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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化概论 为什么儒学成为中国文化的主流 汤欣慧 黄嘉铃 俞丽云 温小怡 文化传播系 广告学 广告0901
目 录
一、儒学文化的主流地位·················································3
二、为什么儒学文化成为中国文化的主流···································3
(一)儒学人学思想与现代人的发展·····································3
(二)儒学伦理思想与现代市场经济·····································4
1、儒家伦理思想的宗法基础········································4
2、儒家伦理思想与市场经济的契合和优化····························5
(三)儒家道德观念与现代道德建设·····································5
(四)儒家法律思想及现代观对照·······································5
三、结 论·····························································6 参考文献·······························································7
一、儒学文化的主流地位
儒学是春秋战国时期由孔子创立,孟子和荀子加以发扬光大,后经董仲舒和朱熹等人不断扩展、充实,被汉朝以后的历代统治者奉为正宗学派的一种学术和统治理念。 儒家文化是以儒家思想为指导的文化流派。儒家文化以“仁”为核心,以“中庸”为准绳,以“礼”为行为规范,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为宗旨。两千多年来,经过历代思想家的传承、丰富和发展,儒家文化兼容国学中各个文化学派之所长,成为了中华民族的主流文化。
《中庸》谓:“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
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赞天地之化育;可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其中的“赞天地之化育”、 “与天地参”是指参与天地化育万物的活动。孔子提倡学以致用,其弟子子夏更提出“学而优则仕”,孟子则主张“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得志,与民由之;不得志,独行其道。”荀子也曾谓:“君子博学而谋,修身端行。”这些儒学思想不仅体现了经世致用、入世重行的人生观,而且展示儒家求道、乐道的精神面貌。
在儒家文化中,强调力行意识,倡导积极入世是一项重要内容。可以说,在中华文
化中占有主导地位的儒家精神正赖此支撑。
由此可见,儒家文化的主流地位是历史趋势的必然和其经世致用的精神面貌共同作
用的结果。下面将从儒家文化思想的人学、伦理、道德、法律和经济五大方面对其共同的作用加以论述。
二、为什么儒学文化成为中国文化的主流
(一)儒学人学思想与现代人的发展
我们认为,孔子的人性思想之所以重要,是在于他作为儒学的创始人,在人性论上不但为后学奠定了基本的框架和思路,还蕴含了其后儒学一切人性学说的矛盾发展的内在要素。可以说,“性相近也,习相远也”的命题几乎概括了儒家人性论的所有问题。 首先,“性相近”意指人类具有共同的本性。其次,所谓“性相近”,并不是指人性的彼此等同,而是同中有异。再次,“习相远”指出了后天习染的差异性。总之,孔子的人性论主张“仁者,人也”。仁性属于实践理性,不同于认知理性,它是直觉而不是推理,是容纳情感而非排斥情感的;是当下呈现而非学而后成的,孟子的“存心养性”,王明阳的“致良知”正是对孔子的“仁性”思想的发扬光大。
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了一种人与人的新型关系,在变革社会制度的前提下,发掘中国
传统文化尤其是儒家人学的传统资源,以有利于当代人的全面和谐的发展就显得至关重要。第一,人与自然的和谐。儒家文化强调一种整体主义的价值取向,崇尚“极高明而道中庸”的精神境界,追求“天人合一”的文化精神,不但视人与万物为同质同源,天道与人道相通不二,而且以追求和谐为至高的价值目标。以此来看,儒家文化内蕴的生态伦理思维,将为人类走出生存困境提供良好的价值指引。
第二,群与己的协调。儒家的“人”是始终处在人伦关系网结中的人。儒家的人学
强调个体只有在群体中才有其生存的价值和意义,个体行为必须服从和服务与群体。重群克已乃是儒家人学的基本要求。儒学要求人们要以“公义胜私欲”,提倡“国尔亡家,公而亡私”,“至公无私”。对儒家重群克已思想的积极因素作出现代的诠释和改造,对于促进群已互补、公私结合价值观的确立,无疑将有助于整个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
第三,人与物的结合。儒家强调以人为本,认为人是宇宙的中心,是万物之灵,荀
