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净度测试SOP
1. 范围
制剂车间、提取车间内的洁净区、QC卫检室、采样车、洁净工作台、压缩空气、洁净区自主采风设备进风的洁净度测试。 2. 职责
检验员:负责本厂洁净区尘埃粒子数、沉降菌、照度的测试 QC、QA主管: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 要求
3.1.我厂洁净区洁净度是按10万级和30万级设计、施工,所以也应按10万级和30万级的洁净
级别进行监测。
3.2.洁净厂房洁净度测试标准按《洁净室(区)环境评定标准》执行。 4. 尘埃粒子
4.1.仪器和设备:激光尘埃粒子计数器。 4.2.采样方法
将已稳定激光粒子计数器采样口打开,启动泵进气即可。 4.3.注意事项
4.3.1. 检查测定仪器是否正常,并作外表洁净后方可进入测试环境,采样管必须清洁并无渗漏,
仪器按规定预热至稳定。
4.3.2. 测试点及采样次数均应在测试开始前确定,防止在测试过程中随意改变测试点及改变采样
次数。
4.3.3. 计数器采样口和仪器工作位置应在同一气压和温度下,以免产生测量误差。
4.3.4. 在确认洁净室(区)送风量和压差达到要求后,方可进行采样。布置采样点时,应避开回
风口。
4.3.5. 更换测试点时,应待仪器读数下降至稳定后,方可开始新测试点的读数。 4.3.6. 测试过程中测试人员应位于采样口的下风侧。
4.3.7. 采样管的长度为仪器使用所允许的长度。无规定时,不宜超过1.5米。
4.3.8. 测试结果不符合洁净级别要求时,应按原方法重复一次,并且每个测试点的采样次数增加
2次;重复测试结果符合规定时,即可判定为符合该洁净级别的要求。
4.4.测试规则 4.4.1. 测试条件
4.4.1.1.温度湿度
要求与生产及工艺相适应(温度18~26℃,相对湿度45~65%为宜)
4.4.1.2.压差
洁净度级别不同的洁净室(区)之间压差>5Pa,洁净区与非洁净区之间压差>10Pa。
4.4.2. 测试状态:静态测试和动态测试
4.4.2.1.静态测试:系指洁净厂房的空气净化调节系统已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生产设备已安装,室
内没有生产人员的测试。
4.4.2.2. 动态测试:系指洁净厂房的空气净化调节系统已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生产设备及生产人员
等已处于正常生产状态下的测试。
4.4.2.3. 静态测试时,室内人员应不超过2人。测试记录和报告中应标明所测试的状态。
4.4.3. 测试时间
4.4.3.1.对单向流,空气净化调节系统正常运行时间不少于10min后开始测试。 4.4.3.2.对非单向流,空气净化调节系统正常运行时间不少于30min后开始测试 4.4.4. 采样点数目
对任何小洁净室或局部空气净化区域,采样点数目不得少于2个,总采样次数不得少于5次。每个采样点的采样次数不得少于1次,且不同采样点的采样次数可以不同。 4.4.5. 采样量
100级最小采样量≥0.5um:5.66L/次。
其余洁净级别,≥0.5um:2.83L/次,≥5um:2.83L/次 4.4.6. 采样点位置
4.4.6.1.采样点一般离地0.8m高度的水平面上均匀布置。洁净工作台采样点一般在工作台面上
0.2m高度的水平面上均匀布置。
4.4.6.2.采样点多于5点时,可在0.8m~1.5m(略高于工作面)高度的区域内分层布置,但每层
不少于5点。下列为采样点图示:
4 5 6
4.4.7. 测试
用激光尘埃粒子计数器测定,仪器须经预热进入稳定状态后方可测试记录。
4.4.8. 计算
4.4.8.1.采样点的平均粒子浓度
C1+C2+……+CN N
式中:A—某一采样点的平均粒子浓度,粒/m3
Ci—某一采样点的粒子浓度,粒/m3
N
—某一采样点上的采样次数,次
4.4.8.2.平均值的均值
A1+A2+……+AL
M=
L
式中:M—平均值的均值,即洁净室(区)的平均粒子浓度,粒/m3
Ai—某一采样点的平均粒子浓度,粒/m3 L—某一洁净室(区)内的总采样点数,个
4.4.8.3.标准误差
(A1-M)2+(A2-M)2+……+(AL-M)2 SE=
L(L-1) 式中:SE—平均值均值的标准误差,粒/m3
