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级公路评定标准

1 总则

1.0.1 目的

为了加强准四级公路质量管理,统一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尺度,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准四级公路新建和改建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受地形条件限制的其他乡村康庄工程经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适用于公路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质量检测机构和质量监督部门对公路工程质量的管理、监控和检验评定。

准四级公路质量检验评定应以本标准为准。质量标准与其他规范不一致时,宜以颁布年份最新者为准。

在公路施工、质量管理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中,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现行交通部、本省颁布的相关规范的规定。

2 术语

2.0.1 准四级公路

是指一般能适应按各种车辆折合成小客车的远景设计年限内年平均昼夜交通量200辆以下,受地形条件限制的通村公路。 2.0.2 检验

对检验项目中的性能进行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

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每项性能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2.0.3 评定

依据检验结果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分并确定其等级的活动。 2.0.4 关键项目

分项工程中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实测项目。

2.0.5 一般项目

分项工程中除关键项目以外的实测项目。 2.0.6 外观(质量)

通过观察和必要的量测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质量。 2.0.7 权值

对工程项目或检测指标根据其重要程度所赋予的数值。

3 工程质量评定

3.1 一般规定

3.1.1 根据建设任务、施工管理和质量检验评定的需要,应在施工准备阶段按本标准附录A将建设项目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应按相同的工程项目划分进行工程质量的监控和管理。 1 单位工程

在建设项目中,根据签订的合同,具有独立施工条件的工程。 2 分部工程

在单位工程中,应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划分为若干个分部工程。 3 分项工程

在分部工程中,应按不同的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划分为若干个分项工程。

3.1.2 工程质量检验评分以分项工程为单元,采用100分制进行。在分项工程评分的基础上,逐级计算各相应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和建设项目评分值。

3.1.3 工程质量评定等级分为优良、合格与不合格,应按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合同段和建设项目逐级评定。

3.1.4 施工单位应对各分项工程按本标准所列基本要求、实测项目和外观鉴定进行自检,按附录J中“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及相关施工技术规范提交真实、完整的自检资料,对工程质量进行自我评定。 工程监理单位应按规定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独立抽检,对施工单位检评资料进行比对签认,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

建设单位根据对工程质量的检查及平时掌握的情况,对工程监理单位所做的工程质量评分及等级进行审定。

质量监督部门、质量检测机构可依据本标准对公路工程质量进行检测、鉴定。工程质量鉴定与验收可合并成一次进行。 3.2 工程质量评分 3.2.1 分项工程质量评分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内容包括基本要求、实测项目、外观鉴定和质量保证资料四个部分。只有在其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施工工艺符合基本要求的规定,且无严重外观缺陷和质量保证资料真实并基本齐全时,才能对分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评定。

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实测项目为关键项目(在文中以“△”标识),其合格率不得低于90%,且检测值不得超过规定极值,否则必须进行返工处理。

实测项目的规定极值是指任一单个检测值都不能突破的极限值,不符合要求时该实测项目为不合格。

采用附录B至附录I所列方法进行评定的关键项目,不符合要求时则该分项工程评为不合格。

分项工程的评分值满分为100分,按实测项目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存在外观缺陷或资料不全时,应予减分。

∑[检查项目得分权值] 分项工程得分 = ──────────── ∑检查项目权值

分项工程评分值 = 分项工程得分 - 外观缺陷减分 - 资料不全减分 (1)基本要求检查

分项工程所列基本要求,对施工质量优劣具有关键作用,应按基本要求对工程进行认真检查。经检查不符合基本要求规定时,不得进行工程质量的检验和评定。 (2)实测项目计分

对规定检查项目采用现场抽样方法,按照规定频率和下列计分方法对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直接进行检测计分。

检查项目除按数理统计方法评定的项目以外,均应按单点(组)测定值是否符合标准要求进行评定,并按合格率计分。

检查合格的点(组)数

检查项目合格率 = ─────────────── × 100% 该检查项目的全部检查点(组)数 检查项目得分 = 检查项目合格率×100 (3)外观缺陷减分

对工程外表状况应逐项进行全面检查,如发现外观缺陷,应进行减分。对于较严重的外观缺陷,施工单位须采取措施进行整修处理。 (4)资料不全减分

分项工程的施工资料和图表残缺,缺乏最基本的数据或有伪造者,不予检验和评定。资料不全者视不全情况,减1~5分。 3.2.2 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评分

附录A所列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区分为一般工程和主要(主体)工程,分别给以l和2的权值。进行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评分时,采用加权平均值计算法确定相应的评分值。

[分项(分部)工程评分值×相应权值] 分部(单位)工程评分值 = ─────────────────── ∑分项(分部)工程权值 3.2.3 合同段和建设项目工程质量评分

∑单位工程评分值

合同段(建设项目)工程质量评分值= ─────────── 建设项目单位工程总数 3.2.4 质量保证资料

施工单位应有完整的施工原始记录、试验数据、分项工程自查数据等质量保证资料,并进行整理分析,负责提交齐全、真实和系统的施工资料和图表。工程监理单位负责提交齐全、真实和系统的监理资料。工程必需的质量保证资料详见附录L。 3.3 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3.3.1 分项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分项工程评分不小于90分者为优良;小于90分而不小于75分者为合格;小于75分者为不合格。

评定为不合格的分项工程,经加固、补强或返工、调测,满足设计要求后,可以重新评定其质量等级,但只可复评为合格。 3.3.2 分部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所属各分项工程全部合格,其加权平均分不小于90分,且所含主要分项工程全部评为优良时,则该分部工程评为优良;如分项工程全部合格,但加权平均分小于90分,或加权平均分虽不小于90分,但主要分项工程未全部达到优良标准时,则该分部工程评为合格;所属任一分项工程不合格,则该分部工程为不合格。 3.3.3 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所属各分部工程全部合格,其加权平均分不小于90分,且所含主要分部工程全部评为优良时,则该单位工程评为优良;如分部工程全部合格,但加权平均分虽不小于90分,但主要分部工程未全部达到优良标准时,则该单位工程评为合格;如分部工程未全部达到合格标准时,则该单位工程为不合格。

3.3.4 合同段和建设项目质量等级评定

合同段和建设项目所含单位工程全部合格,其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合同段和建设项目所含单位工程全部合格,单位工程优良率不小于80%,且合同段和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评分值不小于90分时,其工程质量等级才可评为优良;所属任一单位工程不合格,则合同段和建设项目为不合格。

4 路基工程

4.1 路基土石方工程 4.1.1 一般规定

4.1.1.1 本章规定的实测项目的检查频率,为每一检查段内的最低检查频率。

4.1.1.2 路基压实度需分层检测,并符合附录B的规定。路基其他检查项目及评定均在路基顶面进行检查、检测。

4.1.1.3 排水工程应按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的要求施工,依照实际地

形,选择合适的位臵,将地面水和地下水排出路基以外。沟底应平顺整齐,不得有松散土和其他杂物,排水畅通。

4.1.1.4 钢筋混凝土圆管外购成品的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前必须逐节检查,不得有裂缝、破损。圆管施工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有关技术操作规程要求进行。

4.1.2 土方路基 4.1.2.1 基本要求

1)在路基用地和取土坑范围内,应清除地表植被、杂物、积水、淤泥和表土,处理坑塘,并按设计要求对基底进行压实。 2)基填料应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并符合设计的规定。

3)填方路基须分层填筑压实。每层表面平整,路拱合适,排水良好。 4)施工临时排水系统应与设计排水系统结合,避免冲刷边坡,勿使路基附近积水。

5)在设定取土区内合理取土,不得滥开滥挖。完工后应按要求对取土坑和弃土场进行修整,保持合理的几何外形。 4.1.2.2 实测项目

表4.1.2.2 土方路基实测项目

注:表列压实度以重型击实试验法为准,评定路段内的压实度下臵信界限不得小于规定标准,单个测定值不得小于极值(表列规定值减4个百分点)。小于表列规定值2个百分点的测点,按其数量占总检查点的百分率计算减分值。

4.1.2.3 外观鉴定

1)路基表面平整,边线直顺,曲线圆滑。不符合要求时减1~5分。 2)路基边坡坡面平顺、稳定,不得亏坡,曲线圆滑。不符合要求时减1~5分。 3)取土坑、弃土堆、护坡道、碎落台的位臵适当,外形整齐、美观,防止水土流失。不符合要求时减1~5分。

4.1.3 石方路基 4.1.3.1 基本要求

1) 石方路堑的开挖宜采用光面爆破法。爆破后应及时清理险石、松石,确保边坡安全、稳定。

2)修筑填石路堤时,应进行地表清理,逐层水平填筑石块,摆放平稳、码砌边部。填筑层厚度及石块尺寸应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规定。填石空隙用石碴、石屑嵌压稳定。上、下路床填料和石料最大尺寸应符合规范规定。采用振动压路机分层碾压,压至填筑层顶面石块稳定,20T以上压路机振压两遍无明显标高差异。 3)路基表面应整修平整。

4.1.3.2 实测项目

表4.1.3.2 石方路基实测项目

4.1.3.3 外观鉴定

1)路基边坡坡面平顺、稳定,不得亏坡,上边坡不得有松石。不符合要求减1~5分。

2)路基边线直顺,曲线圆滑。不符合要求时减1~5分。

4.1.4 宕渣路基 4.1.4.1 基本要求

1) 宕渣级配良好,含泥量应符合设计规定。

2) 修筑宕渣路堤时,应进行地表清理,填筑层厚度和宕渣粒径应符合设计要求。 4.1.4.2 实测项目

表4.1.4.2 宕渣路基实测项目

注:表列压实度以重型击实试验法为准,评定路段内的压实度单个测定值均不得小于规定植。

4.1.4.3 外观鉴定

1)路基边坡坡面平顺、稳定,不得亏坡。不符合要求减1~5分。 2)路基边线直顺,曲线圆滑。不符合要求时减1~5分。

4.2 砌筑工程

4.2.1 一般规定

本章主要用于挡土墙、防护等砌筑工程的质量评定,对本标准第8章及本章未列出名称的其他砌筑工程可参照本章评定。

4.2.2 砌筑工程 4.2.2.1 基本要求

1)石料或混凝土预制块的质量和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2)砂浆所用的水泥、砂、水的质量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按规定的配合比施工。

3)地基承载能力、基础埋深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4)砌筑应分层错缝。浆砌时坐浆挤紧,嵌填饱满密实,不得有空洞;干砌时不得松动、叠砌和浮塞。

5)砌体位臵设臵准确;沉降缝、泄水孔、反滤层的设臵位臵、质量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6)墙(台)背填土应采用透水性或设计规定的填料,且墙(台)身强度达到设计强度75%以上时方可开始填土。压实度应符合路基填筑要求。 4.2.2.2 实测项目

