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规划初探

  摘要:本文通过对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的新农村规划情况进行介绍,总结了在村庄规划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归纳了新农村规划的方法和特点,评价了三水区新农村规划的效果,最后提出了新农村规划中需注意的问题和待完善的方面。   关键词:新农村 衔接 类型 预测与控制 配置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央出台了多个关于“三农”问题的“一号文件”,用以指导我国的农村建设。党中央在十六届五中全会制定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此后,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06年2月21日出台第八个“一号文件”――《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对我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指导。在此背景下,佛山市三水区于2006年4至6月对全区的新农村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针对农村规划滞后的问题,提出了以“村容整洁”为重点,推进全区村庄布局规划的对策和建议[1]。随后,三水区于2007年7月开始,在全区各街道、镇分年度全面推进村庄布局规划工作。   笔者有幸主持了三水区大塘镇的新农村规划工作,本文主要针对三水区相关文件及大塘镇现状发展的要求,对大塘镇已完成新农村规划的主要控制内容进行总结,以期对往后的村庄规划工作提供有益的借鉴。   1. 与上层次规划衔接   本次村庄规划的上层次规划主要是大塘镇总体规划和大塘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大塘镇总体规划对镇内每个村庄均划定了村庄范围并预留有发展用地:位于镇中心区内的村庄规划为居住用地,位于工业区或远离城镇建成区的村庄规划为村镇建设用地。因此,本次村庄规划的用地与总体规划衔接较好,但也存在少数规划道路压占村民宅、穿越村庄的情况。规划采取“尊重干道、微调支路”的措施,遵照总体规划中次干道及以上等级道路的红线与线型,调整村庄布局和房屋布点;对于支路则可进行适当调整,以减少对村庄建设的不利影响。   在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上,村庄规划新增建设用地不得侵占基本农田,基本不占用一般农田,尽量在闲置地、林地、草地等用地上进行村庄布局。   2. 确定新农村建设类型   为顺利推进全区的新农村规划工作,三水区出台文件要求新农村建设要因地制宜、分类推进[2]。大塘镇属传统的农业镇,耕地较多,建设用地较少,重新建设新村难度较大;规划主要对原村庄进行整治,并适量布置新建住宅,以满足村庄发展的需要。由于大塘镇要求镇内所有村庄“不撤不并”且无历史文化名村,本次大塘镇新农村规划类型没有合并组建型和修缮保护型,主要为整理改建型、环境整治型和极少数拆迁新建型。   大塘镇现已完成的村庄规划多数属于整理改建型,该类型的村庄一般远离城镇建成区和主要道路,村容村貌较差。规划保留结构和布局较好的住宅,布置新建住宅,并同时通过拆旧建新,对破旧或布局不合理的住宅进行改造。   部分村庄靠近城镇生活区和主要道路,或者位于工业园中,村庄原有规划较好、布局相对合理。此类村庄属环境整治型,规划基本保留原有住宅,拆除违章建筑,改造破旧危房,重点进行环境和配套设施建设。   极少数村庄被城市主干道所穿越,规划拆除规划道路红线内住宅,在邻近地区规划新村,属拆迁新建型。   3. 人口规模预测与用地规模控制   人口规模预测主要根据村庄现有人口数量,采用三水区计划生育部门下达的全区人口计划生育指标作为村庄人口自然增长率数值,预测从规划基年至2020年的村庄人口数量。      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表   现状人均建设用地指标(m2/人) 规划调整幅度(m2/人)   ≤60 增0~15   >60~≤80 增0~10   >80~≤100 增、减0~10   >100~≤120 减0~10      注:规划调整幅度是指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对现状人均建设用地指标的增减数值。   为集约利用土地,避免村庄建设用地面积过大,规划对村庄的用地规模进行控制。三水区将村庄的现状人均建设用地面积按大小不同分为4个等级,每个等级对应不同的人均规划建设用地调整幅度[3]。每个村庄计算出现状人均建设用地面后,根据相应的调整幅度,结合人口规模预测结果,确定村庄的规划建设用地面积控制区间;最终的村庄规划建设用地面积应位于该控制区间范围内。   4. 宅基地控制   村庄宅基地控制坚决执行“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20平方米。大塘镇现有宅基地的尺寸主要有8m×10m、8m×12m、10m×10m、10m×12m等几种规格,规划予以沿用。宅基地的布局考虑日照间距和消防要求,集中布置的新建宅基地保证建筑主采光面间距6m,次采光面间距3m;新建住宅建筑高度控制不超过3层。旧村内部插建的宅基地不能破坏原有的巷道机理;原有巷道不能满足消防需求时,通过改造旧住宅预留宽度不少于4m的消防通道。   5. 公共设施配置   根据三水区新农村建设要求,每个村庄均进行了道路交通、绿化与公共空间、竖向、环卫设施、给排水、电力、通信等规划;每个村庄均设有文化室、体育运动场地、小公园、公厕、垃圾收集点、给水、排水等公共设施,保证达到“五村、五通、五化、五有”[2]标准。   合理确定村庄道路与城镇道路的衔接方式,保证村庄内部道路通畅,拓宽并硬底化进村主路;结合竖向规划,合理确定路面的排水方向。   充分利用原有风水塘和祠堂并结合规划小公园的布置形成公共活动中心,体育活动场地也尽量结合或靠近公共活动中心布置;村庄内部空地改造为点状绿地,增加村民的公共活动空间,提升村庄的环境质量。   