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素质评分细则

工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目 录

工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制度实施细则 . .......................................................................................... 2 第一部分、总纲 .................................................................................................................................. 2

第一条 制定目的....................................................................................................................... 2 第二条 工学院学生个人综合素质测评制定和实施坚持的原则 . .......................................... 2 第三条 综合素质测评指标体系构成及具体计分办法 . .......................................................... 2 第二部分、细则 .................................................................................................................................. 3

第一条 综合素质测评制度的详细说明 . .................................................................................. 3

一、学年学积分部分 . .......................................................................................................... 3 二、量化考核分部分 . .......................................................................................................... 3

1、德育素质部分 . ........................................................................................................ 3 2、智育素质部分 . ........................................................................................................ 3 3、文体美加分部分: . ................................................................................................ 8

第二条 建立一套比较完备的责任认证制度,明确责任 . .................................................... 11

一、学生组织责任 . ............................................................................................................ 11 二、普通学生责任 . ............................................................................................................ 12

1、班长、团支书责任 . .............................................................................................. 12 2、基层班级同学责任(流程见附表四) . .................................................................. 12 附 则: ............................................................................................................................ 12

1、对于以上所讲的追究责任都将反映到责任人的综合素质评分上。 ............... 12 2、依据责任人所犯过失的严重程度相应的扣除其综合素质评分,责任重大的,将职务奖励分归零,责任较严重的,减去二分之一,责任较轻的,减去四分之一。..................................................................................................................... 12 3、对责任人过失的认定严格按照此细则的规定,由工学院团委老师审核后方可认定。..................................................................................................................... 12 4、对于素质认证申请表上的项目,测评中心有权将同学所填项目划归到合适的类别中。................................................................................................................. 12 5、该细则最终解释权由工学院团委保留。 . .......................................................... 12

附表一、北京林业大学工学院综合素质加分申请表(学生组织用) . ........................................ 13 附表二、北京林业大学工学院综合素质加分表(学生组织用) . ................................................ 14 附表三、北京林业大学工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学生申请表(学生用) . ........................................ 15 附表四、学生组织举办活动及学生申请、填写综合素质认证表单流程 ..................................... 16 附表五、学生到场认证单(学生组织用) . .................................................................................... 17

工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部分、总纲

第一条 制定目的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促进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使之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合格人才。同时促进我院学生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发展,并为每学年学生评优、“三好学生”评比、奖学金评定、入党和毕业生就业工作提供依据。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结合工学院实际,特制定暂行实施细则。

第二条 工学院学生个人综合素质测评制定和实施坚持的原则

一、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原则;

二、坚持学业为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原则; 三、坚持定量与定性,纪实与评议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五、坚持民主与求是的原则。

第三条 综合素质测评指标体系构成及具体计分办法

综合素质测评指标体系包括学年学分积、量化考核分(包括德育素质评分、智育素质评分、文体美素质评分与扣分)两个部分。量化考核分由德育素质评分、智育素质评分、文体美素质评分折合后加上扣分部分得出。量化考核分总分封顶,上限为100分。德育、智育、文体美此三项单项封顶,封顶上线分别为120分、110分、100分。其中每部分由基础分、奖励分两部分组成。

(一) 综合素质测评计分公式:

综合素质总分=学年学分积(90%)+量化考核得分(10%) (二) 量化考核分计分公式:

量化考核分=德育得分(30%)+智育得分(40%)+文体美得分(30%)+扣分 (三) 基本分、扣分部分将由团委负责填写。

第四条 备注

在测评时间段内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学生均不能参与当年的奖学金和部分助学金评定。

第二部分、细则

第一条 综合素质测评制度的详细说明

一、学年学分积部分

学年学分积完全按照教务处公布的学分积进行计算,计算学积分的时间截点由团委确定后发布,如果有一门课程(包括选修课)不及格将取消一切评优资格,但是可以申请助学金类荣誉。

二、量化考核分部分 1、德育素质部分 1) 基本分部分

基本分满分为50分,凡道德品质良好,思想行为健康,同学关系融洽可获得满分。 2) 社会职务分

备注:

