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
许可审批 (一)
一、法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三)《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二、申请条件:
已取得四川省绵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筹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三、申请人应提交的资料目录: (一)零售企业应提交的资料
申请人完成筹建后,向绵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处提出验收申请 1、四川省绵阳市开办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验收申请表(附表一); 2、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及所聘人员聘书复印件(交验原件)及从业人员一览表;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交验原件);
4、营业场所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协议复印件(交验原件); 5、经营场所和仓库平面布局图;
6、企业质量管理文件及主要设施、设备目录;
7、许可证申报系统导出文件光盘或软盘(扩展名xml )。 8、申报材料真实性申明。
(二)连锁企业应提交的资料
申请人完成筹建后,向绵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处提出验收申请,除递交同“药品零售企业”许可的资料外(填写四川省绵阳市开办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验收申请表(附表一),还须提交连锁总部和配送中心房屋使用证明(产权证或租赁协议)复印件(交验原件)及平面布局图、员工花名册和“所属连锁门店情况表”。委托配送连锁企业提交委托配送协议复印件(交验原件)。 四、办理程序
1、申请人备齐资料,交绵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处审查。 2、对资料不齐的,填写《行政许可补正材料通知书》。
3、填写《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或《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决定书》。 4、政务服务处5个工作日内从检查员库中抽调2-3人按标准现场检查。 5、5个工作日内政务服务处综合审查后,报分管局长网上审批,作出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6、政务服务处对准予行政许可的2个工作日内打印发证,对不予行政许可的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告之权利。 五、法定期限:15个工作日。承诺期限:12个工作日。 六、是否年审:不年检(审)。 七、收费标准:
1、收费依据:《关于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收费标准的函》国家物价局、财政局价费字[1992]314号。 2、收费标准:10元。 八、申请书格式及文本(附后) 九、咨询服务:
绵阳市行政服务中心绵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处 地址:富乐路新益大厦东一楼。 电话:2316835
网址:http://www.my-xzfw.gov.cn/
附 表一
四川省绵阳市开办药品零售(连锁)企业
验收申请表
企业名称:
隶属部门(签章): 企业法定代表人: 企业负责人: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绵食药许字〔 〕第 号
受理通知书编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编: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四川省绵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验收申请表填表说明
一、本表“封面”和“拟办企业基本情况表”、“应提交及已提交资料表”、“人员基本情况表”由申请人填写,受理编号由受理人填写。
二、隶属部门,指企业直接隶属的部门或单位。 三、非企业法人单位填写负责人,有隶属部门的还应填写所隶属部门 的法定代表人。
四、注册地址,指药品经营活动场所;仓库地址,指药品储存场所。
五、经营方式 :指零售或零售连锁。
六、经营类别:请在处方药或甲类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栏内填写“是”或“否”字样。
七、经营范围指: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不含预防性生物制品),请根据需要填写。
八、本表以及其它申报资料统一使用A4纸,电脑打印或用蓝黑墨水填写均可,填写应准确、真实、完整,不得涂改和空格。若无栏目所设项目时,注明“无此项”。
九、本表所列栏目内容填写应准确、真实、完整,不得涂改和空格。若无栏目所设项目时,注明“无此项”。 十、申请人对表中所填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企业基本情况表
企业人员情况明细表
申办企业名称:
证、技能鉴定证书、执业药师证)原件,提交复印件。 2、人员情况证件复印件附于本表后。
3、直接接触药品和从事药品经营的人员必须出示三个月内的县级医疗机构的健康体
检表原件。
设 备 设 施 目 录
申办企业名称:
已筹建企业应提交资料清单
栏内按受理情况打“√”或“×”;
2、所提供原件当场审验后退还,不留存;
3、页码编制由受理人待资料收齐后按资料总顺序编制。
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明
四川省绵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我郑重申明:我向你局提出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现场验收申请所提交的所有材料,内容完全真实,绝无虚假,今后,若因我提交的材料及相关文件不真实所引起的法律后果及经济损失完全由我承担。 特此申明!