表4.2.2.2-1 浆砌砌体实测项目

表4.2.2.2-2 干砌砌体实测项目

4.2.2.3 外观鉴定

1)砌体表面平整,砌缝完好,无开裂现象,勾缝平顺、无脱落现象。不符合要求时减1~5分。

2)泄水孔坡度向外,无堵塞现象。不符合要求时必须处理,并减1~3分。 3)沉降缝整齐垂直,上下贯通。不符合要求时必须处理,并减1~3分。

4.3涵洞工程

4.3.1一般规定

4.3.1.1 每道涵洞包含洞身各部分构件、洞口和填土等分项工程。 4.3.1.2 跨径或全长小于五米的通道,按本章的规定进行评定。

4.3.1.3 钢筋混凝土涵洞除按本章规定评定外,还应包括钢筋加工及安装分项工程。

4.3.2 盖板涵、箱涵 4.3.2.1 基本要求

1)混凝土所用的水泥、砂、石、水外掺剂及拌各料的质量和规格必须符合有关技术规范要求,按设计规定的配合比施工。 2)分块施工时接缝应与沉降缝吻合。 3)箱体不得出现露筋和空洞现象。 4.3.2.2 实测项目

表4.3.2.2 盖板涵、箱涵实测项目

4.4.2.3外观鉴定

1)混凝土表面平整,棱线顺直,无严重啃边、掉角。不符合要求时减1~5分。

2)混凝土表面存在蜂窝、麻面时减1~5分;深度超过10mm者必须处理。

3)混凝土表面出现非受力裂缝,减1~3分;裂缝宽度超过设计规定或设计未规定时超过0.15mm必须处理。

4.4.3 倒虹吸竖井、集水井砌筑

4.4.3.1 基本要求

1)砌块的质量和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砌筑砂浆所用材料应符合规范要求。

2)井基应符合设计要求。

3)应分层错缝砌筑,砌缝砂浆应饱满。抹面时应压光,不得有空鼓现象。

4)接头填缝应平整密实、不漏水。 5)井内不得遗留建筑垃圾、杂物等。

6)按设计规定做灌水试验,试验结果应满足要求。 4.4.3.2 实测项目

4.4.3.3 外观鉴定

井壁平整、圆滑,抹面无麻面、裂缝。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4.4.4 一字墙和八字墙

参照本标准第4.3节评定

4 路面工程

5.1 一般规定

5.1.1 各类基层压实度代表值(平均值的下臵信界限)不得小于规定代表值,单点不得小于规定极值。小于规定代表值2个百分点的测点,应按其点总检查点数的百分率计算合格率。

5.1.2 路面各结构层厚度按代表值和单点合格值设定允许偏差。当代表值偏差超过规定值时,该分项工程评为不合格;当代表值偏差满足要求时,按单个检查值的偏差不超过单点合格值的测点数计算合格率。 5.1.3 材料要求和配比控制列入各节基本要求,可通过检查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的资料进行评定。

5.1.4 路面基层完工后应按时浇洒透层或铺筑下封层,应使用透入能力强的材料做透层油。对封层、粘层和透层油的浇撒要求同7.5.1沥青表面处治中基本规定。

5.1.5 对于无机结合料稳定基层,应取钻件(俗称路面芯样)检验其整体性。水泥稳定基层的龄期7~10d时,应能取出完整的钻件。二灰稳定基层的龄期20~28d时,应能取出完整的钻件。

如果路面钻机取不出水泥稳定基层或二灰稳定基层的完整钻件,则应找出不合格基层的界限,进行返工处理。

5.1.6 路肩表面应平整密实,肩线直顺,曲线圆滑,无阻水现象。

5.1.7 对存在底基层的路面,底基层参照期基层执行。

5.2 水泥混凝土面层 5.2.1 基本要求

1)基层质量必须符合规定要求,并应进行弯沉测定,验算的基层整体模量应满足设计要求。

2)水泥强度、物理性能和化学成分应符合国家标准及有关规范的规定。

3)粗细集料、水、外掺剂及接缝填缝料应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 4)施工配合比应根据现场测定水泥的实际强度进行计算,并经试验,选择采用最佳配合比。

5)接缝的位臵、规格、尺寸及传力杆、拉力杆的设臵应符合设计要求。

6)路面应采取拉毛或机具压槽等抗滑措施,其构造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7)面层与其他构造物相接应平顺,路面边缘无积水现象。 8)混凝土路面铺筑后按施工规范要求养生。

5.2.2 实测项目

5.2.3 外观鉴定

1)混凝土板存在断裂时减1~5分。对于断裂板应采取适当措施予以处理。

2)混凝土板表面存在脱皮、印痕、裂纹和缺边掉角等病害现象时减1~5分。

3)接缝填筑饱满密实,不污染路面。不符合要求时减1~5分。 4)胀缝有明显缺陷时减1~5分。

5.3 沥青混凝土面层和沥青碎石面层

5.3.1 基本要求

1)沥青混合料的矿料质量及矿料级配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2)严格控制各种矿料的沥青用量及各种材料和沥青混合料的加热温度,沥青材料及混合料的各项指标应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沥青混合料的生产,每日应做抽提试验、马歇乐稳定度试验。矿料级配、沥青含量、马歇尔稳定度等结果的合格率应不小于90%。

3)拌合后的沥青混合料应均匀一致,无花白,无粗细料分离和结团成块现象。

4)基层必须碾压密实,表面干燥、清洁、无浮土,其平整度和路拱度应符合要求。

5)摊铺时应严格控制摊铺厚度和平整度,避免离析,注意控制摊铺和碾压温度,碾压至要求的密实度。

5.3.2 实测项目

足的毫米数控制。

7.3.3 外观鉴定

1) 表面应平整密实,不应有泛油、松散、裂缝和明显离析等现象。不符合要求时减1~5分。

半刚性基层的反射裂缝可不计作施工缺陷,但应及时进行灌缝处理。 2)搭接处应紧密、平顺,烫缝不应枯焦。不符合要求时减1~5分。 3)面层与构筑物应密贴接顺,不得有积水或漏水现象。不符合要求时减1~5分。

5.4 沥青贯入式面层 5.4.1 基本要求

1)沥青材料的各项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

2)各种材料的规格和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上拌沥青混凝土混合料每日应做抽提试验和马歇尔稳定度试验。

3)碎石层必须平整坚实,嵌挤稳定,沥青贯入应深透,浇洒应均匀,

不得污染其他构筑物。

4)嵌缝料必须趁热撒铺,扫料均匀,不应有重叠现象。

5)上层采用拌合料时,混合料应均匀一致,无花白和粗细分离现象,摊铺平整,接茬平顺,及时碾压密实。

6)沥青贯入式面层施工前,应先做好路面结构层与路肩的排水。

5.4.2 实测项目

注:同表5.3.2注。

5.4.3 外观鉴定

1)表面应平整密实,不应有松散、裂缝、油包、波浪、泛油等现象。不符合要求时减1~5分。

2)表面无明显碾压轮迹。不符合要求时减1~5分。

3)面层与路缘石及其他构筑物应密贴接顺,无积水现象。不符合要求时减1~5分。

5.5 沥青表面处治面层

5.5.1 基本要求

1)在新建或旧路的表层进行表面处治时,应将表面的泥砂及一切杂物清除干净,底层必须坚实、稳定、平整,保持干燥后才可施工。 2)沥青材料的各项指标和石料的质量、规格、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3)沥青浇洒应均匀,无露白,不得污染其他构筑物。

4)嵌缝料必须趁热撒铺,扫布均匀,不得有重叠现象,压实平整。

5.5.2 实测项目

5.5.3外观鉴定

a) 表面应平整密实,不应有松散、油包、油丁、波浪、泛油、封面料明显散失等现象。不符合要求时减1~5分。 b) 无明显碾压轮迹。不符合要求时,减1~5分。

5.6 水泥稳定粒料(碎石、砂砾或矿渣等)基层和底基层 5.6.1 基本要求

1)粒料应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并应根据当地料源选择质坚干净

的粒料。矿渣应分解稳定,未分解渣块应予剔除。 2)水泥用量和矿料级配应按设计要求控制准确。 3)路拌深度应达到层底。 4)摊铺时应注意消除离析现象。

5)混合料应处于最佳含水量状况下,用压路机碾压至要求的压实度。从加水拌合到碾压终了的时间不应超过3~4h,并应短于水泥的终凝时间。

6)碾压检查合格后应立即覆盖或洒水养生,养生期应符合规范要求。

5.6.2 实测项目

5.6.3 外观鉴定

1)表面平整密实、无坑洼、无明显离析。不符合要求时减1~5分。 2)施工接茬平整、稳定。不符合要求时减1~5分。

5.7 石灰、粉煤灰稳定粒料(碎石、砂砾或矿渣等)基层和底基层 5.7.1 基本要求

1)粒料应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并应根据当地料源选择质坚干净

的粒料。矿渣应分解稳定,未分解渣块应予剔除。

2)石灰和粉煤灰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石灰须经充分消解才能使用。 3)混合料配合比应控制准确,不得含有灰团和生石灰块。 4)摊铺时应注意消除离析现象。

5)摊铺时应先用轻型压路机稳压,后用重型压路机碾压至要求的压实度。

6)保湿养生,养生期应符合规范要求。

5.7.2 实测项目

5.7.3 外观鉴定

1)表面平整密实、无坑洼、无明显离析。不符合要求时减1~5分。 2)施工接茬平整、稳定。不符合要求时减1~5分。 5.8 级配碎石(砾)石面层和基层

5.8.1 基本要求

1) 应选用质地坚韧、无杂质的碎石、砂砾、石屑或砂,级配应符合要求。

2)配料必须准确,塑性指数必须符合规定。 3)混合料应拌和均匀,无明显离析现象。

4)碾压应遵循先轻后重的原则,洒水碾压至要求的密实度。

5.8.2 实测项目

5.8.3 外观鉴定

表面平整密实,边线整齐,无松散。不符合要求时减1~5分。

5.9 填隙碎石(矿渣)面层和基层

5.9.1 基本要求

1) 粗粒料应为质坚、无杂质的轧制石料或分解稳定的轧制矿渣,填缝料为5mm以下的轧制细料或粗砂。

2)应用振动压路机碾压,使填缝料填满粗粒料空隙。

5.9.2 实测项目

5.9.3 外观鉴定

表面平整密实,边线整齐,无松散。不符合要求时减1~5分。

5.10 泥(灰)结碎(砾)石面层、基层

5.10.1 基本要求

1)应选用质地坚韧的碎石、砂砾或分解稳定的轧制矿渣。 2)土的塑性指数符合规定。石灰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块灰须经充分消解才能使用。

