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思想史小论文

论父子相隐与刑事诉讼法修改近亲属证人作证问题

2010200489 法学二班 杨芮

摘要:2011年8月2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开幕,审议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与现行法律相比,草案增加了一条有关近亲属证人作证问题的规定,引发社会各界热议。

关键字:孔子、亲属相隐、大义灭亲、刑事诉讼法草案

正文:

"父子相隐"这一理念是孔子最早提出来的,是"为亲者讳"的周礼原则在判断是否与犯罪问题上的反映。孔子认为,父子间应该互相隐瞒犯罪,而不应该互相告发。即"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①这一主张是以家族位本位的宗法制度在司法方面的具体表现,也是后来封建法律允许亲属相隐的张本。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中新增法条: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按人民法院通知出庭作证,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②

可以明显的看出,千年前的"亲亲相隐"在如今的刑事诉讼法上也得以体现。近亲属之间不愿互相举证,不愿破坏家庭关系的稳定,又不愿违法包庇,这是一直以来都在矛盾着着的事情。而"亲属相隐"这一理念在法律上的实施还是有待思考的。

中国是个人情社会,亲情血缘一直都是最重要的牵绊。从古至今,近亲属做证人一直是一个尴尬的话题。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中这一新增条款的后一部分体现了重要的中国式传统习俗,体现亲亲相隐的重要思想。这一思想有很大的必要性,在中国传统中,血亲是极为重要的,而家人亲属之间的相互庇佑是维系家庭关系的关键。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这一新增条例恰恰体现了"以人为本"的重要思想,前一部分契合国际通行法律原则,后一部分体现中国传统习俗,体现人性。这是我国法律建设的一大进步,也是颇具争议的一次改革。

自古以来,我们崇尚大义灭亲,为保卫正义而不惜舍弃家庭。那么中国法律的"大义灭亲"③与"亲属相隐"又有着怎样的冲突呢?

曾经有过这样的案例:弟弟为了筹集哥哥上大学的费用而偷窃了室友四万元。在警方的动员下,哥哥将弟弟骗到自己的住处,埋伏在那里的警察将其抓获。哥哥的大义灭亲之举受到了社会的强烈谴责。消息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因为,在现有的法律规定和主流价值中,往往是鼓励"大义灭亲"的,法律对于被告人到近亲属作证方面并没有例外规定。而现行的≪刑事诉讼法≫第48条对此作出明确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智力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可以看出,如实作证是任何一个知晓案情的公民的义务,法律没有赋予任何人拒证的特权,包括被告人的近亲属。因为保卫正义和公正是公民的义务,每个公民都要坚守这个"义"字。但是,如果被告人的近亲属不愿举证,在对薄公堂的时候保持沉默或者为被告人开脱而做假证呢?"大义灭亲"固然大义,但是灭亲之后,被告人的家庭关系还能够很好的维持么?这是一个一直困扰着我们的问题。孔子的以人为本的法律思

想适用古今,因为这切实是中国传统文化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现有家才有国家,一味的大义灭亲,只是摧毁了社会最基本的家庭单位,弊远远大于利。

然而,并不是说刑事诉讼法新增条例就是要近亲属互相包庇,不论罪责。再次细细品味新增条例的后半段,这里并没有规定近亲属必须互相包庇,没有说人民法院不可以通知近亲属出庭作证,而是法院还是会通知给被告人近亲属出庭作证,并鼓励其协助调查取证来履行公民义务。与其他证人的区别,只有当近亲属本人不愿到庭上作证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不会强制其出庭作证。这不仅仅是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试想一下,当近亲属被强行带来庭上举证,他们还是有保持沉默的权利,可以完全不回答任何问题,这给案件的处理并未带来任何便捷,反而浪费人力物力。甚至,当近亲属不自愿的来到公堂之上,为了被告人和家庭关系而做假证,虽然可以被定为包庇罪而进行惩罚,但是这曲折的过程仍是不必要的。 虽然新增的法条看起来利益多多,但也并不是完美的。例如,这里列出的近亲属中,范围变得狭隘了,没有包括兄弟姐妹,而这些人仍与被告人有着嫡亲血缘。还有,最显而易见的一点就是,假如不愿出庭的近亲属是关键性证人怎么办?还是要放任其躲避作证,因此而使被告人避免了最重要的举证而影响了判罪甚至量刑么?这显然是不公平也是不公正的。尤其是有些案例涉及到了国家人民的权利被侵害,社会公共秩序被严重扰乱,这些较为严重的罪行是不应该为了家庭关系的维系而干扰其取证的。