1. 任期满一学年的给予满分;任期不足一年但是满一学期的加相关职务分数的一半(在任期间对其组织

有重大贡献的另做处理);任期不足一学期的不是因过失离职的加相关职务1/4分数。

2. 第二职务奖励分为职务相应的分数乘以10%(辅导员按50%算)第三职务及以上不予加分(原则上不

鼓励担任多个职务)。 3.职务认证说明: 1) 2) 3) 4) 5) 各学生组织主席、副主席由组织秘书长签字认证。 部长、分中心主任由主席签字认证。

干事由所在组织主席或社团会长统一进行认证,社团会员一律不予认证。

班级中,班长、团支书由班主任签字认证,其它班干部(包括宿舍长、宿舍安全员)由班长认证。 进行虚假证明者,将予以记过处分。

3) 荣誉加分

备注:

1. 团体类同类取一次最高、每学年各取2次最高分计算;每学年个人类第一项加全分, 第二项得分减半,第三项得分减为四分之一,以此类推。

2.个人类中针对班长和团支书两项加分不能与优秀学生干部得分累加。

3. 对于测评制度中不包含的加分项,被测评人需自行开出相关荣誉的证书,加盖发证机关公章,并找相关负责人签字证明,由工学院评优小组进行讨论通过后方可进行加分。

4) 思想素质加分

备注:

1. 本条目所列加分项均需被测评人出示原证书及复印件,并能证明此项荣誉获得的时间在当次测评时间段内。

2. 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不可累加,只取1次最高分。

5) 宿舍管理加分

备注:

1. 学年内,同类宿舍加分只取1次最高分,各类宿舍加分可以累加,但上限为15分。 2. 学年内,同时参加校、院级宿舍设计大赛的宿舍,成员加分只取1次最高分。

6) 社会活动奖励分

在测评时间段内获得的有关社会活动的荣誉必须由被测评人出示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或者活动举办方相关负责人的签字和公章。

备注:

1. 参与寒暑期社会实践需提交社会实践报告和接收方相关证明材料。对于就业实习,也计入社会实践加分。寒暑假各认证一次,不累加。

2. 对于社区服务志愿者,按照服务时间进行加分。需出示相关志愿服务证明。每学期累计6小时以上加2分,学期内不能累加。

3. 社会实践优秀论文、优秀个人、优秀团体三个加分项目可以累加,但上限为17分。 4. 志愿者须院团委认证后方可生效。 5. 志愿者活动只取两次最高分。

6. 学年内学院班级、团支部活动活动分数与其它社会活动分数可累加,奖项高者加全分,次者分数减半。

2、智育素质部分 1)基本分部分

基本分满分40分。基本分计算方法主要依据学风督察结果。学习态度积极端正,上课热情高可获得满分。

2)奖励分部分

为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处理信息及语言文字表达能力,鼓励学生理论联系实际,激发学生独立思考和创新意识。对于求知欲强,刻苦钻研,在学术、科研及其它方面做出成绩的同学,可以获得智育素质奖励分。具体加分情况如下:

备注:

1. 省市(含)以上级科技竞赛只针对主办方向教务处发放通知并要求组织参加报名的

大赛。

2. 获奖的同学在填写申请表上报时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3. 同类国家承认的考试只取最高分。