根据三水区“村收集、镇转运、区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每个村庄均规划有适量的垃圾收集点,建议采用内置标准垃圾桶的封闭式垃圾收集房形式。垃圾收集点的布置在考虑方便车辆转运的同时也尽量减少对村内环境景观的影响。   村内规划完善污水收集管网系统,有条件的村庄可将污水收集后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对于尚不具备条件的村庄,规划根据科技部组织编写的《农村污水处理技术》指引,从操作简单、节省投资和管理费用的角度出发,采用“生态氧化沟”技术对村内的污水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尾水最终排放到灌渠或池塘。   6. 结 语   佛山市三水区积极落实党和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政策,大力推进全区的新农村规划工作,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总结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新农村建设措施,并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文件和规划指引,保证了新农村规划的顺利进行。在佛山市范围内,三水区的新农村规划建设起步较早、效果较好,也吸引了周边各市纷纷来考察学习,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我们同时也应看到,各地农村的发展程度不同,村庄建设情况也不同,即使是大塘镇内的村庄也存在多种情况。部分村庄靠近镇区或城镇干道,发展较好、建筑较新、设施完善,规划以环境整治为主;多数村庄位置相对偏远,发展较为落后,设施较为缺乏,规划以整理改建为主;少数位于工业区中的村庄被工厂所包围,已经没有可供耕作的农田,规划还需考虑失地农民的生活出路问题。新农村规划应结合各地村庄的实际情况和城镇发展特点,要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既不能过于超前,完全套用城镇的规划标准,也不能过于迁就现状及村民意见。   一个好的新农村规划,应该是一个既能将健康、先进的居住生活方式带给村民,同时又能充分反映村民发展意愿和发展要求的规划。      参考文献:   [1]三水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联合调研组,《关于我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调研报告》,2006年6月5日.   [2]中共佛山市三水区委、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佛山市三水区加强村容整治工作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配套政策文件》,2007年3月.   [3]佛山市规划局三水分局,《佛山市三水区村庄规划指引(试行)》.

  摘要:本文通过对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的新农村规划情况进行介绍,总结了在村庄规划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归纳了新农村规划的方法和特点,评价了三水区新农村规划的效果,最后提出了新农村规划中需注意的问题和待完善的方面。   关键词:新农村 衔接 类型 预测与控制 配置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央出台了多个关于“三农”问题的“一号文件”,用以指导我国的农村建设。党中央在十六届五中全会制定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此后,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06年2月21日出台第八个“一号文件”――《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对我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指导。在此背景下,佛山市三水区于2006年4至6月对全区的新农村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针对农村规划滞后的问题,提出了以“村容整洁”为重点,推进全区村庄布局规划的对策和建议[1]。随后,三水区于2007年7月开始,在全区各街道、镇分年度全面推进村庄布局规划工作。   笔者有幸主持了三水区大塘镇的新农村规划工作,本文主要针对三水区相关文件及大塘镇现状发展的要求,对大塘镇已完成新农村规划的主要控制内容进行总结,以期对往后的村庄规划工作提供有益的借鉴。   1. 与上层次规划衔接   本次村庄规划的上层次规划主要是大塘镇总体规划和大塘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大塘镇总体规划对镇内每个村庄均划定了村庄范围并预留有发展用地:位于镇中心区内的村庄规划为居住用地,位于工业区或远离城镇建成区的村庄规划为村镇建设用地。因此,本次村庄规划的用地与总体规划衔接较好,但也存在少数规划道路压占村民宅、穿越村庄的情况。规划采取“尊重干道、微调支路”的措施,遵照总体规划中次干道及以上等级道路的红线与线型,调整村庄布局和房屋布点;对于支路则可进行适当调整,以减少对村庄建设的不利影响。   在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上,村庄规划新增建设用地不得侵占基本农田,基本不占用一般农田,尽量在闲置地、林地、草地等用地上进行村庄布局。   2. 确定新农村建设类型   为顺利推进全区的新农村规划工作,三水区出台文件要求新农村建设要因地制宜、分类推进[2]。大塘镇属传统的农业镇,耕地较多,建设用地较少,重新建设新村难度较大;规划主要对原村庄进行整治,并适量布置新建住宅,以满足村庄发展的需要。由于大塘镇要求镇内所有村庄“不撤不并”且无历史文化名村,本次大塘镇新农村规划类型没有合并组建型和修缮保护型,主要为整理改建型、环境整治型和极少数拆迁新建型。   