3)石灰和土的用量应按设计要求控制准确,未消解的生石灰块必须剔除。

4)应用振动压路机碾压,碾压后无明显轮迹。

5.10.2 实测项目

泥结碎(砾)石面层、基层实测项目

5.10.3 外观鉴定

表面平整密实,边线整齐,无松散。不符合要求时减1~5分。

5 桥梁工程

6.1 一般规定

6.1.1 本章仅列出准四级公路桥涵中常用的分项工程,其他未包含的分项工程参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进行评定。

6.1.2 钢筋混凝土构件和预应力混凝土构件除包括构件浇筑、构件安装等分项工程外,均应包括钢筋加工及安装、预应力筋加工和张拉等分项工程

6.1.3 拱圈施工必须在桥台填土完成后进行,避免因桥台水平位移而引起拱圈开裂。施工中应严密监控拱圈的变形是否正常,一旦出现不利于拱圈稳定的反对称变形或异常变形,必须立即分析原因,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6.2 桥梁总体及桥面 6.2.1 基本要求

1)桥梁施工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技术规范和有关技术操作规程要求进行。

2)桥下净空不得小于设计要求。

3)水泥混凝土桥面的基本要求同水泥混凝土路面,沥青混凝土桥面的基本要求参照沥青混凝土路面。

4)桥面泄水孔的进水口应略低于桥面砼面层,以有利于桥面水的排除,其数量不得少于设计要求,出水不得直接冲刷桥体。

5)伸缩缝必须满足设计和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安装牢固,伸缩性能必须有效,伸缩缝处不得积水。

6.2.2实测项目

6.2.3外观鉴定

1) 桥梁的内外轮廓线条应顺滑清晰,无突变、明显折变或反复现象。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2) 栏杆、防护栏、灯柱和缘石的线形顺滑流畅,无折弯现象。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3) 踏步顺直,与边坡一致。不符合要求时减1~2分。

6.3 钢筋和预应力筋加工、安装及张拉

6.3.1 钢筋加工及安装 1 基本要求

1) 钢筋、机械连接器、焊条等的品种、规格和技术性能应符合国家

现行标准规定和设计要求。

2) 冷拉钢筋的机械性能必须符合规范要求,钢筋平直,表面不应有裂皮和油污。

3) 受力钢筋同一截面的接头数量、搭接长度、焊接和机械接头质量应符合施工技术规范要求。

4) 钢筋安装时,必须保证设计要求的钢筋根数。 5) 受力钢筋应平直,表面不得有裂纹及其他损伤。 2 实测项目

3 外观鉴定

1)钢筋表面无铁锈及焊渣。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2)多层钢筋网要有足够的钢筋支撑,保证骨架的施工刚度。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6.3.2 预应力筋的加工和张拉 1 基本要求

1)预应力筋的各项技术性能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定和设计要求。

2)预应力束中的钢丝、钢绞线应梳理顺直,不得有缠绞、扭麻花现象,表面不应有损伤。

3)单根钢绞线不允许断丝,单根钢筋不允许断筋或滑移。 4)预应力筋张拉或放张时,混凝土强度和龄期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应严格按照设计规定珠张拉顺序进行操作。

5)预应力钢丝采用镦头锚时,镦头应头形圆整,不得有斜歪或破裂现象。

6)制孔管道应安装牢固,接头密合,弯曲圆顺。锚垫板平面应与孔道轴线垂直。

7)千斤顶、油表、钢尺等器具应经检验校正。

8)锚具、夹具应符合设计要求,按施工技术规范的要求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9)压浆工作在50C以下进行时,应采取防冻或保温措施。

10)孔道压浆的水泥浆性能和强度应符合施工技术规范要求,压浆时排气、排水孔应有水泥原浆溢出后方可封闭。

11)应按设计要求浇筑封锚混凝土。 2 实测项目

6.4 砌体

6.4.1 基础砌体 1 基本要求

1)石料或混凝土预制块的质量和规格应符合有关规范和设计要求。 2)砂浆所用的水泥、砂、水的质量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按规定的配合比施工。

3)地基承载力、基础埋深必须满足设计要求。严禁超挖回填虚土。 4)砌块应错缝、坐浆挤紧,嵌缝料和砂浆饱满,无空洞、宽缝、大堆砂浆填隙和假缝。 1 实测项目

3 外观鉴定

1)砌体表面应平整,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2) 砌缝不应有裂隙。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裂隙宽度超过0.5mm时必须进行处理。

6.4.2 墩台身砌体 参照本标准第4.3节。

6.4.3 拱圈砌体

1 基本要求

1)石料或混凝土预制块的质量和规格必须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 使用前石料和预制块的表面必须清洁干净,必须浇水湿润。

2)砂浆所用的水泥、砂和水的质量必须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按规定的配合比施工。

3)拱圈的辐射缝应垂直于拱轴线,辐射缝两侧相邻两行拱石的砌缝应互相错开,错开距离不应小于100mm。

4)砌块应错缝、坐浆挤紧,嵌缝料和砂浆饱满,无空洞、宽缝、大堆砂浆填隙和假缝。

5)拱架应牢固、稳定、严格按设计规定的顺序砌筑拱圈和卸架。

3 外观鉴定

1) 拱圈轮廓线应清晰,表面整齐。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2) 勾缝应平顺,无开裂和脱落现象。不符合要求时减2~4分。 3) 砌缝不应有裂缝。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裂缝宽度超过0.5mm时必须进行处理。

6.5 基础

6.5.1 扩大基础 1 基本要求

1)所用的水泥、砂、石、水、外掺剂及混合材料的质量和规格必须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按规定的配合比施工。 2)不得出现露筋和空洞现象。

3)基础的地基承载能力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4)严禁超挖回填虚土。

3 外观鉴定

混凝土表面应平整,无明显施工接缝。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6.5.2 钻孔灌注桩 1 基本要求

1)桩身混凝土所用的水泥、砂、石、水、外掺剂及混合材料的质量和规格必须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按规定的配合比施工。

2)成孔后必须清孔,测量孔径、孔深、孔位和沉淀层厚度,确认满足设计或施工技术规范要求后,方可灌注水下混凝土。 3)水下混凝土应连续灌注,严禁有夹层和断桩。

4)嵌入承台的锚固钢筋长度不得低于设计规范规定的最小锚固长度要求。

5)桩应采用无破损法进行检测,设计有规定或对桩的质量有怀疑时,应采取钻取芯样的方法对桩进行检测。

6)凿除桩头预留混凝土后,桩顶应无残余松散混凝土。 2 实测项目

3 外观鉴定

1)桩的质量有缺陷,但经设计单位确认仍可用时,应减3分。 2)桩顶面应平整,桩柱连接处应平顺且无局部修补。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6.5.3挖孔桩 1 基本要求

1)桩身混凝土所用的水泥、砂、石、水、外掺剂及混合材料的质量和规格必须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按规定的配合比施工。

2)挖孔达到设计深度后,应及时进行孔底处理,必须做到无松渣、淤泥等扰动软土层,使孔底情况满足设计要求。

3)嵌入承台的锚固钢筋长度不得低于设计规范规定的最小锚固长度要求。 2 实测项目

3 外观鉴定

1)桩的质量有缺陷,但经设计单位确认仍可用时,应减3分。 2)桩顶面应平整,桩柱连接处应平顺且无局部修补。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6.5.4 承台 1 基本要求

1)混凝土所用的水泥、砂、石、水、外掺剂及混合材料的质量和规格必须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按规定的配合比施工。

2)必须采取措施控制水化热引起的混凝土内最高温度及内外温差在允许范围内,防止出现温度裂缝。

3)不得出现露筋和空洞现象。 2

实测项目

3 外观鉴定

1)混凝土表面平整,棱角平直,无明显施工接缝。不符合要求时每

处减1~3分。

2)蜂窝、麻面面积不得超过该面总面积的0.5%。不符合要求时,每超过0.5%减3分。深度超过1cm的必须处理。

3)混凝土表面出现非受力裂缝时减1~3分,裂缝宽度超过设计规定或设计未规定时超过0.15mm必须处理。

6.6 墩、台身和盖梁 6.6.1 混凝土墩、台身 1 基本要求

1)混凝土所用的水泥、砂、石、水、外掺剂及混合材料的质量和规格必须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按规定的配合比施工。 2)不得出现空洞和露筋现象。 2 实测项目

3 外观鉴定

1)混凝土表面平整,施工缝平顺,棱角线平直,外露面色泽一致。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2)混凝土表面出现蜂窝、麻面减1~5分。深度超过1cm的必须处理。 3)混凝土表面出现非受力裂缝时减1~3分,裂缝宽度超过设计规定或设计未规定时超过0.15mm必须处理。

4)施工临时预埋件或其他临时设计设施未清除时减1~2分。

6.6.1 墩、台帽或盖梁 1 基本要求

1)混凝土所用的水泥、砂、石、水、外掺剂及混合材料的质量和规格必须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按规定的配合比施工。

2)不得出现空洞和露筋现象。 2 实测项目

3 外观鉴定

1)混凝土表面平整,施工缝平顺,棱角线平直。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2)墩、台帽和盖梁如出现蜂窝、麻面,必须进行修整,并减1~4分。 3)墩、台帽和盖梁出现非受力裂缝时减1~3分,裂缝宽度超过设计规定或设计未规定时超过0.15mm必须处理。

6.7 梁桥

6.7.1 预制和安装梁(板) 1 基本要求

1)混凝土所用的水泥、砂、石、水、外掺剂及混合材料的质量和规格必须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按规定的配合比施工。

2)梁(板)不得出现露筋和空洞现象。

3)空心板采用胶囊施工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胶囊上浮。 4)梁(板)在吊移出预制底座时,混凝土强度不得低于设计所要求的吊装强度;梁(板)在安装时,支承结构(墩台、盖梁、垫石)的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5)梁(板)安装前,墩、台支座垫板必须稳固。

6)梁(板)就位后,梁两端支座应对位,梁(板)底与支座以及支座底与垫石顶须密贴,否则应重新安装。

7)两梁(板)之间接缝填充材料的规格和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 实测项目

3 外观鉴定

1)混凝土表面平整,颜色一致,无明显施工接缝。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2)混凝土表面不得出现蜂窝、麻面,如出现必须修整,并减1~2分。

3)混凝土表面出现非受力裂缝时减1~3分,裂缝宽度超过设计规定或设计未规定时超过0.15mm必须处理。

4)封锚混凝土应密实、平整。不符合要求时减2~4分。 5)梁、板的填缝应平整密实。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6)梁体内不应遗留建筑垃圾、杂物、临时预埋件等。不符合要求时减1~2分,并应清除干净。