4. 同系列竞赛取最高分计算(同系列指同类选拔赛),不累加。

5. 在各专业核心期刊上发表科技论文超过三篇(含三篇),超出篇数均以

⎛1⎫

S=∑x ⨯ 2⎪⎪i =4⎝⎭

算。

n

i -3

(S 为超出篇数得分,x 为各类论文加分,n 为发表论文篇数) 计

⎛1⎫6. 获得超过两项(含两项)国家专利,超出项数得分均以S=∑12⨯ ⎪

⎝2⎭i =3

n

i -2

(S为超出

项数得分,n 为获得专利项数) 计算。

7. 国家专利中发明专利加30分,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加15分。

8. 普通话等级中一级甲等和一级乙等都按一级计算,二级甲等和二级乙等都按二级计

算,三级甲等和三级乙等都按三级计算。

9. 入围奖包括优秀奖或鼓励奖等未被评为一等、二等、三等的所有在小组赛中出现的

奖项,且必须有证明方可生效。

10. 关于发表论文,第一作者加全分、第二作者加分减半、其它作者不加分(按发表论

文中的姓名排序算)。若第一作者为指导老师(不包括研究生),则将第二作者的学生视同第一作者。其他第二第三作者依次向前递推。

11. 以上奖项及大赛级别需工学院评优工作领导小组认证方可生效。参与人数多于4人

(不包括4人)的将分数减半。

12. 获得了相应证书的必须上交相应证书的复印件,若证书遗失的责任自负。非本院发

放的证书遗失的而由本院老师开具的证明仅供参考,最终的评定由测评组委会决定。 13. 对于在刊物上发表作品的须向测评中心提供相应的刊号,并提供当次的刊物的复印

件,以便查证核实其等级。

14. 对于科研立项的只对申请下来的当年进行加分,不进行重复加分,但是如果在立项

后通过研究获得校教务处表彰的可以申请加分,分值依据成果的程度加分。 15. 对于同一个科研立项产生的附属成果(如:论文、专利等),第一项加全分,第二项

得分减半,第三项得分为四分之一,以此类推。

16. 各项竞赛获奖要申请加分的均需上交证书复印件,且证书上必须有举办单位的公章

方可生效。各项科技类竞赛只取前4项最高分予以加分。 17. 语言类证书是指除英语外的其它语种证书。

3、文体美加分部分

1) 基本分部分

基本分满分50分。凡积极参加各类文体活动,有一定的责任感和参与热情;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身心健康,有一定的审美能力,可获得满分。

2) 奖励分部分

备注:

1. 团体类文体素质加分上限为23分。

2. 在非团体类文体素质加分中,只取前6项较高分数记入最终素质总分,征文类得分减

半。

3. 文体类参与加分可以累计加分,但上限为7分。同一活动获奖者与参与分不累加。 4. 申请该项附加分须填写申请表,并提供获奖证书的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5. 参与活动的学生或班级名单、获奖名单以工学院网站信息通告栏的《综合素质分加分

情况公示》为准。

6. 比赛的结果没有明确一、二和三等奖时,按一、二名为一等奖;三、四、五名为二等

奖;六、七、八名为三等奖进行加分。

7. 学期内,同类文体美素质得分取最高分,不同类的取前3项最高分予以加分。同系列

竞赛取最高分计算(同系列指同类选拔赛,包括同类别同项目比赛),不累加。

8. 学年内,国家和省市认证的普及、认证考试加分不大于13分,且同类分只计算一次,

其中普及(科普、益智类)比赛需要达到一定级别。

9. 入围奖为优秀奖或鼓励奖等,且必须有证书或权威机构证明(包括比赛作品/成绩等)。 10. 参与人数超过4人(不包括4人)的项目将所得分数减半(不包括篮球比赛,足球比

赛,该项根据相关组织提供的名单予以加分)。

11. 对于竞赛类的均要有比赛举办方颁发的证书,且证书要正式(有颁发方的公章或举办

方负责人的签字)方可生效。

12. 对于非竞赛类的活动均要有活动组织方提供的参与证明,院级的以活动签到表为主,

活动签到表在下面的阐述中有相关说明。且只取前2项最高分予以加分。 13. 以上奖项及大赛级别需工学院评优工作领导小组认证方可生效。 14. 对于过级考试(如:跆拳道、钢琴等),在一次测评中,每项只取一次最高分, 不累加,

并且发证时间应在测评所要求的时间段内。

三、扣分部分:

第二条 建立一套比较完备的责任认证制度,明确责任

一、学生组织责任

直属于工学院团委的学生组织有工学院团委学生事务中心、工学院学生会、工学院社团联合会、工学院心理委员会、工学院学生就业助理团和工学院党建办公室。各个组织之间虽然分工不同但是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我们本着加强各组织之间的联系为基础,明确各个组织之间的分工与合作,特制定如下责任制度 (一)

新的学生活动如何申请综合素质分加分

1. 主办方在活动举办前一周应准备详细的活动方案,按照要求填写综合素质加分申请

表(见附表一)一式两份,向所在组织秘书长提出申请。 2. 秘书长签字后,交由团委陈老师处。 3. 经团委老师讨论同意后,给予加分。

4. 申请表一份由事务中心登记归档,另一份由主办方保留。 (二)

各学生组织在加分工作中需配合完成工作

1. 团委委员在团委委员会上对即将开展的可加分活动进行通告,事务中心做好登记。 2. 举办活动方在开展活动时做好相关签到及获奖情况统计工作。

3. 在活动结束后三天内(以在工学院院网站上发新闻时间结束时间)将名单提交给学

生事务中心,名单包括签到表的原件及综合素质分加分表(见附表二),其中电子版提交至[email protected],事务中心将名单备案,一经备案,不再给予改动。

(三)

