,医疗保险仅有3人,养老保险仅1人,就业保险0人,无任何保险的79人。绝大多数都是生活在社会保障之外的人群,这归因于我国社会保障机制的不完善以及基层干部推行社会保障力度不够。因此,解决此问题的办法就是完善我国社会保障机制,加大基层干部推行保障的力度。
从调查问卷数据可以直接得出,现行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就是“没有保障”。大量的数据证明失地农民群体中基本上不存在受到保障的问题,现在大家最关心还并不是保障问题,而是建房、还债、教育等问题,失地农民群体的目光还没有集中到社会保障机制上来。这样看来,农民本身就对社会保障机制有一定程度上的被动局
三、对征地中解决失地农民问题的建议
1参考文献:
1、张慧芳:《土地征用问题研究――基于效率与公平框架下的解释与制度设计》,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年5月第一版
2、王克强:《中国农村集体土地资产化运作与社会保障机制建设研究》,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 2005年4月
3、钱忠好:《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变迁和创新研究(续)》,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5年9月
4、张洪武:《城市化过程中失地农民问题研究》(网络资料)
5、王克强 王洪卫 刘红梅:《土地经济学》2005年11月
6、张永丽:《作与不合作的政治经济学分析——欠发达地区市场化进程中的农民经济组织发展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5年12月
7、徐勇:《三农中国》,湖北人民出版社2003年10月
8、许宝健:《城市化进程中的农地转用问题研究》,中国农业出版社2006年8月
9、陈传锋:《被征地农民的社会心理与市民化研究》,中国农业出版社2005年8月
10、孙晓明、刘晓昀、刘秀梅:《中国农村劳动力非农就业》,中国农业出版社 2005年7月
11、温铁军:《新农村建设实践展示》,文津出版社 2006年5月
征地中失地农民群体生活现状的调查_问卷分析
解决好失地农民问题不论是对经济的发展,还是对政治的发展都是关键所在。本课题着眼于长沙市失地农民生活状况的调查分析,从实际出发,了解农民问题实际引发点,目的在于探究长沙市失地农民群体所产生的问题的根源所在。
一、失地农民生活水平的变动
生活水平与家庭净收益是紧密相关的,在我的调查中,发现大部分家庭征地后家庭净收益为负。以上公式分析得,主要是建房支出过高,冲挤了其它支出,使家庭支出比例极为不合理。具体的调查如表1:
我们把年收入水平20000元的定为富裕户。如上表得出:征地前的贫富分布较为合理,年收入集中在一般户的水平。征地后,贫富分化十分严重,特困户的猛增,使失地农民群体的贫富分化极为不合理,从表中可以看出,贫困户占比例小于特困户与一般户,征地前,特困户为5户,征地后,陡增了30户,是以前的7倍;贫困户减少了10户,一般户减少了15户,富裕户减少了6户,减少的频率都在40%以上。从调查过程调查员记录中得出,那些增加的特困户多是由以前的贫困户变来的,这些贫困户多是对土地极为依赖的家庭,一旦土地的被收,便出现劳动力闲赋的情况,使家庭生产者变成消费者,从而加大了家庭的支出负担。
表2是生活情况变化统计表: 据实地统计,生活水平提高的七户均是对土地依赖小,劳动力就业情况好,劳动力人口多的户,从调查得出,生活水平降低的占多数。很实际地反应了政府的征地行为确实给大部分农民带来了生活的压力。
从表3的数据,可以很直接地证明前面所述的结论,69.76%的家庭对土地的依赖程度是相当高的,这就不难解释为什么土地完全被征后,农民生活水平下降的问题了。因为土地曾经是他们赖以生存的工具。
补偿费用,一直是大多数人关注的问题,它对于农民失去土地以后的生计也是一个关键。如表4所示,认为补偿合理的为0,过低的为72,过高的为0。未赔的为
5。也就是说几乎100%的失地农民家庭对征地补偿费用是有不满的。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基层政策落实不到位;2.基层干部对法令解释不完善,以至失地农民可能对自己的征地补偿费用产生疑问;3.基层管理不善,以至征地补偿发放不