4.4.8.4.置信上限
UCL=M+t×SE
式中:UCL—平均值均值的95%的置信上限,粒/m3
t—95%的置信上限的t分布系数,见表2
4.4.9. 结果评定
4.4.9.1.每个采样点的平均粒子浓度小于或等于规定的级别界限,即A1≤级别界限,则判符合规
定。(采样点>9个)
4.4.9.2.全部采样点的粒子浓度平均值均值的95%的置信上限小于或等于规定的级别界限,即
UCL≤级别界限,则判符合规定。(采样点≤9个)
4.4.9.3.凡与4.4.9.1、4.4.9.2规定不相符合,则判不符合规定。 5. 沉降菌 5.1.测试方法概述
本测试方法采用沉降法,即通过自然沉降原理收集在空气中的生物粒子于培养基平皿,经若干小时,在适宜的条件下让其繁殖到可见的菌落进行计数,以平板培养皿中的菌落数来判定洁净环境内的活微生物数,并以此来评定洁净室(区)的洁净度。 5.2.所用的仪器和设备
5.2.1.高压消毒锅:使用时应严格按照仪器使用SOP操作。 5.2.2.恒温培养箱:必须定期对培养箱的温度计进行检定。 5.2.3.培养皿:一般采取Φ90mm×15mm的硼硅酸玻璃培养皿。 5.2.4.培养基:普通肉汤琼脂培养基或其他药典认可的培养基。 5.3.采样方法
将已制备好的培养皿按4.4.6的要求放置,打开培养皿盖,使培养基表面暴露0.5h,再将培养皿盖盖上后倒置。 5.4.培养
5.4.1.全部采样结束后,将培养皿倒置于恒温箱内30℃~35℃培养48h。
5.4.2.每批培养基应有对照试验,检验培养基本身是否污染。可每批选定3只培养皿作对照培养。
5.5.菌落计数
5.5.1.用肉眼直接计数,然后用5-10倍放大镜检查,有否遗漏。
5.5.2.有2个或2个以上的菌落重叠,可分辨时仍以2个或2个以上的菌落记数。 5.6.注意事项
5.6.1. 测试用具要作灭菌处理,以确保测试的可靠性、正确性。 5.6.2. 采取一切措施防止人为对样品的污染。 5.6.3. 对培养、培养条件及其他参数作详细记录。
5.6.4. 由于细菌种类繁多,差别甚大,计数时一般用透射光于培养皿背面或正面仔细观察,不要
漏计培养皿边缘生长的菌落,并注意细菌菌落与培养基沉淀的区别,必要时用显微镜鉴别。
5.6.5. 采样前应仔细检查每个培养皿的质量,如发现变质,破损或污染的应剔除。 5.7.测试规则 5.7.1. 测试状态
5.7.1.1.沉降菌测试前,被测试洁净室(区)的温度须达到规定的要求,静压差、换气次数、空气
流速必须控制在规定值内。
5.7.1.2.沉降菌测试前,被测试洁净室(区)已经过消毒。
5.7.1.3.测试状态有静态和动态两种,测试状态的选择必须符合生产的要求,并在报告中注明测试
状态。
5.7.2. 测试人员
5.7.2.1.测试人员必须穿戴符合环境洁净度级别的工作服。 5.7.2.2.静态测试时,室内测试人员不得多于二人。 5.7.3. 测试时间
5.7.3.1.对单向流,100级净化房间及层流工作台,测试应在净化空调系统正常运行不少于10min
后开始。
5.7.3.2.对非单向流,10000级、100000级以上的净化房间,测试应在净化空调系统正常运行不少
于30min后开始。
5.7.4. 沉降菌计数
采样点数目及其布置:同4.4.4.、4.4.6。可在关键设备或关键工作活动范围处增加采样点。
5.7.5. 记录
测试报告中应记录房间温度、相对湿度、压差及测试状态。
5.7.6. 结果计算
5.7.6.1.用计数方法得出各个培养皿的菌落数。 5.7.6.2.平均菌落数计算
M+M+···M平均菌落数M=
n
式中: M——平均菌落数 M1……Mn——培养皿菌落数 n——培养皿总数
5.7.7. 结果评定
用平均菌落数判断洁净室(区)空气中的微生物。
5.7.7.1.洁净室(区)内的平均菌落数必须低于所选定的评定标准。
5.7.7.2.若其洁净室(区)内的平均菌落数超过评定标准,则必须对此区域先进行消毒,然后重新
采样两次,测试结果均须合格。
6. 照度:用照度计测试、读数。 7. 相关文件
《洁净室(区)环境评定标准》
《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悬浮粒子的测试方法》 《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沉降菌的测试方法》
1107·001 GB/T16292-1996 GB/T16294-1996