其实这些矛盾和尴尬还是要归于对孔子的"以人为本"思想的理解,在不同的时代,它都是适用的而且是必要的,但是,不同的时代对其的解读仍是有区别的。社会在不断进步,法律思想也要不断完善,没有事物是停滞不变的,尤其是人的思想,时代的信念。

中国的法律思想,就是在不断的革新中生长,本着"以人为本"的信念,还要去权衡各方面利益,这显然是一段漫长的旅途。亲亲相隐,我们还未最终定位,孔子的时代,它是要亲属之间向庇佑,如若出卖家人,则是最大的罪过,而现在适用中的"亲亲"相隐思想则是鼓励举证来履行公民义务,而又考虑到被告人家庭关系的维系,照顾近亲属的感受,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陈光中认为,这一理念并不是颠覆了"大义灭亲"的正义,只能说是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人性、人道、以人为本的精神。这是对中国传统观念的延续和发扬。

小结:

综上所述,刑事诉讼法对近亲属证人作证的修改源于对"以人为本"这一思想的重视,也是中和了"大义灭亲"和"亲属相隐"的思想,虽然还有很多问题有待解决,很多细节有待确定,但是,中国的法律思想进程仍在继续,法制观念也会逐步提高,坚持传统的观念,发挥它们在新时代的新理念,更快更好的完善我们的法制社会。

注释①≪论语•子路≫

②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

③≪左传•隐公四年≫

论父子相隐与刑事诉讼法修改近亲属证人作证问题

2010200489 法学二班 杨芮

摘要:2011年8月2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开幕,审议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与现行法律相比,草案增加了一条有关近亲属证人作证问题的规定,引发社会各界热议。

关键字:孔子、亲属相隐、大义灭亲、刑事诉讼法草案

正文:

"父子相隐"这一理念是孔子最早提出来的,是"为亲者讳"的周礼原则在判断是否与犯罪问题上的反映。孔子认为,父子间应该互相隐瞒犯罪,而不应该互相告发。即"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①这一主张是以家族位本位的宗法制度在司法方面的具体表现,也是后来封建法律允许亲属相隐的张本。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中新增法条: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按人民法院通知出庭作证,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②

可以明显的看出,千年前的"亲亲相隐"在如今的刑事诉讼法上也得以体现。近亲属之间不愿互相举证,不愿破坏家庭关系的稳定,又不愿违法包庇,这是一直以来都在矛盾着着的事情。而"亲属相隐"这一理念在法律上的实施还是有待思考的。

中国是个人情社会,亲情血缘一直都是最重要的牵绊。从古至今,近亲属做证人一直是一个尴尬的话题。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中这一新增条款的后一部分体现了重要的中国式传统习俗,体现亲亲相隐的重要思想。这一思想有很大的必要性,在中国传统中,血亲是极为重要的,而家人亲属之间的相互庇佑是维系家庭关系的关键。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这一新增条例恰恰体现了"以人为本"的重要思想,前一部分契合国际通行法律原则,后一部分体现中国传统习俗,体现人性。这是我国法律建设的一大进步,也是颇具争议的一次改革。

自古以来,我们崇尚大义灭亲,为保卫正义而不惜舍弃家庭。那么中国法律的"大义灭亲"③与"亲属相隐"又有着怎样的冲突呢?