6.7.2 就地浇筑梁(板) 1 基本要求

1)所用的的水泥、砂、石、水、外掺剂及混合材料的质量和规格必须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按规定的配合比施工。

2)支架和模板的强度、刚度、稳定性应满足施工技术规范的要求。 3)预计的支架变形及地基下沉量应满足施工后梁体设计标高的要求,必要时应采取对支架预压的措施。 4)梁(板)不得出现露筋和空洞现象。

5)预埋件的设臵和固定应满足设计和施工技术规范的规定。 2 实测项目

3 外观鉴定

1) 混凝土表面平整,颜色一致,无明显施工接缝。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2)混凝土表面不得出现蜂窝、麻面,如出现必须修整,并减1~2分。 3)混凝土表面出现非受力裂缝时减1~3分,裂缝宽度超过设计规定或设计未规定时超过0.15mm必须处理。

4)封锚混凝土应密实、平整。不符合要求时减2~4分。

5)梁体内不应遗留建筑垃圾、杂物、临时预埋件等。不符合要求时减1~2分,并应清除干净。

6.8 拱桥

6.8.1 就地浇筑拱圈 1 基本要求

1)所用的的水泥、砂、石、水、外掺剂及混合材料的质量和规格必须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按规定的配合比施工。

2)支架式拱架必须严格按照施工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制作,必须牢固稳定。

3)严格按照设计规定的施工顺序浇筑拱圈混凝土。

4)拱架的卸落必须按照设计和有关规范规定的卸架顺序进行。 5)不得出现露筋和空洞现象。 2 实测项目

3 外观鉴定

1)混凝土表面平整,线形圆顺,颜色一致。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2)混凝土表面密实,存在麻面时减1~5分,深度超过10mm的必须处理。

3)混凝土表面出现非受力裂缝时减1~3分,裂缝宽度超过设计规定或设计未规定时超过0.15mm必须处理。

6.8.2 拱圈节段的预制 1 基本要求

1)所用的的水泥、砂、石、水、外掺剂及混合材料的质量和规格必须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按规定的配合比施工。

2)不得出现露筋和空洞现象。 2 实测项目

3 外观鉴定

参照本标准6.8.1条3。

6.8.3 拱的安装 1

基本要求

1)拱桥安装必须严格按设计规定的程序进行施工。

2)拱段接头采用现浇混凝土时,必须确保其强度和质量,并达到设计规定后,方可进行拱上建筑的施工。

3)安装过程中,如杆件或节点出现开裂,应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进行。

4)合拢段两侧高差必须在设计规定的允许范围内。 2 实测项目

3 外观鉴定

1) 接头处无因焊接或局部受力造成的混凝土开裂、缺损或露筋现象。

不符合要求时减3~5分,并进行整修。

2)垫塞楔形钢板应均匀合理。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3)节点应平整,接头两侧的杆件应无错台。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4)上下弦杆线形顺畅,表面平整。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6.9 桥面系和附属工程 6.9.1 支座安装 1 基本要求

1)支座的材料、质量和规格必须满足设计和有关规范的要求,经验收后方可安装。

2)支座底板调平砂浆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灌注密实,不得留有空洞。

3)支座不得发生偏歪、不均匀受力和脱空现象。滑动面上的四氟滑板和不锈钢板不得有划痕、碰伤等,位臵正确,安装前必须涂上硅脂油。 2 实测项目

3 外观鉴定

支座表面就保持清洁,支座附近的杂物及灰尘应清除。不符合要求时必须处理,并减1~3分。

6.9.2 栏杆及护栏实测项目 1 基本要求

1)栏杆和护栏浇筑所用的水泥、砂、石、水和外掺剂的质量和规格必须符合设计和有关规范的要求。

2)栏杆不得有弯曲和断裂,护栏不得出现露筋和空洞。

3)栏杆安装必须牢固,其杆件连接处的填缝料必须饱满平整,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2 实测项目

3 外观鉴定

1)栏杆、护栏线形直顺美观。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2)杆件和混凝土表面应平整,不应出现蜂窝、麻面。如出现必须修整完好,并减1~3分。

7 隧道工程

7.1 一般规定

7.1.1 本标准仅列出隧道工程中常用的分项工程。对未包含的分项工程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 F80/1-2004)相关章节进行评定。

7.1.2 隧道洞口的开挖,应按照第4章路基土石方工程的标准进行检验评定;洞门和翼墙的浇(砌)筑和洞口边坡、仰坡防护按第6章砌筑工程评定。

7.1.3 隧道路面的基层、面层,应按照路基、路面的标准进行检验评定。

7.1.4 隧道防排水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拱部、边墙不滴水; 2) 路面不冒水、不积水。

3) 洞内排水系统不淤积、不堵塞,确保排水通畅。

7.1.5 隧道装修应按《建筑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制定相应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7.2 隧洞开挖 7.2.1 基本要求

1)不良地质段开挖应做好预加固、预支护。

2)当前方地质出现变化迹象或接近围岩分界线时,必须用地质雷达、

超小导坑、超前探孔等方法先探明隧道的工程地质情况,方可进行开挖。

3)应严格控制欠挖。当石质坚硬完整且岩石抗压强度大于30MPa并确认不影响衬砌稳定和强度时,允许岩石个别凸出部分(每1m2不大于0.1m2)凸出衬砌断面,锚喷支护时凸入不大于30mm,衬砌时不大于50mm,拱脚、墙脚以上1m内严禁欠挖。

4)开挖轮廓要预留支撑沉落量及变形量,并利用量测反馈信息及时调整。

5)隧道爆破开挖时应严格控制爆破震动。 6)洞身开挖在清除浮石后应及时进行初喷支护。

7.2.2 实测项目

7.2.3外观鉴定

洞顶无浮石。不符合要求时减1~5分并及时清除。

7.3 隧道衬砌

7.3.1 基本要求

1) 所用材料的质量和规格必须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

2) 防水混凝土必须满足设计和规范的要求。 3) 防水混凝土粗集料尺寸不应超过规定值。

4) 基底承载力应满足设计要求,对基底承载力有怀疑时应做承载力试验。

5) 拱墙背后的空隙必须回填密实。因严重超挖和塌方产生的空洞要制定具体处理方案经批准实施。

7.3.2 实测项目

7.3.3 外观鉴定

1)混凝土表面密实,存在蜂窝、麻面和气泡时减1~5分。深度超过10mm时应处理。

2)结构轮廓线条顺直美观,混凝土颜色均匀一致。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3)施工缝平顺无错台。不符合要求时减1~2分。 4)混凝土因施工养护不当产生裂缝减1~5分。

7.4 防水层 7.4.1 基本要求

1)防水材料的质量和规格等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2)防水卷材铺设前要对喷射混凝土表面基面进行认真检查,不得有钢筋、凸出的管件等尖锐突出物;割除尖锐突出物后,割除部位用砂浆抹平顺。

3)隧道断面变化处或转弯处的阴角应抹成半径不小于50mm的圆弧。 4)防水层施工时,基面不得有明水;如有明水,应采取措施封堵或引排。

7.4.2 实测项目

7.4.3 外观鉴定

1)防水层表面平顺,无折皱、无气泡、无破损等现象,与洞壁密贴,松紧适度,无紧绷现象。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1~3分。

2)接缝、补眼粘贴密实饱满,不得有气泡、空隙。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1~3分。

7.5 止水带 7.5.1 基本要求

1)止水带的材质、规格等应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 2)止水带与衬砌端头模板应正交。

7.5.2 实测项目

7.5.3 外观鉴定

1)发现破裂应及时修补。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2)衬砌脱模后,若发现因走模致使止水带过分偏离中心,应适当凿除或填补部分混凝土,对止水带进行纠偏。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8 交通安全设施

8.1 一般规定

8.1.1 交通安全设施产品须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取得合格证,并经工地检察确认满足设计要求后方可使用。

8.1.2 交通安全设施采用钢质材料时,必须进行防腐处理。 8.1.3 构件用螺栓组合时,材料的质量和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8.1.4 本章未包括的其他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项目,可根据设计文件和其他相关规范另行制订检验评定标准。

8.1.5 交通安全设施设臵应符合相关规定和设计要求。

8.2 交通标志 8.2.1 基本要求

1)交通标志的制作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和《公路交通标志板技术条件》(JT/T279)的规定。

2)交通标志在运输、安装过程中不应损伤标志面及金属构件的镀层。 3)标志的位臵、数量及安装角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4)大型标志的地基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大型标志柱、梁的焊接部分应符合钢结构焊接规范的质量要求,无裂缝、未熔合、夹渣等缺陷。 5)标志面应平整完好,无起皱、开裂、缺损或凹凸变形。

6)反光膜应尽可能减少拼接,任何标志的字符不允许拼接,当标志板的长度或宽度、圆形标志的直径小于反光膜产品的最大宽度时,底膜不应有拼接缝。当粘贴反光膜不可避免出现接缝时,应按反光膜产品的最

1 总则

1.0.1 目的

为了加强准四级公路质量管理,统一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尺度,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准四级公路新建和改建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受地形条件限制的其他乡村康庄工程经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适用于公路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质量检测机构和质量监督部门对公路工程质量的管理、监控和检验评定。

准四级公路质量检验评定应以本标准为准。质量标准与其他规范不一致时,宜以颁布年份最新者为准。

在公路施工、质量管理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中,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现行交通部、本省颁布的相关规范的规定。

2 术语

2.0.1 准四级公路

是指一般能适应按各种车辆折合成小客车的远景设计年限内年平均昼夜交通量200辆以下,受地形条件限制的通村公路。 2.0.2 检验

对检验项目中的性能进行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

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每项性能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2.0.3 评定

依据检验结果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分并确定其等级的活动。 2.0.4 关键项目

分项工程中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实测项目。

2.0.5 一般项目

分项工程中除关键项目以外的实测项目。 2.0.6 外观(质量)

通过观察和必要的量测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质量。 2.0.7 权值

对工程项目或检测指标根据其重要程度所赋予的数值。

3 工程质量评定

3.1 一般规定

3.1.1 根据建设任务、施工管理和质量检验评定的需要,应在施工准备阶段按本标准附录A将建设项目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应按相同的工程项目划分进行工程质量的监控和管理。 1 单位工程

在建设项目中,根据签订的合同,具有独立施工条件的工程。 2 分部工程

在单位工程中,应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划分为若干个分部工程。 3 分项工程

在分部工程中,应按不同的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划分为若干个分项工程。

3.1.2 工程质量检验评分以分项工程为单元,采用100分制进行。在分项工程评分的基础上,逐级计算各相应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和建设项目评分值。