子提出人在万物中“最为天下贵”;《礼记·礼运》说:“人者,其天地之德,阴阳之交,鬼神之会,五行之秀气也。”又说:“人者,天地之心也,五行之端也,食味、别声、被色而生者也。”因此,儒家重视人的价值,提倡“仁者爱人”。可以说,把儒学的以人为本的精神引入现代社会,与时代精神相结合,一定程度上遏制西方社会过分注重物质欲望的宣泄倾向,既促进物质生产力的发展,又可保障人的主体精神的弘扬。
第四,情与理的交融。儒家人学思想中的一个重要的合理因素就在于,它不仅重理,也重情,认为“感人心情,莫先乎情”,提倡人的行为应该“发乎情,止于礼义”。儒家强调“礼乐并重”,礼是理性的规范,乐是情感的陶冶。因此,把儒家情理并重的观念引
入纯理性的王国,使人的行为既合理又合情,更好的发挥人的能动性和满足人的需求。
第五,现实性与超越性的统一。在这一点上,儒家提出“内圣外王”的人生理想,
倡导“立功、立德、立言”三不朽的人生价值,追求“天人合一”的生命境界。孔子提倡“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孟子提出“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儒家的这种追求超越和理想,在现代工业科技文明中,可以促成人们从现实利欲中解脱出来,摆脱心灵的空虚与精神的惶惑,升华行为的价值和品格。
(二)儒学伦理思想与现代市场经济
1、儒家伦理思想的宗法基础
首先,儒家的道德规范体系具有宗法性质。儒家认为是君臣、父子、夫妇等几类社
会关系。孔子与齐景公的对话中提出“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把君臣与父子相对举,
把社会基本关系概括为君臣、父子关系。后期儒学又在此基础上抽象出“十义”。《礼记·礼运篇》说:“何谓人义?父慈、子孝、兄良、弟弟、夫义、妇听、长惠、幼顺、君仁、臣忠,十者谓之人义。”可以说,古代社会道德规范体系都是在三纲五常的基础上展开的。“三纲”的道德体系是对中国古代宗法血缘关系的概括和反映,即使最基本的道德原则仁义礼智信也是家庭伦常的扩展,“仁之实,事亲是也。义之实,从兄是也。智之实,知斯二者弗去是也。礼之实,节文斯二者是也”(《孟子·离娄上》)。
其次,儒家还构建了一套移孝为忠的宗法政治逻辑。孔子以“仁”释“礼”的基础是社会的血缘联系,其集中的观念表现是为“孝”,因此,孔子在《论语》中对“孝”做了具体的道德规定:“孟懿子问孝。子曰:‘无违。’樊迟御,子告之曰:‘孟孙问孝于我。’我对曰‘无违。’樊迟曰:‘何谓也?’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论语·为政》)而“孝”之所以成为封建统治者提倡的最为重要的道德规范,则在于其社会功能和政治功能,孔子亦有所见。他说:“其为人之孝弟,其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者,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论语·学而》)
总之,在移孝为忠的推演过程中,儒家的宗法伦理不但是其推演的前提和起点,宗法伦理的精神也表现为各种社会制度和基本规范之中。
2、儒家伦理思想与市场经济的契合和优化
儒家的人与人之间相互依存,互相交往的思想与现代市场经济所要求的互利交换原则是可以互相融通的。应该看到,一方面,儒家“礼尚往来”的交往思想可以培养人们交往意识的形成,促成交换行为的发生;另一方面,儒家推己及人,爱己达人的互助原则,有利于培养和形成人们遵循商品交换的互利原则和等价交换的自觉性,规范人们的交换行为,保障市场交换的正常运行。同时,对规范与秩序的强调是儒家伦理与现代市场经济所共有的因素。不仅如此,儒家提倡的某种伦理精神还可以成为促进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精神动力。主要表现在儒家“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宁简勿奢”的自律精神和“重群克己”的合作精神上。特别突出表现的是在儒家诚信为本的伦理规范与市场交易中信誉至上原则的一致性。《中庸》:“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孔子强调“人无信不立”,他说, “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论语·为政》)。
儒家伦理的一些异质因素是可以在一定条件下与市场经济形成互不优化的效应的。例如,在义与利的关系上。我们知道,儒家反对“不义而利”,强调“以义驭利”。孔子
说:“富与贵,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论语·里仁》)它有利于促进人们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把利和义结合起来。又例如,在和与争的问题上。儒家“贵和”思想可以给竞争补益。孔子说:“礼之用,和为贵。”(《论语·卫灵公》)《中庸》也提出:“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认为以和的生成性来补益争的损耗性,达到以和济争,就可以使市场竞争而不乱。
(三)儒家道德观念与现代道德建设