工作要求

1. 获得加分批准的活动要做好宣传工作,要求活动面向全院学生开展。 2. 未得到团委批准的加分活动,在活动宣传中一律不允许进行加分的宣传。

a) 活动完成后,要求及时上交加分学生名单。逾期不交的学生组织,学院将在团

委委员会上追究相关组织、相关人员的责任。

3. 名单要求准确无误,如有造假行为,一经查实,绝不姑息。

4. 对于已经获许加分的学院活动,无需再次申请,将默认加分,可在活动中对其宣传。 5. 事务中心做好相关材料搜集及名单管理工作,如有丢失,将追究事务中心相关人员

的责任。

6. 事务中心应随时听取同学的意见,定期开展综合素质制度讨论会。对于不完善的制

度规章及时予以改正。

7. 综合素质测评结果要进行公示,在公示过程中,事务中心有责任负责解释相关疑问,

发现错误应及时更改,并通知相关人员做出更正。一般公示三次,每次三天,最后一次(第三次)公示后即为定稿不再改动,有问题的同学应在前两次及时改正,否则责任自负。

8. 若有活动涉及到综合素质加分却没有与事务中心沟通而擅作主张的,工学院事务中

心将不予承认此次活动,并追究其负责人的责任。

二、普通学生责任

1、班长、团支书责任

1) 要按时参加学院组织的班级例会以及临时会议,并积极参加讨论。及时向班级同学

传达院里的有关工作部署及各种活动的举办时间、地点。

2) 对于班级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要做好签到工作。如果发现事实与签到情况不符的

将直接追究签到人(签到人必须由班长或团支书担任)的责任。 3) 及时向学生传达综合素质测评的各项规章制度的更新情况。

4) 按时通知每位同学到网站下载申请表(附表三),并督促同学及时填写申请表并认证。 5) 每学期末,由班长负责收齐每位同学上学期的综合素质测评申请表(附带上已经获

得的奖状及证书的复印件)统一上交团委学生事务中心。

6) 如果班委在收到学院通知而未及时通知本班同学做相应的工作的,核实后将扣除相

应的职务分的一半。

2、基层班级同学责任(流程见附表四)

1) 同学应在开学初主动向班长领取综合素质测评申请表,此表一经发放不予补发,同

学应妥善保管,如果申请表丢失,可以自行复印(复印件有效,但签名必须为手写,方便对照笔迹),但其上内容不予补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学生自己负责。 2) 同学们应该积极主动的参加各种集体活动,为了方便认证,同学们应在活动开始之前主动到签到处签到,不可以代签或替签,若发现有代签、替签者每次扣除个人综合素质分1分。 3) 活动结束后,同学们需要在活动后一周内主动找相关活动负责人进行认证。若一周

内没有参加认证的,按未参加处理。 4) 基层同学有权利和义务对综合测评制度中的某些方面进行质疑,并及时提出意见。 5) 基层班级在上交材料时一定要注意将自己的项目填写完整,表格一旦上交即不再受

理补填项目的要求,除非个人因事外出,错过交表时间。但是表格上所列项目的证明材料可以在公示期间进行补办。

6) 如有学生在上述工作中作弊,将取消其评优资格。 附 则:

1、对于以上所讲的追究责任都将反映在到责任人的综合素质评分上。

2、依据责任人所犯过失的严重程度相应的扣除其综合素质评分,责任重大的将职务奖励分归零,较严重的减去二分之一,责任较轻的,将职务奖励分减去四分之一。 3、对责任人过失的认定严格按照此细则的规定,由工学院团委老师审核后方可认定。 4、对于素质认证申请表上的项目,测评中心有权将同学所填项目划归到合适的类别中。 5、该细则最终解释权由工学院团委保留。

工学院评优工作小组

工学院团委 2015年06月

附表一、北京林业大学工学院综合素质加分申请表(学生组织用)

北京林业大学工学院综合素质加分活动申请表

解释权归工学院团委

工学院团委

2015.6

附表二、北京林业大学工学院综合素质加分表(学生组织用)

北京林业大学工学院综合素质分加分表

解释权归工学院团委

工学院团委

2015.6

附表三、北京林业大学工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学生申请表(学生用)

北京林业大学工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学生申请表(示例)

姓名: 张三 班级: 机械10-1 学号:********* 联系电话:*********** 德育: 智育: 文体美: 扣分: 总评得分:

附表四、学生组织举办活动及学生申请、填写综合素质认证表单流程

学生组织举办活动及学生申请、填写综合素质认证表单流程

学生组织

学生

附表五、学生到场认证单(学生组织用)

注:此条横线处的文字可以先行打好统一打印,认证章必须每张条都分别盖好,复印无效。姓名由参与人自己领到认证单后自行填写。

工学院团委学生事务中心制

工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目 录

工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制度实施细则 . .......................................................................................... 2 第一部分、总纲 .................................................................................................................................. 2