曾经有过这样的案例:弟弟为了筹集哥哥上大学的费用而偷窃了室友四万元。在警方的动员下,哥哥将弟弟骗到自己的住处,埋伏在那里的警察将其抓获。哥哥的大义灭亲之举受到了社会的强烈谴责。消息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因为,在现有的法律规定和主流价值中,往往是鼓励"大义灭亲"的,法律对于被告人到近亲属作证方面并没有例外规定。而现行的≪刑事诉讼法≫第48条对此作出明确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智力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可以看出,如实作证是任何一个知晓案情的公民的义务,法律没有赋予任何人拒证的特权,包括被告人的近亲属。因为保卫正义和公正是公民的义务,每个公民都要坚守这个"义"字。但是,如果被告人的近亲属不愿举证,在对薄公堂的时候保持沉默或者为被告人开脱而做假证呢?"大义灭亲"固然大义,但是灭亲之后,被告人的家庭关系还能够很好的维持么?这是一个一直困扰着我们的问题。孔子的以人为本的法律思

想适用古今,因为这切实是中国传统文化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现有家才有国家,一味的大义灭亲,只是摧毁了社会最基本的家庭单位,弊远远大于利。

然而,并不是说刑事诉讼法新增条例就是要近亲属互相包庇,不论罪责。再次细细品味新增条例的后半段,这里并没有规定近亲属必须互相包庇,没有说人民法院不可以通知近亲属出庭作证,而是法院还是会通知给被告人近亲属出庭作证,并鼓励其协助调查取证来履行公民义务。与其他证人的区别,只有当近亲属本人不愿到庭上作证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不会强制其出庭作证。这不仅仅是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试想一下,当近亲属被强行带来庭上举证,他们还是有保持沉默的权利,可以完全不回答任何问题,这给案件的处理并未带来任何便捷,反而浪费人力物力。甚至,当近亲属不自愿的来到公堂之上,为了被告人和家庭关系而做假证,虽然可以被定为包庇罪而进行惩罚,但是这曲折的过程仍是不必要的。 虽然新增的法条看起来利益多多,但也并不是完美的。例如,这里列出的近亲属中,范围变得狭隘了,没有包括兄弟姐妹,而这些人仍与被告人有着嫡亲血缘。还有,最显而易见的一点就是,假如不愿出庭的近亲属是关键性证人怎么办?还是要放任其躲避作证,因此而使被告人避免了最重要的举证而影响了判罪甚至量刑么?这显然是不公平也是不公正的。尤其是有些案例涉及到了国家人民的权利被侵害,社会公共秩序被严重扰乱,这些较为严重的罪行是不应该为了家庭关系的维系而干扰其取证的。

其实这些矛盾和尴尬还是要归于对孔子的"以人为本"思想的理解,在不同的时代,它都是适用的而且是必要的,但是,不同的时代对其的解读仍是有区别的。社会在不断进步,法律思想也要不断完善,没有事物是停滞不变的,尤其是人的思想,时代的信念。

中国的法律思想,就是在不断的革新中生长,本着"以人为本"的信念,还要去权衡各方面利益,这显然是一段漫长的旅途。亲亲相隐,我们还未最终定位,孔子的时代,它是要亲属之间向庇佑,如若出卖家人,则是最大的罪过,而现在适用中的"亲亲"相隐思想则是鼓励举证来履行公民义务,而又考虑到被告人家庭关系的维系,照顾近亲属的感受,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陈光中认为,这一理念并不是颠覆了"大义灭亲"的正义,只能说是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人性、人道、以人为本的精神。这是对中国传统观念的延续和发扬。

小结:

综上所述,刑事诉讼法对近亲属证人作证的修改源于对"以人为本"这一思想的重视,也是中和了"大义灭亲"和"亲属相隐"的思想,虽然还有很多问题有待解决,很多细节有待确定,但是,中国的法律思想进程仍在继续,法制观念也会逐步提高,坚持传统的观念,发挥它们在新时代的新理念,更快更好的完善我们的法制社会。