儒家的“仁爱”规范中包含着的“仁者人也”的人性自觉、“人民爱物”的社会责任、“仁者爱人”的利他意识和“杀身成仁”的牺牲精神等多种道德意韵和伦理精神。这些精神正是“为人民服务”的题中应有之义。所谓“仁爱”在封建的宗法社会里不可能真正实现,甚至还会蜕变成少数统治者装饰自己和欺骗人民的工具,只有“为人民服务”才能使“仁”落到实处,使仁爱得到升华。
(四)儒家法律思想及现代观对照
儒家礼法思想体系是一个系统的,多元的,开放的体系,,在这个体系里,有一个贯穿宇宙,社会、人生的“道”的存在,足以代表法律制度甚至整个社会制度。所谓“道者,所由适于治之路也。仁义礼乐皆其具也”(《汉书·董仲舒传》)。法律也是“道”的具体体现,不但是治国的规矩,还是得人心的方法,仁义礼乐、辞让忠信皆寓于其中。
和谐观也是儒家法律思想的核心观念。在儒家“和为贵”的思想影响之下,息讼的努力、无讼的追求一直是古代立法者和司法者们孜孜以求的。总之,“和谐”是儒家礼法思想的主张,也是现代法律的价值追求,这使得它在当代的法律生活中能不断的被发扬光大。
三、结论
在各种文化流派林立的思想文化之中,儒学一直处于主流文化的地位,尽管汉唐以降佛教东来,其间也有封建统治者把佛教立为国教的举措,但从来没有替代过儒学对国家政治生活、社会行为规范的支配性影响。这迫使佛教不得不儒学化,宋明新儒学和儒佛道为一流,其所吸收的佛学义理也正是中国化的佛学。
事实证明,只有那些经过充分儒学化或中国化的佛学流派才能在中国得以生存和流行,而没有经过充分的儒学洗礼或中国化的佛教流派大多昙花一现,成为中外文化交流长廊中的匆匆过客。同理,其他的外来宗教也是如此,伊斯兰教,犹太教之所以能在中
国流行或融入了中国文化,恰是因为它们直觉的认同了主流文化,即连世界主流宗教的基督教,在明末传入中国时也不得不提出了“合儒”和“益儒”的口号。儒学之所以具有这种“八方来仪”的显贵地位,恰说明了其在文化上的不容动摇的正统性和主流性。
参考文献:
[1]姜义华. 中华文化读本[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 .2
[2]孔庆明,陈秀平. 中国儒家文化[M].长春:长春出版社,2010.12
[3]余同元. 中国文化概要[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10
[4]张允熠. 中国主流文化的近现代转型[M].时代出版
[5]彭付芝. 中国传统文化概论[M]. 北京: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出版社,20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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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班 级:
中国文化概论 为什么儒学成为中国文化的主流 汤欣慧 黄嘉铃 俞丽云 温小怡 文化传播系 广告学 广告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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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儒学文化的主流地位·················································3
二、为什么儒学文化成为中国文化的主流···································3
(一)儒学人学思想与现代人的发展·····································3
(二)儒学伦理思想与现代市场经济·····································4
1、儒家伦理思想的宗法基础········································4
2、儒家伦理思想与市场经济的契合和优化····························5
(三)儒家道德观念与现代道德建设·····································5
(四)儒家法律思想及现代观对照·······································5
三、结 论·····························································6 参考文献·······························································7
一、儒学文化的主流地位
儒学是春秋战国时期由孔子创立,孟子和荀子加以发扬光大,后经董仲舒和朱熹等人不断扩展、充实,被汉朝以后的历代统治者奉为正宗学派的一种学术和统治理念。 儒家文化是以儒家思想为指导的文化流派。儒家文化以“仁”为核心,以“中庸”为准绳,以“礼”为行为规范,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为宗旨。两千多年来,经过历代思想家的传承、丰富和发展,儒家文化兼容国学中各个文化学派之所长,成为了中华民族的主流文化。
《中庸》谓:“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
