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税总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通知

财政部、税总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通知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9日 20:14 财政部网站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

(一)软件生产企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退还的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五)企事业单位购进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

(六)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视同软件企业,享受上述软件企业的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

(七)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的生产性设备,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3年。

(八)投资额超过80亿元人民币或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um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可以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其中,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九)对生产线宽小于0.8微米(含)集成电路产品的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已经享受自获利年度起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政策的企业,不再重复执行本条规定。

(十)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底,对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封装企业的投资者,以其取得的缴纳企业所得税后的利润,直接投资于本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作为资本投资开办其他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封装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按40%的比例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再投资不满5年撤出该项投资的,追缴已退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底,对国内外经济组织作为投资者,以其在境内取得的缴纳企业所得税后的利润,作为资本投资于西部地区开办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封装企业或软件产品生产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按80%的比例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再投资不满5年撤出该项投资的,追缴已退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二、关于鼓励证券投资基金发展的优惠政策

(一)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关于其他有关行业、企业的优惠政策

为保证部分行业、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的连续性,对原有关就业再就业,奥运会和世博会,社会公益,债转股、清产核资、重组、改制、转制等企业改革,涉农和国家储备,其他单项优惠政策共6类定期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见附件),自2008年1月1日起,继续按原优惠政策规定的办法和时间执行到期。

四、关于外国投资者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利润的优惠政策

2008年1月1日之前外商投资企业形成的累积未分配利润,在2008年以后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免征企业所得税;2008年及以后年度外商投资企业新增利润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五、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国务院关于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过渡性税收优惠的通知》(国发[2007]40号)及本通知规定的优惠政策以外,2008年1月1日之前实施的其他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一律废止。各地区、各部门一律不得越权制定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财政部、税总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通知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9日 20:14 财政部网站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

(一)软件生产企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退还的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五)企事业单位购进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

(六)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视同软件企业,享受上述软件企业的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

(七)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的生产性设备,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3年。

(八)投资额超过80亿元人民币或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um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可以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其中,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九)对生产线宽小于0.8微米(含)集成电路产品的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已经享受自获利年度起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政策的企业,不再重复执行本条规定。

(十)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底,对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封装企业的投资者,以其取得的缴纳企业所得税后的利润,直接投资于本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作为资本投资开办其他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封装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按40%的比例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再投资不满5年撤出该项投资的,追缴已退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底,对国内外经济组织作为投资者,以其在境内取得的缴纳企业所得税后的利润,作为资本投资于西部地区开办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封装企业或软件产品生产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按80%的比例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再投资不满5年撤出该项投资的,追缴已退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二、关于鼓励证券投资基金发展的优惠政策

(一)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关于其他有关行业、企业的优惠政策

为保证部分行业、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的连续性,对原有关就业再就业,奥运会和世博会,社会公益,债转股、清产核资、重组、改制、转制等企业改革,涉农和国家储备,其他单项优惠政策共6类定期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见附件),自2008年1月1日起,继续按原优惠政策规定的办法和时间执行到期。

四、关于外国投资者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利润的优惠政策

2008年1月1日之前外商投资企业形成的累积未分配利润,在2008年以后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免征企业所得税;2008年及以后年度外商投资企业新增利润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五、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国务院关于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过渡性税收优惠的通知》(国发[2007]40号)及本通知规定的优惠政策以外,2008年1月1日之前实施的其他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一律废止。各地区、各部门一律不得越权制定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相关内容

  • 私募股权投资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整理总结
  • 私募股权投资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列表 私募相关文件范本 设立 ¨ 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合伙协议.doc ¨ 投资性公司设立备案表.doc ¨ 西邦股权价值投资招股说明书.doc ¨ 某公司型封闭式创业投资基金募股说明书.doc ¨ 风险投资协议.doc ¨ 美国风险基金有限合伙企业协议.doc ¨ 私 ...

  • 房产税税收优惠问题大盘点
  • 房产税税收优惠问题大盘点 (一)减免税分类及审批权限 1.减免税分为报批类减免税和备案类减免税.报批类减免税是指应由税务机关审批的减免税项目:备案类减免税是指取消审批手续的减免税项目和不需税务机关审批的减免税项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 ...

  • 2017年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大纲
  • 2017年CPA专业科目的考试大纲还未出来,下边小编为大家整理2016年,每年的考试大纲改动不是很大,大家可以根据2016的考试大纲进行复习. 考试目标: 考生应当根据本科目考试内容与能力等级的要求,理解.掌握或运用下列相关的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坚守职业价值观.遵循职业道德.坚持职业态度,解决实务问 ...

  • 企业分立涉税政策分析及税收筹划
  • 企业重组涉税政策分析及税收筹划之企业分立 目 录 一.相关含义 1.企业重组 2.企业分立 二.被分立企业的涉税政策 (一)营业税 (二)增值税 (三)土地增值税 (四)企业所得税 (五)印花税 三.分立企业的涉税政策 (一)契税 (二)印花税 (三)企业所得税 四.被分立企业股东的涉税政策 五.结 ...

  • 最新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各项费用明细表
  • 最新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各项费用明细表 2013 年 1 月版本 说明事项(标准. 扣除标准/ 费用类别 限额比例 基数等) 以前年度实 际发生的. 应扣而未扣 或者少扣的 支出 专项申报及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 后, 准予追补至该 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 项目发生年度计 处理问题的公 ...

  • 2014版企业所得税各类费用扣除比例及税政依据
  • 2014 版企业所得税各类费用扣除比例及税政依据 费用类别 扣除标准/限额 比例 以前年度实际发 生的.应扣而未 扣或者少扣的支 出 当年度实际发生 的相关成本.费 用 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 费用的有 效凭证的,预缴季度所得税时, 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 在汇算清缴时, 应补充提供该成 本.费 ...

  • 软件.网络及计算机服务类税收优惠政策
  • 第四章 软件.网络及计算机服务类税收优惠政策 2011-12-08 阅读次数: 3005 [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第一节 营业税 一.对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 ...

  • 房屋买卖税收政策
  • 1.营业税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简称境外)提供建筑业.文化体育业(除播映)劳务暂免征收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 [2009]111号 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 ...

  • 营改增200个文件全收集
  • 收藏:营改增200个文件全收集(失效的.没见过的)-截止2017年6月30日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推行所需税控设备管理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7]232号)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继续实施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