洁净度测试SOP
1. 范围
制剂车间、提取车间内的洁净区、QC卫检室、采样车、洁净工作台、压缩空气、洁净区自主采风设备进风的洁净度测试。 2. 职责
检验员:负责本厂洁净区尘埃粒子数、沉降菌、照度的测试 QC、QA主管: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 要求
3.1.我厂洁净区洁净度是按10万级和30万级设计、施工,所以也应按10万级和30万级的洁净
级别进行监测。
3.2.洁净厂房洁净度测试标准按《洁净室(区)环境评定标准》执行。 4. 尘埃粒子
4.1.仪器和设备:激光尘埃粒子计数器。 4.2.采样方法
将已稳定激光粒子计数器采样口打开,启动泵进气即可。 4.3.注意事项
4.3.1. 检查测定仪器是否正常,并作外表洁净后方可进入测试环境,采样管必须清洁并无渗漏,
仪器按规定预热至稳定。
4.3.2. 测试点及采样次数均应在测试开始前确定,防止在测试过程中随意改变测试点及改变采样
次数。
4.3.3. 计数器采样口和仪器工作位置应在同一气压和温度下,以免产生测量误差。
4.3.4. 在确认洁净室(区)送风量和压差达到要求后,方可进行采样。布置采样点时,应避开回
风口。
4.3.5. 更换测试点时,应待仪器读数下降至稳定后,方可开始新测试点的读数。 4.3.6. 测试过程中测试人员应位于采样口的下风侧。
4.3.7. 采样管的长度为仪器使用所允许的长度。无规定时,不宜超过1.5米。
4.3.8. 测试结果不符合洁净级别要求时,应按原方法重复一次,并且每个测试点的采样次数增加
2次;重复测试结果符合规定时,即可判定为符合该洁净级别的要求。
4.4.测试规则 4.4.1. 测试条件
4.4.1.1.温度湿度
要求与生产及工艺相适应(温度18~26℃,相对湿度45~65%为宜)
4.4.1.2.压差
洁净度级别不同的洁净室(区)之间压差>5Pa,洁净区与非洁净区之间压差>10Pa。
4.4.2. 测试状态:静态测试和动态测试
4.4.2.1.静态测试:系指洁净厂房的空气净化调节系统已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生产设备已安装,室
内没有生产人员的测试。
4.4.2.2. 动态测试:系指洁净厂房的空气净化调节系统已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生产设备及生产人员
等已处于正常生产状态下的测试。
4.4.2.3. 静态测试时,室内人员应不超过2人。测试记录和报告中应标明所测试的状态。
4.4.3. 测试时间
4.4.3.1.对单向流,空气净化调节系统正常运行时间不少于10min后开始测试。 4.4.3.2.对非单向流,空气净化调节系统正常运行时间不少于30min后开始测试 4.4.4. 采样点数目
对任何小洁净室或局部空气净化区域,采样点数目不得少于2个,总采样次数不得少于5次。每个采样点的采样次数不得少于1次,且不同采样点的采样次数可以不同。 4.4.5. 采样量
100级最小采样量≥0.5um:5.66L/次。
其余洁净级别,≥0.5um:2.83L/次,≥5um:2.83L/次 4.4.6. 采样点位置
4.4.6.1.采样点一般离地0.8m高度的水平面上均匀布置。洁净工作台采样点一般在工作台面上
0.2m高度的水平面上均匀布置。
4.4.6.2.采样点多于5点时,可在0.8m~1.5m(略高于工作面)高度的区域内分层布置,但每层
不少于5点。下列为采样点图示:
4 5 6
4.4.7. 测试
用激光尘埃粒子计数器测定,仪器须经预热进入稳定状态后方可测试记录。
4.4.8. 计算
4.4.8.1.采样点的平均粒子浓度
C1+C2+……+CN N
式中:A—某一采样点的平均粒子浓度,粒/m3
Ci—某一采样点的粒子浓度,粒/m3
N
—某一采样点上的采样次数,次
4.4.8.2.平均值的均值
A1+A2+……+AL
M=
L
式中:M—平均值的均值,即洁净室(区)的平均粒子浓度,粒/m3
Ai—某一采样点的平均粒子浓度,粒/m3 L—某一洁净室(区)内的总采样点数,个
4.4.8.3.标准误差
(A1-M)2+(A2-M)2+……+(AL-M)2 SE=
L(L-1) 式中:SE—平均值均值的标准误差,粒/m3
4.4.8.4.置信上限
UCL=M+t×SE
式中:UCL—平均值均值的95%的置信上限,粒/m3
