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宁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
2012年农村电影工作考核实施意见
为了进一步深化企业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强化纪律观念,明确岗位责任,充分发挥调动全体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公司各项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经全体员工讨论和公司班子会议研究,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农村电影
1、放映员必须严格遵守《福建省农村、社区数字电影流动放映员工作守则》,积极参加思想和业务素质学习,主动参加农村数字电影远程培训。
2、由经理负总责,分管副经理分块具体抓落实。
3、下乡放映电影两场以上为一个放映日,放映人员每一放映日补误餐费15元。
4、专职放映员年放映任务为140天。根据周宁气候情况,须在当年11月前完成年放映任务。年放映日少于140天的,不足天数每日扣20元;年放映日少于130天的,不足天数每日扣50元;年放映少于120天的,取消当年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年放映少于110天的,只发放基本生活费。年放映日超过140天的,超出天数每一放映日补误餐费30元。
5、兼职放映人员年放映任务为60天,年放映日少于60天,不足天数每日扣20元;年放映日少于50天,不足天数每日扣50元;年放映日超过60天,超出天数每一放映日补误餐费30元。
6、乡镇放映人员每安全放映一场数字电影报酬40元、社会保险20元、工伤保险10元,计70元。每个行政村年放映12场,每月不得超过2场,每季度不得超过4场。
7、雇用放映员每一放映日报酬60元。
8、驾驶员下乡出车每日补贴8元,出差每日补贴12元。
9、放映员必须做好每一场电影的放映工作,爱护电影放映设备,定期做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若因个人原因造成放映设备的损坏、丢失,当班放映员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二、考勤
1、行政后勤人员每日按时上班签到和下班签退。
2、放映员每日上午8时30分准时到公司集中、签到,分派工作;下午按指定时间下乡放映,驾驶员须提前10分钟到岗,进行车辆检查和预热,不得迟到。
3、全体职工上班15分钟以后到达,视为迟到;下班15分钟以前离开,视为早退;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0元。
三、节假日
在法定节假日(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这11天中,原则上不安排放映工作,确因需要,经领导同意,在上述11日内安排工作,工作人员假日工作补贴为每日50元。因本单位的工作性质和特点,周末休息日(星期六、星期天)为正常工作日,不实行加班补贴制度,职工可自行调整休息日,不再安排公休。
四、请销假
公司请销假制度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宣传系统人事管理规定的规定》周委宣﹝2010﹞19号文件精神制定。
1、干部职工请事假、病假,需提前向公司经理说明情况并提交书面申请,经领导批假后方可离岗。严格请销假手续,坚决抵制捎口信、挂电话、先离岗后请假的不良行为。凡未办理请销假手续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行为,均视为旷工。
2、干部职工请事假7天以内病假15天以内的,由公司经理审
批;请事假8天以上15天以内的、病假16天以上30以内,由公司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签署意见,报县分管领导审批;因特殊原因需请事假超过15天,病假超过30天的,按上述程序签署意见,送人事局审核汇总,报县政府主要领导审批,并将审批结果报送人事局备案。
3、干部职工病假需须凭县级以上医院的病历、治疗发票等材料,按上述程序审批。婚丧假、探亲假、产假均按相关劳动法规定执行,由本人提出休假申请,单位领导根据需要酌情安排。
4、根据闽委组通﹝2010﹞1号文件规定:凡旷工连续超过2天或一年累计超过4天,以及多次迟到、早退,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或基本合格;旷工连续超过4天或一年累计超过8天的,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旷工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累计超过30天的,公司将依照有关规定按辞退或解除聘用合同处理。
五、用车
放映专用车由指定人员定期维护、保养。车辆非公司业务之用,任何人不得私用公车。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经理批准后方可用车。
周宁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周宁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
2012年农村电影工作考核实施意见
为了进一步深化企业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强化纪律观念,明确岗位责任,充分发挥调动全体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公司各项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经全体员工讨论和公司班子会议研究,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农村电影
1、放映员必须严格遵守《福建省农村、社区数字电影流动放映员工作守则》,积极参加思想和业务素质学习,主动参加农村数字电影远程培训。
2、由经理负总责,分管副经理分块具体抓落实。
3、下乡放映电影两场以上为一个放映日,放映人员每一放映日补误餐费15元。
4、专职放映员年放映任务为140天。根据周宁气候情况,须在当年11月前完成年放映任务。年放映日少于140天的,不足天数每日扣20元;年放映日少于130天的,不足天数每日扣50元;年放映少于120天的,取消当年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年放映少于110天的,只发放基本生活费。年放映日超过140天的,超出天数每一放映日补误餐费30元。
5、兼职放映人员年放映任务为60天,年放映日少于60天,不足天数每日扣20元;年放映日少于50天,不足天数每日扣50元;年放映日超过60天,超出天数每一放映日补误餐费30元。
6、乡镇放映人员每安全放映一场数字电影报酬40元、社会保险20元、工伤保险10元,计70元。每个行政村年放映12场,每月不得超过2场,每季度不得超过4场。
7、雇用放映员每一放映日报酬60元。
8、驾驶员下乡出车每日补贴8元,出差每日补贴12元。
9、放映员必须做好每一场电影的放映工作,爱护电影放映设备,定期做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若因个人原因造成放映设备的损坏、丢失,当班放映员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二、考勤
1、行政后勤人员每日按时上班签到和下班签退。
2、放映员每日上午8时30分准时到公司集中、签到,分派工作;下午按指定时间下乡放映,驾驶员须提前10分钟到岗,进行车辆检查和预热,不得迟到。
3、全体职工上班15分钟以后到达,视为迟到;下班15分钟以前离开,视为早退;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0元。
三、节假日
在法定节假日(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这11天中,原则上不安排放映工作,确因需要,经领导同意,在上述11日内安排工作,工作人员假日工作补贴为每日50元。因本单位的工作性质和特点,周末休息日(星期六、星期天)为正常工作日,不实行加班补贴制度,职工可自行调整休息日,不再安排公休。
四、请销假
公司请销假制度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宣传系统人事管理规定的规定》周委宣﹝2010﹞19号文件精神制定。
1、干部职工请事假、病假,需提前向公司经理说明情况并提交书面申请,经领导批假后方可离岗。严格请销假手续,坚决抵制捎口信、挂电话、先离岗后请假的不良行为。凡未办理请销假手续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行为,均视为旷工。
2、干部职工请事假7天以内病假15天以内的,由公司经理审
批;请事假8天以上15天以内的、病假16天以上30以内,由公司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签署意见,报县分管领导审批;因特殊原因需请事假超过15天,病假超过30天的,按上述程序签署意见,送人事局审核汇总,报县政府主要领导审批,并将审批结果报送人事局备案。
3、干部职工病假需须凭县级以上医院的病历、治疗发票等材料,按上述程序审批。婚丧假、探亲假、产假均按相关劳动法规定执行,由本人提出休假申请,单位领导根据需要酌情安排。
4、根据闽委组通﹝2010﹞1号文件规定:凡旷工连续超过2天或一年累计超过4天,以及多次迟到、早退,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或基本合格;旷工连续超过4天或一年累计超过8天的,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旷工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累计超过30天的,公司将依照有关规定按辞退或解除聘用合同处理。
五、用车
放映专用车由指定人员定期维护、保养。车辆非公司业务之用,任何人不得私用公车。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经理批准后方可用车。
周宁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