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赞天地之化育;可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其中的“赞天地之化育”、 “与天地参”是指参与天地化育万物的活动。孔子提倡学以致用,其弟子子夏更提出“学而优则仕”,孟子则主张“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得志,与民由之;不得志,独行其道。”荀子也曾谓:“君子博学而谋,修身端行。”这些儒学思想不仅体现了经世致用、入世重行的人生观,而且展示儒家求道、乐道的精神面貌。
在儒家文化中,强调力行意识,倡导积极入世是一项重要内容。可以说,在中华文
化中占有主导地位的儒家精神正赖此支撑。
由此可见,儒家文化的主流地位是历史趋势的必然和其经世致用的精神面貌共同作
用的结果。下面将从儒家文化思想的人学、伦理、道德、法律和经济五大方面对其共同的作用加以论述。
二、为什么儒学文化成为中国文化的主流
(一)儒学人学思想与现代人的发展
我们认为,孔子的人性思想之所以重要,是在于他作为儒学的创始人,在人性论上不但为后学奠定了基本的框架和思路,还蕴含了其后儒学一切人性学说的矛盾发展的内在要素。可以说,“性相近也,习相远也”的命题几乎概括了儒家人性论的所有问题。 首先,“性相近”意指人类具有共同的本性。其次,所谓“性相近”,并不是指人性的彼此等同,而是同中有异。再次,“习相远”指出了后天习染的差异性。总之,孔子的人性论主张“仁者,人也”。仁性属于实践理性,不同于认知理性,它是直觉而不是推理,是容纳情感而非排斥情感的;是当下呈现而非学而后成的,孟子的“存心养性”,王明阳的“致良知”正是对孔子的“仁性”思想的发扬光大。
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了一种人与人的新型关系,在变革社会制度的前提下,发掘中国
传统文化尤其是儒家人学的传统资源,以有利于当代人的全面和谐的发展就显得至关重要。第一,人与自然的和谐。儒家文化强调一种整体主义的价值取向,崇尚“极高明而道中庸”的精神境界,追求“天人合一”的文化精神,不但视人与万物为同质同源,天道与人道相通不二,而且以追求和谐为至高的价值目标。以此来看,儒家文化内蕴的生态伦理思维,将为人类走出生存困境提供良好的价值指引。
第二,群与己的协调。儒家的“人”是始终处在人伦关系网结中的人。儒家的人学
强调个体只有在群体中才有其生存的价值和意义,个体行为必须服从和服务与群体。重群克已乃是儒家人学的基本要求。儒学要求人们要以“公义胜私欲”,提倡“国尔亡家,公而亡私”,“至公无私”。对儒家重群克已思想的积极因素作出现代的诠释和改造,对于促进群已互补、公私结合价值观的确立,无疑将有助于整个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
第三,人与物的结合。儒家强调以人为本,认为人是宇宙的中心,是万物之灵,荀
子提出人在万物中“最为天下贵”;《礼记·礼运》说:“人者,其天地之德,阴阳之交,鬼神之会,五行之秀气也。”又说:“人者,天地之心也,五行之端也,食味、别声、被色而生者也。”因此,儒家重视人的价值,提倡“仁者爱人”。可以说,把儒学的以人为本的精神引入现代社会,与时代精神相结合,一定程度上遏制西方社会过分注重物质欲望的宣泄倾向,既促进物质生产力的发展,又可保障人的主体精神的弘扬。
第四,情与理的交融。儒家人学思想中的一个重要的合理因素就在于,它不仅重理,也重情,认为“感人心情,莫先乎情”,提倡人的行为应该“发乎情,止于礼义”。儒家强调“礼乐并重”,礼是理性的规范,乐是情感的陶冶。因此,把儒家情理并重的观念引
入纯理性的王国,使人的行为既合理又合情,更好的发挥人的能动性和满足人的需求。
第五,现实性与超越性的统一。在这一点上,儒家提出“内圣外王”的人生理想,
倡导“立功、立德、立言”三不朽的人生价值,追求“天人合一”的生命境界。孔子提倡“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孟子提出“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儒家的这种追求超越和理想,在现代工业科技文明中,可以促成人们从现实利欲中解脱出来,摆脱心灵的空虚与精神的惶惑,升华行为的价值和品格。
(二)儒学伦理思想与现代市场经济
1、儒家伦理思想的宗法基础
首先,儒家的道德规范体系具有宗法性质。儒家认为是君臣、父子、夫妇等几类社
会关系。孔子与齐景公的对话中提出“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把君臣与父子相对举,
把社会基本关系概括为君臣、父子关系。后期儒学又在此基础上抽象出“十义”。《礼记·礼运篇》说:“何谓人义?父慈、子孝、兄良、弟弟、夫义、妇听、长惠、幼顺、君仁、臣忠,十者谓之人义。”可以说,古代社会道德规范体系都是在三纲五常的基础上展开的。“三纲”的道德体系是对中国古代宗法血缘关系的概括和反映,即使最基本的道德原则仁义礼智信也是家庭伦常的扩展,“仁之实,事亲是也。义之实,从兄是也。智之实,知斯二者弗去是也。礼之实,节文斯二者是也”(《孟子·离娄上》)。