3.1.3 工程质量评定等级分为优良、合格与不合格,应按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合同段和建设项目逐级评定。

3.1.4 施工单位应对各分项工程按本标准所列基本要求、实测项目和外观鉴定进行自检,按附录J中“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及相关施工技术规范提交真实、完整的自检资料,对工程质量进行自我评定。 工程监理单位应按规定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独立抽检,对施工单位检评资料进行比对签认,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

建设单位根据对工程质量的检查及平时掌握的情况,对工程监理单位所做的工程质量评分及等级进行审定。

质量监督部门、质量检测机构可依据本标准对公路工程质量进行检测、鉴定。工程质量鉴定与验收可合并成一次进行。 3.2 工程质量评分 3.2.1 分项工程质量评分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内容包括基本要求、实测项目、外观鉴定和质量保证资料四个部分。只有在其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施工工艺符合基本要求的规定,且无严重外观缺陷和质量保证资料真实并基本齐全时,才能对分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评定。

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实测项目为关键项目(在文中以“△”标识),其合格率不得低于90%,且检测值不得超过规定极值,否则必须进行返工处理。

实测项目的规定极值是指任一单个检测值都不能突破的极限值,不符合要求时该实测项目为不合格。

采用附录B至附录I所列方法进行评定的关键项目,不符合要求时则该分项工程评为不合格。

分项工程的评分值满分为100分,按实测项目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存在外观缺陷或资料不全时,应予减分。

∑[检查项目得分权值] 分项工程得分 = ──────────── ∑检查项目权值

分项工程评分值 = 分项工程得分 - 外观缺陷减分 - 资料不全减分 (1)基本要求检查

分项工程所列基本要求,对施工质量优劣具有关键作用,应按基本要求对工程进行认真检查。经检查不符合基本要求规定时,不得进行工程质量的检验和评定。 (2)实测项目计分

对规定检查项目采用现场抽样方法,按照规定频率和下列计分方法对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直接进行检测计分。

检查项目除按数理统计方法评定的项目以外,均应按单点(组)测定值是否符合标准要求进行评定,并按合格率计分。

检查合格的点(组)数

检查项目合格率 = ─────────────── × 100% 该检查项目的全部检查点(组)数 检查项目得分 = 检查项目合格率×100 (3)外观缺陷减分

对工程外表状况应逐项进行全面检查,如发现外观缺陷,应进行减分。对于较严重的外观缺陷,施工单位须采取措施进行整修处理。 (4)资料不全减分

分项工程的施工资料和图表残缺,缺乏最基本的数据或有伪造者,不予检验和评定。资料不全者视不全情况,减1~5分。 3.2.2 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评分

附录A所列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区分为一般工程和主要(主体)工程,分别给以l和2的权值。进行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评分时,采用加权平均值计算法确定相应的评分值。

[分项(分部)工程评分值×相应权值] 分部(单位)工程评分值 = ─────────────────── ∑分项(分部)工程权值 3.2.3 合同段和建设项目工程质量评分

∑单位工程评分值

合同段(建设项目)工程质量评分值= ─────────── 建设项目单位工程总数 3.2.4 质量保证资料

施工单位应有完整的施工原始记录、试验数据、分项工程自查数据等质量保证资料,并进行整理分析,负责提交齐全、真实和系统的施工资料和图表。工程监理单位负责提交齐全、真实和系统的监理资料。工程必需的质量保证资料详见附录L。 3.3 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3.3.1 分项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分项工程评分不小于90分者为优良;小于90分而不小于75分者为合格;小于75分者为不合格。

评定为不合格的分项工程,经加固、补强或返工、调测,满足设计要求后,可以重新评定其质量等级,但只可复评为合格。 3.3.2 分部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所属各分项工程全部合格,其加权平均分不小于90分,且所含主要分项工程全部评为优良时,则该分部工程评为优良;如分项工程全部合格,但加权平均分小于90分,或加权平均分虽不小于90分,但主要分项工程未全部达到优良标准时,则该分部工程评为合格;所属任一分项工程不合格,则该分部工程为不合格。 3.3.3 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所属各分部工程全部合格,其加权平均分不小于90分,且所含主要分部工程全部评为优良时,则该单位工程评为优良;如分部工程全部合格,但加权平均分虽不小于90分,但主要分部工程未全部达到优良标准时,则该单位工程评为合格;如分部工程未全部达到合格标准时,则该单位工程为不合格。

3.3.4 合同段和建设项目质量等级评定

合同段和建设项目所含单位工程全部合格,其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合同段和建设项目所含单位工程全部合格,单位工程优良率不小于80%,且合同段和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评分值不小于90分时,其工程质量等级才可评为优良;所属任一单位工程不合格,则合同段和建设项目为不合格。

4 路基工程

4.1 路基土石方工程 4.1.1 一般规定

4.1.1.1 本章规定的实测项目的检查频率,为每一检查段内的最低检查频率。

4.1.1.2 路基压实度需分层检测,并符合附录B的规定。路基其他检查项目及评定均在路基顶面进行检查、检测。

4.1.1.3 排水工程应按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的要求施工,依照实际地

形,选择合适的位臵,将地面水和地下水排出路基以外。沟底应平顺整齐,不得有松散土和其他杂物,排水畅通。

4.1.1.4 钢筋混凝土圆管外购成品的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前必须逐节检查,不得有裂缝、破损。圆管施工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有关技术操作规程要求进行。

4.1.2 土方路基 4.1.2.1 基本要求

1)在路基用地和取土坑范围内,应清除地表植被、杂物、积水、淤泥和表土,处理坑塘,并按设计要求对基底进行压实。 2)基填料应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并符合设计的规定。

3)填方路基须分层填筑压实。每层表面平整,路拱合适,排水良好。 4)施工临时排水系统应与设计排水系统结合,避免冲刷边坡,勿使路基附近积水。

5)在设定取土区内合理取土,不得滥开滥挖。完工后应按要求对取土坑和弃土场进行修整,保持合理的几何外形。 4.1.2.2 实测项目

表4.1.2.2 土方路基实测项目

注:表列压实度以重型击实试验法为准,评定路段内的压实度下臵信界限不得小于规定标准,单个测定值不得小于极值(表列规定值减4个百分点)。小于表列规定值2个百分点的测点,按其数量占总检查点的百分率计算减分值。

4.1.2.3 外观鉴定

1)路基表面平整,边线直顺,曲线圆滑。不符合要求时减1~5分。 2)路基边坡坡面平顺、稳定,不得亏坡,曲线圆滑。不符合要求时减1~5分。 3)取土坑、弃土堆、护坡道、碎落台的位臵适当,外形整齐、美观,防止水土流失。不符合要求时减1~5分。

4.1.3 石方路基 4.1.3.1 基本要求

1) 石方路堑的开挖宜采用光面爆破法。爆破后应及时清理险石、松石,确保边坡安全、稳定。

2)修筑填石路堤时,应进行地表清理,逐层水平填筑石块,摆放平稳、码砌边部。填筑层厚度及石块尺寸应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规定。填石空隙用石碴、石屑嵌压稳定。上、下路床填料和石料最大尺寸应符合规范规定。采用振动压路机分层碾压,压至填筑层顶面石块稳定,20T以上压路机振压两遍无明显标高差异。 3)路基表面应整修平整。

4.1.3.2 实测项目

表4.1.3.2 石方路基实测项目

4.1.3.3 外观鉴定

1)路基边坡坡面平顺、稳定,不得亏坡,上边坡不得有松石。不符合要求减1~5分。

2)路基边线直顺,曲线圆滑。不符合要求时减1~5分。

4.1.4 宕渣路基 4.1.4.1 基本要求

1) 宕渣级配良好,含泥量应符合设计规定。

2) 修筑宕渣路堤时,应进行地表清理,填筑层厚度和宕渣粒径应符合设计要求。 4.1.4.2 实测项目

表4.1.4.2 宕渣路基实测项目

注:表列压实度以重型击实试验法为准,评定路段内的压实度单个测定值均不得小于规定植。

4.1.4.3 外观鉴定

1)路基边坡坡面平顺、稳定,不得亏坡。不符合要求减1~5分。 2)路基边线直顺,曲线圆滑。不符合要求时减1~5分。

4.2 砌筑工程

4.2.1 一般规定

本章主要用于挡土墙、防护等砌筑工程的质量评定,对本标准第8章及本章未列出名称的其他砌筑工程可参照本章评定。

4.2.2 砌筑工程 4.2.2.1 基本要求

1)石料或混凝土预制块的质量和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2)砂浆所用的水泥、砂、水的质量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按规定的配合比施工。

3)地基承载能力、基础埋深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4)砌筑应分层错缝。浆砌时坐浆挤紧,嵌填饱满密实,不得有空洞;干砌时不得松动、叠砌和浮塞。

5)砌体位臵设臵准确;沉降缝、泄水孔、反滤层的设臵位臵、质量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6)墙(台)背填土应采用透水性或设计规定的填料,且墙(台)身强度达到设计强度75%以上时方可开始填土。压实度应符合路基填筑要求。 4.2.2.2 实测项目

表4.2.2.2-1 浆砌砌体实测项目

表4.2.2.2-2 干砌砌体实测项目

4.2.2.3 外观鉴定

1)砌体表面平整,砌缝完好,无开裂现象,勾缝平顺、无脱落现象。不符合要求时减1~5分。

2)泄水孔坡度向外,无堵塞现象。不符合要求时必须处理,并减1~3分。 3)沉降缝整齐垂直,上下贯通。不符合要求时必须处理,并减1~3分。

4.3涵洞工程

4.3.1一般规定

4.3.1.1 每道涵洞包含洞身各部分构件、洞口和填土等分项工程。 4.3.1.2 跨径或全长小于五米的通道,按本章的规定进行评定。

4.3.1.3 钢筋混凝土涵洞除按本章规定评定外,还应包括钢筋加工及安装分项工程。

4.3.2 盖板涵、箱涵 4.3.2.1 基本要求

1)混凝土所用的水泥、砂、石、水外掺剂及拌各料的质量和规格必须符合有关技术规范要求,按设计规定的配合比施工。 2)分块施工时接缝应与沉降缝吻合。 3)箱体不得出现露筋和空洞现象。 4.3.2.2 实测项目