第一条 制定目的....................................................................................................................... 2 第二条 工学院学生个人综合素质测评制定和实施坚持的原则 . .......................................... 2 第三条 综合素质测评指标体系构成及具体计分办法 . .......................................................... 2 第二部分、细则 .................................................................................................................................. 3

第一条 综合素质测评制度的详细说明 . .................................................................................. 3

一、学年学积分部分 . .......................................................................................................... 3 二、量化考核分部分 . .......................................................................................................... 3

1、德育素质部分 . ........................................................................................................ 3 2、智育素质部分 . ........................................................................................................ 3 3、文体美加分部分: . ................................................................................................ 8

第二条 建立一套比较完备的责任认证制度,明确责任 . .................................................... 11

一、学生组织责任 . ............................................................................................................ 11 二、普通学生责任 . ............................................................................................................ 12

1、班长、团支书责任 . .............................................................................................. 12 2、基层班级同学责任(流程见附表四) . .................................................................. 12 附 则: ............................................................................................................................ 12

1、对于以上所讲的追究责任都将反映到责任人的综合素质评分上。 ............... 12 2、依据责任人所犯过失的严重程度相应的扣除其综合素质评分,责任重大的,将职务奖励分归零,责任较严重的,减去二分之一,责任较轻的,减去四分之一。..................................................................................................................... 12 3、对责任人过失的认定严格按照此细则的规定,由工学院团委老师审核后方可认定。..................................................................................................................... 12 4、对于素质认证申请表上的项目,测评中心有权将同学所填项目划归到合适的类别中。................................................................................................................. 12 5、该细则最终解释权由工学院团委保留。 . .......................................................... 12

附表一、北京林业大学工学院综合素质加分申请表(学生组织用) . ........................................ 13 附表二、北京林业大学工学院综合素质加分表(学生组织用) . ................................................ 14 附表三、北京林业大学工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学生申请表(学生用) . ........................................ 15 附表四、学生组织举办活动及学生申请、填写综合素质认证表单流程 ..................................... 16 附表五、学生到场认证单(学生组织用) . .................................................................................... 17

工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部分、总纲

第一条 制定目的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促进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使之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合格人才。同时促进我院学生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发展,并为每学年学生评优、“三好学生”评比、奖学金评定、入党和毕业生就业工作提供依据。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结合工学院实际,特制定暂行实施细则。

第二条 工学院学生个人综合素质测评制定和实施坚持的原则

一、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原则;

二、坚持学业为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原则; 三、坚持定量与定性,纪实与评议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五、坚持民主与求是的原则。

第三条 综合素质测评指标体系构成及具体计分办法

综合素质测评指标体系包括学年学分积、量化考核分(包括德育素质评分、智育素质评分、文体美素质评分与扣分)两个部分。量化考核分由德育素质评分、智育素质评分、文体美素质评分折合后加上扣分部分得出。量化考核分总分封顶,上限为100分。德育、智育、文体美此三项单项封顶,封顶上线分别为120分、110分、100分。其中每部分由基础分、奖励分两部分组成。

(一) 综合素质测评计分公式:

综合素质总分=学年学分积(90%)+量化考核得分(10%) (二) 量化考核分计分公式:

量化考核分=德育得分(30%)+智育得分(40%)+文体美得分(30%)+扣分 (三) 基本分、扣分部分将由团委负责填写。

第四条 备注

在测评时间段内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学生均不能参与当年的奖学金和部分助学金评定。

第二部分、细则

第一条 综合素质测评制度的详细说明

一、学年学分积部分

学年学分积完全按照教务处公布的学分积进行计算,计算学积分的时间截点由团委确定后发布,如果有一门课程(包括选修课)不及格将取消一切评优资格,但是可以申请助学金类荣誉。

二、量化考核分部分 1、德育素质部分 1) 基本分部分

基本分满分为50分,凡道德品质良好,思想行为健康,同学关系融洽可获得满分。 2) 社会职务分

备注:

1. 任期满一学年的给予满分;任期不足一年但是满一学期的加相关职务分数的一半(在任期间对其组织

有重大贡献的另做处理);任期不足一学期的不是因过失离职的加相关职务1/4分数。

2. 第二职务奖励分为职务相应的分数乘以10%(辅导员按50%算)第三职务及以上不予加分(原则上不

鼓励担任多个职务)。 3.职务认证说明: 1) 2) 3) 4) 5) 各学生组织主席、副主席由组织秘书长签字认证。 部长、分中心主任由主席签字认证。

干事由所在组织主席或社团会长统一进行认证,社团会员一律不予认证。

班级中,班长、团支书由班主任签字认证,其它班干部(包括宿舍长、宿舍安全员)由班长认证。 进行虚假证明者,将予以记过处分。

3) 荣誉加分

备注:

1. 团体类同类取一次最高、每学年各取2次最高分计算;每学年个人类第一项加全分, 第二项得分减半,第三项得分减为四分之一,以此类推。

2.个人类中针对班长和团支书两项加分不能与优秀学生干部得分累加。

3. 对于测评制度中不包含的加分项,被测评人需自行开出相关荣誉的证书,加盖发证机关公章,并找相关负责人签字证明,由工学院评优小组进行讨论通过后方可进行加分。

4) 思想素质加分

备注:

1. 本条目所列加分项均需被测评人出示原证书及复印件,并能证明此项荣誉获得的时间在当次测评时间段内。

2. 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不可累加,只取1次最高分。

5) 宿舍管理加分

备注:

1. 学年内,同类宿舍加分只取1次最高分,各类宿舍加分可以累加,但上限为15分。 2. 学年内,同时参加校、院级宿舍设计大赛的宿舍,成员加分只取1次最高分。

6) 社会活动奖励分

在测评时间段内获得的有关社会活动的荣誉必须由被测评人出示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或者活动举办方相关负责人的签字和公章。

备注:

1. 参与寒暑期社会实践需提交社会实践报告和接收方相关证明材料。对于就业实习,也计入社会实践加分。寒暑假各认证一次,不累加。

2. 对于社区服务志愿者,按照服务时间进行加分。需出示相关志愿服务证明。每学期累计6小时以上加2分,学期内不能累加。

3. 社会实践优秀论文、优秀个人、优秀团体三个加分项目可以累加,但上限为17分。 4. 志愿者须院团委认证后方可生效。 5. 志愿者活动只取两次最高分。

6. 学年内学院班级、团支部活动活动分数与其它社会活动分数可累加,奖项高者加全分,次者分数减半。

2、智育素质部分 1)基本分部分

基本分满分40分。基本分计算方法主要依据学风督察结果。学习态度积极端正,上课热情高可获得满分。

2)奖励分部分

为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处理信息及语言文字表达能力,鼓励学生理论联系实际,激发学生独立思考和创新意识。对于求知欲强,刻苦钻研,在学术、科研及其它方面做出成绩的同学,可以获得智育素质奖励分。具体加分情况如下:

备注:

1. 省市(含)以上级科技竞赛只针对主办方向教务处发放通知并要求组织参加报名的

大赛。

2. 获奖的同学在填写申请表上报时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3. 同类国家承认的考试只取最高分。

