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复核确认2012年度江苏省青年文明号的通知
各省级青年文明号单位:
接上级通知,根据《江苏省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规定,团省委决定从11月起对2012年度省级青年文明号复核认定。现就复核确认工作通知如下:
2012年度省级青年文明号的复核确认
1、除联合创建的行业系统外,所有已命名的江苏省青年文明号必须参加本次复核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处理。已获得全国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的青年集体,不参加省级青年文明号的复核确认。
2、省级青年文明号的复核确认工作由各市级团委统一负责实施。各市级团委要成立专门的考核小组,深入每一个省级青年文明号集体进行实地考察,结合日常考核情况,提出复核意见并统一填写《江苏省青年文明号复核登记表》(附件2),附2000字左右的创建工作总结材料,采用末位淘汰的方式,淘汰总数5%的省级青年文明号。由团省委审查后,将对复核合格的省级青年文明号予以重新认定,对不合格的取消其省级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
3、请各省级文明号单位,认真总结,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复核表一式两份,同时提供电子版。截止日期11月23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 系 人:蔡海建 联系电话:0513-87613344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各类申报材料均为一式两份,同时提供电子版)
通讯地址:如皋市行政中心A座211室 附件:
1、2014年度江苏省青年文明号需要复核的集体名单 2、江苏省青年文明号复核登记表
附件1:
2014年度江苏省青年文明号需要复核的集体名单
附件2:
江苏省青年文明号复核登记表
关于复核确认2012年度江苏省青年文明号的通知
各省级青年文明号单位:
接上级通知,根据《江苏省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规定,团省委决定从11月起对2012年度省级青年文明号复核认定。现就复核确认工作通知如下:
2012年度省级青年文明号的复核确认
1、除联合创建的行业系统外,所有已命名的江苏省青年文明号必须参加本次复核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处理。已获得全国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的青年集体,不参加省级青年文明号的复核确认。
2、省级青年文明号的复核确认工作由各市级团委统一负责实施。各市级团委要成立专门的考核小组,深入每一个省级青年文明号集体进行实地考察,结合日常考核情况,提出复核意见并统一填写《江苏省青年文明号复核登记表》(附件2),附2000字左右的创建工作总结材料,采用末位淘汰的方式,淘汰总数5%的省级青年文明号。由团省委审查后,将对复核合格的省级青年文明号予以重新认定,对不合格的取消其省级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
3、请各省级文明号单位,认真总结,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复核表一式两份,同时提供电子版。截止日期11月23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 系 人:蔡海建 联系电话:0513-87613344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各类申报材料均为一式两份,同时提供电子版)
通讯地址:如皋市行政中心A座211室 附件:
1、2014年度江苏省青年文明号需要复核的集体名单 2、江苏省青年文明号复核登记表
附件1:
2014年度江苏省青年文明号需要复核的集体名单
附件2:
江苏省青年文明号复核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