其次,儒家还构建了一套移孝为忠的宗法政治逻辑。孔子以“仁”释“礼”的基础是社会的血缘联系,其集中的观念表现是为“孝”,因此,孔子在《论语》中对“孝”做了具体的道德规定:“孟懿子问孝。子曰:‘无违。’樊迟御,子告之曰:‘孟孙问孝于我。’我对曰‘无违。’樊迟曰:‘何谓也?’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论语·为政》)而“孝”之所以成为封建统治者提倡的最为重要的道德规范,则在于其社会功能和政治功能,孔子亦有所见。他说:“其为人之孝弟,其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者,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论语·学而》)
总之,在移孝为忠的推演过程中,儒家的宗法伦理不但是其推演的前提和起点,宗法伦理的精神也表现为各种社会制度和基本规范之中。
2、儒家伦理思想与市场经济的契合和优化
儒家的人与人之间相互依存,互相交往的思想与现代市场经济所要求的互利交换原则是可以互相融通的。应该看到,一方面,儒家“礼尚往来”的交往思想可以培养人们交往意识的形成,促成交换行为的发生;另一方面,儒家推己及人,爱己达人的互助原则,有利于培养和形成人们遵循商品交换的互利原则和等价交换的自觉性,规范人们的交换行为,保障市场交换的正常运行。同时,对规范与秩序的强调是儒家伦理与现代市场经济所共有的因素。不仅如此,儒家提倡的某种伦理精神还可以成为促进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精神动力。主要表现在儒家“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宁简勿奢”的自律精神和“重群克己”的合作精神上。特别突出表现的是在儒家诚信为本的伦理规范与市场交易中信誉至上原则的一致性。《中庸》:“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孔子强调“人无信不立”,他说, “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论语·为政》)。
儒家伦理的一些异质因素是可以在一定条件下与市场经济形成互不优化的效应的。例如,在义与利的关系上。我们知道,儒家反对“不义而利”,强调“以义驭利”。孔子
说:“富与贵,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论语·里仁》)它有利于促进人们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把利和义结合起来。又例如,在和与争的问题上。儒家“贵和”思想可以给竞争补益。孔子说:“礼之用,和为贵。”(《论语·卫灵公》)《中庸》也提出:“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认为以和的生成性来补益争的损耗性,达到以和济争,就可以使市场竞争而不乱。
(三)儒家道德观念与现代道德建设
儒家的“仁爱”规范中包含着的“仁者人也”的人性自觉、“人民爱物”的社会责任、“仁者爱人”的利他意识和“杀身成仁”的牺牲精神等多种道德意韵和伦理精神。这些精神正是“为人民服务”的题中应有之义。所谓“仁爱”在封建的宗法社会里不可能真正实现,甚至还会蜕变成少数统治者装饰自己和欺骗人民的工具,只有“为人民服务”才能使“仁”落到实处,使仁爱得到升华。
(四)儒家法律思想及现代观对照
儒家礼法思想体系是一个系统的,多元的,开放的体系,,在这个体系里,有一个贯穿宇宙,社会、人生的“道”的存在,足以代表法律制度甚至整个社会制度。所谓“道者,所由适于治之路也。仁义礼乐皆其具也”(《汉书·董仲舒传》)。法律也是“道”的具体体现,不但是治国的规矩,还是得人心的方法,仁义礼乐、辞让忠信皆寓于其中。
和谐观也是儒家法律思想的核心观念。在儒家“和为贵”的思想影响之下,息讼的努力、无讼的追求一直是古代立法者和司法者们孜孜以求的。总之,“和谐”是儒家礼法思想的主张,也是现代法律的价值追求,这使得它在当代的法律生活中能不断的被发扬光大。
三、结论
在各种文化流派林立的思想文化之中,儒学一直处于主流文化的地位,尽管汉唐以降佛教东来,其间也有封建统治者把佛教立为国教的举措,但从来没有替代过儒学对国家政治生活、社会行为规范的支配性影响。这迫使佛教不得不儒学化,宋明新儒学和儒佛道为一流,其所吸收的佛学义理也正是中国化的佛学。
事实证明,只有那些经过充分儒学化或中国化的佛学流派才能在中国得以生存和流行,而没有经过充分的儒学洗礼或中国化的佛教流派大多昙花一现,成为中外文化交流长廊中的匆匆过客。同理,其他的外来宗教也是如此,伊斯兰教,犹太教之所以能在中
国流行或融入了中国文化,恰是因为它们直觉的认同了主流文化,即连世界主流宗教的基督教,在明末传入中国时也不得不提出了“合儒”和“益儒”的口号。儒学之所以具有这种“八方来仪”的显贵地位,恰说明了其在文化上的不容动摇的正统性和主流性。
参考文献:
[1]姜义华. 中华文化读本[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 .2
[2]孔庆明,陈秀平. 中国儒家文化[M].长春:长春出版社,2010.12
[3]余同元. 中国文化概要[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10
[4]张允熠. 中国主流文化的近现代转型[M].时代出版
[5]彭付芝. 中国传统文化概论[M]. 北京: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出版社,20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