t—95%的置信上限的t分布系数,见表2
4.4.9. 结果评定
4.4.9.1.每个采样点的平均粒子浓度小于或等于规定的级别界限,即A1≤级别界限,则判符合规
定。(采样点>9个)
4.4.9.2.全部采样点的粒子浓度平均值均值的95%的置信上限小于或等于规定的级别界限,即
UCL≤级别界限,则判符合规定。(采样点≤9个)
4.4.9.3.凡与4.4.9.1、4.4.9.2规定不相符合,则判不符合规定。 5. 沉降菌 5.1.测试方法概述
本测试方法采用沉降法,即通过自然沉降原理收集在空气中的生物粒子于培养基平皿,经若干小时,在适宜的条件下让其繁殖到可见的菌落进行计数,以平板培养皿中的菌落数来判定洁净环境内的活微生物数,并以此来评定洁净室(区)的洁净度。 5.2.所用的仪器和设备
5.2.1.高压消毒锅:使用时应严格按照仪器使用SOP操作。 5.2.2.恒温培养箱:必须定期对培养箱的温度计进行检定。 5.2.3.培养皿:一般采取Φ90mm×15mm的硼硅酸玻璃培养皿。 5.2.4.培养基:普通肉汤琼脂培养基或其他药典认可的培养基。 5.3.采样方法
将已制备好的培养皿按4.4.6的要求放置,打开培养皿盖,使培养基表面暴露0.5h,再将培养皿盖盖上后倒置。 5.4.培养
5.4.1.全部采样结束后,将培养皿倒置于恒温箱内30℃~35℃培养48h。
5.4.2.每批培养基应有对照试验,检验培养基本身是否污染。可每批选定3只培养皿作对照培养。
5.5.菌落计数
5.5.1.用肉眼直接计数,然后用5-10倍放大镜检查,有否遗漏。
5.5.2.有2个或2个以上的菌落重叠,可分辨时仍以2个或2个以上的菌落记数。 5.6.注意事项
5.6.1. 测试用具要作灭菌处理,以确保测试的可靠性、正确性。 5.6.2. 采取一切措施防止人为对样品的污染。 5.6.3. 对培养、培养条件及其他参数作详细记录。
5.6.4. 由于细菌种类繁多,差别甚大,计数时一般用透射光于培养皿背面或正面仔细观察,不要
漏计培养皿边缘生长的菌落,并注意细菌菌落与培养基沉淀的区别,必要时用显微镜鉴别。
5.6.5. 采样前应仔细检查每个培养皿的质量,如发现变质,破损或污染的应剔除。 5.7.测试规则 5.7.1. 测试状态
5.7.1.1.沉降菌测试前,被测试洁净室(区)的温度须达到规定的要求,静压差、换气次数、空气
流速必须控制在规定值内。
5.7.1.2.沉降菌测试前,被测试洁净室(区)已经过消毒。
5.7.1.3.测试状态有静态和动态两种,测试状态的选择必须符合生产的要求,并在报告中注明测试
状态。
5.7.2. 测试人员
5.7.2.1.测试人员必须穿戴符合环境洁净度级别的工作服。 5.7.2.2.静态测试时,室内测试人员不得多于二人。 5.7.3. 测试时间
5.7.3.1.对单向流,100级净化房间及层流工作台,测试应在净化空调系统正常运行不少于10min
后开始。
5.7.3.2.对非单向流,10000级、100000级以上的净化房间,测试应在净化空调系统正常运行不少
于30min后开始。
5.7.4. 沉降菌计数
采样点数目及其布置:同4.4.4.、4.4.6。可在关键设备或关键工作活动范围处增加采样点。
5.7.5. 记录
测试报告中应记录房间温度、相对湿度、压差及测试状态。
5.7.6. 结果计算
5.7.6.1.用计数方法得出各个培养皿的菌落数。 5.7.6.2.平均菌落数计算
M+M+···M平均菌落数M=
n
式中: M——平均菌落数 M1……Mn——培养皿菌落数 n——培养皿总数
5.7.7. 结果评定
用平均菌落数判断洁净室(区)空气中的微生物。
5.7.7.1.洁净室(区)内的平均菌落数必须低于所选定的评定标准。
5.7.7.2.若其洁净室(区)内的平均菌落数超过评定标准,则必须对此区域先进行消毒,然后重新
采样两次,测试结果均须合格。
6. 照度:用照度计测试、读数。 7. 相关文件
《洁净室(区)环境评定标准》
《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悬浮粒子的测试方法》 《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沉降菌的测试方法》
1107·001 GB/T16292-1996 GB/T16294-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