到位。对于这个问题,政府没有注意到一点,大部分农民都是低学历或者是无学历的,有的甚至连字都不识,更何况对法令的研讨呢。基层干部办事作风不严谨,大部分农民反应他们是“连哄带骗”签上的字,望新路居民甚至反应领导给她们“签白条”,签了名后,领导再在上面写上合约。这样的征地手段,很难使得失地农民能心服。很多地方干部根本没有按照长沙市政府第60号令来进行补偿,而是私定价格。
关于一次性到位这个情况,调查结果为大部分款项都是一次性到位了(占65.85%),但前面所提到了,绝大部分的征地款并没有完全到农民的手上,从此得出,这里的一次性到位,并非真正意义上的一次性全部到位,而是在农民承认的范围内支付了,但并非完全支付。
大部分被调查农民得到征地补偿后的用途是用来建房,很显然,土地被收了,无处可落脚,所以大部分人拿出钱来建房子。供子女读书的、做生意的、还账的、仅用来活口的各占了12.20%,9.76%,1.22%,10.98%.比起用在建房上的开销也都只能算是冰山一角了。由于物价的原因,征地补偿费用用来建房理论上是绝对够的,但在实际中却有各种各样的原因导致建房过程中的财务问题。
调查显示,征地补偿费用剩余
员记录显示,这绝大多数人中基本上都是负债累累,联系上一题,具体原因难免跟建房有关。
从调查可以看出,打工的与闲赋在家的人数分别人44人,46人,也有进行投资的,为3人。劳动力流向多数为进城打工。联系左表十八,在被调查失地农民家庭中征地补偿消费的调查里,用于就业技能培训的费用为0,与上表相一致,劳动力学习技能的人数也为0。而现在劳动力市场上对技能的需求是十分必要的,这就出现一个与正常情况相悖的现象,对失地农民群体劳动力市场的调查失效。从根源看来归于一个生存问题。在社会中一个家庭生存下来的前提是资金问题,在政府将土地收归国有后,并对失地农民进行了一定程度的补偿,且发放一次性到位的情况良好,但是能自主进行就业培训的为0。
调查可得出,大多数都是因为年龄与技术缺乏使找工作困难,其中年龄太大为58.54%,没有技术为62.20%,身体不支为10.98%。呼应前面对劳动力的分析,基本上都是因为年龄与技术缺乏被劳动力市场拒绝。
社会保障问题一直是解决失地农民问题的关键,可是这个举措在基层到底又落实了多少呢?据调查,医疗保险仅有3人,养老保险仅1人,就业保险0人,无任何保险的79人。绝大多数都是生活在社会保障之外的人群,这归因于我国社会保障机制的不完善以及基层干部推行社会保障力度不够。因此,解决此问题的办法就是完善我国社会保障机制,加大基层干部推行保障的力度。
从调查问卷数据可以直接得出,现行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就是“没有保障”。大量的数据证明失地农民群体中基本上不存在受到保障的问题,现在大家最关心还并不是保障问题,而是建房、还债、教育等问题,失地农民群体的目光还没有集中到社会保障机制上来。这样看来,农民本身就对社会保障机制有一定程度上的被动局
三、对征地中解决失地农民问题的建议
1参考文献:
1、张慧芳:《土地征用问题研究――基于效率与公平框架下的解释与制度设计》,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年5月第一版
2、王克强:《中国农村集体土地资产化运作与社会保障机制建设研究》,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 2005年4月
3、钱忠好:《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变迁和创新研究(续)》,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5年9月
4、张洪武:《城市化过程中失地农民问题研究》(网络资料)
5、王克强 王洪卫 刘红梅:《土地经济学》2005年11月
6、张永丽:《作与不合作的政治经济学分析——欠发达地区市场化进程中的农民经济组织发展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5年12月
7、徐勇:《三农中国》,湖北人民出版社2003年10月
8、许宝健:《城市化进程中的农地转用问题研究》,中国农业出版社2006年8月
9、陈传锋:《被征地农民的社会心理与市民化研究》,中国农业出版社2005年8月
10、孙晓明、刘晓昀、刘秀梅:《中国农村劳动力非农就业》,中国农业出版社 2005年7月
11、温铁军:《新农村建设实践展示》,文津出版社 2006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