表4.3.2.2 盖板涵、箱涵实测项目

4.4.2.3外观鉴定

1)混凝土表面平整,棱线顺直,无严重啃边、掉角。不符合要求时减1~5分。

2)混凝土表面存在蜂窝、麻面时减1~5分;深度超过10mm者必须处理。

3)混凝土表面出现非受力裂缝,减1~3分;裂缝宽度超过设计规定或设计未规定时超过0.15mm必须处理。

4.4.3 倒虹吸竖井、集水井砌筑

4.4.3.1 基本要求

1)砌块的质量和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砌筑砂浆所用材料应符合规范要求。

2)井基应符合设计要求。

3)应分层错缝砌筑,砌缝砂浆应饱满。抹面时应压光,不得有空鼓现象。

4)接头填缝应平整密实、不漏水。 5)井内不得遗留建筑垃圾、杂物等。

6)按设计规定做灌水试验,试验结果应满足要求。 4.4.3.2 实测项目

4.4.3.3 外观鉴定

井壁平整、圆滑,抹面无麻面、裂缝。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4.4.4 一字墙和八字墙

参照本标准第4.3节评定

4 路面工程

5.1 一般规定

5.1.1 各类基层压实度代表值(平均值的下臵信界限)不得小于规定代表值,单点不得小于规定极值。小于规定代表值2个百分点的测点,应按其点总检查点数的百分率计算合格率。

5.1.2 路面各结构层厚度按代表值和单点合格值设定允许偏差。当代表值偏差超过规定值时,该分项工程评为不合格;当代表值偏差满足要求时,按单个检查值的偏差不超过单点合格值的测点数计算合格率。 5.1.3 材料要求和配比控制列入各节基本要求,可通过检查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的资料进行评定。

5.1.4 路面基层完工后应按时浇洒透层或铺筑下封层,应使用透入能力强的材料做透层油。对封层、粘层和透层油的浇撒要求同7.5.1沥青表面处治中基本规定。

5.1.5 对于无机结合料稳定基层,应取钻件(俗称路面芯样)检验其整体性。水泥稳定基层的龄期7~10d时,应能取出完整的钻件。二灰稳定基层的龄期20~28d时,应能取出完整的钻件。

如果路面钻机取不出水泥稳定基层或二灰稳定基层的完整钻件,则应找出不合格基层的界限,进行返工处理。

5.1.6 路肩表面应平整密实,肩线直顺,曲线圆滑,无阻水现象。

5.1.7 对存在底基层的路面,底基层参照期基层执行。

5.2 水泥混凝土面层 5.2.1 基本要求

1)基层质量必须符合规定要求,并应进行弯沉测定,验算的基层整体模量应满足设计要求。

2)水泥强度、物理性能和化学成分应符合国家标准及有关规范的规定。

3)粗细集料、水、外掺剂及接缝填缝料应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 4)施工配合比应根据现场测定水泥的实际强度进行计算,并经试验,选择采用最佳配合比。

5)接缝的位臵、规格、尺寸及传力杆、拉力杆的设臵应符合设计要求。

6)路面应采取拉毛或机具压槽等抗滑措施,其构造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7)面层与其他构造物相接应平顺,路面边缘无积水现象。 8)混凝土路面铺筑后按施工规范要求养生。

5.2.2 实测项目

5.2.3 外观鉴定

1)混凝土板存在断裂时减1~5分。对于断裂板应采取适当措施予以处理。

2)混凝土板表面存在脱皮、印痕、裂纹和缺边掉角等病害现象时减1~5分。

3)接缝填筑饱满密实,不污染路面。不符合要求时减1~5分。 4)胀缝有明显缺陷时减1~5分。

5.3 沥青混凝土面层和沥青碎石面层

5.3.1 基本要求

1)沥青混合料的矿料质量及矿料级配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2)严格控制各种矿料的沥青用量及各种材料和沥青混合料的加热温度,沥青材料及混合料的各项指标应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沥青混合料的生产,每日应做抽提试验、马歇乐稳定度试验。矿料级配、沥青含量、马歇尔稳定度等结果的合格率应不小于90%。

3)拌合后的沥青混合料应均匀一致,无花白,无粗细料分离和结团成块现象。

4)基层必须碾压密实,表面干燥、清洁、无浮土,其平整度和路拱度应符合要求。

5)摊铺时应严格控制摊铺厚度和平整度,避免离析,注意控制摊铺和碾压温度,碾压至要求的密实度。

5.3.2 实测项目

足的毫米数控制。

7.3.3 外观鉴定

1) 表面应平整密实,不应有泛油、松散、裂缝和明显离析等现象。不符合要求时减1~5分。

半刚性基层的反射裂缝可不计作施工缺陷,但应及时进行灌缝处理。 2)搭接处应紧密、平顺,烫缝不应枯焦。不符合要求时减1~5分。 3)面层与构筑物应密贴接顺,不得有积水或漏水现象。不符合要求时减1~5分。

5.4 沥青贯入式面层 5.4.1 基本要求

1)沥青材料的各项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

2)各种材料的规格和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上拌沥青混凝土混合料每日应做抽提试验和马歇尔稳定度试验。

3)碎石层必须平整坚实,嵌挤稳定,沥青贯入应深透,浇洒应均匀,

不得污染其他构筑物。

4)嵌缝料必须趁热撒铺,扫料均匀,不应有重叠现象。

5)上层采用拌合料时,混合料应均匀一致,无花白和粗细分离现象,摊铺平整,接茬平顺,及时碾压密实。

6)沥青贯入式面层施工前,应先做好路面结构层与路肩的排水。

5.4.2 实测项目

注:同表5.3.2注。

5.4.3 外观鉴定

1)表面应平整密实,不应有松散、裂缝、油包、波浪、泛油等现象。不符合要求时减1~5分。

2)表面无明显碾压轮迹。不符合要求时减1~5分。

3)面层与路缘石及其他构筑物应密贴接顺,无积水现象。不符合要求时减1~5分。

5.5 沥青表面处治面层

5.5.1 基本要求

1)在新建或旧路的表层进行表面处治时,应将表面的泥砂及一切杂物清除干净,底层必须坚实、稳定、平整,保持干燥后才可施工。 2)沥青材料的各项指标和石料的质量、规格、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3)沥青浇洒应均匀,无露白,不得污染其他构筑物。

4)嵌缝料必须趁热撒铺,扫布均匀,不得有重叠现象,压实平整。

5.5.2 实测项目

5.5.3外观鉴定

a) 表面应平整密实,不应有松散、油包、油丁、波浪、泛油、封面料明显散失等现象。不符合要求时减1~5分。 b) 无明显碾压轮迹。不符合要求时,减1~5分。

5.6 水泥稳定粒料(碎石、砂砾或矿渣等)基层和底基层 5.6.1 基本要求

1)粒料应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并应根据当地料源选择质坚干净

的粒料。矿渣应分解稳定,未分解渣块应予剔除。 2)水泥用量和矿料级配应按设计要求控制准确。 3)路拌深度应达到层底。 4)摊铺时应注意消除离析现象。

5)混合料应处于最佳含水量状况下,用压路机碾压至要求的压实度。从加水拌合到碾压终了的时间不应超过3~4h,并应短于水泥的终凝时间。

6)碾压检查合格后应立即覆盖或洒水养生,养生期应符合规范要求。

5.6.2 实测项目

5.6.3 外观鉴定

1)表面平整密实、无坑洼、无明显离析。不符合要求时减1~5分。 2)施工接茬平整、稳定。不符合要求时减1~5分。

5.7 石灰、粉煤灰稳定粒料(碎石、砂砾或矿渣等)基层和底基层 5.7.1 基本要求

1)粒料应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并应根据当地料源选择质坚干净

的粒料。矿渣应分解稳定,未分解渣块应予剔除。

2)石灰和粉煤灰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石灰须经充分消解才能使用。 3)混合料配合比应控制准确,不得含有灰团和生石灰块。 4)摊铺时应注意消除离析现象。

5)摊铺时应先用轻型压路机稳压,后用重型压路机碾压至要求的压实度。

6)保湿养生,养生期应符合规范要求。

5.7.2 实测项目

5.7.3 外观鉴定

1)表面平整密实、无坑洼、无明显离析。不符合要求时减1~5分。 2)施工接茬平整、稳定。不符合要求时减1~5分。 5.8 级配碎石(砾)石面层和基层

5.8.1 基本要求

1) 应选用质地坚韧、无杂质的碎石、砂砾、石屑或砂,级配应符合要求。

2)配料必须准确,塑性指数必须符合规定。 3)混合料应拌和均匀,无明显离析现象。

4)碾压应遵循先轻后重的原则,洒水碾压至要求的密实度。

5.8.2 实测项目

5.8.3 外观鉴定

表面平整密实,边线整齐,无松散。不符合要求时减1~5分。

5.9 填隙碎石(矿渣)面层和基层

5.9.1 基本要求

1) 粗粒料应为质坚、无杂质的轧制石料或分解稳定的轧制矿渣,填缝料为5mm以下的轧制细料或粗砂。

2)应用振动压路机碾压,使填缝料填满粗粒料空隙。

5.9.2 实测项目

5.9.3 外观鉴定

表面平整密实,边线整齐,无松散。不符合要求时减1~5分。

5.10 泥(灰)结碎(砾)石面层、基层

5.10.1 基本要求

1)应选用质地坚韧的碎石、砂砾或分解稳定的轧制矿渣。 2)土的塑性指数符合规定。石灰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块灰须经充分消解才能使用。

3)石灰和土的用量应按设计要求控制准确,未消解的生石灰块必须剔除。

4)应用振动压路机碾压,碾压后无明显轮迹。

5.10.2 实测项目

泥结碎(砾)石面层、基层实测项目

5.10.3 外观鉴定

表面平整密实,边线整齐,无松散。不符合要求时减1~5分。

5 桥梁工程

6.1 一般规定

6.1.1 本章仅列出准四级公路桥涵中常用的分项工程,其他未包含的分项工程参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进行评定。

6.1.2 钢筋混凝土构件和预应力混凝土构件除包括构件浇筑、构件安装等分项工程外,均应包括钢筋加工及安装、预应力筋加工和张拉等分项工程

6.1.3 拱圈施工必须在桥台填土完成后进行,避免因桥台水平位移而引起拱圈开裂。施工中应严密监控拱圈的变形是否正常,一旦出现不利于拱圈稳定的反对称变形或异常变形,必须立即分析原因,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6.2 桥梁总体及桥面 6.2.1 基本要求

1)桥梁施工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技术规范和有关技术操作规程要求进行。

2)桥下净空不得小于设计要求。

3)水泥混凝土桥面的基本要求同水泥混凝土路面,沥青混凝土桥面的基本要求参照沥青混凝土路面。

4)桥面泄水孔的进水口应略低于桥面砼面层,以有利于桥面水的排除,其数量不得少于设计要求,出水不得直接冲刷桥体。

5)伸缩缝必须满足设计和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安装牢固,伸缩性能必须有效,伸缩缝处不得积水。