大塘镇现已完成的村庄规划多数属于整理改建型,该类型的村庄一般远离城镇建成区和主要道路,村容村貌较差。规划保留结构和布局较好的住宅,布置新建住宅,并同时通过拆旧建新,对破旧或布局不合理的住宅进行改造。   部分村庄靠近城镇生活区和主要道路,或者位于工业园中,村庄原有规划较好、布局相对合理。此类村庄属环境整治型,规划基本保留原有住宅,拆除违章建筑,改造破旧危房,重点进行环境和配套设施建设。   极少数村庄被城市主干道所穿越,规划拆除规划道路红线内住宅,在邻近地区规划新村,属拆迁新建型。   3. 人口规模预测与用地规模控制   人口规模预测主要根据村庄现有人口数量,采用三水区计划生育部门下达的全区人口计划生育指标作为村庄人口自然增长率数值,预测从规划基年至2020年的村庄人口数量。      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表   现状人均建设用地指标(m2/人) 规划调整幅度(m2/人)   ≤60 增0~15   >60~≤80 增0~10   >80~≤100 增、减0~10   >100~≤120 减0~10      注:规划调整幅度是指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对现状人均建设用地指标的增减数值。   为集约利用土地,避免村庄建设用地面积过大,规划对村庄的用地规模进行控制。三水区将村庄的现状人均建设用地面积按大小不同分为4个等级,每个等级对应不同的人均规划建设用地调整幅度[3]。每个村庄计算出现状人均建设用地面后,根据相应的调整幅度,结合人口规模预测结果,确定村庄的规划建设用地面积控制区间;最终的村庄规划建设用地面积应位于该控制区间范围内。   4. 宅基地控制   村庄宅基地控制坚决执行“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20平方米。大塘镇现有宅基地的尺寸主要有8m×10m、8m×12m、10m×10m、10m×12m等几种规格,规划予以沿用。宅基地的布局考虑日照间距和消防要求,集中布置的新建宅基地保证建筑主采光面间距6m,次采光面间距3m;新建住宅建筑高度控制不超过3层。旧村内部插建的宅基地不能破坏原有的巷道机理;原有巷道不能满足消防需求时,通过改造旧住宅预留宽度不少于4m的消防通道。   5. 公共设施配置   根据三水区新农村建设要求,每个村庄均进行了道路交通、绿化与公共空间、竖向、环卫设施、给排水、电力、通信等规划;每个村庄均设有文化室、体育运动场地、小公园、公厕、垃圾收集点、给水、排水等公共设施,保证达到“五村、五通、五化、五有”[2]标准。   合理确定村庄道路与城镇道路的衔接方式,保证村庄内部道路通畅,拓宽并硬底化进村主路;结合竖向规划,合理确定路面的排水方向。   充分利用原有风水塘和祠堂并结合规划小公园的布置形成公共活动中心,体育活动场地也尽量结合或靠近公共活动中心布置;村庄内部空地改造为点状绿地,增加村民的公共活动空间,提升村庄的环境质量。   根据三水区“村收集、镇转运、区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每个村庄均规划有适量的垃圾收集点,建议采用内置标准垃圾桶的封闭式垃圾收集房形式。垃圾收集点的布置在考虑方便车辆转运的同时也尽量减少对村内环境景观的影响。   村内规划完善污水收集管网系统,有条件的村庄可将污水收集后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对于尚不具备条件的村庄,规划根据科技部组织编写的《农村污水处理技术》指引,从操作简单、节省投资和管理费用的角度出发,采用“生态氧化沟”技术对村内的污水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尾水最终排放到灌渠或池塘。   6. 结 语   佛山市三水区积极落实党和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政策,大力推进全区的新农村规划工作,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总结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新农村建设措施,并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文件和规划指引,保证了新农村规划的顺利进行。在佛山市范围内,三水区的新农村规划建设起步较早、效果较好,也吸引了周边各市纷纷来考察学习,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我们同时也应看到,各地农村的发展程度不同,村庄建设情况也不同,即使是大塘镇内的村庄也存在多种情况。部分村庄靠近镇区或城镇干道,发展较好、建筑较新、设施完善,规划以环境整治为主;多数村庄位置相对偏远,发展较为落后,设施较为缺乏,规划以整理改建为主;少数位于工业区中的村庄被工厂所包围,已经没有可供耕作的农田,规划还需考虑失地农民的生活出路问题。新农村规划应结合各地村庄的实际情况和城镇发展特点,要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既不能过于超前,完全套用城镇的规划标准,也不能过于迁就现状及村民意见。   一个好的新农村规划,应该是一个既能将健康、先进的居住生活方式带给村民,同时又能充分反映村民发展意愿和发展要求的规划。      参考文献:   [1]三水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联合调研组,《关于我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调研报告》,2006年6月5日.   [2]中共佛山市三水区委、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佛山市三水区加强村容整治工作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配套政策文件》,2007年3月.   [3]佛山市规划局三水分局,《佛山市三水区村庄规划指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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