申明人签章:
年 月 日
药品医疗器械行政审批表
开办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
许可审批 (一)
一、法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三)《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二、申请条件:
已取得四川省绵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筹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三、申请人应提交的资料目录: (一)零售企业应提交的资料
申请人完成筹建后,向绵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处提出验收申请 1、四川省绵阳市开办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验收申请表(附表一); 2、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及所聘人员聘书复印件(交验原件)及从业人员一览表;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交验原件);
4、营业场所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协议复印件(交验原件); 5、经营场所和仓库平面布局图;
6、企业质量管理文件及主要设施、设备目录;
7、许可证申报系统导出文件光盘或软盘(扩展名xml )。 8、申报材料真实性申明。
(二)连锁企业应提交的资料
申请人完成筹建后,向绵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处提出验收申请,除递交同“药品零售企业”许可的资料外(填写四川省绵阳市开办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验收申请表(附表一),还须提交连锁总部和配送中心房屋使用证明(产权证或租赁协议)复印件(交验原件)及平面布局图、员工花名册和“所属连锁门店情况表”。委托配送连锁企业提交委托配送协议复印件(交验原件)。 四、办理程序
1、申请人备齐资料,交绵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处审查。 2、对资料不齐的,填写《行政许可补正材料通知书》。
3、填写《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或《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决定书》。 4、政务服务处5个工作日内从检查员库中抽调2-3人按标准现场检查。 5、5个工作日内政务服务处综合审查后,报分管局长网上审批,作出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6、政务服务处对准予行政许可的2个工作日内打印发证,对不予行政许可的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告之权利。 五、法定期限:15个工作日。承诺期限:12个工作日。 六、是否年审:不年检(审)。 七、收费标准:
1、收费依据:《关于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收费标准的函》国家物价局、财政局价费字[1992]314号。 2、收费标准:10元。 八、申请书格式及文本(附后) 九、咨询服务:
绵阳市行政服务中心绵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处 地址:富乐路新益大厦东一楼。 电话:2316835
网址:http://www.my-xzfw.gov.cn/
附 表一
四川省绵阳市开办药品零售(连锁)企业
验收申请表
企业名称:
隶属部门(签章): 企业法定代表人: 企业负责人: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绵食药许字〔 〕第 号
受理通知书编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编: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四川省绵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验收申请表填表说明
一、本表“封面”和“拟办企业基本情况表”、“应提交及已提交资料表”、“人员基本情况表”由申请人填写,受理编号由受理人填写。
二、隶属部门,指企业直接隶属的部门或单位。 三、非企业法人单位填写负责人,有隶属部门的还应填写所隶属部门 的法定代表人。
四、注册地址,指药品经营活动场所;仓库地址,指药品储存场所。
五、经营方式 :指零售或零售连锁。
六、经营类别:请在处方药或甲类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栏内填写“是”或“否”字样。
七、经营范围指: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不含预防性生物制品),请根据需要填写。
八、本表以及其它申报资料统一使用A4纸,电脑打印或用蓝黑墨水填写均可,填写应准确、真实、完整,不得涂改和空格。若无栏目所设项目时,注明“无此项”。
九、本表所列栏目内容填写应准确、真实、完整,不得涂改和空格。若无栏目所设项目时,注明“无此项”。 十、申请人对表中所填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企业基本情况表
企业人员情况明细表
申办企业名称:
证、技能鉴定证书、执业药师证)原件,提交复印件。 2、人员情况证件复印件附于本表后。
3、直接接触药品和从事药品经营的人员必须出示三个月内的县级医疗机构的健康体
检表原件。
设 备 设 施 目 录
申办企业名称:
已筹建企业应提交资料清单
栏内按受理情况打“√”或“×”;
2、所提供原件当场审验后退还,不留存;
3、页码编制由受理人待资料收齐后按资料总顺序编制。
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明
四川省绵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我郑重申明:我向你局提出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现场验收申请所提交的所有材料,内容完全真实,绝无虚假,今后,若因我提交的材料及相关文件不真实所引起的法律后果及经济损失完全由我承担。 特此申明!
申明人签章:
年 月 日
药品医疗器械行政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