4. 同系列竞赛取最高分计算(同系列指同类选拔赛),不累加。

5. 在各专业核心期刊上发表科技论文超过三篇(含三篇),超出篇数均以

⎛1⎫

S=∑x ⨯ 2⎪⎪i =4⎝⎭

算。

n

i -3

(S 为超出篇数得分,x 为各类论文加分,n 为发表论文篇数) 计

⎛1⎫6. 获得超过两项(含两项)国家专利,超出项数得分均以S=∑12⨯ ⎪

⎝2⎭i =3

n

i -2

(S为超出

项数得分,n 为获得专利项数) 计算。

7. 国家专利中发明专利加30分,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加15分。

8. 普通话等级中一级甲等和一级乙等都按一级计算,二级甲等和二级乙等都按二级计

算,三级甲等和三级乙等都按三级计算。

9. 入围奖包括优秀奖或鼓励奖等未被评为一等、二等、三等的所有在小组赛中出现的

奖项,且必须有证明方可生效。

10. 关于发表论文,第一作者加全分、第二作者加分减半、其它作者不加分(按发表论

文中的姓名排序算)。若第一作者为指导老师(不包括研究生),则将第二作者的学生视同第一作者。其他第二第三作者依次向前递推。

11. 以上奖项及大赛级别需工学院评优工作领导小组认证方可生效。参与人数多于4人

(不包括4人)的将分数减半。

12. 获得了相应证书的必须上交相应证书的复印件,若证书遗失的责任自负。非本院发

放的证书遗失的而由本院老师开具的证明仅供参考,最终的评定由测评组委会决定。 13. 对于在刊物上发表作品的须向测评中心提供相应的刊号,并提供当次的刊物的复印

件,以便查证核实其等级。

14. 对于科研立项的只对申请下来的当年进行加分,不进行重复加分,但是如果在立项

后通过研究获得校教务处表彰的可以申请加分,分值依据成果的程度加分。 15. 对于同一个科研立项产生的附属成果(如:论文、专利等),第一项加全分,第二项

得分减半,第三项得分为四分之一,以此类推。

16. 各项竞赛获奖要申请加分的均需上交证书复印件,且证书上必须有举办单位的公章

方可生效。各项科技类竞赛只取前4项最高分予以加分。 17. 语言类证书是指除英语外的其它语种证书。

3、文体美加分部分

1) 基本分部分

基本分满分50分。凡积极参加各类文体活动,有一定的责任感和参与热情;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身心健康,有一定的审美能力,可获得满分。

2) 奖励分部分

备注:

1. 团体类文体素质加分上限为23分。

2. 在非团体类文体素质加分中,只取前6项较高分数记入最终素质总分,征文类得分减

半。

3. 文体类参与加分可以累计加分,但上限为7分。同一活动获奖者与参与分不累加。 4. 申请该项附加分须填写申请表,并提供获奖证书的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5. 参与活动的学生或班级名单、获奖名单以工学院网站信息通告栏的《综合素质分加分

情况公示》为准。

6. 比赛的结果没有明确一、二和三等奖时,按一、二名为一等奖;三、四、五名为二等

奖;六、七、八名为三等奖进行加分。

7. 学期内,同类文体美素质得分取最高分,不同类的取前3项最高分予以加分。同系列

竞赛取最高分计算(同系列指同类选拔赛,包括同类别同项目比赛),不累加。

8. 学年内,国家和省市认证的普及、认证考试加分不大于13分,且同类分只计算一次,

其中普及(科普、益智类)比赛需要达到一定级别。

9. 入围奖为优秀奖或鼓励奖等,且必须有证书或权威机构证明(包括比赛作品/成绩等)。 10. 参与人数超过4人(不包括4人)的项目将所得分数减半(不包括篮球比赛,足球比

赛,该项根据相关组织提供的名单予以加分)。

11. 对于竞赛类的均要有比赛举办方颁发的证书,且证书要正式(有颁发方的公章或举办

方负责人的签字)方可生效。

12. 对于非竞赛类的活动均要有活动组织方提供的参与证明,院级的以活动签到表为主,

活动签到表在下面的阐述中有相关说明。且只取前2项最高分予以加分。 13. 以上奖项及大赛级别需工学院评优工作领导小组认证方可生效。 14. 对于过级考试(如:跆拳道、钢琴等),在一次测评中,每项只取一次最高分, 不累加,

并且发证时间应在测评所要求的时间段内。

三、扣分部分:

第二条 建立一套比较完备的责任认证制度,明确责任

一、学生组织责任

直属于工学院团委的学生组织有工学院团委学生事务中心、工学院学生会、工学院社团联合会、工学院心理委员会、工学院学生就业助理团和工学院党建办公室。各个组织之间虽然分工不同但是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我们本着加强各组织之间的联系为基础,明确各个组织之间的分工与合作,特制定如下责任制度 (一)

新的学生活动如何申请综合素质分加分

1. 主办方在活动举办前一周应准备详细的活动方案,按照要求填写综合素质加分申请

表(见附表一)一式两份,向所在组织秘书长提出申请。 2. 秘书长签字后,交由团委陈老师处。 3. 经团委老师讨论同意后,给予加分。

4. 申请表一份由事务中心登记归档,另一份由主办方保留。 (二)

各学生组织在加分工作中需配合完成工作

1. 团委委员在团委委员会上对即将开展的可加分活动进行通告,事务中心做好登记。 2. 举办活动方在开展活动时做好相关签到及获奖情况统计工作。

3. 在活动结束后三天内(以在工学院院网站上发新闻时间结束时间)将名单提交给学

生事务中心,名单包括签到表的原件及综合素质分加分表(见附表二),其中电子版提交至[email protected],事务中心将名单备案,一经备案,不再给予改动。

(三)