6.2.2实测项目

6.2.3外观鉴定

1) 桥梁的内外轮廓线条应顺滑清晰,无突变、明显折变或反复现象。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2) 栏杆、防护栏、灯柱和缘石的线形顺滑流畅,无折弯现象。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3) 踏步顺直,与边坡一致。不符合要求时减1~2分。

6.3 钢筋和预应力筋加工、安装及张拉

6.3.1 钢筋加工及安装 1 基本要求

1) 钢筋、机械连接器、焊条等的品种、规格和技术性能应符合国家

现行标准规定和设计要求。

2) 冷拉钢筋的机械性能必须符合规范要求,钢筋平直,表面不应有裂皮和油污。

3) 受力钢筋同一截面的接头数量、搭接长度、焊接和机械接头质量应符合施工技术规范要求。

4) 钢筋安装时,必须保证设计要求的钢筋根数。 5) 受力钢筋应平直,表面不得有裂纹及其他损伤。 2 实测项目

3 外观鉴定

1)钢筋表面无铁锈及焊渣。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2)多层钢筋网要有足够的钢筋支撑,保证骨架的施工刚度。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6.3.2 预应力筋的加工和张拉 1 基本要求

1)预应力筋的各项技术性能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定和设计要求。

2)预应力束中的钢丝、钢绞线应梳理顺直,不得有缠绞、扭麻花现象,表面不应有损伤。

3)单根钢绞线不允许断丝,单根钢筋不允许断筋或滑移。 4)预应力筋张拉或放张时,混凝土强度和龄期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应严格按照设计规定珠张拉顺序进行操作。

5)预应力钢丝采用镦头锚时,镦头应头形圆整,不得有斜歪或破裂现象。

6)制孔管道应安装牢固,接头密合,弯曲圆顺。锚垫板平面应与孔道轴线垂直。

7)千斤顶、油表、钢尺等器具应经检验校正。

8)锚具、夹具应符合设计要求,按施工技术规范的要求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9)压浆工作在50C以下进行时,应采取防冻或保温措施。

10)孔道压浆的水泥浆性能和强度应符合施工技术规范要求,压浆时排气、排水孔应有水泥原浆溢出后方可封闭。

11)应按设计要求浇筑封锚混凝土。 2 实测项目

6.4 砌体

6.4.1 基础砌体 1 基本要求

1)石料或混凝土预制块的质量和规格应符合有关规范和设计要求。 2)砂浆所用的水泥、砂、水的质量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按规定的配合比施工。

3)地基承载力、基础埋深必须满足设计要求。严禁超挖回填虚土。 4)砌块应错缝、坐浆挤紧,嵌缝料和砂浆饱满,无空洞、宽缝、大堆砂浆填隙和假缝。 1 实测项目

3 外观鉴定

1)砌体表面应平整,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2) 砌缝不应有裂隙。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裂隙宽度超过0.5mm时必须进行处理。

6.4.2 墩台身砌体 参照本标准第4.3节。

6.4.3 拱圈砌体

1 基本要求

1)石料或混凝土预制块的质量和规格必须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 使用前石料和预制块的表面必须清洁干净,必须浇水湿润。

2)砂浆所用的水泥、砂和水的质量必须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按规定的配合比施工。

3)拱圈的辐射缝应垂直于拱轴线,辐射缝两侧相邻两行拱石的砌缝应互相错开,错开距离不应小于100mm。

4)砌块应错缝、坐浆挤紧,嵌缝料和砂浆饱满,无空洞、宽缝、大堆砂浆填隙和假缝。

5)拱架应牢固、稳定、严格按设计规定的顺序砌筑拱圈和卸架。

3 外观鉴定

1) 拱圈轮廓线应清晰,表面整齐。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2) 勾缝应平顺,无开裂和脱落现象。不符合要求时减2~4分。 3) 砌缝不应有裂缝。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裂缝宽度超过0.5mm时必须进行处理。

6.5 基础

6.5.1 扩大基础 1 基本要求

1)所用的水泥、砂、石、水、外掺剂及混合材料的质量和规格必须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按规定的配合比施工。 2)不得出现露筋和空洞现象。

3)基础的地基承载能力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4)严禁超挖回填虚土。

3 外观鉴定

混凝土表面应平整,无明显施工接缝。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6.5.2 钻孔灌注桩 1 基本要求

1)桩身混凝土所用的水泥、砂、石、水、外掺剂及混合材料的质量和规格必须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按规定的配合比施工。

2)成孔后必须清孔,测量孔径、孔深、孔位和沉淀层厚度,确认满足设计或施工技术规范要求后,方可灌注水下混凝土。 3)水下混凝土应连续灌注,严禁有夹层和断桩。

4)嵌入承台的锚固钢筋长度不得低于设计规范规定的最小锚固长度要求。

5)桩应采用无破损法进行检测,设计有规定或对桩的质量有怀疑时,应采取钻取芯样的方法对桩进行检测。

6)凿除桩头预留混凝土后,桩顶应无残余松散混凝土。 2 实测项目

3 外观鉴定

1)桩的质量有缺陷,但经设计单位确认仍可用时,应减3分。 2)桩顶面应平整,桩柱连接处应平顺且无局部修补。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6.5.3挖孔桩 1 基本要求

1)桩身混凝土所用的水泥、砂、石、水、外掺剂及混合材料的质量和规格必须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按规定的配合比施工。

2)挖孔达到设计深度后,应及时进行孔底处理,必须做到无松渣、淤泥等扰动软土层,使孔底情况满足设计要求。

3)嵌入承台的锚固钢筋长度不得低于设计规范规定的最小锚固长度要求。 2 实测项目

3 外观鉴定

1)桩的质量有缺陷,但经设计单位确认仍可用时,应减3分。 2)桩顶面应平整,桩柱连接处应平顺且无局部修补。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6.5.4 承台 1 基本要求

1)混凝土所用的水泥、砂、石、水、外掺剂及混合材料的质量和规格必须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按规定的配合比施工。

2)必须采取措施控制水化热引起的混凝土内最高温度及内外温差在允许范围内,防止出现温度裂缝。

3)不得出现露筋和空洞现象。 2

实测项目

3 外观鉴定

1)混凝土表面平整,棱角平直,无明显施工接缝。不符合要求时每

处减1~3分。

2)蜂窝、麻面面积不得超过该面总面积的0.5%。不符合要求时,每超过0.5%减3分。深度超过1cm的必须处理。

3)混凝土表面出现非受力裂缝时减1~3分,裂缝宽度超过设计规定或设计未规定时超过0.15mm必须处理。

6.6 墩、台身和盖梁 6.6.1 混凝土墩、台身 1 基本要求

1)混凝土所用的水泥、砂、石、水、外掺剂及混合材料的质量和规格必须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按规定的配合比施工。 2)不得出现空洞和露筋现象。 2 实测项目

3 外观鉴定

1)混凝土表面平整,施工缝平顺,棱角线平直,外露面色泽一致。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2)混凝土表面出现蜂窝、麻面减1~5分。深度超过1cm的必须处理。 3)混凝土表面出现非受力裂缝时减1~3分,裂缝宽度超过设计规定或设计未规定时超过0.15mm必须处理。

4)施工临时预埋件或其他临时设计设施未清除时减1~2分。

6.6.1 墩、台帽或盖梁 1 基本要求

1)混凝土所用的水泥、砂、石、水、外掺剂及混合材料的质量和规格必须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按规定的配合比施工。

2)不得出现空洞和露筋现象。 2 实测项目

3 外观鉴定

1)混凝土表面平整,施工缝平顺,棱角线平直。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2)墩、台帽和盖梁如出现蜂窝、麻面,必须进行修整,并减1~4分。 3)墩、台帽和盖梁出现非受力裂缝时减1~3分,裂缝宽度超过设计规定或设计未规定时超过0.15mm必须处理。

6.7 梁桥

6.7.1 预制和安装梁(板) 1 基本要求

1)混凝土所用的水泥、砂、石、水、外掺剂及混合材料的质量和规格必须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按规定的配合比施工。

2)梁(板)不得出现露筋和空洞现象。

3)空心板采用胶囊施工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胶囊上浮。 4)梁(板)在吊移出预制底座时,混凝土强度不得低于设计所要求的吊装强度;梁(板)在安装时,支承结构(墩台、盖梁、垫石)的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5)梁(板)安装前,墩、台支座垫板必须稳固。

6)梁(板)就位后,梁两端支座应对位,梁(板)底与支座以及支座底与垫石顶须密贴,否则应重新安装。

7)两梁(板)之间接缝填充材料的规格和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 实测项目

3 外观鉴定

1)混凝土表面平整,颜色一致,无明显施工接缝。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2)混凝土表面不得出现蜂窝、麻面,如出现必须修整,并减1~2分。

3)混凝土表面出现非受力裂缝时减1~3分,裂缝宽度超过设计规定或设计未规定时超过0.15mm必须处理。

4)封锚混凝土应密实、平整。不符合要求时减2~4分。 5)梁、板的填缝应平整密实。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6)梁体内不应遗留建筑垃圾、杂物、临时预埋件等。不符合要求时减1~2分,并应清除干净。

6.7.2 就地浇筑梁(板) 1 基本要求

1)所用的的水泥、砂、石、水、外掺剂及混合材料的质量和规格必须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按规定的配合比施工。

2)支架和模板的强度、刚度、稳定性应满足施工技术规范的要求。 3)预计的支架变形及地基下沉量应满足施工后梁体设计标高的要求,必要时应采取对支架预压的措施。 4)梁(板)不得出现露筋和空洞现象。

5)预埋件的设臵和固定应满足设计和施工技术规范的规定。 2 实测项目

3 外观鉴定

1) 混凝土表面平整,颜色一致,无明显施工接缝。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2)混凝土表面不得出现蜂窝、麻面,如出现必须修整,并减1~2分。 3)混凝土表面出现非受力裂缝时减1~3分,裂缝宽度超过设计规定或设计未规定时超过0.15mm必须处理。

4)封锚混凝土应密实、平整。不符合要求时减2~4分。

5)梁体内不应遗留建筑垃圾、杂物、临时预埋件等。不符合要求时减1~2分,并应清除干净。

6.8 拱桥

6.8.1 就地浇筑拱圈 1 基本要求

1)所用的的水泥、砂、石、水、外掺剂及混合材料的质量和规格必须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按规定的配合比施工。

2)支架式拱架必须严格按照施工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制作,必须牢固稳定。

3)严格按照设计规定的施工顺序浇筑拱圈混凝土。

4)拱架的卸落必须按照设计和有关规范规定的卸架顺序进行。 5)不得出现露筋和空洞现象。 2 实测项目

3 外观鉴定

1)混凝土表面平整,线形圆顺,颜色一致。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2)混凝土表面密实,存在麻面时减1~5分,深度超过10mm的必须处理。