注释①≪论语•子路≫

②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

③≪左传•隐公四年≫


相关内容

  • 江西理工大学硕士点介绍
  • 文法学院 江西理工大学文法学院是在原社科系的基础上,整合相关专业于2001年4月组建而成,是集人文社会科学多学科.多专业的教学与研究机构.学院现有教职工92人,其中教授11人,副教授26人,硕士生导师28人,另聘有多名客座教授,硕士学位以上教师占教师总数的90%以上,教师的年龄.学历和职称结构比较合 ...

  • 中国法制史论文
  • .旧中国选举制度的实质---- 戴修瓒等<新华月报>1953年第7期 2.抗日战争时期革命根据地的民主选举---- 魏宏运 <历史教学>1953年第9期 3.战国时代中央集权制封建国家的形成---- 杨宽 <历史教学>1953年第10期 4.太平天国的乡官---- ...

  • 中国近代法政杂志与分析法学研究
  • 本文由iris028贡献 pdf文档可能在WAP端浏览体验不佳.建议您优先选择TXT,或下载源文件到本机查看. 第 25 卷第 6 期 2007 年 11 月 政法论坛 Tribune o f Po litica l S c ie nce a nd Law Vol 25, No. 6 . Nov 2 ...

  • [民法学]论文题目(推荐)
  • <民法学>论文题目(推荐) 1. 论无权处分行为. 2. 论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 3. 论居住权. 4. 商品房预售合同中买受人利益的保护. 5. 论保证期限. 6. 物的担保与人的担保关系论. 7. 论债权人代位权. 8. 学生伤害事故中侵权责任研究. 9. 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10. ...

  • 天人合一境界中的中华法系之美
  • 笠!釜墨』甚i耋篓篓:塑翌堑盔箜3翅丛造型旦卫鱼血盟-------------------卫竖删 文章编号:l(x¨一z397(z)03)m一0035-05 .理论思考' 天人合一境界中的中华法系之美 吕世伦1.邓少岭2 f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 100872:2.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上海20 ...

  • 逻辑学毕业论文题目
  • 毕业论文(设计) 题 目 学 院 学 院 专 业 学生姓名 学 号 年级 级 指导教师 毕业教务处制表 毕业 毕业二〇一五年 九月二十 日 一.论文说明 本团队专注于原创毕业论文写作与辅导服务,擅长案例分析.编程仿真.图表绘制.理论分析等,论文写作300起,所有定制的文档均享受免费论文修改服务,具体 ...

  • 惠民县职称论文发表-公共标识语翻译错误原因论文选题题目
  • 云发表,专业论文发表网站!http://www.yunfabiao.com/ 面向作者直接收稿,省去中间环节,价格更低,发表更快,收录更快! 惠民县职称论文发表-公共标识语|翻译错误|原因论文选题题目 惠民县职称论文发表-以下是公共标识语|翻译错误|原因职称论文发表选题参考题目,均采用云论文发表选题 ...

  • 经济法心得
  • [关键字] 经济法.课程的体会.课程感悟.自我理解.读书.大陆法与英美法系.读法.读人.读己.社会道德.冲突论证.案例分析.观察. 前言: 心喜之余我们又结束了大学专业中的一门课程,对于我来讲我是代写论文非常喜欢用一篇论文来结束一门专业课程的.在写论文之际犹豫许久的我再一次将我们<经济法> ...

  • 中国法律思想史论文资料目录索引(
  • 何士英:中国法律思想史论文资料目录索引(1949-1980) 题 目 作 者 报刊名称 日期 期数 1.中国法律变迁史略与新法学观 杨绍萱 新建设 1950 6 2.王安石新法的渊源 漆 侠 历史教学 1951 4 3.墨子的阶级立场与中心思想 张岱年 光明日报 1954.3.24 4.韩非的思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