工作要求

1. 获得加分批准的活动要做好宣传工作,要求活动面向全院学生开展。 2. 未得到团委批准的加分活动,在活动宣传中一律不允许进行加分的宣传。

a) 活动完成后,要求及时上交加分学生名单。逾期不交的学生组织,学院将在团

委委员会上追究相关组织、相关人员的责任。

3. 名单要求准确无误,如有造假行为,一经查实,绝不姑息。

4. 对于已经获许加分的学院活动,无需再次申请,将默认加分,可在活动中对其宣传。 5. 事务中心做好相关材料搜集及名单管理工作,如有丢失,将追究事务中心相关人员

的责任。

6. 事务中心应随时听取同学的意见,定期开展综合素质制度讨论会。对于不完善的制

度规章及时予以改正。

7. 综合素质测评结果要进行公示,在公示过程中,事务中心有责任负责解释相关疑问,

发现错误应及时更改,并通知相关人员做出更正。一般公示三次,每次三天,最后一次(第三次)公示后即为定稿不再改动,有问题的同学应在前两次及时改正,否则责任自负。

8. 若有活动涉及到综合素质加分却没有与事务中心沟通而擅作主张的,工学院事务中

心将不予承认此次活动,并追究其负责人的责任。

二、普通学生责任

1、班长、团支书责任

1) 要按时参加学院组织的班级例会以及临时会议,并积极参加讨论。及时向班级同学

传达院里的有关工作部署及各种活动的举办时间、地点。

2) 对于班级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要做好签到工作。如果发现事实与签到情况不符的

将直接追究签到人(签到人必须由班长或团支书担任)的责任。 3) 及时向学生传达综合素质测评的各项规章制度的更新情况。

4) 按时通知每位同学到网站下载申请表(附表三),并督促同学及时填写申请表并认证。 5) 每学期末,由班长负责收齐每位同学上学期的综合素质测评申请表(附带上已经获

得的奖状及证书的复印件)统一上交团委学生事务中心。

6) 如果班委在收到学院通知而未及时通知本班同学做相应的工作的,核实后将扣除相

应的职务分的一半。

2、基层班级同学责任(流程见附表四)

1) 同学应在开学初主动向班长领取综合素质测评申请表,此表一经发放不予补发,同

学应妥善保管,如果申请表丢失,可以自行复印(复印件有效,但签名必须为手写,方便对照笔迹),但其上内容不予补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学生自己负责。 2) 同学们应该积极主动的参加各种集体活动,为了方便认证,同学们应在活动开始之前主动到签到处签到,不可以代签或替签,若发现有代签、替签者每次扣除个人综合素质分1分。 3) 活动结束后,同学们需要在活动后一周内主动找相关活动负责人进行认证。若一周

内没有参加认证的,按未参加处理。 4) 基层同学有权利和义务对综合测评制度中的某些方面进行质疑,并及时提出意见。 5) 基层班级在上交材料时一定要注意将自己的项目填写完整,表格一旦上交即不再受

理补填项目的要求,除非个人因事外出,错过交表时间。但是表格上所列项目的证明材料可以在公示期间进行补办。

6) 如有学生在上述工作中作弊,将取消其评优资格。 附 则:

1、对于以上所讲的追究责任都将反映在到责任人的综合素质评分上。

2、依据责任人所犯过失的严重程度相应的扣除其综合素质评分,责任重大的将职务奖励分归零,较严重的减去二分之一,责任较轻的,将职务奖励分减去四分之一。 3、对责任人过失的认定严格按照此细则的规定,由工学院团委老师审核后方可认定。 4、对于素质认证申请表上的项目,测评中心有权将同学所填项目划归到合适的类别中。 5、该细则最终解释权由工学院团委保留。

工学院评优工作小组

工学院团委 2015年06月

附表一、北京林业大学工学院综合素质加分申请表(学生组织用)

北京林业大学工学院综合素质加分活动申请表

解释权归工学院团委

工学院团委

2015.6

附表二、北京林业大学工学院综合素质加分表(学生组织用)

北京林业大学工学院综合素质分加分表

解释权归工学院团委

工学院团委

2015.6

附表三、北京林业大学工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学生申请表(学生用)

北京林业大学工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学生申请表(示例)

姓名: 张三 班级: 机械10-1 学号:********* 联系电话:*********** 德育: 智育: 文体美: 扣分: 总评得分:

附表四、学生组织举办活动及学生申请、填写综合素质认证表单流程

学生组织举办活动及学生申请、填写综合素质认证表单流程

学生组织

学生

附表五、学生到场认证单(学生组织用)

注:此条横线处的文字可以先行打好统一打印,认证章必须每张条都分别盖好,复印无效。姓名由参与人自己领到认证单后自行填写。

工学院团委学生事务中心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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