3)混凝土表面出现非受力裂缝时减1~3分,裂缝宽度超过设计规定或设计未规定时超过0.15mm必须处理。

6.8.2 拱圈节段的预制 1 基本要求

1)所用的的水泥、砂、石、水、外掺剂及混合材料的质量和规格必须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按规定的配合比施工。

2)不得出现露筋和空洞现象。 2 实测项目

3 外观鉴定

参照本标准6.8.1条3。

6.8.3 拱的安装 1

基本要求

1)拱桥安装必须严格按设计规定的程序进行施工。

2)拱段接头采用现浇混凝土时,必须确保其强度和质量,并达到设计规定后,方可进行拱上建筑的施工。

3)安装过程中,如杆件或节点出现开裂,应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进行。

4)合拢段两侧高差必须在设计规定的允许范围内。 2 实测项目

3 外观鉴定

1) 接头处无因焊接或局部受力造成的混凝土开裂、缺损或露筋现象。

不符合要求时减3~5分,并进行整修。

2)垫塞楔形钢板应均匀合理。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3)节点应平整,接头两侧的杆件应无错台。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4)上下弦杆线形顺畅,表面平整。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6.9 桥面系和附属工程 6.9.1 支座安装 1 基本要求

1)支座的材料、质量和规格必须满足设计和有关规范的要求,经验收后方可安装。

2)支座底板调平砂浆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灌注密实,不得留有空洞。

3)支座不得发生偏歪、不均匀受力和脱空现象。滑动面上的四氟滑板和不锈钢板不得有划痕、碰伤等,位臵正确,安装前必须涂上硅脂油。 2 实测项目

3 外观鉴定

支座表面就保持清洁,支座附近的杂物及灰尘应清除。不符合要求时必须处理,并减1~3分。

6.9.2 栏杆及护栏实测项目 1 基本要求

1)栏杆和护栏浇筑所用的水泥、砂、石、水和外掺剂的质量和规格必须符合设计和有关规范的要求。

2)栏杆不得有弯曲和断裂,护栏不得出现露筋和空洞。

3)栏杆安装必须牢固,其杆件连接处的填缝料必须饱满平整,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2 实测项目

3 外观鉴定

1)栏杆、护栏线形直顺美观。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2)杆件和混凝土表面应平整,不应出现蜂窝、麻面。如出现必须修整完好,并减1~3分。

7 隧道工程

7.1 一般规定

7.1.1 本标准仅列出隧道工程中常用的分项工程。对未包含的分项工程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 F80/1-2004)相关章节进行评定。

7.1.2 隧道洞口的开挖,应按照第4章路基土石方工程的标准进行检验评定;洞门和翼墙的浇(砌)筑和洞口边坡、仰坡防护按第6章砌筑工程评定。

7.1.3 隧道路面的基层、面层,应按照路基、路面的标准进行检验评定。

7.1.4 隧道防排水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拱部、边墙不滴水; 2) 路面不冒水、不积水。

3) 洞内排水系统不淤积、不堵塞,确保排水通畅。

7.1.5 隧道装修应按《建筑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制定相应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7.2 隧洞开挖 7.2.1 基本要求

1)不良地质段开挖应做好预加固、预支护。

2)当前方地质出现变化迹象或接近围岩分界线时,必须用地质雷达、

超小导坑、超前探孔等方法先探明隧道的工程地质情况,方可进行开挖。

3)应严格控制欠挖。当石质坚硬完整且岩石抗压强度大于30MPa并确认不影响衬砌稳定和强度时,允许岩石个别凸出部分(每1m2不大于0.1m2)凸出衬砌断面,锚喷支护时凸入不大于30mm,衬砌时不大于50mm,拱脚、墙脚以上1m内严禁欠挖。

4)开挖轮廓要预留支撑沉落量及变形量,并利用量测反馈信息及时调整。

5)隧道爆破开挖时应严格控制爆破震动。 6)洞身开挖在清除浮石后应及时进行初喷支护。

7.2.2 实测项目

7.2.3外观鉴定

洞顶无浮石。不符合要求时减1~5分并及时清除。

7.3 隧道衬砌

7.3.1 基本要求

1) 所用材料的质量和规格必须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

2) 防水混凝土必须满足设计和规范的要求。 3) 防水混凝土粗集料尺寸不应超过规定值。

4) 基底承载力应满足设计要求,对基底承载力有怀疑时应做承载力试验。

5) 拱墙背后的空隙必须回填密实。因严重超挖和塌方产生的空洞要制定具体处理方案经批准实施。

7.3.2 实测项目

7.3.3 外观鉴定

1)混凝土表面密实,存在蜂窝、麻面和气泡时减1~5分。深度超过10mm时应处理。

2)结构轮廓线条顺直美观,混凝土颜色均匀一致。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3)施工缝平顺无错台。不符合要求时减1~2分。 4)混凝土因施工养护不当产生裂缝减1~5分。

7.4 防水层 7.4.1 基本要求

1)防水材料的质量和规格等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2)防水卷材铺设前要对喷射混凝土表面基面进行认真检查,不得有钢筋、凸出的管件等尖锐突出物;割除尖锐突出物后,割除部位用砂浆抹平顺。

3)隧道断面变化处或转弯处的阴角应抹成半径不小于50mm的圆弧。 4)防水层施工时,基面不得有明水;如有明水,应采取措施封堵或引排。

7.4.2 实测项目

7.4.3 外观鉴定

1)防水层表面平顺,无折皱、无气泡、无破损等现象,与洞壁密贴,松紧适度,无紧绷现象。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1~3分。

2)接缝、补眼粘贴密实饱满,不得有气泡、空隙。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1~3分。

7.5 止水带 7.5.1 基本要求

1)止水带的材质、规格等应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 2)止水带与衬砌端头模板应正交。

7.5.2 实测项目

7.5.3 外观鉴定

1)发现破裂应及时修补。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2)衬砌脱模后,若发现因走模致使止水带过分偏离中心,应适当凿除或填补部分混凝土,对止水带进行纠偏。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8 交通安全设施

8.1 一般规定

8.1.1 交通安全设施产品须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取得合格证,并经工地检察确认满足设计要求后方可使用。

8.1.2 交通安全设施采用钢质材料时,必须进行防腐处理。 8.1.3 构件用螺栓组合时,材料的质量和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8.1.4 本章未包括的其他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项目,可根据设计文件和其他相关规范另行制订检验评定标准。

8.1.5 交通安全设施设臵应符合相关规定和设计要求。

8.2 交通标志 8.2.1 基本要求

1)交通标志的制作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和《公路交通标志板技术条件》(JT/T279)的规定。

2)交通标志在运输、安装过程中不应损伤标志面及金属构件的镀层。 3)标志的位臵、数量及安装角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4)大型标志的地基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大型标志柱、梁的焊接部分应符合钢结构焊接规范的质量要求,无裂缝、未熔合、夹渣等缺陷。 5)标志面应平整完好,无起皱、开裂、缺损或凹凸变形。

6)反光膜应尽可能减少拼接,任何标志的字符不允许拼接,当标志板的长度或宽度、圆形标志的直径小于反光膜产品的最大宽度时,底膜不应有拼接缝。当粘贴反光膜不可避免出现接缝时,应按反光膜产品的最


相关内容

  • 高速公路施工中的工程划分
  • 浅谈高速公路施工中的工程划分 [日期:2008-07-26] 来源: 作者:刘占华 [字体:大 中 小] 摘要:通过尉许高速公路No.2标工程划分的实际情况,阐述在高速公路施工中如何进行工程划分及其工程划分的作用. 关键词:高速公路 施工 工程划分 为了更好地进行施工管理和质量检验评定的需要,在一个 ...

  • 四级公路路基.泥结碎石路面工程施工方案
  • XX县XX至XX四级公路路基.泥结碎石路面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文字说明一.编 制 依 据 及 原 则1.编制依据(1)XX县XX至XX四级公路路基.泥结碎石路面工程第1合同段施工招标文件.参考资料.补遗书及其他补充资料.(2)交通部颁发的现行<公路设计规范>.<公路工程施工技术规范及规 ...

  • 015培训师自主评价
  • 温州市瓯海公路货物托运有限公司 叉车司机自主评价实施方案 单 位 温州市瓯海公路货物托运有限公司 姓 名 赵秀南 职 业 人 力 资 源 申报等级 三级企业培训师 二〇一六年六月 目 录 一. 封面-.----.--------------............... .1 二. 目录-.---- ...

  • 福建农村客车通行条件
  •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福建省公安厅 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公路客运车辆 安全通行条件的通知 (闽交运[2011]52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漳州开发区管委会: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福建省农村公路客运车辆安全通行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

  • 在用公路桥梁承载能力检测评定分析
  • 208 ㊀㊀㊀㊀㊀㊀㊀㊀ Hi g hwa y s &Automotive A p p lications ㊀㊀㊀㊀㊀㊀ 总第169期㊀ ㊀㊀㊀㊀㊀ 公㊀ 路㊀ 与㊀ 汽㊀ 运㊀㊀㊀㊀㊀㊀㊀㊀ 在用公路桥梁承载能力检测评定分析∗ 2 , 陈卫全3陈照全1, (广州市承信公路工程检验有限公司, ...

  • _2012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员试题
  •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 1*.下列不会涉及到沥青变形性的指标是( ). A.含蜡量 B.软化点 C.针入度 D.粘附性 2*.落锤式弯沉仪(FWD)测定的弯沉属于( ). A.静态回弹弯沉 B.静态总弯沉 C.动态回弹弯沉 D.动态总弯沉 3.连续式平整度仪牵引速度应均匀,宜为5km/h,最大不 ...

  • 河南省农村公路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 <河南省农村公路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试行) 附件1:<河南省农村公路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试行) 附件2:<河南省农村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规定>(试行) 附件3:<河南省农村公路建设实行项目公示的规定>(试行) 2005年7月7日 附件1:< ...

  • 12.11年二建公路实务真题解析
  • 2012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公路工程真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共2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某四级公路路面面层采用水泥混凝土,路基填料为黏性土,路基压实度标准应采用( )公路的规定值. A.一级 B.二级 C.三级 D.四级 2.一般情况下,同一路段应先施工的路基地面排 ...

  • 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考试[公路]B卷
  • 2013年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考试(1306) <公路>B卷 一.单选题(共30题,共30分) 1. 沥青混合料的马歇尔指标:孔隙率,饱和度,稳定度和流值:其影响因素包括: ①集料最大粒径,② 富棱角集料用量,③细砂用量,④矿粉用量,⑤沥青针入度,⑥ 矿料间隙率.指出对孔隙率有影响 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